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新立镇镇的二房,银行给办理房代吗?

辽宁保监局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大洼区支公司新立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批复

辽保监许可〔2018〕989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大洼区支公司新立镇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辽发〔2018〕82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大洼区支公司新立镇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变更为盘锦市大洼区新立镇。
  二、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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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实地考察,在这里会有人误导你,比如说他们员工,或者他们仇人。

新立的别考虑,开发商欠钱不还都是常事,还有合同里全是陷阱人家违约你也告不赢的

新立镇因为受地理位置的限制不能接自来水,所有楼盘不能实现24小时供水,分时供水,这对于住楼的用户来讲是多么不方便啊,恐怖啊!!!!一天只给两遍水,什么温泉入户,还有用吗?卖楼的人员,真能忽悠!!

售楼员是(宏业恒基的),瞪眼说瞎话,别听她们的,合同上条款需要改动,原来的条款是维护开发商的。另外,新立没有天然气,整个新立不能公积金贷款。慎重!!!

提醒想购买俪都房子的注意:签订认购书的时候一定要看好各条内容,里面条款有欺诈消费者的内容。

我刚买时88.1房子贷款是96.3有没有王法了.你说96就96 啊 我没那时间和他玩. 开发商叫高卓..不行我只能走法律了 ...

参考资料: 后悔买俪都房子

  关于盘锦市大洼县新立镇镇政府
  招商引资失败导致数百消费者无家可归
  2011年5月起,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新立镇名为“盘锦嘉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新立镇镇政府的支持下于当地开盘销售一所商业住宅项目“嘉实名苑”,又名为“嘉实二期”工程。此时该楼盘建筑地还有数百户平屋并未动迁搬离,可以说该项目属于五证不全即开始提前预售非法集资。对于所有不了解国家出售商品住宅相关法律规定的购买者来说,对该项目五证不全之事并不知情。当时已有数百名购房者都选择了该小区购买房屋。新立镇镇政府完全应该对所管辖内的任何企业尽到监管义务,但该政府并未第一时间处理此事,可见政府与该商企之间的巧妙关系。
  到2011年10月又相继造势开盘抢卖并未动工的楼盘,百姓通过遍布全盘锦市的广告和低价格的宣传标语纷纷来此办理购买房屋,而开发商交房日期也一并咬死签署在购房协议上2012年12月31日。
  购房百姓众望所归在2013年4月纷纷到该项目施工地查看房屋建筑是否竣工可以交付,但均未有动工,仍有平屋并未搬离,该房产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给与的理由是因为政府不支持动迁工作而导致工期延误,劝说购房者改换该地产在新立镇售楼处旁的另一新商业住宅项目“坚实雅居”,而该小区已经开始施工其两栋楼体框架。部分着急要房的购房者即马上与该售楼处签署了更换房屋的协议,保证并签署了该更换住宅在2014年5月31日交房。而部分原“嘉实名苑”的购房者仍然保守没有调换任何房屋。
  到2013年10月,该公司的“嘉实名苑”及“坚实雅居”两所项目仍未有太大起色,项目“嘉实名苑”仅仅引进几台打桩机进行打桩施工而已,工地凌乱不堪,而镇政府就在该项目不远处,但没有起到任何督促作用,钉子户仍然确立动,项目无法进行施工,工程基本处于停工状态,众多与该项目有关的包工队长及民工纷纷找到镇政府及县政府讨公道。
  之后经历了1年时间,开发商以各种借口搪塞打发购房者和动迁户次年还会交工,但此时该开发商已经又相继投入两所商业住宅工程,在盘锦市新开镇及新立镇分别开发“新立小企业孵化工业园”和“新开凤塘小镇”,而镇政府并未督促其继续开发建设“嘉实名苑”的住宅项目。
  2014年中旬,由于该项目地所搬迁的动迁户及大部分购房者纷纷找到政府告状哭诉寻求住处,盘锦嘉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才动资继续建造“嘉实名苑”住宅。而另一处的“坚实雅居”住宅框架已经开始拆卸,对开发商的此举动购房者不明原因。而项目“嘉实名苑”开发商口头确定2015年5月31日肯定交房。
  2014年11月,项目“嘉实名苑”再次停工,售楼处再次保证2015年7月底交房,并要求购房者签署补偿协议,以此拖延交房时间。
  2015年4月,该项目仍然停工,而且售楼处无人,处于停业状态。此时,盘锦嘉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涉嫌诈骗愚弄消费者行为,但新立镇政府仍置之不理百姓的申诉。
  以上时间各节点事件是该项目所属“盘锦嘉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各种拖延各种理由导致该项目整整四年都未能交付与消费者及动迁的平屋百姓。但政府仍然纵容该公司继续诈骗一直在出售该项目的房屋。
  而2013年起,购房者及平屋动迁百姓数百人开始经常游走于盘锦市各大政府的信访办门前,祈求政府帮助协调解决,但始终未果,给与我们的唯一答复均为“不予受理”。兴隆台区、大洼县及新立镇镇政府则推诿与镇政府无关。
  招商引资在新立镇所管辖区内,该政府有何种理由不去管理使其损害数百消费者及平屋动迁的百姓?并且继续包庇开发商的各种劣行,对诈骗消费者血汗钱的无良企业的劣行置之不理。数十名购房者告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退还房款,但法院无法执行。政府与开发商之间有着各种脱不开关系,他们相互推诿导致百姓权益受损,而政府违规操作,以各种关系方式进行招商引资,又监管不力,该地产公司根本无任何实力就能承接此处的平屋盖造项目,而政府又是以什么样的心态对待这样一个如此巨资的良心工程项目,如今烂尾楼遍野,老百姓受屈无人撑腰,难道政府不应该负全责吗?所有嘉实购房者及平屋动迁群众请求国家能给以解决该事件,来证明党对人民还存有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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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伸出你的爱心小手帮帮我们这些无辜百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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