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资料名称变更后,对公转原名称钱能收到吗

公司更改名称后已使用新印章,盖原印章的合同对公司是否仍有效力
公司更改名称后已使用新印章,盖原印章的合同对公司是否仍有效力
A公司系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拥有6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B公司拥有A公司100%的股权。2014年5月,C公司收购了B公司持有的A公司100%股权,双方签订了A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之前的所有债务应当由B公司承担,后双方并办理了股权、法定代表人以及企业名称等项内容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了防止企业股权收购后的法律风险,C公司将原A公司的所有印章进行销毁,并重新刻制新的企业印章。2014年11月,A公司收到了法院传票,是D贸易公司起诉A公司拖欠材料款的诉讼,并出具一份日期为2013年12月加盖有原A公司公章的买卖合同和结算单据一份。法院通过审理,认为D贸易公司出具的合同以及结算单据加盖的公章和A公司股权转让之前的其他证据材料上加盖的公章相同,虽然A公司现已经更改了公司名称并且使用新印章,但盖有原印章的合同对A
公司仍有效力,并支持了D贸易公司的诉讼请求。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梅宇律师解析
企业通常在股权转让、重组并购或者出现其他情形后,更改了企业的公司名称,同时也启用了新的公司名称的印章。由于企业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改变企业实质,名称变更前后实为同一法人,因此,企业名称变更之前的原公章加盖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该合同对名称变更之后的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法院排除了原A公司公章的虚假性,确认盖有原印章的合同系A公司名称变更之前发生的真实行为,因而,法院判决A公司仍应当承担履行加盖原印章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梅宇律师,宁波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毕业。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诉讼、非诉业务。服务客户有宁波公交总公司,宁波正元铜合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在执业期间,承办了大量民间借贷,人身损害及非诉业务。
梅宇律师支招
公司变更名称并启用新的印章,一般是在股权转让、兼并重组或企业面临着一些法律纠纷之后采取的一种措施。那么,在公司名称变更之后的实际控制人往往和变更之前是不同的主体,因此,会出现名称变更之前所产生的加盖有原公司印章的合同、借条、欠条等债务文件及凭证,需要由名称变更之后的实际控制人承担的情形。甚至还会出现变更之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原公司的印章制作虚假的债务凭证,来损害变更之后股东权益的情形。针对此情况,律师建议可以采取如下方法来防范:
在报纸等媒体上刊登公司名称及印章变更的公告,并催告企业债权人在限定期限内进行申报债权。经过申报的债权,一方面可以作为由公司变更之前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的依据,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公示的作用,以作为日后抗辩的证据。当然,刊登变更名称及印章的公告并不意味着没有申报的债权,就一定不会对变更之后的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2. 变更公司名称及启用新的印章,应当立即销毁原有的旧印章,防止旧印章流出,产生虚假的债务纠纷。
在公司股权变更、重组并购的情形下,可以要求原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名称变更之后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有发生以原公司印章加盖的债权凭证主张债权的情况,就可以要求之前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减轻公司的法律风险。公司名称变更后开票信息如何变更_百度知道
公司名称变更后开票信息如何变更
我公司名称更改,税号没有更改,税务登记证已变更,请问开票系统这边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税务说只要航天信息这边的资料更改就可以了。航天信息的人跟我说要去国税办理,请问有没有知情...
我公司名称更改,税号没有更改,税务登记证已变更,请问开票系统这边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税务说只要航天信息这边的资料更改就可以了。航天信息的人跟我说要去国税办理,请问有没有知情人士给我确切的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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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只是企业名称变更了,其他如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经营地址等等都没变,那么只需要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原来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税务机关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前提是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企业名称都已经变更)并将已经填开和没有填开的发票(包括向税务机关领购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自印的发票)向税务机关进行缴销然后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或者自印发票。新的发票专用章可以先行刻制,但必须与变更后的企业名称相同,不然会花冤枉钱的。免税证明如果没有到期,可以不变更因为税务机关是在你原来的税务登记内容上进行的税务登记变更,相应的免税证明也转到你变更后的税务登记上了;如果是已经到期了,则需要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免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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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国税办理变更开票信息,然后航天信息根据批准内容才能变更。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来自知道合伙人认证行家
市场营销类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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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到别名马梓开;陕西韩城人,陕西财经学院毕业,具有20多年的营销实战经验。是客户活动范畴理论、精致营销
如果仅仅只是公司名称变更,开票信息中除了公司名称以外的其他内容是不用变的。诸如开户行、账号、公司地址和电话等等信息,都是无需变更的。原来怎么做,现在还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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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后,以变更前的公司名称参与投标,是否合法?
&08-25 14:18&&悬赏 0&&发布者:cuiwei……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6)
某公司今年3月将公司名称由A变更为B,7月又由B变更为C,此时在工商局网站已无法查询到A与B。8月,该公司使用A公司名称参与投标并中标,请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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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回复时间:日 14时23分
投标必须以现存的合法的公司投标。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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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追问:能否援引相关法律条文?
[广东-广州]
1484210积分
回复时间:
这是不合法的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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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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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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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后仍使用原公司名称起诉的诉讼风险分析
公司名称变更后仍使用原公司名称起诉的诉讼风险分析
&&【简要案情】:廊坊F公司因买卖合同履行中未能如期支付货款,被作为卖方的邢台Y公司在邢台某县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F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法院确定的开庭前,律师查明Y公司在本案起诉前已经更名为Z公司,而且作为原告的卖方公司,在变更名称后仍然以原公司名称的Y公司名义进行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名称变更前公司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庭上我们作为被告代理人,对于原告诉讼主体的虚假提出了异议。
&&&&【法律分析】:笔者认为,Y公司在公司名称变更后,应以变更后的Z公司的名称进行诉讼,法院应裁定驳回Y公司的起诉,并追究其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理由如下几点:
&&&&一、Y公司不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关于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
(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公司类型;(六)经营范围;(七)营业期限;(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第十一条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Y公司已经不存在,其起诉前向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已经获准变更公司名称,也就是说,该公司自公司名称变更后,Y公司这个名称即不再存在,其只能以变更后的Z公司的名义对外行使法人权利,包括诉讼行为。
二、Y公司不能申请撤诉,只能有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依据前述观点,Y公司不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其在隐瞒重大变更事实,造成人民法院错误立案的情况下,如果因为被告就其身份提出异议或者其在立案后发现该变更问题后,均不能以Y公司名义申请撤诉。Y公司实际上并不存在,因此Y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也不具备法定的委托代理权利。因原告起诉前变更名称,以变更前的公司名称起诉属于诉讼程序错误。故此,在人民法院查明Y公司于起诉前就已经变更名称后,只能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的规定裁定驳回Y公司作为原告的起诉。并且裁定追究原告行为人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
【法律提示】:律师通过调查获知,本案中的Y公司在起诉前经营状况不良,为逃避债务进行了变更名称,因此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输入Y公司名称无法查询到该公司基本信息。此前,Y公司曾与F公司在其所在地法院曾就同一事实提出过起诉,在之前的诉讼中律师查询过Y公司的基本信息,律师至Y公司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机关调取了Y公司的企业档案,取得了企业名称变更信息。因此特别提示,被告方在应诉前应当调查核实对手(法人)信息,为取得诉讼胜利奠定基础,做到“知己知彼”。
本文作者:陈永安,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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