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租房三口人申请,军人子女入学政策2018准备退出来如何办理

今年8月17日至8月25日,北京住建委就《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结束以后明确《通知》的实施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通知》提出强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等具体措施。

今日起,住房租赁新政正式实施。根据北京租赁住房新政,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接口方式,对各类市场主体运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管理。

市民租房可像淘宝一样给“差评”

日前,官方的信息服务平台已经正式上线运行。那么,北京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将何时出炉也成了市民关心的问题。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在征集意见阶段部分公众建议尽快推行使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相关部门正抓紧建设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制定住房租赁示范文本,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将尽快发布。

如果有市民想把房子对外出租,就可以到网络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息,网络交易平台还可以向老百姓提供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市民也可以像淘宝用户一样,给相关企业好评、差评,作信用评价。网络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应当对获取的租赁当事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违反要求和约定使用相关信息。

与此同时,市住房委也会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动态核查,发现网络交易平台不符合相关条件、在住房租赁服务过程中存在行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可按规定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京籍可凭监管平台备案信息申领

根据北京租赁住房新政,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将不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条件的,可以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租金补贴。

新政规定,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京东为北京住房租赁监管提供技术平台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发布“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技术合作项目的比选结果公告”,公告显示: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而该公司正是京东的全资控股公司。据北京市住建委公告信息显示:经过专家组研究讨论,一致认定,该公司对此平台已有完备的研究方案和实施建议,分析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该公司在互联网技术应用,特别是在大数据和身份认证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并制定了较完备、科学、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确认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分析人士指出,支持平台的落实意味着住房租赁平台将很快出炉。

  【2016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5月21、22日报名】

  据新浪天津微博报道,天津教育局发文表示,今年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21日(星期六)、22日(星期日)。公办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2016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按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

  报名时间5月21日、22日

  2016年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22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学区片划分等情况,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应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全面采集新生信息,按时为新生建立学籍并纳入学籍系统管理。

  哪些孩子可以报名?

  2016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应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人户分离”、随迁子女等如何入学?

  本市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本区县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区县教育局在本区县内统筹安排入学。

  2、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县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

  3、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入学,按照《天津市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5、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类“人户分离”三种办法

  天津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对于天津市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政策中明确提出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就“人户分离”的不同情况,本区县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区县内统筹安排入学;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按相应规定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方面,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入学,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面,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公办校不得举行入学考试

  对于公办学校招生,政策要求公办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2016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继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

  民办学校应根据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招生范围,规范收费标准。民办学校要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登记报名方式进行招生。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民办学校招生事项应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天津幼升小报名所需证件

天津幼升小择校指南()

天津幼升小面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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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深圳10区小一入学材料要求详解!学位可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2019积分入学需要哪些入学材料?哪些可以提前准备?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visitnsgbxyxqfcx)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在锁定期间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但要2018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见南山教育在线网站/)办理,不保证就近入读。

已入伙的住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购房户是指父母产权在51%(含)以上,父母产权在51%(不含)以下的可按购房类申请,但分值较低。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已办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上的日期无效。

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家庭的报名申请。

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

租赁合同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8年12月31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凡提供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申请入学,将按照南山区住房学位锁定政策进行锁定(具体政策见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招生信息栏)。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签订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为准。

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申请人为深户租房户的,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确实没有购房的(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三)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明

深圳户籍学生,父母须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请咨询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均须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不再核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

计生信息核验结果为4类,分别为: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

(四)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社会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社会保障卡》,也可申请学位,按照单方社保给分,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五)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学生是非深圳户籍,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须提供入读公办学校条件证件外,至少还要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

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

②由南山区企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

以下内容来源于已公布的2018学位10区学位申请指南、时间要求,仅供2019家长参考!

1. 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 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申请小学和初中学位的现役军人子女,请家长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资料到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

1. 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一科办理》;

2. 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1. 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 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 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

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及与房屋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②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

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及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即无房证明)。

4. 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5. 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父母(或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租房(蓝本)处理。不予积分。

6. 2018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7.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有效的租房凭证。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和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8. 租住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军产房和其他特殊房产,无法办理正式《房屋租赁凭证》(红色封面)的,应到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蓝色封面)证明。不予积分。

9. 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满一年。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8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10. 《内地居民采集表》由社区工作站出具;《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可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部查询打印(地址:罗湖区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

以下内容来源于已公布的2018学位10区学位申请指南、时间要求,仅供2019家长参考!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4日)。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4日)。

1.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4日)。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以下内容来源于已公布的2018学位10区学位申请指南、时间要求,仅供2019家长参考!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

【4】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5】居住证加分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1】坪山区委统战部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4】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5.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于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与三方的原籍户口本。

(二)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性质、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村委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还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缴款发票原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购房发票(如购房发票尚未办妥且在深圳市无其他房产的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1)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住宅租赁凭证(红本),租赁信息(蓝本),凭证(红本)与信息(蓝本)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公寓等。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村委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还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3)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租住无任何房产证明房屋的(特殊房产):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并至少提供该房屋2018年1、2、3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

b.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雇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c.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4)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出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18年1、2、3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6)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上述(1)、(2)、(3)、(4)、(5)、(6)类人员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第一志愿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相关证件由学校高拍仪扫描。

(7)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租住无任何房产信息的房屋,不能出具房屋租赁部门租赁合同、租赁信息或相关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参加公办学校的积分派位。

【1】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如果父母双方都有,建议都提供,避免因一方的社保审核不合格影响最终审核结果(家长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参保证明)。

(2)如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有一方或双方是深圳户籍,无需提供社保卡,只需如实提交深圳身份证复印件。

(3)如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资料,父亲或母亲的另一方需提供本市社保卡。如果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亲双方均为港澳籍或外籍,无需提供社保卡。

(4)适龄儿童(少年)随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同时,属于孤儿的,需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加分材料的提供方法

深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凭借户口本、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此证者)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计生窗口申请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的资料中,家长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证件由第一志愿学校查验原件,用高拍仪拍照存档,特殊住房类等特殊材料的收复印件,所有的证明学校收原件。

以下内容来源于已公布的2018学位10区学位申请指南、时间要求,仅供2019家长参考!

1.《盐田区2018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外小”)Ⅰ类学位的说明:

截至2018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外小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5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9年及以后年份,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外小Ⅰ类学位。在外小学区居住,截至2018年2月28日,租房不满3年者,划归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

(2)申请外小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深户申请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时间需在2018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1日。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深户家庭应在网上报名前(2018年4月25日前)持相关资料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盐田区2018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18年4月1日前。2019年及以后的秋季招生,以当年4月1日为截点。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Ⅰ类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1)”点。

(2)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7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赁期限至少1年5个月,例如:提交2017年4月1日办理的学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8月31日;提供集体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7年3个月、2018年2个月的单据),以证明截至2018年4月1日,已在此居住的时间满12个月。2019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均以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居住1年以上的合法学区房屋租赁凭证。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1日。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18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的仅需提供社保卡,但帐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能通过。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非深户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2018年4月25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登记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1)提供房产证明的,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须大于50%(含50%)。

(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

(4)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

(1)租期要求请详见“六、学位申请资料”中的“住房证明材料”的特别说明部分。

(2)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

(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儿童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

(4)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只对合法产权的租赁行为发放《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址依据,其租赁时长不纳入积分。

3.住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廉租房及集体宿舍的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5)住廉租房的,到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证明材料。

(6)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来源证明(宿舍建房许可证或单位名下房产证或单位名下租赁凭证复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由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学校收验原件。

1.若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2.若父母双方为非深户的,需提供父母在深圳参保的社保资料。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深圳市发放的退休证和退休前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四)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深圳户籍家庭可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非深圳户籍家庭需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五)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以下内容来源于已公布的2018学位10区学位申请指南、时间要求,仅供2019家长参考!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

3.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1)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或购安居房、保障房的购房合同。

(2)租房: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城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入学当年的4月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入学当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城建部门出具的《光明新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凭证》等同)。

(3)祖屋:提供社区证明。

(4)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参见资料下载栏样稿)。

(5)自建房: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相关材料中备案)。

(6)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参见资料下载栏样稿)、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职能部门网站上打印,证明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4.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小一和初一计生信息登记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3.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4.儿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双方具有,请提供有利于积分一方进行学位申请,并同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5.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小一和初一计生信息登记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 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4. 儿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双方具有,请提供有利于积分一方进行学位申请,并同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小一和初一计生信息登记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社会建设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并到教育科基教办(光明大街401号210室)备案。

3.台胞证、儿童出生证明;

4.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5.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1.按户籍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2.提供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以下内容来源于已公布的2018学位10区学位申请指南、时间要求,仅供2019家长参考!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在5月4日前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1.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台湾户籍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及《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地址:大鹏新区管委会1209办公室,联系人:李月园,电话:。)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申请2018年秋季小一学位的军人子女,请家长于4月15日前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资料到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登记备案,联系人:向凡,电话:2238903

5.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

如果产权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请到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房屋租赁信息》材料,该材料可用于学位申请中的地段确认。

特别说明:非深户籍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登记备案时间需至少连续满一年,即需提供2017年4月1日前办理的租赁凭证(不含2017年4月1日),租期需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深户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租期至少应包含申请学位当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

1.非深户籍儿童,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2.非深户籍儿童,若父母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的,该方不用提供社保资料,但另一方必须为深户或内地其他地区的户籍,深户的提供户口本,内地其他地区户籍的提供深圳市社保资料。

3.港澳籍儿童参照非深户籍儿童执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5.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子女入学必须提供:①与该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②其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备注: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需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18年4月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计生信息备案和核验

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都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不再核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母亲为深圳户籍的,需到母亲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办理计生信息审核和核验;

2.如果母亲为非深户籍的,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计划生育部门进行计生信息备案和核验;

3.母亲年龄已经超过49岁的,也可凭户籍所在地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办事处的计生部门进行计生信息的备案和核验。

4.若是单亲家庭,必须提供离异证或其他证件,证明为单亲家庭。离婚家庭,由法定监护方进行计生信息的备案和核验;其他原因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进行计生信息的备案和核验。

(四)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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