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对女生说只要意识到女生说自己缺点的用意就会改变。可是没过多久还是玩游戏 这样的会改变吗 是不是可以放弃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姓氏的国家,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就产生了姓氏。在关永礼先生所著的《中国姓氏文化》一书中讲到,许多欧美国家名前姓后的姓氏构成方式,迟至中世纪才产生并传承下来。亚洲越南、朝鲜等国的姓氏在14世纪左右才普及兴盛,而且多由中国传入。日本则更晚,1876年才颁布《平民必称姓氏、名字义务令》,普遍推行姓氏制度,改变了此前只有贵族、武士、神职官员才享有姓氏的历史。
而细致考究下来,“姓”的来历要比“氏”更古老。“姓”字是由“女”字和“生”字组成的,《说文解字》解释:“姓,人所生也。”远古的人类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姓就代表了一个人母系血统,一个始祖母所生的后代即为同姓。中国的古姓中大多都有“女”字偏旁,如姬、姜、嬴、姒、妫、姚等,也正反映了“姓”和母系血统的密切关系。
远古的人们把氏族繁衍的功劳归于某种神秘的自然力量。比如在周人的传说中,他们的始祖母姜嫄因踩了熊的脚印而生了后稷,因此周人以熊为图腾,并姓姬,甲骨文“姬”字的右半部,就是熊的脚印的象形。而在商人的传说中,他们的始祖母简狄因吞食了燕子蛋而生了契,所以商人就以鸟为图腾,并姓子,子就是卵或蛋的意思。
如果说,“姓”是来自母系,那么“氏”就是来自男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繁衍,男性在生产和战争中的优势不断凸显,氏族群体中出现了强有力的男性首领,他们要对自己率领的群体用某种称号作出区分,这就是“氏”的来历。最初的氏,是这个氏族男性首领的称呼。
战国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局的动荡,许多贵族降为平民。原本只有卿大夫之家才有资格立氏,随着士和平民地位、权力的上升,他们也开始称氏。氏已不再是贵族特有的标志,人们在交往中互相称名称氏,成为社会发展的需要。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彻底废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县制,氏只剩下了标记直系血统的作用,性质上没有了贵贱之别。汉代以后,通称为姓,自此姓氏彻底合一。
现在人们所说的名字是指一个人的名,与古代所说的名字不同。古代的名与字分指,均为一个人的称号。名,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前的称呼,字则是他成年后步入社会时的称呼。
中国的这种名、字双轨制早在周代就已经形成。古人的名,主要用于自称;士人的字,主要用于他称。古代婴儿出生满两个月就要命名。《礼记》中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这是因为古代男子二十岁时行结发加冠之礼,以示成年,开始取字。女子十五岁结发加笄(束发的簪子),作为成年的标志,可以取字。一个人成年后,由长辈原先为其取的名已不便在社交场合中被人指名道姓地径直称呼,应另外换一个平辈或晚辈可以称呼的新名,否则被视为无礼。因此,以字相称,表示尊敬。
字独立于名之外,又与名密切相关。如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可以相互注释,字义相近。也有名与字互为补充,可以连义推想的,如岳飞字鹏举,“鹏举”取大鹏振翅高飞之意,与“飞”互为补充。还有以反义相对取字的,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熹”与“晦”字义相反。
除了名、字以外,有些古人还有号。虽然春秋时期已有称号的现象,但宋代才是号的大普及时代。明清时期,士人取号之风特盛。清未民初以后、字与号逐渐被笔名、艺名所取代。
(选自《北京日报》2014.02.19)
【小题1】下列关于“中国姓氏”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中国姓氏产生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关永礼先生认为中国姓氏远远早于欧美国家,更早于亚洲的越南、朝鲜、日本等国。
B.中国古姓的字形大多带有女字偏旁,这种造字结构蕴藏着一个历史事实,即中国大多古姓与母系血统有着密切的关系。
C.中国最初的姓来源于母系,而氏来自男性,而且汉代以前氏是贵族特有的标志,汉以后姓氏就完全合一,统称“姓”。
D.中国人称氏最初只有卿大夫之家才有资格,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局的动荡,士和平民地位逐渐上升,他们也开始称氏。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在古代,名和字是不同的称号:名,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前由长辈为其所取的称呼,而字,则是他成年后步入社会时的称呼。
B.古代男子年龄到了二十岁才加冠取字,有“字”之后,“字”就在社交场合被广泛应用,而“名”则退出了社交场合。
C.中国名与字的双轨制自周代形成以来,延续了几千年,清末民初以后,字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笔名、艺名。
D.古人的“名”与“字”之间的联系十分密切,或字义相近,相互注释,或连义推想,互相补充,或反义相对,对比鲜明。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到14世纪左右亚洲越南、朝鲜等国的姓氏才普及兴盛,日本则更晚,而且多由中国传入,由此他们的姓氏和母系血统关系密切。
B.中国古代的氏与分封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分封制彻底废除后,氏只剩下标记直系血统的作用,性质上已没有了贵贱之分。
C.古人称自己通常称自己的名,称别人通常称他的字,以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如诸葛亮自称“亮”,鲁肃则称他“孔明”。
D.有些古人会取号,号出现于春秋时期,但到了宋代,号才进入了大普及时代,而到了明清时期,士人取号之风非常盛行。

本题难度:容易 题型:解答题 | 来源:2014-辽宁省葫芦岛市五校高一上学期期中协作联考语文试卷

习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中国人的姓与名余昌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姓氏的国家,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就产生了姓氏。在关永礼先生所著的《中国姓氏文化》一书中讲到,许多欧美国家名前姓后的姓氏构成方式,迟至中世纪才产生并传承下来。亚洲越南、朝鲜等国的姓氏在14世纪左右才普及兴盛,而且多由中国传入。日本则更晚,1876年才颁布《平民必称姓氏、名字义务令》,普遍推行姓氏制度,改变了此前只有贵族、武士、神职官员才享有姓氏的历史。而细致考究下来,“姓”的来历要比“氏”更古老。“姓”字是由“女”字和“生”字组成的,《说文解字》解释:“姓,人所生也。”远古的人类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姓就代表了一个人母系血统,一个始祖母所生的后代即为同姓。中国的古姓中大多都有“女”字偏旁,如姬、姜、嬴、姒、妫、姚等,也正反映了“姓”和母系血统的密切关系。远古的人们把氏族繁衍的功劳归于某种神秘的自然力量。比如在周人的传说中,他们的始祖母姜嫄因踩了熊的脚印而生了后稷,因此周人以熊为图腾,并姓姬,甲骨文“姬”字的右半部,就是熊的脚印的象形。而在商人的传说中,他们的始祖母简狄因吞食了燕子蛋而生了契,所以商人就以鸟为图腾,并姓子,子就是卵或蛋的意思。如果说,“姓”是来自母系,那么“氏”就是来自男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繁衍,男性在生产和战争中的优势不断凸显,氏族群体中出现了强有力的男性首领,他们要对自己率领的群体用某种称号作出区分,这就是“氏”的来历。最初的氏,是这个氏族男性首领的称呼。战国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局的动荡,许多贵族降为平民。原本只有卿大夫之家才有资格立氏,随着士和平民地位、权力的上升,他们也开始称氏。氏已不再是贵族特有的标志,人们在交往中互相称名称氏,成为社会发展的需要。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彻底废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县制,氏只剩下了标记直系血统的作用,性质上没有了贵贱之别。汉代以后,通称为姓,自此姓氏彻底合一。现在人们所说的名字是指一个人的名,与古代所说的名字不同。古代的名与字分指,均为一个人的称号。名,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前的称呼,字则是他成年后步入社会时的称呼。中国的这种名、字双轨制早在周代就已经形成。古人的名,主要用于自称;士人的字,主要用于他称。古代婴儿出生满两个月就要命名。《礼记》中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这是因为古代男子二十岁时行结发加冠之礼,以示成年,开始取字。女子十五岁结发加笄(束发的簪子),作为成年的标志,可以取字。一个人成年后,由长辈原先为其取的名已不便在社交场合中被人指名道姓地径直称呼,应另外换一个平辈或晚辈可以称呼的新名,否则被视为无礼。因此,以字相称,表示尊敬。字独立于名之外,又与名密切相关。如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可以相互注释,字义相近。也有名与字互为补充,可以连义推想的,如岳飞字鹏举,“鹏举”取大鹏振翅高飞之意,与“飞”互为补充。还有以反义相对取字的,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熹”与“晦”字义相反。除了名、字以外,有些古人还有号。虽然春秋时期已有称号的现象,但宋代才是号的大普及时代。明清时期,士人取号之风特盛。清未民初以后、字与号逐渐被笔名、艺名所取代。(选自《北京日报》2014.02.19)【小题1】下列关于“中国姓氏”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中国姓氏产生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关永礼先生认为中国姓氏远远早于欧美国家,更早于亚洲的越南、朝鲜、日本等国。B.中国古姓的字形大多带有女字偏旁,这种造字结构蕴藏着一个历史事实,即中国大多古姓与母系血统有着密切的关系。C.中国最初的姓来源于母系,而氏来自男性,而且汉代以前氏是贵族特有的标志,汉以后姓氏就完全合一,统称“姓”。D.中国人称氏最初只有卿大夫之家才有资格,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局的动荡,士和平民地位逐渐上升,他们也开始称氏。【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A.在古代,名和字是不同的称号:名,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前由长辈为其所取的称呼,而字,则是他成年后步入社会时的称呼。B.古代男子年龄到了二十岁才加冠取字,有“字”之后,“字”就在社交场合被广泛应用,而“名”则退出了社交场合。C.中国名与字的双轨制自周代形成以来,延续了几千年,清末民初以后,字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笔名、艺名。D.古人的“名”与“字”之间的联系十分密切,或字义相近,相互注释,或连义推想,互相补充,或反义相对,对比鲜明。【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A.到14世纪左右亚洲越南、朝鲜等国的姓氏才普及兴盛,日本则更晚,而且多由中国传入,由此他们的姓氏和母系血统关系密切。B.中国古代的氏与分封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分封制彻底废除后,氏只剩下标记直系血统的作用,性质上已没有了贵贱之分。C.古人称自己通常称自己的名,称别人通常称他的字,以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如诸葛亮自称“亮”,鲁肃则称他“孔明”。D.有些古人会取号,号出现于春秋时期,但到了宋代,号才进入了大普及时代,而到了明清时期,士人取号之风非常盛行。...”的分析与解答如下所示:

解答此题,可在整体感知文意的基础上,先从文中找到与“中国姓氏”的论述相关的语段,然后将选项带入原文进行比较分析,做出判断取舍,C项,“汉代以前氏是贵族特有的标志”的表述不正确,原文是“战国以后……氏已不再是贵族特有的标志”。所以选C。
试题分析:此题考查筛选信息的能力。解答此题,可根据对文意的理解,将选项分别代人原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细微差别,B项,“‘名’则退出了社交场合”的理解不正确,可以用于社交场合自称。所以选B。
考点:筛选并整合文中的信息。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试题分析:此题考查分析和推断的能力。解答此题,可根据文中作者的观点,仔细辨识选项与原文观点的细微差别,做出判断,A项,“他们的姓氏和母系血统关系密切”的分析不正确,属于无中生有。所以选A。
考点:筛选并整合文中的信息。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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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间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分享给宝宝们:“一个妈妈对孩子说,你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好好的,没有压力也不用养我们。不要随便就结婚了,除非那个男人有好到让你放弃一切,不然结婚后你的生活就不一样了,你自己也养的活你自己,你看某某阿姨,快五十都没结婚没小孩过的快乐自由,除非有一个男人对你好到不行,非常爱你能够保护你,照顾你娶你是因为疼你而不是要你为他生小孩伺候他一辈子,这样才能考虑知道吗?爸爸妈妈从小爱你疼你就是要让你觉得家庭是温馨的,才不会随便可以被一个男生追走,你是我们唯一的女儿,爸爸妈妈只希望你可以幸福!” 这应该是很多女儿做梦都想听到的话吧,因为现实生活中,真的有很多婚姻是因为父母逼婚无奈的结合导致所有一切不幸的发生.婚姻真的可以改变人生,所以选择不是赌气与玩笑…

那次回家乡,在村里到处走走,曲径通幽处,一堵和村史一样古老的残墙颓壁横在眼前,用手去摸,仿佛触到了岁月深处,不由泛起许多沧桑之慨。

  凄冷的清泉映着同样凄冷的月光。在凄冷的二胡声中浮想翩翩,有一种深深的感动。

  第一次读到长烟落日孤城闭,羌管悠悠霜满地,辨不清是悲怆还是悲壮,只觉得美,一种极致的美,不敢靠近的美。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仿佛一个绝望的美人,冷艳逼人。

  马上瑟琶关塞黑。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激越中的苍凉,凄厉逼人。

  千里孤坟。明月夜,短松岗。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战地黄花,如血夕阳。

  “五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夜晚……老年人回忆中的30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30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张爱玲以出奇的冷静和淡漠,不经意间便营造了一份苍凉之美。

  人生的凄苦与景物的苍凉一样,都可以诗化成美,让我们时时感动,深深感动。拥有一颗诗心,真好!

  人生,其实是一个选择的过程。

  选择的后面往往是遗憾,但我们必须选择。

  两个人走进麦田。只给他们一次机会,让他们摘取最大的麦穗。其中一人不知不觉走到了尽头,两手空空,失去了选择的机会。另一人摘下了麦穗,但他很快就看到更大的麦穗,他选择了,也遗憾了。

  有两个蜗牛,各选择一棵树爬上去。显然,爬得快的不一定爬得高。人们注重的往往是结局--谁爬得高,而不是过程--谁爬得快。两个蜗牛不可能知道哪棵树更高,但它们必须选择,它们选择的出发点,便是自己的位置,位置选择了它们,它们选择了道路。

  我们常常说不清楚,是命运选择了我们,还是我们选择了命运。只能说,选择就是命运。

  真善美是事物的三个方面,并非一个整体。美也可以是不真不善的,比如塑料花、罂粟花。森林里那些美丽的毒菇,还有蒲松龄笔下的诡秘之美、狰狞之美。

  外国有个画家以画艳尸名世。他在塑造美女之死时有一种虐杀的快感。人们并不因其邪异而抹杀其作品的艺术魅

力,苟且称之为残忍之美。

  邪恶也是一种心理需求,比如罪恶快感,也具有一种美。畸恋、婚外恋、所有反道德的情爱,其稳秘之美、乏善之美,对某些人来说,更具诱惑力。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坏“,也是美的另一面。

  劝世贤文有“敬人如敬己“之句,不少人只理解为“像尊敬自己一样尊敬别人“,我认为还有另外的意思,尊敬别人,自己也得到尊敬。

  “敬人“不能曲意,也不能盲目。其实,只要你不狂妄自大,你会发现许多人都有某些方面值得你去尊敬。

  “敬己“不比“敬人“容易,也不比让别人尊敬自己容易。真真正正觉得自己可敬,除了各方面的表现,还要有“慎独“的功夫,不欺暗室不欺心。

  敬天地以重环保。敬父母以正人伦。敬宗教以存善念。敬社会以守法规。敬生命以惜万物。敬花木以悦性情。敬君子以泓正气。敬小人以化邪心。

  “如果你遇到一个温柔无比的妻子,你将是一个幸运儿;如果你遇到一个蛮横的妻子,你将成为一个哲学家。“人们把苏格拉底的这句话视为戏言,我却认为是至理。假如你在社会上受到伤害,妻子的温柔抚慰可以化解你的痛苦,使你重新振作起来走向社会。假如你受到妻子的伤害,你连可以倾诉的人都难以找到。任何伤害都有比不上妻子的伤害更使人感到人生的孤独无助,感到人生的痛苦。而孤独和痛苦,正是对人生进行形而上思索的温床。

  当你对某个人心存不满或与某个人有点龉龃时,冷静想来,有可能是你不够宽容。

  在好多时候,宽容是不亚于正直、善良之类的美德。

  善良的人不一定宽容,善良主要是同情弱者,悲天悯人。他对那些不需要同情、怜悯的人,有可能横挑鼻子竖挑眼,斤斤计较。

  正直的人不一定宽容。正直主要是正义感强,是非分明,言行率直。他也有可能尖酸刻薄,苛求于人。

  宽容的人如果缺乏正直之心,也容易流于糊里糊涂的老好人,善恶不分,是非莫辨。

  水至清则无鱼,说的是宽容之道。动辄割席断交,我不敢苟同。

  好多时候,语言是多余的。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好多时候,语言是不可信

的。甜言蜜语,山盟海誓,转眼间灰飞烟灭,反目成仇。

  恋人间脉脉含情的凝眸,胜过千言万语。

  埋头苦干的人,往往有专注、执著的目光。

  有思想、有内涵的人,往往有睿智、深沉的目光。

  高明的领导者往往不易为语言所左右,他懂得观察别人的眼睛,也想信自己的目光。

  许多人用这个题目写过文章,但我仍然认为有写一写的必要。

  喜欢是浅层次的好感,不具备强烈的排他性;爱则不然,爱一个人,也想独占这个人,其副产品便是嫉妒。

  在男女之间,除了爱与喜欢之外,还有欣赏和崇拜。欣赏是对岸的风景,可以只观其一点,不涉其它。欣赏接近于喜欢。喜欢是近距离的欣赏,可以平视,也可以俯视。崇拜比欣赏更需要距离,对方不是在天上,便是在峰巅上,你只能仰视。

  喜欢是清清浅浅的小溪,可以一眼见底。喜欢一个人也不羞于让对方知道。也因其清浅,渗进一点异物,喜欢便不复存在了。

  爱是大海,深不可测,包容一切。

  喜欢一个人,会去计较对方的缺点,而爱一个人,却看不到对方的缺点。

  喜欢、欣赏、崇拜,都可转化成爱,但爱一旦不存在了,就无法还原为喜欢、欣赏、崇拜。

  喜欢的反义是讨厌。爱的反义不是恨,恨只是爱的延续,爱的反义是淡薄。

  颗粒饱满的稻穗是低着头的,只有空瘪的稻穗才昂着头。

  有份量的东西总是沉在深不可测的水底,只有轻飘飘的东西才浮在水面。

  我实在找不到有什么品德能比谦逊更容易获得人家的好感和友谊。

  谦逊必须有谦逊的本钱。谦逊的本钱与骄傲一样。没有一点本钱的“谦逊“其实不是谦逊,只能叫“自知之明“,这类人比那些自傲得莫名其妙的人可爱得多。

  谦逊的人虽然知道自己之所长,但更知道自己之所短。

  有些人心里自傲得不行,却装得很谦逊。这些人比自傲得表里如一的人更讨厌。

  就像自认虚伪的人并不虚伪一样,自诩谦逊的人也不谦逊。

  自傲的人其实是很吃亏的。他与谦逊的人取得同等成绩时,前者得到的往往是妒忌,后者得到的往往是尊重。

人,你要淡忘。因为你帮助他时已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你不必去记得对方欠你一份情。如果他值得你帮助,你帮助了他,这件事就已完成了;如果你后来才发现他不值得你去帮助,你对他的帮助已成为过去式,你又何必对此耿耿于怀呢!忿忿不已,只会破坏自己的心情。

  如果昨天你取得了引以为豪的成绩,今天最好把它忘得干干净净。昨天的成绩只能证明昨天,不要让它成为包袱,成为骄傲的资本。在今天,还要以从零开始的心态去做你要做的事,不要生活在过去成绩的光环中,还要有意识地避开“马太效应“。撇开昨天的成绩,也许你会发现,其实今天的你并不比别人出色。这样会使你懂得谦逊,也会激发你努力去创造明天的辉煌。与人有点龉龃时,淡忘会使你宽容。如果你有一段耻辱、失败的经历,你更应把它当成昨夜的噩梦,交还飞逝的时光。不要让昨天的经历阴影着今天。

  对于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也不必过分铭记。淡忘,会使我们活得轻松、洒脱。

  当然,有些东西是不能淡忘的,比如责任、承诺、经验教训、别人的恩惠等。

  子曰:“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要别人知道自己,了解自己,其实很难。

  了解别人,不外听其言,观其行,察其色,再加以揣测。谁能真真正正地了解另一个人?道貌岸然者不乏高尚之言行,倘若揭开其心里底蕴,也许便无高尚可言了。

  “人不知而不愠“,实是一种高境界。如果你对狗苟蝇营深恶痛绝,靠真才实干得到上司的器重,却被误解为你采取了卑鄙手段;如果你注重操守,却因偶然的巧合涉嫌不光彩的勾当;如果你才华横溢却时运不至,你的上司有目无珠,这时候你能不愠吗?

  其实孔圣人也未必能做到“人不知而不愠“,他会见一位行为不检的女人被弟子误解,

  不也猴急万分、指天斗誓吗?

  许多人明知“渴时一点如甘露,醉时千杯不如无“,却偏要锦上添花,不愿雪中送炭。

  “四点九“与“五“相差几何,却一被压抑为零,一被上升为十。

  这不足取么?非也!这是一个淘汰、砥砺的过程。倘若你在“四点九“之时便得到承认,也许你就固步自封了。在你被压抑为零时,你有可能心灰意馁被淘

汰掉,更有可能通过不断积累获得突破。在弹性限度内,压得越紧,反弹越大。

  距离创造了美,不知多少人说过了。距离给人以安全感,则是比较新鲜的话题。其实,这是在拥挤的都市、仄迫的现代生活中产生的。马路上,车水马龙;单位里,脸对脸背对背;楼道中,无缘对面不相识;邻里间,“卡拉OK“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我们在摩肩接踵中各自筑起心灵的篱笆。

  然而,如果你有过在人迹稀少的荒凉之地独自一人的经历,比如大漠、密林,比如在某个僻静的小山村中的一所寂寞的校园里,你就会为一个同类的并肩而立、携手而行、促膝而坐或胝足而眠而欣喜,你会感受到来自同类的温暖,你会体味到距离给人的不安全感。

  身体的距离,常常与心灵的距离成反比。

  在舞台上,唱主角的毕竟是少数,倘若大家都争当主角,哪岂不乱了套!

  在社会的大舞台上,也是这样。

  演好配角,不是甘于平庸,而是一种本份,一种高尚的品质,无私的奉献。

  演好配角,要耐得住寂寞,耐得住寂寞乃人生一大境界。

  有个女孩去当伴娘,打扮得花枝招展,抢了新娘的光,得到的不是喝采,而是嘘声。

  配角和主角相映成趣:成功的主角和成功的配角便是各司其位、各尽其职,配合默契;不成功的主角会反过来陪衬成功的配角。

  有两个文学爱好者来找我闲谈,其中一个不断地自我表现,尽情地卖弄自己的浅薄;另一个似乎没什么表现,只是偶尔插上几句。给我留下好印象的,却是后者。

  有位朋友在某报社工作,被分配去接编一个当时很不受重视的版面,他也成了这个报社不起眼的小角色,常常被忽略。然而,经过一年多的苦心经营,他的版面脱颖而出,深受读者的喜爱,引起了领导的重视。去年底,成了这份报纸征订广告的一块招牌。

  放弃有放弃的理由,不放弃有不放弃的理由,就看如何客观地认识自己,准确地把握实际。

  爱情是最不可强求的东西,强扭的瓜不甜。倘若某女对你的痴情嗤之以鼻,对你的追求烦不胜烦,你根本就不是她感兴趣的那类人,不管你如何“精诚所至“,也只能是一厢情愿。这时候,你还不肯放弃,还要把自

己的尊严放在石榴裙下任其践踏吗?

  某作家成名之前屡遭退稿,有可能是编辑的势利,而他确实具有潜质,他的作品确实能打动读者。这些,你有吗?如果你自恋倾向严重,自我陶醉,当局者迷,你不妨请几位朋友来当你的读者,分析你的潜质。写了十多年的稿,你的作品仍坚守在一般初中生的作文水平,不肯向前挪动一步,我劝你还是放弃吧。

  放弃,无疑是十分痛苦的,它意味着对自己过去的努力和积累的否定,它意味着又要从零开始。但是,适时的放弃也是明智的,它给你重新选择的机会。

  对于已经付出了巨大努力、还有一点希望的人,在放弃之前,我也要劝一声:朋友,再试一次!

  幸福与痛苦一样,只不过是一种感觉。

  “幸福的家庭大多相似。“这句话可以说对,也可以说错。美满、温馨、和睦,也许是幸福家庭的共同特征,但其生活状况却各不相同。有些各方面都显得很优越的家庭,在外人看来是幸福的,但是否真的幸福,只有其成员才有发言权。清贫的家庭也可以是幸福的,但如果家庭经济极为困窘,连饱暖都难以维持,是幸福不起来的。即使纯粹精神上的因素,确有过幸福之感,也会是短暂的。幸福的火花,很快就会被生命的基本需求难以满足的痛苦所扑灭。

  为了追求理想,追求真理,宁可放弃舒适的生活去历经磨难,甚至献出生命,这些人是幸福的。

  对幸福期望值过高,有可能是一种不幸。

  幸福可以很平淡:恋人温柔的凝眸,朋友真诚的问候,风雨夜归时默默等候的一窗灯火,同事间彼此善待而掠过心头的暖意,疲倦时的一杯热茶……

  拥有一颗平常心,真是幸福!

  人缘好的人不一定是正直、真诚的好人。好人不一定有好人缘。

  人缘好的人有些是因为圆滑,八面玲珑,善于交际,懂得应酬,逢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甚至耍手腕、玩花招,观颜察色,见风使舵,善于伪装。

  人缘好的人有些是因为随和。随和不是随便。随便是纵容自己,随和是宽容别人。对自己缺乏约束,言谈举止粗枝大叶,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全不顾别人的反应,是很讨人厌烦的。随和是温和、婉和。温和使人感到亲切,乐意接近。婉和是说话委婉,讲究方

法方式,批评他人或提不同意见时不粗暴生硬。

  也许你认为正直的人应该棱角分明,真诚的人应该直言不讳。但是,如果你不想圆滑,又想拥有好人缘,你只能选择随和。

  梦绕魂牵的恋人提出分手,沉重的绝望压迫着你的胸口。你希望这是一场梦。梦里恋人翻脸无情翩翩而去,醒来时却见她风情万种投怀送抱。多少回梦里凄风苦雨,醒来时却是丽日和风。

  当巨大的幸福笼罩着你时,你昏昏然,以为自己是在梦中。环顾四周,明晃晃的阳光告诉你,正如痛苦不是梦一样,幸福也不是梦。

  人生又是梦。一切香艳都会凋谢,一切繁华都会衰残,成败得失如过眼云烟。如果你懂得这一点,你就不会不择手段去争名夺利。

  时间是一位公正的裁判。当你痛不欲生时,它告诉你,超脱一点吧,一切都会过去的;当你得意忘形时,它对你说,冷静一点吧,一切都会消逝的。

  走对一百里并不重要,就怕踏错一步。

  路程百里半九十,最后几步是关键。

  人生之旅没有回头路可走。许多人在走近生命尽头时,回首平生,觉得走了不少弯路,便假设“如果重来一次“,遗憾的是,假设只能是假设。

  攀上峰巅的路,总是险道。

  攀山路的人即使累倒在半山腰,也比走在坦途上的人站得高望得远。

  有人一步不慎,失之千里。

  有人太小心翼翼,走路如履薄冰,失去了许多生活的乐趣。

  有人步履匆匆,直奔主题,忽略了许多值得欣赏的景色。

  有人轻装上阵,步伐轻松、快捷;有人总背着沉重的包袱,不肯舍弃什么,因而举步维艰。

  有人固步自封。有人徘徊不前。

  只有闯过“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境,才能领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

  机遇是一个转折点,是一个契机。

  机遇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不要夸大机遇的作用。机遇不等于成功。对机遇消极的等待无异于守株待兔。

  当然,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幸运儿,命运不可能绝对公平。有人仅仅拥有一次机遇便一路顺风抵达成功的彼岸,有人终其一生积极进取却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

  但更多的时候,机遇是在不断求索中一次不

经意的发现,是丰富的积累之后偶然找到一个突破口,是埋头耕耘者得到一次意外的收获,是“众里寻他千百度“之后“蓦然回首“的惊喜。它看似突而其来,其实它一直潜伏在默默的追求之中。

  顺境是机遇。逆境也是机遇。逆境是砥砺意志磨练才干的机会。

  对机遇的追求,是一种信念。对机遇的发现和把握,是一种本领。有人在机遇降临时却视而不见,有人抓住了机遇却又让它像泥鳅一样溜走。机遇稍纵即逝。

  机遇是打开成功窗口的快捷方式,但绝不是唯一途径。

  当你错过了这班地铁,不必回首,便无所谓失落。不要嗟叹已经过去的遗憾,把目光投向未来,你的眼睛又写满了期待。只要希望还在,你就不会悲哀。

  当你走出雨季,不必回首,便无所谓沧桑。不要去管泥泞上的足印歪歪斜斜,滑倒的地方血迹斑斑,留给过去的只能是背影。

  当你走过了歧路,不必回首,便不会自怜自叹。当你踏上了大道,你已经跨越了自己。脚下的路还很长,摆脱昨天的阴影,把悔恨化为进取的力量。既然输却了过去,便好好把握现在,去赢取一个未来。

  当你走过了辉煌的时光,不必回首,便不会患得患失。灿烂是你,平淡依然是你。真正的强者要耐得住寂寞,耐得住平凡。如果你紧紧瞪住篮中之果,你便会耽误下一个收获的时光。把过去的成绩当作包袱,你就会举步维艰。海燕留恋飞过的小岛,便不可能飞越大海。在平淡中重新起步,轻装上阵,以怡然宁静的心境去拥抱向你走来的日子。

  步入青年的行列,我们都希望自己告别幼稚,走向成熟。

  成熟既是岁月的馈赠,也是一种修养。它往往在你经意与不经意之间悄然而至。自以为成熟的人并不成熟。

  成熟不仅懂得该干什么,而且懂得不该干什么。成熟懂得舍弃的艺术。人生不能只有拥有而没有舍弃。成熟不会因一时之得失或喜或忧,因而拥有一个怡然宁静的心境。

  成熟不仅懂得该说什么,而且懂得不该说什么。成熟懂得沉默的艺术。成熟的沉默不是冷漠,而是恬静;不是故作高深,而是谦逊、倾听。

  成熟并非与单纯无缘。成熟的单纯不是简单、幼稚,是白云更白,清泉更清。如果没有单纯,成熟就会沦为:

或老于世故,或麻木不仁,或心理衰老,或精神颓丧,或看破红尘……

  朋友,不要辜负岁月,让我人在应该成熟的季节拥有成熟的风韵。

  年轻是清清澈澈的小溪,是纤丽淡雅的野菊,是早晨一缕清纯的阳光,是初春一颗鹅黄的新芽。

  年轻有时并不美丽。

  年轻往往伴随着幼稚:把执拗当成执著,把自负当成自信,把简单当成单纯,把武断当成果断,把颓废当成时髦,把幻想当成理想,把飘浮当成飘逸,把缺点当成个性,把浪费当成大方。

  年轻常常成为借口:冲动是因为血气方刚,失败是因为缺乏经验,忧郁是因为情感丰富,脆弱是因为未经磨难,肤浅是因为胸无城府,轻薄是因为浪漫多情,好高骛远是因为追求卓越。

  年轻往往意味着偏激:把成熟视作圆滑世故,把谦和视作平庸俗气;受到一点伤害便怨天尤人,看到一点丑恶便愤世嫉俗。

  年轻是一种财富,也是一种不足。

  年轻是蓬勃的朝气,是灵敏的反应,是潇洒的风韵,是豁达的胸怀,是乐观的态度,是勤奋的精神,是不懈的追求……年轻是一种心灵。

  年轻是诗,不是梦。年轻是疑问,不是错误。年轻是经历,不是结果。年轻是播种,不是收获。年轻是温柔,不是冷漠。

  沧桑不是额际的皱纹,不是脸上的风霜。沧桑是心灵的厚茧,是情感的疤痕。

  沧桑不是麻木不仁的表情,不是淡漠无神的目光。沧桑是一种厚实的积聚,是一种深刻的底蕴,是不可估量的内涵。

  沧桑不是沉重的步履,而是深深的屐痕。

  沧桑不是贴在额上的标签。沧桑是内心的张力,宠辱不惊,喜怒不形于色,胜不骄,败不馁。

  沧桑是阅历,是丰富的生活体验,是透彻的人生感悟。

  沧桑是世事洞明,是人情练达。拥有一份沧桑,便拥有平淡和洒脱,拥有持重和从容。

  沧桑是磨难,更是历练。

  自以为沧桑尽历的人,不配谈沧桑。真正饱经沧桑的人,不谈沧桑。

  乐观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天真。豪放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鲁莽。自信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自负。卓越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狂妄。随和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平庸,痛苦与沧桑并存便不失

  有人在瞬间成名,也许使人觉得名如浮云。

  有人在瞬间死去,也许使人觉得生如尘土。

  宗教的顿悟,艺术的灵感,是一瞬间。

  瞬间的顿悟,离不开长期的禅思。

  瞬间的灵感,离不开长期的积累。

  静止的繁星景观,我们司空见惯,哪里比得上流星瞬间的辉煌?

  花期长的花卉,即使再鲜艳夺目,也会让我们熟视无睹,而昙花一现却惹得人们一睹为快,叹为奇观。

  一念之差也是瞬间的事。瞬间的失足铸成了千古遗恨。

  有些人因抵不住瞬间的诱惑而陷入罪恶的深渊。

  瞬间的转念,使一些人崇高,一些人堕落。

  人,常常处在这样一种两难境界:苦恼的时候,我们觉得时间冗长度日如年,欢乐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

  我们想享受欢乐的人生,又希望生命绵长。

  在茫茫的时空中,一百岁也不过一瞬。

  瞬间使我们懂得珍惜,使我们想方设法提高这一瞬间的意义。

  如果生命没有止境,那么人的价值便无限稀释,不断趋近于零。

  人不能轻视瞬间,往往在某一瞬间就决定一生的轨迹。

  人生是由一个个瞬间构成,瞬间是你一生的缩影。

  好人不一定伟大,但一定崇高。

  好人不会一边责怪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一边不择手段巧取豪夺。

  好人不会以好人自居,不会动辄拿自己的闪光点去比别人的阴暗面。

  好人的“人“字两笔,一笔叫善良,一笔叫正直,缺一不可。缺少正直的善良常失之于弱,在强暴面前噤若寒蝉。缺少善良的正直往往失之于暴,在悲剧面前无动于衷。

  “老好人“不是好人,真正的好人不喜欢“和稀泥“。人情练达而不圆滑,世事洞明而不世故。

  没有朋友的人不是好人,没有敌人的人也不一定是好人。

  安守本分的人仅是常人,未必是好人,如果在坏人为非作歹的时候明哲保身,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袖手旁观,难道是好人吗?

  好人应该嫉恶如仇,应该古道热肠。

  位置就是命运。人一生下来,就已放在不同的位置上。

  位置是起点,也是终点。我们跋涉千里,追求一生,其实

不外在寻找自己的位置。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说的也是位置。

  从低处走向高处,要耐得住跌打滚爬,要有毅力。还要坚信这一点:那些站得比你高的人,其实就是在你目前这个位置上登上去的。

  位置的上升,有人是攀,有人是爬。表面看来,攀和爬没什么不同。仔细一想,才知道攀的是人,爬的是狗。

  一个人不可能总是向上发展,也不可能总停在一个位置上。

  你要能从低处走向高处,也要能不失体面地从高处退下来,这需要豁达和洒脱。你不能恋着你的位置不愿走,不能等到后来者把你挤下来,挤到尴尬的位置上。

  太阳的辉煌,使人无视它的黑子;月亮的皎洁,使人忽略它的荒凉。

  我们膜拜名人,往往只知其功绩;我们崇拜明星,常常只见其绚烂。

  整体的完好能够掩盖局部的缺点。

  发现别人的缺点容易,发现自己的缺点困难。

  指责别人的缺点容易,赞美别人的优点困难。

  有些人优点掩盖了缺点,有些人缺点掩盖了优点。人们对成功者多为溢美,对失败者总是挑剔。其实成功者并非无一不好,失败者并非一无是处。

  缺点是相对而言的。这个人身上的缺点,在另一个人身上可能是优点。你所说的优点,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缺点。

  我们要听取别人批评,改正自身的缺点。但如果对别人的批评不加选择全部接受,那又是一个缺点。比如,一个僵化保守的人批评你不安分,也许是因为你有朝气有活力。

  好多时候,个性连接着缺点。个性强的人,缺点也明显。

  似乎没有任何缺点的人,往往有这样一个缺点,缺乏个性。

  有人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每日里风风火火,忙忙碌碌,你也许会羡慕他的生命充满活力。可他却说,他活得好累好累。

  也有人无所事事,却没有悠然自得之态,神情沮丧,百无聊赖,慨叹虚度年华生活平淡乏味。

  这些人都无法享受平静之趣。

  平静是淡淡的花香,是静静的月色,是薄薄的细雨,是云淡风轻。平静的日子不是一潭死水,是“为有源头活水来“的波澜不惊而澄澈甘纯的一潭幽泉。

  平静的日子源于平静的心。有的人过着平静的生活,

可内心却阴风冷雨;有的人生活里波澜起伏,可他却心如止水,守住那一份平静。平静是一种洒脱。

  或黄昏,或清晨,端一张椅坐在户外,怡然地呷一壶清茶,随意地翻一本杂志,或看白云片片,或听鸟语啁啾,谁说平静不也充满情趣呢?

  平静的日子是学习和思考的好时光。对于忙碌的人,平静是一种休整;对于空闲的人,平静是一种积累。

  完整的人生应该有松有紧,时动时静。

  随意是透明的小溪,迈着轻盈的步履,唱着欢快的歌,自由地游荡。刻意是忠于职守的堤岸。如果没有堤岸,小溪就会流于肤浅,流于放荡。

  随意是有圆有缺的月亮,它昭示着人类的悲欢离合、成败盛衰。刻意是圆满的太阳,它启迪着我们不要抱残守缺,要矢志追求完美。

  刻意坚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随意懂得凡事不能强求。

  当你尽了最大的努力仍收获失败时,你要随意。

  当欢乐的篝火熄灭,当节日的烟花凋零,当空虚袭上心头……你要有刻意追求的东西,让心有所依。

  没有一定的刻意,随意不可能真正拥有欢乐。没有一定的随意,刻意永远是沉重的包袱。

  沉默是最丰富的表达。最高的技巧是没有技巧。最出色的表现是没有表现。

  默默无闻不失为一种潇洒,不怕被人遗忘往往是一种豁达。

  你无需哗众取宠,无需靠别人的眼光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用不着疲于表演。引人注目虽然是一种光彩,充当观众却是一种福份。

  在人生的舞台上,你不必争当主角。充满配角,只要自然,真实地表现自己,往往比虚浮的主角更能给人以好感。

  炫耀是过份的自我表现。

  无需炫耀,炫耀往往只能暴露自己的轻浮浅薄。

  毫无保留地炫耀,即使才华横溢,成绩卓著也只能有暂时的辉煌,而没有长久的魅力,也没有回味无穷的韵味。

  我们宁可做一个一次只能打一桶水的小井,不做把所有的水都敞露在人们面前的池塘。人们不能量出井的内涵,却能测出池塘的容量。

  不但把肚里的料都抖给人看,而且把七分说成八分,那不是炫耀,而是吹牛。牛皮迟早是会爆裂的。

,一点点成绩就拿给人看,也是颇费时间和精力的。把时间的精力用于炫耀,难成大器。

  拿微不足道的东西去卖弄,得到的不是尊重,而是轻视。

  起初是一只,试探似的,长长地尖叫一声,便霍然而止,仿佛是一把尖刀把静谧的晌午划破了一道窄窄的口子。

  接着,它们的叫声便像从那道口子挤出来,尖厉、刺耳。

  最后,嘈杂一片,分不出究竟有几只在叫。东西南北,漫天盖地都是它们的声音。仿佛这世界是它们的了。

  它们好象是太阳的啦啦队,为毒毒的骄阳呐喊助威。太阳似乎受到鼓舞,把白晃晃的光芒乱射。天气显得愈加闷热难耐了。

  我讨厌这声音,便寻找一些理由为它们开脱,以减少心底的烦躁。

  它们也许太快乐了,它们压抑得太久了。它们是在歌唱。

  它们也许太愤怒了,它们压抑得太久了。它们是在吼叫。

  它们也许太痛苦了,它们压抑得太久了。它们是在倾诉。

  它们是在寻求理解。

  它们是在表白爱情。

  然而,我终究讨厌它们,因为它们的浅薄。

  真正深刻的快乐、深刻的痛苦和愤怒,都是无法说出的。

  深沉的心不苛求理解。

  真挚的爱不需要山盟海誓。

  它们叫着:“知了--“

  也许因为它们一无所知,它们才会这么叫,无知才会狂妄。

  后来,一位老人告诉我,它们是一群聋子。

  它们听不到自己的声音,自然也不知道它们的声音是如何刺耳,如何令人生厌。

  它们使我明白:惹人讨厌,是因为缺乏自知。

  垃圾堆上,蹲着一只石狮子。

  或者说,在一只石狮子身边,人们倒着垃圾。

  还可以说,这只石狮子,像垃圾一样被废弃了。

  不管怎样说,这只石狮子依然叫做石狮子。

  不管怎样说,都在说明这只石狮子已经是落拓了。

  我喜欢端详着这只石狮子,寻觅着以前它雄踞于名门望族的门首之上那耀武扬威的痕迹。有时寻着了,有时觅不到。

  寻着了与觅不到,取决于我当时的心境。石狮子依然是石狮子。石狮子没有变。

  有时觉得石狮子威风不减,仍然

睥睨着熙熙攘攘的滚滚红尘和忙忙碌碌的芸芸众生。蹲在垃圾之上与踞于豪宅门首有何不同呢,在藐视一切的眼睛中?

  有时觉得石狮子的威风是不真实的。石狮子不过是一块石头,徒有狮子之形,没有狮子之威。现在是这样,以前也不外如此。几百年的光阴似乎并不能带走它什么,改变它什么。几百年不过一瞬。对于一块石头而言,对于漫无边际的时空而言,几百年与一瞬实在没有什么不同。

  人们以前在石狮子身上看到威风,那威风是人们自己的心生出来的,自己的眼睛长出来的,与石狮子无关。

  石狮子永远是石狮子。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沧桑与它无关。变幻的是落在它身上的目光。

  有时还能在石狮子身上觅到一种振奋精神的东西,那大概可以用“不为环境所屈服“之类的语汇来命名。其实,说穿了,那不过是我心理上或潜意识中的需要。石狮子身上并没有这些东西,是我把这些东西投射到它身上去,再由它反光或回声。

  不管我怎样看待它,石狮子沉默不语。不管我怎样说它,石狮子沉默不语。现在我拿起笔来写它,沉默不语的依然是石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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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喝冰水,轰隆发出奇怪的声音。    我的胃病又犯了,隐隐地疼起来,冰水到达胃里的时候我开始感到剧烈的疼痛。我喜欢痛的感觉,但我的脸开始变的苍白,额头变得发冷。    我从柜子里翻出大大小小的药瓶,把那些药片抓出来,然后把那冰凉的药片放进杯子里,我看见那些白色的小固体开始溶化,我把它们喝下去,喝得很慢,那些液体滑过舌头的时候感觉麻麻地,是种奇怪的味道。    我的胃开始好些了,我打开冰箱,里面只剩下一瓶雪碧,是爸爸留下的,他临去的时候往冰箱里塞满了东西,还有桌子上的一叠钞票。妈妈也许回来过,但她很忙,忙着赴饭局,忙着谈生意,我不知道她赚回来的钱可以买多少栋这样的房子,我只知道她没有能力让任何一件简单的房子变的有些家的味道。我使劲地闻了闻,屋子里冰凉的气息,还有木板的味道……    我打开电视,从1频道换到65频道用了15分钟,从65频道推到1频道用了10分钟,25分钟后我关掉了电视,我按下PLAY键,谢霆锋在很认真地唱:我什么都不是/我是二等兵士/因国捐躯都难记入历史/我什么都不是/我是九等天使
天亮的时候,她说了声谢谢,然后拉开门走了。    我去了学校,见到了陌。他跑来告诉我说榴生病了,在医院做手术,我跟陌去了医院。榴的脸色很苍白,我摸着她的额头说会没事的,临走的时候她抓住我的手说,依南,好好照顾自己,你的样子让我伤心了。    我走得很快,头上的太阳很眩目,我的眼睛胀胀地,像有东西涌出来。    我用爸爸留下了的那叠钱去超市买了很多东西,然后塞满冰箱。中午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一起去吃饭。    我们去了一个小面摊,摊主是个三四十岁的妇女,很胖,脸上不施任何粉质,不像我妈妈,化妆台上一大堆红红绿绿的东西拼命往脸上抹,三天两头还请美容师做护理,做一次美容是面摊老板娘一年的收入。    我低下头吃面,味道不是很好,但比我成天吃的泡面好多了。我放下一张100块钱的钞票,拉起陌离开了面摊。妈妈赚回的钱说不定就是从眼前这些辛辛苦苦劳作的人身上得来的。我现在做的只不过把他们的东西还给他们,但老板娘很是高兴,很远了还说记得下次再来。  &nb
sp; 陌回去了,他妈妈叮嘱他每天晚上必须9点以前回去,9:20的时候,他妈妈打了3次电话给他,他一脸害怕,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回去吧。!    我回到了我住的地方,我现在只能用这个称呼,因为这里根本不能算家。洗完澡后有人敲门,又是隔壁的女生。    你介不介意我在你这儿过夜? 其实我知道她想说什么,无非是她爸妈出差,她一个人在家,她或许还想问我为什么我也一个人。    这简直是废话中的废话。    我对这些问题毫无兴趣,因为我不想知道太多的事情。我连自己的事都不想处理,何况是一个对我来说是陌生人的事。    我打开我妈妈的卧室对她说,今晚你睡这,门可以反锁。    “哦,”她小声地应着,抱着我的沙发上的枕头进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很早就醒了,闻到很浓的奶茶味。她从厨房端出很多东西,然后说,我们两个人都是一个人,干脆一起吃早餐吧?    其实她的厨艺真的很棒,我笑着对她说,比外面卖的早点好吃多了。    原来你会笑,我还以为你不会笑呢!她一脸灿烂地说。    我去了医院看榴,她正在打点滴,见到我很是高兴。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呢,”她嘟起嘴说。    我把精品店里买的手链给她戴上,然后对她说祝她早日康复。    许久,她说,你爸妈一直没有回来,我跟我爸妈说我去一个女同学家住,然后搬去和你一起住……好不好?我低下头看见她的脸红了,我摸摸她
的头说小心以后嫁不出去,接着我拿起背包准备离去。她便哭了起来,一开始是很小声,我转过去,看见她满脸泪痕,我掏出纸巾递过去,她没有接,我的手悬在那里。我忽然之间感觉很难受。    依南,她小声地叫着我的名字,你别老是一副清高自负的样子,你在折磨自己知道吗?你真的需要一个人照顾,你的样子让我心痛了……    我低下头很快地走路,我的鼻子酸酸地,我不能让榴看见我流泪,我蹲在墙角,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中午放学后大家都回去了,我一个人呆在教室里,其实教室真的是个好地方,窗户很多、很大,空气的味道很温暖。广播里放着周杰伦的歌,他正在那里哼哼哈兮地唱《双截棍》。我听了几分钟后,关掉了教室的广播。我去小卖部买了冰的矿泉水,1块钱一瓶,妈妈说越便宜的东西对身体越不好。我拧开盖,一口气喝下去,我想看看这一块钱的东西能不能喝死人。    半小时后,我躺在草地上。脑子很清净,事实上我已经推翻了妈妈的那条自以为是的规律,简直是谬论。我轻轻地说道。我的胃有些痛。但无论是多贵的东西只要放在冰箱里冰一下我喝下去胃都会疼,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严重的胃病,不过我想暂时死不了。    我看了看表,离上课还有两个小时,我买了一束郁金香去医院看榴。    她挣扎着起来,我扶着她,她从柜子里拿出一瓶煲好的汤。是我妈煲的,我偷偷放在里面,你喝吧,她递了过来。    我打开盖,很满,她一口也没喝过。我突然很想哭,我说,你再这样我以后就来看你了。    那我们一起喝吧,你……喂我……她的脸红了。    汤的味道很好,我看见榴笑的很开心。她应该快好了吧,我想。    晚饭是和隔壁的女孩一起吃的,她做了很多菜。她告诉我说她的名字叫琪,她的父母离婚,她不愿跟着任何一方,便跑来这个城市买了房子住下。  &nbs
p; 她很勤快,吃完饭后马上洗晚,我忽然觉得自己似乎有些窘迫了。她在我的浴室里洗了澡,穿着我妈妈的浴袍和拖鞋,她走出来的时候我差一点误以为她就是我妈了,但我妈是短头发,我很久没见她了,不知道她的头发长长了没有,我打开电视,她在一旁晾头发,有很清香的洗发水的味道。    榴的主治医生正在病房内给榴做诊断,我和陌被护士拦在了病房外,透过门上的那块玻璃窗口我看见榴一边用手指着门一手拉着医生的衣角,她在叫我的名字,依南、依南,她脸色苍白,呼吸困难,只是延伸一直在我和医生之间回荡。    医生打开门说,她让你进去。榴紧紧地抓住我的手,她的手指很凉,我弯曲手指握住她的手,帮她拭去额上的汗,她努力张开没有血色的嘴唇,喃喃地叫着我的名字,依南、依南。    我在她耳边小声说,你快点好起来,我答应你搬来和我一起住,让我照顾我,喝你煲的汤,不再喝那些冰水,我喉咙哽咽得很难受,我看见榴苍白的脸浮起一丝笑意,她用力的抓住我的手,昏迷的时候都没有放开过……    医生把榴推进了手术室,陌在门外来回踱步。    我知道了,我拍拍他的见旁,我饿了,先去吃东西,你在这等榴。    我去了那个小面摊,老板娘很热情,还问我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来,她往晚里放了很多肉,重重叠叠地铺在上面,我拔开那些肉,低下头吃面。    我吃了一半便吃不下去了,老板娘坚持说面的钱上次付过了,不用再付了,我淡淡地笑了笑,然后说,我不喜欢吃肉。    今天的太阳很眩目,我回去洗了澡。琪把我的衣服拿去洗了,她把窗帘拉开,把地板擦了,这地方总算有点家的味道了。 &n
榴的手术做完了,在病房里,从窗户我看见陌似乎有话对榴说。陌张开嘴正打算说的时候榴抓住了陌的衣服,依南呢?他去哪了?    我打开门进去,榴一脸兴奋地坐起来,陌站起来,从我身边做过的时候,我低下头说对不起。    你没做错什么,好好照顾榴吧,中午我打电话给你,我们一起吃午饭。他拍拍我的肩膀,然后走了。    我在榴的身边坐下,她显然好多了。    你饿了吧?我去买些东西回来吧?我站起身说。    不用,你陪陪我说说话吧?    我很久都没有出声,也不敢直视榴,因为我知道她一直在盯着我,我不知道陌会怎么想,但愿不会伤及兄弟感情。    柜子里有橘子,你帮我剥开好吗?    我拿出橘子,很快地剥好,她吃了一块,第二块递过去的时候,她便抿着嘴,我低下头说,别这样,让陌看见了……    那你扔掉吧,我也不吃了,榴把头扭过去。    气愤很尴尬,我妥协了,他似乎很高兴,每次喂她的时候都让我把橘子瓣放进她嘴里,她说她脖子不能动,不能伸头来,每次我刚放进去,她都抿上嘴,嘴唇滑过我的手指,有时还故意轻轻地用牙咬我的手指。她字是一脸灿烂地笑,只有我在默念陌不要那么快回来,不要让他看见我用沾有榴口水的手指往自己嘴里放橘子。    中午我和陌去了一家餐厅,我叫了很多东西,我说这几天都吃得不好,找机会补一下,我看见陌只顾低下头吃东西,便不再说话了,我照例叫了一杯冰水,陌忽然说,榴让我看着你,说你胃不好,别让你喝这种东西。    空气开始窒息得要命。你只要不告诉她就好了,我
笑了笑说,然后端起杯子,依南?陌放下了筷子,我没有管他,低下头喝水。陌站起身推小了我面前的那杯冰水,杯子掉在地板上发出很尖锐的声音,我从前报里掏出钱放在桌子上,然后说我不吃了。    回去后琪正等我吃午饭,她煲好了汤,让我吃完饭带去医院给我那朋友。    我很努力地喝汤,因为我很庆幸她没有像榴一样要我陪她一起喝,还要一口一口地喂,我才一个汤匙,放进了她嘴里,又放进我的嘴里,想想我就肉麻。    下午没有课,我便呆在家里听音乐。    家里,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用这个词,而且过度得是那样自然,连我都没有察觉到。    王菲在慵懒地唱:我把烛光给了你/晚餐给了他/我把水晶鞋给了你/十二点给了他/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情愿什么也不留下/再也没有什么牵挂/如果我还有忧伤/让风吹散它/如果还有快乐/也许吧。    我摘下耳机,倒了一杯冰水,正在擦拭桌子的琪抬起头张开嘴,但最后没有说话。    我把兵水喝下去,奇怪的是没有冰块,我记得放进冰箱里的水应该是昨天早上,没理由没有冰块,我看见琪迅速低下头去,我便什么话也没有说。    我的胃开始由疼变成痛,我把耳机的声音调到最大。    不知道多久以后,我被琪推醒,她递给我电话话筒说,你朋友打来的,我接过来听见陌在里面大声喊,下来,我在你楼下。    陌很久才问
我去了一个酒吧,一小时前我用老妈给的那张卡从提款机里取了很多钱,那些花花绿绿的钞票从提款机里滑了出来,我想我真的像妈妈说的那样,离开了她我真的活不下去。    我去酒吧只要了杯冰水,有很多冰块,是我喜欢的样子,我喝下去,放下一张100远的钞票,离开了酒吧。    出去后我开始呕吐,我的胃痛的厉害。    我坐在路灯下吸烟,一个又一个的烟头在我脚下被踩灭,吸完两包烟后我突然一镇咳嗽。我看见手指夹着的那根烟上出现了斑斑点点的红色。    我想是不是快要死掉了。    许久,有人从后面把我的风衣披到我身上,接着我听见琪的哭声,她从后面抱住我说,你别这样,别这样。    是我常常对榴说的那句话。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家里,琪把一条毛巾叠好放在我额头上,我看见她的眼睛红红的。    我说我得去医院,然后换好鞋出去,我想我不能留在家里了,这样我会更难受。    医院里榴的冰床上空空的,我忽然敢到似乎情况不太好,我没敢想下去,我找到榴的主治医生,他只是说了句,出院了。    我回去洗了澡,按下PLAY键,依旧是王菲在慵懒地唱我把风情给了你/日子给了他/我把笑容给了你/宽容给了他。我把CD关掉,拉开窗帘,我看见榴正
往我住的这栋楼走来,我把琪从厨房拉出来,然后说呆会有人来你去开门。我打电话给陌,然后让他马上到我这来,我想一场好戏就要开始了,我似乎有些兴奋,好象主角不是我,我只是局外人一样,但我知道我不这样做的话我就会对不起陌,我喜欢痛快的结束方式,又痛又快,我从小就不会处理自己的事,我不知道我这次是不是又做错了,但我别无选择。    算了,她叹口气说,你这人就这木样。    第二天她走了,走之前她往冰箱里塞满了食物。我打开冰箱门,发现我的冰水不见了,接着我在垃圾桶发现了我装冰水的那个杯子的碎片。我忽然喉咙哽咽得很难受。 &n
地板上都是散落的稿纸,还有一个工作指示灯亮着的CD,我坐在地板上,手里端着一杯冰水,我正在考虑我要不要喝下去,我的胃开始疼起来,我一仰头把冰水喝下去,胃尖锐地痛起来……    我一个人去逛街。    回来的时候我抱着一条狗,因为我太孤独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但我原先以为养宠物的人都是矫情的,我想我宁愿矫情也不要可耻。    我给它挂了个小牌子,我拿出钢笔,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地址、电话,当我准备写上自己名字的时候,钢笔没水了,我也才反映过来,危险!不久后我开始后悔我当初的决定,因为那小东西开始在房间里无羞耻之心的方便,我正准备好好教训它的时候有人按门铃,是陌。    狗?你养的?他的表情和我刚把它抱回来的时候一样。    啊?哦!嗯!是,刚买回来,我正打算送给你呢!    我把狗抱给他,顺便把那个牌子扯下来。他很高兴地走了。他走后不久我才想起刚买的狗食,那玩意留着也不能自己吃,我打开窗户
房间里一切如故,只有那堆新陈代谢后的产物能证明有条狗在这出现过。我把房间收拾干净,然后把一张喜剧片放进VCD,是周星弛的《大话西游》,我在看第n+1遍,有人说看重复的电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只要让我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我一定废了他,用恶毒一点的话来说就是看谁先弄死谁。    紫霞仙子在眼泪汪汪地说,飞蛾就那么傻,明知道会受伤。    我按了快进,喜剧片中有这种台词真他妈的烂!我还是比较喜欢周星弛说,曾经什么什么,然后是一万年,多精彩多干脆,我对星爷的敬仰之情简直可以形容为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荧幕开始晃动,前面有一个人站起来上厕所。我一向比较喜欢这种盗版片,不仅因为便宜,而且经常要晃着脑袋才能看到正立的画面,我很少运动,取而代之的是在家里看盗版片,是别人从电影院偷拍的那种,很专业,看完后脖子一阵酸痛。    还有看恐怖片一定要看盗版,当你害怕的时候周围是一片女生的尖叫,这时候你就可以感觉到还是有很多人与你同在。    有一次我买了《动物世界》的盗版光盘,打开后却是两个人在前面接吻,真是太伤风化了,既然做这种事就不要看这种电影,看这种电影的肯定是很多小朋友,影响真是太不好了,接着我看见很多小朋友围了上来,一个小朋友指着那个男的好象在说,叔叔,你在干什么?    郭小橹说,中国的知识分子天性崇拜苦难鄙夷轻浮,他们认为喜剧的目的必须与喜剧形式的出发点相背离才是对的,所以《大话西游》也不例外。我就亲眼看见《大话西游》公映的那天很多女生哭哭啼啼地从电影院走出来对着那辆宣传车一阵猛踢,嘴里还说,说好是喜剧嘛!怎么这样……    我看着她们出来我心里特爽,所以我一直没有看《大话西游》的下集,我的原则就是把刀架在脖子上也不看!    洗完澡后我去了学校,在操场上晃荡的时候看见了
陌和榴,陌跑过来说,晚上一起去我家吃饭吧。    我看了看远处的榴,然后说不去了,我送你的那狗怎么样了?还好吧?    好个屁!到处方便,我把那小畜生宰了,今晚去我家吃狗肉,狗是你的,怎么也得算你一份啊……他拍拍我的肩膀说。    My God!这死人,连狗都吃。我努力压制住想扁他的冲动,毕竟让他在榴面前丢脸不是件很风光的事。    还是不去了,我吃狗肉上火,我转身离开,因为榴一直在操场那边等他。    头上的太阳很眩目,陌打电话给我说呆会一起出去玩,我从电话中听出那家伙在剔牙,一副欠扁的样子。    我远以为他会叫一大伙人,没想到只有我、榴还有他三个人,陌走在中间,气愤尴尬的要命。    我们去了一家酒吧,里面的音乐很低沉,灯也很暗。我要了杯冰水,陌要了啤酒,并把一杯橙汁很小心地递给榴。    不久后,陌起身上洗手间,我一仰头喝光了杯子里的冰水,我把服务员叫过来,让他在给我一杯冰水,榴兰住他说,给他杯啤酒,不要冰的。我赌气似的自己走过去倒冰水,榴抓住我的手说,你是不是要我死给你看?借着昏暗的灯光我看见榴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滴下来,我的喉咙哽咽得很难受。    陌回来了,很快他便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知道出于本能我要做的就是做好放手,陌很给我面子,没有像以前一样一拳打在我脸上,我不知道那家伙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出拳打别人的腹部,很怪……    陌走出了旧吧,我看过很多电视剧中的这种情节,按道理榴应该喊着陌的名字追出去,榴却蹲下来问我怎么样了,很出乎意料,我在想是不是我喝冰水喝多了变傻了。    其实他那一拳应该不会很重,我只是估计错了他的攻击部位所以事后觉得很痛,我咬咬牙站起来说,没事,你快去把陌追回来吧。    第二天是月考,我很早去学校找好了考场,然后去吃早餐,我吃得很慢,因为我的胃很痛,我喝完牛乃的时候还差5分钟开考,而我跑回学校至少要15分钟。    我很庆幸自己10分钟就到了学校,比我预算的情况好得很多,走进考场的时候我想起书包还在家里,里面有我的纸笔等考试用品,最重要的那张准考证。    我很冷静地回家拿书包,进考场的时候刚好迟到29分钟,这里规定开考30分钟不能进考场,我想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前面坐着的那人是年级前10名的高才生,本来凭实力我可以考得不错,但很快就要交卷了,我只能出此下策,但我怎么出下下策也不能抄别人的试卷,因为前面那人是榴,万幸中的不幸。    所以我只能死得壮观一点,我在试卷上连名字也没有写,虽然我知道这是一次很重要的考试,但我向来都是破罐子破摔。    交卷的时候榴转过身换了我的试卷,我看见她的试卷上写着我的名字,而我的试卷上她正刷刷的写下她自己的名字。    所以你一直以来情愿我难过也不让陌伤心对不对?你这兄弟当得也太过了点。  &nbs
p; 我没有说话,只是转过身径直走,再不走的话我眼睛里发热的液体就要滚出来了。    这鬼天气,太阳那么刺眼,冬天应该不会来了吧?    我回去后开始做今天发下来的试卷,很厚的一叠,我ABCD地飞快地写着答案,做到晚上十二点钟的时候,我倒了一杯冰水喝下去,我以为我这样会不那么困,但我的额头开始发冷,冷汗冒出来,我脸色苍白,胃从未有过的疼痛,我的杯子掉到地上,很清脆的声音。    我努力地站起来,走向那部电话机,我光着脚踩上了那些魄力碎片,有殷红的液体侵染着地板,但我却一点感觉也没有。我拨了个电话号码,我以为是陌的,但却拨了榴的,我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努力张开嘴,但电话的话筒我已经握不住了,我隐隐地听见榴在叫我的名字,依南、依南,她惊慌地叫着。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医院,手上挂着一瓶点滴。榴握住我的手,帮我拭去额上的汗,我忽然觉得这情节似乎以前发生过,但我的记忆力太差了,而且头很痛。    18岁了,我们已经老了。    但我们还没有学会刻骨铭心,为什么却先学会了遗忘?    医生说我的胃病严重了,必须做手术,我很想问他手术有没有风险,但榴在这我便不好开口了,我一向认为上手术台和上屠宰场没有区别,任人宰割,我不怕痛,但怕死,这是我的弱点。    我妈妈赶回来了,她刚在香港谈完生意,很远我就看见她在跟医生指手画脚。    哎呀你们这里的医疗条件这么差,在你们这里做手术万一我儿子有个闪失你们赔得起吗?    “赔得起吗?”这句话说明是一笔很巨额的钞票,没想到我在我妈眼里可以折算为钱,很大一笔,我感到很欣慰。    我被我妈用专机运去了上海,我看见榴一直哭哭啼啼地像个孩子,我努力笑了笑,对她说,我不会死的,大不了换个胃。  &nbs
p; 我这句话很提醒我老妈,她连忙对同往上海的医生说,如果我儿子那个东西不太好就换一个好了,多少钱没关系。    我拉着我妈的手说,妈,你真疼我。    我被退进手术室,几针麻醉之后我失去了知觉。醒来看见衣服里肿起一团用纱布包好的刀口。    我在上海过的很滋润,我妈天天给我送水送饭,她以前认为把我一个人扔在家我死不了,但现在她终于相信我是脆弱的,想到这里我忽然发现自己很恶心。    我妈每次喂我东西的时候,她包里的电话老在响,弄的我整嘴都是,算了,要她喂,我还饿不死,我端起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只剩下老妈用惊愕的延伸盯着我。    后来我才发现这样乃是失败中得失败,老妈认为我好得差不多了遍决定带我回家,但我的脚伤得很重,每走一步都痛得要命,老妈只好雇几个人抬我去机场。走在街上,场面颇为壮观,大家像看动物园的小猴一样看着我    回去之后老妈决定帮我请个保姆,我一口回绝说,我习惯一个人了,老妈说你现在吃饭都有问题你怎么照顾自己啊。榴在一旁低着头说,阿姨,我以后给依南送饭吧。我老妈一脸灿烂地说好啊,你是依南的同学吧?今年多大了?    榴得到我妈的许可后名正言顺的走进我家给我送饭送菜,我感觉自己都有些像以前的少爷了。    但我一直没有见到陌,这家伙不会真的生气了吧!我很想开口问榴陌为什么不来,但怕她不高兴只好作罢。    很快我就全好了,我想如果我再不站起来活动活动我就成废人了,吃完晚饭后我在镜子前很认真的刮胡子。是我爸以前留下来的剃须刀,他总是可以买到很适用的东西,刮的时候
不会弄疼脸,不像老妈送的那把,说是几千块买来的,第二次用的时候就伤了皮肤,还不如街边小摊上几块钱一把的剃须刀。    老爸很久没有回来了,大概有半年了吧,但他们都很忙,我知道我爸我妈都很能干,在商场上叱咤风云,呼风唤雨,他们在智商上是天才,在情商上却是弱智,所以他们从不一起打天下,我真担心哪天我妈在某个行业搞垄断的话会不会把我爸挤挎。    第二天我去了学校,我已经落下很多课,学校里面沸沸扬扬的传着说我生病的时候他们的校花怎么怎么照顾我,真他妈的神经病!但我一个男孩子没有什么,这事对一个女孩子总是不太好。    我找到了榴,然后对她说她有没有听到同学在传我和她的事。    我打开电视,差不多的台都在放《新闻联播》。我和陌对国家大事一向不感兴趣,伊拉克战争都打完了我们还以为美国正在对付阿富汗。我对陌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在广场上我们遇到了榴,榴说,我们三个人该坐下来好好谈谈了。    我转过身,看见她抱着胳膊像个受伤的孩子,她蹲下去,底下头,有眼泪在地面上,我走过去却不知道要干什么,我想拉拉她的头发让她起来,可终究没有伸了出去,我开始乱得稀里糊涂。    很久以后她抬起头,转过身向马路的另一边走去。    请允许我这样叫你,我现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很想跟你好好谈谈,可一直没有机会,我不知道你处理事情的方式会是这样,躲、躲,有些事情是不能躲的,逃避只会带来越来越多的伤害,我现在不想说什么了,我只是告诉你,我爷爷在台湾开了个公司,让我爸妈去接管,我们21号上午就得走了,也许我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从来没有想过结局会是这样,但我真的无能为力,我努力过了,但我越努力受的伤害越大,我真的怕了。    我看了看日历,今天是10月20日,我打了榴的电话,但打不通,我方法看见榴抱着腿坐在房间里的地板上,盯着眼前的电话。    我想她明天走,电话也许早停了。    第二天早上我去了机场,但终究没能见到榴,一架飞机正从地面起飞,是巨大的轰鸣声,重重的砸在我身上,我蹲在地上,难过的说不出话来。    我把榴做的那张写的是我的名字的试卷烧了,一阵风出来,空气里萦绕着翩翩起舞的黑碟,我仿佛看见榴哭着对我说,你真的是木头。    爱的人去死,成熟的人为了爱的人而卑贱的活着,也许我们真的应了“初恋里根本不懂爱情”这句话,我们在单纯也太直接了,所以我们受的伤害往往是刻骨铭心的。我又想起了《大话西游》中紫霞仙子说的那句话,飞蛾那么傻,明知道会受伤……或许我们无法接受我们所预知的结果,所以我们开始奋不顾身,到最后才发现结果是那样的撕心裂肺。    谨以此文,献给所以在爱情游戏中受过伤害的男孩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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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古拉心中一怔,刚才因为一时大意轻敌,才落入了对手的圈套中,但后悔晚矣。修普罗斯五指一合。浮动在空中继势待发的雷电光球以铺天盖地之势射向唐古拉。

  轰!轰轰!轰轰轰!

  空中那一连串惨烈的爆炸声,可以让人感觉到一切事物都会被如此威力惊人的雷电攻击炸成粉沫。因此修普罗斯脸的上露出一阵得意的笑声道:“哈哈!魔族的人原来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塞尔提娜微微皱了皱眉头,魔界的黑魔将有着无比强大的战斗力,又怎么会如此容易就被消灭?她能预感到接下来将会发生一场空前惨烈的战斗。

  正如女武神所料,在那片雷电光球爆炸的硝烟散尽后,空中浮现出的是一个散发着强大魔气的身影。唐古拉身上的黑袍已被炸得破碎不堪,但取而代之的是一套黑魔铠甲,那是魔族变换为战斗形态的标志。

  “呵呵!你以为刚才那样软弱无力的攻击就能打倒我吗?你真是太无知了!”唐古拉用手指抹去嘴角溢出的少许黑血,冷笑着说道:“现在就让你见识一下我们魔族真正的力量吧!”他的周身已燃起了跳动的黑炎,那正是强大的战意在燃烧。

  唐古拉大喝一声,从天空中向修普罗斯俯冲下来,这是一种没有任何技巧,纯粹以速度为凭的攻击。然而修普罗斯在惊慌失措之下却没有避过这看似简单、直接却又威力惊人的攻击。他的胸口被对方带着炎劲的双拳轰中,整个身体被震飞到数十米之外,撞入到一座木屋中,那木屋随之坍塌。

  “风刃~破空之舞!”

  神斗气从武女神身上发起。无形的斗气,散作数十道犀利的气劲。塞尔提娜见到同伴受了重击,也无法再袖手旁观,于是飞身而起,截住了想要趁胜追击的唐古拉。在半空中经过了十多钞钟的交手后,唐古拉辙走了黑魔斗气,退让到地面上,对战技非凡的塞尔提娜笑道:“美丽的女武神,我可不想和你动手。”

  “既是如此,那就请你住手吧。”塞尔提娜也卸去了风之力,从半空中降下来。因神斗气而飘浮的长发也慢慢散落了下来,垂在肩头上,回复了本来的柔美。只见她美眸一闪,幽幽地说道,“神族与魔族的争斗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这是我们的族人在三千年前就得出的结论。所以就请让它停止吧!”

  女武神圣洁的气质与悯怀万物的胸襟已将眼前这位魔族男子深深

打动了。黑魔甲渐渐地从唐古拉的身上消失了,他笑了笑说道:“你真是一位美丽而出色的女武神,没有动用一点武力就已经将我彻底打败了。”

  就在二人准备握手言欢之际,被击飞到远处的修普罗斯突然出现在了天空中,他头上的金发狂暴地耸立着,那双天蓝色的眼睛已变化成了一对黑瞳,还带着诡异的电光。塞尔提娜与唐古拉均为之一怔,因为他俩同时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知的气息,而且那股力量有着超乎他们想象的强大。

  “唔……”异变之下的修普罗斯用低沉的话音道,“太高兴了!想不到经过数万年的旅程,刚到这个星球就得到了这样一个不错的身体……”

  “修普罗斯,你怎么了?”塞尔提娜感觉到她这些天来心里那股不祥的预兆似乎真的发生了。

  “那已经不是他了。是有什么东西占据了他的身体。”唐古拉冷冷地说道。他敏锐地察觉到了修普罗斯的变化,但令他二人都不敢相信的是,神族本就拥有超凡的意志力,怎么可能轻意被异物入侵身体?

  “唔……这个身体虽然很不错,但还不是能完全发挥出我的力量。就让我先活动活动筋骨吧。”

  悬浮在天空中的修普罗斯缓缓地抬起双手,不知不觉间便产生了两股无形的力量,这两股邪力直奔站在地面上的塞尔提娜与唐古拉而去。

  修普罗斯所发出的这一种不同于神魔两族的神秘力量让塞尔提娜与唐古拉猝不及防,双双被那邪异的力量所击中,就如同万钧重压从身上压下来一般,脚下的土地也随之开始碎裂。但他二人又岂是等闲之辈,双双运起了神魔斗气,挣脱了重压磁场,飞到了天空中,与修普罗斯形成了对峙之势。

  “看来那东西不怀好意,我们也别跟它客气了。”唐古拉说罢,大喝一声,黑魔战甲又浮现在他身上,他全力聚集着魔斗气,准备向修普罗斯发动攻击了。

  塞尔提娜此时犹豫了,如果发动攻击,那就等于攻击修普罗斯。于是她想阻止唐古拉,但却已来不及了。唐古拉双拳交叉在胸前,口中吟唱着咒语,地面在一阵颤动之后,从地下随之冒出五条黑炎。那五道黑炎在相互交错之下组成了一道巨大的黑火柱,以无比强劲的势头冲天而起,直捣天空中的修普罗斯而去。

  “嘭!”的一声,修普罗斯顿时淹没在了巨大的黑炎冲击波之中。黑魔将唐古拉发动这等霸道的

攻击,在那高于一千多度的热炎下,足以将一切物体化为灰尽,然而修普罗斯竟安然无恙地从黑炎火柱中飞了出来。

  “呵呵!初来乍到,让我也向这个星球展示一下我的力量吧!”修普罗斯怪笑着,手臂一挥,唐古拉所发动的那道黑炎竟已是倒戈相向,在天空中划出一道弧形后,朝着唐古拉极速反冲过来。

  唐古拉见势不妙,旋转着身形,有惊无险地避过了射向自己的黑炎波,不过他脚下的那座本已经残破不堪的小村庄却在数秒钟这间被摧得灰飞烟灭了。

  “那东西好强,我们得想个办法。女武神,你设法缠住它,我再把它从那身体里给轰出来。”

  虽然一击受挫,但唐古拉并没有半点灰心,仍旧保持着魔族那种强盛的斗志,他用意念传给塞尔提娜这样一句话后,接着便幻化出无数的分身,闪动在修普罗斯的四八北方,准备发动下一轮的攻击。

  “对不起了,修普罗斯……”

  塞尔提娜感觉到眼前这个占据了修普罗斯身体的异物有着无法预估的强大邪力,若是放任不管,那会是这块大陆人类,或整个世界的一个大危险,造成的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因此就算要连同修普罗斯一起消灭掉,那她也在所不惜了。当机立断之下,她也决定动手了。

  “风舞~困魔之锁!”

  塞尔提娜的神铠上散发出金色的光芒,她以飚风般的速度,围绕着修普罗斯飞行了数圈,展开那漫妙的身形,仿佛是表演了一段飞天舞技之后,风之神力结成了数条无形的锁链,将修普罗斯牢牢地绑住了。

  唐古拉抓住了这个绝好的机会,所有的分身重聚为一体,以开天劈地之势直捣修普罗斯。就在修普罗斯刚刚挣脱束缚的那一秒,唐古拉的双拳不偏不移的轰在了他的胸口。

  一个邪异的黑影从修普罗斯的背后凸现了出来。但就在唐古拉想再补上一掌的时候,那邪影迅速反弹回了修普罗斯的身体,并发出一声惊天怒吼,一股无形的邪力,将唐古拉震飞了,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塞尔提娜运起神力,飞身而至,拦住想要追击的修普罗斯。双方在短短几十秒的近身交战中,女武神的拳头如雨点般敲在修普罗斯身上的各个部位。但这种如潮水式的攻击对修普罗斯而言却如蚊虫叮咬一般不痛不痒。他一声怒吼下,无形的邪力又将塞尔提娜震飞

,摔在了唐古拉的身边。

  修普罗斯浮飘在半空中,他那变色的双瞳中所发出的奇异电光,将他的身体整个包围住,俨然有一股傲视万物的气势。而被他击倒了的唐古拉与塞尔提娜双双从地上弹起,又飞回到空中与他对重新对峙着。他俩身为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魔族与神族,又岂会轻意落败认输。

  唐古拉与塞尔提娜默默地对望了一眼,在这一下眼神的交换中,已形成了一种同仇敌忾的默契。共临强敌,他们决定联手出击了。魔气与神力不断在唐古拉和塞尔提娜的身上扩散,黑色与白色的能量光芒最后竟渐渐相融在了一起。这股神魔结合下的新力量,牵动着整个天空与大地都为之风去变色。

  唐古拉将两掌合在胸前拼成一个三角形,对准修普罗斯。塞尔提娜也将两指点在眉心,念动咒纹,蓄势待发。这神魔联手的合技,将会是决定胜负的一击。

  唐古拉的两条手臂陡然间膨胀了一倍,力量已蓄积到了极点。在他大喝一声之下,狂暴的黑炎冲击波从他掌中惊射而出。塞尔提娜也在同一时间发动了,在她的风之力的辅助之下,黑炎波形成了一股螺旋轨道,使其威力提升了两倍。这种毁天灭地的力量势不可挡地冲向修普罗斯。然而修普罗斯并没有闪避,因为他已被塞尔提娜神力所布置的结界困住了。但他并没有坐以待毙,双拳合并之下,无形的邪力随之而生。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和强烈的能量光芒充斥了整个天空,这使得一时无法分清这一击之下的胜负情况。但仅仅过了十数秒钟后,唐古拉和塞尔提娜的眼中都现显出了惊诧之色,因为他俩合力泡制的那道黑炎冲击波以双倍的速度向他们反弹回来。

  “嘭!” “嘭!”

  巨响声之后,塞尔提娜与唐古拉如同两只断线的风筝飘落到了地上。只有修普罗斯仍完好无损地傲立在天空,邪异的电光更衬托出他那不可战胜的雄姿。塞尔提娜和唐古拉都无力地倒在地上,白色的神族血液和黑色的魔血纷纷从他俩的身上流出来。想不到神魔的合击竟会在一招之下,便一败涂地。

  “呜……不自量力,竟然还敢反抗我……”

  天空中的胜利者并没有趁胜追击,反而露出了无比痛苦的神色。他的身体在天空中挣扎着,扭曲着,翻滚着。原来是刚才的一击消耗了过多的能量,

修普罗斯的意志力趁机向占据他身体的异物展开反击。

  “呼……那东西太强了,根本没有办法消灭它……”

  唐古拉支撑着身体站了起来。但他说的并不是丧气话,从他嘴角泛起的那一丝邪异笑容来看,他似乎已想到了对付眼前这个强大异物的办法了。

  “美丽的女武神,让我们再来一次合作吧。我以我的血为媒,打开异空间之门。你再抓住时机把它给轰进去!”

  塞尔提娜微微一愕,唐古拉的话不禁让她回想起了三千年前神魔大战中的著名战役――“封神之战”。当时魔族在处于劣势的情况下,采用了同归于尽的战术,引开了异次元空间的缺口。那一役中所牺牲的神族与魔族不计其数。

  塞尔提娜迟疑道:“可是,那样你也会被……”

  唐古拉舔了舔唇上的黑血笑道:“呵呵!我们魔族做事,从来都是只讲成果不计代价的。”

  “你……”塞尔提娜不禁对眼前这位同自己并肩作战的魔族男子产生了一股敬意。她心中犹豫着,是否应该按他所说的做。

  “来吧!不要浪费时间了。别让我们神族与魔族联手在一个外来的鬼东西面前丢了脸!”唐古拉说罢,已是弹身而起,飞向了天空中的修普罗斯。趁着异物仍未完全将修普罗斯的身体控制住的时候,那他那双强力的手臂,从背后将其紧紧地锁住。同时一咬牙,黑色的魔血顿时从他的身体中喷发出来,飘散在他的四周。

  “远古的暗之精灵啊~快从沉睡中醒来吧!我魔界黑魔将唐古拉以黑色为媒,洗灭万物……开启吧,黑暗之源……”

  飘浮在空中的黑色魔血忽然间凝结在一起,发出奇异的光芒,接着便消散无踪了。而在唐古拉身后随之浮现出的是一个巨大的黑暗深渊。那黑暗的深渊带着无穷无尽的深邃与恐惧,同时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吸力,于是乎地上的草木都被连根拔起,连同大小石土一起被吸入了深渊之中。

  修普罗斯发出一声惊天悲呜,他的眼瞳再次变回了深黑色。这表示那异物似已将修普罗斯的意志力消灭,重新占据了他的身体。而此时的它大概也感到了身后那黑暗深渊的威胁,当下爆发出无穷邪力,试图挣脱唐古拉的纠缠。但此时的黑魔将已经报了必死的决心,他双臂流出的黑色魔血将他们两人的身体紧紧地凝固在了一起。唐古拉更是冷笑着说道:“嘿嘿

,外来的家伙,害怕了吧?让我带你去参观一下黑暗之源的风光吧……”

  塞尔提娜用力咬了咬嘴唇,深知此刻绝不是优柔寡断的时候,于是她摘下嵌在胸前银铠上的那枚圆形的七星徽章,人也同时升到了天空中,准备着向修普罗斯发动最后的一击。

  “以众神的名义为鉴……世间的万物啊!风的生命在召唤你们……请借给我力量吧……”

  无数的光芒汇聚到塞尔提娜手中的徽章之上。塞尔提娜微闭着秀目,她的长发飘散着,融合万物的强大力量渐渐涌入她的体内。她将手高高地举过头顶,接着用力一挥,所有的力量都被送了出去。

  修普罗斯发出一声惊天怒吼,无穷的邪力随之暴发出来,紧抱着他的唐古拉顿时间化成了一团黑色的模糊的血肉,但在同一时间,他也被塞尔提娜所发出的万物之力击中。带着一声长啸,被轰入了黑暗之源中。

  在两股惊世骇俗的力量的磨擦之下,黑暗之源的缺口关闭了,修普罗斯的身影随之消失在了异空间里。而塞尔提娜也受到那股余威的波及,已耗尽了全部神力的她被震得飞向了远处。

  塞尔提娜身不由己地在天空中滑翔了很久,才坠落到一片树林之中。此时的她想要支撑起身体,但却感到精疲力竭。她身上的白色战甲也因神力的耗尽而渐渐消失了。

  “唔……结束了吗……”塞尔提娜只勉强站起身来走了两步,便是眼前一黑,昏倒在了地上。

  当风再一次吹动宁静的空气时,已不知经过多少时间。树林里响起了一阵悠闲的马蹄声,由远到近,那是一名骑着白马的贵服青年。

  青年男子安坐在马上,惬意地浏览着树林的景色。在这美丽、动人的春季里,林子内片地开满了野花,不时还能听见几曲杜娟鸟的伴奏,鸟语花香之下,更有一番让人留恋忘还的景致。青年男子正沉浸在这大自然的风韵之中时,突然发现到了路旁躺着一个人。

  当青年男子下马走过去的时候,他才看清是一个女子昏倒在地上,但他英俊的脸上顿时红了起来,因为那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地上,一副完美无暇的胴体,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他的眼前。不过他除了有些尴尬之外,眼中更多的是惊叹的神色。因为那个女子生得实在太美丽了,那种超尘脱俗的美,远远超出了他所能想象的程度。

愣了一分钟之外,才渐渐醒过神来。他走过去蹲下身子略微察看了一番,发现那女子身上并没有任何伤痕,呼吸也很匀称,想来只是昏迷了过去。本想推一推,将她救醒,但又不好伸手去碰触她的身体,只得低声唤道:“小姐,你快醒醒……”

  后方又传来了一阵马蹄声,青年男子见一时无法救醒这女子,连忙解下身上的衣袍给她披上。

  “王子殿下,你为什么走的这么快?我们差点没跟上你。”四名英武的骑士骑马赶了过来。

  “没什么,我刚才好像见了一只独角兽。所以追了上去看看。”青年男子将昏迷国的塞尔提娜扶了起来。他本来是追一只独角兽才进了这树林的。独角兽是大陆上稀有的灵兽,青年男子虽然没有追独角兽,却遇见了这个震撼他心灵的美丽女子,属不知是得是失。

  带头的中年骑士听了青年男子的解释后,恭敬地道:“殿下既然没有调查出什么结果,我们就快些返回圣克鲁斯复命吧!”

  骑士口中的圣克鲁斯正是雷瑟王国的王城,而这位青年男子正是雷瑟王国的王子――因斯。他是奉王命来调查这一地区出现的异像的。不过除了一座毁没的村庄和地上一些不知是什么力量造成的坑洼、裂痕之外,整个调查可以说是一无所获。因为谁又会想的到在那里曾发生过一场人类无法想象的决战。

  青年王子看了看怀中的女子,最后说道:“我们回圣克鲁斯城去!”

  圣克鲁斯王城寝宫――

  “御医,你诊断了这么久,这位小姐到底是有病,还是怎地?她已经足足昏迷了三天了。”王子因斯有些焦急地询问正在给昏迷中的女子做检查的老御医。

  老御医在王子殿下的催促下已经重复做了三次详细的检查了,但这位一向自诩医术高明的老御医对眼前这个昏迷中的女子却是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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