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盗窃的孩子盗窃手机两个约5000元会判几年

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1)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2)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3)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本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你是属于未成年人,刑法的标准应该从轻。

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最常见、比率较高的犯罪类型,在整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对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的量刑,往往会出现思想认识不统一、实际处理不统一等情况,不是失之于宽,就是失之于严,难以很好地把握恰当的尺度。这是因为,这种类型案件突出一点,就是量刑情节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即除了未成年被告人固有的年龄因素应当从宽处罚以外,同时还存在诸如法定、酌定从宽或者从严处罚的情节,这些情节不少是选择性的,这确实给审判人员的实际操作带来了困难,也是未成年人盗窃案件量刑轻重失衡的症结所在。因此,量刑情节的确定已成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的十分关键的问题。

  一、对犯罪未成年人从轻或减轻处罚如何确定的问题。审判实践中,对犯盗窃罪的未成年人在什么情况下从轻处罚、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规定了三个量刑幅度,第一个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第二个幅度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第三个幅度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因此,对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确定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

  一是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从轻与减轻。这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对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所比照的成年人盗窃犯罪应判处的刑罚临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两个量刑幅度下限的案件,在具体量刑时不要先考虑从轻还是减轻,而是先考虑从轻处罚的幅度,当从轻处罚的结果仍在法定刑之内时就是从轻处罚,当从轻处罚的幅度跨越法定最低刑时,就成为减轻处罚。这样,从轻或减轻处罚实际上是由从轻的幅度来确定的,从而避免了法定刑跨度对量刑带来的影响,也可防止因审判人员机械操作而带来的对未成年人盗窃犯罪从轻不够的现象。另一种情况是,对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所比照的成年人盗窃犯罪应判处的刑罚不临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两个幅度的下限的案件,则应全面衡量案件事实,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盗窃数额、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犯罪的原因和动机目的、犯罪手段、犯罪结果、被告人主观恶性和一贯表现、再犯可能性等等,实事求是地进行研究,决定对未成年被告人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

  二是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只需考虑从轻处罚,而无需考虑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该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是没有问题的,但却不能减轻处罚。因为,减轻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但在该法定刑以下已经无法判处刑罚,只有免予刑事处分,而免予刑事处分的对象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因此,对盗窃数额较大的未成年被告人,如不属于免予刑事处分的对象,只能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法定刑范围内“从轻处罚”,而不存在“减轻处罚”问题。

  二、对选择性法定从宽情节的处理问题。我国刑法规定的从宽情节有些是选择性的,如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以后自首且罪行较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这些从宽情节都需要审判人员在量刑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在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的量刑中,遇有刑法对某一量刑情节同时规定有从轻或减轻处罚、减轻或免除处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时,如该案件系盗窃数额巨大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一般应当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盗窃财物的数额、社会危害性大小等案件的具体情况,先行确定该量刑情节究竟属于从轻处罚情节、减轻处罚情节,还是免除处罚情节等,然后再根据不同情况,考虑对未成年被告人如何处罚。

  三、对从轻、从重情节的处理问题。在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遇有从轻处罚情节时,如系盗窃数额巨大的,一般可适用减轻处罚;如系盗窃数额较大的,应当增大从轻处罚的幅度,其中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分。遇有从重处罚情节时,如共同盗窃中的主犯、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过,而基本上没有其他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其量刑可较其他不存在从重处罚情节的未成年人盗窃案件适当重一些,一般只宜从轻处罚(不宜减轻处罚)。

  四、对从宽处罚情节同时并存的处理问题。在对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进行量刑时,遇有同时并存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时,一般可采用吸收递减原则,即用较轻的情节幅度吸收较重的情节幅度,在具体适用刑罚时作相应递减,让免除处罚的情节吸收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减轻处罚的情节吸收从轻处罚的情节,然后增大减轻的幅度。

所以你的问题法院会酌情处理,具体会不会判缓刑还要看你所犯盗窃罪的具体情节。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观点,有不对之处请指出!

昨日,记者从花溪警方松山派出所获悉,近期,贵州大学花溪校区校园内发生多起盗窃案,影响非常恶劣。民警通过调查暂时确定为同一伙人所为。松山派出所民警所组织了办案小组在易发案地区开展蹲点侦查工作,最终抓获嫌疑人。

据了解,2016年11月22日晚21时,松山所在贵大新校区执行蹲守侦查任务的办案小组发现两名行为诡异的男孩,在撬开摩托车龙头锁后准备推车离开,通过观察,松山所民警发现这两名男孩作案手段熟练,应该是盗窃惯犯,施行抓捕可能会打草惊蛇,民警决定跟踪犯罪嫌疑人找到其犯罪窝点。

民警在现场查获多辆被盗车辆

民警跟踪嫌疑人来到花溪区孟关乡某出租房附近,在两名嫌疑人准备将车推进房内关门之时,民警展开抓捕,最终成功抓获两名盗窃犯罪嫌疑人,同时还在现场查获多辆被盗机动车。

通过审讯,民警了解到两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系亲兄弟,一名17岁,一名13岁,两人长期在花溪区作案,经初查两人在花溪作案共15起,目前松山所已将17岁的刘某刑事拘留,13岁的刘某送法制学校,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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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94年10月份出生。后因我夫妻离婚,孩子缺少足够的教育,致使其在15至17岁之间伙同社会上不法份子(当中也有未成年人)盗窃摩托车20多辆。于今年5月份被拘捕,现看押在看守所,近日将开庭判决。今天接到法院通知,要我先交2万元罚金。但以我现在的经济状况(一个普通的教师)是无法支付这笔罚金的。请问律师: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我儿子将面临着怎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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