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海至善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大吗?目前发展得怎么样?

至善基金员工陈某回忆起1月15日晚发生的一幕,还心有余悸,一直反复思考这样的公司还要不要继续去上班,在这样的公司上班怎么保证自身的安全???先了解一下这家公司吧,至善基金,全称上海至善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位于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20楼,于2015年12月底,划归上海扬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取得任何营业执照开展业务,是否非法集资?这点希望媒体深挖,保障南京市民的钱不能进入非法的渠道,也为南京市民做了一件好事,实事,在此也感谢能提供帮助的媒体。??至于1月15日下班时发生的一幕,慢慢道来员工陈某于2015年5月初应聘进入该公司,从事行政主管这一位置,因工作积极,表现优秀,并顺利转正为正式员工,自2015年12月底划归扬凯管理以后,所有管理人员均调整,之后以各种借口要求该员工自行离职,给了各种莫须有的借口,并要求与没有入职的人员交接,该员工没有按照新来的人员的要求,因为按照制度要求,工作交接必须在确定解约而且与已入职人员之间交接,该余姓负责人逼着该员工自己辞职,该员工坚持按照劳动法合理解除劳动合同,前后大概一个星期时间,于1月15日下班时间,该余姓负责人纠结田姓人员一起对该员工动手,并威胁该陈姓员工到该大厦楼下再斗,简直是一帮公司圈养的流氓团伙,都是黑龙江人,现在是法制社会,该解聘你可以走正规合法的途径,为什么非要圈养流氓团伙来解决问题呢???另外该公司之前多次被员工投诉到劳动部门,甚至引发了一系列群体性事件,这样的流氓公司欺骗员工/甚至客户,该公司相关前期情况已通报江苏省金融办,近期会调查此事,希望引起各界媒体朋友的关注,还南京人民一份安宁。furongcai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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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486号29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乐,该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榆河路118-10号。

法定代表人:尤将权,该公司董事长。

上诉人上海至善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善基金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盐城市意大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大建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2016)苏0902民初662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至善基金公司上诉称,案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有关,但双方争议的基础是合同,故仍属债权债务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法院无管辖权。

意大建材公司未作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系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当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因案涉房屋所在地在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故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原审法院裁定驳回至善基金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上海至善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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