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变色冰雪魔怎么抓那么好抓,天天都有,其他的几乎没见过

恶魔铃铛?生命项链?传奇

[推荐背景音乐:罗大佑《牧童》or《吾乡印象》]

玛法大陆的吉巴科之国,千百年来流传着这样一个凄美的神话……

 ;  ;在古老的年代,吉巴科有一位伟大的魔法师圣贤――森焱子。森焱子收了两个冰雪聪明、天资极高的幼徒。他的名字是安,她的名字是舞。

 ; 安与舞共同学习魔法。从最基本的火球术,到拿起第一把海魂;从第一级别的诱惑之光,到召唤出无敌的虎卫;从在毒蛇山谷练习地狱火,到轻松运用圣言术秒杀不死生物……在不懈的努力中,他们情同手足、互帮互助,而他们的魔法力,更是得到迅速的提高。

 ; 但是,安与舞有着不同的信仰。舞崇尚自然的和谐与精神的统一;可安,却追求力量,追求到一种狂热、一种痴迷,不可救药的狂热和痴迷。

 ; 森焱子,这个睿智的老者,从很早以前就对安的心境感到万分的担心。当安与舞的各个法术都修炼圆满――突破魔法师第四十重境界时,森焱子越发地担心安了。

 ; 在安与舞突破第四十重境界第二日,森焱子招舞至书房密谈。

 ; 舞,你知道为师担心安什么吗?森焱子问。

 ; 知道,师父。舞道。

 ; 那么,安的问题就交给你了。

 ; 你不必有负担,安的心障……你尽力而为吧。

森焱子叹了一口气,以你二人的法力,为师已没有什么可以教授的了……舞,这把血饮就赠于你,是根据哈根纳之国武士族的长剑改制的,法力强劲……

森焱子抬眼看着舞,悠长地说,舞,任重而道远呐……

 ; 舞,你不用再试图说服我了。当舞最后一次在安身上努力时,安制止道。

力量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安甩出了一个小火球,对面的檀木椅“呼”地化为灰烬。

看见了么,舞。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安捻着手指。优胜劣汰。

吉巴科有太多太多的丑陋。安说,只有绝对的力量可以改变这个世间的不平。

不,力量不是唯一的武器……

况且。安打断舞,眼中闪着火光,一个时代的悲剧――就是没有强者。

一个月华如水的夜,安,悄悄离开了。离开了舞,离开了吉巴科。

玛法大陆有一个古老的传说。

在远古,神魔间爆发了圣战。

战后,恶魔邪神被众神封印,但他却将可以召唤邪神无穷魔力的法器留给了他的仆人――祖玛阁的祖玛教主。而这件法器,就是传奇般的――恶魔铃铛!

而安,在离开之后,他闯进了未知暗殿,踏过了香石墓穴,打遍了封魔谷……

安不满足。他走上了极端,早已忘了寻求力量的目的。他只知道,他要获得更强大的力量。

于是,在诸神的契约过去数千年之后,安,从祖玛教主的手中夺了恶魔铃铛。

其实,与其说安夺走了恶魔铃铛,倒不如说是恶魔铃铛选择了安。

为了力量而不顾一切的安,打开了远古时代诸神的封印。当他将恶魔铃铛系于颈上的时候,他获得了毁灭的力量。

安披上了恶魔长袍,戴上了龙之手镯,举起了嗜魂法杖……伴着魔音作响的恶魔铃铛,他开始了无尽的杀戮。

血!血!血!他为这无穷的魔力而狂喜!他要毁灭整个玛法大陆!

随着咒语一条条的念诵和吟唱,电闪雷鸣,水火骤起,日月变色!

安所到之处,无不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人们在尖叫,兽类在逃亡,可是如何能躲过安的攻击?

在邪恶力量的驱使和内心的疯狂下,谁,可以停住安?

看,风中飘起的是谁的发丝?

她手中的,是血饮。她,当年同室学习的舞。

安,告诉我,你在做什么?舞疾道。

安听不见,他已没有了理智。

回答舞的就是这么一道霹雳。

舞不敢松懈,一个闪身避开。

舞顶着魔法盾,几个起落间就逼近了疯狂的安。

安,你就这么执迷不悟么?舞望着他血红的双眼,几近悲愤地喊着。

舞被这片雷光震得措手不及。盾破了,舞一个踉跄倒在了地上。

随着舞的娇叱,安顿了顿。

舞,你走吧。我不想伤你。安转向别的地域,继续施放邪恶的法术。

安!你停手吧!你还摆脱不了力量的束缚么?停手啊!

舞见安没有理会,倏地站起身,想也没想就举起血饮,向安施了一个爆裂火焰,以止住他的行动。

这小小的火焰对于拥有毁灭力量的安,已不能给予什么伤害。

舞!你不要疯了!安沉声道

安,你才是疯了!舞转手间又是一篷爆裂火焰,企图转移安的注意力,使其不再进行更大的破坏。

舞!我念你昔日同门,我才不想加害于你。安吼着,可是你不识好歹、百般阻挠、自以为是,你以为――我杀不得你么?

安!你滥杀无辜、血洗玛法、天地不容,你以为――舞毫不示弱――我斩不得你么?

你的人性泯灭了么?舞趁机问道。

你就甘心屈服于你所崇拜的力量么?

安,对于力量你是拿捏不准、把握不住的!是会毁灭所有美好和幸福的!

安的眼神又凶恶起来。不!我就要这样的力量!这是我所挚爱的!

安将手中的嗜魂法杖猛地一挥――疾光电影!

舞没有顶魔法盾,躲闪不及,硬生生地挨了这一击。

舞!站起来吧!今次,我以力量的名义向你挑战!你胜了,我就放弃一切。若我胜了,我就要告诉你――力量,是不可战胜的!安睥睨地看着舞。

是的,舞接受了安的挑战。是为了苍生的命运。

舞举起了血饮。狭长的剑刃,映着魔法的光华,那是正义的清辉。

华丽的色彩下,魔法攻击中也不知有没有致命的杀机?

高手尽全力的对决,是看不见的。能看清的只是一片模糊绚丽的光点,飞洒着一丝血腥。

多久了,多久没有和熟悉的安交手过招了?舞在叹息。

很久了,很久都没有接拆舞熟悉的法术了。安在回忆。

安太强了。舞在想,我胜不了他。

舞太弱了。安在想,她胜不了我。

玎!――是恶魔铃铛在响!安些许倦怠的眼神又被点燃了。

舞的魔法盾又被破了,无奈中她只得又顶起一个。

用寻常的魔法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舞处于绝对劣势。忽然,她记起一个魔法,一个从来只在理论上“练习”的魔法。也许还是不能够伤害到安,但是要试一试……

舞用瞬息移动跳出了魔法的攻击范围。

舞,是认输么?安揶揄地笑着。

舞默默念诵着咒语。她的魔法长袍无风而起。

哗――伴着一声清响,一片强烈的白光蓦地照亮了天地!直射得安睁不开双眼。

安努力睁开眼,他看见舞的脚下出现了一个巨大而繁复的银色魔法阵!舞悬浮在

阵的上空,她闭着双眼,将血饮轻轻托在胸前,口中还在吟唱着这个悠长的魔法。

安忽然明白了什么!森焱子师父曾今给他讲解过这个魔法!

真的值得么?安低头看看胸前的恶魔铃铛,舞真的觉得这样值得么?

这个魔法是将造成严重自伤的――冰之咆哮!

那时,森焱子师父一再强调这个魔法关系的自身的生命,切不可实际练习。调皮的自己却经常假装在念诵咒语,结果令师父又怕又气又笑,最终自己被罚打扫屋舍四十九天。怎么会忘记呢?四十九天中要不是舞天天在暗中帮忙,估计自己早就累死了。

想到这些,安忍不住笑了。

冰之咆哮的咒语到了最后的关键,舞的周身聚集的半透明冰凌越来越多,舞吟唱的声音也越来越响。

安这才醒悟过来现在是一个非常紧迫的时刻,纵使自己没有事,但是舞,舞会死的!

舞要是死了……那从前形影不离、同进同出的伙伴,剑光杖影、游戏还真的日子,轻语巧笑、眼眸含笑的神情……还有森焱子师父……赞许、叹息、欣慰、担忧、赏识、生气……还有自己追寻力量的目的……那初衷……现在何处?空负一身力量,却根本没有用来完成自己年轻的梦……自己如何去面对过去所有各种各样的牵挂和关心?自己,又对得起什么?

安已经没有时间来思考自己为什么又开始关心他人的安危了,他冲向了舞。

笨蛋!安吼着,你不知道这是两伤的魔法么?

舞滞了一下咒语,睁开眼,淡淡地说,因为我要赢。

停下!停下!舞!安飞快地跑着,恶魔铃铛的响声被安的吼叫淹没了,舞,快停下!你已经赢了!哪怕你输我也什么都答应你!

舞!你快停下吧!我什么都答应你!

就当是一个教训吧。冰之咆哮是不可能停止的。舞落下了两行满足的清泪,潇洒地扬起血饮,伴随着惊天的巨响,他周身的冰雪突然旋转在一起,随后,又以一种暴风雪的姿态肆虐到前方,无可匹敌!

――冰之咆哮!以舞的生命位代价的冰之咆哮,太沉重了。

在强大风雪声中,安隐约听见了舞最后的声音。

安,你说过,吉巴科又太多太多的丑陋。

安,你说过,要用绝对的力量去改变世界上的不公。

安,你说过,一个时代的悲剧就是没有强者。

安,你告诉我,你得到了绝对的力量么?

安,你告诉我,你有没有改变世上的丑陋和不公?

安,你再告诉我,如果没有力量,你有没有勇气说你可以做到?

冰之咆哮袭到了安的面前,但在他强大的魔法盾前,很快就消释了。

而不远处的舞,也香消玉陨了!

安。我要去寻森焱子师父了。

一道五彩的光华从舞的身上腾起,消失在遥远的天际。

舞的身体,化成了瑰丽的――生命项链。

安默默解下恶魔铃铛,脱下恶魔长袍,摘下龙之手镯,扔下嗜魂法杖。

对不起。安说。师父,舞。

对于安,就在瞬间,发生了许多许多。

舞,我知道了。有很多时候,力量,并不能解决问题。而世界上的不公平,也不是可以靠我一己之力可以改变。也许,爱比力量强大的多,有用的多,美好的多……

舞,代向师父问好,说徒儿不肖……

舞,天堂路遥,走好……

安双手捧着舞幻化成的生命项链,永远消失在沃玛森林之中……

在这之后的千百年间,恶魔铃铛曾今出现过几次。每次的出现都激起了玛法大陆的腥风血雨。然而,每一次,屠杀过后的恶魔铃铛,又和突然神秘出现的生命项链,一同再次地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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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文章的目的是让别人看进而对别人施加影响的,因此,写文章前必须对你的文章的诸多内容作通盘考虑。不然,文章即使写成了,对别人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那么,这篇文章的价值也就无从谈起了。

下面,就自己的理解,择要谈一谈写文章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我们平时写文章,不排除只供个人使用的情况,但作为社会化的人,我们写作的目的不能仅仅定位在这样狭隘的范围内,一定要考虑到它不仅是我们提高自己能力和水平的一种手段,更是我们行使自己权利、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一种工具,其目的是在教育自己的同时也使别人受益,在感动自己的同时也去感动别人。因此,衡量你文章价值的标准,就看它对社会的作用了:影响的人越多,对别人的教育意义越大,那你文章的价值也就越大。

在这点上,有的同学往往认识不足。老师让写记叙文,他就去写人、叙事、状物,而不考虑这人、这事、这物对别人会有什么有益的影响;让他写说明文,他就作泛泛的介绍,而不考虑是否能告诉别人一些知识经验、传授一些方法技能;让他写议论文,他就围绕“三要素”转圈,而不想想是否能对别人有所鼓动……这种种毛病,在学生及不少人的文章中都有体现。个中原由,就是没考虑到文章的教育作用。

文章的教育作用视不同文章的特点而有所区别:说明类作品以让读者获取信息、学习知识、掌握技能为主,记叙类作品主要通过形象的刻画来感染读者、影响读者,告诉读者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让读者在阅读中净化灵魂、陶冶情操、提升品位;议论性作品讲究以事明理,跟记叙性作品的区别就在于记叙性作品的观点隐含在作品刻画的形象中,是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得出自己的(其实是作者想告诉读者的)结论,而议论性作品往往直白的告诉读者应该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因此,记叙性作品以让读者动情为旨,议论性作品以让读者明理为旨……但无论这些文章教育作用的侧重点有多么

不同,其共同之处还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让你的文章影响读者,使读者在思想、行动上获得指导和帮助,从而更好地生活,更好地创造生活。古人所说的“为文不能关教事,虽工无益也”(宋?叶适《赠薛子长》)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文章不是法律法规,不能强制别人去看;也不是不读就无法生存下去的生活资料,一个人离开它也不会有生命之虞。文章作为一种精神食粮,其功用就是让读者在阅读时能产生一种美感体验:或获得新知,或扩大眼界,或赏心悦目,或心领神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读者的思想、行为。因此,它虽不是法律法规,但对人的影响更主动――它是读者自觉自愿地去履行的;不读文章固然不会危害生命,但读文章会使人的境界提升、眼界大开,使人更能体验到生活的乐趣。因此,好文章是一剂良药,它使人性中的假恶丑逐渐退去,代之以真善美;好文章是一种兴奋剂,使人能在感受到生活美好的同时,去尽力地创造美好的生活、尽情地享受美好的生活;好文章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使人陶醉其中,在反复玩味中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净化。

有不少文章,我们读后没有留下任何印象,有的甚至令人反感,觉得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作者没有认识到文章的美感作用。

我们说过,文章的功用是教育别人,所以,其前提就是让别人乐于接受你的这种教育、这种影响,这就必须求助于“美感”了。如果离开了这种美感,你的文章再好,别人也不买账。由此看来,给你的观点找个“美”的载体,是你的文章获得成功的关键。当然,这种“美”的载体可以是鲜明的人物,感人的场面,生动的情节,深刻的哲理,优美的语言……如果这么多因素集于一文,更是文章之极品了;但无论如何,总得有一两点表现出美感,足以吸引读者心情舒畅地读下去。这样,你的观点才能渗入读者心中,才可能在读者身上开花结果。

要注意的是,“美感”跟“美的事物”并不是一回事。所谓“美感”,就是能唤起读者对美的事物的追求的情感,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言,“美感的主要特征是一种赏心悦目的快感”,它是人的一种心理体验,属抽象的情感;而

“美的事物”则是具体的事物,指生活中的真、善、美的事物。“美感”要宽泛得多,它除了包括“美的事物”给人的怡情和熏陶外,还包括假、恶、丑给人的启示与教育,比如犯罪是生活中的丑恶现象,而对犯罪的惩处则会大快人心,使人产生痛恨邪恶、追求美善的情感,这也是美感。因此,歌颂生活中美的事物自会给人以美感,而暴露、鞭挞生活中丑的事物,同样会给人以愉悦,它同样是美感的表现。

标题是文章的广告,这个“广告”做得好不好,关系到别人是否会对你的文章产生阅读兴趣,从而影响到你的文章的社会功用能否发挥,所以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比如我们看报纸杂志,通常都是先浏览标题,只有标题吸引了你的注意,你才会去看内容,不然,标题浏览完了,这份报刊也就“看”完了――作文何尝不是如此?所以,写好文章后,想方设法找到一个好的标题,就可以给你的文章架起一道通向读者的桥梁。一般来说,好的标题有以下一些特点:

新颖。平时作文也好,考场作文也好,标题最忌雷同。人最大的特点是对新事物比较敏感,也乐于接纳,即使它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人们也能以宽容心待之。而对一些司空见惯的事物,则很难引起他们的兴趣,更别说让他们去关注了。因此,文章的标题必须抢眼,比如丰子恺的《口中剿匪记》假如改为《拔牙》,效果会如何?且不说文章借题发挥、讽喻现实的意味全部消失,仅这“拔牙”就会让人以为作者是讲自己拔牙的经历的,对此不感兴趣的读者又有谁会去阅读呢?而“口中剿匪”则别开生面,一下子就抓住我们的兴趣――因为这是我们想也不敢想的,我们只听说过在什么地方剿匪,从没听说过口中竟也有“匪”可“剿”。想想看,遇到这样的题目,我们会轻易放过这篇文章吗?可见,这个“广告”好就好在它的“新”上。

奇崛。因为平凡的事物太多,人们才会有这个需求。所谓奇崛,就是别具一格、出人意料、富有个性。我们看风景,喜欢看新、奇、险、怪,诸如异域风光、奇松怪柏等,而对常见的景象则感到很乏味,这就是山区人爱海、平川人爱山的原因,这又何尝不是我们看文章的原因呢?好奇是人的天性,也

是人类生生不息的动力,理论上的创新、科学上的发明,有哪些能离开好奇心的驱使?因此,作文题目就应该抓住人们的这一心理,来建造一座奇崛的“桥”,把读者导入你的文章中来。比如周作人的《哑巴礼赞》,假如改为《谈谈哑巴》,你会有兴趣看吗?作为生理上的一种缺陷、残疾,人人都怕成为“哑巴”,现在作者竟对“哑巴”进行“礼赞”,他到底要说些什么?于是你怀着强烈的探求欲读了下去……桥,它的作用就是这样大。

深刻。标题的功用是提示文章的内容或揭示文章的主题,它是对文章的内容或主题的浓缩,因此要做到深刻、含蓄,便于读者借此窥知文章的要义。比如《捐诚》,我们只听说过捐款、捐物,作者却说“捐诚”,这“诚”真的可“捐”吗?读罢才知,“诚”是最高意义的“捐”,所谓的“钱”、“物”不过是它极不重要的一种表现而已。这样,我们再捐献钱物的时候,就不会简单的“随份子”了,而学会了对人的关爱、理解……

悬念。对未知事物,我们充满了兴趣,总想尽快弄清它的来龙去脉,知道它的答案,识得它的真面目……这种标题,就是与人们的这种探求心理联系在一起的。其特点是在标题中不直接告诉你文章的主要内容,而是要你在读完文章后自己去回答、去补充。比如看到《他留下了一道社会难题》这个题目,你心中一定会发问:是什么样的难题?为什么还是“社会”的?这一疑问得不到解决,你就不会有安心的时候,于是带着这些问题,你到文中找答案去了……

自然,好标题的类型还有许多,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但无论它们的形式有多少种,其共同的规律就是能牢牢抓住读者的心并能引起他们的阅读冲动,让读者自觉自愿地进入到你的文章中,取得与你看法相似的结论。

标题的制作是一种严肃的艺术,既要对读者有吸引力,又要切合文章的内容,切不可玩弄骗术或盲目追求新奇,使之走入另一个极端――庸俗、无聊乃至低级趣味。

无论你的文章标题有多么吸引人,都不能表明你文章的价值,只有文题相符,你的文章才是货真价实的。不然,只有吸引人的题目而没有生动扎实的内容,充其量也只能是

一般来说,好文章有个好标题,那么,你的文章便不会被“埋没”;题目不太好而文章写得不错,这叫珍珠埋在土里,但仍不失其为“宝贝”;题目好(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仅仅是吸引人而已)而文章不好者,题目也随文章一起烂掉。所以,文章要想取胜,最紧要的就是正文了――只有它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章。

一篇好文章,最起码应该回答以下问题: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在此前提下,好文章的标准大致有这么几条,现简述如下:

立意深。一篇文章写得好不好,立意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所谓“深”,并不是说你所说的应该是多么高深的道理,而是指你从材料中挖掘出的主题跟你的材料间的比例关系,即不论你的材料多么平凡,只要能充分发掘出其中的深意,那么,你的立意就深;而无论你的材料多么非凡、生动,只要其中的主题得不到充分的发掘开拓,那么,也不能说你的立意是深的。因此,立意的深浅不在材料本身,而在你对它开掘的深度。比如贾平凹的《秦腔》,写的不过是一个剧种,这样的剧种在全国又何止三五十?但我们可以看出,在全国许多剧种纷纷谈“振兴”的情况下,秦腔还如此令人着迷,这不正说明一个极简单又极高深的道理吗――艺术只有根植于群众之中,它才可能繁荣昌盛;反之,你再“振兴”,也避免不了“灭绝”的命运。戏剧如此,艺术如此,文章又何尝不是如此?《秦腔》的材料不可称之为“大”,但这主题“小”吗?――它就是百分之百的真理啊!

材料新。古人云:“人惟求旧,物惟求新。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文章一道,较之他物,尤加倍焉。”(清?李渔《闲情偶寄》)常言也说“别人嚼过的馍不香”,作文的材料最忌炒冷饭、拾人牙慧。最好的材料是自找的、自创的,只要睁开你的慧眼,开动你的思维,好的材料随时都可能被你发现。假如没有现成自找自创的材料,而必须用别人也熟悉的材料,那么,你唯一的选择就是换一个角度,从旧材料中挖出新主题、找到新意义,而不能一切都用别人的。比如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就是在旧材料的基础上创出新意的。所以无论材料的新旧,有新意才是文章的生命之本。

构思巧。不同的人用同样的材料去写作,写成的文

章大不相同,这时,精巧的构思就是取胜的关键。精巧的构思可使材料生色增辉,有时甚至会弥补材料的不足,对提高材料的质量、很好地表达文章的主题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如萧乾的《往事三瞥》,本来是很零乱的三个材料,人物不同,国籍不同,让我们去写,很可能是三篇文章,但经作者这么一组合,文章的主题便得到很好地揭示:一个人只有投入到祖国的怀抱,他才是安全的、充实的,他的生命才是有意义的。试想,没有这样精巧的结构,这篇文章会给人如此强烈的震撼吗?

语言美。语言是思维的直接现实,它本身无美丑好坏之分,可一旦作为文章的表现形式,它便有优劣高下之别了。对此,我们可以这样界定:只有当语言能准确地表达内容时,这样的语言才是优美的。也就是说,优美的不是语言本身,而是它能如此准确地表达它所服务的内容,所以,我们所说的“优美语言”是不能脱离文章的内容而独立存在的。只要适合于表达内容的需要,语言再平实,再朴素,那也是美的;反之,再新鲜,再华丽,也无美感可言。在这个问题上,古人有过很好的论述:“意全胜者,辞愈朴而文愈高;意不胜者,辞愈华而文愈鄙。”(唐?杜牧《答庄充书》)这正如衣服与人的关系,它们讲究的是搭配:人的气质、精神状态、肤色体态等等才是决定衣服是否漂亮的重要因素,同样的衣服,穿在这个人身上就是美的,而穿在另一个人身上却不一定会产生美,有时甚至是丑的。可见,决定语言这件“外衣”美丑的不是它本身,而是它赖以附着的“人”。

瞅冷门。做生意有句行话,叫“一步先,吃遍天”,这一原则,套用在作文上完全合适,这就是在写作时要“道人之所不道,到人之所不到”(唐?孙樵《与王霖秀才书》),不要随大流。在写法上,无论什么内容,都应归结到生活、做人上,寄慨托思,以给人启发,而不能就事论事,无关痛痒。同时要学会言在此而意在彼:由体育而谈人生,由生活而谈感悟,由学习而谈做人……最终达到“歪打正着”的神奇效果。

当然,好文章的标准还有很多,比如修辞啦、逻辑啦、方法技巧啦……但只要把握住以上几点,相信你的文章会与众不同、引起读者的青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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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主义――一个人的寂寞

如果说怀疑 可以造句 如果说分离 能够翻译

如果这一切 真的可以 我想要将我的寂寞封闭

将真心抽离写成日记 像是一场默剧

我已无能为力再提起 决定中断熟悉

  我们约在麦当劳门口,下班后我急着赶往那里。当然,并非急着为了见他,而是我搞不清楚他在电话里所说的那个地方到底离我的公司有多远,我不习惯迟到,这个该死的习惯让我扮淑女的机会至少减少了一半。从没见过名门闺秀是在夜色笼罩的风口上等人的,即使没有接送,那也应该是姗姗来迟,而后莞尔一笑问道:“你等很久了吧?”面前的他则满脸堆笑地迎奉上来回答:“我也刚来。”这无疑是印象中意趣相投的一幕。 

  而我,现在正站在这个红黄小人的身旁左顾右盼,脸上是一整天工作挣扎留下的痕迹,早上清爽的淡妆早已不知去向,还好暮色渐沉,我从心底里感谢它对一个为生活奔波女子的心疼。 

  我根本没法责怪他,他并没有迟到,而是我到得太早。这个地方居然离我公司这么近,早知道我就在办公室里好好修整一下,当然,那只是爱自己,并非看重他。他有他的体贴,只是一想到他和我毫无关系,心中略显伤感。他到现在还没来。 

  路上的人都是急匆匆朝家赶的样子,我正对那幢大厦,上面每个窗口都透出白色的灯光,这个世界的竞争如此激烈,以致于完全颠覆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古训。我不由叹了口气,仿佛一个苦命女子想到自己的身世。 

  我听见有人说“嗨――”,我从自己的神游中惊醒,看见面前微笑的他。 

  他今年大四,在报社兼职摄影;我在这家报社做副刊编辑,报到才一个月。第一次开会,他坐在我对面,朝我笑。我忽感惊慌,然后他和他们一样,对我说,欢迎你。 

  我们最终分在一个组里,我策划选题内容,由他拍摄照片。 

  周末的麦当劳里人满为患,不少年轻女子看向我们。他如此年轻,英

气逼人,已经能在人群中出类拔萃。边上一些年纪尚小的孩子,却已出双入对,俨然情侣的模样。相比之下,倒是对面而坐的我们略显突兀。 

  你选题内容做好了吗?他问我。 

  嗯,我准备做一个“都市夜景”的专题,我会写整体报道,你要配合我拍一些照片。我吃着汉堡,口齿不清地回答他。 

  他看着我,忽然笑起来,说,带相机了吗? 

  带了。你笑什么? 

  你吃汉堡的样子很狼狈。他又笑。 

  我停下,看了看四周,又看他。对一个劳动者,你还能要求如何?对对对,她的确是女子,但只可惜是个急走江湖的劳力女子。除了一番心中争执,我一语未发。 

  哦,是啊,我明白。他忽然摊开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接着说。 

  我差点儿跌进他满眼的笑意里。他明白了什么?这个男孩! 

  离开麦当劳向广场走去,这就要开始工作了。上海实在是个闪耀的城市,一到夜晚它便尽显妖娆,我眯起眼看一路延伸的街灯和广告牌,还有走在身边挺拔的他,为什么,为什么这不是以我为主角的约会,却仍旧是工作?为什么,这个城市的爱情对我而言,总是如此难以邂逅?我看着远处的天,叹了口气。 

  跟上啊,怎么了?精神不好?他回头看我。 

  “夜色”是上海最平常也最令人忽略的景致,但却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我想发掘这座城市暗中的风景,我想看看每当日落西山,夜幕来临的时候,除却欢娱,这座城市还藏匿着什么。 

  和我不同的是,他一路雀跃,欢颜若歌,霓虹倒映在他的眼中,流光异彩。也许我真的老了,为什么面对城市的缤纷色泽我期望看见的却是它们背后的一切,而他,即便微笑,也成为风景。 

  广场上遍布四处的情侣是最甜蜜的夜景,他灵巧地躲过重重干扰,找到最佳角度,对焦,只见灯光一闪,不等他人有所反应,便转身假意拥住我,快速离开。我心知肚明这场掩饰,依附在他的臂弯,可抬头迎见他狡黠的眼神也不由面红耳赤,还好有这幕夜色,我再次感激。 

  对城市我始终有自己的诠释,就像人生,志得意满情意绵绵是一种,而挫败连连伤痕累累也是一种。我让他拍下路边摆摊的小

贩,卖茶叶蛋豆腐干的中年妇女,向人乞讨却早已面无羞涩的孩子…… 

  直到我看见那个在步行街上的老人,他翻看每个垃圾筒,从里面拾捡出一个个矿泉水瓶子扔进自己的大蛇皮袋,袋子已经快满了,他一定已经捡了很久。灯火通明中,他拖着蛇皮袋向前走,并无一人侧目。 

  拍下他的背影,快点儿,尽可能清楚些。我对他说。 

  明白。他的行动和他的思想一样迅速。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跟上老人,然后他转向我做了一个OK的手势,引来几人注目。我急忙回避,直到他快步赶上我。 

  坐会吧,你累吗?他扬声问我。 

  看见他额头上的汗,我递给他一张纸巾。 

  不帮我擦吗?他嬉笑。 

  我不理他,到路边找了一条石凳坐下,他跑去买来两杯可乐,然后拿出烟。 

  我有些惊讶他这样习以为常地问女孩子是否要烟,是否满世界女子都已抽上了烟?还是我看上去像个需要香烟的女人? 

  我看上去像需要烟的人吗?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他。 

  哈哈,他忽然大笑起来,说,这世界谁都不需要烟。 

  我也笑,抬头看天。 

  但你太警惕,有时香烟能够使人放松。 

  为什么说我警惕?我并不低头,却有兴趣听这个话题。 

  喜欢留意细节的人大多警惕。我只是问了你一声要不要抽烟,你似乎由此联想了很多,说明你警惕性很高。还有那个捡矿泉水瓶子的老人,那些小贩,包括你这次的专题,你总是这样留意细节和警惕他人吗? 

  我似乎被他击中,这个容貌俊朗的小孩子――开始对他刮目。 

  他问我为什么没有男朋友,我反问他怎么知道我没有? 

  有男朋友的女子不会那么容易脸红。 

  听完这话,我的脸立刻又热了。 

  还有你在主编面前竭力争取这次选题的样子,你不在恋爱,否则你根本不会那么志在必得。其实我和他一样困惑,你要我拍的那些镜头,你在里面看见了什么?你看,相比之下我拍那些坐拥亲密的情侣,我的眼睛是不是更容易看见爱情? 

  我下意识抬头看他,却看见他闪烁的眼睛。 

  也许吧,被爱情呵护得温暖幸福

的女子,根本不需要太多挣扎,对于生活,只有那些总也得不到却无法轻易妥协的人才需要奋勇。谁说我看不见爱情,时光赠人以体会,而只有经历过和思考过的人才能辨析出尘土中爱情的气息。我心里有这么多的语言,像水一样在清澈流转,可一旦面对世人,任何倾诉都化为黯淡,就像这晴朗天空中遥远的繁星。 

  “你认为你看见的相互坐拥彼此亲密就是爱情吗?”我看着他的眼睛笑问他,伸手拿过他的烟,抽出一支,熟练地点燃,“其实我们看见的常常并不是真相,对不对?” 

  我看着他面露惊讶,这次轮到他无话可说。 

  三、在真相里生活 

  “我们的眼中充满了假相,就像这座城市的夜色,如此神采飞扬,但其中依旧存有疾苦,生活的艰难无处不在,这艰难或许是贫穷,或许是饥饿,或许是繁华似锦中的肮脏,或许是灯火通明中的不堪……至于爱情,可能它已经成为甜蜜的代言词,但是它绝非糖衣那般的轻率,也绝非眼中所见的那般单薄。” 

  我在电脑上写着文稿,最后终于停止敲击,想起刚刚收到他的那封Email,不禁再次打开它: 

  希望今晚的合作没有影响你的心情。我并非故意冲撞你,对我而言你是报社惟一与众不同的人,从你第一次来报社,从我对你说‘欢迎你‘的那刻起。我不知道你有过怎样的经历,但我看得到你心底深处的温情和智慧,还有,你的寂寞。 

  照片都冲印好了,明天我会送来。 

  希望明天,一切都好。 

  我的寂寞?我很寂寞吗?我关掉电脑,去阳台上看星星。 

  第二天,我看见了那些照片,是他一早送到报社的,因为有课,他回了学校。我在写字桌前翻看那些夜色里人物的照片,角度和画面都非常好,其中有两张我特别喜欢。 

  那个坐在小竹椅上双目失明的中年人,他的面前放着开启的木头小箱,箱子里满是测命字样,当时我站在他面前看那纸上详尽的文字,他却并不知道。黎在照片里摄进了我穿着牛仔裤的腿,他的一无所知的脸,中间是他赖以生存的小木箱。看着这张照片,我笑了,黎是个聪敏的男孩子。的确就是这样,对摆放面前的一切尚且视而不见,却以预测他人未知命运为生。这是多

大的悲哀,我们到底应该相信他人?还是自己? 

  另一张是那个卖花的小女孩。当时她一路跟随我们,要黎买花送我,她手里拿着玫瑰花,穿着破烂。黎拍下了她抬头看向我们的神情,乞求却又无赖。那朵玫瑰花艳丽之极,而她却如此灰暗。 

  我真的很赞赏黎日朗的洞察力,他抓住的所有镜头里都有人物的灵魂,也有他自己的思想。一下午时间我便整理完成了全部专题内容,然后就是等待。等待主编审核,也等待黎的到来。 

  站在窗前我想起了那晚关于“细节”和“警惕”的话题。留意细节有错吗?期望看到真相又有错吗?任何思考所带来的警惕都是无辜的,我们有资格试图生活在真相里的。这也同样是我对爱情的理解。 

  这时,黎敲门进来,这个穿着白色体恤的男孩子,满脸微笑,依旧如此英俊。 

  看过照片了?觉得怎么样? 

  非常好,谢谢你,专题已经交给主编了。 

  太好了,可有意要请我吃晚饭?他向我挤挤眼。 

  可能是专题出人意料地顺利,也可能是感染了他的欢快,我一口答应,和他约在报社楼下的西餐厅。 吃饭时,他忽然问我,你以前的男朋友是什么样的?我答他,和你一样聪敏,但是比你成熟。 

  你是说我年纪小吗? 

  不,我是说自己年纪大。我也学他一样挤了挤眼。 

  别开玩笑了,告诉我他到底什么样? 

  他吗?很有事业心,也很……英俊。 

  我不再说话,喝完玻璃杯中的红酒,起身说,好了,我要回家了。 

  他送我,陪着我沿街走,被风一吹,我感觉有些冷,他忽然伸出手臂搂住我的肩膀,他衣服上有太阳晒过的味道,清洁得让我微醺。我不说话,在夜色里越发哀伤,好像有很久没有人给过我拥抱了,上一次的安慰是什么年代的事情?我靠着他,听见他对我说话。 

  你知道的,我很喜欢你。我觉得我可以给你……你要的温暖。 

  不行的,黎,你实在是太年轻了,年轻到根本给不出任何承诺。 

  你认为我不够成熟?可是你应该知道我同样有思想。 

  不,黎,我只是觉得自己太老了,我已经二十九岁,那是个不再浪漫的年

  我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向窗外的他挥了挥手。车快速驶去,任何风景转瞬即逝,我回想起刚才的情景,是寂寞吧?仅仅只是寂寞。 

  回到家,洗脸时,我看镜子里自己的容颜,清秀如旧。 

  翻开床头那本书,里面写着“既不知道爱谁,也不知道怎样爱,爱多久,只在心里保留一个等待的地方,别人永远不会知道。” 

  明天,黎会收到这封Email: 

  “谢谢你借给我肩膀,在我最孤单的时候。我会永远记得,有这样一个男孩,他替我拍过一晚夜色,为我留意过一些细节,陪我抽过一根烟。而这一切,仅仅是寂寞,并非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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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三的天庭中热闹非凡,在这玉皇金苑处处是祥云满空,光景熙熙,凌宵殿内装饰华丽,金碧辉煌,可谓天下美景尽可博览,天下美食尽在其中。羞容站在万花池中与众仙子一同守候王母娘娘的到来,她第一次见到了蟠桃,这个三千年开花,三千年结果,三千年成熟,须经过九千年成长的珍奇异果。相传说得食蟠桃之人必可修炼成仙长生不老。可是每年蟠桃园中众多的蟠桃中只有三颗熟透,除去玉帝、王母的享用,最后一个已成为众神仙所求的珍宝。羞容甚至幻想着能够得到一颗蟠桃便可以长生不老。

  玫瑰仙子猜中了羞容的心事,她告诉羞容,得王母蟠桃之人说易不易,说难不难,只要在这宴会赢得了王母娘娘的喜爱,第一个被请到王母宴上的人便会得到那个最珍贵的蟠桃。羞容对玫瑰仙子的指点再三感谢,自从身上的绿茸去掉之后,众多的花仙早已把她当成花中的真牡丹。

  潘桃宴会终于拉开帷幕,为取悦王母娘娘嫦娥第一个翩翩起舞,八仙带来自酿美酒,南极仙翁与太上老君奉上各自的仙丹,孔雀仙子引着百鸟朝凤的美景,司花娘娘也挥袖起舞,散开了百花齐放的壮观。玫瑰花的热情似火,莲花的出泥不染,菊花的金色争艳,香水百合的气吐清香,梅花的孤寒傲雪,勿忘我的郁红香婉。

  羞容身在百花丛中,尽情的张开每片花瓣,吐露着芬芳,千年来在喇叭花丛的修炼使羞容具备了牡丹的热烈和喇叭的冷艳,她在百花池中起舞翩跹,在冷与热的个性中变化万千,她早已经忘记自己曾是个花妖,而此刻在万花丛中成为众人眼中的焦点。她犹如一只在蜡烛上起舞的飞蛾,虽然知道生命已将终止,还是尽情的释放着最后的美丽。

羞容从众神仙啧啧称赞的唇齿间,万花嫉妒的目光里看到了美丽的自己,一枝香艳欲滴的牡丹在花池中尽情的绽放,不停的旋转。她将千万的喜悦停留在花开的瞬间时,成为一个定格的美时,听到王母娘娘的声音:“带那枝最漂亮的牡丹上来一同进宴。”羞容喜悦的泪水打湿身上的花瓣。

  一只沉稳有力的手轻轻的折起羞容的萼片,她的整个身体跌入一个温暖的怀抱。她看见一张坚毅刚强的面孔,还有一双深遂望不到边的眼眸。是他,刚刚还听到百合花们提起,王母娘娘御前最英俊的侍卫,也是羽懿暗

  羞容与祁宵四目相对,心跳在那一刻骤然静止,祁宵也望着她惊讶的说不出话来,羞容从他的腮边泛起的阵阵红晕解读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情感,她忽然想起自己的母亲,所有的怨恨都化解开来,她原谅了母亲,一个也曾有过爱情的母亲。

  “怎么会是她?”耳畔边传来一声尖叫,羞容回头望去,百花池中羽懿绝望的眼神里蓄满了泪水,羞容终于明白羽懿为何那么在意她是否参加蟠桃盛会,穿上金丝线镂空长裙的羞容比羽懿更多一种冷艳的美。羞容平静的看着羽懿流出的眼神,原来在情字面前,她也会伤心,也会哭得如此可怜。

  “祁宵,放下她,她是只花妖”羽懿终于懊恼自己一时的大意给羞容抢去了光环,情急之下脱口而出羞容的身世秘密。

  祁宵整个身体征了一下,犹豫着掀开了羞容的镂空长裙,一双光滑的玉腿露出来,羞容羞红了脸。天庭中的人都知道花妖是有暇疵的,而羞容却是如此的完美。

  羽懿的哭泣声阵阵传来,她爱祁宵爱得如此深刻,更没想到抢走意中人的竟然是她眼中那个下等的花妖。羞容被祁宵抱在怀里,一步步走上凌宵殿,两对目光分秒不离的交织缠绵,众神仙嘘息的羡慕羞容如此好运,可以第一个成为王母娘娘宴席的座上客人,羞容看到王母娘娘是那样的雍容华贵,善目慈祥。她知道在百花中能得此殊荣与王母同饮者,只取一人。这份荣誉也代表着,她是新一轮的花魁,更重要的是她将得以珍贵蟠桃,可以从此长生不老。

  羞容忽然间听到一只小鸟的尖叫声,抬眼望去金龙玉凤盘中的一只小鸟也许是在固定地方盘踞的时间太久,体力渐渐不支,竟一头从上面栽了下来,小鸟挣扎着振动着翅膀想要再次飞起,却意外的撞到玉凤盘下的石环,翅膀被折断了。

众多鸟类万分焦急,绝望的看着小鸟从高空处坠下,却不敢贸然伸手去相救,因为在这玉帝、王母与群仙聚会的好日子里,任何的差池都是自寻死路一条。

  小鸟因为翅膀已断,滑落的速度瞬间加快,从高空中落到地上,弱小的身躯必死无疑,羞容来不及多想从祁宵的怀中飞身跃出,在小鸟落地的最后一刻敞开花瓣稳稳的接住了它,随即自己应声倒地。膝盖被金殿里的玉石磕出鲜血来,强忍着双腿的疼痛放下受惊的小鸟,再一步步

  这一切的变故来得太突然,所有的神仙都呆住了,想不到一个小小的花仙居然敢违抗王母的旨意,为一只小鸟而奋不顾身的自作主张,王母娘娘早已经气得拍案惊起:“放肆!放肆!马上将这无礼的花仙押送凡尘,罚它做几千年的荒草。 ”

  凤凰仙子,司花娘娘齐齐跪在地上求情,希望王母看在牡丹年幼无知的份上莫怪她的行事卤莽。祁宵也单腿跪地长叩不起,请王母可怜她虽有所不敬,却是有爱心的花仙,如果不是舍身相救鸟儿,也不会将自己牵连。如果她贬入凡间,纵是再做几世的荒草也从此不能再还花魂。

  王母娘娘叹口气道:“祁宵,你跟随我这么多年从未见你为谁动过心,今日居然为一个小小的花仙肯跪地求我,罢罢罢,看在你多年有功无过的份上,我便将这大胆的牡丹放过,你去将她送出凌宵殿,从此不许再踏近半步。”

  祁宵走过来把羞容轻轻的扶起,羞容迎着祁宵心疼目光说:“送我回去吧,我无悔。”

  祁宵默默的跟在羞容的身后走回野花池边,看着奔跑着迎出来的喇叭花神含泪为羞容抱扎着受伤的腿,终于相信了她是一个花妖。祁宵问喇叭花神为何羞容没有花妖的暇疵,喇叭花神告诉他为了三天的美丽,羞容放弃了两千年的生命。

  祁宵心疼的搂住羞容,正是因为长在野花池的路边,胸襟才与那些俗花不同,我永远不会因为你的出身将你看低,反而在我眼中,你是最美。我要为你去找最好的神丹妙药,等我回来。

  羞容含泪挥手同祁宵告别,不知此次一别是否还能相见,这世上花仙万种,又何必单恋一个羞容。

  喇叭花依旧在歌唱,是姐妹们在为她驱赶着心中的忧伤,羞容一步三叩首的跪在了喇叭花神的面前深深的喊了一声母亲,虽然你没有孕育过我的身体,却给予花妖千年的爱,我的生母没有给我一个阳光的生命,我的养母却给了我一颗阳光的心。

  喇叭花神已经泪如雨下,心疼着叫着:“羞容我的孩子,你虽非我生却为我所养,这么多年的母女情早已经把身份的不同遗忘。 ”

  羞容告诉喇叭花神她想用生命里最后的两天前往花溪谷的鲜花圣地,要将自己的花瓣埋葬在牡丹家族的墓穴中。喇叭花神从头上摘下一只带有喇叭花形的银簪,那是一枚记忆的银

针,只要轻轻插在一个人的头顶,便会消除那个人的某一段记忆。

“拿着吧羞容,如果在花落之时你要受肉身之苦,只要把这只银簪插在头上,你便不会有痛苦的记忆。 ”

  羞容拖着受伤双腿一步步向走到鲜花圣地走去,因为不认识通往花径的小路而迷失在空谷外。一群翠绿羽毛的小鸟在空中盘旋,它们受孔雀仙子之命前来为羞容引路。鸟儿们交给羞容一瓶疗伤药水,说这是孔雀仙子相赠以谢她对小鸟的救命之恩。

  一日后的晌午,羞容终于走进了向往以久的花溪谷,花溪谷的仙子们看到羞容顿时活跃起来,她们拉着羞容的手问她过得好不好,欢迎她来到花溪谷内生活在百花中间。她们记得在蟠桃宴上羞容的舞姿,更钦佩她在小鸟跌落下来时的勇敢表现,她们叽叽喳喳的说,一直以来花儿只供天上神仙的观赏,虽香娇艳美却无自主的生命,这鲜花圣地中虽吸收有天地间灵气,却有无数花开花落无缘看世外人间。

  羞容忽然想起养母喇叭花神虽然在路边生根,但她给予羞容的思想灌输绝不输给任何一位母亲。

  羽懿的身影突然在花丛中出现,她面无表情的告诉羞容:“花妖,司花娘娘让我来接你,她知道你只有一天的生命,动了怜悯之心,现允你在鲜花圣地终了此生。羞容谢过羽懿便随着她像牡丹亭中走去。

  “花妖,你这是何苦” 羽懿叹了口气,转过身来看着羞容,居然对她没了敌意,反而为了她仅剩下一天的生命怜惜。

“我只是想证明,我是一支牡丹” 羞容坚定的说。

  祁宵突然降临在花溪谷中挡住了羽懿与羞容的去路。

“羞容,跟我走,我去求太上老君拿仙丹来救你。”羞容表情冷漠的谢绝了祁宵的好意。请他不要挡着路,羞容只愿今生可以还得花魂来世再为牡丹。 祁宵看着羞容痛心疾首,我不介意你是一个花妖,难道你还在乎一个牡丹的身份?”

“是的,我在乎,我很在乎,我不会为任何人放弃我的追求,请你不要再挡我的路。”羞容固执的推开祁宵不去看他一眼,祁宵终于愤然拂袖而去时,羞容却目光暗淡,泪流不止。

  “既然你那么深爱着他,为何不跟他走,试一下太上老君的保命仙丹,或许会有一丝缓机?” 羽懿扶住忧伤的羞容,不解的问道。

收我,仙丹也无起死回生之用” 羞容何尝不想继续活下去,只是喇叭花神早已经告诉过她,以花妖之身遮了众仙的眼,本是死罪一条,何况拨光了绿茸便是断了自己的命脉,任是谁也救不了的。

  “羽懿,你对祁宵衷情已久,希望我走以后,你们可以终成眷属。” 羞容真心的给羽懿和祁宵祝福,她相信有着牡丹家族纯正血统的羽懿与祁宵的结合一定成为天庭中的一段佳话。

“他爱的是你不是我,你已经在他心里生根,别人无法代替了。” 羽懿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既然今生与祁宵无缘,那空有千般爱慕也只不过春水东流罢了。”她已经决定放弃了祁宵。

  羞容从头上拨下喇叭花神送给她的那只银簪,交给羽懿:“你只须将这支银簪插在祁宵的头上,在心中默念我的名字,祁宵便会失去对我所有的记忆。 ”

  “为什么?你不后悔?” 羽懿双手接过银簪感激的望着,她知道羞容对祁宵的爱恋也是痴情万分 。

  “不后悔,我已经在一天之内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如果欲望太多,又怎么会有完美?”

  羞容望着羽懿开心的离去,转身朝牡丹家族的墓穴一步步走去。身后不知何时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她扭头一看,是位美丽的已近中年的红牡丹。

  “你真美” 羞容由衷的赞叹,从这位牡丹仙子身上散发出来的阵阵清香让她如此牵绊迷恋。

  “你......是在喇叭花族长大的羞容?” 中年的红牡丹慢慢的走近,双眼紧盯着羞容,像要把她整个人看穿。

  “是的,喇叭花神是我的母亲。”

  “母亲?你称那种下等的花神为母亲?”

  “喇叭花神给了我一千年的哺育,我虽为花妖,但成长中并不缺少母爱。” 羞容坚定的迎着红牡丹的目光,一字一句的说:“喇叭花神是羞容的母亲,羞容将永生以此为荣。”

   中年的红牡丹低下头来久久不语,半晌,突然盯着羞容问道:“你恨你的亲生母亲吗?是她弃你而不顾,令你千年来尝遍了万般苦”

  “以前恨,但现在不恨了,也许母亲生下我时,也怀着一种无奈,我受尽了一个花妖的委屈,也理解她心中的苦。” 羞容笑了,当她明白什么是爱时,也学会了宽容。

  “你真是个懂事的孩子,我可以抱抱你吗?” 中年的红牡丹

  羞容微笑的眼角却淌出了眼泪:“你当然可以抱抱我,因为,你是我母亲。”

  “你??怎么知道?”

  “你有着与喇叭花神一样的眼神,我知道那一种关怀叫母爱。”

  十个时辰后,羞容刚从梦呓中清醒,她四处寻找,却看不见那个中年的红牡丹。母亲?她不知道自己刚才是否真的见到了自己的母亲,还是那个中年的红牡丹的影子,这么多年一直映在她的脑海中。不管真实也好,虚幻也好,最后的告别终于圆了她最后一个梦。

  十二个时辰后,羽懿按着羞容所说的方法将那枚银簪悄悄插在祁宵的头上,在心中默念着羞容的名字,洗去了她在祁宵脑海中所有的记忆。羞容则独坐在牡丹家族的墓穴上,将那些记忆溶进自己身上的花瓣中,看着它们一片片的脱落,每掉下一片便看到祁宵的影子,从花蕊到萼片都如钢刀割在肌肤般的剧痛,当最后一片花瓣飘舞着落地时,她的花魂也飞进了牡丹家族的墓穴,墓穴口的花牌上多了一条记录:

  花名:红牡丹 花寿:一千年 母系:牡丹家族 血统: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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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假使阳光在你蜷缩的身体上投影出的光晕里刻画着幸福的轮廓

呐。假使十指在你微笑的面容上留恋出的冰凉里微透着安静的模样

呐。假使盛世在你繁琐的锦年上游走出的流年里照耀着漫天的忧伤

那么你。依旧是我最后的繁华。

有的时候感情太过长久,就让人难以辨别真假。

一直以来都在做怎么样的人呢。明明拒绝的言辞就在嘴边却被一些被称作懦弱的情愫掩埋而哽咽而下,嘴角不受控制的牵动起半边微笑,配合着面部肌肉微微的抽搐,牵强的半眯起眼。

一直以来都在做怎么样的人呢。明明讨厌的言辞就在嘴边却被一些被称作忍受的感觉掩埋而哽咽而下,嘴角不受控制的抑制住半边鄙夷,配合着面部肌肉展露的笑靥,微笑着半牵动嘴。

一直一直以来。都是那么虚伪。

以前曾有人对我说,我发觉你很八面玲珑。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生气,也没有微笑。只是埋头继续解决掉桌子上残余的饭菜。

可是我却突兀的感觉到心底狠狠的抽搐,然后烦躁感又像是夏日里疯长的杂草一般覆盖到了心脏骨骼脉络的每一个角落。

如果是以前的自己,应该很容易的做出微笑的样子说出哪有这样的事这样的话。

但是。我承认。我彻彻底底的从那时开始厌恶了她。

以前曾有人对我说,我发觉你很虚伪很虚伪。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直视,也没有偏离。只是用余光微微的瞥了我。

可是我却突兀的感觉到神经末稍的疼痛,然后就像是突然的吞下了一颗酸梅般酸感顺着舌尖的神经传递到的每一个地方。

如果是以前的自己,应该很容易的做出嘲笑的样子说出明明是你怎么会是我这样的话。

但是。我承认。我们那时看起来是那么那么的要好。

然后我开始想,一直到现在都在想。到底什么是朋友。

我可以做出那样安静接受一切的样子,也可以做出我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好人,也可以做出对谁都可以容忍的样子,也可以做出不论是谁我们都是朋友。

是。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是那样讨厌那样的自己。

到现在为止的最好的朋友,会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她的迷惑她的惘然她的忧伤。但是我们不经常碰面,只是彼此知道在彼此的心里有对方的位置。即使这些话语说出来显得过分矫情,但是真正伟大的友情应该是 不会因为距离的远近而变化的。不会像那些所谓的朋友一样因为一次没有等她或者一次没有送她回家而为此与你赌气一个月。不会因为一次没有发短信先向她道歉或者一次没有祝她生日快乐而冷战一个月。于是我很庆幸我有了一个很好的朋友。

我一直想象着能有一场如同意外一般的相遇。那种安静的能够有深邃或肤浅的目光接触然后擦肩而过,最后突兀的停下来。回头望望彼此,然后告诉彼此我们是同类。就这么,如同戏剧般梦幻的相遇。但,即使不是这样,我还是感谢我遇见了你。

你是第一个那样的女子,会对着我微笑说,小堇,我陪你一起去流浪。

你是第一个那样的女子,会对着我微笑说,小堇,我看你文章看哭了。

你的话一直那么简单,简单到如同日出而起日落而息的广大物种。但是你用那些简单到朴实的字眼告诉我,这个冬天一直很温暖。

我曾经以为我有很多像你这样的女子,像是他们,她们,亦或是它们。她们甚至能说出比你更加华丽的字眼,会用那样大篇的文字来告诉我一些感情,会用那样美丽的词语来渲染情愫。你很简单,简单到似乎我 回头就可以看见你,一直就这样拉着我的手。指尖缠绕指尖,即使手指冰凉,也可以感觉到暖日的泛滥。

但是现在。我似乎仅仅剩下你了。我只是没有那么八面玲珑,我只是没有那么虚伪,我只是没有那么容忍,于是我发觉那些曾经都渐渐离开了我。

我跌跌撞撞的逃出的是满世界的黑暗,十指不能依靠任何的情愫,回顾四周她们嬉笑的身影在逐渐消失,最终变成带有白色光泽的泡末。

只有你,还用温暖的指尖勾住我的指尖,微笑着。

所以。我最后的亲。你一定要安好。

想对你说,我只剩下了你。

家里陈旧的钢琴已经摆放了很久,以前是那样的喜欢键盘流淌出的声音,似乎能够感受到被巨大的房屋所分割成几个碎片的天空在游动。可是钢琴似乎并不喜欢我,所以我始终也无法练好一首曲目,老师会用那样惋惜的眼神看着我,然后再一遍的问我回家是否练习过。

可是谁有知道,我会一个人练习的时候会练习到眼睛红肿呢。

我想很努力的去保护我苦苦经营的一些感情,一些人际关系。但是有些力不从心,我是那样希望着所有人都可以把我当作朋友。但是一直都是事与愿违。

似乎一直都是这样,不论是我想干什么,都不会达成。我想让成绩单的每科都变得那么完美,但是英语似乎一直和我作对,现在又多了生物。我想让人际关系都变的那么简单,但是她们似乎一直和我对立。我所想象的一切似乎都太简单。

整个莫大而空荡的城市里,似乎能够听见上天操纵傀儡的声音,那些看不见的渺小的细线在小心翼翼的躲过无数巨大的房屋,渺小的人类。而有的时候细线缠绕在一起,或许便是这样有了情侣的存在。但是那些因为某种伤害而被减断细线后的傀儡,会不会突兀的恢复感情般呜呜咽咽的哭泣呢。

人在失恋或者失意的时候,往往会去努力回味曾经美好时光的感觉,而在恋爱或是在得意的时候,却很少去回忆那些失恋或者失意的感觉。就像我在突兀的钻进无法逃脱的黑暗的时候,会拼命回忆那些曾经的温暖,即使曾经依旧是身处在阳光无法照耀的死角。

我想,我还是感谢他们,因为他们毕竟给了我那些曾经温暖过的幻觉。

可是。小七。你要明白你和他们不一样,因为你是我唯一也是仅剩下的真实。

我一直害怕也恐惧着就连你都离开,如果你也离开了,那是不是我一直就只能处在黑暗里,然后独自碰撞着寻求出口呢。在好莱坞的鬼屋的最后一关的时候有很多镜子,光线很暗,所有镜子都折射着出口,似乎出口都在眼前。我记得身后有人扮演的鬼在追着我,我一直一直都在碰撞着出口,最后额头通红。那种痛感似乎现在也是存在的。

那是不是如果你离开了。我也只能在我自己的世界里,一直一直的碰撞

以前我一直以为,如果我不是这样选择的话,我说不定会遇见更好的人,有更好的发展,与更好的人进行交流,与更好的人做朋友。

以前我一直以为,如果我不是这样选择的话,我会看见更多的真实,我会有更多的温暖,会有更多的人将温暖的十指头扣住我的指间。

可是我发觉了我没有选择错,因为我遇见你。

我一直在想,这或许是一场感激。我最后能够遇见你,或许是上苍赠送给我最后的礼物,不会让我始终孤独的处在黑暗里,那个简单到朴实的温暖的女子,会用十指扣住我的十指,对我说着陪我一起去流浪的话语。

七。你知道么。我已经有很久,没有再听到过有人愿意陪我一起流浪的话语了。

我一个人零碎的呓语,习惯了无人聆听的感觉,习惯了一个人在黑暗里摸索,习惯了一个人喜欢自己喜欢的歌星,习惯了空旷无人的世界,习惯了没有阳光照射的死角,习惯了蜷缩一团的自己取暖,习惯了冷漠的容颜,习惯了哭泣哽咽的声音。

当我逐渐习惯了一切的时候,也逐渐的习惯了你指尖传递的温暖。

所以。我唯一的亲。你一定要安好。

我一直都在想,须臾就是一种不朽吧。

落落新出的散文集,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不朽。一直以来都觉得须臾才是最真实,不朽是种虚妄的终究会被撕碎的幻觉,像是某种强大的幻术,能够让人沉溺。

我看见的那些美好,就像是手牵着手能够捏出汗,风吹起他们的白色衬衫一角,会渐渐的踏过因为时光过分留恋而略显空旷的街道,然后彼此相视一笑,将十指扣紧。

往往愈是看的繁华,愈是看的完美,眼睑里的氤氲愈是演的激烈。

梦境里有淡绿色的青苔,一点一点覆盖上整块岩石。速度很慢,就像是被黑暗侵蚀的速度,先是淡蓝色的忧伤,然后是斑驳纹路的颓废,最后质变成纯黑色的恐惧。时光在浇灌着这些花朵,让它们的色泽演绎的更加完美。

我看着我曾经那样深爱的女子一句不说的把我拉进黑名单,我想我是保持着微笑的。我曾经是那样那样的深爱着她,那样的希望用我

仅剩下的温暖去温暖她,可是。

可是这个世界上总是存在那么多的可是,让我如此的自以为是。

也许是因为我一直都是那样冰冷,只能依靠着别人的温暖来温暖自己。

可是。我一直以为她不一样,所以无法忍受的在知道她离开的那天哭过,那些曾经那样珍惜过的感情,那样曾经抓的那样牢固的感情,流逝的让我不知所措。

像个傻瓜一样的站在那里,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感情流逝的速度,想用手阻止却让手指自己蜷缩起来。然后依旧硬撑着仅剩的高傲面带微笑,强颜欢笑的说出我不在乎的话语。

也许,是我知道我的十指圈不住她们逃离的速度。所以我只能固作清高的那样傲气,一边笑靥如花一边的说出我不在乎我不在乎的话语。

可是就算我那样哭泣着说不要离开,就算我撕破掉面具的说着我恐惧孤独。

她们,是不是也只是更高傲的离开呢。

原来我一直都是个傻瓜。

那天朋友说现在看悲伤的剧情是无法流泪了。反而听着那些快乐而温暖的歌曲,更容易哭泣。因为悲伤的剧情无法引起共鸣,而温暖的歌曲却让人匮乏到共鸣。共鸣的感觉很久没有了,我始终无法悲伤起来,因为莫大的空虚与恐惧似乎霸占了更多的感觉。

小七。你一定一定要知道。你是我仅剩下的美好。

我习惯着日光闪烁在彼此瞳孔里的光晕在一瞬间缩小的感觉,然后寂寥的想象着你面容里最美好的部分,或许是笑靥的味道,或许是平淡的味道,或许是安静的味道。但是我始终就想那样拥住你,然后告诉你。我的宝宝,我的亲爱,你是我最后最后的美好。

我现在站在不朽的天荒地老里看着我的曾经,那些似水年华的美好和稍纵即逝的温暖,原来一直涌动着的情愫只是黑暗抑制的瞬间。

我想要的美好,我想要的感情。

原来一直都存在着。一直都靠我那么那么近,只要一回头就可以看见了,那种被我怀念被我希望的美好与温暖。温暖而美好的零碎感情,一直都是你恩赐于我的。我想我一直一直都是那样的感谢着你,我最深爱的女子。亲。

样下去,一直这样的感激着上苍关于你,关于你的一切美好。

我现在所有的温暖,都是你赠与。

在心底默念无数次的名字。请让我拥抱你,我残留的温暖。

所以。我唯一的亲。请安好。

呐。假使日光在我蜷缩的身影里投射出的阴影里临摹着温暖的错觉。

呐。假使温暖在我微笑的面容里渲染出的耀眼里比画着消逝的时光。

呐。假使妖娆在我须臾的美好里舞动出的不朽里寂寥着努力的笑容。

那么你,依旧是我最后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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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天香 倾城倾国 沉鱼落雁 闭月羞花

如花似玉 花容月貌 美若天仙 艳如桃李

蛾眉曼睩 蛾眉螓首 皓齿朱唇 韶颜稚齿

仙姿佚貌 梳云掠月 贤贤易色 云容月貌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西汉<佳人歌>李夫人)

胪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韦庄<菩萨蛮>

月出佼兮,佼人撩兮.---<诗经陈风月出>

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宋玉<登徒子好色赋>

云想衣裳花想容, 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 会向瑶台月下逢。

一枝红艳露凝香, 云雨巫山枉断肠。

借问汉宫谁得似? 可怜飞燕倚新妆。

名花倾国两相欢, 长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恨, 沉香亭北倚阑干。 -李白<清平调词>(杨贵妃)

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同上

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恨,沈香亭北倚阑干。--同上

美女卷珠帘,深坐蹙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话眉>

聘聘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杜牧《赠别 其一》

一代倾城逐浪花,吴宫空自忆儿家。效颦莫笑东邻女,头白溪边尚浣纱。--林黛玉<五美吟西施>

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风卷葡萄带,日照石榴裙--何思澄《南苑逢美人》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

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

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红楼梦>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李白:《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

回眸一笑百魅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白居易<长恨歌>

梨花一枝春带雨----同上

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

相宜。--苏轼<饮湖上初晴后雨二首>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诗经卫风硕人>

轻罗小扇白兰花,纤腰玉带舞天纱.疑是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

俊眉修眼,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

有女妖且丽,裴回湘水湄。水湄兰杜芳,采之将寄谁。

瓠犀发皓齿,双蛾颦翠眉。红脸如开莲,素肤若凝脂。

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

---武平一<杂曲歌辞?;妾薄命>

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红楼梦>

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

脸若银盘,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

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

南国有佳人,容华若桃李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休迅飞凫,飘忽若神,陵波微步,罗袜生尘。动无常则,若危若安。进止难期,若往若还。转眄流精,光润玉颜。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

-----曹植<洛神赋>

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双眸剪秋水,十指拨春葱

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着流纨素,耳垂明月当。指若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南朝乐府焦仲卿妻>

折茎聊可佩,入室自成芳。

衔霜当路发,映雪拟寒开?

秀色空绝世,馨香为谁传?

质傲清霜色,香含秋露华

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

。风卷葡萄带,日照石榴裙。

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

肌理细腻骨肉匀。绣罗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银麒麟。

头上何所有,翠微枝叶垂鬓唇。背后何所见,

珠压腰衱稳称身。就中云幕椒房亲,赐名大国虢与秦。

紫驼之峰出翠釜,水精之盘行素鳞。犀箸厌饫久未下,

銮刀缕切空纷纶。黄门飞鞚不动尘,御厨络绎送八珍。

箫鼓哀吟感鬼神,宾从杂遝实要津。后来鞍马何逡巡,

当轩下马入锦茵。杨花雪落覆白苹,青鸟飞去衔红巾。

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杜甫<丽人行>

低鬟向绮席,举袖拂花黄,烛送空回影,衫传箧里香,当由好留客,故作舞衣长。

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

舞转回红袖,歌愁敛翠钿。满堂开照曜,分座俨婵娟。

回履裾香散,飘衫钏响传,低钗依促管,曼睇入繁弦。

依歌移弱步,傍烛艳新妆,徐来翻应节,乱去反成行。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镇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徐志摩<沙杨娜拉>

仿佛清愁洗过的一般-----------筱文秀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此佳句留自西汉李夫人所著的《佳人歌》.自古以来有多少诗闲圣人人/用各种经典词句来形容美丽的女人,女子的美丽似乎天生是一种致命的武器,她的美貌能引起多少感叹-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自古英雄爱美人;历史验证事实,而今,留在民众口中形容女子美丽的句子比比皆是''''''

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

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恨,沈香亭北倚阑干。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

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

形容女性美丽的成语更是举不甚举

花容月貌 闭月羞花 一顾倾城 沉鱼落雁 绝色佳人皓齿明眸 爽心悦目 天香国色 小家碧玉 离魂倩女 面如傅粉 兰质蕙心 袅袅娉娉 曲眉丰颊 天生丽质 余霞成绮 靡颜腻理 香消玉碎 秀色可餐 宛转蛾眉 杏腮桃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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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不知身是客 第十一章 态 度

“还有哪疼吗?”陆远东问,神色柔和。

方家乐些微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当初两人是大吵了一架,然后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见面过。

方家乐没有说话,陆远东也没有介意,对自己自己****的脾气他是清楚的很,他站了起来:“好久没有见到你,你走了以后,我着人打听你的下落,不过你藏的也太好了一点,一直都没有什么收获。中间只收到小梅写过信,报了一次平安。按信上的线索找去,你们又早就搬走了。听说你现在在普通的学校里上学,虽然也点意外,不过看来,这这段时间应该还是过得比较平安的,我这个做师傅的心里也好受一点。看起来你本来是计划脱离我们这个世界,可是为什么又要出手呢?”

陆远东当然也不是要他回答什么,继续说:“你与七杀的人一战,风声已经传了出来,现在剑界的人都知道你回来了。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呢?”

方家乐伸手拔去自己身上的输液针,陆远东想阻止他,少年却已经喘息着,撑着坐了起来:“我不会会剑门的。我在常世已经生活了三年,才明白,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人,不需要剑,也能正常生活,甚至生活得很好。时代在发展,剑也会慢慢淘汰,剑客也会越来越少。”

“小时侯,我看多了武侠小说与电视,以为这个时间也应该是充满侠义和剑的世界,后来一直都是在师傅与剑界的人的世界,能看到自己的剑为大家带来惊喜与快乐,让我非常高兴,也很有成就感,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生就是为了成为铸剑师而存在的,可是,我在常世生活的三年,我身边的人大多数只在电视中过剑,他们一生没有摸过剑,也甚至没有听说过剑门的存在,他们不必接触流血和打斗就能维持生计,争取自己的幸福。然后我知道了,这个时代不需要铸剑师。”

陆远东叹一口气,家乐变了,变了好多。这是他多年来一直担心的问题。他看中了小时候方家乐的资质,利用孩子的叛逆心理,让他离开了自己的父母,将他“诱骗”进剑门,为得是剑门一脉不至于就此断了,为的是中华精粹中至今让人热血沸腾的一门技能没落。可是他也知道,剑界的没落,是不可扭转的趋势,即使如大世界这样的势力,也靠上的政府这个靠山,慢慢成为

国家职能中一把特殊功能的工具,这还算是幸运的,而像七杀那样的民间组织,若是安分的话,尚有一息喘息的空间,可若是那股强大又不能位之所用为之所用的力量这样的活跃,被国家工具抹灭迟早的事情。

陆远东甚至想,如果当初自己没有那样坚持要留下方家乐,现在的他应该在自己父母身边过的很简单很幸福的生活吧。

“我听说,你这三年经济上很不好,却一次都没有回过家。为什么不回去呢?怕我在那里守着带你回去吗?”

“我还没有饿死,回去做什么。”方家乐倔强道。

“那你就一次也没有想过回家。”

方家乐咬着唇:“反正这么多年也没有回去了,现在再回去也没有意义。”

陆远东暗叹一口气,转移话题:“小梅没有和你在一起吗?我听说你这三年并没有小梅在你身边。”

方家乐一脸迷茫的看着他:他在说谁呢?

陆远东看着他,以为他不好意思:“当初有小梅跟着你我才放心你离开剑门。可是没有想到你们突然就消失了,一点线索都没有。你也就罢了,小梅不是那么叫人不放心的人,为什么也一点消息都没有呢,是不是吵架了。”

方家乐迟疑的说:“你说的小梅,是谁?”

陆远东吃了一惊,望着他:“你,怎么――”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小梅是谁?什么叫他跟着我。你们派人跟踪我吗?”方家乐不悦的说。

陆远东感觉有点不妙:“家乐,你是故意在开玩笑还是和谁在赌气。你不知道小梅是谁,你难道是失忆了吗。”

方家乐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我在演韩剧吗?快说了,那个叫小梅的是谁,说的他好象和我很亲密似了。这三年我可都都是一个人过过来的,可没有什么剑界的人插进来。”

陆远东楞楞的看他一会,突然出去了,过了一会,竟然和几名医生进来了。

方家乐一时反应不过来,须臾才知道师父居然以为他神经错乱了。气的他抡起枕头就砸了过去:“给我滚出去,你们以为我脑子坏掉了吗?”

梦里不知身是客 第十二章 回到剑门

他还活着啊。这是岳语同得到家乐最后的消息。养了一个月的伤,整天坐

他曾多次向哥哥询问是否有家乐的消息,结果都是失望。只是哥哥很隐晦的暗示他家乐与大世界有些联系,虽然不深,可是让一向高傲的大世界的人能用那样重视小心的态度对待的人,应该不是个有着简单身份的人。

哥哥用玩味的眼睛看着自己:“看来你那个同学还是真人不露像。”

岳语同不知道哥哥为什么用这样的眼光看着自己,感觉十分奇怪,可也没有在意,只是回答:“家乐平时在学校很普通的样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

岳凤西没有再继续多说什么,他想,只怕不是与大世界大有关系,而是与那个“世界”的人大有联系。

方家乐莫名其妙的被逼着接受了一系列的检查,检查结果是他的精神很正常,大脑也没有曾经受过损伤的痕迹。大家正在诧异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大发脾气:“你们干吗不把我直接送精神病院好了!”

陆远东看着面孔愤怒到扭曲的少年,无奈的说:“我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和你说。我们每一个你都记得,唯一不记得的却是当初同你一起离开剑门的小梅,你们那时候那样亲密,好象若是再插一个人进去都是犯罪。如今却告诉我们,你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唯一的解释就是你的脑袋曾经收了什么损伤,以至于失忆了。”

晨曦也古怪的看着家乐:“乐乐,小梅是覃长老的女儿,比你大三岁,你小时到剑门,生活上可以说是她一直在照顾你。你当初离开剑门后一个星期,小梅就追上你,还给我们发了一封报平安的信,此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了。你再想想。”

大师兄居然也这么说,方家乐张开了嘴。他低头想了想,搜索了自己记忆的每一个角落,可是都没有一个叫做小梅的女孩出现。至于覃长老,他知道,可是他有女儿吗?他怎么会一点印象都没有?

“对呀对呀,那时候乐乐还说长大要娶小梅做老婆呢,怎么现在全忘了,乐乐是不是在外面看上别的女孩子了,所以假装自己失忆了。”小师兄说。

方家乐跳了起来:“我没有失忆!!”

大家见方家乐竟如此坚持,不禁面面相觑。

“这是你的房间,里面的东西你走了后我们一样都没有动过。”小师兄仔细的为方家乐介绍,无

视他铁青着脸,咬牙切齿的说:“多谢小师兄好意,你师弟还记得自己的房间在哪。”说着,冲进房间,咣的一声把他关在门外。

小师兄见家乐这样,心中嘀咕:难道真的冤枉他了,可他是真的不记得有这样一个人了,难道,是被外星人洗脑了!

方家乐若是知道自己被小师兄这样下了判断,只怕宁愿承认自己失忆了更好。

环视了一下屋内,干净清爽,东西与自己

  [捷克]米兰?昆德拉

  伍晓明 杨德华 尚晓媛/译

  油缸的指示针突然降至零点,开跑车的小伙子埋怨这车耗汽油的胃口太大。

  “得注意别再把油用光了。”

  坐在旁边的姑娘(大约二十二岁)提醒道,并提起他们以前好几次类似的情况。

  小伙子说他不在乎,因为只要和她一块出去,他总有冒险的乐趣。

  姑娘不以为然。她说无论什么时候在高速公路上耗尽汽油,去冒险的只有她自己。小伙子躲在一边,而她不得不凭借姿色搭车去最近的加油站,然后提一桶汽油再搭车回来。

  小伙子追问姑娘那些司机是否不愿载她一段,因为她说话的口气好像此事挺难。

  她回答(带着不大老练的调情味)有时他们挺亲昵的,但是还不等事情有眉目她就不得不提着汽油桶离开。

  “猪猡。”小伙子说。

  姑娘反驳说她不是猪猡,而他才真正是哩。

  天晓得他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有多少女孩子搭他的车!跑车疾驰,小伙子把胳膊搭在姑娘的肩膀上,并轻轻亲吻她的前额。

  小伙子知道她爱他,所以才醋意大发。吃醋固然不是什么美事,可只要不过分(只要节制一些),除去烦扰之外它还有令人高兴的地方。起码小伙子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只有二十八岁,却自认为是情场老手,颇能通晓女人的一切。

  坐在他身边的这个姑娘身上的那种纯洁是迄今他所遇到的那些女人所缺乏的。

  油缸要没油了。正在这时小伙子看见一块路标,指示着前面四分之一哩有个加油站。

  姑娘如释重负,车子总算是左拐开到油泵前。小伙子在离油泵不远处停下车,前面那辆巨型运油卡车正在给油泵输油。

  “我们得等等了。”小伙子对姑娘说着,钻出了车门。

  “还得等多久呀?”他冲他个穿着工装裤的人喊。

。”那个管加油的回答。

  “这话我早听腻了。”他说着想坐回到车里去,可看见姑娘已经从另一边下了车。

  “我趁这段时间去走走。”她说。

  “去哪儿?”小伙故意这样问,等着看姑娘的窘态。

  他们相识已近一年,而她在他面前还总是腼腆。他喜欢她这副羞答答的样子,是由于她有别于他以前遇到的那些女人,另外也是由于他意识到人生短促,女朋友的腼腆羞涩是老天给他的厚赐。

  姑娘真是不喜欢坐长途车(小伙子愿意连开几个小时不休息),她只得央求他开到附近的一片树林歇歇脚。每当小伙子明知故问为什么他应该停车时,她都有些生气。她知道她的羞涩很可笑,像个古板的老姑娘。上班时好多次她发现同事们为此而笑话她,常常故意捉弄她。可越怕害羞就越容易害羞。

  她常常渴望能像周围大多数女人那样大方和轻松。她甚至还进修了一门建立自信的专门课程:她不断地说服自己每个人类生命的诞生都是无数躯体中的一个,就像在大饭店无数房间中分配给你一个房间一样。总之每个人都是一种偶然的存在,他只是一种现成的被借用的物件。话是这样说,可她就是不能真正去体验它。对她来说理念和肉体总是两层皮。

  她过分陷于肉体这层皮中;这就是她为什么常常感到忧虑的原因。

  她也在自己和那个小伙子的关系中体验到同样的忧虑。

  她和他认识了一年,非常快乐,也许就是因为他绝不把她灵肉分离,她才能托付终生。这段日子确实相处得挺美满,但是姑娘也觉察到背后的隐忧。例如,她常常想到其他女人(那些人不害怕)更具魅力,风情万种,而小伙子公开承认他认识这类女人,没准哪天他会为了其中的一个弃她而去。(事实上,年轻人一再宣称他已经对那些女人讨厌透了,但她清楚他还远没有他自认为的那么成熟。)她想完全拥有他,而自己也完全委身于他,但她总觉得,她越是要把一切奉献给他,就越是剥夺他一些东西,特别是逢场作戏或浅尝即止的爱情滋味。这使她烦恼,她不能把严肃认真和轻松愉快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而现在,这些烦恼都被丢置脑后。她十分开心。这毕竟是他们度假的第一天(为了这两周的假,她望眼欲穿地盼了整整一年)。天空碧蓝(整年来她都担心到这时候天气不好),而他正陪在她的身边。

  “他问:“去哪儿?”

  她脸色羞红,闷声不响下了车。她在加油站附近散步,那个加油站靠近高速公路,孤零零的,周围是田地。又约一百码开外是一片树林(在他们要经过的正前方)。她走进树林,藏身于小灌木丛中,心情舒畅极了。(在她独处时能够从她的白马王子那儿得到最大的快乐。如果白马王子真的出现的话,一切便烟消云散了。只有单人独马的时刻,她才能抓住这甜梦。)

  她走出树林来到公路上,又能看到加油站。那辆运油大卡车已经输完油了,小跑车移到红色油泵前。姑娘沿着公路往前走,不时回头看小跑车是否跟了上来。她终于看见它了,便停下来挥手,好像是搭车的人在截陌生人的车子。小跑车缓慢减速,停在姑娘的旁边。小伙子摇下玻璃,微笑着问道:

  “您要去哪儿,小姐?”

  “巴士特里沙,你顺路吗?”姑娘问,向他笑盈盈抛了个媚眼儿。

  “当然顺路,请上车吧!”小伙子说着打开了车门。姑娘上了车,小跑车一溜烟地走了。

  只要他的女朋友一乐,小伙子就总是兴高采烈。这种情景不多;她工作不称心、环境不如意,加班加点,得不到充分休息,家里还有生病的母亲。她总是感到精疲力竭。心情不住再加上缺乏自信,就很容易焦虑不安。为此他带着一种后父似的小心翼翼欢迎她所有快乐的表示。他满面笑容地说:“今天我真幸运。开了五年车,我还从未载过这么迷人的姑娘搭车。”

  姑娘听后飘飘然,她得寸进尺顺口搭腔说:“你真是吹牛不上税。”

  “我像牛皮大王吗?”

  “看样子你喜欢对女人撒谎。”刚说完,她就觉得勾起了自己的旧心事,因为她真的认为他喜欢对女人撒谎。姑娘的确常常令他很厌烦,不过,这次例外,毕竟她的话不是针对他,而是说另外那个开车的

家伙。他漫不经心地问:“这使你坐立不安了吗?”

  “如果我真的和你一起去,我当然会坐立不安。”姑娘故意这样说,想让他明白,她是话中有话的;但弦外之音她是说给另外那个让她搭车的家伙听的,“可我不认识你,那就无所谓。”

  “陌生人当然无所谓,如果真是自己的男朋友,那女人就会难以忍受了。”(现在该轮到小伙子弦外有音,以牙还牙了。)

  “这样看来,我们萍水相逢,才能相安无事。”

  姑娘故意装作没听懂他的话,只当自己仍然在和陌生的司机说话:“那又怎么样?反正我们一会儿就分手了。”

  “为什么?”小伙子追问。

  “不为什么,我将在巴士特里沙下车。”

  “如果我一块儿下车呢?”

  说这番话时,她察颜观色,发现他看上去实在很像自己醋意大发时的那副德行。她警觉到,他向自己献媚,同时又是和那个搭车女郎调情,两个角色都入木三分。于是她用挑衅的口吻问:

  “我倒挺想知道,你打算对我干什么?”

  “对这么漂亮的姑娘,我不愿意多浪费脑汁。”

  小伙子大献殷勤,这回倒是对自己的女朋友说话,不是那个想象中的搭车女郎。

  但是这奉承话儿反而让姑娘觉得抓住了他的把柄,好像她略施小计,就戳穿了他的牛皮。她愠怒地反唇相讥:

  “你不觉得把自己估价过高了吗?”

  小伙子打量着姑娘,发现她的脸已经变颜变色,一副怒容。小伙子不喜欢她这样,宁愿她回复到原来天真无邪的样子。他挪到她身边,用胳膊搭着她的肩膀,像他通常所做的那样轻声细语地哄她。他现在不想再玩这种把戏了。

  可姑娘却脱开他的手,说:

  “你也变得太快了!”

  碰了这个钉子,小伙子说:“小姐,真对不起!”然后默默地望着他前方的高速公路。

  姑娘的醋意,不管怎么说,来得快去得也快。她

很理智地清醒过来,毕竟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甚至对自己埋怨他的举动感到可笑。如果他发现了她这样做的真实原因,那可是着实不妙。幸亏女人什么事都容易找借口。她自我安慰,她埋怨他并不是真的生气,只不过在演戏罢了。假期刚开始,今天才第一天,何必弄得不欢而散。

  这么一想,她又扮起搭车女郎的角色,这个女郎刚刚埋怨这个胆量过人的司机并不是真心拒绝,只是不想让他这么快就得手,这样玩更刺激。她侧过身哄小伙子说:

  “先生,刚才我并不是故意的!”

  “对不起,我不会再碰你了。”小伙子说。

  他对姑娘不听话,没有扮演他期望的角色很恼火。现在姑娘回心转意扮回原来的角色,他顺理成章地迁怒到这个不认识的搭车女人身上。同时他在揣摩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他不应该再扮演护花使者的角色,改扮成他天性里就有的辣手摧花的角色:顽固、刻薄,狂妄自大。

  这其实就是小伙子对付女朋友的本性。实际上,在他遇到她之前,他就是挺粗鲁而不是很和气地对待女人。但是他绝不是那种铁石心肠的莽汉,因为他既没有过人之勇也不至冷酷无情。不管怎么说,即使他和这样的人毫无相似之处,这辈子也希望扮演一次这样的角色。尽管这是个相当幼稚的愿望,可现实却是如此。即使年高智长的人也常有幼稚的念头。

  这种幼稚的念头很快就可以在他扮演的角色里得到验证。

  小伙子这种可笑的念头完全适用于这个姑娘。因为她是个典型善妒的女人。在这种时候,如果她把身边这个情种看成是清白常人,她就不会吃醋了。姑娘可以忘记她自己,不再扮演这类角色。

  她的角色?什么样的角色是她的角色?这类角色已经超越了文学范畴。搭便车嘛,就是让那些本来不想让你上车的人停车。她玩这类把戏驾轻就熟,对自己的女性魅力运用自如。连她自己都吃惊,扮演起这种傻呵呵、浪漫的角色,这么容易入戏。

  小伙子发觉在他的生活中很难有轻松的日子。他这一辈子在人生路上都是规规矩矩的。他每天的工作何止八个小时,无

尽无休的会议,自修功课,男女社交应酬,等等。他的私生活所剩时间无几。这种私生活绝对无法保密,有时甚至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即使这难得的两周假期也不能使他感到无拘无束,富于冒险情趣;精密安排计划的阴影笼罩着这儿。我们国家夏季招待设施的不足使得他提前六个月就得凭单位介绍信预订塔得拉斯的房间。这些阴影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他已经变得安于这一切,在这种单调平直的公路上那种恼人的念头一次又一次地涌上他心头――沿着这条路他正在被追踪,所有的人都在监视他,他根本无路可走,无处可藏。这时,那个怪主意在他心里转悠。他潜意识里的心路历程跟他正在行驶的高速公路居然和谐地交汇在一起。这使他突然干了件古怪事情。

  “刚才你说要去哪儿?”他问姑娘。

  “去巴士特里沙。”她回答。

  “你去那儿干什么?”

  “当然是位绅士了。”

  小跑车正好抵达一个大的交叉路口。小伙子放慢速度,以便看清路标,然后向右拐去。

  “如果你失约了会怎么样?”

  “那是你的错,你得负责。”

  “你根本没注意,我转到诺夫山基方向去了。”

  “真的吗?你疯啦!”

  “别害怕,我会照顾你的。”小伙子说。

  就这样他们边开车边喋喋不休――这位司机和这位搭车女郎互不相识。

  这场戏一下子就推进到第二幕。小跑车不仅偏离了假想的巴士特里沙的路线,而且还偏离了真正的去塔得拉斯的路线。他们在那儿订好了房间,本该早晨到达。小说总是使现实生活目瞪口呆的。小伙子偏离了一成不变的道路,偏离了一向循规蹈矩的自我。

  “可你说你要去塔得拉斯呀?”姑娘颇为不解。

  “小姐,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是自由自在的,我做我想做的、能使我愉快的事。”

  当他们驾车赶到诺夫山基,天已经黑了。

  小伙子以前从未到过这里,得花点儿工夫适应一下自己扮演的角色。他几次停车询问路人旅馆的去处。几条街道都在翻修,因此要开车到旅馆,即使它就在附近(正像所有那些被问及的人说的那样),都得转圈绕路,花去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他们最后停在了旅馆门前。旅馆看上去实在蹩脚,可小镇上独此一家,小伙子着实不愿再往前开了。于是他对姑娘说声“等一下”,就钻出了汽车。

  一下车,当然,本我又出来了。对他来说真是糟透了。一个陌生的小镇,又是傍晚,和他原来的设想完全南辕北辙。更窝囊的没有人强迫他这样做,其实他自己也没有真正打算这样做。他埋怨自己做了桩蠢事,然后又进行自我安慰。塔得拉斯的那个房间可以留到明天,他们度假的第一天来点出乎意料的举动也未尝不可。

  他穿过饭厅――拥挤吵闹、烟雾弥漫――去寻找服务台。人们指给他大厅后面的楼梯那块儿,一位金发女郎正坐在玻璃柜台后面,前面那块板上吊着许多钥匙。好不容易,他才拿到余下来的最后一间房子的钥匙。

  那个姑娘,当她独自一人时,也丢开了所扮演的角色。虽然身处一个并非期望的小镇,可她并没有感到不安。她是如此信任小伙子,毫不怀疑他所做的任何事情,甚至可以安心托付终生。同时,另一个念头钻进她的头脑:也许正和她一样,另外的女人们也在车里等待她的男朋友,那些女人是他出差时认识的。可奇怪的是,现在这个念头居然没有骚扰她。其实,她微笑地回想起今天她所扮演另外一个女人的角色是多么出色,那些放纵下流的女人,她曾经为之醋意大发。看来她把她们都抛到九霄云外了,她学会了她们的那些招数;学会如何给小伙子她迄今为止都不知道如何给的东西:轻松风趣、含羞答答、放荡不羁。她充满自信,因为她独自一人能替代所有女人,完全可以控制她的情人,讨他欢心。

  小伙子打开车门,领她进了饭厅。在这个又吵又脏、烟雾弥漫的饭厅里,他在角落处找到一张单独的空桌子。

  “现在,你打算怎么照顾我?”姑娘用挑逗性的口吻问。

  “你喜欢要点什么酒?”

  姑娘并不爱喝烈性酒,她只喝一点葡萄酒,偶尔也喜欢苦艾酒。这回她竟出乎意外地说:“伏特加。”

  “太棒了,”小伙子说,“你可别为我而醉啊。”

  “我真醉了,那又怎么样?”姑娘说。

  小伙子没吱声,却把服务员叫过来,要了两杯伏特加和两份牛扒大餐。不一会儿,服务员托着盘子过来,上面有两只小玻璃杯,放在了他们面前。

  小伙子举杯:“来,敬你!”

  “你难道不能把酒敬得有点情趣吗?”

  小伙子开始对姑娘的游戏有些不耐烦了。现在,和她面对面坐着,他意识到她不仅言词怪异,而且整个人都变样了,包括她的举止作派。她不折不扣地和他曾经十分熟悉的那类女人相似,这使他很倒胃口。

  就这样(在他举着的手里握着杯子),他再次向她敬酒:

  “好,那么这杯酒不是敬你,而是敬你这类既具备动物的长处,又兼备人类短处的女人。”

  “你说的‘这类’意味着所有女人吗?”姑娘问。

  “不,我只是指像你一样的那些人。”

  “把一个女人和一个动物相比,天论如何我不觉得有什么诙谐。”

  “好,”小伙子还举着酒杯,“那么不敬你这类,而敬你的灵魂,同意吗?为你那从头顶滑向肚皮里就大放光明,从肚皮爬回头顶就黯然失色的灵魂干杯。”

  姑娘举起杯子:“好,为滑进我肚皮里的灵魂干杯。”

  “我还得再纠正一下,”小伙子说,“为你的肚皮,滑进去你的灵魂的肚皮干杯。”

  “敬我的肚皮,”姑娘回答说,而她的肚皮(现在他们已给特别命名)真的给予回应;酒一下去,她感到整个肚子发热。

  接着服务员端来牛扒大餐,小伙子又要了伏特加和一些苏打水(这回该敬姑娘的奶子了),而交谈一直在这种轻佻戏谑的气氛中进行。小伙子越来越对姑娘充当荡妇角色的出色表演感到恶心。他想,如果她扮荡妇

这么出神入化,就意味着她可能本来即是这种货色。从言行举止上看来,根本不像是鬼魂附身。现在她的作派恰恰是她本来面目;也许是压抑太久,现在露出原形。也可能是借着游戏的机会自我否定。还有没有其它可能性呢?是不是她藉演戏来找回自我?是不是通过演戏才能自我释放呢?不。他否定了自己的推测,他的女朋友并没有鬼魂附身。她还是老样子,他的女朋友,不是其他人。他审视着她,越来越觉得恶心。

  无论如何,已经不仅仅是厌恶了。姑娘越在心理方面离他而去,他越在生理方面对她渴望。那灵魂和肉体分离的姑娘判若两人。眼前这女人已经看不清往日那种爱心温顺、体贴,更谈不上感情。其实何止是看不清,简直无影无踪。(是的,似乎她已经完全消失了!)小伙子认为他今天才第一次看到女朋友的真实面目。

  酒过三巡,姑娘站起来轻佻地说:“对不起。”

  小伙子说:“小姐,请问去哪儿?”

  “撒尿,如果你批准的话。”姑娘说着起身穿过成排的桌子,闪入绒幔后面。

  她欣欣然用这种字眼使小伙子目瞪口呆,他从未听她这样说过,尽管不是什么罪过。其实她也不是故意的,问题出在打情骂俏的轻浮言词,并不是她天生淫荡。是的,她沾沾自喜,还有些飘飘然。演戏演得弄假成真,这使她有一种迄今从未有过的感觉:逍遥自在,毫无负担。

  每当向前要迈出新的一步时,她总是踌躇迟疑,现在却突然感到完全的解脱。在所扮演的新角色中,她无须害臊,没有档案记录,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不需要负任何责任。那是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这位姑娘,搭便车的,可以做任何事,一切都向她敞开大门。她可以想说就说,想做就做。

  她穿过大厅,意识到所有桌子旁边的人都注视着她。这是一种新奇的、她从未意识过的感受:她的身体可以使人想入非非。迄今为止她还无法摆脱那种十四岁青春少女式的对于丰满的前胸所产生的羞涩感,更不愿挑起欲念,因为那么多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全身。虽然她自得于自己的漂亮,体态丰满,但这种沾沾自喜马上又让羞愧占了上风。她觉得女性美光靠

性感来诱发实在讨人厌。她希望她的身体只显示给自己所爱的男人。在她看来,街上那些男人贪婪地盯着她的前胸是侵犯她的隐私,而这秘密只应该属于她自己和她的爱人。而她现在是搭车女郎,是不入流的女人。扮演这种角色她无须顾忌情感的约束,只须肉欲。她身体吸引的眼光越多就越光彩。

  当她经过最后一张桌子时,一个醉醺醺的家伙炫耀地用法文向她献殷勤:“小姐,你真漂亮。”

  姑娘心照不宣。她挺胸扭臀转到屏风后面去了。

  这是一场难以理喻的游戏。其稀奇古怪有例为证,事实上,尽管小伙子正在极为出色地扮演着一个陌生的驾驶员,但他却无时无刻不在紧盯着作为搭车女郎的自己的女朋友。这可真够呛。他亲眼看着女朋友和陌生人打情骂俏,更切近地看到她正欺骗他时(在她已经欺骗他时,在她打算欺骗他时)她的所言所行。他以她的不忠实作为自己处于尴尬境地的借口。

  这下儿全完了,因为他对她的尊敬胜于爱情。他总认为她天性忠贞纯洁得到家了。可超出了这些范围,她就不是她自己了,正像水超过沸点就不是水一样。现在他看到姑娘若无其事地迈过令人厌恶的范围,气愤已极。

  姑娘从厕所回来解释道:“坐在那边的一个家伙说我挺漂亮的。”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小伙子说,“你本来看上去就像个窑姐儿。”

  “你知道我根本不在乎吗?”

  “那么你应该和那位先生去!”

  “和我完事后再去找他。去捞他一票。”

  “我没发现他有什么吸引力。”

  “一宿和几个人混,对你来说有啥要紧。”

  “如果他们都相貌堂堂,当然没啥要紧。”

  “你情愿他们一个一个来,还是同时都上?”

  “随便。”姑娘说。

  对话正在变得越来越火爆;它使姑娘有所惊讶却无法抗拒。甚至在一场戏中实际上不存在自由;甚至对演员来说一场戏就是

一个陷阱。如果这不是作为一场戏,他们俩真的互不相识,搭车女郎早就愤愤然离开了。但是,哪有从一场戏中逃遁的道理!就像一场尚未结束的球赛和一盘没有下完的棋,不能半途而废。姑娘知道自己不得不收拾残局,正因为它是一场戏。她知道这场戏愈是高潮迭起,它才愈应该是一场戏。她才愈应该尽力演好。而无论怎样贡献才智和垫情都是白搭,她算看透了,反正不过是演戏,无须那么严肃认真。幸亏这只是一场戏,她的心灵不至担惊受怕,不必怯场,只要不动真情就行了。

  小伙子叫来服务员结帐。然后他站起来对姑娘说:

  “去哪儿?”姑娘佯装惊讶。

  “别问,跟我走。”小伙子说。

  “你怎么可以这样和我说话?”

  “我和窑姐儿就是这么说的。”小伙子答道。

  他们走上灯光昏暗的楼梯。还没上到二楼,就碰上一群醉鬼,他们倚在厕所墙边。小伙子从背后拥着姑娘,把手按在她的前胸上。厕所旁边的那些醉鬼见此便大呼小叫。姑娘想挣脱开,可小伙子大声吆喝:“不要动!”这群人污言秽语连天,一浪一浪冲着姑娘而来。小伙子和姑娘登上二楼,他开了房间的门,拉亮电灯。

  房间显得狭窄,布置着两张床、一张小桌、一把椅子和一个洗脸盆。小伙子锁上门,转向姑娘,她正桀骜不驯地站在他面前,眼睛里闪动着欲火。他凝视着她,试图从她浪荡的外表下面找回他醉心过的熟悉身影。这就好像他从一个镜头中看到双重影像,双重影像交辉叠影。这些双重影像的互相显示告诉他,那一切都是姑娘的本相,她的心灵十足是个大杂烩,既有忠心也有不诚,既天真又奸诈,既贞洁又淫荡。这幅光怪陆离的影像简直像垃圾拼盘,令他作呕。双重影像仍在继续交相显现,小伙子恍然大悟,这个姑娘只是表面上和那些下流女人不同,而心底却是一样的。他早先私下对她淫性恶行的猜测都被证实了,不禁微含妒意。一向对她那种单一清晰的印象只是一种错觉,是他的一厢情愿。他所钟爱的那个姑娘只是他的某种愿望、思想和信念,而站在他面前的这个真实的姑娘

却是一个毫无希望的陌生人,几乎不可捉摸。他恨透她了。

  “还等什么?脱。”他说。

  姑娘轻佻地低着头说:“有这必要吗?”

  她说话的这种腔调在他听来非常熟悉;好像以前有另外的哪个女人对他这么说过,只是他记不清是谁了。他打算让她丢脸,不是那个搭车女郎,而是他自己的女朋友。这回假戏真做了。勾引搭车女郎的游戏竟然演变成玩弄自己的女朋友。小伙子忘了自己在演戏。他只是恨透了站在面前的这个女人。他盯着她,从皮夹里掏出一张五十克朗大票子,递给她:

  姑娘接过票子说:“你不认为我值这么多。”

  小伙子说:“你不值更多。”

  姑娘贴近了小伙子。

  “你不能像这样到我身边来!你必须尝试不同的接近方法,想点儿新花样!”

  她用胳膊搂住小伙子,把嘴唇凑上去。他把手指放在她的嘴上,轻轻把她推开了。他说:

  “我只和我所爱的女人接吻。”

  “关你什么事?脱!”

  她以前从未这样赤身裸体过。当她一丝不挂地站在小伙子面前(而她又无法躲进暗处),真会感到又羞愧又惶惑,手足无措。这一切总算过去了,她昂首玉立在灯光下,当看他的面,慢条斯理地宽衣解带。这神来之举,连她自己都吃惊不浅。她一边频送秋波,一边有条不紊地轻卸罗衣,而除去一层便增添一层快意。

  但是当她一下子赤条条地站在他面前时,同时闪过一个念头:现在整个游戏应该结束了。因为在她轻卸罗衣的同时,也卸去了她的伪装。裸体意味着她现在恢复自我,小伙子也应该重新回到她身旁,捐弃前嫌重归于好,然后就应该是他们最亲密的做爱。这样她赤裸地站在小伙子面前,同进也就中止了这场戏。她感到有些难为情,脸上现出了真正属于她的微笑――一种羞涩和不知所措的微笑。

  而小伙子并没有回到她身边,他的戏还没有演完。他没注意到那熟悉的微笑。他眼前只看见那具诱人的肉体,他女朋友的另一具肉体。他恨透了。他恨得连七情六欲都消失殆尽。

  她想靠近他,而他却说:“呆在那儿,我要好好地看个够。”

  现在他真地把她当成窑姐儿。可小伙子其实并未去嫖过,他仅有的关于窑姐儿的常识都是来自文学作品和道听途说。因此他转过这些念头,首先想到的就是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紧身衣(和黑色长统袜)在光鉴照人的钢琴顶上跳舞的样子。在这寒酸旅馆的房间里没有钢琴,只有一张盖着直纹布的小桌子依墙而立。他命令姑娘爬上去。姑娘苦苦哀求,但小伙子却说:

  “我已经付过钱了。”

  姑娘见他目光如炬似地邪灵附身,只好再勉为其难地将戏演下去,含着泪爬上那张桌子。桌面只有三英尺宽,一只腿还短了一截,在上面她感到摇摇欲坠。

  而小伙子却对这裸露的胴体兴奋不已,他把姑娘的羞愧不安抛到九霄云外。他要从不同的角度饱览她胴体的每一部分,就和她想象中的嫖客那样。他变得猥亵和粗俗不堪。他用的污言秽语姑娘从未听他说过。她想拒绝,想从这场戏中抽肩。她叫着他的小名,他却大声吆喝,说她没资格这么亲密地与他讲话。她噙着泪水,半推半就中被驯得服服贴贴,按他的吩咐,她弓腰马趴着,摆腰扭臀,如同为他表演摇摆舞。几经折腾,衣服都滑落她的脚底,骨头也快散了,小伙子一把抓住她,把她拎上床。

  他和她云雨一番。她暗自庆幸,这场倒霉的游戏总算熬到头了,他们还应该像以前那们相爱。她噘嘴亲吻他。可小伙子推开她的脑袋,再次重申只和他所爱的女人接吻。她不禁失声痛哭,但是小伙子的倒海翻江征服了她。她不但哭不出声,连灵魂都心悦诚服,沉默不语。不久,两个陌生的躯体在床上合作得天衣无缝。这正是姑娘梦寐以求的境界。直到这时,她才打破了以往的陈规旧律,交欢无须情爱。她晓得她跨越了雷池,却没料到这般容易。她到达一个全新的疆域,远离她记忆的角落。她沾沾自喜,心里甜滋滋的。在这遥远的疆域,她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

  云雨已毕。小伙子起身离开姑娘,去够悬在床上方的灯绳,熄灯灭火。他不要看见姑娘的脸。他知道游戏已经结束,但不愿再恢复他们之间原有的关系。他不想吃回头草。他在黑暗中躺在姑娘身边,却丝毫不愿再碰她的身体。

  不一会儿,他听到她轻轻地抽泣。姑娘的手胆怯地、孩子般地抚摸他。欲摸又止,欲罢不能,接着抽泣声打破寂静。姑娘叫着他的名字,不断诉说:

  “这是我啊,这是我啊……”

  小伙子沉默不语,纹丝不动,他意识到姑娘哭诉中含着悲哀的空虚,简直莫名其妙。

  姑娘的抽泣不久就变成号啕大哭,她继续没完没了地重复这可怜巴巴的叙述:

  “这是我啊,这是我啊,这真的是我啊……”

  小伙子开始心软了(他不得不将怜悯从冥冥之中唤来,因为它并非近在手边),以便能使姑娘平静下来。在他们前面,还有十三天的假期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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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斯的“龙之军”是王都的卫戍部队,负责保卫王都的安全,因而他对王都周围的地形极为熟悉,很快就带领着大家来到了荒野中一座隐秘的山谷里,道:“这原本是‘龙之军’训练伏击战的地方,最适合我们隐藏了。”

  经过城门一役我们尚余下二百多人,分头开始工作很快就建好了几处简易的住所。

  瓦尔斯和利多克终于知道我真正的身份后都现出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惊讶的忘乎所以,无名竟是……竟是魔界的“魔神王”,实在是太惊人了。

  利多克犹豫了一下,道:“无名……吴来,以你的力量应该可以救出国王陛下的,为什么……”

  我有点内疚的看了他一眼(利多克对我实在是没话说,要利用他我自然心中愧疚,但着也是为了莱因哈特王国的未来着想),道:“我们魔界不宜过于干涉圣魔大陆上的事情,刚才出手救你们已经算是极限了(假话,你来是干什么的?),所以要救出菲尼克七世只能靠你们自己,我仅能在一旁提供一些帮助。”

  利多克失望的叹了口气,瓦尔斯也难掩失望之色。

  歌妮轻轻的抓住了我的手臂,美目中泪光闪烁可怜兮兮的轻唤道:“来……”

  唉,歌妮呀,你知道你这种我见犹怜的姿态就是我最大的弱点吗?不要再这么看我了,再看下去……

  我长叹了一口气,道:“妮子,我投降了。利多克法师,瓦尔斯元帅,说吧,想让我怎么帮助你们?”

  瓦尔斯他们顿时神色一喜,都既感谢又好笑的望了正在向我撒娇的歌妮一眼,这位莱因哈特王国的骄傲想不到也会同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向着爱人撒娇,但无可否认她撒娇的姿态委实令人心生怜惜,可人极了也撒的正是时候。

  歌妮含着灿烂的微笑回头向亚夜诸女眨了眨眼,显然是她们给她出的主意。

  这群妮子啊真是把我给摸透了,若是再加上留在魔界的冰清影、羽衣她们,以后有我好瞧的了。

  同龙达他们商讨了行动的步骤后我一个人在月下缓缓的散着步,翡翠(她不算是一个人)依旧坐在我的肩头上但并未如以前那般在我耳边叽叽喳喳,小手抓着我的几根发丝静静的坐在那里,美丽可爱极了。

  皎洁的明月在空中散发着迷人的银色光辉,爸爸妈妈啊你们现在可好?儿子恐怕再也不能回到你们的身边了,你们千万要保重啊,儿子不孝

  琥珀所独有的如水一般温柔悦耳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吴来先生,你有什么烦心的事吗?”

  我本能的急速回头,只见幻化成人形的琥珀正俏立在我身后,银色的月光洒在她那美妙的娇躯上如月光女神一般绝美无伦。

  看来是我因太思念亲人而使警觉性大为降低,否则是不会对琥珀的到来毫无察觉的。

  面对着似水般温柔典雅的水精灵公主我长叹了一口气,直言无讳地道:“我是想家了,我从我的世界到这里来已经一年多了,看来是没有机会再回去了,我很想念我的父母和亲人。”

  琥珀和我肩上的翡翠都感受到了我对亲人的思念,她们一时不知要怎么才能安慰我,都无言了。

  大家都沉默了好久,琥珀突然开口道:“吴来先生,你和我订下契约好吗?”

  我闻言不由为之一愣,道;“公主,你说什么?和我订契约你可是会失去自由的啊,为什么要这么做?”

  琥珀的粉脸上现出了与她高贵沉静的气质不相符合的调皮神情,道:“精灵的生命是很长很长的,这么长的生命却也很平淡,如果和你吴来先生订下契约那么以后的生活一定是会很精彩的。失去自由又如何,翡翠都可以这么做,我就不能吗?”

  我扭头看了正舒服的坐在我肩上踢动着双腿的翡翠一眼,苦笑道:“事情并不是这样的,翡翠之所以会同我订下契约那是因为我们都喝醉了酒,糊里糊涂的也不知怎么就订下了,酒醒后后悔也晚了。”

  翡翠突然轻咳了几声同时向琥珀连使眼色,我见状心中顿时一奇。

  琥珀一脸好笑的向翡翠摇了摇头,道;“吴来先生,看来你对我们精灵的契约并不了解啊。我们精灵同人类共有三种形式的契约,第一种最为残忍,是精灵在强迫之下同人类订下的契约,契约成立后精灵就会失去自己的意识成为任人驱使的行尸走肉,不过只有最低级的精灵才会被这种契约所束缚。”

  我点了点头道:“这种契约的确是很残忍,强迫精灵订下这种契约的人更是可恶。对了,另外两中契约是什么形式?”

  琥珀道:“第二中契约是魔力高强的魔法师以强制性的咒文对精灵所设下的一种禁制,契约成立后的精灵虽然能保有意识与智慧但从此以后就失去了自由,只有等待设下禁制的人死亡才能恢复自由之身。”

  我叹道:“这也对精

灵不公平啊,我和翡翠的契约属于什么形式?是第三种吗?”

  琥珀又凝视了正向她猛使眼色的翡翠一眼,含笑道:“第三种契约又叫做‘永恒的约定’,极为罕见,也只有高级的精灵才有能力订这种契约,它必须是由精灵做主导,也就是说是精灵心甘情愿的主动同人类订下契约,契约一旦成立精灵就和主人的命运联系在了一起,主人一旦死亡精灵也就活不成了。”

  她这么说的意思是……

  我伸指夹住了翡翠的两片透明薄翅将她从肩头上拎了起来,道:“翡翠,我们之间的契约就是‘永恒的约定’,对吧?这根本就不是喝醉了酒而是你有意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翡翠沉默了一下,突然带着哽咽叫道:“你这个大傻瓜,人家……人家是喜欢你,想永远同你在一起嘛。”

  我的魅力还真是厉害,连精灵都无法抗拒,我真是太伟大了,哈哈哈……

  就在我陷入了自我陶醉中的时候翡翠又道:“当然啦,我也是觉得同你在一起很有意思,不像在风精灵族里那么无聊,再说你的生命已是无限,魔力也比我强上不知多少倍,我们命运相连接的话对我也不会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反而可以和你一起永生呢。”

  这才是她的真正原因吧,呜……原来是这样,并不完全是因为我的魅力啊,这对我的自信真是一个打击……

  翡翠向琥珀偷偷的招了招手,琥珀会意的变回了精灵原形飞到我的头顶,然后她将白玉般的手指放入口中一咬随即在虚空中连划,一个由精灵鲜血形成的符号出现在了空中。

  琥珀娇声咏唱道:“谨以我之精灵血液为媒介与我面前之人订下永恒的约定,奉他为主,生死相依永不分离。我,水精灵公主琥珀在此命令,契约成立。”

  鲜血符号印在了我的眉心上瞬间嵌入了体内,我顿时感觉到一股温柔宁静清清凉凉的能量涌进了我的体内,那是属于琥珀的灵魂力量,她已借着契约将灵魂交给了我。

  我叹了一口气,无奈地道:“你们啊……”

  琥珀嘻嘻一笑学着翡翠的样子坐在了我的肩头上,我松开了夹着翡翠薄翅的手指她立即在我的另一边肩头坐下,两位名列圣魔大陆十大美女的精灵公主同时娇笑了起来,再静静的月夜中格外悦耳动听。

  同时与两名最高级的精灵订立“永恒的约定”契约,恐怕有史以来只有

我吴来才有此运气与能力,只求不是恶运才好,如果她们在我体内叽叽喳喳个不停的话我可是没有能力阻止的,到时候一定会被她们给烦死,一个翡翠已经是让我头大了,再加上一个琥珀,哦,老天,让我死吧。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莱因哈特的搜索部队出动了,瓦尔斯选定的地域十分隐秘短时间内不会被发现,在做好隐蔽防御的同时又要派人前去联络“龙、凤”两军,他们都是歌妮和瓦尔斯一手训练出来的亲信,应该会听从调遣。

  不过光涛亲王一定也想到了这一点,两军将士定已受到了严密的监视,所以要想同他们联络上是极为困难的,商量了半天决定由我和歌妮前去。

  瓦尔斯他们也不是傻子,在得知了我的身份与见识到我那毁天灭地的可怕力量后自然不会让我闲着不用,再说我在歌妮的撒娇加眼泪的攻势下已答应了要帮他们,他们更不会放过我了。

  经过与冰雪王国的一场大战后“龙、凤”两军损失惨重,仅剩下的三万余名将士如今都驻扎在“龙之军”以前布置在王都城郊的营地里,营地外围由“狮、虎”两军的士兵设下了封锁网,严格审查进出的每一个人。

  我没有再次使用“隐身术”(那样太简单,太没有挑战性了),找了两件平民的衣服给自己和歌妮换上,然后扮做向营地中送给养的人向封锁关卡走去。

  关卡的检查极为严格,经过的每一个人不仅要验证身份还要进行搜身,歌妮见状之下芳心犯难,我轻笑着握了一下她柔软的小手,道:“放心,一切有我哪。”

  曾经对冰雪儿用过的魔力易容术又用到了歌妮身上,光芒一闪之后这位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的“骑士之花”已变成了一个丑的令人不敢再看第二眼的丑女:眼睛一大一小,鼻子仰天血盆大口,肌肤的颜色则是又干又黄还满是麻子,可以说是集天下诸丑之大成。

  歌妮见过我对冰雪儿使用易容术,疑惑地道:“来,我不想让那群家伙搜身,我身上带着剑呢,你这样改变我的容貌有用吗?”

  我神秘的一笑,道;“试一下不就知道了?我敢保证你一定能轻松通过而且不会有人对你进行搜身的。”

  歌妮虽然不明白我究竟有什么方法但仍顺从的跟着我推着装满了给养的独轮车向关卡走去。

  关卡的士兵拦住了我们进行盘问搜查,我先将已预先伪造好的身份证明取出然

后任由他们对车子和我进行搜查,当歌妮走到他们面前的时候士兵们一望之下顿时呆住了。

  我敢保证他们从未见过像现在的歌妮这种集合了所有的丑陋的丑女,从士兵们那如见鬼魅的表情上就可以看出来,而士兵们在向他看了一眼之后就不由自主的避的远远的,再也没有胆量与兴趣看她第二眼,自然更不会对她进行搜身了。

  兰心慧质冰雪聪明的歌妮马上就意识到我对她的易容一定有问题,否则士兵们不会一看到她就像见到鬼一样能跑多远就多远,她不由嗔视了我一眼。

  绝色美女就是绝色美女,虽然她现在的容貌丑陋似鬼但向我娇嗔时的姿态仍是美妙绝伦,当然,前提条件是不要看到她的脸。

  在歌妮的“丑姿”威力下我们很轻易的就通过了关卡,她小声地道:“你在我脸上搞了什么鬼?”

  我将右手放在她眼前,手上顿时出现了一面晶莹的冰镜,歌妮此时的“尊容”在冰镜中映现了出来。

  歌妮自己也被吓了一大跳差点没晕过去,她挥起粉拳在我身上捶个不停,娇嗔道:

  “你好坏,竟然把人家变成了这个样子,真是太过分了。”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歌妮也不例外,她虽然知道现在的容貌是爱人用魔力变幻而成的但她的心中仍是十分别扭,急切地道:“如今已通过了关卡就快将人家变回来啊,这个样子真是丑死了……”

  我忙让她恢复了花容月貌,她这才松了一口气,带着我走进了军营。

  营门处的哨兵见状示意我们停下接受检查,歌妮轻轻的抬起了粉脸,哨兵们一见竟是歌妮元帅顿时又惊又喜忙兴奋的让开了路。

  正在营中无聊的游荡着的士兵们见到歌妮元帅与无名千骑长(我当日一夜之间由普通人受封为百骑长,旋又升为千骑长,在军中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出现自然是大喜过望,营中两军千骑长以上的军官很快就集结到了我们身边。

  歌妮先将光涛亲王叛乱囚禁菲尼克七世之事告诉了军官们,道:“如今我同利多克大法师、瓦尔斯元帅已突围了出去,准备救出陛下平定叛乱,你们愿意跟我们一起勤王平叛吗?”

  军官们同时单膝跪地宣誓道:“属下等愿意追随元帅护国平叛。”

  他们大都是歌妮和瓦尔斯一手提拔起来的,如今两位元帅要起兵平叛他们自然是誓死相随了。

  我将一枚传讯水晶交

给了一名万骑长让他们随时等候命令,然后歌妮又象他们交代了具体的行动细节。

  一名士兵突然慌急的跑到营帐中禀报道:“不好了,塞万提斯万骑长率兵向营地这边过来了。”

  塞万提斯万骑长是“虎之军”军团长格里座下的第一猛将,格里如今已被我下了“失魂咒”料想无人能解的开,这塞万提斯来干什么?难道是发现了我和歌妮的行踪?

  歌妮美目中异彩一闪向我道:“你能帮我将塞万提斯和他的人无声无息的解决吗?

  来,我知道你不想太过于插手圣魔大陆上的事,可我真的需要你的帮忙。”

  她又露出了那种让人怜惜万分的恳求神情,水汪汪的美目中满是期盼的凝视着我。

  我的弱点算是被这个妮子给摸透了,她那种楚楚可怜的诱人神情我根本就无法抗拒,只能是乖乖的领命顺从了。

  我张臂将她拥入了怀中“恶狠狠”地道:“好,好,我真是被你给吃的死死的。”

  军官们眼见莱因哈特王国的骄傲歌妮?雪兰特元帅竟然向无名千骑长撒娇恳求,而最后无名又将她搂入了怀中,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待我和歌妮等人走出营帐的时候只见一个百骑队正飞驰入营,为首的是一名体格粗壮的巨汉,在他坐骑的鞍袋里露出一柄巨型战斧,看起来威霸至极。

  歌妮小声道:“他就是‘虎之军’的塞万提斯万骑长,人称‘疯狼’,是莱因哈特有数的高手。”

  百骑队冲入了军营,塞万提斯策马来到我们身前取出了一卷书帛道:“本万骑长奉国王陛下的命令前来接管‘龙、凤’二军,这是任命诏书。”

  军官们闻言顿时炸了开来,这分明是光涛亲王假借国王的名义想将仍忠于菲尼克七世的“龙、凤”两军团控制在自己手里,他们已从歌妮那里得知了事情的真相自然不会遵守这分明是伪造的诏书了。

  眼看军官们义愤填膺的叫嚷了起来,歌妮向我小声道:“来,一切就看你的了。”

  她从军官们当中走了出来到塞万提斯马前道:“好久不见了塞万提斯万骑长,这诏书真的是国王陛下所颁布的吗?”

  此时的歌妮虽然是穿着普通的粗布衣服,但她那动人心魄的绝代风华与威仪却没有丝毫的消减,塞万提斯一见竟是她顿时惊叫道:“歌妮?雪兰特……”

  他的声音未落只觉眼前一

黑,他和带来的百名骑兵竟在一瞬间被罩入了一个漆黑的巨型结界中,隔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这个隔绝了声音与光线的黑暗结界是我接下来要发动的攻击魔法的前奏,在下一刻他们的脚下又出现了一个大型的魔法阵。

  随着我的低喝:“来吧,栖息在魔界至深处的饿鬼们啊,‘残戮魔魂食’。”

  无数道黑色的烟气从魔法阵中升出凝聚成凶残丑陋的魔魂扑向了塞万提斯和他的部下们。

  这一招“残戮魔魂食”即是先以结界将敌方封锁住然后从第七层魔界召来可以吞噬掉任何物质,杀不死打不烂的饿鬼魔魂将其撕裂吞食。

  它并不属于正宗的黑暗系魔法而是赖赖虫自创的,在我同它进行心灵交流时学了过来今日尚是首次使用,因为黑暗结界隔绝了一切的光线与能量气息,所以在召出饿鬼魔魂之后连我也不知道结界中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

  不过大家可以想象无数的不死饿鬼从四面八方纠缠吞噬着骑士们,那种情形……还是不要想为好。

  不明就里的歌妮向我道:“来,你这是什么魔法?怎么我一点也感觉不到魔法力量的波动?”

  我笑着将她拥入了怀中,道:“你还是不清楚的为好,反正一会儿你就可以看到结果了,这可是我答应你的哦。”

  黑暗结界散去了,只见塞万提斯和他的部下们已消失的无影无踪,连他们的战马也没有剩下半点渣滓,包括铠甲、兵刃都被饿鬼魔魂吞食的是干干净净,他们就这么的从世上消失了。

  这“残戮魔魂食”还真是管用,略去残忍的过程不提它倒是让对手无声无息的消失的最佳手段,甚至连血迹也没有遗下半分。

  在收服赖赖虫的时候还好它没有使用这一招,否则可真是有我好瞧的了。

  军官们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大张着嘴巴呆呆的看着我,就像是在看怪物一样。

  歌妮想向军官们介绍我的真实身份,我不以为然的搂住她的纤腰摇了摇头,歌妮乖乖的改变了话题,道:“按照帝国军队的惯例会在命令下达的三天后予以验证,不过叛军的验证可能提前,所以你们一定要在两天内做好准备,我们的行动会在这两天内展开。”

  军官们一同行了个军礼,齐声道:“遵命。”

  我和歌妮离开了,望着我们的背影军官们是满心的疑惑:无名是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厉害的?

居然连歌妮元帅的芳心都被他给夺走了……

  光涛亲王看来是下定决心要一举歼灭龙达等人,派出王都搜索的部队竟达万人以上而且都是“狮之军”的精锐战士,由军团长依卡拉元帅亲自统帅,漫山遍野的搜索着。

  同格里这个有勇无谋的莽夫相比依卡拉可算是极为老谋深算的一个人,他是四大军团长中年龄最大的一位,从军四十多年身经百战实战经验丰富无比,人称“莱因哈特的老狐狸”。

  依卡拉的野心比一心想当上莱因哈特军事总长的格里更大,他的目标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宝座,所以他参与了光涛亲王的叛乱,一心要置龙达于死地。

  依卡拉是个有心人,平时对于瓦尔斯的一举一动都暗自留意,所以对瓦尔斯可能隐藏的地方也猜到了八九分,指挥着搜索部队向隐藏地越来越逼近了。

  潜伏在一处乱石碓中的瓦尔斯见状苦笑道:“是依卡拉?这回麻烦了,这隐藏地恐怕瞒不过这头老狐狸。”

  他向身旁的一名士兵道:“快去统治宰相大人和大法师,要他们做好应战和转移的准备。”

  士兵领命而去,瓦尔斯带着十几名亲兵悄悄运动到漫山遍野的叛军士兵的侧面,他拉开了一张巨弓将箭矢对准了正策马前进的依卡拉。

  依卡拉与瓦尔斯之间的距离很远,瓦尔斯知道这一箭恐怕不会有什么结果但他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对手的注意力,他也没有妄想会一箭就解决掉依卡拉。

  随着“嗤”的一声锐响箭失如一道闪电般破空直射向了依卡拉,依卡拉不愧是身经百战的老将,左臂一抬轻松的以盾牌挡住了箭失。

  这一箭暴露了瓦尔斯等人的藏身处,叛军士兵们顿时叫嚣着向他们直扑了过来。

  瓦尔斯带着部下们借着地形的掩护若隐若现的奔逃着,在这种地形复杂山坡谷地上根本就不适合大队人马的前进,因此依卡拉指挥部队追了半天却仍无法接近矫捷的瓦尔斯诸人。

  在临时营地中的龙达等人接到了通知连忙作好了应急准备,他们仅有二百余人自然不会傻到以卵击石,在龙达的带领下连忙转移,亚夜、莉薇雅二女则自告奋勇的前去接应瓦尔斯。

  借助地形同敌人大军在“捉迷藏”的瓦尔斯的处境变的有点不妙,对手毕竟是万人的大军,很快就将他和十几名士兵包围了起来并开始收缩准备翁中捉鳖了。

都集中到了瓦尔斯的身上,他湛然一笑道:“兄弟们,他们的目标是我,过一会儿当我和他们交手的时候你们就找隐蔽的地方先躲起来,你们这十几个人他们是不会在意的。”

  士兵们喧闹了起来纷纷表示要与他们敬爱的瓦尔斯元帅同生共死,一名士兵激动地道:“元帅,我们都是追随您多年的老弟兄了,能与您一起为国捐躯是我们的光荣,元帅您就不要再多说了。”

  瓦尔斯长叹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说话。

  漫山遍野的敌人冲了上来将瓦尔斯等人围了个结结实实,高距马上的依卡拉得意地道:“瓦尔斯,你如今已是走投无路了,看在这么多年的同僚的情分上只要你投降我还可以帮你向光涛亲王求情,饶你不死。”

  瓦尔斯向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不屑地道:“我对你依卡拉一直是挺尊重的,想不到连你也……我瓦尔斯是绝不会与你同流合污的。”

  他横剑于胸朗喝道:“有种的就来吧。”

  瓦尔斯这莱因哈特第一剑手的威名早已深入到了莱因哈特每一名军人的心中,此时他那种气吞山河英勇无畏的傲骨风姿顿时使周围的士兵们不约而同的向后退了几步。

  依卡拉暴喝道:“怕什么,他再强也不过是一个人,我们一人一拳也能将他打成肉泥。”

  士兵们得到了鼓励,壮着胆子叫嚷着冲了上来。

  瓦尔斯手中的长剑幻出无数的剑影在一瞬间就吞噬掉了数条人命,他的部下们也无所谓惧的冲杀了上去,反正是拼一个够本,拼两个赚一个。

  当莉薇雅与亚夜二女赶到的时候瓦尔斯全身上下已是伤痕累累,而他的部下们早已全部壮烈牺牲了。

  莉薇雅向亚夜小声道:“我们怎么做?瓦尔斯元帅是来的好朋友,我们一定要救他出来,可是……”

  她们很有自知之明,两人害也不可能同万人大军相抗衡,除非是像羽衣或“炽天使”、“四魔将”那种级数的高手方有可能。

  瓦尔斯周围已躺下了百余具尸体,但他自己也支持不下去了,身上的铠甲已被自己和敌人的血染的一片血红。

  亚夜略一思忖,道;“这样吧,我先以‘黑暗之幕’将他们全部罩入然后乘乱冲进去救人,以我的力量要张开能将万名士兵全部罩入的‘黑暗之幕’恐怕支持不了多久,你要速战速决。”

  莉薇雅点了点头拔出了冰晶剑,亚夜则全力凝聚起

了黑暗力量娇喝道:“‘黑暗之幕’。”

  一个巨大的黑暗结界顿时弥漫了开来瞬间就将整个山谷罩入其中,结界中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同时随军魔法师加持在士兵铠甲上的圣光系祝福魔法在这充满了黑暗力量的光幕结界中也失去了效用。

  莉薇雅娇躯一闪冲入了“黑暗之幕”中,她虽然也无法在结界中看清东西但黑暗系魔法中的“梦魅之眼”却使得她灵巧的避过了密密麻麻的士兵径直冲向了瓦尔斯。

  “黑暗之幕”的出现令依卡拉和叛军们顿时乱成了一团,慌乱中有不少人伤亡在自己人的手里。

  对于瓦尔斯来说黑暗结界却并没有带给他多大的麻烦,反正周围全都是敌人,他闭上了眼睛以耳代目倾听着声音同时感觉着气流的变化,手中已是缺口处处的长剑在四下挥洒中又引起了无数的惨叫声。

  一阵轻微的几乎令他根本无法察觉的气流变动突然从他的身后传来,瓦尔斯心中大惊知道来了前所未见的强敌,他回身一剑全力一剑刺出。

  这一剑是他生平的力作,集合了他目前全部的力量,剑势一出有敌无我竟如“战诀”

  一般带起了惨烈的气势。

  身后来人惊“咦”了一声接着瓦尔斯只觉手中一轻,刺出去的长剑竟仅剩下了剑柄。

  一个宛如冰碎般清脆悦耳至极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瓦尔斯元帅请不要误会,我是莉薇雅。”

  瓦尔斯又惊又喜地道:“是‘幻之剑士’莉薇雅小姐吗?你为什么……”

  莉薇雅温软如玉的纤手抓住了瓦尔斯的手臂,道;“有问题以后再说,元帅你先跟我出去吧。”

  瓦尔斯只觉自己那遍布伤痕的手臂轻轻被一个温软如绵的物体握住,同时一股淡雅怡人的幽香直传入了鼻中,他的心中顿时一荡,不由自主的跟着莉薇雅迅速移动着。

  出于对未知的危险和无边的黑暗的本能恐惧,叛军士兵们都陷入了狂乱之中,纷纷疯狂的挥动兵刃四下乱砍,骑兵们的战马也狂性大发的乱奔着,不知有多少的步兵丧身在自己人的手中和马蹄之下。

  “黑暗之幕”渐渐变的稀薄,隐约已有几丝阳光穿透光幕射了进来,莉薇雅心知亚夜的魔力已快耗尽支持不了多久了,她忙加快了速度。

  随着结界内光线的加强,莉薇雅那优美曼妙的娇躯轮廓曲线渐渐在瓦尔斯的眼中变的清晰了起来,他的心不由跳的

更快了,身上伤口的剧痛竟好似消失了一般没有了丝毫的感觉,只知痴痴的凝视着正拉着他前进的绝代佳人。

  瓦尔斯现年二十有五,生性严谨惜武成狂,但在闲暇之于对美女有好逑之心也是在所难免,他原本对歌妮颇有点幻想,但他们两人自幼就相识,朋友之情的分量远远胜过男女之心,再加上歌妮一直待他如兄长,他也就将那一点点的绮丽幻想淡掉了。

  此时在如此情形下他被莉薇雅这么一位绝代佳人“美女救英雄”,在感激之余那份好逑幻想之心竟又生了出来(作者语:被像莉薇雅这样的大美女手拉着手从千军万马中救出,瓦尔斯心中若没有绮丽的想法那他就不算是正常的男人了),但这位佳人已是名花有主而且那个“主”还是无所不能的“魔神王”,于是他的心中又充满了痛苦与无奈,但那一丝绮丽的幻想却又不忍心放弃,他下意识的紧了紧同莉薇雅的纤手握在一起的手。

  莉薇雅全心全意的带着瓦尔斯飞奔着,对于光线溅强瓦尔斯已不需她拉着引路之事一时间并没有意识到,但瓦尔斯那突然握紧的手却惊动了她。

  莉薇雅本能的用力收回纤手回头,只见瓦尔斯的眼中闪烁着一抹异彩直盯着她。

  芳心一震之余莉薇雅顿时对瓦尔斯生出了厌恶之情,她早已将自己的全部身心完全奉献给了爱人吴来,没有半分的保留,为了他她可以到魔界接受路西法的地狱式训练,为了他她心甘情愿的同诸多美女一起相伴在他的左右,即使是此次救援瓦尔斯也是因为瓦尔斯是他的朋友,可瓦尔斯竟用这种眼神来看她,把她当成什么人了?他根本不配作自己爱人的朋友。

  莉薇雅美目中突然闪现出的厌恶之情令瓦尔斯神智一清,猛然见到一束青芒向莉薇雅的背部飞射而来。

  瓦尔斯一眼就认出那是依卡拉的绝技“飞电射天枪”,刹那间脸上神色大变。

  依卡拉不愧为身经百战的一代宿将,在“黑暗之幕”的笼罩下仍能保持冷静与清醒,仔细的探察着周围所发生的事情。

  待光线照射进了结界中之时他锐利的目光很快就借助着微弱的光线发现了莉薇雅和瓦尔斯,他提起手中长枪使出了生平绝技“飞电射天抢”掷射向了莉薇雅。

  这“飞电射天抢”是依卡拉自创的骑士技,他本人是一名精通雷系魔法魔武双修的高手,“飞电射天抢”中蕴涵着强劲的雷电能量

与深厚的真气劲力,再加上飞掷之势可谓是无坚不摧,他用这招绝技不知已将多少的敌方大将射杀于马上。

  莉薇雅也感应到了来自背后的威胁但却已来不及格挡或闪避了,就在此时瓦尔斯突然闪身挡在她身后,蕴涵着雷电与气劲的长枪直刺入了瓦尔斯的胸中,雷电气劲在刹那间将他周身的经脉化做焦碳,长枪余势未竭的穿过了他的身躯仍射向莉薇雅。

  因为瓦尔斯的拼死抵挡使的长枪的速度骤减,莉薇雅抓住这个机会娇叱一声全力一剑斩在了长枪的抢尖上。

  冰晶剑不愧为冰雪王国的传世神兵竟自行将长枪中的雷电之力阻隔了下来,余下的气劲同莉薇雅的真气撞击在一起顿将她震退了一步,长枪亦被弹开了。

  莉薇雅只觉手腕酸麻至极差一点就握不住冰晶剑心中不由暗叫厉害,抬头惊见瓦尔斯屹立在自己身后,胸口处的碗大血洞溅血如注,全身的肌肤与铠甲也是一片焦黑。

  莉薇雅惊叫一省忙扶住了瓦尔斯,却见他焦黑的脸上现出一抹笑意,转瞬间便气息全无。

  一代名将与绝世剑手就此辞世。

  瓦尔斯的壮烈献身令莉薇雅极为感动,她合上了瓦尔斯死不瞑目的双眼道:“瓦尔斯元帅,你的救命之恩我莉薇雅记下了,我会为你报仇的。”

  亚夜所设下的“黑暗之幕”已彻底消失,恢复了理智的叛军士兵们顿时向莉薇雅扑来。

  莉薇雅扬手一口气连掷出了十几枚火焰球,但它们并非普通的火焰球而是全由“地狱之火”形成的黑色火球,威力自是极为可怕一炸一大片而且火焰一及人体就燃骨烧髓,不将其烧成灰烬就决不会熄灭。

  (作者语:前一段时间有人对我提意见说既然莉薇雅是魔武双修的魔法荐士,那为什么从未见她用过攻击魔法而顶多只是扔个小火球?我在这里向大家解释一下,在我的设定中魔法剑士和魔武双修是两种不同的概念,魔法剑士平素的攻击都是以剑为主,魔法起到辅助作用使得剑招成为魔法剑,如‘浴血破天剑’、‘黑色断头台’、‘雷电斩’等等,而魔武双修则是将魔法和武技作为两种不同的系统分别使用,魔就是魔武就是武,一般不会像魔法剑士那样融合在一起)

  莉薇雅在一轮“地狱之火”结束后正准备发动进一步的进攻,她突然惊骇的发现自己竟半分也无法动弹了,她周围包括瓦尔斯的

尸体所在的空间完全凝固了起来,竟是吴来的拿手绝招“空间封锁”。

  一道宽大的光芒之刃如九天巨剑一般从空中直斩而下,斩在士兵群中顿时血肉横飞,坚实的大地被劈出了一条又长又宽的深沟。

  我怀抱着歌妮出现在了半空中,目光森寒如冰,冷冷地道:“你们这些垃圾竟敢伤害我吴来的宝贝,给我下地狱去吧。”

  天空中风云变色乌云满天,电光闪烁雷鸣轰响,庞大的雷元素如江河一般向我会聚了过来,我和歌妮的周围顿时全是飞舞乱窜的电光银蛇,威凌而又美丽。

  地面上的士兵们见到这一幕不由心胆俱寒如见鬼魅,依卡拉从身旁的一名骑士手中抓过了一支长枪,长枪上电光一闪他大喝一声直向空中的我掷来,犹如刺天的闪电,极具威势。

  依卡拉的这一枪可是用尽了全力,但对此时的我使用这一招可是送到枪口上来了,我身躯周围所凝聚的雷元素可是空前的庞大,飞射来的骑士枪中所蕴涵的那点雷电之力与之相比根本就是不堪一提,还没等接近就被同化了,只余下气劲的长枪也被歌妮的“精神盾”轻松的挡了下来。

  空中的闪电越来越强,裂空闪烁,随着我左手的一挥,九天惊雷从空中直劈而下,雷系终极攻击魔法“轰雷”以大范围的分散形式开始了大轰击。

  这是曾经毁灭了大半个爱尔仙克城使的我有了“爱尔仙克的破坏神”这个恶名的“轰雷”,地面上的叛军士兵毫无抵抗能力的被九天惊雷轰成了焦碳,整个山坡成了人间地狱(重骑兵的铠甲可是极佳的导电体,即使没有被闪电直接命中也会自行吸引附近的闪电来轰自己),唯一无恙的只有被我用“空间封锁”保护了起来的莉薇雅。

  望着在地面上哭号奔逃着的敌人我心中竟涌上了一股莫明的兴奋(我并不是个杀戮狂,但看着敌人在自己的魔法攻击下伤亡惨重总是会有点兴奋与得意的),这个场景与前些日子冰清影以‘黑暗暴风雪’大破莱因哈特军是何等的相似。

  想到了“黑暗暴风雪”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已斟酌了好久的想法,于是我向怀中的歌妮道:“妮,把你的剑给我。”

  歌妮虽然不明白我想做什么但仍顺从的将佩剑交到了我手中,我在她的额上轻吻了一下后将“风之翼”魔法加持到了她的身上,松开手后歌妮自行漂浮在了空中。

 这时禁咒“轰雷”的闪电大轰击已接近尾声,天空乌云中的能量也消耗的差不多了,我猛然双手握剑做了个大上段的姿势将长剑朝天举起,残余的雷电力量在我的牵引下顿时从乌云中化做一道惊电劈在了我高举的长剑上,长剑的剑刃和我的身躯上银电狂舞,威势凌天。

  我大喝一声背后的十二只神魔羽翼暴张了出来,接着金色的火焰开始出现在我身躯周围并向电光闪烁的长剑上凝聚。

  既然冰清影可以将黑暗和水系两中魔法复合在一起创造了威力惊人的“黑暗暴风雪”,那我为什么不能?

  我对于这方面的问题已经理出了一些头绪只是没有时间与机会时间罢了,如今倒是一个好时机。

  在我的设想中原本是打算同时将庞大的雷火元素的力量集中到长剑上,但我接过歌妮的佩剑的时候方意识到她的剑虽是百炼精钢的珍品但绝对无法承受过多的雷火元素力量(我太习惯‘亚夜’在手了),无奈之下我只好放弃原先的打算仅将“轰雷”释放后残余的力量吸纳于剑上然后又开始向剑上凝聚火元素,火焰之力迅速流于剑上在我的细心操控下与雷电之力融合为一体,长剑上立时电光闪烁烈焰炽人。

  长剑的承受力很快就到了极限,但其上所汇聚的能量连我设想中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可是目前也只能如此了。

  雷火暴闪中我长啸一声挥剑向地面上从“轰雷”下逃得一命的叛军士兵们虚空斩去

  “火雷神?灭绝斩”

  一道红白交杂的巨大光刃带着震耳欲聋的嘶号锐啸之声划破长空直斩在了地面上,在震天的轰鸣声中山坡上出现了一条足有百米长的巨大断层裂缝,整个山坡竟被我这虚空一剑斩成了两半。

  手中的长剑化做细微的碎屑无声的消散了,我向歌妮道:“以后我一定会赔你一柄好剑的。”

  歌妮径直扑入了我怀中犹有余悸地道:“好厉害啊,来,你的这两次魔法攻击实在是太厉害了,不过赔我剑的事你可不许赖帐哦。”

  我见险死生还的几名叛军士兵丢盔弃甲狼狈万分的逃下了山坡,我也不加追赶抱着歌妮落到了莉薇雅身前。

  后来我才知道敌军元帅依卡拉正是化装成士兵逃了出去的,但他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最终还是死在了莉薇雅手中。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解除“空间封锁”恢复了

自由的莉薇雅偎入了我怀中,道:“来,瓦尔斯元帅他为了救我……他……”

  我将二女轻轻从怀里推开走到瓦尔斯的尸体前将他抱了起来,叹道:“瓦尔斯元帅已经魂魄离体了,即使是用‘生命的光辉’也是没有效果了。”

  怀中的尸体突然燃起了熊熊烈焰,片刻就焚烧殆尽变成了一枚白色的小珠子。

  见二女都用疑问的目光望着我,我道:“这是我将瓦尔斯的骨灰凝成的珠子,过一会儿交给龙达伯父吧。唉,一代名将与顶尖剑手就这么离开了,真是可惜,我永远记得他在法塔赫城的元帅府中与我比剑时的傲气雄姿,永远不会忘记……”

  亚夜从山坡的另一边向我走来,我见她脚步虚浮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心中顿时一阵疼痛,闪身掠到了她身前一把紧紧抱住了她,望着她那苍白的粉脸我心疼地道:“小夜,以后可不许再这么做了啊,不许你再吓我了。”

  就是方才她使用“黑暗之幕”时所散发出的黑暗力量使我全速赶了过来,否则我还在路上同歌妮卿卿我我的温存呢。

  一见亚夜的神色我就明白了这是魔力损耗过大的缘故,心中顿时疼惜万分。

  亚夜温顺的偎在我怀中,可人的点了点头。

  魔力不像真气是无法由旁人相助复原的,我索性将亚夜横抱了起来向莉薇雅道;“我们去找龙达伯父吧,你知道他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莉薇雅道:“伯父跟我们说过接应到瓦尔斯元帅后就到城外的一个叫做‘九重山谷’的地方会合。”

  歌妮道:“我知道‘九重山谷’在哪里,咱们快去吧。”

  身影闪动中我们离开了这已完全变形的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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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狸猫历――这是法术界以及其他非人类生物采用的特殊历法,有别于人类的农历啊西历啊什么的,特别注出的不是春节元旦,而是有点像黄历,是一些法术的启用禁用或效果增强减弱的周期,以及法术界的几个特殊节日,至于为什么叫狸猫历呢,推荐大家去看看《平城狸和战》……好了好了不卖关子了,大家不要打了,其实很简单嘛,狸猫是法术界的开山鼻祖之一啊,而新狸猫历,就是根据气候地理变动订正过的狸猫历呀,哈哈,其实新狸猫历1314年就大致相当于普通人类公元纪年的2004年啦――1314年8月15日夜里0点0分,桃林特殊能力培训学院第100届学生的毕业典礼正式开始。

现在,胡子垂到地上的桃林校长穿着一身贴满不知道是补丁还是各种符咒的蓝布道袍,正在充满感情地朗读费尽数天心血写就的毕业宣言,从拖在地上的长度来看,尚若水打赌它如果被用来烧火可以做熟一顿十人份的饭。

她无聊地拣起几根草棍,打算起一课来占卜一下西湖什么时候会干――尚若水无聊的时候就会为中国的各大湖泊占上一卦,今天刚好轮到了西湖。“怪了,今年就会干掉?没理由啊,不是才治理过么?”尚若水自言自语地挠了挠头,看来这次真是算错了。哎,就算是大师,也有失误的时候嘛,更何况是我尚若水嘞?安慰了一下自己,尚若水满意地开始占卜下一个湖泊――青海湖的干涸期了。突然,没来由的,她浑身哆嗦了一下,怪了,难道今天降温……?

“啊,还好赶上了!”话音未落空中一个银色光球急速下降,引得所有毕业生都向这边望去。尚若水也向天空看去,漂亮的半透明光球中间似乎有个男人,正迅速地向地面降落。银白色的光芒铺散开来,映亮了漆黑的夜穹。

“不知道是哪个笨蛋,居然用这种出场方式,摆明了出风头嘛!”尚若水暗自骂道。

突然之间,她发现周围的人都惊恐万状地看着她!咦?这是为什么嘞?

等到她抬头看到原因时,一切都来不及了……

碰!“哎哟!”“哇!”“嗷!”伴随着一连串的惨叫,扬起的尘土足足有五分钟才缓缓地重归大地母亲怀抱。

尚若水气急败坏地想爬起来,却发现全身上下

没有一个地方不疼,更要命的是:此刻她的身上还压着一个应该二话不说就把自己流放到异次元去的笨蛋!而且,而且,他居然舒舒服服地躺在尚大小姐的……胸口上,虽然看起来像是摔晕了的样子。

虽然他很帅,但是这不妨碍他走衰运,更挡不住尚大小姐爆发的怒气!一连串复杂的手势加咒语之后:

嘭!一团火球腾空而起!火中现出一只单足青色赤纹白喙鸟,在它响亮的鸣叫声中,人们纷纷逃离现场。

尚若水是桃林出名的优秀学生,天赋异禀,能力之强就不用说了,但是让她更出名的是她的暴烈脾气,替那个全校第一衰人当炮灰实在是不值啊,更何况,这次她居然召唤出了毕方!那种难以控制的神兽,搞不好会把学校都烧掉啊!(《山海经》……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其鸣叫也,见则其邑有讹火)

于是,大家英雄所见略同地选择了第三十六计――闪人先!

还没搞清状况的校长惊讶得眼镜掉到了鼻子下面,连火苗正顺着他手里那又臭又长的毕业宣言蹿上来都没发现――直到烧着了他精心留了几十年的胡子时才惊觉疼痛!

100年以来从未有过如此糟糕的毕业典礼,这帮让人头疼的小混蛋们究竟在搞什么啊?

“……想当年,女生为了我组织了亲卫队哎,我还是后来才知道的;我打篮球的时候,全系的女生都为我疯狂呢!……” 大帅哥说完还故做潇洒状甩了甩头发。截止到五秒钟前,他已经向新进公司的女实习生连续宣讲了三小时自己的光荣罗曼史。当他停下来喝水润润喉咙准备继续的时候,才发现樱桃猫早已像中了摄魂咒一样两眼迷茫空洞,头一点一点地快点到电脑屏幕上了。

毕竟现在已经是夜里11点了,即使对于一个早打定主意做工作狂的女生来说也需要个适应期,更何况是被这种无德的上司抓来听他的无聊隐私!

可怜的樱桃猫后来才知道,每个他手下的新进员工都受过这种精神摧残,无一例外,但是谁要是敢把这件事情告诉新人的话,哼哼,连祈祷也可以免了,等着被某人公报私仇地用工作压死吧。

樱桃猫现在才了解:为什么几个女同事临下班前,全都用那么悲天悯人的眼神看

着她!她还以为是她们母性强到不忍心她加班呢!结果没想到第一天的加班居然是这个……她现在开始羡慕起天生有着占卜预测能力的尚若水了,虽然不能保证百发百中,起码有个心理准备也好啊555……

樱桃猫想起了来之前尚若水给她用塔罗牌算的一周运势:“你将不得不屈服于一个男人,而困难并非来自于工作,最终,你将被外来的力量所解放,但是记住,不要和那个男人同路。”

听完,樱桃猫还是一头雾水,问她能不能说得更清楚些,那个无聊女子居然说什么“天机不可泄露”,而从她边算边查书边挠头的举动中傻子都可以看出,她根本是还没完全学会!

樱桃猫本来不信任尚若水的占卜能力――毕竟整个法术界能真正拥有高准确率占卜能力的人也寥寥无几,个个看起来都德高望重,深不可测――尚若水显然和人家没啥相似属性。无奈尚大小姐毕业论文坚持要写《论塔罗牌预测和周易预测的准确性对比》,楞说累积数据不够,要她牺牲一把配合一下。

不管怎样,现在,樱桃猫至少确定了一件事,尚若水的属性是暗黑,换言之就是――乌鸦。

“哎呀,坏了坏了,我答应了校长要回去参加毕业典礼的!”无德的上司突然想起了重要的事情。

本来堪称感情白痴的樱桃猫也感动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如果上天再给她一次机会的话,她一定会冒着被开除的危险从一开始就对那个无德上司说:“打死我也不听!”

狄韧!我算记住你了!别让你落在我手里!樱桃猫小小的尖牙在闪着寒光,样子看起来真的像只被欺负了的猫。

“要迟到了,咱们一起走吧。”狄韧正在手忙脚乱地东抄一件外套西抄一个公文包。

“这会儿假惺惺地装好人。”樱桃猫一肚子的牢骚无处发泄,只得用上司听不到的声音小声嘟囔着。等等……什么?!

“毕业典礼?!对啊,我今天要回学校参加毕业典礼!天啊,怎么办啦,居然忘光光了!”樱桃猫眼泪都要下来了,要是今天没回去,这两年岂不是都白读了?都赖那个破上司!他居然也要参加什么毕业典礼?准是那种卖文凭的研究生大款班吧?真是好笑,现在是半夜11点耶,哪个人类的学校会在这个时候举行毕业典礼,除非……

天!不会吧?他,他他,他他

樱桃猫真后悔自己的大意,为了少惹麻烦――普通人类总是少见多怪,樱桃猫一直小心地不让灵力外泄,不让自己显得和普通人有什么不同。也正是因为这样才居然没有发觉那个家伙和自己是同一种人!怪不得他说让自己和他一起走,想必是早已知道樱桃猫的来历了。

尚若水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记住,不要和那个男人同路……”要不要相信她一次嘞?樱桃猫不确定地想着。

“哎,我觉得你不是人。”狄韧邪邪地一笑。

“你才不是人!”樱桃猫怒掉了,心里却小小地刺痛了一下。

“开玩笑,开玩笑啦,虽然你叫樱桃猫,但是不代表你不是人嘛对不对。”狄韧边讪讪地解释着自己的无聊玩笑,边按下了电梯的按钮,结果指示灯挣扎着闪了几下便无奈地熄灭了。

“看来我们只好走楼梯下去了。为什么每次我按电梯他都会坏掉嘞?”狄韧无奈地转头对樱桃猫说。

“咦?”他突然发现樱桃猫早已不见踪影,窗外传来樱桃猫的声音:“咱们还是各走各的吧!”等他两步冲到窗边,却发现樱桃猫早已贴着大厦的玻璃无声无息地滑落到楼下的地面上。

“哇!这可是32楼啊!”狄韧佩服地摇了摇头,不情愿地看向亮着灯光的楼梯间。他的灵力虽然很强,但是术业有专攻,空间移动一向是他的弱项,他所擅长的治疗术、幻术和经咒现在没有一个可以帮他从这32楼上瞬间移动下去,他只好认命地一层一层下了。

刚刚走进楼梯间,声控灯光在一瞬间全部熄灭,任凭他怎么拍手跺脚放开了喉咙大叫也无济于事。

狄韧驾轻就熟地拿出手机,得意洋洋地想着:“哈哈,我就知道会这样,特意换了个大屏幕手机来照明的!”

从他出生开始,种种倒霉事似乎就和他剪不断理还乱,虽然不会致命,但每次都害得他麻烦一堆元气大伤。像今天这种情况,自他来到这个公司上班以来已经是第七次了,从小就同霉运持续斗争着的他,居然想出了用手机照明的方法。

下了两层楼梯,手机突然响起了音乐,狄韧只得按下了接听键:“你好哪位?”那边传来了一个无比谄媚的声音:“哎呀,儿子,今天妈给你做了好些好吃的,你回来看看吧!还有,我跟你说,我今天看见个女孩

儿,是你三姨的表妹的外甥女的同学,小丫头长的这个水灵啊……”

狄韧暗自哀叹,眼前幻化出口袋里的人民币们长了一双双小翅膀飞向了空中,投向中国移动母亲的怀抱,心想中国移动真该给他老妈发奖状――支持中国移动通信事业第一人!而且只要他一天“使君未娶”,估计他老妈对中国移动的贡献还会继续做下去。

无奈中,狄韧只得道:“老妈!我还要回学校去参加毕业典礼啊!我已经答应易校长了,过会儿再说好不好?”谄媚的声音立刻换成了哀怨,简直可以媲美长门怨妇:“儿子啊,妈是关心你啊,呜~我怎么生了个这么没良心的……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

就在此刻,手机嘀嘀地响了两声,很识趣地跳出一句话:“电池电量不足,请充电。”然后整个屏幕便黑掉了。

狄韧开心地松了一口气,“哈哈哈……哇~~~”3秒不到,得意的笑声便转为了哀号――他的手机没电了虽然意味着不必再听老妈的唠叨,但是还有一个沉重的事实砸得他心情也无比沉重同时眼冒金星:手机没电了=屏幕不亮了=要摸黑下至少25层楼梯!555……他总算知道自己衰得实在是功力有够强了。

不过还好,会法术就是有一个好处:不必什么都依靠现代科技。此刻他至少还有光明符咒可以用。

狄韧又非常得意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符咒,左手捏决,右手持符,熟练地念诵起咒语:“宵明烛光,其曜汤汤。日辉月耀,无永无疆。力能佑兮,皎皎之芒。”(《山海经》舜夷登比氏生宵明、烛光,处河大泽,二女之灵能照此所方百里)

念毕,狄韧酷酷地挥出符咒,等待着一个至少可以相当于40瓦灯泡并维持1小时的光球出现。结果却让他张大了嘴巴:一张皱巴巴的纸落了下来,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连火星都没冒一个。

“到底为什么啊?”狄韧自言自语道,对于他这个以桃林学院术士系第一名身份毕业的高才生来说,这种小case的咒语怎么可能会出错呢?

他摸索着捡起符纸,借着打火机微弱的光亮看去――天啊!此刻的狄韧真是欲哭无泪:24岁便通过了穹天级也就是最高级术士考试的他,是中国法术界近100年来唯一的一位!堪称法术界精英人才的他,上学时为了赚外快而画的长效符咒一张

就已然卖到了500元的高价!而这次花了半个月时间,利用每天晚上有限的空闲时间精心绘制的几张长效符咒,本来是为了备不时之需,现在全被他那可亲可敬但粗枝大叶的老妈洗成了一堆糊涂纸浆――符咒和食品一样,也有有效日期哦。短效的就像是西门眼里的女人,保质期只有一周;而长效的就类似于罐头啦,工艺比较麻烦,但是保存的也比较久一点,视书写人功力深浅而定,因此被法师封住的妖魔总是有一天会跑出来,唉。

怎么办?狄韧只好认命地一级台阶一级台阶地慢慢摸索着下楼。把夜光手表凑近眼前,屏幕很郁闷地勉强显示出11:40的字样。

紧接着――“哇~~~哇~~~哇~~~哇――”很有底气的惨叫延续了大概有3分钟的样子。当狄韧再次能控制身体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趴在了一楼的地面上,浑身伤痛。

真是糗啊,号称桃林第一大帅哥的他,居然如此狼狈地滚落了十几层楼梯

川水宫乃为麝香山八大行宫之三,位于太白的噬金宫和岁星的黎木宫之后。

  辰星为司水之神,性质上来看属于阴柔之神,与北方玄武相似。在清瓷的印象里,即使她已经来到神界近千年,对于辰星这个神还是一知半解。只觉他似乎从不与其他的神走得很近,永远是一个人神出鬼没的。偌大的麝香山,即使最不喜热闹的司日和荧惑,平时也偶尔可以碰面,但是她却几乎从来没有见过辰星。

  她唯一记得的见面,就是百年之前的那次盛典,那个坐在麝香王身边笑得无赖也似的男子。诸神皆有自己的风度仪表,太白傲然出众,岁星纤柔淡然,荧惑冷漠疏离,镇明优雅高洁,更不用说四方神兽那里的明暗两个玄武,都是清雅之人。惟独这个辰星,从头到脚都没有一点神的气质,终日笑眯眯的仿佛不知道什么叫做正经。说他像个神,他却一点仪态也没有,说他像个凡人,偏偏在他眉目间总有那么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锐利,让人不敢小窥。

  这个极度神秘的司水之神,今日居然要在自己的行宫里举办私宴,倒也当真希奇。不过这样也好,她也差不多该行动了,总不能让玄武将机会抢了先。是时候将五曜的本领看个透彻了。

  辰星这个神行踪古怪,他的行宫居然也很古怪。午时二刻在噬金宫门口等到太白,本以为向宫殿后方走去,穿过岁星的黎木宫自然可见川水宫。可太白居然往断念崖的方向走去,不由让她好生疑惑。

  太白神情抑郁,平常的高傲之色也不知去了哪里,似乎总是在想着什么,却偏偏想不通。他也不说话,兀自一个人在前面走着。早春的微风将他的长发拂了起来,黑色的长衫也跟着翻卷。背影似乎也染上了那种沉闷,孤零零地走在冰雪初融的天绿湖畔,倒有种孤立出世的沧桑感。

  清瓷安静地跟在他身后五步的地方,低头默默地看着他在湖中的倒影。这样的一个神,那般傲然卓立,什么都不曾入他的眼。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感伤至此?她忍不住回想起丝竹方才替她梳妆时说的话语:太白大人,当真是用千年的寒冰雕刻出的人物......实在,非我们这等俗人蝼蚁所有福瞻仰的......清瓷,我好生羡慕你。

  羡慕她吗......?她微微冷笑了起来。其实无知者,永远是最快活的。不需要承担无谓的仇恨,自

在地生活在自我幻想的天地里,这样的快活,又岂是她这种叛逆之人所能体会到的呢?

  前方那个一直不说话的人忽然开口唤她,声音是犹豫的。她恭敬地弯腰,等待这个高贵的大人说上一番什么圣洁的言论,却听他长叹了一声,低声道:“你曾为凡人,可了解为什么凡人的情欲那般决绝执著?其玉石俱焚的烈性,我当真......不能明白......”

  情欲?凡人的情欲?这个高高在上的神居然会问她这种问题?!清瓷忽然产生了一种极古怪可笑的想法,或许这个人根本就不是太白......她知道的那个太白,永远不可能将凡人放在眼里的。他莫非中了什么蛊惑?

  “算了,忘了我的话吧。你不用回答。”

  抛下这句话,他飞快地转身,继续往断念崖走去。清瓷冷冷地看着他黑色的背影。她虽然不了解这个神究竟出了什么事情,但是她知道,这个一向高傲的神必然对情欲之事产生了一定的兴趣。看他那般迷惑的模样,欲言又止,偏偏对她如此信赖,却也当真可笑。

  她眯起了眼睛,千年之前落伽城的屠城火光似乎还在眼前闪烁跳跃,她的眼神陡然转厉。惟独这个人,她死也要亲手除了他!

  越过天绿湖水,断念崖就高耸在眼前,清瓷正疑惑川水宫是否建在崖上,却见太白抬起手来,拈了一个古怪的式,她看在眼里,将那个手势记了下来。黑色的宽大袖子忽然一扬,迎风抖了开来,他抬手轻轻在空中一拍,眼前的断念崖忽然无声地裂了开来!

  清瓷吃了一惊。来这里千年,断念崖也攀登过无数回,居然不知道它可以裂开!这是什么诡异的结界?断念崖下分明是和印星城的相连结界啊,怎的在麝香山上还有一个?莫非辰星的川水宫就在崖内么?那她曾在崖上看到的“之”字排开的八大行宫却又是如何?难道有两个川水宫?

  她有一肚子的疑问,面上却淡淡的什么也看不出来。做神,首先就要学会面对惊天动地的大事,也能够平静如水,哪怕心里已经给吓得快昏倒,面子上的功夫也要做足......

  太白忽然回头对她展颜一笑,说道:“这里才是真正的川水宫,排在黎木宫后面的,其实是幻象。你既已为神,又是隶属于我的部下,这个秘密给你得知也无妨。”

 清瓷弯腰称是,心里却有些明白了。麝香山这般小心行事,设下这么诡异的结界,防的是谁?五曜里惟独辰星行踪神秘,却无人过问,里面一定有文章。此刻看着那深不见底的分裂开的山崖,她心里忽然捕捉到一些痕迹。噫,麝香山或许对四方神兽那里早已开始戒备了。川水宫设在断念崖内,与印星城如此接近,莫非是要辰星就近监视他们?这种阴森暗地的行为,以前那个没脑子的麝香王必然想不到,这种行为,恐怕只有司月那个疑心病重的女人才能做的出。

  五曜果然不是傻子,什么人什么地方有异动,他们的感觉恐怕灵敏得很。只是表面上却看不出来,永远平和一片......她忽然想起洗玉台那里由自己的鲜血化出的花朵。那里......是不是还没有被他们发觉呢?眼看太白对她这般信任,她稍微放下了心。

  高耸入云的断念崖就这样生生地分了开来,看上去像一座巨大无比的山门。裂开的缝隙里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到。太白漫步而入,清瓷沉默地跟在后面。只觉前脚刚踏进阴影之中,仿佛立即就时空扭转,眼前景色忽然飞速旋转起来,莫可名状。这样的现象虽然陌生,但她也明白是因为踏入结界的关系。

  身后忽然传来沉闷的声响,原本凌厉肆虐的风声忽然平静下来,衣袂也停止了摆动。可能是裂开的山崖又合了上去,她刚这样想,眼前忽地豁然开朗,一座透明晶莹的宫殿就这样横空出现在她眼前!

  与太白金碧辉煌的噬金宫不同,这个宫殿竟完全是用透明的水晶堆砌而成,殿上的琉璃瓦,殿前的七根粗大柱子,甚至连台阶都是五光十色的水晶做成。看上去似乎脆弱得一击就碎,却偏偏美丽得如同梦幻。川水宫前一汪幽蓝的湖水,色如冰玉,清冷无比,湖水后方是一带青翠小山,遥遥望去几乎全是竹子。他们此刻就站在一个山壁的狭缝前,身后是幽深不可测的黑洞,可是眼前的景色却是清雅宜人。早春的阳光明媚璀璨,映得水晶做成的川水宫濯濯生辉,几乎不可直视。

  清瓷第一次来到川水宫,面上虽然平静,暗地里却将这里看了个遍。奇怪,景色的确美丽,宫殿也的确可爱,但是她总觉得哪里有不对的地方......她漆黑的眼珠飞快地转了好几个圈,这才发觉这里半个人影也看不到。

  不是说要有私宴么?乐官在

哪里?女伶在哪里?就连侍侯端茶倒酒的神女也没个影子。耳朵里只听见微风泠泠之音,竹叶沙沙作响,安静到诡异。连那个晶莹美丽的川水宫看上去也显得孤寂之极,仿佛空城一般。

  太白没有说话,直直地往殿前那片没有波澜,色如冰玉的湖水走去。清瓷急忙跟上,咦?难道宴会在水底举行?

  时值早春,天气尚寒,清瓷越是靠近那片幽蓝的湖水,就越是觉得寒气逼人,还没靠近岸边都感觉鼻子里吸进去的气几乎是结了冰的。她轻轻吸了一口气,吐出来的时候,白雾顿时缭绕,她也不禁有些骇然。麝香山即使是隆冬飘雪,却也从未冷得如此刺骨刻薄,这个神秘的辰星莫非和玄武一样,也掌管着控制冰雪的能力么?

  古怪的是,尽管湖边如此寒冷,依然有无数繁花盛开,团团锦簇,其色也为冰玉,却是极小的花骨朵,一条一条排得密实,如同小灯笼一般。寒冷中自有一股清雅幽香隐约飘浮,甜而不腻,沁人心脾,想来必是这花的香气。

  太白走到了岸边,却停了下来,一双眼没什么表情地看着湖水,似乎正在等什么。清瓷手上提着七弦,也只好跟着他站在那里等着。一时间安静无比,连根针掉地上都必然清晰可闻。等了不到一会,那片冰玉一般的湖水忽然起了一阵涟漪,缓缓荡漾开来,却没有一点声音,倒感觉那湖水不像湖水,像一大块柔软的莫名物体,半透明一片,虽然古怪,却也好看。

  涟漪越来越大,渐渐往他们这里的岸边荡过来,看起来像一个什么东西从水里游了过来。清瓷盯着那片扩散开的涟漪,隐约看到水里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浮了过来,似乎是一个人。还来不及看清轮廓,只听“呼啦”一声,一个人影从水里钻了出来!

  一时间只听见他身上和发上的水滴滴在湖面上的声响,滴答着,倒有一种玲珑的感觉。清瓷忍不住仔细看去,只见那个从水底冒上来的人,一头漆黑的长发,湿漉漉地贴在背后和脸上,大半个赤裸的胸膛露在湖面之上,肌理清晰。这样冰冷的湖水,他居然丝毫不惧,皮肤上也没有一丝异常的颜色,白皙一片。

  她正有些惊讶,抬眼刚想看看这个人的脸,却对上了一双笑吟吟的漆黑的眼睛。她一惊,只见那人对她嘻嘻一笑,眸子里顿时染上些许顽皮跳达的味道,有些不羁,有些浪荡,却一点都不让

人反感。笑得弯弯的眼睛下面是挺直的鼻梁和微扬的唇,倒是一个很俊美的男子。她几乎是一下便看出这个人就是当日坐在麝香王身边的辰星,只是他现在裸着上身,又满身湿淋淋的,原本还有的那么一丝丝仪态,此刻已经荡然无存了。

  那个人也不说话,只是颇有趣味地看着清瓷,甚至还歪着脑袋来看。清瓷给他看得狠不得将他从水里提出来一脚踹飞去印星城,她面上一片冷漠无波,只看了一眼就别过脸去,只是那人的眼光如同刀剑,刺得她浑身难受。那是什么眼光?带着研判,带着谨慎,丝毫不像他此刻表现出的悠闲。这个人不好惹......清瓷本能地这样感觉。

  “辰星,她是我的乐官。”

  太白突然开了口,打破这个尴尬的僵持。水里那个无赖一般的男子终于把脸转了过去,对太白笑了起来。

  “我自然知道她是你的乐官,我只奇怪以前怎么从未见过你有这么漂亮的部下。”

  说着他从水里一跃而起,瞬间就站定在他们面前。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干爽的地方,黑色的裤子还在往下滴着水。他随意甩了甩头发,也不管身上的水滴都甩到了面前两个人的脸上。清瓷忍耐着抬手将脸上的水迹擦去,瞥了一眼太白,却见他一点都不在意似的,可能已经习惯了这个莫名其妙的辰星。

  辰星将湿漉漉的头发拢了拢,从手腕上摘下一串玉饰,随意将头发束在了背后。此刻湖边寒冷无比,他满身潮湿,却似乎一点感觉都没有,在胸口抹了抹手上的水,也不知能不能抹干,又甩了甩,才说道:“我就知道你这个五曜之长永远守时,果然一刻不差就来了。”

  他一边说一边往川水宫走去,行经之处,水痕遍地。太白跟在他身后,沉声道:“镇明来了么?”

  辰星耸了耸肩膀,叹了一口气,“他没来,倒是把司月招过来了。我最烦这个女人!也不知道她好好的干吗来我这里!”说着他回头对太白笑了笑,有些暧昧地说道:“我看啊,她是因为知道你要来,所以才放下那个臭架子死皮赖脸地跑过来!我可没请她!太白,我真同情你!”

  这种口没遮拦的腔调,清瓷倒是第一次在麝香山这里听见,不由有些好奇起来。莫非司月当真如他所说,对太白有不一般的感情?这真是奇了怪了......司月不是一直以严谨自律而自

  太白微微皱起了眉头,“辰星,你怎么总是喜欢胡言乱语?我们乃为天地之神,怎可随意用言语亵渎?你若总是这般泼皮胡搅,当心被妖孽之物趁虚而入。”

  辰星哼了一声,斜斜地瞥了他一眼,冷道:“太白,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如果心中当真澄净无杂物,自然什么也不忌讳。只有心虚的人,才会不停地束缚这个,严禁那个。如果说到被人趁虚而入,你自己却是要小心!”

  清瓷看着这个泼皮男子,却见他眉宇间竟然极为庄严,嬉笑之时居然也不改其色,心中不由一凛,微微发寒。这个神,好古怪的气息!五曜之中竟有这等人物!她一直以为五曜中太白为首,端正强大,除了他,最需要提防的是镇明和荧惑。却想不到断念崖中,川水宫前,有这等桀骜不驯的人物,看他那双眼......她陷入了沉思中。

  太白却没有反驳,一路上便只听辰星一个人在那里唧唧呱呱,也不知他哪里来的那么多话。三个人走了半天,才走到川水宫前。刚一踏上紫色水晶的台阶,就听见殿前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刺了过来。

  “已经午时三刻,辰星,太白,你们来迟了。”

  清瓷微微抬首,立即看到了司月,却见她穿着月白的华美衫子,头上盘着极繁琐的盘丝髻。她不由想笑出来,记得每次有能见到太白的场合,丝竹都会花上好几个时辰来盘这个发髻。看来司月果然心里有鬼,或许早已给辰星看得清清楚楚。

  辰星“啧”了一声,很明显地将厌恶之情露在了脸上。他也不答话,回头对太白低声道:“她就交给你了!我去里面安排宴会。”

  说完转身就走,看也不看她一眼。司月的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刚要开口说话,却听太白沉声道:“见过司月大人。”

  她的怒色稍缓,放柔了声音轻道:“不用多礼,今天我来,也是想借着这里轻松的气氛,听你说说视察神界的情况。”

  她有意无意地看了看清瓷,眼光里也不知是什么色彩,闪烁不定。倒让清瓷在肚子里冷笑了半天。

  走上紫色水晶的台阶,没有殿门的川水宫内的景象顿时暴露出来。却见殿内无数盏长明灯,映得人影晃动。许多面容秀美的女伶在里面穿梭,见到辰星的时候都娇笑着行礼,一点尊敬的神色都没有。那个无赖男子居然也笑吟吟地

一个个搂搂抱抱,圣洁的麝香山顿时颇有些春色无边的感觉。

  司月的脸色又黑了下来,沉默着和太白走进了大殿,只见四周全是晕红色的水晶柱子,地面也铺着黑色的水晶,光可鉴人。从高耸的殿顶垂下无数层叠的粉红轻纱,有风拂过时,款款摇曳,如梦如幻。

  殿内的女伶们一看到司月,顿时端正了神色,再也不敢放肆嬉笑。辰星暗叹了一声,回头看着太白,说道:“宴会已经准备好,且和我去海歌厅。”

  说着转身刚要带路,却听司月冷道:“这些女伶都是你的?这般不知廉耻,放纵情欲,自甘堕落。你身为神,居然不去约束?也罢,海歌厅不需要这些女伶服侍。太白,这个是你的乐官?有她一人足够。”

  辰星“切”了一声,随手捞过两个秀丽的女伶,一手揽一个,挑衅似的说道:“你不要她们服侍也罢,我却要两个人来服侍我。”

  司月的脸色几乎已经和黑水晶的地板一样黑,兀自忍了半天,额头上青筋直蹦。她咬牙看了一眼太白,这才忍耐着不说话,飞快地往殿后走去。

海歌厅为川水宫中第三大厅,专门用来举办各种私宴和小典礼。其顶为夜蓝色水晶雕刻而成,从下仰视,颇有一种仍然处于夜空下的感觉。最绝的是夜蓝水晶上还布满了一点一点的荧光,也不知那到底是什么做成,真的如同天上的星子一样璀璨可爱。

  大厅周围为透明水晶墙,光线幽暗,隐隐约约似乎有水痕荡漾开来,身处其间就像在水底一般,有一种安闲舒适的感觉。光线虽暗,却不会让人觉得困乏,辰星似乎是个很懂得如何去享受的神,尤其是这种直观的能看到的华丽奢侈。

  一步入海歌厅,跟在辰星身后的两个女伶,立即飘然而入。一边一个,从薰香的袖子里取出两颗龙眼般大小的夜明珠,安放在墙上特有的凹槽里。厅内顿时给那四颗夜明珠映得光亮如同白日,却见夜蓝色的殿顶,地面也是夜蓝色的,夜明珠发出幽幽的带着天蓝的光芒,更奇特的是那光芒一映在透明水晶墙上,立即呈现出无数波澜似的花纹,原来水晶墙上存在许多水波状的雕刻。这样一眼看去,厅内竟真的如同梦幻般的水底,美仑美奂。

  或许是有司月在场板着一张脸,那两个女伶连笑也不敢笑上一下。三个神围着一张放在厅正中的青石小桌坐了下来,

桌上早已准备好酒杯,还有数样颜色艳丽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做成的小菜。女伶手持酒壶,斟上三杯之后,立即退到了一边,大气也不敢出一声。

  一切都安静到古怪,太白倒没什么,只整了整袖子,端起了酒杯;司月用眼角瞟着辰星,似乎希望他充分发挥长舌的本事说上点什么来打破沉寂;辰星的脸色却铁青一片,似乎越来越不高兴。半晌,他才飞快地端起了酒杯,对太白象征似的举了举,“喝酒。”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

  司月的脸面顿时又开始挂不住,额头上突突直跳,好象已到了濒临极限的样子。清瓷站在一边,只想笑。她咬住了唇,成心看好戏。这个辰星当真狂妄之极,对司月都敢这样直接的不屑,眼下就看如何发展。一个好好的私宴,会不会演变成斗场......

  “喝酒如何能无乐,清瓷,奏上一曲。”

  太白的吩咐让她暗地跺了跺脚。她还等着看司月的笑话呢!女伶替她搬过来一张玲珑可爱的青石凳子,就放在太白身边。她一坐定,气定神闲,手指在那半透明的弦上柔柔一拨,流水一般灵动的曲子顿时丁冬响起。

  乐声响起,顿时将方才僵持的气氛冲淡了去。司月的脸色虽然依旧不太好看,却勉强端起了酒杯,对太白温柔一笑,说道:“下界一行当真辛苦你了,我且敬你一杯,望你始终圣明透彻,端正自持。”

  她的眼波如水,微微带着感激的神色,显是感谢太白为她解除尴尬。辰星撇了撇嘴角,不甘不愿地拿起酒杯,只因太白邀他一同干了这一杯。

  酒过三巡,女伶们忙着添酒,海歌厅内弦声悠扬,酒香也慢慢飘散了开来。太白时而与司月说着下界的情况,时而和辰星聊上几句,终于将方才剑拔弩张的气氛冲淡了。清瓷默默地拨着七弦,尽挑上一些欢快喜悦的曲子来弹。许是司月喝多了一些,许是她的曲子弹得实在棒,司月居然面露笑意,对太白柔声道:“这个乐官很不错,就是当日为荧惑举办的庆典之上替墨雪伴奏的那个吗?”

  太白点了点头,司月转头看了清瓷半晌,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来神界多久了?原本是哪里的人?”

  弦声稍止,清瓷垂头轻声道:“回司月大人的话,我叫清瓷,来神界已有千年,原本是落伽城人氏。”

  “落伽城?”司月微微皱

起了眉头,看向太白,“就是被你屠杀了半个城镇才降伏的那个最边远的城镇么?”

  清瓷面不改色,听着太白淡然道:“那个城镇的城主甚是顽固,若不下狠手,没有办法降伏。”

  司月笑了一笑,举着酒杯递上前去,“当真劳苦功高,敬你。”

  悠扬的七弦声又在厅内响了起来,气氛甚是融洽。清瓷唇角带着些微的笑,五根手指拨动的越发欢快,曲子如同蜿蜒盘转的小溪,千回百转,令人心旷神怡。越是到了柔软的地方,她越是小心撩拨,一曲流云宛溪,给她弹得淋漓尽致。连辰星都忍不住放下了酒杯,仔细听了好久,才赞叹道:“弹得好!温婉却不柔媚,流畅却不轻浮!果然厉害!”

  她微微一笑,眼睫半垂,掩去深邃目光。只是那唇角,弯得勉强了一些,谁也没看出来。

  私宴渐至尾声,女伶们撤下残酒剩菜,换上芬芳扑鼻的茶,还端上一篮洁白的如同鸡蛋大小的东西,看上去软绵绵的,倒像是缩小了的包子馒头。

  “说到落伽城的征服,我倒想起一件事情来了。”辰星放下茶杯,随便捡了一块篮里的白色东西,轻轻一掰,一股桃子的香味顿时弥漫开来。原来那白色的是甜点,里面包着桃肉馅,倒也别致。

  “宝钦城那里似乎又开始有崇拜暗星力量的人偷偷行动,百年之前刚刚臣服献上供品,现在却又死灰复燃,顽劣无比。要不要现在去收服?”他塞了一口甜点,模糊不清地说着。

  一说到神界之事,司月顿时收敛了方才的温柔神色,眼神冷漠了下来,如同刀剑一般锐利。

  “太白,你这次下界,有没有经过宝钦城?那里情况如何?”

  太白沉吟半晌,才道:“确实有异动,但是数量极少且隐秘,暂时不会有叛逆之举。”

  司月似乎有些不满,微微蹙起了眉头。

  “什么叫暂时没有叛逆之举?信仰暗星就已经是罪大恶极的逆反了!你忘了上届麝香王是如何战死的么?为什么不斩草除根?”

  太白没有说话,垂着眼睛也不知在想什么。神色似乎忽然便抑郁下来,仿佛想到了什么伤感的事情。好半天,他才长叹了一声,说道:“是我的错。这次下界,遇到了一点事情,或许不太能够理解,所以一直在想着。是我疏忽了,如要惩罚,我自当接受。”

  他那声长叹太忧郁,连清瓷都有些惊讶。是什么样的事情,能让这个冷血的屠夫动容?

  “你且将事情说来听听。”

  司月终是不忍指责他,给了一个机会。

  太白沉默许久,才叹息道:“我遇到了一个蛇妖,他与凡人相恋......”

  于是他将所遇之事全部说了出来。清瓷面无表情地听着,看他时而感伤,时而震撼,那双曾经庄严澄澈若秋水般的眼睛里,第一次染上了迷茫,似乎感于凡人与妖的玉石俱焚的烈性,对情欲之事又是惊讶又是震撼。

  噫......或许是个好机会......趁他对情欲之事迷惑时,她才好下手......难怪天绿湖边,他问了她一个那么古怪的问题。凡人的情欲,当真天地可表。

  他徐徐说完,桌上茶已凉。司月骇然地看着他伤感的神情,话也说不出来。辰星冷冷看了他许久,忽地叹了一声,伸手入袖,掏了半天才掏出一个东西,沉声道:“太白,下界之前我早已告戒过你,凡人的情欲都是不能去想,不要在意的。现在你已染上俗气,我却也不怪你。你看看这个东西,知道是什么吗?”

  他摊开手掌,清瓷心里猛地一惊,差点变色!却见一朵鲜艳如血的小小花朵平躺在他掌心中,娇弱细小,还没有他一根拇指粗。花瓣重叠,其状若血,花蕊为漆黑,甚是诡异妖艳。分明是她的血肉化出的恶之花!辰星是如何得到的?!

  辰星小心地捏着如火的花茎,似乎在防着什么一般,将那花放到了桌上。司月和太白都有些疑惑,也不知辰星是什么意思。不就是一朵普通的花么?虽然颜色艳丽了一些,可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啊!

  辰星忽然挥手让两个女伶退下,又看了清瓷一眼。清瓷心里微微一震,这个人,直到此刻方有神的模样。其城府也不知多深,实在可怕!她默默站了起来,与那两个女伶一起退出了海歌厅,站在门外等待召唤。

  他们是要谈论什么机密事情么?或许是和四方神兽有关......又或许,他们是在怀疑麝香山的某个人......她心念微动,悄悄划破了手指,以自己的血做引子,呼唤厅内的那朵细小红花。以便让她可以听见他们究竟讨论何事。

  “可是这花有什么古怪?”司月冷冷地问着,抬手想去捏住它,

却给辰星用手拦住,令她一阵不快。

  “这花的确古怪,从洗玉台那里蔓延过来,数量不多,但是极为可怕。”他说着将那花放在手里揉碎了,顿时血一般的汁液染红了他的手掌。让司月和太白都有些惊讶。

  却见那花在他手里瞬间化成血水,却不淌下,有灵性一般地团聚在他掌心,滚来滚去,如同一块活动的鲜血。太白皱起了眉头,这花怎的如此诡异?正在奇怪之时,那滩血水忽然飞快聚在一起,几乎是刹那之间,又团成了一朵血红的花!

  司月“咦”了一声,“这是什么古怪的术?这花是血水做出来的么?”

  辰星将那花又放回袖子里,面色沉重,望着太白说道:“这花无论我用什么方法都无法将它销毁,且其状古怪,有诱惑之香。我想必然是某种引诱情欲的术!发源地在洗玉台的后厅回廊处,麝香山这里也有偶尔几个地方种植着,数量不少。你们怎么看这个事?”

  太白没有说话,似乎还在思索着什么。司月想了半天,才疑道:“莫非你怀疑麝香山这里有叛徒?从内部破坏平衡?”

  辰星微微点头,“只是光有麝香山的人还不够。我们五曜平时都不怎么下山,却是经常有人来麝香山......”

  他话没说完,司月就拍了一下桌子!

  “你怀疑是四方神兽那里搞的鬼?收买了麝香山这里的人,让他们施这等低下的妖媚邪术,就是为了迷惑我们?你在说笑么?就这么一朵小花,哪怕种满了麝香山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损失!你未免太懦弱了!”

  辰星厌恶地瞥了她一眼,“啧”了一声,一付我和你简直没话说的模样。他站了起来,抱着胳膊望着头顶的夜蓝水晶,低声道:“太白,我只觉得你这番伤感,是受了花的影响。我暂时不管到底是谁做下这等阴毒之事,但花的力量,不可小看。情欲本就是不可阻挡的事物,越是禁止,越是猖狂。人心永远是世间最难捉摸的东西,不是你自己说没有感情就没有感情的......花的意义旨在引诱情欲,但是并非不可抗拒。你若心中当真澄澈,谁也无法引诱的了你。你明白么?”

  太白还是没有说话,只轻微地叹息了一声,良久无言。

  司月忽然冷笑一声,也站了起来。

  “我还以为你要说什么,却原来说上一串大道理是给太白开

脱罪名么?他此番下界,最重要的任务没有完成,你认为我会轻易就不责罚么?!一朵花也给你说成这样,果然是一个不思进取的玩水之人!你的理由太荒谬,我不能接受。”

  她转向太白,顿了一下,才沉声道:“太白,念你一向端正严谨,我就不严责你为情欲所感和疏忽之罪,罚你去断念崖上静坐百日,好好将那些肮脏的情欲洗净。至于这花的事情,辰星,既然由你发现,就由你来调查清楚原委干系。”

  辰星哼了一声,甩了甩袖子,脸色显然极为难看。

  “司月,好歹现在你还不是麝香王,凭什么命令五曜做事?我不记得什么时候你也有权力可以来责罚五曜,你是不是太自满了?”

  司月给他说得脸色顿时铁青。她本为麝香王座下的日月二使之一,向来只担任向五曜传递麝香王意志的一个神官。只是她心比天高,用心修炼,才得来一身不逊于五曜的法力,加上岁星一向与她交好,太白和镇明也尊重她,荧惑虽然从不服管,却也从未顶撞过她什么。哪里遇过辰星这般当面的斥责?简直比扇她耳光更难堪!她一时竟完全说不出话来,愣在那里,浑身都在发抖。

  辰星皱眉不去理她,转身对太白说道:“话说到这里,我也没什么要隐瞒的。我只知四方的玄武近来会有异动,或许这花与他有关也不一定。百年前的盛典,四方神兽都来过麝香山的,如果是当日做下的手脚也不无可能。”

  他拍了拍太白的肩膀,继续说道:“宝钦城的事情,或许我比你了解的还多一些。如果我没记错,百年之前那次盛典,你将他们供奉的一个少女带入神界的吧?我怀疑事情与她有关,而且听闻那个女子是宝钦城主的独女,精通天文地理,喜爱种植花草。便是说这花与她无干,我也不信。你收下的那个少女,现在在哪里?”

  太白刚要回答,却听司月冷冰冰地说道:“在荧惑哪里!我去找她!”

  说完她转身就走,堂堂的司月使,居然用踹的将厅门一脚踹开!只听“咣当”一声,那两扇檀香木的纸门生生断裂砸在地上,将门外等候召唤的两个女伶吓了一跳。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司月早已消失在厅外,连块衣袂的影子都看不到了。

  辰星忽然嘻嘻一笑,对门外的两个女伶眨了眨眼睛,轻道:“终于被我气走啦!还不快进来服侍?”

他对同样站在门外等候的清瓷也挥了挥手,给她一个俊美的笑容。

  “你也快进来!我可爱死你的七弦了!总是要把你从太白那里讨过来才是。”

  说着他勾搭的毛病就上来了,勾着清瓷的肩膀笑吟吟地将她揽了进去,按坐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凳子上。

  太白叹了一声,说道:“辰星,你何苦气她?何苦欺负她?怎么说她也是努力修炼一身的真本事,比你我毫不逊色。眼下你让她去找荧惑要人,不是分明让她去自找麻烦么?”

  谁都知道荧惑的脾气,从来不服管,连曾经的麝香王都管不住他。司月现下跑去他那里贸然要人来治罪,根本就是做白日梦。荧惑有个怪脾气,凡是进了神火宫的人和事物,统统都是完全属于他的了,外人谁也别想动弹半分。别说现在完全不能给那个女子定罪,就算当真是她做的,荧惑也绝对不那么容易就将人交出来的。

  五曜里,谁都不愿意和荧惑作对......那绝对是给自己找麻烦。

  辰星笑了起来,一手揽过一个巧笑倩兮的女伶,另一只手端着女伶们重新送上的酒,一口喝干了之后,才道:“我就是看不惯她自以为是的模样,要是让她做上麝香王,我这个司水的神也不做了。我才不要天天对着那张晚娘脸,胃口都没了!明明一肚子鬼胎,却老喜欢说别人的不是。我最看不起不了解自己弱点的人,偏偏她是个典型。”

  说完忽地将杯子放下,抬手将坐在他旁边沉默如同雕像的清瓷揽了过来,一边拍着她纤细的肩膀,一边对太白笑道:“不说这些了!我喜欢你这个乐官!给我吧!”

  清瓷心里一惊,她一点都不想做这个古怪男子的乐官!怎么办?她没想到会出这种事情!这个辰星绝对比太白难应付,光看他老喜欢勾肩搭背的无赖模样就知道了!她的计划......难道全部要改变么?

  太白微微一笑,看着清瓷有些发白的脸,对上她漆黑的眼,柔声道:“就这个乐官不行。我也很喜欢她。”

  清瓷愣了一下,有些疑惑地看着太白,却见他温柔而笑,又道:“我从来也未想过要将她送人。她是人,不是东西,辰星。”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定定地看着太白,似乎完全不能理解他刚才到底说了什么。

  他的这番情欲,动的实在出乎她的意料,连她

自己都没看出任何一点苗头。是的,她用恶之花来引诱诸神的情欲,打算慢慢令神界崩溃,但是除了鹰王翼,她从未刻意单独引诱任何人,就连那个冰雪之神玄武,她都没有用术去诱化他。

  在她心里,太白虽然是恨之入骨的仇人,但也是她最提防最佩服的敌人,是需要她用尽心思计谋去杀死的神。而此刻,他居然用这种温柔的眼神看她,用这种虚伪的关爱口吻对其他人这样护着她,倒让她一时反应不过来,完全怔在那里。

  她本是想拉神堕落,却没想到神会为了她堕落。原因是什么?

  辰星微蹙起了眉头,警觉地看了一眼清瓷发怔的模样。太白如今显然已为情欲所惑,不光是震撼感叹,却是打算亲自上阵体会一番了!麝香山内里的平衡,终于开始有裂痕了吗?到底是谁?这般用心良苦,阴暗狠毒,绕上这么大的一个圈子,就是为了采取如此狠烈的方式打击神界?如此玉石俱焚的可怕,只有凡人才能做到。莫非当真是荧惑收下的那个女子么?

  司月不在,太白似乎轻松了许多,一杯接一杯地与辰星喝着酒。清瓷从未见过他如此模样,仿佛那酒和水一般,一个劲地往口中倒。说他不开心,他却一直在微笑,说他开心,他的微笑却是苦的。一个多时辰里,他反反复复就说那么一句话:“我......好生后悔......辰星,情欲莫非当真如此厉害?我实在不懂......不懂......“

  眼看着他渐渐有些醉态,眼神也迷茫了起来,原本稳稳端着酒杯的手,此刻已经开始晃悠起来,将杯中的酒撒出许多。

  辰星叹了一声,将太白手中已经空了的酒杯夺了过来,转头对清瓷说道:“他醉了,你且送他回噬金宫吧。”

  清瓷应了一声,走过来将太白扶起,却听他喃喃地在耳边念道:“我......醉了......怎会如此?我......真是不明白......”

  她暗地冷笑几声,想不到五曜之长,一世英明的太白大人,今天也成了没有形象的醉鬼。辰星叹道:“小心送回去,今天的事情,不许向任何人提起。”

  出了川水宫,穿过断念崖的结界,立即可见熟悉的天绿湖水。清瓷忍不住回头向崖上望去,却见依然是高耸入云,陡峭尖利。如果不是刚从里面出来,她怎么也无法想象山崖里居然有

  此时已近黄昏,夕日熔金,晚霞嫣红,一带金宫碧水,都笼罩上一层薄纱似的。遥遥望去,泛着嫣红的天空极低,似乎触手可及,太白那金碧辉煌的噬金宫在晚霞下更是精美到如同一幅画,美丽到脆弱,脆弱到似乎一碰就会破碎。

  清瓷的脸也似乎被镀上了一层诱人的嫣红,秀长浓密的睫毛里,点点阳光的碎印,夕阳的余辉为她秀美的脸庞勾勒出一个纤细的轮廓。走在碧绿的湖水边,竟有一种半透明的感觉,仿佛马上就会羽化而去,或者化成飘渺的轻烟,再也摸不到一丝痕迹。

  早春的风里还带着冰雪的气息,有种刺骨的寒,却是清冽无比。地上有残留的白雪,踩在上面发出细微的声响。她就这样扶着他慢慢走着,仿佛要走进天边的夕阳里去一般。噬金宫仿佛远在天边,却又近在眼前,那一路,漫长又短暂。

  他与她之间,或许再也难得有这般宁静安详的相处机会......她这样想着,有些嘲讽的微微笑了。她只是没注意,她的头顶上方,一道专注迷惑的视线,一直盯在她脸上,又是好奇,又是迷离,隐约有灼灼的火焰跳动,将眼里的庄严焚烧。

  “清瓷,”他忽然低低地开了口,轻轻推开了她的搀扶,站在她对面,定定地看着她。

  “我......曾将落伽城屠杀近半,又将你强行带入神界,你恨过我么?”

  他这样问着,犹带酒意的眼睛,执著地看着她,似乎是下定了决心要表达一些什么。

  清瓷沉默了半晌,忽然抬头微微一笑,那双眼,狐狸一般狡黠。

  “自然是恨的,非常恨。”

  太白柔声道:“倘若我从此对你好,再也不压迫你欺负你,把你当做最重要的人,你还会恨我么?”

  清瓷冷冷一笑,眼波迷离,“自然还是恨的,你的好,我要不起,也不想要。”

  太白也不生气,却又笑了起来,一只手情不自禁地伸了出来,抚上她细腻的脸颊。

  “你尽管恨我......尽管恨。我却不在乎,我只要能看见你,心里就有说不出的开心,你知道为什么吗?”

  她没有说话,任他温柔抚摩着自己的脸颊,从额头到眉心,顺着脸颊滑下来,又抚上她嫣红饱满的唇。似乎是带着某种新鲜的好奇,他一直这样抚着,仿佛活

了数千年,第一次了解一个女人的美。

  她就站着动也不动,任他痴迷地看着她。夕阳西沉,将他们靠得极近的影子拉得很长,似乎融成了一个。影子无限蔓延,刺入碧绿的湖水里,如同一根锐利的针。道旁血红之花陡然开放,仿佛一片猩红的血迹,染在两人脚边,摇曳晃动,妖娆无比。清冷的空气里充满了异动的甜蜜香气,将两个人密实地包裹在里面,一丝不漏。

  “清瓷,你知道么?第一次在落伽城见到你的时候,千万人都臣服于我脚下,只有你站在那里,眼光冷得如冰。当日我就记住你这个人了......我要的,就是你这样的女子。我只怕你恨我,所以一直没接近你。可是现在我不在乎了,你恨我吧,我宁愿你恨我!我现在才明白,原来情欲是这般惊天动地的事物,我......好生羡慕......只要你心里有我,让我做什么都甘愿了。”

  她还是不说话,半垂着眼睛,也不知在想什么。太白只觉心里突然对她有说不出的喜爱,说不出的疼惜,这种感觉是全然陌生的,从未接触过,他却一点都不想排斥,总觉得要不够似的。他抬手将她揽入怀里,紧紧地抱在胸前,仿佛这样,就可以填补内心突如其来的空虚渴求。

  “我......我会永远保护你的......”

  她沉默着忍耐着靠在他胸前,仿佛又闻到了千年之前,那种带着焚烧的血腥的气味。那股可怕的味道,到今天还在鼻端缭绕,她不能忘,不敢忘,也忘不了。那个夜晚,她引身自焚,在极度的苦楚里召唤来了心魔,她恨到了极点,隐忍了那么久,怎可能轻易忘记?

  他说要保护她,他不在乎她的恨。多可笑的话语?!一切的源头都是他,是他!什么保护?什么在乎?她的一切全部已经死在他手下,自尊也好,家族也好,都已经给他高傲的神力屠杀完全!这样的一个人,他有什么资格说要来保护她?!

  人与神的斗争,或许永远也不会停止,既然曾经没有人开始过,那就由她来第一个颠覆吧!那些甜言蜜语,那些旖旎的风光,早在千年之前,就已经死在她的心里了。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她都不会回头。

  心底的那只魔开始抬头,恶劣地讥讽她。她将胸口的衣服抓紧,淡然低语:“此生我已毁,得到与失去都已经没有意义。我什么都不在乎,

你莫要再诱惑我。我早说过,你想征服我,须得比我还恶毒才是。”

  太白奇道:“你在与我说话么?”

  清瓷轻轻推开他,看也不看,只低声说道:“时候不早了,请大人回宫休息吧。”

  对象是谁她都可以忍受,却偏偏是他。恶之花已经在他心里种下欲念,现在,她不行动都不行了。

  太白温柔地看着她,忽又挽起了她的手,柔声道:“我们一起回去,你安心,我不会让任何神来伤害你的。你要恨我,尽管恨,我却不会放手了。”

  他仰慕蛇妖与那凡人女子的爱情,或许心底只盼着自己也可以那般携手一生,爱到极至生死无悔。只可惜,他选错了动心的对象......清瓷冷冷地看着他高兴的模样,忽地想到了丝竹。倘若他的动心是给了丝竹的,或许眼下至少两个人都是幸福的。世间的事情,总是这般不若人愿。

  司月出了川水宫,一路直接冲向荧惑的神火宫。许是心里憋了一口气,明知荧惑不会理她,还是气势汹汹地冲了过去。她也知道自己根本没有任何证据,可是她已经被辰星气到失去理智,加上看到太白那般抑郁模样,好生妒忌。她要当面问那个该死的女人,为什么要用妖媚邪术引诱她的太白!?

  她早该知道,那些凡人都是心怀鬼胎,情欲肮脏的!她起初就不该同意神界接纳凡人进来!现下好好的一个清净麝香山都变得乌烟瘴气,都是因为凡人太多!

  她忽地又想到跟在太白身边的那个貌美的乐官,一阵说不出来的嫉妒感顿时罩了上来。那个乐官,长了一双看了就讨厌的眼睛,水汪汪的幽深异常,分明是勾引之相!等她当上了麝香王,必然要将神界里这些讨厌的凡人女子全部清理出去,一个不留!

  神火宫位于麝香山峰之上,乃为八大行宫里地势最高的一个宫殿。遥遥望去,如同一团艳红的火焰。其殿壁和殿顶都为火焰之色,柱子上也雕刻着无数火云,不住上下盘旋,烈烈灼人。司月在殿前站了许久,突然犹豫起来。她太了解荧惑的脾气了,只怕她连本人还没见到,就会被他的传话侍卫给赶出来......

  荧惑本就是五曜中最特殊的一个神,可以说是神界最隐藏最秘密的屠杀利器。他不像太白他们,还需要涉及治理麝香山内务的事情,他的存在就

是屠杀。凡是其他五曜难以解决的强大妖物叛乱,都会让他上阵,一切都会被他天生强劲的神火焚烧殆尽。天地间没有任何一个事物能够不被神火焚烧,何况荧惑本身就是从火中生出,乃为火中的精华。

  所以他的古怪脾气能够被历代麝香王忍耐,专门辟出一块清净之地给他,不许任何人无故跑去打扰。他不愿意去做的事情,连麝香王也没办法强迫......越是这样想着,司月就越没有进去的勇气,在殿前徘徊了半天,又是不甘又是颓然,最后咬了咬牙,打算转身离开。她绝对没有信心能从荧惑那里套出什么话来。事实上,他恐怕一百年也说不上三句话。

  刚要转身,却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轻盈的脚步声,竟好象有人从神火宫里走了出来!她有些惊讶,急忙回身,立即看见一个穿着粉色衣裳的少女,手里提着一个青柳枝编成的小篮子,正要往殿旁的一片芍药花海里走去。

  司月只觉她十分眼熟,却不记得在哪里见过。一时情急,顾不得什么神的仪态,直接冲了过去,一边叫道:“那边的女伶!稍微等一下!”

  那个女子似乎有些惊讶,回过了头来,粉面如花,清雅秀丽,一双漆黑的眼睛里温和亲切,微笑着看向奔过来的司月,柔声道:“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司月越是走近看她越觉得眼熟,一直走到跟前,看到她胸口一片樱花的粉色刺绣,忽地想到了!就是她!就是她!那个宝钦城做供品的女子!她简直想仰天长笑几声!当真运气太好!谁知道这个女子会出来呢?现下根本不用通过荧惑那个难缠的神了!她直接就可以将她带走!

  炎樱只觉这个一身月白衣裳,面容娇美的女子神情越来越诡异,不由有些惊讶,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了?”

  司月冷笑了一声,瞪着她看了半晌,才道:“你就是宝钦城送来的供品?”

  炎樱脸色有些微微的黯然,却依然柔声答道:“是的,请问你......?”

  司月忽然手臂暴长,一把捉住她的胳膊,冷道:“你身入神界,却心怀叵测,意图用妖邪之术引诱诸神!今天留你不得!定要将你关入坠天狱严刑拷问!”

  炎樱吃了一惊,只觉这个女子手劲奇重,自己的胳膊给她攥得巨痛无比,眼泪都要出来。而她的那番言语更是让她惨白了脸色,

  “对不起!我想你弄错人了!我从来没有用什么......术......去引诱神!”

  她想挣扎,却发觉根本无法动弹!司月手掌一扬,打算将她击晕过去立即带走。

  手刚举起,忽觉一阵炽热的气流向她飞速砸了过来。她大骇,急忙将炎樱丢开闪到一边,抬头望去,立即觉得全身都给冰水浇过,凉透了。

  司月话也说不出来,怔怔地站在那里,看着一身黑衣的荧惑将那个粉衣女子提着衣领轻轻抛进神火宫内,然后转身,眼神如冰,也不说话,就那样瞪着她,瞪的她心底发毛,偏偏又有些不甘心。

  “荧惑!你要包庇神界的罪人吗?!你可知道她用了什么邪术?!太白如今都为她所惑!你若要包庇她,就是与整个神界为敌!”

  她大吼着,好象这样就能找回一点勇气似的。

  荧惑冷冷看了她半晌,好半天才说道:“她是我神火宫的人,动她就等于动我。”

  说完转身就走,一把拉过那个惊魂未定的粉衣少女,将她扯进殿内,两个身影迅速消失。

  司月只气得浑身发抖,挥手将殿旁一整片芍药花海全部用法力摧毁,顿时花瓣零落,汁液乱溅,飘红残破的景象甚是凄惨。

  炎樱给荧惑拉着胳膊,只觉灼热逼人,几乎无法呼吸。鼻子和嘴巴都有快要烧起来的感觉,痛极了。她早知道荧惑是司火的神,以前也没有这般近距离接触过,此刻一靠近,才感觉全身都要被焚烧,说不出的苦楚。

  荧惑忽地将她一推,令她脚步不稳,踉跄着退了好几步,然后仿佛被什么力量托着一样,轻轻地跌坐在了地上。手掌摸到了柔软的青草和冰冷的白雪,她有些惊讶,抬头向四处望去,却见自己坐在神火宫内的那株自己经常悉心照料的万年樱花树下,此刻樱花尚未开放,还有点点白雪积在上面,倒也分外雅致。

  荧惑站在她对面,看了她半晌,也不说话。炎樱给他看的心神不宁,也不知道这个没见过几面的司火之神到底打算干什么。

  “她说的是真的吗?”

  炎樱愣了一会,才疑惑道:“她说了什么我都没听懂......”

  荧惑似乎很满意这个答案,伸手拍了拍粗大的樱花树干,忽然低声道

:“你将它照料的很好,继续。”

  说完之后,整个人忽然就消失了,半点痕迹都没有留下,甚至连她面前的雪上,都没有一丝脚印。

  炎樱怔了半晌,想起他说她樱花树照料的好,不由有些喜悦,淡淡笑了起来。

夜半噩梦惊醒,冷汗满身。

  丝竹喘息着捂住自己的脸,触手全是冷冰冰的汗。她四处看了一下,却见雕花窗棂,轻盈白纱,雅致小案,都给透进来的清冷月光照映得微微散发出银色的光辉。窗户开了半个,天边那一轮满月,极低,仿佛抬手便可采撷。

  这里是她的卧室......丝竹咬着手指无力地靠回床上,梦里的场景太真实,令她心惊胆战,无法平静。

  她其实什么都记得,千年之前落伽城的火光,屠城的血腥,父亲奄奄一息地匍匐在太白的脚下,恐惧又绝望地聆听他高高在上的神的教诲。谁说她不记得呢?其实她和清瓷一样,记得清清楚楚。

  无法再度安然入睡,她干脆推开被子赤脚从床上下来,走到了窗户边,想让冰冷的早春寒夜之风将自己发热的身体和思绪冰冻起来。

  其实她的心底记得很清楚,只是她选择了将那些伤人的回忆锁在最里面,从来不去想,时间久了,千年流逝,自然也就当真以为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此刻忽然在梦中记起一切,立即觉得全身都浸透在冰水中一般,无法承受。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实在没有清瓷的本事,那般尖锐的痛苦,她千年如一日的直面着,从来不逃避。她不敢去想面对如此巨大的苦楚之后,人的心会变成什么模样,因为她知道,痛苦之后,伴随的一定是恨,入骨的恨。

  她不想去恨,只因她太想去爱太白。

  无论如何,爱总比恨来得轻松一些,舒服一点。她没有能力没有本事在心里恨一个人,她不敢面对那种尖锐的痛,每天都要将伤口血淋淋地掏开,生生折磨。越是痛,就越是恨,越恨就越痛......这般辗转反复,没有终日。

  或许就是因为她不愿意选择恨,所以她才宁愿爱上太白。爱也好,恨也好,总之就是不能忘了这个人。

  她靠在窗边,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躁动的心似乎也稍微静了下来。疑惑地将手指习惯性地放在嘴边啃咬,其实她还梦见了一些古怪的画面。

容,偏偏她忘了,隐约只记得似乎是清瓷与太白两人。周围黑压压一片,也不知是人影还是树影。他们就那样对峙着,谁都没有表情。天空坠下无数血色花瓣,如同下着狰狞的血雨,一切都是可怕的寂静。后来发生了什么,她已经不记得,可是清瓷额头上的那片漆黑的纹路,她却记得极清楚。她以前曾在她身上见过那种纹路,如同太阳一般,却是漆黑可怖的。

  梦的最后是清瓷的坠落,衣袂飞扬,她飞快地坠入一片无际的黑暗里,再也见不到一点痕迹。然后从她坠落的黑暗中,忽然迸发出无数鲜血一般的花朵,张扬地将周围的一切全部覆盖。太白就站在一片血红之中,静静流泪。

  然后她惊醒了,一身冷汗,也不知自己怎的会做如此怪梦。清瓷......你当真不放过诸神,也不放过你自己么?人对神,千百年下来有着近乎本能的尊敬景仰,只要臣服,便永远安乐。哪怕那种安乐是虚假的,不真实的,至少,没有人愿意为了去反叛什么牺牲自己。落伽城的悲剧,难道不足以说明人反抗神的后果么?为什么执迷不悟?为什么......要和父亲一样,至死也不肯低头降伏?她已经不想再体会千年之前的那种痛苦了,无措的恐惧,屠杀的绝望,失去至亲之人的茫然......她真的不想再体会了!

  月色苍茫,窗外零落的白雪分外明朗。天绿湖边,忽然出现一个白色的身影。长发蜿蜒,衣袂胜雪,行动如飞。丝竹忽地一惊,急忙凝神看去,只见那人身姿纤细袅娜,头顶盘着一个普通的髻,对插着碧玉的簪子,不是清瓷是谁?!

  如此之夜,她怎的一人出现在外面?丝竹吸了一口气,她越来越不懂清瓷了。到底她在暗地里做了什么事情,自己完全不知道。

  她咬牙回身披上厚重的披风,套上鞋,推开门就冲了出去,急急追赶着那个白色的鬼魅般的身影。今天她总是要将一切问个明白!如果清瓷当真打算做些什么可怕举动,她无论如何也要阻止!绝对不能再眼睁睁地看着亲人死在自己面前了!她绝对不许!绝对!

  夜是漆黑沉重的,吸入鼻子里的空气清冽而冰冻。丝竹飞快地在未融的冰雪之上跑着,极力在黑暗之中寻找那一抹白色的身影。

  一直跑到天绿湖边,天上地下如同有两个巨大的月亮。那个白色的身影就站在岸边,似乎正

等着她过去。月光明澈,那人的肩膀纤细到似乎一碰就会断开,偏偏又倔强地挺直在那里,仿佛承载了太多的东西,不能放下。丝竹忽地停了下来,反而有些不敢过去。她知道清瓷在等她,可是这个了解却让她突然害怕起来......为什么?她嗅到了一种可怕的气味,那种气味叫做“诀别”。

  清瓷昂然站在湖边,也不回头看她。夜风萧索,她宽大的袖子猎猎作响,如同一双即将展开的羽翼,马上就要飞走。白色的衣裳给月光映得几乎是半透明,丝竹就那样怔怔地看着她,仿佛下一刻,她就要化成轻烟,从她手指缝里逸开,再也没有一点痕迹。

  “清瓷......”她低声地开了口,也不知是冷还是害怕,她的声音是颤抖着的。

  清瓷慢慢转了过来,温柔地看着她。半晌,她忽然笑了,如同小时候笑过的千百遍一般,天真而可爱。丝竹只觉得自己的心突然给一个爪子狠狠地抓了住,痛到不能呼吸。眼泪反射地涌了上来,她咬牙忍住,走上前去。

  “你要走?为什么?”

  她颤抖着问着,只想将面前的少女狠狠搂在怀中。她不想她走啊!她唯一的,最后的亲人!可她却无法过去,一双脚如同钉在地上一般,动也动不了。只有五尺而已,她们的距离,可是她却觉得如同隔了无数天涯那么遥远,靠近一些都会坠落得粉身碎骨。她不敢......

  清瓷柔柔看了她半晌,才说道:“丝竹,我走了,你保重。不管怎么说,你是我唯一的姐姐,我不想你过得担心难受。”

  丝竹见她转身便要离开,情急之下大吼了起来!

  “站住!你若再走一步,我就要去叫太白大人了!乐官是不允许擅离神界的!你还要叛逆到什么时候?!”

  清瓷叹了一声,回过头来,对她说道:“丝竹,我从不强求你来理解我的行为,为什么你却总是希望我与你一样,对神界巴结奉承呢?”

  丝竹浑身都在战栗,沉声道:“人对神,难道不该敬畏么?人是神之子,只因他们是光明的!圣洁的!难道你要和父亲一样,崇拜暗星那一套扭曲的理论,弄得身败名裂吗?!我绝对不允许!”

  清瓷慢慢走了过来,抬手将丝竹抱在怀里,如同小时候做过了千百遍的动作,将下巴抵在她肩膀上,柔声问道:“你怕我走了,将你一个

人丢下?父亲宁愿追随自己的信仰也要舍弃我们,所以你怕我也会舍弃你,对吗?”

  丝竹忽然不能抑制地哭了出来,眼泪一滴一滴,染湿了清瓷的衣裳。她捉住清瓷的袖子,小力地,微弱地,仿佛一个怕被主人丢弃的小狗,咬着不放,卑微地乞求着说不出来的愿望。

  清瓷忽然用力地抱紧她,贴着她的脖子,似乎是想将她揉进身体里一样,热烈而窒息。

  “丝竹......丝竹......为什么,你不懂我呢?难道你没有人可以爱,便无法独自活下去么?”

  丝竹紧紧地攥着她的衣服,怎么也不放手。

  “清瓷,我求求你,别离开我好不好?我......只有你了......”

  清瓷吸了一口气,忽然用力将她放开,看了她许久,忽然一笑。

  “我也只有你了......世上只有我们两个亲人而已。可是,我还是要走的。”

  丝竹闭上了眼睛,无声地哭泣着,眼泪顺着她的脸一直淌了下来,给风一吹,刺骨的寒。

  “你知道吗?我这个人,其实早在千年之前就死了。那个屠城的晚上,我在落伽城楼上引火自焚。如果没有因此招来心魔的力量,现在我也不能站在你的面前。我只是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人不可以自由的生活,自由的信仰。神可以拥有一切,强大,圣洁。可是在你眼中,他们当真如此圣洁吗?明明心里早已污染上了情欲,却偏偏作茧自缚,怎么也不肯放弃那个圣洁的称号。我只是觉得,他们没有资格来要求人信什么,敬畏什么。我只是一个女子,普通的女子,我没有远大的抱负,也不想成为神界的一个神。女人的小心眼,是很可怕的,他们毁灭了我的一切,我便总是要毁灭他们的一切,这样我才会开心。在我心里,他们除了稍微强大一些之外,和人没有两样。我活到了现在,如果不做些什么,岂不是没有一点意义么?我的恨,早在千年之前就足以将我杀死,你如何能懂?”

  丝竹沉默了很久,才低声道:“你想怎样做呢?颠覆他们,建立一个新的神界?还是和父亲信仰的暗星一样提倡情欲天生,人人皆醒的荒谬论调?!无论神怎样,他们千百年来都是作为人的光明而存在的!你只身一人,当真以为自己可以做到什么吗?人的本能就是追求光明和完美,你的行为,不过是

堕落的表现罢了!我们都是普通的凡人女子,为什么要为了那些虚无飘渺的信念放弃自己的快乐?!麝香山有什么不好?只要我们安静顺从,总有一天可以与神平起平坐的!这样你还觉得不公平吗?!”

  清瓷看了她半晌,轻道:“如果他们当真是清洁圣明的,就不会用那种强大的力量来屠杀脆弱的凡人。真正的强悍不是用暴力来获得的,也不是自以为是的高高在上。神界和暗星,我哪一方都不想做,我只想做一个真正自由的,快乐的凡人。不再有人鄙夷我们的脆弱,不再有人每天提醒我们情欲是肮脏的东西。人是有感情才活得开心的众生,人就是人,不是妖,也永远做不了神。所以,公平什么的理论,我不稀罕,也不觉得好。倘若一定要做神才显得正确,那我宁愿我永远错误。信念是虚无的东西,可是一旦你去做了,它却是实在的可以让你触摸到的事物。我已经不能回头了,也不想回头。我的存在就是我的信念。你明白么?”

  她轻轻摆脱开丝竹的纠缠,转过身去,又道:“这个神界早已腐烂,总有人会来推翻。我能做的,无非是加速其败坏而已。神的圣洁衣服,由我来为他们脱去。总有一天,你会知道,除去那点微弱的光明外衣,他们和我们是一样的。我要的就是这种平等。”

  她抬步就走,再也没有一点犹豫。丝竹疾步追上,从后面死死抱住她,低叫道:“别走!就算这个神界再没有值得你留下的事物,我也无法阻止你离开。可是太白大人呢?难道他也没办法让你留下么?今天......我分明在天绿湖边看到你与他了!他对你那么温柔,那么亲密,你不是也没拒绝吗?!没错是他屠杀了落伽半个城,可是你不也让这个仇人为你倾倒了吗?征服了他,也算你的成功啊!如你所说,我们都是普通的女子,还有什么比征服一个男人更成功的事情?!我不许你走!我不许你伤害他!”

  清瓷没有说话,只叹了一声。好久好久,她才握住丝竹的手,柔声道:“就是因为他动了情欲,所以我不能留。何况他只是下界之后,遇到了一些他无法理解的事情,一时好奇有感,才盲目地想找一个自己不讨厌的女子来尝试。他的感情其实很脆弱,只要有人给他当头棒喝,他立即就会清醒。那个时候,我就真的无路可退,必然要被作为诱惑之妖物而销毁了。我此时再不走,难道

要等神界来消灭我吗?我还不能死,起码现在不能。”

  “那你......要去哪里?天下之大,你能找到什么容身之处?”

  清瓷微微一笑,“天下之大,哪里不是容身之处?我总是要做上一番大事,好让神界诸神对凡人不敢小窥。”

  她反手摸了摸丝竹泪湿的脸,柔声说道:“丝竹,我最不放心的就是你。你自己保重,不要被司月找出什么破绽。她的野心极大,而且猜疑心奇重。没我护着你,自己小心。我走了之后,百年之内,必然回来。到时候,可别怕我。”

  她的身体忽然开始透明起来,渐渐轻薄,丝竹只觉手里紧紧抱住的那个人,慢慢如烟一般消散开来,不由神魂俱灭,连声音也发不出来。

  “恶之花已经在这里种下了根苗,总有一天会绽放在神界遍地。我等着那一天......”

  清瓷的声音也渐渐飘散而去,缓缓消失在月空下。丝竹怔怔地看着手里的空空如也,脑袋里也仿佛随着她的消散成了空白一片。

  天绿湖依然清澈明透,天边的那一轮满月,越发明亮,麝香山一切如旧,只是那个曾经巧笑倩兮的女子再也不见踪影。丝竹沉默良久,终于跪在了地上,眼泪尽数落入雪中,浅浅化开,凝结成冰。

  同一时刻,下方印星城内,玄武靠在白玉栏杆上,仰头望天。夜风拂过他漆黑的发,他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面前案上的冰雪之镜内,血红之色不断跳跃。

  他吸了一口气,忍不住捏紧了拳头。

  她......终于开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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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波夫省北部有一个乡村名叫“杨树林”。老人们说,过去这里的确有过一片密林。

可是在我的童年时期,人们就早已把那片林子忘记了。

村子周围,种着黑麦、燕麦和黍子的农田延伸得很远很远,可是靠近村子的地面却被许

多深谷割裂得零零散散。深谷逐年扩大,陡峻的高坡上,那些村边的农舍简直就像要跌落到

谷底去了。一到冬季,深谷里往返奔驰着许多饥饿的野狼。我小的时候很怕在冬天的夜晚走

出屋外:冷,死气沉沉,处处是雪,无边无际的雪,还有远处狼的号叫声。有时真的听到了

狼叫,也有时只是过于紧张的儿童的听觉在作怪。……可是一到春季,周围一切都焕然一新

了。草原上开着野花,油绿的嫩草覆盖着大地。处处是红的、蓝的、金黄的野花,像火星似

的怒放着。雏菊、铃铛花、矢车菊,可以满怀地抱回家去。

我们的村子很大,居民约有5000人。差不多每户都有人到唐波夫、贫兹,甚至也到

莫斯科去作工挣钱。可怜的一小块土地是不够养活一家贫苦农民的。

我生在一个和睦的大家庭里。父亲齐莫菲?西门诺维奇?秋里阔夫,在村公所当文书

员,他没受过教育,但却知书识字,甚至可以说是博学多识。他喜好读书,在和人辩论的时

候,也常常引经据典。僻如,有一次他对和他交谈的人说:

“我记得,我读过一本书,里面关于天体的说明,和您的说法完全不同……”

我上过3年当地的乡村小学。1910年秋季,父亲把我领到基尔山诺夫城去投考一个

女子中学。从那时候到现在,差不多40年了,可是一切大小事情我全记得很清楚,就仿佛

两层楼房的中学校舍,使我很惊讶,在我们杨树林村没有这么高大的房子。我紧握着父

亲的手,随他走进了学校的前厅,羞答答地停了脚步。一切都是新奇而生疏的:宽大的门、

石地、有栏杆的宽敞的楼梯。这里已经聚集了许多和家长同来的女孩子。最使我不好意思的

就是,她们简直比那新鲜的、在我看来是富丽的陈设更使我不安。基尔山诺夫是一座商业的

县城,在这些和我同样来投考

的女孩子中间,农家的孩子很少。我记得有一个女孩子,看外

表是地道商人的女儿,面孔红胖的,用鲜蓝色绸带系着长长的发辫。她鄙视地打量了我一

番,就咬着嘴唇转过身子去。我靠紧了父亲,父亲抚摸着我的头,似乎在说:“孩子,不要

怕,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随后我们上楼去了,有人把我们一个一个地招呼进一间大屋子去,在屋里的长案后边坐

着3位考试委员。我还记得,我回答了一切试题,最后,我就忘记害怕,大声朗诵了以下的

今后我们将给瑞典人一点颜色看,在这里建起雄城,气死傲慢的邻人……爸爸在楼下等

着我。我高兴极了,不顾一切地向他跑去,他马上就上楼梯来迎接我,脸色是那么愉快……

中学时期就这样开始了。我至今还保持着对这一时期的温暖、感谢的回忆。阿尔喀基?别洛

乌索夫在我们学校里讲授数学,讲得明白有趣。他的夫人耶里萨维塔?阿法娜谢夫娜讲授俄

耶里萨维塔?阿法娜谢夫娜总是微笑着走进教室,我们也随着她微笑。她是那样活泼、

年轻、和蔼可亲,她坐在讲桌后面,沉思地看着我们,不用任何开场白,开始就念道:

“树林脱下紫色的衣裳……”

我们能一直不倦地听着她讲。她一面仔细地讲给我们听,一面她本人也陶醉于她所讲述

的美景之中。她努力给我们讲解俄罗斯文学的动人力量,它那鼓舞人的思想和情感,以及它

听着耶里萨维塔?阿法娜谢夫娜的讲解,我明白了:教师工作是一种高度的艺术。当一

个真正的好教师,必须具有活泼的心灵,清晰的头脑,当然,还必须非常喜爱儿童。耶里萨

维塔?阿法娜谢夫娜虽然一向没有说过爱我们,可是我们无需任何解释就知道她是爱我们

的。根据她看我们的眼神,根据她有时候亲切地把手放在我们的肩上根据她在我们任何人遭

到失败的时候怎样地伤心,我们就能理解到她对我们的爱。我们同样也爱慕她的一切:爱她

的青春、美丽而沉思的面貌,愉快仁慈的个性和她对于自己的工作的爱好。一直到我成年之

后,抚育着自己的孩子的时候,我仍时常回忆我所敬爱的阿法娜谢夫娜先生,并且在困难的

时候,常会设想:如果她在

这里,她可能告诉我怎样做。

另外还有一些很使我怀念基尔山诺夫中学的事情:我很爱好绘画,美术教员也发现了我

有绘画的才能,但是我对自己不敢抱有成为画家的希望。

有一次,美术教员谢尔杰?谢民诺维奇?波马佐夫对我说:“您需要学习,一定要学

习,您有很大的绘画天才。”

他和耶里萨维塔?阿法娜谢夫娜一样,也很爱好他自己所教的那门学科。我们上了他的

课,了解了什么是颜色、线条、比例、远近画法等等以外,也了解了构成美术精神的东西,

是在于对生活的热爱和怎样学会随时随地了解生活,看出它在各方面的表现来。谢尔杰?谢

民诺维奇给我们介绍了列宾、苏里柯夫、列维唐等大画家的创作,他有一大本画册,粘着很

精致的复制名画。那时候在我心里就引起了到莫斯科去,到特列佳柯夫画馆参观参观的念

头……但是,无论自己怎样希望继续学习,我知道那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家里的生活只能勉

强维持,需要我帮助父母。中学毕业后我就回到杨树林来了。

关于十月革命的消息,我是在基尔山诺夫就得到了的。老实说,那时候我并没有清楚地

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我仅记得有一冲欢欣的感觉:一个盛大的群众的庆祝节日临到了。城市

中充满了热闹,狂欢;红旗迎风飘扬着。在大会上普通的人――士兵、工人――登台演说,

响亮地说出新的充满着热烈信心和果敢的字眼:

布尔什维克党,苏维埃,共产主义……在我回到故乡以后,我的哥哥谢尔杰(他是我童

年时的朋友,也是年龄略长于我的伙伴)对我说:“新生活开始了,柳芭,你明白么?是完

全新的生活。我不愿意袖手旁观了,我要参加红军去。”

谢尔杰只比我大两岁,可是我跟他比起来还完全像小孩子一样。他了解的事比我多,他

会更清晰地分析时事。我也看出他的意志是坚决的。

哥哥毫不犹豫地回答了我:“教书呀!当然教书。你知道吗?从此以后学校就要像雨后

春笋般地增多起来。你以为今后在杨树林还依旧是两个学校,供5000人口用吗?不能那

样了!以后人人都能上学。你看吧,人民不能

我到家后两天,他就参加红军去了。我也不迟疑,马上到人民教育局去了,他们立刻就

分派我到索罗维延卡村任小学初级班教员。

索罗维延卡村距离杨树林3俄里,是一个贫穷偏僻的小乡村,简陋的农舍,屋顶全是用

那是在村尾上,隐没在绿荫中的一所过去地主的住宅。

那时树叶虽然有些发黄了,可是远远地就可以看见满树鲜艳火红的山楂,很悦目地伸到

窗前,于是我不由自主地愉快起来。这所房子是相当坚固和宽敞的。有前庭、两间屋子和一

间小厨房,较大的一间屋子是教室,另外,带有铁窗板的一小间是指定给我住的。我马上把

随身带来的识字课本、算题本、钢笔杆和钢笔尖,还有一大瓶黑水,全放在桌上,自己就走

进村子里去了。我要把村2子里所有的达到学龄的男女儿童都登记起来。各家我都挨门地串

最初他们对我都抱着怀疑的态度,后来才渐渐地跟我畅谈了。

教吧,教吧!”一位身高、枯瘦,并且似乎不耐烦地皱着浓眉的老太婆对我这样说,

“可是你登记那些小丫头们是多余的。她们没有什么可学的。织布,纺线,将来嫁人,这些

可是我仍然坚持我的主张。

我用我哥哥对我说的话,回答说:“现在不是以往的时代了。今后人人都要开始过新生

活了,人人都得学习。”

……第二天教室就挤得满满的了。前一天我登记的30个孩子全来了。

挨近窗户边的一行坐着年幼的孩子,是一年级的学生,中行坐着二年级的学生,靠另一

边墙坐着年龄最大的孩子,他们仅仅4个人,都是14岁。在我面前,最前面一张书桌旁坐

着两个长着浅色头发,脸上有雀斑的,蓝眼睛的,穿着一样花衣裳的女孩子。她们是最年幼

的,她们的名字叫丽达和玛露霞,两人都姓格列伯娃。靠墙坐的4个年岁较大的男孩子很规

矩地站起来,其余的孩子们也随着他们站起来了。

“您好,柳鲍娃?齐莫菲耶夫娜!”“我们欢迎您!”我听到了不整齐的孩子们的问安。

就这样开始了我的第一课。以后就一天接一天地过下去了。一个人照顾三个班,我觉得

很吃力。趁着年幼的孩子们热心地学习写字母,年龄大的孩子在做算题的时候,我就给当中

的一班讲为什么日夜交替。接着我又去看孩子们的算术本子,中级班在这时写哨音字母后带

有软音符号的阴性名词。

年幼的孩子们写字母写得厌倦了,我回到他们桌前,他们就大声地开始一字一字地念:

“妈――妈,”“玛沙――吃――饭!”

我全心全意地做着工作,和孩子们在一起很快活。日子在不知不觉地过着。有一位那时

我看来是富有经验的教员由邻村来访过我两次,他已经在小学教学三年了。他坐在教室里听

我给孩子们上课,他给我提过意见,每次临别他总是说我的教学很有成绩。他说:“孩子们

喜欢您!这是很好的现象。”

在索罗维延卡我做了一个冬季的教员。从新学年开始就把我调到杨树林来了。

我很舍不得离开索罗维延卡的那些孩子们。我们已经习惯在一起了,但是这个调动也使

我很高兴,因为又能重新在家里,在亲人之间,多么好!

回到杨树林后,我又遇到了童年时的朋友阿那托利?彼得罗维奇。他和我同岁,但是看

来似乎比我大得多:论老成,论经验,我全比不上他。阿那托利?彼得罗维奇在红军中服了

一年兵役,现在他在杨树林管理阅览室的图书馆。演剧小组就在这阅览室里集合排剧。杨树

林和周围农村的青年们,小学生和教员们准备演出《贫非罪》。我扮演留葆夫?果尔杰夫

娜,阿那托利?彼得罗维奇扮演了留比木?托尔佐夫。他是我们的领导人兼导演。

他给我们的指导是愉快的,饶有趣味的。如果有人说错了台词,颠倒了奥斯特罗夫斯基

①的话,或者大声怪叫,莫名其妙地瞪眼,挥手,阿那托利?彼得罗维奇就那样滑稽地、无

恶意地模仿那个人,使得他就不好意思出风头了。他笑时,声音很大,不易遏止。我再也没

听见过任何人这样天真地欢喜地笑过。

不久以后,我就和阿那托利?彼得罗维奇结了婚,我搬到他家里去了。阿那托利?彼得

罗维奇同他的母亲里吉亚?菲多罗夫

娜,弟弟菲嘉在一起生活。另外一个弟弟(阿列克谢)

我和阿那托利?彼得罗维奇相处得很好,很和睦。他是一个有涵养、不随便甜言蜜语的

人,但是我在他的每一顾盼、每一举动中全感觉着他对我的关怀,我们彼此是不需说明就能

互相了解的。在我们知道了我们就要有小孩子的时候,我们非常高兴。“一定是儿子!”我

们这样的断定,并且共同给孩子起了名字,还预测了他的未来。

“你只要想想吧,”阿那托利?彼得罗维奇说着幻想的话,“这多么有趣呀:头一次给

孩子看看火,看看星星,看看鸟儿,再带他到树林里去,到河边去,到海滨去,到山上

去……你知道吗?他是头一次看见啊!”

“恭喜,柳鲍娃?彼得罗夫娜,得了一位千金,”接生的老太太对我说:“您听,她哭

出声音来了。”这时在屋里听见了婴儿的啼哭。我伸出了手,他们就抱给我看:一个白脸、

黑发、蓝眼、身体很小的女孩子。在这一瞬间里,我觉着我一向也没有盼望过儿子,并且一

向所盼望的就是这个女孩子。

“我们给女儿起名叫卓娅。”阿那托利?彼得罗维奇说。

这是1923年9月13日。

①奥斯特罗夫斯基是革命前俄国有名的剧作家,《贫非罪》是他的名剧之一

向来没有过小孩的人们可能以为一切婴儿都是一样的:

在一定的时期以前,他们什么也不理解,只会啼哭,号叫,妨碍大人。当然,这话是不

对的。我曾深信我能在一千个新生的婴儿中,认出自己的小女儿来,我相信她的脸和眼睛的

表情是特殊的,她的声音也是与众不同的。如果有时间的话,我似乎能够――连几个钟头看

着她怎样睡觉,怎样在梦中把被我紧紧地包裹了的小手由被子里伸出来,又怎样睁开眼睛由

长密的睫毛下凝视着前方。

此外,还有令人惊讶的事,那就是每一天都有一些新的变化。我明白了,婴儿不只是每

一天,而是每一点钟,都在生长和变化着。看这孩子,她甚至在大声啼哭的时候听到人声就

不哭了。她开始会寻找细微的声音了,听见钟表的嘀嗒声就把头转过去。她开始会把视线由

父亲身上,转移到我身上,又由我身上转移到奶奶身上或“菲嘉叔叔”身上了(我们在卓娅

出生以后就这样开玩笑地称呼阿那托利的12岁的小弟弟)。有一天,女儿认识我了。这是

最好的,最愉快的一天,我永远都记得这一天。我在摇篮上俯下头去,卓娅注意地看了我之

后,想了想,就忽然笑了。人家全对我说这是无意识的微笑,说这么大的孩子对于所有的人

都一样地笑,可是我却知道实际上不是这样!

卓娅生得很小。我时常给她洗澡。农村里的人们说,洗澡能让婴儿长得更快。

她在新鲜空气中的时间很多,虽然冬季已经近了,可是她仍旧露着脸在院子里睡觉。我

们并不无故地把她抱在怀里。

我的母亲和婆婆里吉亚?菲多罗夫娜全劝我这样做,免得把孩子宠坏了。我老实地遵从

了这个劝告,可能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卓娅才在夜里睡得很甜,不要人摇她或抱她。她长大

了也很安静。有时候“菲嘉叔叔”走近摇篮对她说:“卓娅,你说叔――叔!说呀!你再

说:妈――妈!奶――奶!”

他的小女学生张着嘴对他笑着,并且喃喃地说出完全别的声音。但是过了些时候她的确

开始会重复“叔叔”、“妈妈”了,最初不准确,以后就渐渐清楚了。我还记得,在“妈

妈”、“爸爸”之后是一句奇怪的话:“阿波”。她站在地板上,很小很小的,忽然足尖着

地挺起来说:“阿波!”以后我们猜中了这句话的意思,原来是:“抱起我来!”

一个严寒的冬天,连老年人也不记得冬天曾像这样冷过。

在我的记忆里,这年的正月是冰冷的、暗淡的:当我们听到了弗拉基米尔?伊里奇逝世

的消息的时候,周围的一切都变样了和暗淡了。他对于我们不只是领袖和伟大的、出众的人。

不,他简直就是每一个人的密友和导师;在我们村子里和我们家里发生的一切事,全是

和他联系着的,全是由他那里发动起来的。人人都是这样想的和这样感觉的。

从前,在我们那里只有2所小学,现在超过10所了,这是列宁建立的。从前人民过着

贫困饥饿的日子,现在人民站起来了,强壮了,过着完全另样的富裕生活。我们为这个不感

谢列宁感谢谁呀?电影院也出

现了;教员,医生,农业技师都和农民们恳谈,给他们讲解各

种问题;阅览室和俱乐部的人总是满满的。农村迅速地发展了,生活也更光明愉快了。

以前不识字的人,现在学会识字了;已经识字的人就计划着继续学习。这一切全是由哪

里来的呀。谁给了我们这个新生活呢?对这一个问题,人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回答,只能用一

个亲爱的和光辉的名字来回答:那就是列宁。

可是,突然他不在了……这是意识中容忍不了的事,这是使人不能甘心的事。

农民们每天晚上都来找阿那托利,对他倾诉共同的深切悲哀。

“多么好的人死了!……伊里奇应该活着,活着,活到一百岁,可是他死了……”斯捷

潘?阔列次老头儿这样说。

登载着斯大林同志在第二次全苏苏维埃代表大会上的演说词的《真理报》在2月间寄到

了杨树林村。阿那托利在阅览室高声读报给大家听。屋子里面,人挤得水泄不通。斯大林的

每一句话都深深地打动了人心。

阿那托利读完之后,报纸就在人们的手里传递着:每人都想亲眼看看,亲手摸摸这张印

着勇敢的、真诚的宣誓词的报纸。

过了几天,工人斯捷潘?扎巴布林回到杨树林来了。他过去是我们村中的牧童。他给我

们述说了全国各处的人们怎样接连不断地从远方奔来吊望弗拉基米尔?伊里奇的遗容。

他说:“真冷啊,呼吸都被冻结了,时间已经是半夜了,可是人们还不断地来,来,看

不见尽头。有的连孩子们也带来了,为的是叫他们也趁最后一次机会来瞻仰瞻仰。”

“可是我们不能看见他了,卓娅也不能看见他了。”阿那托利凄怆地说。

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后来要靠着克里姆林宫的城墙修建列宁墓,并且在很多年以后都可

我把刊登着斯大林同志的誓言的报纸收存起来了。

当时我想:“女儿长大了,让她看看吧。”

阿那托利?彼得罗维奇喜欢在桌子旁边坐着的时候把卓娅放在自己的膝上。他一向是在

吃午饭时候阅读什么,女孩儿头倚着他的肩安安静静地坐着,向来没妨碍过他。

她依然和过去一样,长得很小,很瘦弱。由11个月的时候

开始会迈步。周围的人都喜

欢她,因为她对人是亲热和

我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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