时隔5年在离职手续办理流程丢失并且已停保五年对情况下ru he转移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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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类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可选择的缴费标准有哪些?答:一档:676.62元/月、二档:733.19元/月、三档:916.48元/月、四档:1832.97元/月、五档:2749.45元/月&2、月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准、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是676.62元/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 &282.84元/月。&3、2018年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是多少?答:2018年最低缴费基数是:3055 ,最高缴费基数是:15274。&4、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如何确定?答:职工个人每月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以下称缴费工资)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当年新增的职工,以当年第一个月工资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百分之六十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百分之三百确定。&5、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接续(转入)所需材料?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提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参保地提供)。&6、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出)所需材料?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2、2007年7月前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养老手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2、2002年10月前参保的需提供《临安县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证》。&7、转移时养老保险有用人单位重复缴纳怎么处理?答:按照“先转后清”原则,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由转入地社保机构与本人协商保留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退还另一个重复缴纳的个人账户储存额。&8、非临安户籍是否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答:在本区实际缴费满10年,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可以继续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9、企业办理参保登记所需材料?答: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临安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一份(需要加盖单位公章);4、《临安企业社保网上申报申请表》原件一份(需要加盖单位公章)。&10、办理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答:1、《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2、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变更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1、企业职工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答:用人单位应当在与职工形成劳动关系的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通过企业网上申报服务平台直接办理。&12、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如何征缴?答: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由其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与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一并向地方税务局缴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扰。&13、企业网上申报平台地址及办理时间?答:企业网上申报服务平台地址:http://60.191.106.236:8080;办理时间:每月1-25日&14、企业网上申报平台密码遗失如何重置密码?答:经办人员携带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社保大厅办理。&15、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各险种企业缴费费率?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4%;基本医疗保险:6%;失业0.5%;生育:0.5%;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浮动费率。&16、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各险种个人缴费费率?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重大疾病5元,困难救助2元;失业0.5%。工伤、生育个人不缴费。&17、工伤保险各行业基准费率、浮动费率分别是多少?答:一类行业:基准费率:0.7% ,浮动费率:0.6%、0.7%;二类行业:基准费率:1 % ,浮动费率:0.8%、0.9%、1.0%、1.1%、1.2%;三类行业;基准费率:1.4% ,浮动费率:1%、1.2%、1.4%、1.6%、1.8%。&18、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什么标准建立个人账户?答: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八建立,由个人缴费形成。&19、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计息?答: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记账利率计息一次,记账利率由省人民政府参考城乡居民银行存款同期利率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确定并予公布。 &20、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否可以支取?答: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21、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答:1、《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原件;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非必要),其中:?、涉及社会保障号变更的提供公安部门的社会保障号变更证明;,、涉及姓名变更的提供公安部门的姓名变更证明;?、涉及户籍性质变更的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22、参保人员可以如何查询个人参保信息?答: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1、浙江政务服务网;2、支付宝关注“临安人社”;3、拨打、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市民卡原件至大厅查询;5、即将开通的“智慧人社”所在信用社各营业部。&23、参保人员查询打印个人参保证明所需材料?答: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原件;2、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书面委托材料、本人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24、参保单位查询打印单位保险信息所需材料?答:1、单位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5、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在达到待遇领取前死亡的,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和丧葬抚恤金所需材料?答:1、死亡人员、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火化证明;3、死者本人银行卡或存折;4、持有养老手册的需提供。&2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最底多少?最高多少?答:丧葬补助金标准统一为4000元。抚恤金标准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1年(含)至15年(含)的统一为10000元;超过15年的,在发给10000元的基础出,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27、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答: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余额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28、临安区被征地农民转换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标准是多少?答:按补缴时上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18%为缴费比例的标准进行补缴,从日起补缴标准调整为916.48元/月,今后根据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变化作相应调整。&29、失地超龄人员办理一次性转换补缴职工养老保险是否有优惠政策?答: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在办理补缴时可享受优惠政策,即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一次性补缴费用降低5%,依次递减至70周岁,70周岁以后不再递减。30、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待遇领取时间是什么时候?答:1、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时尚未到达领取年龄的,自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2、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时已超过领取年龄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待遇。&31、目前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缴费标准是多少?答:缴费标准是26000元/人,其中日前失地的政府补助10000元/人,日以后失地的政府补助7800元/人。&32、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领取标准是多少?答:目前缴纳26000元档次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待遇领取标准为475元/月,原缴纳1档次的领取标准分别为340元/月和400元/月。&3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费率分别是多少?答: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按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本数的8%缴纳,个人工资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职业年金:单位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纳,单位和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一致。&34、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建立个人账户?答: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35、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哪些组成?答: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36、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的组成部分有哪些?答: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37、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何时申报?答:各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申报下一年缴费工资基数,下一年1月初省里统一启用新的缴费工资基数。&&&养老保险待遇类38、融杭后,临安企业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费?答:临安市企业退休人员原有节日慰问费1000元/每年/人,包含在平时每月发放的两个补贴中(基本养老金补贴150元及社区综合补贴150元)和月工资一起发放。杭州节日慰问费共计2800元,分端午、中秋、春节以节日慰问金形式单独发放,不纳入工资一起发放。临安区企业退休人员与杭州相比,全年待遇差额1800元左右。融杭后,临安区企业退休人员分三年逐步提高待遇,缩小差距,最终与杭州并轨。融杭第一年,2018年临安企业退休人员融杭节日慰问费补差500元端午慰问,已发放到位,待遇补差发放范围为截止退休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前退休(即截止为端午当月)且待遇发放状态为正常的退休人员,(原临安市节日费1000元,每个月退休工资中平均发放,杭州主城区节日慰问费2800,差额1800分三年逐步到位,今年融杭第一年临安区增加500元端午节慰问金,工资中的1000元将在未来融杭过程中适时提出拆分到节日慰问费中按三个节日发放)39、临安区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几年一次?目前体检标准提高到多少?答:1.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每两年一次;2018年的体检对象为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企业退休人员;2.体检标准从2018起由原来180元/人提高到300元/人。&40、2018年临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是否有调整?2018年7月起,临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150元/人提高到190元/人,并从2018年1月起进行补差。&&41、符合办理正常退休的条件有哪些?答: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2.&养老缴费满15年;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员须缴至生日当月为止;&42、退休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1.养老手册,2.职工本人身份证3.发放工资银行卡,一寸彩照两张;4.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需提供职工本人档案;5.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4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哪几个部分组成?答: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四部分组成:1.基础养老金2.个人账户养老金3.过渡性养老金(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4.过渡性调节金&44、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办理需要携带哪些材料?答:办理材料:1.火化证明(未注明死亡时间的需携带死亡证明) 2.死亡人身份证、申领人身份证;3.丧葬抚恤金及个人账户打至死亡人退休工资发放账号,若死亡人账户因销户等原因需打至继承人账户,则需提供公证处公证书。&45、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抚恤金是多?答:待遇标准:1.丧葬费4000;2.抚恤金10000,工龄15-30之内,每增加一年,增发1000元,30年以上最高25000,两项合计最高29000.&&46、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哪些人员符合申请遗属供养困难补助?答:1、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非工伤)死亡;2、离、退休供养人员生前确定为其供养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无经济收入、且其他直系亲属在单位不享受家属劳保者;3、离、退休人员死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丧葬规定的。&47、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供养直系亲属新增办理材料需要哪些?答:1.供养者和被供养者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死亡火化证明;2.供养关系为夫妻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没有结婚证的提供民政部门婚姻状况证明并加盖公章)和经街道或乡政府确认的无经济收入证明;3.供养关系为父母的需要提供经街道或乡政府确认的无经济收入证明、其他直系亲属在单位未享受供养待遇的证明4.供养关系为子女18周岁以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5.供养关系为子女,18周岁以上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需要提供在校就读证明&&&&&6.若被供养者户口非本辖区,需提供当地社保未参保证明。&&&&&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48、目前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多少?&&&&&&答:2017年供养遗属困难补助费标准为1005元,待每年的调整文件下达后调整。&49、企退人员劳模待遇如何申请?标准是多少?&&&&&答:持退休证到总工会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审批后,将《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离休退休劳模(先进)享受荣誉津贴审批表》提交社险办二楼大厅待遇核发科。标准:临安市劳模150元/月、杭州市先进150元/月、杭州市劳模220元/月、浙江省先进250元/月浙江省劳模400元/月、全国劳模500元/月&&50、企业退休高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是多少?答:按照年企业退休高工基本养老金累计增发额度设置最高增发限额,正高级、副高级(含高级技师)专业技术人员增发限额分别为每人每月1500元、1150元;从日起,对上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并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一)本人累计增发额低于增发限额且超过每人300元、230元的,分别按每人每月300元、230元的标准增发;(二)本人累计增发额低于增发限额不满每人300元、230元的,按差额增发;(三)本人累计增发额已达到增发限额的,不再继续增发。&&医疗保险类51、哪些疾病可以办理规定病种?答: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艾滋病、耐多药肺结核。&52、选择社区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医保优惠政策?答:1、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门诊报销比列提高3%;2、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或转诊到区内上级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下降300元;3、可以开取最多12周的慢病长处方。&53、历年个帐家庭共济如何实行及需注意什么?答:1、带上双方社保卡在大厅自助服务机上按流程自主操作;2、划转双方均为同一统筹区,只能划给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划出账户必须是职工医保,划入账户职工医保和城居医保均可。&54、哪些情况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答: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5、我区目前开通全国一卡通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答:我区目前开通全国一卡通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另杭州市临安区人民医院等7家机构在测试阶段。&56、如何才能在跨省异地住院时直接刷卡结算?答: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57、医保患者就诊时要刷卡需携带哪些东西?答:社会保障卡和证历本。&58、目前我区医保住院起付线是多少?答: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民营医疗机构600元,其它医疗机构300元。&59、基本医疗保险用药量是怎么规定的?根据病情按以下原则掌握药量:急性病不超过3天;一般慢性病不超过15天;纳入规定病种的疾病和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肺结核、慢性肝炎等长期慢性病以及住院患者出院带治疗药品的不超过1个月;在签约的社区家庭医生处可开取不超过12周的慢病长处方;出国、出境期间带药(需备案)不超过6个月。&&60、目前的罕见病及相关用药有哪些?如何报销?答:目前纳入罕见病医疗保障的病种有戈谢病、渐冻症、苯丙酮尿症,相关罕见病用药为注射用伊米苷酶(思而赞)、利鲁唑、盐酸沙丙蝶呤(科望)。报销流程:先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如符合条件再进行医疗困难救助,救助后仍有剩余的予以财政专项资金补助。&61、目前纳入特殊药品大病保险的药品有几种?待遇如何?答:目前纳入特殊药品大病保险的药品有修美乐、里葆多等28种,报销时先支付起付标准(持证人员5000元,其他人员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45万元)以下部分药品费用,基金承担比例50%。&62、目前我区医保当年个帐支付范围有哪些?答:目前我区医保当年个帐可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普通住院、门诊及规定病种医疗费。&63、目前我区医保历年个帐支付范围有哪些?答:目前我区医保历年个帐可支付以下费用:1、在定点医疗机构内发生的自费、自理和自负医疗费;2、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3、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4、在本统筹地购买的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公布范围内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64、什么情况会导致职工医保中断?中断后怎样才能恢复医保待遇?答: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视为中断参保。对于出国(出境)期间未缴纳医保费的,不视作中断参保。在中断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恢复医保待遇。&65、目前我区企业职工普通门诊的起付线是多少?答:在职人员为1000元,退休人员为300元。&66、超过次年3月的医疗费用能否报销?答: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转诊转院、临时外出、急诊、异地安置等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当年12月31日前结清,对当年度医疗费用结清确有困难的人员可以延迟至下一年度3月底之前结算。故超过次年3月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67、就医期间哪些费用应由参保人个人承担?答: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自费、自理、自负三部分。&68、目前我区医疗困难救助最高封顶额度是多少?答:8万元。&69、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用材料支付时有何规定?答:主要有限定和限额规定,限定规定是指人工器官、骨科脊柱内固定材料和单价在200元以上的其它材料,在报销时须先由个人自理一定比例(国产3%、合资10%、进口15%);限额规定是指这些材料单项累计有限额,即人工器官为3万元,骨科脊柱内固定材料为2万元,单价在200元以上的其它材料为4万元。&70、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区70周岁及以下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当年个帐如何划入?答:按上年度省月平均工资的5.8%,减去5元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和1元的医疗困难救助金,再乘以12,在年初一次性划入。&71、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区70周岁以上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当年个帐如何划入?答:按上年度省月平均工资的6.8%,减去5元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和1元的医疗困难救助金,再乘以12,在年初一次性划入。&72、目前我区医保转外就医有何规定?答:仅限上海、北京两地的三甲医院,需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73、哪些人员可以开取医保代配证?答:仅限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配取长期慢性病用药。&74、“冬病夏治”能否进医保报销?答:不能进医保报销,但可以用历年个帐支付。新增:1、非本区户籍,在本区中小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参加本区域城乡居民医保有何规定?答:非本区户籍,在本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本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区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2、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结算有何规定?&答:从日起,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起付标准300元,报销费用上不封顶。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份按照医院等级报销,三级医疗机构为40%,其他医疗机构为6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70%。与全科医生签约的在签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可在原来报销的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门诊起付线减免300元。&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哪些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医保费可以享受政府补贴?答:(一)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儿童福利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其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医保费享受政府全额补贴。(二)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医保费由政府补贴一半。(三)收养人员享受政府全额补助。&4、规定病种办理有效期为多长时间?答:规定病种备案有效期为5年,需延期的,应在期满前一个月重新办理备案手续。&5、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备案后多少时间后可撤销备案手续?答:已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须在备案生效的3个月后,方可撤销备案手续。&工伤保险类75、超过30日申报的工伤费用由谁支付?答:工伤超过30日申报的,在申报前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申报之后的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6、职工个人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吗?答: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77、职工发生工伤后,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78、工伤认定的时限和时效是如何规定的?答:《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及因特殊情况经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延长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在法定申请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在此时限内提出的,由最先提出申请的一方作为工伤认定申请人。&79、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谁负担?答:《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的法定申请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出申请前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单位或者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均未在用人单位的法定申请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出申请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80、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工伤认定几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答:《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81、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8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答: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生育保险类83、哪些人可以享受我区生育保险待遇?答: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已正常参保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其中生育必须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84、目前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何算?答:1、足月产或早产的按128天计发,有剖宫产或助娩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增加15天;2、满4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发;3、不满4个月流产的按15天计发。&85、目前我区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答:包括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及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四项。&86、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如何计发?答: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和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87、生育待遇的申领时限是多久?答:生育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2个月内,向区社险办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类88、我区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从日起,我区实施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89、我区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标准是多少?按照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我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失业保险金为1440元/月。&90、职工失业后,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定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91、符合什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92、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如何计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城乡居保、城乡医保类93、2018年度临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额度及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答:2018年度我区城居医保总筹资额1370元,其中个人缴纳380元,其余由政府补贴。&94、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该如何办理城乡医保的参保缴费手续?答:答:1、首次参保或中断续保人员应在当年的11月1日至12月15日,到户籍所在的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并到信用社办理代扣代缴手续(如之前已办理过代扣手续,则不需要再办理),且存足个人下一年度应缴费用,扣款成功后,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该结算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本年度已参保需要续保人员,如已签约,视作自动参加下一年度城乡医保并将在原签约账户进行扣款。&9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情况可以中途参保?答:1、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退伍军人在出生、退伍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退伍之日起享受该结算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原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到区社险办办理城乡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可享受当日起本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并在缴费后满6个月方可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96、原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若下一年度不想参保,该如何办理手续?答:到临安范围内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城乡医保扣款的解约手续或在每年规定的正常参保期内到户口所在村(社区)办理停保手续。&97、哪些人员可以参加临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答:参保本区城乡居保,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2、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3、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未享受离休、退休、退职待遇的人员。&98、临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有几个缴费档次?答:缴费标准目前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9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政府如何补贴?答:政府根据参保人员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相应补贴,缴费补贴金额计入个人账户。具体标准为:缴费档次选择100元、2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缴费档次选择300元、4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缴费档次选择500元、6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80元;缴费档次选择700元、8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缴费档次选择900元、1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10元;缴费档次选择12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缴费档次选择15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30元;缴费档次选择2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40元。参保人员符合补缴条件并办理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100、临安区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该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答: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村或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101、城乡居保0-14岁儿童两病包括哪些疾病?住院报销有何优惠?答:包括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疾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80%。&102、目前我区城居医保普通门诊可报费用最高限额是多少?答:6000元。&103、哪些人员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即刻享受待遇?答: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退伍军人,在出生、退伍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退伍之日起享受该结算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答:根据《》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我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的公告,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05、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有哪些?答:(1)虚构劳动关系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的。&&&&(2)隐瞒、编造病史,伪造、变造、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材料以及其他虚构社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3)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发生变更或者丧失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未如实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4)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社会保险证件或者支付凭证的。&&&(5)将本人社会保险证件或者支付凭证交给他人,供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6)虚列、虚报、虚增社会保险服务项目和金额,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7)虚构劳动关系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鉴定意见,为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或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提供帮助的。&&&(8)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其他行为。&106、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数额多大,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答:浙江省一般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在6000元以上,单位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在100000元以上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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