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赌有什么获利的方法套路贷没有获利吗?

据新华社重庆8月19日电 (记者 周闻韬 朱薇)重庆市公检法机关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套路贷”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对“套路贷”犯罪的性质认定、罪数、犯罪数额认定等问题进行明确,旨在进一步依法准确惩治“套路贷”犯罪。

根据此次出台的规定,“套路贷”犯罪触犯多个罪名时,如出现三种情形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向人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的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同时构成诈骗罪、虚假诉讼罪的;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暴力、胁迫、威胁、绑架等手段强行索取“债务”,同时构成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绑架罪等犯罪的;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行索取“债务”,扰乱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同时构成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犯罪的。

规定同时明确,三人以上为实施“套路贷”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将被认定为“套路贷”犯罪集团,其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如犯罪集团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套路贷”等犯罪活动,将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责编:仝宗莉、杨曦)

离开了学校我们常常会怀念过去的同学情谊,朋友之间情深义重,毕业季高歌友谊天长地久。多年之后,可能不记得彼此的名字,但是当年一起共度的岁月,却时常在脑海中浮现。可是在江西鹰潭市某公安局里,却接到来自几个毕业生的报案,他们声称被自己当年的学生会主席同学给诈骗了……

学会会主席诈骗同学的钱?那么事情究竟怎么一回事呢?记者在2018年8月份,去当地公安局了解了具体的情况,民警告诉记者,当时有6个年轻人来到警察局报案,说他们都被自己的同学,一个姓黄的女子骗了钱。根据民警的调查,诈骗嫌疑人黄某曾是某大学学生会主席,今年23岁,刚刚在学校毕业一年之久。她除了骗自己6个同学以外,还骗了其他人,累计诈骗钱财有20万左右。

黄某诈骗钱财后人就消失了,民警根据6名同学提供的信息,立刻在网上发布通缉信息,最后终于在广西某市内抓获了黄某。民警询问时,黄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利用同学之间的信任,欺骗他们自己在广西某银行内上班,需要他们帮存储冲业绩为由,以此来拉他们下水。

她当时,面对记者提问的为什么选择同学而不是别人欺骗的问题,回答说,自己怀有侥幸的心理,觉得失信高利贷要比失信同学可怕的多,所以衡量之下选择了欺骗同学。

黄某为什么会欠下巨额高利贷呢?她告诉记者,自己大三时认识的男朋友,在两人相恋不久后就开始管自己借钱。他常常以公司的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多次借钱,后来直接把自己的生活费给榨取的一干二净,之后又鼓动自己去网络上的贷款平台借钱。在网络贷款平台上,黄某就有了第一次借款,由于利息不是很高她就放心的借了。

但是随着男友赌瘾大犯,网络赌博的次数越来越多,欠下来的钱也就越来越多。网络贷款平台上的钱还没能如期还,这又多次借款累积,导致每天催款电话源源不断,黄某感到不堪重负。就在这时,来了一通救她于水深火热中的电话,是南昌的一家贷款公司,告诉她可以给予帮助。她顿时觉得看到了希望,但事实上她这种挖坑填坑的方式虽然解了一时的燃眉之急,但是终究不是办法。而且她借的3000块利滚利,到最后直接欠到了11万。

她陷入到巨大的恐慌之中,11万的债没还完,然后又借高利贷补还,之后又借又欠。一来二去欠到13万的时候,她每日都被借款公司的电话轰炸,还有来自曾经的同学以及各种群里的黑嘲,最后她没有办法只能躲到广西的某个地方打工,换了手机号,也和同学都失去了联系。直到几个同学以她诈骗钱财去警局报案,她才算松了一口气,再也不用过东躲西藏的日子了。

对于自己陷入“套路贷”的事情,她现在颇有感悟,觉得在大学生人群中有很多像她一样的人,深陷高利贷的圈套中而不自知。希望广大朋友们能搞清楚“套路贷”的猫腻,不要最后像黄某一样没钱还款,被逼无路到诈骗同学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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