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有一个业主可以不交物管费欠了一年物管费没

佛山一小区业主拖欠物管费 旧物管不愿撤场
新物管要进场,旧物管却不肯退出。近日,高明中心城区某楼盘就上演了这样的熟悉戏码。新旧物管双方互不退让,协商无效,往日宁静、和谐的居住小区,从此陷入了无休止的相互指责局面。其实,新老物业更替现象在国内并不罕见,但这种更替,往往会带来双方纠缠不清的冲突。熟悉戏码一再上演的背后,是以全体小区业主权益受损作为代价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如何才能避免类似的尴尬戏码在自己的小区上演?专家建议,业主、物管公司和主管部门应共同协商,一起探索解决办法,减少邻里矛盾。案例:业主拖欠物管费旧物管不愿撤场近日在高明区内闹得沸沸扬扬的新旧物管公司交替纠纷事件,起源于一份数额巨大的欠费单张。据介绍,今年4月,眼看着与旧物管公司的合同即将到期,高明中心城区某楼盘业主委员会就与新的物管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约定在原合同到期后,由新公司接手小区管理。不过,正当新公司办完相关备案手续,打算正式入场时,旧物管公司却向他们展示了一份业主欠费单张,并以此拒绝与新物业公司进行交接。旧物管公司出示的这份欠费单张,是小区部分业主多年来拖欠他们的物业管理费;被拖欠的金额,竟高达60万元。旧物管公司表示,在欠费未解决、自身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前,他们不会让新物业公司接手小区管理;而新物管公司则纠结,自己迟迟不能入场,算是合同违约行为,如果强行入场,又违反相关法例。老物业公司走不了,新物业公司进不来的僵持局面,给小区平添了不少戾气:有业主表示,旧物管公司长期无作为,业主不交管理费是理所当然。现在还赖着不走,是继续侵害业主权益,大伙应该联合起来,赶走他们;但也有业主认为,新公司迟迟不能进驻,将影响到小区的管理质量,因此希望欠钱的业主能自觉把欠款给补缴了,方便全体居民。据了解,经过多轮协商后,业委会已承诺会配合旧物管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追缴拖欠的物管费用,但由于双方并没就具体细则达成一致。所以,目前该楼盘的欠费要如何解决,仍有待进一步观察。办法:三方加强协商合作解决矛盾事实上,类似的情形已多次在国内发生。无数的先例都表明,当新老物管公司交替不畅,住宅小区很可能会沦为无人管理的“脏乱差”地带,直接受损的,将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另外,以本次纠纷为例,拖欠物管费用的业主,最后更可能会因此被旧物管公司告上法庭。到时,受损的不仅有公共利益,还有个人的时间、金钱和名誉。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例,物业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欠交物业费的两年内,如经协商不成,可以随时对欠费人员提起诉讼。个别情况恶劣者,物管公司甚至可以申请法院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到时,该名业主无论是出行还是办事,都会备受阻碍,绝对是因小失大。因此,律师建议,无论何种情形,业主最好不要主动拖欠物管费。当然,作为国内住宅小区的一种常见顽疾,要想彻底解决新老物管交接不畅问题,专家认为,最好还是通过业主、物业公司和主管部门共同协商解决。专家介绍,如高明近期例子一般,因为业主拖欠老物业公司物业费而造成的新旧物管交接问题,通常可以采取三种方式加以解决:其一,是老物业公司自行催缴;其二,委托新物业公司催讨物业费;其三,民事诉讼,委托法院帮忙催缴。除去拖欠导致的物管更替矛盾外,物管公司选聘程序不透明,也是目前国内诱发小区物业更替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可提供业主公共决策平台,提高选聘新物管公司过程的透明度,解决业主大会召开困难、过程不公开、真实性难以保证的问题,以确保新物管公司选聘过程公开、透明,并代表大部分业主的真实意愿。相关专家还提议,要避免交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业委会与新老管家之间签订规范的合同很关键。在新物管公司进驻之前,双方签订的合同要尽可能详实,考虑到方方面面的细节,诸如停车资料、业主名册等信息都需说明清楚。文/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 (今日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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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新函[2001]87号 文网文[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90407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
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不满小区物业服务 汉中业主拖欠一年半物业费
  业主认为小区物业服务质次价高,拒绝缴纳物业费用,物业公司无奈状告业主。21日,汉台区法院依法审结此案,判决被告刘某缴纳各类物业服务费、滞纳金,共计2891.52元。
根据法院判决显示,日,刘某与汉中和顺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莲湖茗居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而在入住莲湖茗居期间,刘某认为和顺物业提供了质次价高的物业管理服务:没有卫生清洁制度;缺乏应急处理制度;将公共区域进行经营管理;未按标准收取物业费、水费、垃圾费;电梯费重复收取的问题。
随后,刘某在日至日的这18个月中拒不缴纳物业费、水费、电梯费等各类物业服务费用,共计2723.52元。在刘某拖欠物业服务费的18个月中,和顺物业并未对刘某采取停电断水的追缴手段。但期间多次催缴,刘某均予以拒绝,故和顺物业将刘某告上法庭。
近日,汉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被告刘某应按约定向原告汉中和顺物业有限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但电梯电费属于电梯运行的能耗费,原告汉中和顺物业有限公司对电梯电费的收取属于重复收费。
21日,汉台区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最终,判处刘某向原告汉中和顺物业有限公司支付日至日止的物业费、水费、电梯费等各类物业服务费用2723.52元,以及按照年利率24%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68元,总计2891.52元。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实习生 张慧敏
作者: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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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德阳一小区业主拖欠物管费 物业公司状告至法院
四川新闻网德阳8月31日讯(记者 周鸿
摄影报道)住在小区缴纳物业费本来是一件应该做的事,然而德阳心悦城小区一期的许多业主却不愿缴纳,最终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今天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来到小区了解了相关情况。
物业:已为欠物管费业主垫付数十万元
今天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来到心悦城小区。在大门的门卫处玻璃窗上看到一张印着物业公司红章的紧急通知。其内容为三、四栋楼业主积极缴费,已达70%,物业公司暂为三、四栋楼垫支公共电费,9月2日前三、四栋楼欠费业主若仍未补缴费用,将进行限电和调整电梯使用。因一、二栋楼多数业主仍未履行缴费义务,将在明日上午10点停供两栋楼公共用电。
记者来到物业办公室了解详细情况。不过,该公司表示不愿接受采访。随后,记者来到一栋楼入口的公示栏看见,对于部分业主未缴纳物管费,物业公司已经出示了多份通知。
据物业公司8月18日发给业主的紧急通知显示,公司已经为欠物管费的业主垫付了数十万运行资金,其中有100余户业主欠费达1年之久,多次催收无果。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2016年7月份公共电费14190.55元;已到期的电梯年检费29920元;已到支付年限的年度电梯维保费33000元和欠费业主拖欠的环卫所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约37300元。
如果逾期未能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支付上述费用,由此造成相关单位采取停供、停止服务等措施及其后果,概由业主代表和欠费业主自行承担。
为何拖欠?业主反映物管费高、服务差
据了解,小区的物业公司也已经入驻了两年时间左右。根据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小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为包干制,每半年收取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含:小区内所有除业主自用部分及垃圾清运费、装修服务费、车位特约服务费以外的所有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公共部位能耗费用、服务人员工资等费用。
“物业已经提供了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但是业主却迟迟没有提供。”春锦社区主任李林说,从合同上看,说明当初双方都是认同了的,但是部分业主只交了半年,后面就一直没有再缴纳,由物业公司垫付。
对于为什么不愿缴纳物管费?李林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小区一、二栋业主代表的告知书。内容明确表示,物管费过高,物业服务质量过差,质价不符,多数业主拒交物管费。
“以前小区掉过车子,还有小偷跑到没有住户的房子里,掏走铜电线拿去卖。”小区内的一位业主向记者表示,如果大家没有享受到物管的服务,那凭什么缴费。
社区多次协调无果 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在一栋楼告示张贴处,记者看到一张限(停)电通知书,上面明确写明8月欠费14955.17元,多次催缴,但未履行,按程序将从8月22日10时对设施实行停电。不过,多名业主向记者证实并未停电。
“从业主方便的角度考虑,供电部门一来,我们就和他们协商不要停电,让其缓一缓,业主过几天就缴。”李林说,已经协调了两次,别人再来的话,都不好意思再让供电部门缓一缓了。
据李林介绍,对于业主和物业公司,社区已经协调了四次但都没有结果。而协调的内容主要是物管费及物业服务存在的相关问题。
据了解,心悦城一期共有4栋楼,其中一、二栋是商品房,三、四栋为拆迁安置房。商品房业主物业费为每月每平米1.5元,而拆迁安置房业主物管费用为每月每平米1元。商品房业主认为,小区内两种收费标准是违法行为,要求统一为1元。
“拆迁安置房的这些业主,当初是因为开发商拆了别人的房子,因此开放商为拆迁户业主补贴了5毛钱,所以他们的物业收费为1元。实际上所有业主的物业费交的都是一样的。”李林说。
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物业公司都一一作出了回应。不过现实看来,这些回应始终未能得到业主肯定,以至于迟迟未交物业管理费。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不称职,完全可以成立业委会,将其解聘。”李林表示,但前提是要把前期的费用结清,毕竟别人是做了工作,为小区业主服务了。
据悉,因为部分业主一直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已经向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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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一小区业主拖欠物管费 物业公司状告至法院
住在小区缴纳物业费本来是一件应该做的事,然而德阳心悦城小区一期的许多业主却不愿缴纳,最终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据物业公司8月18日发给业主的紧急通知显示,公司已经为欠物管费的业主垫付了数十万运行资金,其中有100余户业主欠费达1年之久,多次催收无果。
四川新闻网德阳8月31日讯(记者 周鸿
摄影报道)住在小区缴纳物业费本来是一件应该做的事,然而德阳心悦城小区一期的许多业主却不愿缴纳,最终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今天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来到小区了解了相关情况。
物业:已为欠物管费业主垫付数十万元
今天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来到心悦城小区。在大门的门卫处玻璃窗上看到一张印着物业公司红章的紧急通知。其内容为三、四栋楼业主积极缴费,已达70%,物业公司暂为三、四栋楼垫支公共电费,9月2日前三、四栋楼欠费业主若仍未补缴费用,将进行限电和调整电梯使用。因一、二栋楼多数业主仍未履行缴费义务,将在明日上午10点停供两栋楼公共用电。
记者来到物业办公室了解详细情况。不过,该公司表示不愿接受采访。随后,记者来到一栋楼入口的公示栏看见,对于部分业主未缴纳物管费,物业公司已经出示了多份通知。
据物业公司8月18日发给业主的紧急通知显示,公司已经为欠物管费的业主垫付了数十万运行资金,其中有100余户业主欠费达1年之久,多次催收无果。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2016年7月份公共电费14190.55元;已到期的电梯年检费29920元;已到支付年限的年度电梯维保费33000元和欠费业主拖欠的环卫所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约37300元。
如果逾期未能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支付上述费用,由此造成相关单位采取停供、停止服务等措施及其后果,概由业主代表和欠费业主自行承担。
为何拖欠?业主反映物管费高、服务差
据了解,小区的物业公司也已经入驻了两年时间左右。根据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小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为包干制,每半年收取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含:小区内所有除业主自用部分及垃圾清运费、装修服务费、车位特约服务费以外的所有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公共部位能耗费用、服务人员工资等费用。
“物业已经提供了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但是业主却迟迟没有提供。”春锦社区主任李林说,从合同上看,说明当初双方都是认同了的,但是部分业主只交了半年,后面就一直没有再缴纳,由物业公司垫付。
对于为什么不愿缴纳物管费?李林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小区一、二栋业主代表的告知书。内容明确表示,物管费过高,物业服务质量过差,质价不符,多数业主拒交物管费。
“以前小区掉过车子,还有小偷跑到没有住户的房子里,掏走铜电线拿去卖。”小区内的一位业主向记者表示,如果大家没有享受到物管的服务,那凭什么缴费。
社区多次协调无果 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在一栋楼告示张贴处,记者看到一张限(停)电通知书,上面明确写明8月欠费14955.17元,多次催缴,但未履行,按程序将从8月22日10时对设施实行停电。不过,多名业主向记者证实并未停电。
“从业主方便的角度考虑,供电部门一来,我们就和他们协商不要停电,让其缓一缓,业主过几天就缴。”李林说,已经协调了两次,别人再来的话,都不好意思再让供电部门缓一缓了。
据李林介绍,对于业主和物业公司,社区已经协调了四次但都没有结果。而协调的内容主要是物管费及物业服务存在的相关问题。
据了解,心悦城一期共有4栋楼,其中一、二栋是商品房,三、四栋为拆迁安置房。商品房业主物业费为每月每平米1.5元,而拆迁安置房业主物管费用为每月每平米1元。商品房业主认为,小区内两种收费标准是违法行为,要求统一为1元。
“拆迁安置房的这些业主,当初是因为开发商拆了别人的房子,因此开放商为拆迁户业主补贴了5毛钱,所以他们的物业收费为1元。实际上所有业主的物业费交的都是一样的。”李林说。
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物业公司都一一作出了回应。不过现实看来,这些回应始终未能得到业主肯定,以至于迟迟未交物业管理费。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不称职,完全可以成立业委会,将其解聘。”李林表示,但前提是要把前期的费用结清,毕竟别人是做了工作,为小区业主服务了。
据悉,因为部分业主一直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已经向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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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凌云律师:小区物管欠业主广告费,业主如何维权? 07:03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根据《物权法》,在小区公共设施打广告的收入该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但记者对昆明市 9 个小区进行调查后发现,对于小区广告费每年实际收入多少,用了多少,用到了哪里……多数小区业主表示毫不知情。大部分小区物业表示广告收益用在了小区管理上,但只有部分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知道这些费用的具体去向。现象:小区灯箱、电梯遍布广告走进昆明市各大小区,形形色色的广告充斥双眼,不管是电梯间、灯箱、停车杆,还是公告栏、小区外围都有广告的痕迹。11 月 20 日,记者来到美璟新城小区,刚进入小区门就看到两个灯箱上打着整形和祛痘祛斑的广告。在每栋楼的两部电梯里,也各挂着 5 块广告,内容涉及电影、汽车、整形、植发、教育等。家住美璟新城 1 栋的徐女士说,自己入住该小区 4 年多了,电梯里的广告一年四季不间断且常常更新。" 我们小区电梯比其他小区电梯空间要小,还三面都是广告,看得人眼花,还是希望电梯干净清爽一点。"调查发现,小区广告并非美璟新城独有,在碧鸡名城、世纪生活、高美云安、春之城、金江小区、江东花园、国福现代城等安装有电梯的小区几乎都有电梯广告,广告内容涉及日常生活吃、喝、玩、乐、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业主:广告进小区未经过同意根据小区现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对小区内商业广告经营有约定的,遵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内商业广告经营方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业主无异议方可实施。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发现,业主在小区电梯、灯箱广告投放前,收到或者看到物业公司关于相关方案公示的几乎没有,更别提经过业主的同意。" 打广告要去找物管,广告费也是物管收。" 在高美云安小区,正在花园散步的张先生很清楚小区电梯广告归属物业公司管理,但询问入驻的广告是否经过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时,他一脸困惑:" 都是物管在管,我不清楚,也从来没收到过征求意见。"像张先生这样,不清楚小区打广告需经过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不在少数。金江小区旭苑业主黄女士表示:" 我住了 2 年,看了 2 年的广告,也没见人来征求我的意见。"金江小区物业管理处物业管家何英针对黄女士的疑问解释说:" 经过业主同意不现实,电梯广告 10-15 天就要更换一次,但经所有业主同意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过在广告投放前,我们和业委会都会对广告内容做审查,有业主投诉或可能引起业主不适的广告都不会进入电梯间。"物管:大多说不清广告收益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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