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利息怎么算算

  建设银行信用卡利息怎么计算很多朋友还不是很清楚,对于使用信用卡的卡友们来说多了解银行信用卡利息算法对于掌控手上的资金是有很好的帮助的,如果你还不了解那么就和小编一起算算吧。

建设银行信用卡利息计算

  免息还款期是指按期全额还款的持卡人享有的针对消费交易的免息期间,免息时间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最短20天,最长50天。透支取现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若您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款,则不享受免息期待遇。建设银行将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计息日期从记账之日起至还款日止,计息本金以实际应还金额计算。
  若您在到期还款日前未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建设银行除将按规定计收利息外,还将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
  如您的账单日为某月17日,到期还款日(以每月30天为例)为下月7日(若该月为31天,则为下月6日,大小月按此推算)。
  若您4月15日消费10,000元,且该笔消费款于当日记入您的账户,则银行记账日为4月15日,因您的账单日为4月17日,到期还款日为账单日后20天为5月7日,该笔消费最长可享受免息期为23天;
  若4月18日您消费10,000元,且该笔消费款于当日记入您的账户,则银行记账日为4月18日,由于该笔消费款应于5月17日账单日出账,因此距到期还款日6月6日有50天,则该笔消费最长可享受免息期为50天。
  在循环周转使用期内:
  循环信用一般是指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可循环周转使用。只要客户在每次使用该额度后能及时偿还(含按最低还款方式偿还),则可重复使用,无须在每次使用前申请。循环信用是信用卡的固有属性和主要功能,它为持卡人带来便利。
  循环信用的利息计算: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循环信用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循环信用的利息将在下期的账单中说明。
  假设您的账单日为每月7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7日。若3月20日您消费10,000元,且该笔消费款于3月23日记入信用卡账户(即记账日),则4月7日您的对账单上将会列有:本期全部应还款额10,000元,最低还款额1,000元。若从4月8日至5月7日期间未有其他交易入账,而您于4月27日缴清最低还款额1,000元,则5月7日的账单除将列有消费款项未还部分9,000元外,还将另列利息225元。
  手持建设银行信用卡的伙伴们都能对建设银行信用卡利息计算方法了解清楚的话是很有好处的。

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对近三年来审理的信用卡透支纠纷案进行通报。统计显示,此类纠纷九成以上由银行起诉,一审胜诉率较高。而持卡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占96%,上诉率高,二审胜诉率低。对于透支利息的计算基数是全部透支款项还是未偿还部分,持卡人与银行双方之间争议较大。

据统计,近三年来,二中院共审理信用卡透支上诉案件56件,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发卡银行起诉持卡人,以持卡人经催收仍欠款不予偿还为由,请求判令持卡人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本金、利息、费用、滞纳金或违约金等;是持卡人起诉发卡银行,以发卡银行计收的息费标准过高、未予注销不良征信记录、未执行口头还款协议等为由,请求判令发卡银行返还多收部分款项或注销不良征信记录等。

其中,发卡银行起诉的案件为52件,占全部案件的93%,诉讼比率及一审胜诉率较高。而持卡人提出上诉的案件54件,占全部案件的96%,上诉率高,二审胜诉率低。涉案金额一般为5万元左右,但也有案件争议款项不足1000元。

“银行和持卡人对于欠款本金争议较小,但对于利息基数争议较大。”据二中院民三庭法官孙兆晖介绍,发卡银行主张计息基数为账单周期内的“全部透支款项”,持卡人则认为计息基数应为“未偿还部分”款项,并以“全额计息”不符合监管规定为由拒绝全额偿还利息。

孙法官说,部分信用卡协议对透支利息的计算基数约定不明,对于收费标准变化时的通知方式及异议程序未作规定,对于自动扣款的截止时点未作约定,导致双方发生较大争议。此外,发卡银行提示、说明不足,部分发卡银行提供的申请材料对于免息条件、计息基数、复利计算等未向持卡人作出充分说明,也导致纠纷发生。还有部分信用卡申办人擅自将信用卡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认为他人用卡后所欠款项与自己无关。有持卡人在认为银行服务不周后维权不当,拒绝还款,导致透支利息和违约金不断增加。

持卡人和银行的争议还集中体现在,持卡人提出的透支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过高方面。有的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偿还部分占全部透支金额的比例很小,欠款时间很短,但发卡银行以全部透支款项为基数计算的利息金额远高于欠款本金,持卡人认为利息畸高。

李某信用卡消费1.8万余元,在还款到期日尚欠69.36元未还。6天后,银行扣划欠款69.36元及透支利息317.43元。后李某起诉请求确认全额计息条款无效并返还扣划的透支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全额计息条款并非加重持卡人责任的格式条款,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个案中,该利息金额如果过分高于持卡人逾期还款造成的利息损失,持卡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赔偿的利息金额。经过审理,二中院二审改判发卡银行返还部分透支利息。

银行明确透支利息计算基数

二中院建议,发卡银行提供的信用卡协议应明确约定透支利息的计算基数,计息条款中应准确表述“全额计息”或“差额计息”规则。对于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透支款项的,明确约定实际还款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的计息基数。同时应向持卡人准确充分提示和说明免息条件、计息基数和违约金标准等条款内容。对于持卡人轻微违约情形的利息畸高问题,建议发卡银行可以考虑就个案与持卡人协商解决方案,必要时适当调低个案中透支利息的标准。

持卡人则应清楚了解所持信用卡的计息规则,充分认识到拖欠透支款项将面临包括支付数额较高的利息和违约金、留下不良征信记录等严重后果,切勿以拒绝还款方式消极抵抗,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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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信用卡透支利息是什么意思利息怎么算啊?

我想请问工行信用卡透支利息是什么意思利息是怎么算啊?

 工行信用卡透支有两重意思,一种是指使用信用额度消费,另外一种是指超出信用额度的超限消费。  这两种透支利息不相同,具体区分如下:

当使用工行信用卡信用额度消费时,它一般有25到56天的免息还款期,到期还款日为账单日起第25天。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期日之前(含)全额还款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已偿还部分计收自透支交易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自透支交易日继续计息。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除了透支利息外,还应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

工行信用卡超限透支没有免息期,从透支入账之日即开始计息,日息0.05%,并按透支额度的5%收取一笔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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