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四库一平台业绩录入指南政务服务网 里如何录入企业业绩

11月大事:四库一平台正式启用/ 挂靠重新定义/住建部严查挂证和资质申请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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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快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整合和对接,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号)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将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数据全部纳入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时对接联通,并保证上传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对申请建筑行业、市政行业及其相应专业(人防工程专业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包括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同时申请的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在资质审查时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和市政设计行业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省直和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17〕67号)要求,完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中勘察设计资质企业项目信息数据,推进电子化审批和监管进程,提高服务效能和建筑市场监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建筑、市政设计行业的部分历史工程业绩在“省一体化平台”进行补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及要求。拟申请建筑行业、市政行业及其相应专业(人防工程专业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包括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同时申请的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未在“省一体化平台”注册的企业,应先注册账号,并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进行业绩补录。
    (二)业绩范围及要求。自2007年1月1日以来,企业依法承揽并完成的真实有效的工程业绩。未进入“省一体化平台”的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在资质审查时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在外省完成的工程项目,企业需通过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补录。境外工程暂不进行业绩补录。
    (一)企业应将本企业依法承揽并完成的真实有效业绩,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扫描件。

    (二)具体补录内容详见《工程设计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补录材料列表》(附件1)。

    (一)企业登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一体化平台”(;业绩补录咨询电话:0;技术支持电话:4。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补录历史工程业绩信息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及人员:

自《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云建建〔2017〕370号)印发以来,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计划推进,但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州市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人员把关不严,业务数据上报数量偏少、质量不高,补录历史工程业绩信息审核进度严重滞后等问题,业务办理与平台使用存在“两张皮”现象。为确保我省建筑行业企业补录历史工程业绩信息审核认定工作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补录历史工程业绩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建设与实施,是以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为手段,以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两场联动为目标,意在全面实现我省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目标任务的全新的监管方式。通过前期建设,现全省已基本构建起建筑业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和诚信信息四类基础数据库框架,实现了“项目库”“企业库”“人员库”“信用库”四库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但就当前企业补录历史工程业绩信息工作推进进度来看,还存在业务数据信息不完整、要件不全、质量不高、审核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企业申报入库的历史工程业绩信息作为省一体化平台的重要基础数据,将全面应用于企业资质办理、参与投标活动、评奖选优等事项,未能补录入省一体化平台中的历史工程业绩信息将导致省一体化平台数据库基础数据缺失,企业及个人业绩信息无法有效确认,严重影响企业资质办理、参与投标、参加评奖选优等相关工作和活动,不但涉及企业切身利益,同时影响监管体系的完整性。因此,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补录历史工程业绩信息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补录历史工程业绩信息工作的紧迫性

当前,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行业企业上报的历史工程业绩信息的审核认定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截至11月8日,全省建筑行业企业申报业绩信息总数">


原标题:监理、造价咨询资质简化或取消摆上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王玮在近期的讲话中指出:咨询行业的招投标资质发改委咨询资质已经相继取消,下一步监理资质和造价咨询资质的简化或者取消也摆到了议事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 王玮

从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的讲话透漏信息中可以获知,监理资质和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即将迎来一场大的变革,资质取消日渐明朗! 盘点那些即将取消、合并的建筑资质!

关于“简化行业资质标准,防止证书挂靠”的留言

住建部管理很多行业的资质。部分资质要求非常复杂,尤其是人员证件的要求,迫使企业花钱寻找资格证书挂靠,还滋生了一批专门办理资质的红顶中介机构,除了加重企业负担没有任何意义。建议简化资质标准,尤其取消资格证件要求,资格证多是花钱找挂靠的。

我部赞同简化企业资质标准,完善资质管理的建议。当前,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确实存在资质要求过于复杂、人员资格证书挂靠的情形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断深化建筑领域的“放管服”改革。2014年11月,我部修订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将施工专业承包由60个压缩至36个。2016年10月14日,我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除各类别最低等级外,取消了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提出要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我部将按照国务院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修订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拟简化资质标准条件和专业类别,减少企业资质标准对注册人员的要求,特别是减少挂靠较为严重的公用设备、电气等专业注册人员要求,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

资质取消已经是大势所趋!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各种资质政策频频发布,多种建筑资质面临取消、合并!

已经取消/拟取消的资质大概情况

工程咨询资质、地质勘查等几十项资质行政许可已取消:

2017年9月2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工程咨询、物业管理一级、地质勘查等几十项资质!

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后。建筑业资质全流程协助二升一、一升特资质升级服务,详询微信号。园林绿化资质的项目自然而然地归类到市政公用资质,因为园林绿化项目本来就属于市政公用的一个分类。所以办理市政公用资质的公司也在后半年急剧增加。

招标代理资质拟取消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后一个法定资格被取消,这是毋容置疑的。全面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需要开放竞争。

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年多,全国取消的文件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现在基本全国的申办点都已经停止申办劳务资质了。

1、建筑防水工程和防腐保温工程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建筑智能化工程和电子工程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工程和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高耸构筑物工程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电信工程并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6、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堤防工程并入河湖整治工程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

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9、炉窑工程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0、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1、管道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不断简化与取消的改革之路

(一)《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淡化企业资质

2014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加快研究修订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合理设置资质标准条件,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印发,直接取消/并入/合并等共取消24项专业承包资质,劳务资质取消等级划分

2014年1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与原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相比,调整力度很大,其中:直接取消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8项专业承包资质。

(三)住建部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特级、一级资质标准

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简化特级资质标准要求,放开承包合同金额限制。

(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3)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四)劳务资质取消试点在安徽、浙江和陕西进行

2016年4月,住建部下发文件,同意在浙、皖、陕3省开展劳务用工改革试点。5月,浙江、安徽、陕西3省陆续公布《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安徽:自2016年6月1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

浙江:逐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积极发展建筑业专业作业企业。

陕西:弱化劳务企业资质,发展小微建筑专业技能企业。

2017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吴慧娟司长一行,到安徽就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安徽调研,坚定了在全国推广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信心。11月17日-19日(17日报到)北京市,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四库一平台业绩录入及网上申报操作实务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解读专题培训班,咨询010-宋老师。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确提出: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年多,全国取消的文件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现在基本全国的申办点都已经停止申办劳务资质了。

(五)住建部出台《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取消建造师等人员要求

2016年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出台重磅文件《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直接取消了资质标准中的建造师等人员要求,进一步简化了资质标准要求,同时《通知》提升了一级资质标准、二级资质标准的业绩要求。

(1)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3)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

(六)国务院颁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进一步简化资质类别与等级设置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着重强调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七)住建部2017年度工作要点中进一步明确: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修订资质标准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公布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2017年将做好深化建筑业重点环节改革、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15项工作。

根据发布的工作要点,2017年将是建筑业政策调整的大年,其中多项政策涉及资质管理。

一、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

订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

(八)住建部下发通知: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三、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核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城函[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来源:工程壹家,编辑:建筑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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