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房产过户继承公证处处要家庭情况证明需要居委会盖章,或老人原单位,公证处说不盖也没办法没人给盖没人管了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

?7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作废。

3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须再公证

.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

.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

根据20161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据此,法律将公证材料作为申请人可选择提供的内容,而不再是“强制性”提交的必备材料。

据了解,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案件绝大多数是亲属,其中以直系亲属,特别是父母对子女赠与的情况居多,原因大多是为了子女结婚,或者是老人为了生前安排好财产以避免日后发生继承纠纷。

新政策实施前,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提交赠与公证书或接受赠与公证书。而办理这项赠与公证要根据实际受益额,也就是房价,按阶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这对动辄数百万的房价着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以福建省厦门市为例,按照《厦门市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办理遗嘱公证费用为100/件,确认遗嘱效力为400/件,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

所以,新政策实施后,仅公证一项就能为当事人省下好几万的费用。

7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作废。

3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须再公证

.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

.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

根据20161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据此,法律将公证材料作为申请人可选择提供的内容,而不再是“强制性”提交的必备材料。

据了解,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案件绝大多数是亲属,其中以直系亲属,特别是父母对子女赠与的情况居多,原因大多是为了子女结婚,或者是老人为了生前安排好财产以避免日后发生继承纠纷。

新政策实施前,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提交赠与公证书或接受赠与公证书。而办理这项赠与公证要根据实际受益额,也就是房价,按阶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这对动辄数百万的房价着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以福建省厦门市为例,按照《厦门市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办理遗嘱公证费用为100/件,确认遗嘱效力为400/件,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

所以,新政策实施后,仅公证一项就能为当事人省下好几万的费用。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还要公证? 
您好,我父亲2017年11月去世了,留下方庄一套普通住宅。父亲只有2个女儿,我母亲已经去世多年,户口本关系证明体现很明晰。我和我妹妹打算继承。国资委发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或受遗赠)》文件。以及发文的《关于取消“强制公证”后因继承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有关问题》明确说不用走公证处出证明,只要继承人亲自到场,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和死亡证明,就可以过户。可咨询了丰台分局不动产登记大厅(丰台分局,丰台北路127号丰台区丰体南路1号院8号楼底商  ),工作人员说还必须走公证才给办过户, 除非是全部法定继承人都到场,他们的解释是第一顺位的子女,第二顺位的亡者的兄弟姐妹都包括,都要在现场,才能免走公证。 否则还是不给办理继承过户。法律上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根本无法继承,让根本没有继承资格的人也必须一个不少的都天南海北的到现场,不能在场就必须还要走公证的老路,把工作踢出去,劳民跑断腿去公证,延续20多年来的老模式,开一堆五花八门的证明,和国家以及国资委发文提供便民服务的宗旨是相背离的啊。请问这种要求 合理么?是不是属于没有落实 国资委的要求?  能不能请丰台分局办事人员改变一下现在他们的做法,给我们免公证过户?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您的网上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按相关规定转由我委北京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进行办理。

我分局于12月14日上午11:47电话回复当事人,回复内容大致如下:我中心是依据市规划国土发【2016】101号文办理继承业务的,已向当事人解释了相应的政策法规。
北京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丰台分局 

结合个人情况确定如何办理,一般是居委会出具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后,凭借该证明去公证处办理手续。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乌鲁木齐房产过户继承公证处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