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监会披露为什么规定四个月之内披露会计信息?

证监会: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明显提高

2017年10月10日 12:48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

内容摘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今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上表示,十八大以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有效提升了其作为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看门人的作用,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涉及重大会计处理违规、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会计差错更正等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关键词:会计信息;证监会;资本市场;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资格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今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上表示,十八大以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有效提升了其作为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看门人的作用,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涉及重大会计处理违规、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会计差错更正等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高莉指出,五年来,证监会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强化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管理、年报审计监管、现场检查、稽查执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切实督促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健全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提升执业质量。

  据了解,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多方努力下,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主要表现在:

  一是业务、人员、机构规模持续扩大。2016年业务收入达440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达27.58%;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亏即是事务所达到13家,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2.6万人,年均增长率5.3%;在全国30个省、直辖市设立了665家分所。

  二是,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完善并贯穿审计业务的各个环节,重大质量控制缺陷明显下降,执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以质量为核心的发展意识逐步确立。

  三是内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人的风险责任意识增强,一体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信息化系统成为会计师事务所推行一体化管理的重要载体。

  四是服务资本市场能力不断增强,专业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有所扩展,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有所提高,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原则,保持独立、客观的职业操守,敢于对客户不合法、不合规的要求说“不”。

  五是国际化发展稳步推进。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在境外设立分所和加盟国际知名会计网络等方式,为境内企业提供境外投融资、跨境税务筹划、海外工程造价、跨国整合咨询等全方位、多领域的服务,推进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

  摘要:现阶段,我国投资者进行经济决策主要是依靠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但我国股市由于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层和外部信息使用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其公开的信息对于外部信息使用者而言,使用价值有限,很大部分原因是大多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特别是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缺乏及时性。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不及时;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X(2012)06-0-01
  信息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地披露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有效运作的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其中,及时性是评价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之一,也直接影响信息决策的有用性。
  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及时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对发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及时披露;在公共传媒中出现的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传言或消息,不及时公开澄清;在资本市场上出现股价异常波动情况时,不及时披露原因。及时性要求上市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重大事项,不得提前或推后。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一、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及时性存在的问题
  1.披露时限过于宽松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可以分为证券发行信息、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证监会规定,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报披露时限与第一季度报表披露时限在四月底重叠,某些上市公司就会利用这一时间差,同时披露年报和第一季度季报,利用这一时间重叠降低信息在资本市场上造成的股价波动,如先在上一年的年报中披露坏消息,同时公布本年度第一季度报表,给出一个盈利的好消息,降低市场对上一年度财务坏消息的负面波动。
  2.上市公司自身利益原因
  会计信息及时性具有信息含量,会计信息披露的前期市场的反应远远大于后期披露的反应。有的上市公司人为的推迟信息披露,是为了可以使上市公司内部人员比外部信息使用者更早获取有利信息,可以从中获取额外收益。有的上市公司当年经营状况不好,害怕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会影响其公司股票价格,选择迟迟不披露,甚至冒着被通报批评的风险,违反证监会的规定。
  3.证监会监管力度不够
  出于上市公司自身利益的考虑,上市公司不会主动披露信息,只有通过严格的约束机制,使其被动披露,才能达到及时披露会计信息的目的。我国对年报信息披露中违规行为的处罚做了法治层面的规定,但具体细则不够具体清晰,导致其可操作性不强,各上市公司不能有力实施,责任落实不明确。证券交易所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手段有限,力度不够,现行监管部门对违规披露的惩罚只是证监会发布警告和交易所发布谴责公告,导致上市公司不及时披露信息的成本较小。
  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解决对策建议
  1.缩短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限制
  随着计算机的升级、网络的普及和企业ERP系统的广泛应用,大大的提高了企业会计工作的效率,缩短了会计信息产生、报告的时间。监管机构可以适当缩短年度财务报告的披露时限,消除年报与第一季度季报披露时间的重叠,减少上市公司的任意选择行为。
  各国对信息披露时间规定不同,美国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对外披露的最长时间是90天,并针对加快披露公司有特殊的规定,越大型的公司披露时间越短。我国可以把年报披露时间减少为会计年度结束后90天,区别不一样的公司分别规定,较大型的上市公司披露时间应该适当减少,提高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性。
  2.修改年报披露的具体编制指引
  我国目前年度报表披露的具体编制依据是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2007年修订)》,这是格式准则与内容准则合一的指引,而英、美和香港年报编制的准则都是格式准则与内容准则分开的编制指引。从我国年报披露的质量和出现的问题来看,把年报披露指引的格式和内容分开来可能更有利于加强对年报披露信息披露工作的指导。
  3.拓展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途径
  由于市场管理及投资者行为等原因,导致我国资本市场风险相比成熟市场风险大,股价暴涨暴跌的情况普遍存在。保证资本市场信息的公平是保证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管理部门应该确保会计信息在传播过程中时间的公平性。拓展信息披露的途径,使外部信息使用者也能及时获取重要信息。可以设置专门信息披露处理机构,专门处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这样能使会计信息更公平更及时的披露出来。
  4.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体系,加大对年报披露违规的惩罚力度
  我国应该首先从法治层面上对违规行为做出清晰的界定,完善规则,把责任落实明确,逐步完善由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各行业协会共同构成、功能互补的监管体系。监管部门对于无故延迟披露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应当予以严惩,加大上市公司延迟披露信息的违规成本。证监会应重点查处违反信息披露法规的上市公司,产生应有的威慑作用;证交所应该通过上市规则和上市协议书来限制上市公司顺应信息披露规则,主要负责平常的信息披露;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建立内部自律管理规则,对违反规定的成员要有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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