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建村委会可以向农村里修路可以私自向村民收钱吗吗?? 当把村委会的房子卖了之后应该把钱分给老百姓吗?

    2011年11月,河南省汤阴县五陵镇某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该村村委会将本所属的30余亩荒地租赁给某公司用于花苗种植。该村村民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村委会与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于是王某某等20余户村民自发组织,于2012年4月向汤阴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村委会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认定村委会和某公司签订的合同性质究竟是土地租赁合同还是土地?我国《农村土地》第3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经营制度。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依照上述规定,农村土地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制,不能采取租赁经营制。土地租赁也只能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方可对外出租,村委会不能对外出租。因此,村委会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实质上是。

    那么,村委会是否有权力对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呢?

    《农村》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因此,村委会在未经三分之二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对外发包土地。

    事实上,村委会的行为损害了该村村民的优先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7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此外,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村委会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巩义王女士来电咨询:

  我是一名农民。2009年10月份,我们村里要修建道路。当时村里召开了村民会议,就有关修路事项让村民发表意见,但是对于每家每户收多少钱、怎么收钱等没有商量成,说是让大家回去想想,之后再开会商量。可是前几天,村干部突然到家里来收钱,要每户出几百元的修路钱。我们提出收钱的事情上次会议没有商量成,怎么就突然收费了,而且还这么高。村干部解释说是村委会商量决定的,没有必要再召开村民会议。我们让公开收费依据,村干部说每年村里财务公布一次,现在不到时间,无法公开。请问,村委会的这种做法对吗?

  朱广晓解答: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我国于1998年公布了《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针对涉及村民利益和村里财务公开的事项都明确作出了规定。该法第十九条规定,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结合你说的情况,你们村里修路,针对村民来说是一项村公益事业。修路的经费涉及村民的具体利益,因此对于修路的经费筹集方案,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否则,违反法定程序,村民可以不交费。第二十二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按照此条规定,村里修建道路,筹集经费属于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的事项。涉及财务的事项,村里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你们现在向村委员提出公布收费事项,因涉及财务,因此村里应当及时公布,而不是一年才公布一次。如果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你们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我家9年前向村里购买了一块土地用于新建民房(本村村民,但没有字据),老宅未拆(都在一个院子里)。由于隔壁厂房24小时噪音震动厉害,我想要在厂房相邻围墙内(自家院子内)搭建二层小楼房(起到隔音效果),是否可行?是否属于违建?需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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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合法宅基地上是可以建房的,具体可以向土地部门咨询。

律师你好,你可能不太了解我们当地的政策,隔壁村很多宅基地上新建小房子的都被强拆了。我家的区别是我们是自己买的地,不是村里免费分配的宅基地。我们的是否属于违建,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1、宅基地需要批准,很多地方政策,在宅基地上修建房屋需要审批,比较严格的还会按指定的楼层,布局与设计来修。如所在地有这方面要求,违建会被拆除。
2、你们是购买他人宅基地,按法律来说,不是经济组织成员不能流转,而且原宅基地使用权人转让后不得再申请。如果你们要修建,需要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经过批准可以修建。要注意,如果购买他人的连宅基地都不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是违法的,不能修建的。
3、因继承、转让,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宅基地的使用,只能继续伤害旧房,不能再修建,不能再翻新,改建。意味着,旧房使用到不能使用了,就会被收回。
如回答帮到你,望采纳。

我是本村人,是集体经济组成成员,购买的是本村集体用地使用权,不是购买他人宅基地。没有违法,请你看清问题

如果不是宅基地,只是集体用地使用权,就算是本村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用于修建房屋,包括老房都属于违法建筑,都应该拆除的

你说的太复杂了,我还是没有明白。20年前的老房子是有宅基地证的,当时的政策不能原地翻新,只能出钱换个地方新建住房(9年前的),当时是经过丈量尺寸的,具体哪些单位来量的不清楚,现在也没有跟换原来的宅基证。9年后的今天由于隔壁厂房24小时噪音和震动影响,想在厂房相邻的围墙内搭建二层楼好隔音,是否可行?需要办哪些手续?

1、向政府建设部门申请批准修建房屋手续,同时最好更换新的宅基证。至于需要什么手续,是行政程序性的要求,律师也不可能全部知晓。你向审批部门查询便知。
2、如果不被批准,你可以起诉隔壁,隔壁厂房24小时噪音和震动属于侵权行为,,侵犯相邻权。可以请求停止侵权,排除妨害。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建设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都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以下简称乡(镇)、村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及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并纳入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有关企业用地标准。
  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是,在有没有房产证其实没多大关系,反正能一直用着,政府也不敢来把你拆了,要是被占用了,还会给你一大笔补偿款,再怎么降价,商品房都太贵了

1、如果是在你们家宅基地范围内,可以建房,但是也应该经过村委会同意并报管理部门土地;2、如果是在你们村里购买的土地,没有经过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更没有颁发宅基地使用证,建房肯定是违章建筑的。3、村委会没有出售集体土地的权力,和批准宅基地的权力,你如果没有宅基地可以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同意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可以建房;4、如果你们家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在申请是不会批准的,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批准一处宅基地。

一、你是本村村民,依法可以获得一块宅基地。
二、现在的土地政策,土地流转是允许的,你购买他人土地建房,要看该土地属于耕地还是宅基地,如属于耕地,不能擅自变更用途。
三、使用宅基地建房,需要审批,审批流程如下: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所有权申请流程及审批程序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因此,建议你征得村委会同意并给你出具证明,然后到乡国土所办理手续。
五、如果你擅自动工,国土部门以违章建筑进行罚款或强制拆除,到时就很被动,而且打官司也无法胜诉,因为你违法了,建议你慎重,到相关部门咨询后,准备材料办理审批手续,再动工。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首先,你所说的购买的土地建房,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有效审批为宅基地用地,那么,该房的建设应当改变了该片土地的用途,但是,你们购买土地时就是为了建房,那么村委与你们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需要在自己院里搭建二层小楼房,也是需要进行住建部门的审批的,因为,现目前法律规定建房需要有审批的宅基地,第二需要规划,第三需要住建部门的审批才能建设,因此,你们需要搭建,仍然是需要经过审批程序的;

    第四,如果需要搭建,那么你们需要向村委会提出规划及搭建的原因,经村委会审查签字以后向住建部门申请搭建,由住建部门批准以后才能进行建设。

当然,经过村委会以后,需要与土地所沟通。

首先确定建二层小楼房的土地是否属于你方名下(到村委可查询)。其次要建楼房须向村委报建,只有同意报建才能动工,否则属于违法建筑

答: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能承建。违章建筑是要被强制拆除的。

农民自建住宅申报程序: 一、已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向当地乡镇政府规划办报告,办理《规划许可证》即可建设。 二、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 1、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核对); 2、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分别报乡镇国土所和规划办,办理《规划许可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建设。其中: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需本组组长签字,新开基建房的,需本组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签字(或按手印或盖章),并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禁止非农人员购买农村土地建房,小产权属非法行为,不得登记发证。

本村村民可以买卖,但没有字据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去村委会补办手续:证明,盖公章,找几个证明人签字)。私自搭建属于违建,建议去村委会咨询能否办理及办理手续(村委会不是职能机关,但了解土政策),向乡镇的行政服务中心(或者土地局)咨询(职能机关)。现在很多农村禁止加盖、翻新、新建住房,但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搭建的房屋被拆违的不多,但一旦拆迁,必然拆违建。如果可以搭建,建议办好这方面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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