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执业药师网上报名名考试下午五点结束,可是我晚上十一点报名的都可以通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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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CopyRight ,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扫描二维码关注考拉官微[摘要]:广西省:7月20日-8月9日,资格审核时间:8月6日-9日,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日9∶00至日17∶00。非首次报考人员:日9∶00至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8日-14日。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考函〔2018〕2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二、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要求报考人员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各市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具体报名条件如下:(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三、报考程序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档案库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处理。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一)网上填报报考人员于日9∶00至日17∶00统一登录(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考场设置在相应报名点所在市。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二)现场资格审核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对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工作地属广西的报考人员核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1.全区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日-9日。具体审核地址如下: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办公时间为: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30,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请咨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3.属地管理报考资格审核提供核验材料: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工作地属广西的报考人员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日9∶00至日17∶00。非首次报考人员:日9∶00至日17∶00。3.收费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6〕24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4.票据领取。票据做为报销凭证,若需要领取的,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⑴领取时间:日-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2)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时间、地点由各市另行安排。(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可在资格审核期间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原件到相应资格审核点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3.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五)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四、考试信息管理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试卷预订单由系统自动生成,各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相关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五、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日10∶00至日14∶05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六、试题类型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七、参考注意事项(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写(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将影响考试成绩,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五)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有违法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六)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八、考场设置本次考试广西考区共设十五个分考区,分别为广西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崇左市、来宾市、贺州市、玉林市、百色市、河池市。考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编排。九、成绩管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二科2个级别。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十、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十一、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2018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太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十二、咨询电话网上报名考务咨询:。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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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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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习题
治疗外感风寒兼气滞胸脘满闷、恶心呕逆者,宜首选:(  )
A. 防风&&&& &
B. 香薷&&&& &
C. 细辛& &
D. 紫苏&&&& &药剂师资格证_范文大全网第一篇:药剂师资格证一、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 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 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 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 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二、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序号 1 2 3 4 5 6 7 科目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 考试形式 客观题 客观题 客观题 客观题 客观题 客观题 客观题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 1、2、3、4 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 1、5、6、7 四个科目。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 20 年。(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 满 15 年。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五、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 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六、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 门发布的通知。报名条件 返回顶部↑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 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 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 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 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 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0 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15 年。三、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 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 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 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如何报考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根据人事部相关文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 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指定 的地点报名并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 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 明。注:各地报名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各地报名通知上的报名条件为准。报考时间 返回顶部↑ 1.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 4-7 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 布。2010 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 10-11 月份左右。2011 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 10 月 15、16 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2011 年 10 月 15 日 2011 年 10 月 15 日 2011 年 10 月 16 日 2011 年 10 月 16 日 考试科目 返回顶部↑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化学部分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科试卷满分为 100 分,其中: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 6:4;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鉴定学部分与中药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 6:4;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理学部分与药物分析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 6:4; 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剂学部分与药物化学部分卷作文面分值比例为 6:4. 考试时间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4:00 - 16:30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4:00 - 16:30 考试科目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药事管理与法规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考试题型 返回顶部↑ 各科考试内容均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约占 60%,熟悉部 分约占 30%,了解部分约占 10%.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 100 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多选题为代表的客观性试题有更多。多选试题的类型不同, 但试题的 基本结构大致相同。试题由两部分组成, 一为题干, 是试题的主体; 二为选项, 即备选答案。考生在固定的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最符合题意的答案,不需作解释和论述。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题分为 A、B、X 三种题型。现举例说明如下: 一、A 型题(最佳选择题) A 型题题干在前,选项在后。共有 A、B、C、D、E 五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为最佳答 案,其余选项为干扰答案。考生须在 5 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最佳答案), 并按考试规定的方式将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的字母涂黑。例 1:既祛风通络,又凉血消肿的药是 A.海风藤 B.雷公藤 C.络石藤 D.青风藤 E.鸡血藤 答案:AB●DE 例 2:不宜用于变异型心绞痛的药物是 A.硝酸甘油 B.硝苯地平 C.普萘罗尔 D.维拉帕米 E.地尔硫卓 答案:AB●DE 二、B 型题(配伍选择题) B 型题是一组试题(2 至 4 个)共用一组 A、B、C、D、E 五个备选答案。选项在前,题干 在后,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个选项可供选择一次,也可重复选用,也可不被选用。考 生只须为每道试题选出一个最佳答案。例 1: A.杀虫消积 B.杀虫疗癣 C.杀虫活血 D.杀虫止血 E.杀虫涩肠 1.槟榔的功效是 2.使君子的功效是 答案: 1.A●CDE 2.●BCDE 例 2: A.青霉素 V B.苯唑西林 C.替卡西林 D.哌拉西林 E.氨苄西林 1.主要用于耐药金葡菌感染的半合成青霉素 2.耐酶,抗菌活性不及青霉素,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 3.口服不吸收,临床主要用于绿脓杆菌感染治疗 答案: 1.●BCDE 2.A●CDE 3.AB●DE 例 3: A.乙胺丁醇 B.利福平 C.链霉素 D.对氨基水杨酸 E.卡拉霉素 1.诱导肝微粒体霉、加速皮质激素和雌激素代谢 2.长期大量应用可致视神经炎、视力下降、视野缩小,出现盲点 3.尿中析出结晶,损害肾脏,碱化尿液可减轻 4.对第八对脑神经损害严重 1.A●CDE 2.●BCDE 3.ABC●E 4.ABCD● 三、X 型题(多项选择题) X 型题由一个题干和 A、B、C、D、E 五个备选答案组成,题干在前,选项在后。要求考生 从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例 1:既善清热解毒,又能疏散风热的药是 A.连翘 B.金银花 C.牛蒡子 D.败酱草 E.黄菊花 答案:●●●D● 例 2:适用于高血压病伴肾功能不良的药物是 A.卡托普利 B.利舍平 C.哌唑嗪 D.氢氯噻嗪 E.甲基多巴 答案:●B●D● 通过标准 返回顶部↑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 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 60 分 (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 100 分)。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 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 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 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 此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2009 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注册制度 返回顶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第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 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第四条 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 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五条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 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执业。第二章 申请注册 第六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 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第七条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四)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5 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第十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 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第十一条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材料;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 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第三章 注册与管理? 第十三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 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注册,同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根据申请注册者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类别进 行注册。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时,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情况栏内加盖 注册专用印章,并发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注册证》。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 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 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 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执业药师 注册证》,并发给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四)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执业药师注册机 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每年将注册情况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定期公告。第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上报备案的执业药师中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责令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复查并予以改正。第二十条 对不予注册或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 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 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未经注册,不具有执业药师身份,不得从事 执业药师业务活动,其所出具的与执业药师业务有关的证明,均属无效。第二十四条 执业单位系指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别说明: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药师注册事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印发通知明确: 2009 年 10 月 1 日起, 从 各省 (区、 市)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提交的执 业药师注册申请,并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管人 〔 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对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 性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注册时,除按规定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外,还须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 证》、香港药剂师执照或澳门药剂师执照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 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 附: 2011 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基础学习班|冲刺精讲班|应试技巧班|药学基础知识班网上 辅导招生方案 2011 年“执业药师精品班”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2011 年“执业药师实验班”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2011 年“执业药师无忧通关班”网上辅导招生 第一篇:药剂师资格证漳州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如何才能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漳州人事人才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考试介绍 一、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 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编写培训教材, 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 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 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二、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 序号科目考试型式 1 2 3 4 5 6 7 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客观题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客观题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 1、2、3、4 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 报考 1、5、6、7 四个科目。四、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 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两个科目,只参加 《药事管理与法规》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0 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 满 15 年。(二)在本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对各单位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上工作并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 学) 》一个科目的考试: 1、1988 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 工作满 10 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1990 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 专业工作满 8 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1999 年 4 月 1 日以前,在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 漳州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 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报名 条件 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 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二、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0 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 满 15 年。三、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 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 、从事专 业工作年限证明、 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 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 4-7 月份左右。详细情况请关注本站执业医师频道考试动 态栏目。本文摘自:漳州医疗网 +申请认证第一篇:药剂师资格证全国执业药师考试〖发布日期: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管理员〗 考试简介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 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的英文译为:Licensed Pharmacist 1994 年 3 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995 年 7 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999 年 4 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 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 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 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 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 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10 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 点。考试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注册管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 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 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 请注册,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注册有 效期为 3 年,有效期满前 3 个月,持证者须持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机构办理再 次注册手续。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藉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 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 7 年。(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 5 年。(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 3 年。(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 药学专业工作 1 年。(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 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 20 年。(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 15 年。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 人部发[2005]9 号),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 要求报名参加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 均设四个科目: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 (中药学) 专业知识 (一)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分 4 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药剂师资格证》出自:范文大全网猜你喜欢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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