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租是几年前别人转租给我的,现在他租的到期了,房东找我,说直接租给我,现在他找我要转让费跟装修费

  我不理解才八个月的租期,还要交十万转让费,也没有书面协议续租的协议,你们怎么会签?你们自己脑筋就是糊涂的。

  你舅舅挺不厚道的,首先他这属于把自己的成本转嫁给你们,他这个条件跟别人绝对拿不到十万转让费。

  其次,你们信任他,过程都是以他的意见为主,他做这么多年生意怎么可能不知道其中风险?但是他为了自己脱身没说。

  现在这情形,只能让你舅舅去跟房东沟通,他有这个义务。沟通不成,也只能吃......

  合同都是一年一签,到期再续签,舅舅6月打的店面,只做了三个月就转让了,而且生意还非常不错,婆婆当时在那个店给他帮忙收账,当时说他想去找个大门面做单一一点的,做烧鸡公方面的。问婆婆接他这个店不,生意咋样人流量咋样你也天天看到的,婆婆当即就决定接。结果到现在他的烧鸡公都还没着落,而公婆也年纪大了,不是做生意的料,老俩口天天吵架,隔几天又得回去劝架,就决定还是转让出去。现在老有一种他算计好了的感觉......

  到期再续签有没有书面保证?你们太轻信了。

  你们现在摆明就是被舅舅坑了。另外他那八万转让费谁知道是不是真的?

  反正这个情形,是不可能有人出10万转让费给他的。

  你们现在有俩办法:

  1,让你舅舅去找房东沟通,

  2, 沟通不成看转让费能不能要一些回来。

  可以咨询一下律师,像你舅舅这情形(他有义务告知是不是能续租),能讨多少回来。

合同到期,房东说要收回店面自己做。但是我之前是从前租房主那里交了转让费过来的,现在房东说他并没有收取我的转让费,现在要收回。我该怎么办?我有不给他收回的权利吗 那就是说。房东想收回就收回了。那我们做生意的多没安全感。有其他办法尽量让自己的损失少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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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合同无效,次承租人应支付占用房屋使用费

九江新闻网讯 近日,市民小李向浔阳晚报记者反映,房客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变身“二房东”,把他的商铺转租给了别人,现在租房合同已经到期,租户却拒绝搬家。

市民:出租店面遭遇“二房东”

据小李介绍,从2013年开始,他就将购买的一间商铺出租,此前一直没有出过问题。“我在去年7月将商铺出租给了一个姓吴的,租期一年。前段时间我去商量续租的事情时,发现商铺已经不是吴先生在经营了。”小李告诉浔阳晚报记者,经过询问,他发现正在经营商铺的廖先生是从吴先生手中租下商铺的,而且吴先生还将租期延长了10个月。

“我跟吴先生签的租房合同已经到期,我想收回商铺,但现在的租户说,他和‘二手’房东签的租房合约租期没到,不可能搬走。”小李说,他现在联系不上吴先生,也赶不走租户,“现在的租户廖先生是今年5月份开始经营的,他与吴先生签订的租期为一年”。小李称,为了收回店面,他与廖先生差点发生肢体冲突,但仍未达成一致。

随后,根据小李提供的电话,浔阳晚报记者联系了廖先生。对于此事,廖先生表示,他在接手商铺后不但付清了租金,还花了3000多元进行翻新,租房合同没到期不可能搬走,“房东应该向转租人追债”。浔阳晚报记者也尝试联系吴先生,不过对方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律师: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对此,浔城一名律师表示,根据法律的规定,转租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律师称,如果小李与吴先生签订的租赁合同做过登记备案,小李可以找吴先生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找不到吴先生,小李可以先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处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再要求廖先生腾房,如果对方拒绝腾房,可要求其支付占用房屋使用费。

律师说:“如果双方没有备案登记,小李又找不到吴先生,也可以直接要求次承租人腾房,否则可以要求他支付占用使用费。至于廖先生的损失,可以向‘二房东’追讨。”

律师提醒,市民在租房子时,一定要让房东出示房产证和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杜绝二房东从中牟利。“如果知道是从二房东手里租的房,一定要看看二房东和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看看是否允许转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浔阳晚报记者 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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