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快递姓名黄子杰总结有有几个儿子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快捷快递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333.3333
万元对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捷快递”)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取得快捷快递1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快捷快递有限公司
投资的议案》,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已于日签署完毕。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吴传龙(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之一)
(1)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渔民村52号裕晖大厦1楼北A
(2)身份证号码:12XXXX
2、章建荣(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之二)
(1)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世纪新城24幢3单元702室
(2)身份证号码:16XXXX
3、杨建兴(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之三)
(1)住所:浙江省桐庐县桐君街道阆苑路鑫龙桂花苑2幢2单元402室
(2)身份证号码:25XXXX
4、 卢特威(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之四)
(1)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37号
(2)身份证号码:04XXX
5、于水(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之五)
(1)住所:安徽省临泉县寨镇于庙行政村于庄93号
(2)身份证号码:25XXXX
6、徐木根(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之六)
(1)住所:浙江省桐庐县钟山乡大市村大市1组
(2)身份证号码:18XXXX
7、上海达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顺创投”)
(1)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怡路296号776室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丰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精功集团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精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精熠投资”)
(1)住所: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永靖路64室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彬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实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德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锌投资”)
(1)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西路号2层208室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丰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泰控股”)
(1)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补建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商用密码产品;安全技术防范;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
心业务。(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
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计算机软件业、技术服务业;电子、电气、机电产品的开
发、生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进出口业;职业技
能培训;档案管理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银行自助设备的清机、维修、远程值守服务;票据及
其档案影像处理外包服务;物流、仓储信息系统设计及技术服务;金融外包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快捷快递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层Q区368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章建荣
5、注册资本:万元
6、经营范围: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
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室内外装潢设计,商务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纸
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快捷快递实际控制人为吴传龙先生,吴传龙先生持有快捷快递股权比例为50.12%。本次
增资前后,快捷快递股权结构如下表:
增资前股权结构
增资后股权结构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增资方案
(1)各方同意,快捷快递新增注册资本698.1485万元,全部由或其指定的主体以
货币方式认缴,增资完成后快捷快递注册资本变更为万元,甲方持有目标公司10%的
(2)本次增资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为19.1元/1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总额为
13,333.3333万元,其中698.148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与新增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计
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
(3)在本次增资事项中,各方放弃优先认购权。
(二)业绩承诺
创始人股东承诺,快捷快递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30亿元、
40亿元、50亿元;
创始人股东承诺,快捷快递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2亿元、
1.8亿元、4亿元;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承诺营业收入和承诺净利润由经董事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快捷快递进行审计并经确认的数额作为确认依据,不包括上海快捷尚未完全转让至
快捷快递相关资产及控股子公司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三)业绩补偿原则
如快捷快递于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本协议创始人股东承诺的
相应年度累计净利润数,则创始人股东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部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申
通快递承担补偿责任,补偿原则为:
(1)创始人股东以股权方式向进行补偿;
(2)快捷快递2018年至2020年累计实际的净利润数额低于6亿元的,创始人股东应对申通
快递进行补偿的股权计算方式为:
创始人股东应补偿股权数=6981485×(6亿元/快捷快递2018年至2020年实际实现的净利
(3)上述补偿股权总额中,创始人股东各方分别补偿的股权数=交割日该创始人股东在快捷
快递的出资额/交割日创始人股东在快捷快递出资总额×创始人股东应补偿股权总额×100%;
(4)创始人股东各方对应补偿股权总额承担连带责任;
(四)回购权
1、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有权要求创始人股东回购其持有的快捷快递股权;
(1)快捷快递未能于日前完成中国境内合格首次公开发行或被境内的上市
公司并购;
(2)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申请或境内上市公司提交并购快捷快递申请后,被有关上市监
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监会、交易所)否决申请;
(3)日前快捷快递未能经合法合规程序以认可的评估价格向上海
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快捷”)购买登记在上海快捷名下全部车辆、机器设备以及知
识产权并完成相关资料变更登记,或在购买过程中给造成损失的;
(4)日前快捷快递未能经合法合规程序以认可评估的价格向上海
快捷购买上海快捷全部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之股权并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或在购买过程中给
造成损失的;
(5)因创始人股东与上海快捷原股东钟治花、黄子杰之股权纠纷导致快捷快递遭受重大损失
(1000万元及以上)或导致快捷快递无法以继续经营快递业务的;
(6)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内,除违反协议约定外,未经书面同意,创
始人股东自快捷快递主动离职的或创始人股东未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快捷快递之运营的;
(7)快捷快递因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瑕疵被主管部门处罚、责令整顿或采取其他措施,导致快
捷快递无法继续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快递经营业务的。
2、回购价款计算方式如下:
回购价款总额=本次增资总额×(1+12%×投资期间);
其中:投资期间=首期增资款出资日与回购发生日之间的天数/365;
各创始人股东应支付的回购价款=回购价款总额×(交割日该创始人股东在快捷快递的出资额
/交割日创始人股东在快捷快递出资总额)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
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相应条款未明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损失。
2、创始人股东和其他投资人股东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将本次增资
相关股权登记至甲方名下,有权要求创始人股东回购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赔偿其损
3、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向目标公司支付增资款,每逾期一日,应当以未支付
的现金对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年贷款利率上浮50%按日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支
付给快捷快递,但非因的原因导致逾期办理的除外。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快捷快递有权
解除本协议。
4、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守约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予以改正或作出补救措施,并给
予违约方十五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届满违约方仍未适当履行本协议或未以守约方满意
的方式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则本协议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通知之日终止。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快捷快递是一家设立全国网络的快递企业,主要业务包括同城件、省内件、省外件、港澳台
件寄送、以及代收货款、回单返还等业务。快捷快递省级分拨中心采取直营模式,城市网络终端
主要采用加盟商模式合作,部分地方采取混合模式。其总部掌控转运中心等网络核心资源,调动
加盟网络中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将快递服务网络末端延伸至全国各地。快捷快递作为快递网络的
管理方,提供专业的信息化平台,根据经营规划及业务需求,布局各中转中心及终端网点,持续
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优化运送流程等,推动完善运输方式的配套应用。快捷快递的竞争力在于
完善的物流网络、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网络以及灵活的终端网络,三网合一形成整体协同效应。在
具体业务上,快捷快递拥有巨大的直营网点及以大货为主导的产品网络,其中主要以3-30公斤中
大件为主,而3公斤以下的小件对快捷快递的运输成本并不具有明显优势。
本次投资完成以后,公司与快捷快递将借助各自,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益。
对市场上产品的优势,时效、成本、质量和服务进行综合考虑,通过将当前大小件混合
的产品结构细化,把运营做到中转更快、成本更低,中转时效更短、效率更高,从而实现公司产
品生态运营更加高效协同,最终促进实现整体效果的最大化。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产生的效益将视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
情况而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投资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在双方后续的资源整合及战略协同方
面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接下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投后管理工作,以有效防范风险发生,但鉴
于以上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日香港快捷快递
你现在的位置:
& 香港快捷快递
联 系 人:陈经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8号
邮政编码:10028
公司电话:101
传 真:010
网站地址:
&&日上午,快捷速递新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见面会在上海总部召开,全体新股东以及公司各职能中心、管理中心、相关单位(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布由黄子杰出任公司董事长、吴传龙出任公司总裁。各职能中心、管理中心以及相关单位(区)负责人分别向总裁吴传龙以及其他新股东介绍了各自所负责的工作情况。在详细听取各人汇报后,总裁吴传龙进行了汇总并作重要讲话,对2013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指明了公司今后发展的思路和方向。吴总强调:一、今后公司的经营将朝着“中转直营――网点加盟”的模式转变,加快网络铺设,在巩固现有业务的基础上重点拓展电子商务件,提升快捷速递业务的市场..*ST三泰:关于参股公司快捷快递有限公司投资进展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312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快捷快递有限公司投资进展  
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参股公司快捷快递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基本情况  
经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 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按照投前 25 亿估值, 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 亿元对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捷快递”)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取得快捷快递 3.85% 的股权,快捷快递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现快捷快递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快递”),申通快递拟按照投前 12 亿估值, 向快捷快递增资 1.33 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取得快捷快递
10% 的股权。
公司持有快捷快递股权比例由
3.85%下降为3.46% 。
增资前后,快捷快递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后  股东姓名/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 )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 )  
2.86  上海达顺创业投资
11.94  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精熠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德锌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
6,283.3366
6,981.4851
注:以上表格所有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非计算错误。  
2017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参股公司快捷快递有限公司 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和《关于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创始人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通过前述议案。  
本次参股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涉及的《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和《&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已于 2017 年 8 月 1 日签署完毕。  
拟引入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德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3,080.2166 万元  
浙江省玉环市机电工业园区  
成立时间:
2001 年 11 月 01 日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凭  
许可证经营),
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纸  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申通快递控股股东为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殷控股”),
德殷控股持有申通快递 53.76% 的股权;申通快递实际控制  人为陈德军和陈小英,分别持有德殷控股 51.7%和 48.3% 的股权。  
以上基本信息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数据及申通快递《2016 年年度报告》。  
本次引入申通快递涉及协议主要条款  
本次快捷快递引入申通快递触发反稀释条款,
公司在保证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签署了 《&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公司作为快捷快递股东,与快捷快递其他股东及申通快递签署了《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前述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条款  
因本次申通快递增资价格低于公司增资价格,快捷快递本次融资触发了《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反稀释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以本次融资价格重新确定公司的股权比例,并由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各方按其持有的快捷快递股权比例向公司无偿转让相应的股权。  
基于前述情形,考虑到快捷快递引入战略投资者申通快递,有利于快捷快递充分利用申通快递的优势资源与品牌效应,与申通快递开展资源整合,也有利于提高快捷快递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而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在保证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公司与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签署了《&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快捷快递创始人(以下简称“乙方”)股东承诺  
本次申通快递投资后公司
(以下亦称“甲方”) 股权调整  
本次申通快递投资后,
公司的股权比例应调整为公司投资金额/ (26 亿元+申通快递投资金额),即 1 亿元/(26 亿元+1.33 亿元),约 3.66% ,差额由乙方各方按其持有的快捷快递股权比例向公司无偿转让相应的股权进行补偿。
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本协议签署后 30 日内,完成甲方股权调整的全部工商变更手续。  
乙方承诺在 2017 年 12 月 1 日 前促使快捷快递完成下一轮融资,且融资投前估值不得低于 27.33 亿元,融资股权比例不低于 5% 。  
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乙方完成上述第 1 条承诺内容后,公司放弃因本次快捷快递引入申通快递的融资而触发反稀释条款而享有的可按增资协议及本协议约定向乙方主张的反稀释权利。  
若乙方不能完成上述第 1 条第二款要求的融资,则公司有权按照最近一轮融资股权比例不低于 5% 的融资估值重新确定本次融资后公司的股权比例。具体补偿方案如下:  
自公司向乙方发出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应配合公司向工商部门提交申请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材料;自公司向乙方发出通知后的 30 日内,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无偿受让的股权比例计算公式:  
公司受让的股权比例=公司投资金额/当次触发行为之融资投后估值-甲方原持有的股权比例。  
违约责任  
当甲方按增资协议及本协议约定向乙方主张反稀释权利时,若乙方逾期未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则甲方除有权主张乙方继续履行上述义务外,同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按增资协议 6.1 条的约定向甲方履行回购义务。  
回购价款计算方式如下:  
回购价款总额=1 亿元人民币× ( 1+12%×投资期间);  
其中:投资期间=甲方首期增资款出资日与回购发生日之间的天数/365;  
乙方各股东应支付的回购价款=回购价款总额× (该股东于增资协议约定交割日在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乙方各股东于增资协议约定交割日在目标公司出资总额)  
平等待遇  
基于原增资协议中平等待遇条款,乙方承诺:本次申通快递与各方新签订 《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的第 7 条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对甲方同样有效,即乙方承诺对甲方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均负有基于上述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所约定的同等义务。  
担保条款  
乙方之二章建荣,自愿以其持有的快捷快递 312.9585 万元出资额的股权(“担保股权”)向甲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以担保乙方向甲方按增资协议及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以及回购义务,乙方之二章建荣应配合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前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担保手续。  
以上质押担保手续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办理完毕。  
乙方均承诺对所有乙方向甲方按增资协议及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方有权向乙方任何一方主张由其先行向甲方转让甲方所有应得的股权。  
(二) 《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主要条款  
申通快递(以下称“甲方”)与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和投资人股东(以下合称“乙方”)签署了《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本次增资方案  
各方同意,快捷快递新增注册资本 698.1485 万元,全部由 甲方或其指定的主体以货币方式认缴,增资完成后快捷快递注册资本变更为 6,981.4851 万元,
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10%的股权。  
本次增资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为 19.1 元/1 元注册资本,甲方本次增资总额为 13,333.3333 万元,其中 698.148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与新增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  
在本次增资事项中,
乙方放弃优先认购权。  
增资款用途  
甲方本次增资款仅供目标公司用于拓展新业务,补充流动资金,目标公司在没有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增资款用于偿还贷款、借款等,甲方有权随时监督该等资金的使用。甲方有权要求随时查询目标公司银行账户明细、业务合同、账簿及财务报表等资料以监督该等资金的使用,创始人股东及目标公司需予以配合。目标公司使用投资款用途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视为创始人股东违约,创始人股东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业绩承诺  
创始人股东承诺,目标公司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 30 亿元、 40 亿元、
50 亿元;  
创始人股东承诺,目标公司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0.2 亿元、
1.8 亿元、 4 亿元;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承诺营业收入和承诺净利润由经董事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并经甲方确认的数额作为确认依据,不包括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快捷”) 尚未完全转让至目标公司相关资产及控股子公司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回购条款  
1、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申通快递有权要求创始人股东回购其持有的快捷快递股权;  
( 1 )快捷快递未能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中国境内合格首次公开发行或被境内的上市公司并购;  
(2)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申请或境内上市公司提交并购快捷快递申请后,被有关上市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监会、交易所)否决申请;  
(3)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快捷快递未能经合法合规程序以申通快递认可的评估价格向上海快捷购买登记在上海快捷名下全部车辆、机器设备以及知识产权并完成相关资料变更登记,或在购买过程中给申通快递造成损失的;  
(4)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快捷快递未能经合法合规程序以申通快递认可评估的价格向上海快捷购买上海快捷全部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之股权并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或在购买过程中给申通快递造成损失的;  
(5)因创始人股东与上海快捷原股东钟治花、黄子杰之股权纠纷导致快捷快递遭受重大损失(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导致快捷快递无法以继续经营快递业务的;  
(6)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除申通快递违反协议约定外,未经申通快递书面同意,创始人股东自快捷快递主动离职的或创始人股东未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快捷快递之运营的;  
(7)快捷快递因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瑕疵被主管部门处罚、责令整顿或采取其他措施,导致快捷快递无法继续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快递经营业务的。  
2、回购价款计算方式如下:  
回购价款总额=本次增资总额×( 1+12% ×投资期间);  
其中:投资期间=申通快递首期增资款出资日与回购发生日之间的天数/365;  
各创始人股东应支付的回购价款=回购价款总额×(交割日该创始人股东在快捷快递的出资额/交割日创始人股东在快捷快递出资总额)  
违约条款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相应条款未明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损失。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将本次增资相关股权登记至甲方名下,甲方有权要求创始人股东回购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赔偿其损失。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向目标公司支付增资款,每逾期一日,应当以未支付的现金对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年贷款利率上浮 50%按日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支付给目标公司,但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逾期办理的除外。逾期超过三十日的,目标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守约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予以改正或作出补救措施,并给予违约方十五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届满违约方仍未适当履行本协议或未以守约方满意的方式对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则本协议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通知之日终止。  
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对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及快捷快递的认可,经友好沟通,本次未实施  原反稀释条款,同时公司相信本次快捷快递引入战略投资者申通快递,有利于快捷快  递充分利用申通快递的优势资源与品牌效应,与 申通快递开展资源整合,
也有利于提  高快捷快递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而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与快捷快  递创始人股东签署了《&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快捷快递引入战略投资者触发了《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反稀释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与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签署 《&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同时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章建荣将为该协议进行股权质押担保,
保证了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 一 日  
以下为热门自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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