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企改制经营类事业单位位转企改制要怎么进行?

基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难点。县乡处于最基层,遇到困难多,情况复杂,县级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不同于省、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它们规模小,资质低,市场竞争力不足,生存非常困难,人员思想负担重,稳定的压力大。县乡在推进转企改制工作中,应充分考虑基层实际,详细进行调研论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制定科学的改革方案,以达到改革涉及各方的利益平衡和满意,通过改革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更具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使转企改制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一、基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特点   1、规模比较小,发展空间小。大部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资产规模小、人员少,大部分单位只有几十人,有的单位不足10人,仅仅维持当前现状。有些单位生产经营不正常,挣不出利润,发不上工资,人员流失。有的市场规模小,仅仅干一些主管部门照顾给的一些系统内小工程,没有能力开拓市场。   2、市场竞争力差,生存困难。人员素质比较低,学历层次低,多年未进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单位无技术、无资金,企业资质低,走出去困难。资产质量差,生产设备少,市场竞争力不足,生存难度大。有些单位目前没有市场竞争力,无法生存。   3、单位成立时间早,人员严重老化。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大部分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来机构编制管理越来越严格、精细化,该类单位不再增加编制,不再进人,致使当时成立时进入的人员目前大都在50岁左右,年龄大、技能低,人员面临退休,迫切期望按事业人员退休,享受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   二、基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县级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基本处于维持状态,经营非常困难,有的能营利,人员比较稳定。有些单位已经停止运营,人员下岗,单位承担的各类保险、福利等无法兑现;转企改制工作操作不好,人员的待遇利益受到损失,势必会影响稳定。   1、转企改制后退休待遇差别过大。事业单位改成企业后,人员待遇特别是退休待遇差别大,利益受影响。现在按事业人员标准交保险高,退休待遇高。改成企业后,缴纳标准低,退休待遇低。退休待遇的明显差别,导致人员心理失衡,引起攀比。利益落差,容易激化矛盾,滋生不稳定情绪。对于已经退休人员,对于退休后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的保障也存顾虑。   2、前后或左右改制政策的不一致。不同县区或同一县区不同时期改革政策不一致,容易引起攀比。在前期县级事业单位改革中,各县区改革中的人员安置情况不同,有的县区改革时人员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身份等得到保证。同样的单位,如果改革政策不一样,人员划为企业人员,势必引起人员的横向比较攀比。同一个县区,以前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实行“老人老办法”,人员仍然比照事业人员实行事业人员退休制度,现在改革如果“老人”直接划转为企业人员,执行企业劳动制度,同样会引起人员的攀比,改革政策的不平衡,导致人员利益不平衡,引起社会不稳定。   3、部分单位负债率高风险大。部分单位围绕服务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自觉服务大局,为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往往垫资承接公益性工程,负债高。改制后各施工队,对单位的信任度降低,容易导致一系列不稳定的连锁反应。   4、部分单位为“空壳”机构无法改制。大部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仅仅维持目前现状。部分单位处于停产停业状态。有些单位运转不好,已多年停产停业,有的甚至从成立之日起,就没有真正运转从事过生产经营活动,人员大都在机关或其他事业单位帮忙,或者“自谋出路”,单位实际“名存实亡”。如果注销此类生产经营单位,里面人员没处放,又不能整合到公益类事业单位,所以人员只好临时挂在那里,无法进行转企改制。而且,此类单位不具有市场竞争能力,改制也无法生存。   5、基层人员对改革承受力差。职工的生活面临压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已经近20年没再新进人员,现有在编人员普遍在50岁左右,年龄偏大、技能又低,原先为单位出过力,做过贡献,现在干不了了,又面临改制,可能面临下岗,生存困难,又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阶段,生活压力大,思想负担重。同时,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对于“身份”十分在意,仍然有“国家干部”的传统思想,改制后身份进行转换,面子上过不去,原先的事业人员,现在成了企业工人,脸上不光彩,地位下降。基层稳定工作的压力大。   三、转企改制工作中注意的问题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关键是人员待遇怎么解决的问题。以前,有些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也走出了一些比较好的路子,单位转企改制,完全成为市场经营主体,人员能够接受,形势稳定。在今后转企改制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创新人事劳动关系管理。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原单位解除与职工的人事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企业工资制度。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档案

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是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南部县立足实际,统筹谋划,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联合多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突出“减庙减僧”,合理安置分流人员,顺利完成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初步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

一、以制约经营事业单位改制的问题为导向、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明确改制方向

南部县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为26个县级事业单位和77个乡镇农机站、企业办,分布在建设、财政、文化、交通、民政、农业、广播电视等部门,职工700余人。一方面,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一直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计划性、行政化倾向严重,缺乏自主经营、创新创业和竞争意识,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缺少应有的反应度,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用人单位不能体现单位自主权,单位选人用人不能真正落实到位;没有建立养老保险,造成出口不畅,下岗人员缺乏保障;少数单位经营每况愈下、入不敷出、亏损严重,体制和经营机制障碍是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如后勤服务机构、生产单位、建设单位、可研勘察设计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等,这些单位一部分是为社会提供服务,一部分是从事纯粹的生产经营活动,均以盈利为目的。越来越多的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逐步认识到转企改制使其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我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中,有的单位经营状况较差,已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职工对此意见较大,要求改革的积极性较高;有的单位尽管经营状况较好,但要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服务水平,迫切要求转企改制,以引入社会资本,解决资金问题;大多数单位虽然还能勉强维持运转,但也是处在盈亏平衡点的边缘,随着工资津补贴调整幅度加大和频率加快,运营成本迅速提高,潜在的矛盾逐渐显露,经营和管理压力越来越大。单位的经营状况、发展要求和职工利益驱动,多重因素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势在必行。

二、坚持“稳中求破、破中求稳”的改革思路,夯实改革基础,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目的是“激发单位活力,促进更好发展”,大力推行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织领导是关键。为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大政策问题,确保改制积极稳妥推进,南部县成立了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县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进行总体谋划,理清了工作重点,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改制工作负责和指导。

为确保改制工作既紧扣政策又切合实际,南部县重点做好了摸实情、熟政策、制方案三项工作。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结合前期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机构编制核查掌握的情况,深入到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单位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数量、年龄结构、职务结构等情况作了初步统计分析,为制定配套文件提供参考依据。二是主动沟通,提早准备。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召集财政、审计、人社、编办等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研读改革政策和人员安置的具体办法和改革方案。组织织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专题学习,详细了解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服务对象、资源配置方式,做到单位职责清、法律法规依据清。三是立足实际,制定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包括改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改制方式、资产处理方法、人员分流方案及费用预算,明确了改制后发展构想、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等。同时,将改制方案分别向县编委成员单位、涉改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征求了修改意见,并根据意见对改制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坚持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工作方法,有效化解分流顾虑,确保改革整体推进

南部县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梯次推进。一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媒体网站广泛宣传发动,上下联动,深入改革政策宣讲。加强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涉改单位内部充分沟通和宣传,组织职工进行讨论学习转企改制的政策要求,让大家在转企改制过程中,安心工作,正常生产,取得员工的支持配合。二是区分不同单位类别情况,不搞“一刀切”改革。从事生产经营需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改革具体目标不尽一致,有的“转企改制”,有的是“脱钩”,有的清理规范,有的整合,但总的趋势是退出事业单位管理。注重区分不同情况,如将县种子公司、县农科所部分公益性职能剥离,并划转到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对职能弱化,无法正常开展业务,有少量工作人员的县道路桥梁收费处,采取撤销机构、分流人员的办法;对专业性较强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和良种棉加工厂、地产交易所、蚕桑场等单位整体改制为企业。三是规范操作,合理安置资产。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由国资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统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转企改制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统一审计评估结果。四是妥善分流,推进人员身份转换。从尊重职工意愿和工作需要两方面出发,坚持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实现人员分流整合的“双向选择”,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需求。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原则,人员采取“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方式,共分流700余人。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构成的特点,分类安置不同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转制前按照原单位属性退休,解除其后顾之忧;剥离公益性职能的,人员划转到相关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整体转为企业人员,如县建筑勘察设计室,人员身份挂在事业单位,供给关系和养老保险由企业负责,法定退休后参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执行。四是跟踪监督,规范改制后续档案管理。在全县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适时关注分流人员动态,确保思想稳定。并将改制过程中形成的调研资料、方案、分流情况、总结等各类资料,分别存档备案。

南部县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前已将26个县级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和77个乡镇农机站、企业办全部转企改制。总的看,改制后的企业运行正常,员工收入稳中有增,从根本上维护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既节约了财政支出又激发了市场活力,取得了双赢的良好局面。南部县在转变单位职能、推进机构整合、优化人员安置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能为其他地方破解转企改制“人多编少”困境提供借鉴。

按照中央、省、市对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部署安排,长清区编办积极谋划、精心组织,稳步开展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组织、宣传、财政、经信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多次召开汇报会分别听取了区编办、区财政局和涉改单位的情况汇报,征求了主管部门意见建议,理清工作重点、难点做到有的放矢。研究出台了《长清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为推进改革提供有力指导。

二是深入摸底调研,强化基础保障。长清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共23家。为确保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工作顺利进行,区编办联合区财政局多次到涉改单位及主管部门就机构编制、人员、资产负债、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摸底调研。对经营类事业单位涉及人员多、身份复杂的建立了转企改制工作台帐。通过摸底调研为下一步制定转企改制方案提供科学详实的参考依据。

三是科学制定方案,落实主体责任。结合长清实际,制定了《长清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和《全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了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按任务逐项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截止目前,长清区建筑设计院已提出转企改制的初步方案,区财政、人社、机构编制部门针对工作中涉及的国有资产处置、社会保险接续、机构编制注销等多项工作分别进行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进行反馈,区住建委进行逐一修改,目前改制方案已确定并上报区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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