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不能修改已发控制价进行修改评标办法能否也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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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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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招标文件参照文本
内容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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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萧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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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
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建招协〔2017〕6号
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发布日期:&&&字体:&&&&&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示范文本)
0.0.1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安徽省境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且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施工招标,不适用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工程项目。
0.0.2采用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条件是工程施工图纸的技术标准和深度达到规定要求,且设计和施工不是同一承包人。
0.0.3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在使用中可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所在市的具体规定进行调整或进一步明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电子交易系统规定执行。
0.0.4 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
0.0.5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格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的,用“/”标示。
0.0.6以“□”前缀部分为选择性内容,使用的应作明显标记或者删除未选择的内容。
0.0.7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项目编号采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项目编码规则编制。
0.0.8招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1章要求发布招标公告或作出投标邀请,并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其中招标公告应注明发布所用的媒介名称。
0.0.9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3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供招标人选用。其中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应按工程所在地的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0.0.10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招标人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合同范本要求和拟建工程的特点予以明确。
0.0.11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5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关于工程风险因素、编制的依据应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加以明确。工程量清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编制,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出。
0.0.12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6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加以说明。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0.0.13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的依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编 制 人:&&&&&&&&&&&&&&&&&&&&&&&&&(签字)
审 核 人:&&&&&&&&&&&&&&&&&&&&&&&&&(签字)
&&&&&年&&&&&月&&&&日
第1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1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4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7
第2章 投标人须知………………………………………………………………………………………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1. 总则………………………………………………………………………………………11
2.招标文件……………………………………………………………………………………13
3.投标文件……………………………………………………………………………………14
4.投标…………………………………………………………………………………………17
5.开标…………………………………………………………………………………………18
6.评标…………………………………………………………………………………………18
7.合同授予……………………………………………………………………………………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
9.纪律和监督…………………………………………………………………………………20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
第3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2
&&&&&&&&评标办法前附表………………………………………………………………………………22
1. 评标方法…………………………………………………………………………………26
2. 评标原则…………………………………………………………………………………26
3.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26
4. 评标程序…………………………………………………………………………………26
5. 评审内容…………………………………………………………………………………27
6.否决投标…………………………………………………………………………………29
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0
8. 评标结果…………………………………………………………………………………30
9. 其他………………………………………………………………………………………3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
&&&&&&&&评标办法前附表………………………………………………………………………………32
1. 评标方法…………………………………………………………………………………35
2. 评标原则…………………………………………………………………………………35
3.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35
4. 评标程序…………………………………………………………………………………35
5. 评审内容…………………………………………………………………………………36
6.否决投标…………………………………………………………………………………39
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0
8. 评标结果…………………………………………………………………………………40
9. 其他……………………………………………………………………………………41
第4章 合同主要条款……………………………………………………………………………………42
1.通用合同条款………………………………………………………………………………42
2.专用合同主要条款…………………………………………………………………………42
第5章 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57
1. 计价依据…………………………………………………………………………………57
2. 工程造价确定……………………………………………………………………………57
3.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57
4.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58
5. 投标报价编制……………………………………………………………………………59
6. 工程量清单………………………………………………………………………………60
第6章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61
&&&&&&&&&&&1.图纸目录……………………………………………………………………………………61
&&&&&&&&&&&2.图纸…………………………………………………………………………………………62
&&&&&&&&&&&3.技术标准和要求……………………………………………………………………………63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64
1.投标文件封面………………………………………………………………………………64
2.投标文件主要组成内容……………………………………………………………………65
第1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建设规模:&&&&&&&&&&&&&&&&&&&&&&&&&&&&&&&&&&&&&&&&&
2.3计划工期:&&&&&&&&&&&&&&&&&&&&&&&&&&&&&&&&&&&&&&&&&&
2.4招标范围:&&&&&&&&&&&&&&&&&&&&&&&&&&&&&&&&&&&&&&&&&
2.5标段划分:&&&&&&&&&&&&&&&&&&&&&&&&&&&&&&&&&&&&&&&&&
2.6合同估算价:&&&&&&&&&&&&&&&&&&&&&&&&&&&&&&&&&&&&&&&&
2.7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具有《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11条所列情形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查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月计算。
3.4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_(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指定媒介或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地 &&&&&&&址:&&&&&&&&&&&&&&&&&&&&&&&&&&&&
邮 &编:&&&&&&&&&&&&&&&&&&&&&&&&&&&&&&&&&&&&&邮 &&&&&&&编:&&&&&&&&&&&&&&&&&&&&&&&&&&&&
联系人:&&&&&&&&&&&&&&&&&&&&&&&&&&&&&&&&&&&&&联 系 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年&&&&&月&&&&&&日
第1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建设规模:&&&&&&&&&&&&&&&&&&&&&&&&&&&&&&&&&&&&&&&&&
2.3计划工期:&&&&&&&&&&&&&&&&&&&&&&&&&&&&&&&&&&&&&&&&&&
2.4招标范围:&&&&&&&&&&&&&&&&&&&&&&&&&&&&&&&&&&&&&&&&&
2.5标段划分:&&&&&&&&&&&&&&&&&&&&&&&&&&&&&&&&&&&&&&&&&
2.6合同估算价:&&&&&&&&&&&&&&&&&&&&&&&&&&&&&&&&&&&&&&&
2.7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具有《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11条所列情形的。
以上情形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查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月计算。
3.4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_(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指定媒介或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年&&&月&&&日&&&时&&&分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地 &&&&&&&址:&&&&&&&&&&&&&&&&&&&&&&&&&&&&
邮 &编:&&&&&&&&&&&&&&&&&&&&&&&&&&&&&&&&&&邮 &&&&&&&编:&&&&&&&&&&&&&&&&&&&&&&&&&&&&
联系人:&&&&&&&&&&&&&&&&&&&&&&&&&&&&&&&&&&&&&联 系 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年&&&&&月&&&&&&日
第1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
&&&&&&&&&&&&&&&&&&&&&(被邀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_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指定媒介或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获取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年&&&&月&&&&日&&&时&&&&分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予以确认。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地 &&&&&&&址:&&&&&&&&&&&&&&&&&&&&&&&&&&&&
邮 &编:&&&&&&&&&&&&&&&&&&&&&&&&&&&&&&&邮 &&&&&&&编:&&&&&&&&&&&&&&&&&&&&&&&&&&&&
联系人:&&&&&&&&&&&&&&&&&&&&&&&&&&&&&&&联 &&系 &&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 &子 &邮 件:&&&&&&&&&&&&&&&&&&&&&&&&&&&&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 &户 &银 行:&&&&&&&&&&&&&&&&&&&&&&&&&&&&
账 &&&号:&&&&&&&&&&&&&&&&&&&&&&&&&&&&&账 &&&&&&&&号:&&&&&&&&&&&&&&&&&&&&&&&&&&&&
&&&&&&&年&&&&&月&&&&&&日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1)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2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3
招标代理机构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4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5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2
资金落实情况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2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3
计划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4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
资质条件: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用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其他要求:&&&&&&&&&&&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投标预备会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2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的发布形式
□&书面形式
□&网上发布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投标有效期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
&&&&&&&&&&&&&&&&&&□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指&&&&&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年,指&&&&&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年,指&&&&&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6
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4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编制要求:
密封和标记要求: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5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电子
&&版&&&&份
□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
2、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份。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退还,退还投标文件的情形:&&&&&&&&&&&&&&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
密封情况检查:
开标顺序: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其中招标人代表&&&&&&&&&(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
专家&&&&&&&&&&&&&&;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结果公示/公告地点(或网址)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计划工期:依据国家以及省的工期定额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的工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4.1.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条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无效: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
(10)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间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理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1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
(5)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
(6)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条、第2.2 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书面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以网上形式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回复。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以网上形式发布修改内容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回复。
2.3.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保证金。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
(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0)资格审查资料。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条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条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超过估算价2%,且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条至第3.5.4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电子交易系统规定执行。
3.7.4&施工组织设计如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
3.7.5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电子版随投标文件的正本一起封装。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施工组织设计如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应独立成册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条要求密封和标记。
4.1.4未按本章第4.1.1 、4.1.2、4.1.3 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投标函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结果公示或公告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8.1.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8.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8.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8.1.4按投标人须知7.1条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表3-1)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近年财务状况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条规定(如有)
信用得分类型:
□信用综合 &□房建工程综合信用 &□市政工程综合信用 &&&
信用评价要求:
□信用得分在所有投标人排名占&&&%之前(四舍五入后取整)
□信用得分在&&分以上
□其他:&&&&&&&&&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2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条规定
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符合第5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给定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6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技术评审表(表3-2)
评 审 因素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技术详评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
拟任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姓名、专业、资质等级、类似工程业绩等方面一致
项目技术负责人有类似工程经历及技术职称
3、其他主要人员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该工程管理的
施工员&&&&人、质量员&&&&人、安全员&&&&人、取样员&&&&人、
资料员&&&&人、劳务员&&&&人、标准员&&&&人。
施工组织设计
4、工程概况
描述是否准确
5、主要施工方法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6、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7、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8、劳动力安排计划
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9、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10、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11、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12、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13、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是否正确(本条内容须与前附表要求对应)
1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15、施工组织设计整体
说明:1.技术标评审采用定性方法。
2.评标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判断每项评审内容是否合格,并在投标人评审空格内用“√”、“×”表示。
3.合格标准:技术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条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1)上述各项标准中必须有&&&项以上(含&&项)通过。
(2)第&&&项必须通过。
4.评委会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存在偏差,应要求投标人现场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必须现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将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以书面形式(必须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提交评委会。评委会将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评审后决定是否符合要求。
5、第3项人员配备按不低于《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建市〔号)及最新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人员配备数量。
商务评审表(表3-3)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2
商务详评标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报价总价:
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主要材料单价:
措施费用:
投标报价总价
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评标基准价a%时,其总价是否合理
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每个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项目费用的比重,从高到低抽出不少于b项清单项目,且该部分清单项目价值占全部清单项目价值的比重不低c%,评标委员会应按工程量清单评审办法进行重点评审,当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低于评标基准价d%时,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可判定为低于成本价,作为无效投标
主要材料评审
&依据控制价单项材料费占全部材料费的比重,从高到底抽出不少于e项材料,且该部分材料费占全材料费的比重不低于f%。主要材料单价按由低到高取g%(四舍五入取整数),当投标人的材料单价低于评标基准价h%时,清单中有实体量的,评标委员会应按工程量清单评审办法进行重点评审,投标人所报的材料消耗量不得低于工程量清单实体量,经评审委员会做重点评审后,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作为无效投标
措施费用评审
投标人的措施费用报价必须与其技术标投标文件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相符,投标人的措施费用低于评标基准价i%的,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可判定为低于成本价,作为无效投标
不可竞争费评审
规费、税金、材料或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的评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
注:1、以上为成本价判定方法之一,仅供参考。
&&&&2、评标基准价及a、b、c、d、e、f、g、h、i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1. 评标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评标委员会遵循特定的评标原则,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在此条件下,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中应对投标人信用进行评价。初步评审通过后,再对技术和商务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通过后,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遇投标书初步评审或详细评审未通过,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递补,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信用评价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在开标之日发布的信用结果为准,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对信用结果运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企业中最低企业信用评分认定。
2. 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工期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靠、施工方案(技术)可行,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3.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商务评标以注册造价工程师为主。
3.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 评标程序
评标先做准备工作,确定评审对象,再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然后进行详细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
4.1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听取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4.2确定评审对象
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确定评审对象,一般确定为1~3名投标人,具体数量可结合工程所在地的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4.3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4.4详细评审
4.4.1技术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4.4.2商务评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详细评审。
4.5&推荐中标候选人: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后,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5. 评审内容
5.1 初步评审
5.1.1形式评审标准:见形式评审表。
5.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评审表。
5.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响应性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5.2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5.2.1技术评审:
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采用合格制。对否定的技术标,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技术标评标记录上。
评标委员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1)&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
①&主要施工方法。
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③&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计划。
④&劳动力安排计划。
⑤&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⑥&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⑦&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⑧&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结合本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逐项评定、查看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主要施工机械、劳动力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保障和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完善、工程网络计划是否合理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与现场相符。
5.2.2商务评审:
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进入本阶段评审。
5.2.2.1投标报价清标:
(1)清标是指通过对需要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评审中的澄清、说明、补正工作提供基础。
(2)清标工作应当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由计算机完成。
(3)清标的内容和步骤:
①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②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是否存在算术计算错误。
③ 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原因的摘录。
5.2.2.2投标报价评审:
(1)投标报价总价的评审: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总价是否合理。(评标基准价是由招标人根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用于评标使用的工程造价)
(2)综合单价评审: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
(3)主要材料消耗量和价格评审:是否满足招标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材料消耗量是否能够满足工程实体要求,确定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
(4)措施项目评审:措施费用报价是否与其技术标投标文件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相符或低于成本。
(5)规费、税金、材料或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的评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具体见商务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否决其投标。
5.2.3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6.否决投标
6.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
(1)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认定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或从业)专用章。
(5)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函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的,提供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不一致。
(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与资格预审通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0)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6.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
(2)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临时设施费等不可竞争费用清单报价低于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现行文件规定的。
(3)规费和税金等其他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基数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进行投标的。
(4)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清单实质性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
(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6)投标报价中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评标结果
8.1除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第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表3-4)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近年财务状况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条规定(如有)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3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条规定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条规定
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符合第5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给定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6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5.<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分
项目管理机构:&&&&&&&分
信用评分:&&&&&&&&&&&分
投标报价:&&&&&&&&&&&分
其他评分因素:&&&&&&&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1)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其他主要人员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1(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主要施工方法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劳动力安排计划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施工组织设计整体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2
信用评分标准
信用得分类型
□信用综合:
&□房建工程综合信用:
□市政工程综合信用:
□信用得分按占比:
信用得分在所有投标人排名占&&&%以上,得&&&&&分;排名占&&&%~&&&%,得&&&&&分;
□信用得分按区间:
信用得分在&&分以上,得&&&&&分;在&&分~&&&分,得&&&&&分;
□其他:&&&&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投标人得分由商务标、技术标、信用标组成,企业信用评分分值占投标得分的比重控制在10%-20%,评分分值所占具体比重由各设区市主管部门确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
投标人信用评价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在开标之日发布的信用结果为准,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对信用结果运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企业中最低企业信用评分认定。
2. 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工期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靠、施工方案(技术)可行,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商务评标以注册造价工程师为主。
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评标程序
&&&&评标先做准备工作,确定评审对象,再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然后进行详细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
4.1 评标工作准备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程情况:
(1)听取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4.2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4.3 详细评审
4.3.1技术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4.3.2信用评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后计入评标总分。
4.3.3商务评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详细评审。
4.4 推荐中标候选人: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5. &评审内容
5.1 初步评审
5.1.1形式评审标准:见形式评审表。
5.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评审表。
5.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响应性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5.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5.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信用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信用评分标准:信用得分类型及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3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5.3.1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1)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
①主要施工方法。
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③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④劳动力安排计划。
⑤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⑥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⑦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⑧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结合本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逐项评定、查看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主要施工机械、劳动力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保障和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完善、工程网络计划是否合理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与现场相符。
5.3.2信用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3.3商务评审:
5.3.3.1投标报价清标:
⑴清标是指通过对需要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评审中的澄清、说明、补正工作提供基础。
⑵清标工作应当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由计算机完成。
⑶清标的内容和步骤:
①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②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是否存在算术计算错误。
③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细微偏差的情形。
④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原因的摘录。
5.3.3.2投标报价评审:
(1)投标报价总价的评审: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总价是否合理。(评标基准价是由招标人根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用于评标使用的工程造价)
(2)综合单价评审: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
(3)主要材料消耗量和价格评审:是否满足招标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材料消耗量是否能够满足工程实体要求,确定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
(4)措施项目评审:措施费用报价与其技术标投标文件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是否相符或低于成本。
(5)规费、税金、材料或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的评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具体见商务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否决其投标。
5.3.4其他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3.5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5.3.6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5.2.1、5.3条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信用计算出得分C。
(4)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
(5)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E。
5.3.7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8 投标人得分=A+B+C+D+E。
6. 否决投标
6.1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
(1)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认定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工程师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或从业)专用章。
(5)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函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的,提供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不一致。
(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与资格预审通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0)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6.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
(2)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临时设施费等不可竞争费用清单报价低于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现行文件规定的。
(3)规费和税金等其他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基数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进行投标的。
(4)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清单实质性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
(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6)投标报价中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评标结果
8.1除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第4章 &&合同主要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专用合同主要条款
填写说明:专用合同主要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应列入合同签订前实质性实施合同的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3.9 永久占地:&&&&&&&&&&&&&&&&&&&&&&&&&&&&&&&&&&&&&。
1.1.3.10 临时占地:&&&&&&&&&&&&&&&&&&&&&&&&&&&&&&&&&&&&。
1.2 语言文字
使用其他语言:&&&&&&&&&&&&&&&&&&&&&&&&&&&&&&&&&&&&&。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有特殊要求的标准、规范等:&&&&&&&&&&&&&&&&&&&。
1.4.2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
&&2、&&&&&&&&&&&&&&&&&&&&&&&&;
&&3、&&&&&&&&&&&&&&&&&&&&&&&&;
&&4、&&&&&&&&&&&&&&&&&&&&&&&&;
&&5、&&&&&&&&&&&&&&&&&&&&&&&&;
&&6、&&&&&&&&&&&&&&&&&&&&&&&&。&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查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
(2)&&&&&&&&&&&&&&&&&&&&&&&&&&&&&&&&&&&&&&&&&&&&&&&&&&&&&&&;
(3)&&&&&&&&&&&&&&&&&&&&&&&&&&&&&&&&&&&&&&&&&&&&&&&&&&&&&&。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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