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石马镇红灯村一社住宅一套司法拍卖公告 受大足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2月10日14:4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重庆市大足区石马镇红灯村一社住宅一套,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总建筑面积为183.38㎡,住宅、划拨地,房地证号:210房地证2010字第1100133号。拍卖保留价:41.99万元,竞买保证金:4.1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的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交所大足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5年2月6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2015年2月9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1、标的物设有抵押,且一楼已作为三个门面临时出租使用。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面积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谷老师 联交所大足支所地址:重庆大足棠香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局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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