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诈骗,别人LCF非法传销投资诈骗形式名称骗了我4万多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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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诈骗的方法与预防措施
  摘要:传销诈骗经过不断的演化发展,建立起了一套标准化的诈骗程序。发展下线,洗脑培训。诈骗方法花样翻新,防不胜防。产生了利用高科技工具的网络传销。分析了传销诈骗的常用方法,提出了预防措施。 中国论文网 /3/view-6022368.htm  关键词:花样翻新;网络传销;预防措施   传销自1992年以来传入我国,逐步演变为一种骗取钱财的诈骗方法。直销是不通过店面销售、不经过批发环节,将产品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从而降低商品销售成本的销售方法。非法的传销方式,主要是多层次传销或者网络经营,在国外和港澳台被称为“老鼠会”、“金字塔式销售”。   一、传销诈骗的现状   1.受骗者人数众多   在传销诈骗中,上线通过发展下线收取提成或者介绍费,取得非法收入。由于这种经济利益的驱动,每一个上线都竭尽全力网络各种人员,加入传销队伍。有的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加入了传销队伍,想退出时又身不由己。传销诈骗中发展下线的能力是十分惊人,在短时间内就可以通过复制传销网络,组织起一支规模宏大的传销队伍。传销人员的组成结构是多样化的,既有工人、农民,还有大学生;既有个体私营业主,也有国家工作人员。河南、海南等省区,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大了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共查出传销案件3500余件,教育、劝返传销人员60.54万人次;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传销犯罪案件1900余件,涉案金额100亿元,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6万余人,解救受骗群众和教育劝返人员17万余人。   2.损失巨大,危害性强   传销诈骗经过不断的演化发展,建立起了一套标准化的诈骗程序。在诈骗方法中规定要对发展的下线人员组织培训。这种培训的欺骗性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他们混淆传销和直销的界限,把传销定义为一种完全合法的销售模式,并具有“超前性和科学性”。这种培训在客观上起到了洗脑的作用,使许多人深受其害,执迷不悟。传销诈骗使被骗人员造成了数以亿计的经济损失:有的人被传销骗得倾家荡产,有的人的企业被传销诈骗的破产倒闭。传销诈骗破坏了市场经济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还引发了一系列的刑事犯罪。   3.屡禁不绝,转入地下   在传销蔓延的高峰时期,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禁止传销。之后的几年间,虽然有关执法部门做出了巨大努力,但是为了逃避打击,传销仍然以各种名目变相经营着,其中包括消费联盟、滚动促销、加盟连锁等。为了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模和力度,2005年国务院又连续出台《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个重要法规,明确表述了中国政府的政策,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例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功破获了品得茶艺公司传销大案,抓获了公司负责人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冻结涉案资金780万。   二、传销诈骗的常用方法   1.把发展下线作为诈骗的第一要务   传销的主要方法是,较早加入的直销商称为上线,他的主要工作不是销售商品,而是不断发展新的直销商(称为下线),加入传销网络。由他推荐加入的直销商首先向他购买一个相当大额的商品从中赚取差价,并且还可以向下线收取介绍费或者提成。每个下线也依次如法炮制发展自己的下线,复制传销网络,形成新一轮滚动和扩展。上限可以通过发展下线取得提成,这是传销诈骗制度设计中最核心的内容,它为传销诈骗带来了持久不衰的经济动力。拉拢发展得下线人数越多,获得的提成也越多,这体现了传销作为“老鼠会”的本质特征。   2.洗脑培训,越陷越深   洗脑培训是传销诈骗的一个重要方法,在骗人过程中,发挥了意想不到的作用。在培训中,他们树立了一个又一个通过传销成为百万富翁的典型案例。有时甚至让这些人亲自现身说教,把人们发财致富的贪望之火点燃,使人们深信“端盘子的王某可以通过传销发财,我也一定能够发财”。以他为榜样,这些身处底层的传销人员开始频繁地与远方亲友联系,用花言巧语将她们骗到外地,发展成自己的下线。   3.亲戚朋友就是财源   在洗脑培训中,传销的组织者会反复灌输一个发展下线的“祖传秘方”:你的亲人和朋友,就是你最大的财源。通过把他们发展成为自己的下线,你就可以实现发财的梦想。因为你的亲人和朋友是对你最信任的人。亲戚朋友,在传销者的眼里都变成了发财致富的工具。   4.携款潜逃,诈骗钱财   在传销诈骗中,经过不断发展下线,层层复制传销网络,集中的资金和传销人员会逐步扩大和膨胀。但传销规模的扩大和膨胀不是永无止境的,这是传销的最高上线在发起传销时就清楚的事实。所以,当传销的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时,即骗到的资金足够多的时候,最高上线的少数几个人会在暗中移转资金,使成千上万的人被骗。   三、预防措施   1.识别花样翻新的传销诈骗方法   传销诈骗常用的方法是:第一,通过发展加盟店,介绍他人加入,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得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这是绝大多数传销诈骗普遍采取的方法。第二,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以此获得回报。第三,花样翻新,亏本运营。从一个传销诈骗的经营运作来看,人们交纳680元认购商品,可获得16次上网竞猜机会,根据其至少95.53%的中奖率计算,至少可获得1000元以上的回报,这种亏本经营方式得以维系下去的原因在于其不断发展下线加入,以“收后账返前奖”,即以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的做法,但一旦这种做法无法维持下去时,先参加者的奖金将无从兑现,后加入者也将血本无归,是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隐患。此外,通过销售商品,采取竞猜中奖的方式进行传销诈骗。   2.识别利用高科技工具的网络传销   科学家曾经预言,计算机将会改变人类的命运。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传销诈骗违法行为,不断加强打击力度,对传销诈骗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人们自觉抵制传销诈骗的意识逐步增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欺骗群众,传销诈骗者苦思冥想,发明了利用互联网高科技手段从事传销诈骗活动。近年来,从公安机关查处的各类传销诈骗案件中发现 ,网络传销诈骗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一起案件,传销诈骗者给传销诈骗行为披上电子商务的外衣,利用互联网高科技手段为载体,在网民中发展网络从事传销。   利用互联网高科技手段为载体的网络传销的特征,一是隐蔽性强,利用网络向传销人员传播传销信息往往采用加密技术,通过银行划转往来的资金,使传销活动更加隐蔽。二是发展速度快。金翰公司网上传销诈骗,共开展28期活动,实现销售84201人次,其中,后5期每期平均达近万人次。   3.区别传销与直销,不要相信传销合法化   有些传销诈骗者故意混淆二者的界限,以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十几年前,直销在中国发展的初期就被一些不法企业所利用,他们把直销变成了一种诈骗性的活动,演变成了拉人头骗钱的传销,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导致无辜的参与者受损害。在传销活动中,诈骗者 对外宣称,他们做的是直销,而不是传销,企图以直销之名,掩盖其从事传销诈骗的事实。让消费者变成专门的营销者,并且不断发展下线收取高额的入伙费,后来索性就不卖产品光拉人头,以欺骗的手段来骗取钱财。   4.铲除产生传销诈骗的土壤   如果分析各种各样的传销诈骗活动,尽管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诈骗方法日新月异。但是,传销诈骗的本质特征是:以传销之名,行诈骗之实。通过传销活动,取得巨大的非法收益,是传销诈骗产生的根本动机。贪欲是一切犯罪的根源。所以,面对势凶猛的传销诈骗活动,必须要加大打击的力度,铲除产生传销诈骗的土壤,使传销诈骗没有立足之地。   5.通过宣传教育,认清传销诈骗的危害性   在传销诈骗的游戏规则中,随着发展下线,传销人员和资金不断增加。当骗到的金钱比较多时,少数几个上线会串通抽逃资金,使大多数人受骗。所以,传销诈骗的特征是,少数几个人诈骗大部分人的金钱。只有少数几个人是受益者。通过宣传教育,让人们认清传销诈骗的危害性,防止重蹈覆辙。   参考文献:   [1]张新宝.司法独立和公正是法治国家的价值目标.法学,2012.1   [2]李秀平.树起一盏照亮法律路径的灯.法律与生活,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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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bu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xzbu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公开数据显示,每天平均发生的金融欺诈行为达50000次,羊毛党4000000人。“百川币”、“3M传销”、善心汇、邮币卡、IGOFX等金融骗局层出不穷,受害群众日益扩大,急需监管层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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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百川币”、“3M传销”等典型的金融传销大案,还是近两年来非法集资的典型代表“昆明泛亚”、“e租宝”,都具有“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的特点。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对第一财经记者称,金融传销就是一种非法集资,只不过集资形式不同,如果底层创新是虚假的金融产品,则纯粹是打着创新外衣的非法集资。
据网贷天眼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20日,网贷行业累计问题平台已达3255家,其中,过半数问题平台是由于平台失联导致。事实上,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暴露出的安全风险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据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反诈骗实验室公开数据显示,每天平均发生的金融欺诈行为达5万次,羊毛党400万人。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海外网报道,一名被形容为“高颜值”的貌美中国女子,疑与马来西亚籍丈夫合谋,干下中国史上最大规模的金钱游戏诈骗案,在短短半年内招收逾40万名会员后宣告“崩盘”,卷走人民币近300亿元!
金融诈骗犯罪是当前金融领域的一大公害。今天用通俗易懂的漫画揭露近年来常见的金融诈骗“十宗罪”,可要看好,今后别再上当了!
网民表示,金融诈骗花样不断翻新,让人防不胜防。这一方面反映出我国一些投资者自身安全意识薄弱,另一方面也凸显我国打击金融乱象的紧迫性,未来亟须填补监管空白,扎紧监管篱笆。
  文/三问
8月21日,上海市浦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方微博爆出一剂猛料,某全球区块链峰会被监管局突击检查,并被责令立即停止。对于野蛮生长的数字货币,监管方面终于出手了。由此,又一个黑暗的角落被公之于众——数字货币ICO鱼龙混杂,虚假宣传不断,部分甚至涉嫌传销和金融诈骗。
“大会流程合规,与洗钱、传销没有任何关系”
2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方微博号“浦东市场监管”发布微博称,近日,浦东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疑似虚假宣传的某全球区块链峰会进行突击检查。经查,现场有35家企业设置展台推销科技金融产品,参会人员近2000人。主办方为上海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参考“比特币”技术自行研发了一款数字加密货币ETP(熵),并在该公司平台上进行交易。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会议进程,并约谈当事人。目前,该公司相关涉嫌违法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而在当日18点34分,浦东市场监管局该条微博即被发布过一次,当时提及峰会的描述字样为“疑似传销”,在删除该条后则改为“疑似虚假宣传”。浦东市场监管局表示,该公司相关涉嫌违法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界面新闻查证,浦东市场监管局所提及的全球区块链峰会实为7月30日至31日举办的Finwise纷智·全球区块链峰会,被点名的“上海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应为上海艾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不过该公司一直以“维优咨询”对外进行宣传,自称是区块链行业的领军企业。
8月21日晚间,维优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特别通告作出回应,主要申明了两点:一是大会有多方举办且流程合规;二是声称元界区块链项目遵守相关法律及政策,与洗钱、传销等非法行为没有任何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知名投资人亦参与了该峰会并作为演讲嘉宾,包括天使投资人薛蛮子、比特币中国联合创始人兼CEO李启元,金色财经CEO杜均等。
“庞氏骗局之下,最终无人可逃”
今年以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市场热闹非凡。8月17日比特币价格突破30000元大关,较年初暴涨了350%左右。目前比特币634亿美元的总市值超过了特斯拉、PayPal等著名公司的市值。其他的数字货币如以太坊、瑞波币今年以来涨幅更甚,以太坊的价格一度冲上400美元,较年初时暴涨了50倍。
数字货币的火爆,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非法分子入场“圈钱”。而ICO就是“圈钱”骗局的重要一环。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即首次代币出售。 ICO是区块链公司的一种典型融资方式,即创造一种数字货币再将它出售给投资者,这里套用了股票市场IPO(首次公开募集股票)的概念。
近一年来,中国ICO项目非常火热,而且融资速度极快。《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显示,2017年上半年,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 BTC、 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折合人民币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实际上,ICO这种融资模式,在国内外饱受争议。搭着区块链的火热浪潮,ICO也变得炽手可热。数字货币ICO市场是一块监管空白的“地下股市”,在这里,只需几百万就可轻易坐庄,操控价格疯狂涨跌;甚至有一些“伪创业者”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编个故事、拼凑个白皮书,便可搭建起一个ICO,融一笔钱就跑路,成了“骗子币”。
还有的ICO项目,更是搞起了传销。例如,五行币这种号称“上通天,下通地,统一天下的虚拟币”,在宣传中宣扬发行上限5亿枚,将来会全面替代纸币。参与者依靠着拉人头的形式,经过五轮持续投资,起初投资5000元的数字货币就可兑现近410万元。业内人士直斥,这就是披上数字货币外衣的庞氏骗局,最终无人可逃。
“金融骗局层出不穷,监管亟待跟进”
上海市浦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这次出手,是目前有关部门披露的首家ICO相关企业被工商局调查的案例。但是相较于骗子的步伐还是相对迟缓,相对于国外的监管也显得落后。
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一份监管报告中明确表示,“ICO代币应被归类为证券,向美国投资者出售证券的人,需在证券监管机构进行登记。”8月初,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亦发布声明称,该机构的监管规定下,某些代币出售等同于证券发行。
由于国内监管部门对区块链、ICO项目这些新技术缺乏充分的认识和预期,法律和制度建立相对滞后。此外,ICO目前不受任何政府机构的监管,因此投资者的资产安全并不受法律的保护,他们只能依靠于平台的自律。
“在暴利的引诱下,很难有数字货币平台能保持透明性和真实性,更不要谈什么自律了。”业内人士对新浪财经说,“现在的金融骗局太多了,很多的数字货币,发明出来就是为了圈钱。我们的投资者教育和监管亟待跟进。”
本文参考界面新闻、经济观察网、钛媒体相关报道
  导语:诈骗分子嗅着金钱的气息,来到了外汇市场。普通交易者碰到精心策划的骗局,悔得哭天抢地都没用。很多受害者因为觉得丢人,选择默默吞下苦果,别说报案了,连家里人都不想说。
千万不要觉得是你的智商捉急,所以才被骗。5个被骗的投资者中可能有4个接受过大学教育,由此看出,被骗和智商无关。怪只怪,诈骗分子吃这口饭,天天没事琢磨着怎么让人入套,手段比普通人更更得上时代。既然以往的学识和人生经历都无法保证大家能辨别外汇诈骗的套路,那么我们只能提前了解、多方位预防身边出现的诈骗。
Finance Word汇众不断报道各种诈骗,金融传销目前在中国已经是众矢之的,几乎每隔几天公安机关就会接到受害者报案。但是,不要以为外汇市场就这么一个套路。传销诈骗规模庞大,牵连甚广,因此常见诸报端,受到关注是自然的。
但是,还有很多小型诈骗以“蚂蚁搬家”的形式掏空你的口袋,很多投资者甚至没有心理意识,这才是最可怕的。这几种诈骗正潜伏在你的周围,伺机侵蚀你的钱包。
1、高收益投资(HYIP)
人心都是贪婪的,这种贪婪有时候变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心态,尤其是碰到高收益投资(HYIP)项目的时候。
诈骗分子和他们运营的公司通过虚假承诺高额投资回报来骗取钱财,有时候他们宣传的回报日均能达到80%。HYIP项目的共同点就是许诺不实际的投资回报、强调专属性、设置一定门槛,以及无限的投资盈利。
在自己投资的高收益项目被曝出是诈骗后,一些投资者如果并未损失很多,多少有种劫后余生的幸运感。而损失较重的投资者为了挽回一些资金,甚至变成诈骗的帮凶,拉人入伙。
如何避免高收益投资诈骗:在不了解投资的情况下不要轻易送出自己的钱包,面对诱惑时不要失去逻辑思考能力。减少自己的贪婪欲望吧。
2、维权诈骗
因在非法交易平台被骗遭受惨烈损失,受害者愤而组团维权。这时候,一家号称专为受害人维权,有着强大律师团队的公司要为大家出面。它承诺前期仅收取每人5000元的维权以及差旅费用,维权成功后再收取追回资金的20%。
受害者犹如抓到救命稻草,纷纷打钱过去。一段时间后,维权没有任何动静。再找这家公司,发现这家公司再也联系不上。这就是正在全球范围爆发的维权诈骗。
英国、美国监管机构都曾警告这种诈骗方式。一些诈骗分子甚至宣称是监管机构的维权人员,给受害者的信心更足。大量中国投资者中招,网络上骂声一片。
如何避免维权诈骗:远离打着维权的旗号索要费用的人,他们的目的只是你交的前期款项。
3、外汇赠金
大家都知道,这半年来像英国FCA、塞浦路斯CySEC都开始禁止赠金了。原因很明显,这对投资者不利。
赠金一开始被零售外汇经纪商引入时,的确是一种很好的营销理念。客户入金就会得到一笔来自经纪商的赠金,这笔赠金可以存入账户进行交易,增加了客户的资金,而客户交易量的增加,经纪商可以获得更多收入。这应该是一种对双方都有利的合作关系,对双方都有吸引力。
到现在,“入金500美元,我们赠送100美金!”、“入金翻倍,最高赠金可达1,000美元!”这样宣传随处可见。但是,赠金的本质已经扭曲了。假设你在外汇账户中入金1,000美元,得到200美元赠金,你的交易资金达到1,200美元。但是,如果这时你有急用想出金300美元,很遗憾,外汇经纪商不太可能允许你这么做。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钱现在和你的资金混在了一起。想出金可以,多多交易吧。想拿到这200美元的赠金,你不得不至少交易2,000,000美元。这已经变相地在胁迫客户交易了。
当然,不是所有的经纪商都存在这种问题。以上的情况多来自未受监管的小平台。正规的大型经纪商也许会提供赠金,但是并不会过度,只是适当以奖励的方式给予客户赠金作为回报。
如何避免赠金诈骗:最好不要接受任何赠金。赠金带来的麻烦无穷。为了能自由出金,还是放弃这点小小的利好吧。
4、虚假监管
这一点中国的投资者已经有很多血泪的教训。如今没有监管的平台谁还敢用?可是,很多平台现在大大方方的亮出所谓的“监管证书”、“监管号”,一些投资者连查都不查就信了,匆忙递上了自己的钱包。
甚至一些非法平台自称“受到欧洲最高监管机构的监管”或“受MiFID监管”,这是哪门子的监管?持有正规授权资质的经纪商通常都会非常详细的列出监管机构名称和监管许可号。你得直接在这个监管机构的官网去查询。一些非法平台也会制造这些假象,并链接了监管机构的网站——通常这个链接是假的。看吧,防不胜防,不谨慎小心些,可能点开链接也就以为它的资质是真的了。
如何避免监管诈骗:直接登录监管机构的官网,搜索经纪商的名称或监管号。Finance Word汇众列出几个主要知名监管机构查询网址如下:
https://register.fca.org.uk/
塞浦路斯CySEC:
http://www.cysec.gov.cy/en-GB/entities/investment-firms/cypriot/
http://www.nfa.futures.org/basicnet/welcome.aspx
澳大利亚ASIC:
https://connectonline.asic.gov.au/RegistrySearch/faces/landing/SearchRegisters.jspx?_ga=1.5903704&_adf.ctrl-state=qrrbz0pi1_4
5、外汇交易信号或自动交易软件
交易信号或自动交易软件可能是现在外汇交易中最大的骗局了。我们不否认有些信号系统或外汇自动交易软件是有帮助的。但是,有1个可信的信号系统或软件,就可能同时存在100个诈骗的系统或软件。
无论是能够识别买卖外汇最佳时机的交易信号系统,还是“智能交易系统”或者“交易机器人”(EA),它们都会存在缺陷。问题在于,销售者总是过度美化它们的作用,宣传它们能带来高回报。他们甚至雇用“水军”进行付费评论,以证明这些系统有多可靠。一批一批的交易者就这么栽进去了。
  相关专题:金融传销、金融诈骗层出不穷 亟待整治
[判决书中详细披露了该传销组织的三种返利模式。第一种是账户盈利。第二种是层级返利。第三种是特许经营代理盈利]
通过被上线“引荐”加入,发展下线并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从下线手中获得返佣,是十分典型的传销模式。但以炒外汇为由头进行的金融传销,噱头新颖且迷惑性更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则通过倒外汇进行金融传销的判例。案件中,被告人陆鑫是阿尔卑斯资产管理信托公司(下称“API公司”)的销售代表(传销人员)。自从2014年被上线董某发展成“会员”后,其在一年时间内,发展下线13级,诈骗投资收入近200万元。
第一财经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后发现,今年7月以来,涉及API公司传销人员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的判决书被陆续发布,至陆鑫案已公开披露了4起。
级别晋升和高额收入双诱惑
2014年1月,陆鑫经董某介绍投资加入API公司,作为董某的直接下线。董某以API公司在河北地区代理的身份,通过在本区万通中心等地开展理财讲座的方式,向投资人宣传公司炒外汇的经营模式和收益结构,吸引投资人投资,并向投资人介绍发展下线可以获取层级佣金。董某目前在逃,尚未被警方抓获。
加入组织后,陆鑫以炒外汇为名,积极发展下线。她先后在多个微信群内按照董某的要求介绍业务、发展会员注册、发布会议通知和各种活动通知。她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三级以上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获得财物,陆鑫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发展了下线13级。
记者从另外一名传销人员黄晓玲的判决书中获悉,该公司宣称对外汇市场进行多年研究后开发API智能交易系统,能够成功操作外汇交易,为客户带来高额稳定收入。API公司经营模式为,将投资金额分为1万、3万、5万、10万、20万美元以上五个档次,宣称投资金额越大,获得收益越高。
同时,公司将投资人分为普通投资人、主任、副经理、经理、总监和区域总监等六个级别,每个级别完成公司规定的发展下线投资总金额和团队当月发展金额后,可获得级别晋升和1000美元到3万美元不等的工资。具体操作为:投资人将资金打入介绍人(上线)账户或指定账户后即可开户,后投资资金由公司所谓专业人员统一进行外汇交易操作,投资人可登录网站查询本人账户投资及获利情况。
判决书中还详细披露了该传销组织的三种返利模式。第一种是账户盈利。外汇交易平台一周交易5天,一天可操作3至5手(1手是本金的10%),交易一次手续费至少为20美元。交易在300手以内的,后台给每手返4美元;301手至600手的,每手返5美元;601手以上的以此类推。交易每满100手,上述返佣方能打到账户上,其中,80%进入账户余额,20%进入“得存基金”账户。
第二种是层级返利。以交易300手以内的投资人为例,其每交易一手,获得返佣4美元,其介绍人(上线)可获奖励2美元,5级以内的其他上线可获奖励1美元。
第三种是特许经营代理盈利。API公司推行省、市、县3级区域代理,代理费分别为100万、25万、5万美元,每手交易返佣分别是2、1.5、1美元,代理基本收入为该区域交易手续费返佣乘以客户交易量。
除了积极发展下线赚取返利,陆鑫还是董某的贴身助手,帮助董某处理投资人账户报单、会议通知、发布收款账号、编写注册流程、联系公司境外年会等活动,每月可以从董某处领取固定报酬。
此后,在陆鑫的13级下线中,陆续有36名人员向警方报案,报案人员投资额总计人民币1209.91万元、美元109.95万元。陆鑫于2015年被抓获归案,今年4月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定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上诉辩称“我也是受害者”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布的4起案件中,被告人纷纷在收到判决后表示不服并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的理由是:“我也是受害者”。
以陆鑫为例,她认为自己在参与的一年多时间内,对于API公司的经营模式、运作情况、资金走向均不知情,其本人也向公司投资了大量钱款,至案发时仍处于亏损状态。同时,她还辩称自己是API公司传销活动的参与者,非组织者、领导者,其在传销组织中所开展的劳务性工作,对整个传销组织的扩大及骗取财物不起关键作用。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为,首先,从API公司宣传的及投资人证实的返利模式来看,该公司从下线的手续费中获得返佣,符合组成层级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符合《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的传销的行为方式,系传销活动;其次,陆鑫下线中报案人员的投资额在250万元以上,系情节严重,应予处罚。
再者,针对传销人员是否为传销组织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陆鑫在多个微信群内发布通知、组织活动,管理传销组织的交流平台,对于传销活动的运行和传销组织的扩大具有重要作用。
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陆鑫、黄晓玲、黄梅秋等涉入API传销组织的人员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罪名成立。但鉴于他们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故法院依法对其所犯罪行予以减轻处罚。(殷怡)
  警惕“骗子”币
8月初之后,比特币一路高歌猛进,再次开启了“火箭”模式,一举突破4400美元,短短两周累计涨幅接近50%。令人惊叹的是,去年5月比特币的价格只有453美元。
与传统纸币不同,像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的发行并非通过金融机构。其保管也不同于传统货币,普通货币用户可持有现金或在银行开户存储,但比特币的核心在于区块链。区块链的特点是运用分布式核算和存储去中心化,利用一定的数据结构对虚拟货币进行存储和验证,并依靠特定的算法进行数据的运算和更新。那么,各国法律是如何对虚拟货币进行规定的?
当今,很多国家在虚拟货币的相关领域制定了监管措施和行业规范,这意味着虚拟货币正以一种合法有序的方式持续推进。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已给予比特币合法地位,纽约州金融服务部也发布了关于企业购买及出售虚拟货币的规则。
据国外媒体报道,7月24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首次批准一个实体作为比特币及其他加密货币的衍生品交易平台。英国海关税务总署认为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对比特币交易免征增值税。但瑞典和德国等国家政府则一直都认为,比特币应该作为一种商品来加以对待。欧洲法院最终作出裁决,认为比特币应作为货币加以对待,而不是被视为一种商品,交易比特币不必像交易商品一样缴纳增值税。此外,不少国家政府先后就比特币相关议题发表了声明。如阿根廷政府表示:比特币非法定货币,但可以发挥金钱的效用。澳大利亚政府声明:不会采取法律措施来禁止比特币,但鼓励其在货币领域的竞争态势。
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的交易市场资金流向类似于股票市场,都是新投资者向不特定的旧投资者购买投资物,任何新旧投资人都不能确保盈利。
然而,需要提高警惕的是,目前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些由骗子公司控制发行的虚拟币,号称是比特币的模仿改进者,但实际上是传销或庞氏骗局,或被庄家高度控盘。这些“骗子”币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区别在于:比特币不属于任何人或组织,是一个无人控制的、去中心化运行的货币。而这些“骗子”币有明确的发行方,并被发行方完全控制。“骗子”币虽然也叫“币”,但和比特币完全是两码事。和开放代码的比特币不同,大部分“骗子”币都不开放代码,或者干脆连代码都没有,只是网站上的一个数字,发行方想改多少就有多少。
目前,已有媒体开始披露这些“骗子”币。7月4日,央行货币金银局在其官网上发布风险提示:近日个别企业冒用央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目前市场上的数字货币均为非法定数字货币。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提醒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
  最近针对ICO的采访不断,都是关于ICO是否需要监管和如何监管的问题。一直想很温和的讲这个事情,但很多ICO的项目,以及推广的方式,已经令人十分担忧,而监管层至今视而不见,就更加值得警惕。
一直以来,市场有个现象,“圈钱”要圈得容易,首先要选一个大多数人都看不懂的东西,ICO制造出来的暴富神话,就是因为凡是加上“区块链”三个字,大部分人就看不懂了,这是最基本的一个前提。比如你要开一个饭馆,这个大家都能听得懂,但你说打造一个去中心化的“餐饮链”,估计很多人就蒙圈了。
当然,光看不懂还不行,还需要一种强力的刺激,比如他们会告诉投资者,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涨幅几万倍,想实现财富自由的话,就不要再错过ICO了。
至于ICO是什么意思,我都懒得做解释了,直白的讲,就是发行方要生产一个虚拟的数字货币,提前让你拿钱去买比特币等,然后用比特币来换这个即将要生产出来的数字货币(你直接给人家人民币,人家还不要),并告诉你这个东西未来很有可能像比特币一样值钱,哪怕没有比特币值钱,价格翻个好几倍不是问题。
从表面看,ICO看上去是一种以发行虚拟数字货币为手段,而达到融比特币等目的的一种新型直接融资方式,它不是直接筹集人民币,也不是股权众筹,因此从监管的层面讲,也没有几个人能看得懂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样一种状态。正是因为如此,这个行业出现了大部分投资者看不懂,监管层也看不懂的情况,“浑水摸鱼”就显得非常的得心应手。
从趋势上看,这种融资模式是符合目前的市场发展趋势的,更多的互联网高科技类公司的创立和发展,本身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区块链这个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也才刚刚开始,因此这类企业能够创造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是可以理解的,毕竟ICO的效率更高,更适合此类初创型企业。
但合理,不意味着就会良性发展,就不需要监管,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ICO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面对少数人的市场,而是面对大众投资者,不管融资的介质是什么,以何种方式买卖,都实际上进行着证券化的交易,如果不受到监管,将存在巨大的社会风险。
具体风险有三个。
首先是恶意集资诈骗的风险,由于目前很多ICO的受众,变成了大爷大妈,已经早就超越了“极客”和风险投资这个圈层,大爷大妈们除了认为这个东西可以挣钱之外,其他的一无所知,一些不法分子很容易利用ICO来达到集资诈骗的目的。
其次是项目本身的风险巨大,很多ICO项目仅仅还处在只有一个PPT的阶段,失败的概率远远大于成功的概率,这就导致很多ICO成为一种接力游戏,你要选择那个跑得最快的,在失败消息传出来之前脱手,就能赚一笔,成了类似“赌马”的博彩游戏。
第三个是ICO没有任何权威的第三方介入,资金风险巨大,跟股票市场的IPO备案、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都相距甚远(股票市场也有很多骗子,但骗人的成本远比ICO市场要高),投资ICO信息是完全不对称的,对投资者严重不公平,这是也一种不可忽视的风险隐患。
我倾向于对ICO尽快实施监管,否者很快就可能会出现卷币跑路,以及之后投资者聚众闹事的情况。年,数字货币市场经历了一次大熊市,很多山寨币销声匿迹,但没有人出来闹事,那是因为那时候没有这么多的大爷大妈参与,你让一个亏得连内裤都不剩的程序员去拉横幅,好像不太可行,但大爷大妈就没那么好惹了。
对ICO监管的方法值得探讨,按我的理解,首先要对投资人做出严格的规范,提高投资门槛(至少50万以上),审核资产证明,限制单个ICO的投资人数(代投需要有私募牌照等)等等;
其次要对ICO平台做连带责任的处理,这些平台目前运作混乱,没有任何官方备案,资金安全性非常低,且拿着高额的佣金,很多自己直接就做ICO,所有规则自己制定,但对项目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没有任何法律约束之前,对ICO平台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并且强烈建议对所有平台曾经做过的所有ICO项目都纳入到追责系统,承担永久的连带责任;
第三个是,要对线下的ICO项目推广进行有效监测,目前诸多ICO项目利用举办线下推介会,甚至以开设线下门店的方式,吸引更多大爷大妈,进行传销式推广,这个得引起重视。
事实上美国对ICO的定性和监管都已明确,中国在这方面还处在观望期。关于ICO,美国证监会(SEC)已经说,无论使用了何种术语、应用了何种技术,ICO就是一种发行证券行为,必须要符合证券法。因此美国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开始放弃上马ICO项目,停止出售代币。而中国监管层,十有八九还处在对ICO的揣摩当中,至少在没有风险事件暴露之前,监管层是没有动力、精力和财力去监管ICO的。习惯于亡羊补牢。
由于监管的缺失,导致ICO在中国目前已经开始全面爆发,而且肆无忌惮,一个项目募集上亿资金,只需要几分钟,甚至几秒,一夜暴富变成了一分钟暴富。如果未来出现大的风险事件,罪魁祸首不完全是ICO方的贪婪、恶意,或者是投资者的“人傻钱多”,更主要的是监管层对其的纵容。
另外需要揭穿一个浅显的谎言,很多人认为美国虽然经历了2000年的纳斯达克互联网泡沫,但也缔造了诸如微软等伟大的企业。请不要混淆概念,缔造微软、谷歌等的,是风险投资者,是机构,而不是所谓的大爷大妈。无论创业者多么优秀,也是有人性缺点的,只有在专业的机构投资者面前,创业者才会有敬畏之心,否则没有人能够经得住大爷大妈一哄而上的“送钱”行为,不圈钱跑路那是傻。按照目前的ICO模式,不要说诞生什么微软、谷歌了,不发生类似某某宝事件就已经不错了。
  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金融传销的本质,说到底就是庞氏骗局。但如今,比庞氏骗局更高级的是,这帮骗子都进化出组织严密的“邪教”了,不但骗钱,还让受害者贡献了家财后,还帮着“数钱”。究竟骗子们是怎么做到的?CEO读物中的经典——“CEO书单”来为你剖析!ID:ceo_shudan▼长按关注解锁更多精彩内容千万CEO精英们每天的必读刊物——“CEO书单”一切都是套路!传销的名目越来越多,政府打击也越来越严厉,所以,骗子们也“学精”了,手法越来越高明,搞出了“金融传销”。这种骗局更厉害,因为:1、相比起保健品,金融更高级,普通人也更难懂;2、跟钱贴得更紧,天然能激发人的贪欲;3、“轻资产”,更方便行骗,来无影去无踪;4、与互联网结合,冠上“互联网金融”、“双创”的名义,更具迷惑性。特别是科技的发展,人人都有微博、微信,通讯更方便,传销“拉人头”的成本越来越低,金融传销也越来越有“互联网思维”。据中国反传销联盟会长凌云曾表示,“现在,我们每天接到的传销投诉或需要我们介入处理的传销中,70%到80%都是金融传销。”无论怎么变,但是“拉人头”的目的是万变不离其宗。小编大概给他们分了几类:1、“虚拟货币”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的暴涨,刺激了不少人额神经,几年间上万倍甚至百万倍的上涨,也让不少人动起了歪脑筋。于是就有了那么所谓的“虚拟货币骗局”,这些虚拟货币通常有静态收益还有动态收益。万福币:“万福币”的传销本质通过其“动态奖”机制体现得十分明显。会员要想赚更多钱,则必须发展下线以获得“招商直推奖”、“招商级差奖”等动态奖。“万福币”根据会员发展人员的多少分为1至5星、1至5金、1至5钻的3阶15级。5钻级会员可以获得下线会员交纳资金提成的比例高达80%。五行币:五行币的宣传更加夸张。只要投资5000元购买“五行币”,在一年后就能达到400万的收益,若买的人越多,收益就会越大。2、“高息复利理财”“开心复利网”要求加入者购买至少一份1600元的“理财产品”成为网站会员,而这所谓的“理财产品”就是1600个电子币,激活账户后,会员账户内每天都会得到20个电子币作为收益。小编粗略的算了一下,这个收益率也有450%。但要想把电子币变现获利则必须拉新人加入,然后把这些“理财产品”转卖给新人,让新人加入网站变成会员,发展新会员越多,获得相应的提成、管理奖励也越高。3、“包装PE、股权”在传统传销项目中,也有这类的操作,通常打着资本运作的幌子,来拉人头入股。而金融传销包装出来的股权,看起来更为“高大上”,甚至看起来“合法”。E玛国际:“E玛国际”鼓吹该公司是一家国际性投资财团,前景诱人并即将上市,一旦上市的话,购买原始股权的人将一夜暴富。E玛国际网站不断宣传会员购买的原始股权只涨不跌,除了可以获得直接升值的静态收益外,还为销售精英设置了价值50万元的奔驰商务车、30万元的宝马轿车和10万元的江淮汽车等各种奖励。4、“金融互助”、“共赢”、“惠民”例如MMM互助金融,号称是一种“让财富流通起来的理财工具”,“不是投资项目,不是虚拟货币,也不是金字塔模式,它仅仅是一个陌生人互相帮助的社区。”MMM金融互助的收益率令人咋舌——30%,会员可以介绍其他投资者入会,每介绍一个都有提成。这类平台通常都是以互助、共赢、惠民、慈善等非常动听的名目来进行,但是糅合了前几种手段。远超套路,甚至是更可怕的样子如今世道,总有一款骗局让你倾家荡产。如果仅仅是金融传销骗局还没什么,可现在的金融传销骗局都进化成“金融传销邪教”了。在这传销邪教遍地的时代,想要部内骗局所迷惑,唯有多吸收知识,让自己不再无知!CEO书单不仅为你准备了大量CEO精英必读精品文章,更让你在骗局面前仍能保持清醒!▼CEO书单ID:ceo_shudan百万CEO精英的交流平台!百万CEO精英必备的口袋读物!▲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1、组织有些金融传销机构会有严密的组织,宛如一个金字塔,一层控制一层,有“教主”、“护法”、“骨干”。这个组织体系也是为了分赃方便。2、包装这些骗子机构的头目一般都给自己一系列头衔,如集团董事长、公司创始人、项目发明人,甚至很高大上,听着像政府机构或金融机构的负责人/顾问等等。当然,这些头衔都是假的,所谓宣传的项目获得国家支持更是无中生有。3、洗脑例如,有的骗子组织以“慈善”包装骗局后,笼络和欺骗组织里的人,给新进的工作人员“洗脑”。他们经常策划社会公益类活动,例如开展一些慈善捐款、主动邀请媒体采访等,其实是为了增加知名度,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和资金持续进入,让“盘子”的资金链不至断裂,以获取更多非法利益。4、精神控制还有些更厉害的骗子组织,明明已经被警方捣毁,但一些本来是“受害者”的上当群众被骗子们一煽动,居然还想去“救人”。“大家得行动起来,保住XXX”,有受害者在群里@人,可谓迷途不返。这都“归功”于骗子头目的洗脑术。有的组织会打着光明正大的名目,为其涉嫌犯罪活动披上诸如“慈善”、“惠民”、“互助”等的光鲜外衣,充分把握了人性中“向善”的心理,加以利用和蛊惑。据披露,有传销组织每周固定时间,通过微信群等渠道面向所有“会员”进行“宣教”,在此过程中他会借用“人类命运共同体”“民族大业”等名目,向“会员”一遍遍宣扬自己正带领大家从事着“慈善互助”“扶贫济困”等“伟大事业”,分享其“修身养性”“求真向善”等心得体悟。就这样,将经济诱惑、慈善目的和精神蛊惑相结合,将骗钱传销包装得无比高尚光荣,头目更是获得会员“尊敬”。这也是组织被警方捣毁后,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还在上当的原因。“人傻钱多”?呵呵了以下节选自“花儿街参考”(ID:zaraghost),写得相当深刻了。我在后台收到过一个要来发广告的要求,说的是一个“开发西部、建设一批与外资竞争的新时代商人”的项目,还一个劲儿劝说我去云南曲靖考察。我跟党九说,“他们当我傻么,要是到了云南,他们控制了我,逼我发展下线怎么办”。党九说,你歇菜吧,人家传销早就进化了。现在都是带你去远方考察,阔绰温柔地跟贺涵似的。把你哄得挺高兴了,再带你在各个以家为单位的传销份子中走访,把你的欲望都点燃了,你就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了。党九的一个朋友,就是这么上套的。加入了一个什么电商平台的项目,发展了自己的全部亲友为下线。她非常知道自己去做什么,但她已经懒得再去做其他行业了。每个月收收钱,感觉挺好。毕竟,躺着赚钱,卖的还是别人。党九苦口婆心地劝过这位朋友,“你想过有一天崩盘的时候怎么办吗”?“当然是装受害者了,不然劝了那么多人进来,怎么办”。几年前,有一个庞氏性质的理财项目崩盘了,我一个朋友的妈妈买了,结果出事了。但那位朋友跟我说,她妈一直明白这个理财的局是怎么回事儿,老太太不是信了骗局,而是信了自己不会是最后接盘的人。游戏玩了这么多年,哪有那么多人傻钱多呢。只不过是都想让别人傻,然后让自家的钱多。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不要让你内心丑恶的贪婪,成为下一个接盘侠。但愿,我们没人会成为那样的一片雪花。由于篇幅的限制和部分涉及敏感,关注CEO书单,回复“骗局”即可查看【2017年骗局黑名单】▼CEO书单ID:ceo_shudan百万CEO精英的交流平台!百万CEO精英必备的口袋读物!▲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个人
  金融传销、“旅游类”传销、电商传销、“国家工程”类传销、“假冒直销企业”类传销、“假慈善类”传销、“养老类”传销......传销的名目越来越多,一文读懂传销!
  从电信诈骗到传销,雷霆打击不能总以生命为代价,为什么传销屡禁不绝?是不是非得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雷霆手段?电信诈骗,以往是老大难问题,因为山东女孩徐玉玉一案,引发众怒,公安机关很快就侦破此案,全国展开的打击电信诈骗的专项行动多有斩获。希望天津的这次战役,成为打击非法传销的冲锋号,全社会合力围歼,善作善成,还社会一片清朗空间。(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传销的骗局升级,现在是怎样一个情况?1998年之前为第一代传销模式,千人上课,宣扬“传销赚钱”,加入传销组织者必须购买传销商品,这套商品没有明确定价,一般在几千元左右。以“摇摆机、保健品”为主,发展于两广地带。第二代传销典型的转变是传销人员再也不说“传销”两字,而改成了“网络营销”大肆宣扬与“传销”的区别。第三代传销的特点,没有产品,没有公司或者冒用合法公司企业,从事非法传销活动,最具代表的是南派“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没有公司,没有产品以“拉人头、高额入门费”为主。最近几年还出现了“电子商务”、“投资理财”、“原始股”等形式,随着互联网极速发展,传销组织者利用网络平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目前在中国有两大传销组织,分划于长江以南,以北。长江以南主要以“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为主。长江以北主要以“三商法,五三制”、“武汉新田”、“青岛旭日”、“假天狮”、“香港山霸”、“蝶贝蕾”,两大传销组织有着不同点,以北主要以“趴地铺”“吃大锅”上午集体上课,下午“串网”。南北派大多都利用“五级三阶制为制度,通过购买商品或者投资份额取得加入资格,发展下线,层层返利。更值得警惕的是:金融传销已经泛滥介入处理的传销中,70%到80%都是金融传销。据此前《中国经营报》采访,中国反传销联盟会长凌云告诉记者,中国的金融传销现在泛滥成灾、形势严峻。“现在,我们每天接到的传销投诉或需要我们介入处理的传销中,70%到80%都是金融传销。”去年在金融传销发展早期时,曾经发布过国内传销资金盘(金融传销的另一种通俗提法)的统计通报,当时就有2000多家。后来没有再进行统计,因为这些资金盘发展非常快,每天都有几十个不同的金融传销盘新冒出来,你根本统计不过来。(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根据公安部门反馈给我们的情况,目前国内的金融传销,涉案金额一般都在几亿元以上,稍微大一点的,动辄都是百亿的体量,且参与者有几百万人,甚至过千万人。这两大案件特征,跟两年前查处的传销案,涉案标的绝大部分在1亿元以下,人员百人或上万人,有很大区别。文章还提及,最近两年来,一方面有国家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也多明暗从事一些非法传销的事宜;另一方面,金融传销对有牌直销企业,构成了很大威胁,因为这些有牌直销企业的参与者,相当一部分转身做金融传销去了。天津出手或许是一个好的开端。内容来源:防骗大数据(FPData)综合反传联盟、中国经营报、深蓝财经网、澎湃新闻,特此鸣谢!编辑校对:白茂生、花魁、不知火煮转载声明:请遵守CC协议,转载不注明来源上黑名单!?
  1“大家得行动起来,保住善心汇”,群里有人@了彭菲,她迅速退出了群聊。这年头的临阵脱逃,不是脚底抹油,而是指尖一滑。晚上,她看电视,发现这帮人还真地做了点儿什么。依然是聚众抗议,就像6月在湖南的那次,狂风暴雨里,他们安排老弱病残站在队伍的最前面。不过这次,众是在北京聚的。很快,警察蜀黍就来了。“入戏太深,真尼玛要钱不要命啊”,彭菲迅速换了个频道,她已经不想跟这帮人扯上任何关系,尽管一个月前,他们还有着共同的使命、共同的愿景、共同的大师,以及共同的生财之道。彭菲退的那个群,叫善心汇。是一个招募了500万成员的组织,一个传说中为了扶贫、大爱palapala(反正比母爱还伟大)而存在的,传销组织。善心汇的资金模式大致是这样的,通过上线介绍,交300块钱买一颗善种子,你就可以入场玩了。玩法特别正能量,你一边扶贫,一边就能哗啦啦地赚钱。比如当你向丧失行为能力或有残疾证明人群的特困社区捐款,收益率是50%。向不那么困难的贫穷社区投资3000元,半个月也能收益900元。这还都是静态受益,都不是核心业务。如果你推荐朋友加入善心汇,就可以拿到推荐奖励。第一代拿6%的推荐奖,第三代拿4%的推荐奖,反正就是激励你找更多朋友一起来献爱心啊。当你找了十个人一起来献爱心,你就被列为善心汇的“功德主”了,向公司交5万元后,购买“善种子”和“善心币”可以打七折。总之,只要大家叫朋友来,就没有人亏钱。去年夏天,彭菲入了这个会。从加入的第一天,她就知道这是个传销组织。不过那时,善心汇的摊子刚刚铺开,彭菲看了他们的宣传资料,感觉他们要搞一件大事,自己能跟着分一杯羹。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先买了一个疗程的——投了3000块钱,半个月后,收到了1600块受益。彭菲又投了3万块块钱,两个多月后,有了2万多块的收入。她把本金撤了出来,用那2万多块的获利在平台里继续利滚利、钱生钱。彭菲把这件事讲给她妈听,她妈说她太冒失了,但彭菲觉得自己是保守了,善心汇里有一个叫老李的哥们儿,跟她加入时间差不多。老李之前做过传销,一眼就看明白了核心套路。老李也投了3万块钱,然后开始特别努力地发展下线。彭菲还运作着她那2万多块钱受益时,老李银行卡上的余额变成了1200万。2017年春节后,善心汇的成员以每日5万人的增速在蔓延。在湖南那场聚众抗议前,这个平台的募资额已经超过了百亿元。“我感觉70%的参与者都知道自己在干嘛,都在赌平台可以拉到更多的好朋友入伙,都在赌自己不是最后的接盘侠,包括今天许多跟媒体说自己是受害者的人”,彭菲说。我问她,如果有下一个这样的组织出现,你还参加吗?彭菲说,“需要我叫上你一起吗”。2没有一丝丝间隔,在IGOFX崩盘后,王丽娜的第二次创业就全面铺开了。一周前,她还是IGO三女神之一。一周后她已经开始全力投入“环球捕手”美食软件的项目推广。IGO三女神中,除了跑路的张雪娇,另一位女神凉凉也在跟她一起推广环球捕手。IGO三女神,从左至右依次为王丽娜、张雪娇、凉凉如果你还不知道啥是IGO三女神,表慌,不要到希腊神话中去寻找,因为找也找不到。IGOFX是这样介绍自己的,IGOFX外汇平台可以让贫民重现曙光,摇身变成富翁或富婆;可以让曾经的成功者获得更大更持久的成功;可以让四零、五零、六零人员大器晚成,七零、八零、九零人员实现人生目标,赢得财富梦想。总之,是大V帮你炒外汇赚钱的,听起来是不是比献爱心靠谱一些?那么,你从这个高大上的外汇平台上,是肿么赚钱的?收入依然分为两部分,一个是每月静态利润为10%—40%;另一个是动态四代利润分配,也就是从你发展的下线的利润中抽成。IGOFX投资者可分成5个级别,从普通的交易员到高级外汇经纪人,投资额和直推人数越多,代系越多,佣金越多。是不是熟悉的味道,有没有想起善心汇里的“功德主”?不过这年头,套路太熟悉,不拿出一点儿真诚是圈不到人的。于是IGOFX在今年3月搞出过一次大面积爆仓,然后平台出面说“大家不要慌昂,我们全额赔付”。在这次英雄主义的全额赔付后,大把人加仓进入IGOFX。加仓进入也不表示相信了这是个客观公正的平台,而是相信了游戏是要玩大一点的。因为在平台上做交易的,有许多是炒过外汇的,也信了这样的赚钱逻辑。因为稍微查一查,就知道自己打过去炒外汇的钱,根本没进入外汇交易,而是进入了跑路的张雪娇女神控制的皮包公司。但他们不想查,大家想将信将疑地一起玩这个游戏,拥抱这个财富自由的梦想。直到今年6月,平台上又一次出现大面积爆仓,平台说,我不赔付了昂。有人推算出,40万投资者的总损失为50亿美金。不过,当平台上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或者一心求个难得糊涂的投资人,还在对媒体投诉时,IGO女神们已经又出发了。她们推广的“环球捕手”分享推广、获利模式,与IGO的推广都是同一个套路。多个曾经的IGOFX高级代理群直接换了群名,叫“环球捕手招商共勉群”。3我在后台收到过一个要来发广告的要求,说的是一个“开发西部、建设一批与外资竞争的新时代商人”的项目,还一个劲儿劝说我去云南曲靖考察。我跟党九说,“他们当我傻么,要是到了云南,他们控制了我,逼我发展下线怎么办。要是我给你打电话,你死活不肯给我打钱怎么办”。党九说,你歇菜吧,人家传销早就进化了。现在都是带你去远方考察,阔绰温柔地跟贺涵似的。把你哄的挺高兴了,再带你在各个以家为单位的传销份子中走访,把你的欲望都点燃了,你就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了。党九的一个朋友,就是这么上套的。加入了一个什么电商平台的项目,发展了自己的全部亲友为下线。她非常知道自己去做什么,但她已经懒得再去做其他行业了。每个月收收钱,感觉挺好。毕竟,躺着赚钱,卖的还是别人。党九苦口婆心地劝过这位朋友,“你想过有一天崩盘的时候怎么办吗”。“当然是装受害者了,不然劝了那么多人进来,怎么办”。几年前,河北有一个庞氏性质的理财项目崩盘了,我一个朋友的妈妈买了,出事之后,她跟着许多老头老太太一起,去当地政府门口讨个说法。但那位朋友跟我说,她妈一直明白这个理财的局是怎么回事儿,老太太不是信了骗局,而是信了自己不会是最后接盘的人。游戏玩了这么多年,哪有那么多人傻钱多呢。只不过是都想让别人傻,然后让自家的钱多。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金融圈(ID: jinrong-quan01 ):每天为您提供有用、有趣、有深度的金融资讯,优质的阅读体验就在金融圈!
  专访反传销联盟会长凌云:金融传销猛增,占投诉七成
本报记者 程维 深圳报道
7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部分“善心汇”会员被别有用心之人煽动来京非法聚集,严重扰乱了首都社会秩序,参与人员已有序劝离,并对个别挑头闹事、拒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依法强制带离进行审查。
该通告披露,近日,公安部统一部署依法对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国反传销联盟会长凌云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善心汇”事件,只是中国金融传销泛滥成灾、形势严峻的一个缩影。“现在,我们每天接到的传销投诉或需要我们介入处理的传销中,70%到80%都是金融传销。”
金融传销已经泛滥成灾
《中国经营报》:近期,一些由传销参与者引发的热点事件不断出现,有关部门亦频频发声。这是否表明国内传销已经到了一个标志性阶段?您能不能用简单几句话来概括我国目前的传销发展状况?
中国反传销联盟: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目前国内的传销已经演变到主要以资金盘为主的特征,且已经泛滥成灾,一次比一次重大,已经到了难以遏制、触及社会底线及政治红线,形势非常严峻,到了不得不花大力气去彻底治理的地步了。
提出这一观点或建议的原因在于,过去2年来,国内的传销行业从之前的“异地+实物+多层次”传销模式,快速演变成了目前的以非法集资为特征,以互联网为载体,且基本无传销实物,不强制依靠发展下线及多层次老鼠会的“金融传销”模式。
我们去年在金融传销发展早期时,曾经发布过国内传销资金盘(金融传销的另一种通俗提法)的统计通报,当时就有2000多家。后来没做了,因为这些资金盘发展非常快,每天都有几十个不通的金融传销盘新冒出来,你根本统计不过来。
根据公安部门反馈给我的情况,目前国内的金融传销,涉案金额一般都在几亿元以上,稍微大一点的,动辄都是几百亿的体量,且动辄参与者几百万人,甚至过千万人。这两大案件特征,跟2年前查处的传销案,涉案标的绝大部分在1亿元一下,人员及百人或上万人,有很大区别。
现在的问题是,现在国内很多金融传销者,都在声援那些已经被查的传销者,可见,这些金融传销组织之间也在相互串联。
《中国经营报》:金融传销一般采用什么样的模式?读者希望能够根据实例解析其运作。
中国反传销联盟:严格说来,国内的金融传销或传销资金盘,始于2012年,当时的模式主要是做消费返利或电子股票等,后来逐步发展到游戏理财、内部虚拟股票、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等,与时俱新,但实质上都是把借助于互联网技术,把非法集资与传销结合起来,构建一个新的庞氏骗局模式。
以近日热点的“某某某”传销为例,其实就是把俄罗斯的3M模式(记者注:MMM是俄罗斯马夫罗季创建的,国内每月30%,每天1%玩法:a第一个月投资100,b第二个月投资100元,c第二个月投资30元;第二个月a得到130元,b、c把钱打给a,b第二个月得130,c第二个月得39元,d第一个月投资100元,f第一个月投资30元;第三个月b得到130元,c、f把钱打给b,后面还有很多人参加的——其实质就是相互打钱,投资的打给提现的,这样循环加新人进入)进行了改良,业内也称“互助盘,”虽名为互助,其实质就是庞氏骗局。
现在国内的金融传销进入成本很低,运行成本也很低,投资几千元或几万元就可以搞一个网站吸引人员及资金加入,加上无需传销实物,不用去组织实物,不用把人弄到异地,不用培训,参与者更不用去费力解释及推销说服,只需要在微信圈或网上不断晒豪车、豪宅、珠宝及奢侈消费图炫富,晒自己的“投资”回报及进出账截图,并不断加人聊天明暗推广等,就能发展下线。
总体而言,金融传销推广成本低、回报更快,开拓市场更轻松,不用像直销一样去费力将产品、将模式、讲制度,很多参与者在金融传销面前会更加觉得可以不劳而获,会发现这更有诱惑力。
野蛮生长暴露系列问题
《中国经营报》:目前国内的金融传销主要分布在哪些省市?此前都有哪些省市出现或爆发过涉嫌传销者集中闹事的案例?
中国反传销联盟:今年7月,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公安部门反馈给我的情况,今年公安部门已经查处的金融传销案件,注册地基本上都集中在深圳。我们此前掌握的信息显示,仅深圳前海的一个秘书公司(指专门为人代理工商注册的公司)就注册了十几家金融传销企业。
但由于金融传销在实际经营中依靠互联网快速发展,其人员吸收及发展不受地域限制,因此金融传销参与者的闹事,并不一定在公司注册地发生,如本次引发关注的 “某某某”,去年就曾在湖南闹过。
过去2年多来,河南、湖北、江西、珠海等省市,都曾发生过金融传销的参与者聚众闹事的案例。
这些金融传销案例的共性都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已经查处的金融传销,多出现通过地下钱庄把资金倒向海外的做法,这对维护社会、经济造成很大的危害,对金融秩序的冲击,对维稳的造成压力非常大。
《中国经营报》:照理,我国目前已经有多个打击非法传销的法规,如国务院2005年出台的《禁止传销条例》等,去年地在跟您沟通的过程中,您也提到,您参与了国内正在积极推进《直销法》及打击非法传销的立法进程,但为什么传销问题仍然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
中国反传销联盟:这有几个层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公安机关特别是县级公安机关,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查处有所顾忌,如果只是县级公安机关出面查处,反而可能引发金融传销参与者从国内各地快速集聚到该县“维权”,造成群体性事件,所以通常以劝导离开为主,不引火上身。
二是金融传销的主要或集中注册地的公安机关,可能出于给当地金融业或企业营造一个好的营商环境考虑,对已经所在地的金融传销企业的已经反应出的问题,表现不力。
三是目前国内各地公安机关对金融传销的打击,面临互联网下的遁形新挑战,通常都难以连根拔起,打不掉金融传销的根,即使拔掉。这些金融传销及其参与者又会换一个名目,很快再次“活”过来。
四是现有的打击传销条例及法律法规,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打击非法传销需要,甚至连对“传销”这一词的定义都是模糊的,譬如目前的多层次传销认定标准是,要达到3个层级,要达到30人——现在看来这是一个非常可笑的认定标准,因为现在人家互联网下的金融传销根本不用去拉人头,更不用做到3个层级活更多的层级,也不用拉不拉下线,只管通过微信圈或其它网络途径吸引或拉人把钱投进来而已。按照此前已有的法律法规,地方公安机关要找到查处目前的金融传销,很难找到对应的查处依据。
《中国经营报》:关于完善监管机制这一块,目前都存在哪些问题,您有哪些?
中国反传销联盟:目前国内的《直销法》及打击非法传销的法律法规都是严重滞后的,尽管近年来各方一直在积极推进相关立法,但进展缓慢。
譬如《直销法》的修订,主要是直销企业在极力推进多层次传销的合法,但预计国家出于安全角度考虑,不会在这一条款上做出让步。
我们注意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最近2年来,一方面有国家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也多明暗从事一些非法传销的事宜,另一方面,金融传销对有牌直销企业,构成了很大威胁,因为这些有牌直销企业的参与者,相当一部分转身做金融传销去了,那个更轻松,都知道博傻,但都期望自己不是接“最后一棒”的人。
在此压力下,一些有国家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采用一些明暗措施,做一些金融传销事宜。
现在对非法传销监管不足的原因在于,商务部基本只管发牌,工商负责对工商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公安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打击。但在实际监管中出现了严重问题,直销牌照从来没有因为违规被吊销的,没有退出机制、惩罚不力;工商部门在合法工商执照后,通常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介入企业的日常运营,对秘书公司注册的成堆“皮包公司”监管出现真空,也难以对其在互联网上的业务展开核查。公安部门则无法在案件爆发前,介入调查或处置。
现有的金融传销,基本上都是不公开的,不出问题,很难被查到,更难以监管。
犯罪成本极低的问题待改
《中国经营报》:您过去十几年来一直在从事反传销工作,您对如何打击金融传销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
中国反传销联盟:现在的金融传销或传销资金盘的商业模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监管和打击措施必须要尽快做出相应调整,否则公安部门在随后的打击中,很难找到认定其为传销的法律条款或标准。
其次,现有的非法传销组织者的犯罪成本太低,轻一点的才判2年至3年,最严重的才10年有期徒刑,事实上现在的资金盘动辄就是几亿到几百亿,快速敛取资金后转移掉,即使入牢几年,表现好点减刑或花钱保外就医等,出来仍然几亿元、几百亿元身价,值得很多人去冒险。
更重要的是,目前国内对非法传销缺乏一个统一的曝光平台,金融传销在一个地方被公安机关或工商部门查处了,在其它地方不受任何影响,监管信息未联网,也没有统一的扣分机制或曝光平台,没有联网信息,监管就会出现很多漏洞,公众就难以获得一个权威、准确的信息。
事实上,即使公安、工商没有查处的金融传销案件,也应根据投诉或社会反应情况,及时在统一发布平台上发布警示信息,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一些金融传销组织还出钱在互联网上删除一些对其不利的处罚信息,甚至购买、设立一些自媒体信息,散步各种对其有利的宣传文本及视频,混淆试听。
中国反传销联盟网站及公众号曾经在自己的平台上,披露过一些遭到公安机关查处的金融传销公司的信息,但个别金融传销公司反而借此向法院提起诉讼,称中国反传销联盟侵犯并诋毁其商业信誉。尽管对方很难赢这种官司,但是要应诉,要请律师,要从广西飞往北京开庭,这增加了中国反传销联盟的财务及时间成本压力。
《中国经营报》:您能不能估算一下,目前国内究竟有多少人参与了金融传销,总涉案标的究竟有多大,这些参与人群是否与2年前的传销主体参与者有所区别?
中国反传销联盟:由于金融传销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不出问题或没有被公安机关、公安部门查处掉,很难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涉案或多少资金涉案。所以暂时无法对此做一个大致的匡算或估算。
现在回头来看,以前在广西北海及贵州及其它多个省市的异地传销,尽管曾一度泛滥成灾,但现在看已经是很落后的传销模式。异地传销的特点是,参与人群层次不会太高,基本上以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及农民居多,后期在广西等地发展时,参与人群的社会阅历层次相对高一些,目前金融传销的参与者社会阅历,则又有所提升,但仍然难逃圈套。
以前做异地传销,购买的东西或缴纳的费用,最高也不过6.98万元,现在做金融传销,投入或买入不受限制,危害性更大。
我们2013年提出了金融传销这一概念或定义,现在已经被公安、工商等部门广泛采用,这表明金融传销已经不再是一个个案或一批个案,而是国内传销或金融安全领域内的一个亟待处理的重大问题。
现在我们每天接到的传销投诉或需要我们介入处理的传销中,70%到80%都是金融传销。
  导语:诈骗分子嗅着金钱的气息,来到了外汇市场。普通交易者碰到精心策划的骗局,悔得哭天抢地都没用。很多受害者因为觉得丢人,选择默默吞下苦果,别说报案了,连家里人都不想说。
千万不要觉得是你的智商捉急,所以才被骗。5个被骗的投资者中可能有4个接受过大学教育,由此看出,被骗和智商无关。怪只怪,诈骗分子吃这口饭,天天没事琢磨着怎么让人入套,手段比普通人更更得上时代。既然以往的学识和人生经历都无法保证大家能辨别外汇诈骗的套路,那么我们只能提前了解、多方位预防身边出现的诈骗。
Finance Word汇众不断报道各种诈骗,金融传销目前在中国已经是众矢之的,几乎每隔几天公安机关就会接到受害者报案。但是,不要以为外汇市场就这么一个套路。传销诈骗规模庞大,牵连甚广,因此常见诸报端,受到关注是自然的。
但是,还有很多小型诈骗以“蚂蚁搬家”的形式掏空你的口袋,很多投资者甚至没有心理意识,这才是最可怕的。这几种诈骗正潜伏在你的周围,伺机侵蚀你的钱包。
1、高收益投资(HYIP)
人心都是贪婪的,这种贪婪有时候变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心态,尤其是碰到高收益投资(HYIP)项目的时候。
诈骗分子和他们运营的公司通过虚假承诺高额投资回报来骗取钱财,有时候他们宣传的回报日均能达到80%。HYIP项目的共同点就是许诺不实际的投资回报、强调专属性、设置一定门槛,以及无限的投资盈利。
在自己投资的高收益项目被曝出是诈骗后,一些投资者如果并未损失很多,多少有种劫后余生的幸运感。而损失较重的投资者为了挽回一些资金,甚至变成诈骗的帮凶,拉人入伙。
如何避免高收益投资诈骗:在不了解投资的情况下不要轻易送出自己的钱包,面对诱惑时不要失去逻辑思考能力。减少自己的贪婪欲望吧。
2、维权诈骗
因在非法交易平台被骗遭受惨烈损失,受害者愤而组团维权。这时候,一家号称专为受害人维权,有着强大律师团队的公司要为大家出面。它承诺前期仅收取每人5000元的维权以及差旅费用,维权成功后再收取追回资金的20%。
受害者犹如抓到救命稻草,纷纷打钱过去。一段时间后,维权没有任何动静。再找这家公司,发现这家公司再也联系不上。这就是正在全球范围爆发的维权诈骗。
英国、美国监管机构都曾警告这种诈骗方式。一些诈骗分子甚至宣称是监管机构的维权人员,给受害者的信心更足。大量中国投资者中招,网络上骂声一片。
如何避免维权诈骗:远离打着维权的旗号索要费用的人,他们的目的只是你交的前期款项。
3、外汇赠金
大家都知道,这半年来像英国FCA、塞浦路斯CySEC都开始禁止赠金了。原因很明显,这对投资者不利。
赠金一开始被零售外汇经纪商引入时,的确是一种很好的营销理念。客户入金就会得到一笔来自经纪商的赠金,这笔赠金可以存入账户进行交易,增加了客户的资金,而客户交易量的增加,经纪商可以获得更多收入。这应该是一种对双方都有利的合作关系,对双方都有吸引力。
到现在,“入金500美元,我们赠送100美金!”、“入金翻倍,最高赠金可达1,000美元!”这样宣传随处可见。但是,赠金的本质已经扭曲了。假设你在外汇账户中入金1,000美元,得到200美元赠金,你的交易资金达到1,200美元。但是,如果这时你有急用想出金300美元,很遗憾,外汇经纪商不太可能允许你这么做。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钱现在和你的资金混在了一起。想出金可以,多多交易吧。想拿到这200美元的赠金,你不得不至少交易2,000,000美元。这已经变相地在胁迫客户交易了。
当然,不是所有的经纪商都存在这种问题。以上的情况多来自未受监管的小平台。正规的大型经纪商也许会提供赠金,但是并不会过度,只是适当以奖励的方式给予客户赠金作为回报。
如何避免赠金诈骗:最好不要接受任何赠金。赠金带来的麻烦无穷。为了能自由出金,还是放弃这点小小的利好吧。
4、虚假监管
这一点中国的投资者已经有很多血泪的教训。如今没有监管的平台谁还敢用?可是,很多平台现在大大方方的亮出所谓的“监管证书”、“监管号”,一些投资者连查都不查就信了,匆忙递上了自己的钱包。
甚至一些非法平台自称“受到欧洲最高监管机构的监管”或“受MiFID监管”,这是哪门子的监管?持有正规授权资质的经纪商通常都会非常详细的列出监管机构名称和监管许可号。你得直接在这个监管机构的官网去查询。一些非法平台也会制造这些假象,并链接了监管机构的网站——通常这个链接是假的。看吧,防不胜防,不谨慎小心些,可能点开链接也就以为它的资质是真的了。
如何避免监管诈骗:直接登录监管机构的官网,搜索经纪商的名称或监管号。Finance Word汇众列出几个主要知名监管机构查询网址如下:
https://register.fca.org.uk/
塞浦路斯CySEC:
http://www.cysec.gov.cy/en-GB/entities/investment-firms/cypriot/
http://www.nfa.futures.org/basicnet/welcome.aspx
澳大利亚ASIC:
https://connectonline.asic.gov.au/RegistrySearch/faces/landing/SearchRegisters.jspx?_ga=1.5903704&_adf.ctrl-state=qrrbz0pi1_4
5、外汇交易信号或自动交易软件
交易信号或自动交易软件可能是现在外汇交易中最大的骗局了。我们不否认有些信号系统或外汇自动交易软件是有帮助的。但是,有1个可信的信号系统或软件,就可能同时存在100个诈骗的系统或软件。
无论是能够识别买卖外汇最佳时机的交易信号系统,还是“智能交易系统”或者“交易机器人”(EA),它们都会存在缺陷。问题在于,销售者总是过度美化它们的作用,宣传它们能带来高回报。他们甚至雇用“水军”进行付费评论,以证明这些系统有多可靠。一批一批的交易者就这么栽进去了。
  相关专题:金融传销、金融诈骗层出不穷 亟待整治
[判决书中详细披露了该传销组织的三种返利模式。第一种是账户盈利。第二种是层级返利。第三种是特许经营代理盈利]
通过被上线“引荐”加入,发展下线并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从下线手中获得返佣,是十分典型的传销模式。但以炒外汇为由头进行的金融传销,噱头新颖且迷惑性更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则通过倒外汇进行金融传销的判例。案件中,被告人陆鑫是阿尔卑斯资产管理信托公司(下称“API公司”)的销售代表(传销人员)。自从2014年被上线董某发展成“会员”后,其在一年时间内,发展下线13级,诈骗投资收入近200万元。
第一财经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后发现,今年7月以来,涉及API公司传销人员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的判决书被陆续发布,至陆鑫案已公开披露了4起。
级别晋升和高额收入双诱惑
2014年1月,陆鑫经董某介绍投资加入API公司,作为董某的直接下线。董某以API公司在河北地区代理的身份,通过在本区万通中心等地开展理财讲座的方式,向投资人宣传公司炒外汇的经营模式和收益结构,吸引投资人投资,并向投资人介绍发展下线可以获取层级佣金。董某目前在逃,尚未被警方抓获。
加入组织后,陆鑫以炒外汇为名,积极发展下线。她先后在多个微信群内按照董某的要求介绍业务、发展会员注册、发布会议通知和各种活动通知。她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三级以上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获得财物,陆鑫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发展了下线13级。
记者从另外一名传销人员黄晓玲的判决书中获悉,该公司宣称对外汇市场进行多年研究后开发API智能交易系统,能够成功操作外汇交易,为客户带来高额稳定收入。API公司经营模式为,将投资金额分为1万、3万、5万、10万、20万美元以上五个档次,宣称投资金额越大,获得收益越高。
同时,公司将投资人分为普通投资人、主任、副经理、经理、总监和区域总监等六个级别,每个级别完成公司规定的发展下线投资总金额和团队当月发展金额后,可获得级别晋升和1000美元到3万美元不等的工资。具体操作为:投资人将资金打入介绍人(上线)账户或指定账户后即可开户,后投资资金由公司所谓专业人员统一进行外汇交易操作,投资人可登录网站查询本人账户投资及获利情况。
判决书中还详细披露了该传销组织的三种返利模式。第一种是账户盈利。外汇交易平台一周交易5天,一天可操作3至5手(1手是本金的10%),交易一次手续费至少为20美元。交易在300手以内的,后台给每手返4美元;301手至600手的,每手返5美元;601手以上的以此类推。交易每满100手,上述返佣方能打到账户上,其中,80%进入账户余额,20%进入“得存基金”账户。
第二种是层级返利。以交易300手以内的投资人为例,其每交易一手,获得返佣4美元,其介绍人(上线)可获奖励2美元,5级以内的其他上线可获奖励1美元。
第三种是特许经营代理盈利。API公司推行省、市、县3级区域代理,代理费分别为100万、25万、5万美元,每手交易返佣分别是2、1.5、1美元,代理基本收入为该区域交易手续费返佣乘以客户交易量。
除了积极发展下线赚取返利,陆鑫还是董某的贴身助手,帮助董某处理投资人账户报单、会议通知、发布收款账号、编写注册流程、联系公司境外年会等活动,每月可以从董某处领取固定报酬。
此后,在陆鑫的13级下线中,陆续有36名人员向警方报案,报案人员投资额总计人民币1209.91万元、美元109.95万元。陆鑫于2015年被抓获归案,今年4月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定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上诉辩称“我也是受害者”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布的4起案件中,被告人纷纷在收到判决后表示不服并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的理由是:“我也是受害者”。
以陆鑫为例,她认为自己在参与的一年多时间内,对于API公司的经营模式、运作情况、资金走向均不知情,其本人也向公司投资了大量钱款,至案发时仍处于亏损状态。同时,她还辩称自己是API公司传销活动的参与者,非组织者、领导者,其在传销组织中所开展的劳务性工作,对整个传销组织的扩大及骗取财物不起关键作用。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为,首先,从API公司宣传的及投资人证实的返利模式来看,该公司从下线的手续费中获得返佣,符合组成层级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符合《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的传销的行为方式,系传销活动;其次,陆鑫下线中报案人员的投资额在250万元以上,系情节严重,应予处罚。
再者,针对传销人员是否为传销组织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陆鑫在多个微信群内发布通知、组织活动,管理传销组织的交流平台,对于传销活动的运行和传销组织的扩大具有重要作用。
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陆鑫、黄晓玲、黄梅秋等涉入API传销组织的人员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罪名成立。但鉴于他们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故法院依法对其所犯罪行予以减轻处罚。(殷怡)
  警惕“骗子”币
8月初之后,比特币一路高歌猛进,再次开启了“火箭”模式,一举突破4400美元,短短两周累计涨幅接近50%。令人惊叹的是,去年5月比特币的价格只有453美元。
与传统纸币不同,像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的发行并非通过金融机构。其保管也不同于传统货币,普通货币用户可持有现金或在银行开户存储,但比特币的核心在于区块链。区块链的特点是运用分布式核算和存储去中心化,利用一定的数据结构对虚拟货币进行存储和验证,并依靠特定的算法进行数据的运算和更新。那么,各国法律是如何对虚拟货币进行规定的?
当今,很多国家在虚拟货币的相关领域制定了监管措施和行业规范,这意味着虚拟货币正以一种合法有序的方式持续推进。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已给予比特币合法地位,纽约州金融服务部也发布了关于企业购买及出售虚拟货币的规则。
据国外媒体报道,7月24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首次批准一个实体作为比特币及其他加密货币的衍生品交易平台。英国海关税务总署认为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对比特币交易免征增值税。但瑞典和德国等国家政府则一直都认为,比特币应该作为一种商品来加以对待。欧洲法院最终作出裁决,认为比特币应作为货币加以对待,而不是被视为一种商品,交易比特币不必像交易商品一样缴纳增值税。此外,不少国家政府先后就比特币相关议题发表了声明。如阿根廷政府表示:比特币非法定货币,但可以发挥金钱的效用。澳大利亚政府声明:不会采取法律措施来禁止比特币,但鼓励其在货币领域的竞争态势。
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的交易市场资金流向类似于股票市场,都是新投资者向不特定的旧投资者购买投资物,任何新旧投资人都不能确保盈利。
然而,需要提高警惕的是,目前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些由骗子公司控制发行的虚拟币,号称是比特币的模仿改进者,但实际上是传销或庞氏骗局,或被庄家高度控盘。这些“骗子”币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区别在于:比特币不属于任何人或组织,是一个无人控制的、去中心化运行的货币。而这些“骗子”币有明确的发行方,并被发行方完全控制。“骗子”币虽然也叫“币”,但和比特币完全是两码事。和开放代码的比特币不同,大部分“骗子”币都不开放代码,或者干脆连代码都没有,只是网站上的一个数字,发行方想改多少就有多少。
目前,已有媒体开始披露这些“骗子”币。7月4日,央行货币金银局在其官网上发布风险提示:近日个别企业冒用央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目前市场上的数字货币均为非法定数字货币。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提醒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
  最近针对ICO的采访不断,都是关于ICO是否需要监管和如何监管的问题。一直想很温和的讲这个事情,但很多ICO的项目,以及推广的方式,已经令人十分担忧,而监管层至今视而不见,就更加值得警惕。
一直以来,市场有个现象,“圈钱”要圈得容易,首先要选一个大多数人都看不懂的东西,ICO制造出来的暴富神话,就是因为凡是加上“区块链”三个字,大部分人就看不懂了,这是最基本的一个前提。比如你要开一个饭馆,这个大家都能听得懂,但你说打造一个去中心化的“餐饮链”,估计很多人就蒙圈了。
当然,光看不懂还不行,还需要一种强力的刺激,比如他们会告诉投资者,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涨幅几万倍,想实现财富自由的话,就不要再错过ICO了。
至于ICO是什么意思,我都懒得做解释了,直白的讲,就是发行方要生产一个虚拟的数字货币,提前让你拿钱去买比特币等,然后用比特币来换这个即将要生产出来的数字货币(你直接给人家人民币,人家还不要),并告诉你这个东西未来很有可能像比特币一样值钱,哪怕没有比特币值钱,价格翻个好几倍不是问题。
从表面看,ICO看上去是一种以发行虚拟数字货币为手段,而达到融比特币等目的的一种新型直接融资方式,它不是直接筹集人民币,也不是股权众筹,因此从监管的层面讲,也没有几个人能看得懂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样一种状态。正是因为如此,这个行业出现了大部分投资者看不懂,监管层也看不懂的情况,“浑水摸鱼”就显得非常的得心应手。
从趋势上看,这种融资模式是符合目前的市场发展趋势的,更多的互联网高科技类公司的创立和发展,本身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区块链这个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也才刚刚开始,因此这类企业能够创造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是可以理解的,毕竟ICO的效率更高,更适合此类初创型企业。
但合理,不意味着就会良性发展,就不需要监管,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ICO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面对少数人的市场,而是面对大众投资者,不管融资的介质是什么,以何种方式买卖,都实际上进行着证券化的交易,如果不受到监管,将存在巨大的社会风险。
具体风险有三个。
首先是恶意集资诈骗的风险,由于目前很多ICO的受众,变成了大爷大妈,已经早就超越了“极客”和风险投资这个圈层,大爷大妈们除了认为这个东西可以挣钱之外,其他的一无所知,一些不法分子很容易利用ICO来达到集资诈骗的目的。
其次是项目本身的风险巨大,很多ICO项目仅仅还处在只有一个PPT的阶段,失败的概率远远大于成功的概率,这就导致很多ICO成为一种接力游戏,你要选择那个跑得最快的,在失败消息传出来之前脱手,就能赚一笔,成了类似“赌马”的博彩游戏。
第三个是ICO没有任何权威的第三方介入,资金风险巨大,跟股票市场的IPO备案、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都相距甚远(股票市场也有很多骗子,但骗人的成本远比ICO市场要高),投资ICO信息是完全不对称的,对投资者严重不公平,这是也一种不可忽视的风险隐患。
我倾向于对ICO尽快实施监管,否者很快就可能会出现卷币跑路,以及之后投资者聚众闹事的情况。年,数字货币市场经历了一次大熊市,很多山寨币销声匿迹,但没有人出来闹事,那是因为那时候没有这么多的大爷大妈参与,你让一个亏得连内裤都不剩的程序员去拉横幅,好像不太可行,但大爷大妈就没那么好惹了。
对ICO监管的方法值得探讨,按我的理解,首先要对投资人做出严格的规范,提高投资门槛(至少50万以上),审核资产证明,限制单个ICO的投资人数(代投需要有私募牌照等)等等;
其次要对ICO平台做连带责任的处理,这些平台目前运作混乱,没有任何官方备案,资金安全性非常低,且拿着高额的佣金,很多自己直接就做ICO,所有规则自己制定,但对项目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没有任何法律约束之前,对ICO平台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并且强烈建议对所有平台曾经做过的所有ICO项目都纳入到追责系统,承担永久的连带责任;
第三个是,要对线下的ICO项目推广进行有效监测,目前诸多ICO项目利用举办线下推介会,甚至以开设线下门店的方式,吸引更多大爷大妈,进行传销式推广,这个得引起重视。
事实上美国对ICO的定性和监管都已明确,中国在这方面还处在观望期。关于ICO,美国证监会(SEC)已经说,无论使用了何种术语、应用了何种技术,ICO就是一种发行证券行为,必须要符合证券法。因此美国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开始放弃上马ICO项目,停止出售代币。而中国监管层,十有八九还处在对ICO的揣摩当中,至少在没有风险事件暴露之前,监管层是没有动力、精力和财力去监管ICO的。习惯于亡羊补牢。
由于监管的缺失,导致ICO在中国目前已经开始全面爆发,而且肆无忌惮,一个项目募集上亿资金,只需要几分钟,甚至几秒,一夜暴富变成了一分钟暴富。如果未来出现大的风险事件,罪魁祸首不完全是ICO方的贪婪、恶意,或者是投资者的“人傻钱多”,更主要的是监管层对其的纵容。
另外需要揭穿一个浅显的谎言,很多人认为美国虽然经历了2000年的纳斯达克互联网泡沫,但也缔造了诸如微软等伟大的企业。请不要混淆概念,缔造微软、谷歌等的,是风险投资者,是机构,而不是所谓的大爷大妈。无论创业者多么优秀,也是有人性缺点的,只有在专业的机构投资者面前,创业者才会有敬畏之心,否则没有人能够经得住大爷大妈一哄而上的“送钱”行为,不圈钱跑路那是傻。按照目前的ICO模式,不要说诞生什么微软、谷歌了,不发生类似某某宝事件就已经不错了。
  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金融传销的本质,说到底就是庞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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