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年挣的钱应该手机做什么可以挣点钱

儿子大学毕业了,他说,有的同学直接在重庆就找了不错的工作,还有不少的同学,因为成绩不好,没有拿到毕业证,

和他一起考进四川美院的还有他的俩个高中同学,一个是很高很胖的同学,一个是不高很瘦的同学, 胖同学分到新校区,儿子和这个瘦同学分到老校区

,胖同学经常去老校区找儿子玩,一直是很要好的同学,

胖同学交一个重庆本地的女朋友,俩个人一合计就开了一个婚庆公司,还买一辆车,写的女朋友的名字,后来和女朋友散了,公司也没挣钱,欠的到处是帐,还借我们儿子八百,

前几天,胖同学给我们儿子说,他提前回天津了,他爸爸妈妈正在闹离婚,他还有六千元的贷款没还上, 儿子听他这样说,也不好意思给他提那八百元钱了,也不知道他领到毕业证了没?

那个瘦同学,因为长的个矮,在大二那年,休学一年,做了增高手术,要明年才能毕业,不过这个孩子心地善良,儿子说,有一次感冒了,多亏这个同学,又是买药,又是倒热水,买饭,照顾的很周到。

大学四年,现在各奔东西,无论怎样,希望这些花季少年,各自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

原标题:烟台16岁花季少年想买手机却没钱,柜台上拿起来转身就跑

  大小新闻客户端10月24日讯(大小新闻记者 通讯员 芝公宣)喜欢而没钱买,便光天化日之下动手抢?!

  10月20日,芝罘公安接警立动,与现场群众联手,将众目睽睽之下抢劫柜台手机的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涉案价值3000余元。


10月20日上午9时许,南大街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时代广场某柜台报案,被一年轻人抢走手机一部,正欲逃窜。 


  民警接警立动,封锁广场出口,迅速赶至手机大卖场所在的二楼案发地。

  现场椅子倒了一地,人声嘈杂,一片混乱。几名群众正围住一名年轻人并与其撕扯在一起。年轻人虽被围其中却仍不断拳打脚踢左冲右突极力反抗,民警疾步上前,将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

  大卖场来了“顾客”

  10月20日上午9时许,时代广场手机大卖场某柜台前来了一位年轻人,他将手中的小米手机递给男老板。

  年轻人:回收手机吗?

  男老板:你这部手机坏了,不收!

  男老板:你要买手机?

  年轻人:你拿一部vivoX20我看一下。

  男老板看有生意上门自然欢喜,把一部未开封的vivoX20新手机递给年轻人,说,2998元。

  年轻人倒是对手机轻车熟路,启封、激活,还设上了人脸识别功能。老板一看这生意准成,边拿出几样赠品,边问,你是付现金还是刷卡?

  年轻人说,刷卡。还装模作样翻了几下口袋。


  年轻人接着又突然说,我没带卡,话音未落拿起柜台上的手机盒转身就跑。

  这还了得!男老板稍一愣神随即高喊,抢手机了!接着便跟了出去。

  为了逃窜,嫌疑人对阻拦群众拳打脚踢,极力反抗,

  嫌疑人的抢夺行为至此转化为抢劫犯罪。

  也就在这档口,南大街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警民合力将嫌疑人一举拿下。

  愚蠢的想法、疯狂的举动。

  嫌疑人王某交待,他身上没有钱,但又喜欢这部vivoX20手机,于是就想抢一部自己用。

  抢夺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 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犯罪皆可恨,但令人惋惜的是嫌疑人王某仅有16岁,正处人生的花季。


喜欢就抢,幼稚且荒唐!王某对抢劫犯罪供认不讳。法律无情,王某将为自己的疯狂举动付出沉重的代价。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原标题:德惠花季少年岸边冲脚 不幸掉进江中溺亡

19号下午四点半,家住德惠市岔路口镇黎明村16周岁的少年小洲,在村东边的松花江支流洗脚的时候突然滑进了江底的深沟中不幸溺亡。

20号下午,在遇难孩子小洲的家,仍沉浸在悲痛的情绪中。小洲爷爷曲传生说,孙子只有16岁,刚刚参加完中考,顺利考上了德惠市的一所中学。因为孩子平时学习忙,根本没时间到江边去玩。

19号下午,曲传生带着孙子第一次来到江边,两人在岸边拣了一些小蛤蜊后准备回家,回家前,他让孙子去洗洗脚。说完话后,他便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孙子则到距离他十多米外的江边冲脚。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自己再回头,就发现孙子掉进了江水中。

孙子溺水后,曲传生赶忙招呼离得近的村民,帮着打捞,直到下午五点半,孙子才被打捞上来,此时,孩子已经没了生命体征。

采访中,村民们告诉记者,小洲溺亡的地方是松花江的支流,非汛期时平均深度不到两米,况且孩子是在岸边落水的,如果水下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发生意外的。村民怀疑孩子会出事,是因为有人在水里抽坑。

出事后,村民用了一条船来到江面上,一位村民拿着一根六米长的钢管来试探水的深度,现在看到钢管露出水面的长度有两米左右的距离,水的深度应该有四米左右。

村民们说,小洲溺亡的深坑,是五六天前,一伙人在此采砂时出现的,而在小洲溺亡的地方,记者没有看到任何警示标识。

有人到黎明村的河道附近采砂,村里会不会知道这个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黎明村支部书记周维和。周维和说,挖沙子的人他之前见过一次,不过姓什么叫什么,有没有手续他不知道。

那么到底谁挖的砂子?有没有采砂许可?记者电话联系了德惠市水利局砂石管理所,负责人乔所长表示,松花江支流允许采砂,但必须经过砂石管理所审批, 并且按照采砂规划进行采砂。

乔所长说,采砂计划是由省水利厅批准,分为可采取区、保留区、禁采区。虽然事发地点在可采区内,但因为位置特殊,也是不允许开采的。

德惠市水利局砂石管理所的乔所长表示:这个采砂点离民堤太近,他们并没批准。今年6月,一个叫宋某某的人,曾跟他们提出过要在事发地附近采砂,不过他们没有批准。这次,到底是什么人在事发地点采砂,还需调查。

那么对于少年小洲的意外身亡,采砂者是不是要对此负责呢?记者咨询了律师。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的宗丽娜律师表示:挖砂人在挖沙中应该设置警示标志,以防止其他路人,造成人身损害。另外这块地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例如村委会,他作为管理人,应该有这方面的义务去提示和警示。第三方面就是未成年人的实际监护人。他应当尽到监护的义务和职责,如果没尽到,监护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手机做什么可以挣点钱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