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可以幻化成卫兵还是什么的那个要塞幻化建筑是神马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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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不一样的理由

    她推门入内,安娜正坐在窗边的桌子前,翻阅着厚厚的书籍。阳光从窗口洒入,将女子身影拉得老长。她柔软的脸颊和颈脖在光线照射下白得有些刺眼,覆盖肩头的亚麻色长发几乎被染成了淡金色。

    经过快一周的相处,书卷已经基本摸清了对方的脾性,比如有话直言,从不拐弯抹角,沉稳安静,特别好学……总之,很难有平民家出生的孩子能像安娜这样,心灵纯粹而平和。

    “你不去玩那个……卡牌游戏?”书卷抽了张凳子坐到安娜身旁。最近两天姐妹们一练习完便会飞速赶回到城堡,挤在索罗娅的房间内玩所谓的昆特牌,相互争夺对方收集的纸片,似乎乐此不疲。就连每天来找安娜玩的娜娜瓦.派恩,学会对战方法后也罕见地减少了出现次数。不像前几天,她总是能在房间里见到那名拥有神奇治疗能力的小姑娘。

    “我想再多看点书,”安娜翻到下一页,“我没有您那样的能力,只有多花些时间在这上面了。”

    她几乎什么都书都看,从历史传记到长篇诗歌,包括自己从街头巷尾听说的各种民间故事,只要汇集成书籍,她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书卷爱怜地摸了摸她的头,“不用急,我记得的,都会一本本告诉给你。”

    这就是改变共助会幸存者命运的孩子,书卷想。如果没有她,夜莺就不会中途前往边陲镇,也不会认识灰堡四王子,更不会有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从某个意义上来说,她是所有女巫的救星。

    这也是自己一开始便对安娜充满好感的原因,而后者在见识到魔力之书后迅速接受了自己,并表示出极大的羡慕之情,这让书卷觉得有些啼笑皆非。在共助会中,从来没有姐妹羡慕过自己的能力。反观安娜,她的魔力容量是夜莺所见过的女巫中最为庞大的一个,收发自如的绿焰也极具攻击力。

    “你的头发有点长了,”书卷撩起安娜快要遮住眼睛的刘海,“没有人帮你剪过头发吗?”

    书卷顿时来了兴致,“绞出来的头发多不好看,我来帮你修剪下吧。”

    “在共助会时,大多数姐妹的头发都是由我来剪的,”书卷轻笑道,“稍等会儿,我去拿工具。”

    她很快揣着一个布包走了回来。摊开层层包裹的白布,里面放着一把青铜剪。剪子呈v形,两端握柄处布满了细微划痕,散发出浸润的光泽,显然经常被人使用。书卷未加入共助会之前,就是靠这把剪刀,在海风郡的酒馆替人理发为生。攒下的铜鹰除了买面包,剩下的都交给了一名断腿老船长,船长则教她读书认字,直到年迈过世。

    书卷熟练的展开白布,系在安娜脖子上,开始帮她修剪过长的头发。

    “什么?”书卷手指飞舞,剪子在她掌心中不断分开合拢,发出清脆的咔擦声。亚麻色的头发一簇一簇滑过指尖,飘落在地。

    “您昨天给我看的那本书,上面记载的许多故事,几乎都有着一样的结局。王子一定会娶公主为妻子吗?”

    她的手稍微顿了顿,那本故事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籍,而是她在海风郡十几年里,听水手们传唱的民间故事合集。只不过书卷特意对内容进行了筛选,没有圆满结局的故事不要,王子不是和公主在一起的不要,最后凑成了一本书,幻化出来给安娜阅读。

    明知道对方看了完后一定会提出这样的疑问,但当她真要回答时,又有一丝不忍。

    “大多如此,当然也有些王子会娶大公或公爵的女儿,比如说灰堡国王温布顿三世,他的妻子就是银光公爵的女儿。”

    说完后书卷在心底叹了口气。温蒂跟她提到过夜莺的心事,相比成熟而冷静的幽影杀手,她更担心和王子殿下走得愈发贴近的安娜。这名女子对殿下有多么重要,任谁都能看出来。当有安娜在场时,罗兰的目光总是更多的落在她身上。她一天忙碌的活是其他姐妹们的数倍,夜莺和温蒂的房间改成双人共住后,殿下唯独没有调整安娜的房间,还解释为若娜娜瓦在城堡过夜时可以和安娜睡一张床——他都没意识到自己作为此地主人,根本无须解释。

    安娜也同样如此,和其他女巫在一起时话并不多,多数时候是一位安静的倾听者。只有在罗兰身旁时,才会变得主动起来。如果说有什么能让她的视线离开书本,书卷打赌一定是王子殿下。

    遗憾的是,罗兰是灰堡王国的四王子,将来女巫们鼎力支持的国王,而安娜却是一名女巫。

    书卷不可能去提醒王子殿下,只好想出这个法子对安娜旁敲侧击。她不希望两人产生隔阂,更不希望看到一场没有结果的悲剧。

    “为什么?”安娜甩甩头,似乎想将脖子里的碎发弄出去,“若是王子不喜欢公主或贵族小姐呢?”

    “呃……”书卷没想到她会这么问,“那他也不得不娶。因为王子很可能会成为国王,国王的婚姻之事并非他一人之事,”她努力回忆着书中记载的有关知识,“为了稳定远在王国边境的大贵族,为了安抚蠢蠢欲动的邻国,甚至为了达成一笔好交易。不过最重要的是,国王必须要有子嗣。”

    安娜没有再追问下去,这让书卷稍稍松了口气。这种事情只能慢慢来劝导,她相信,总有一天对方会明白。修剪完头发,书卷笑着挠了挠安娜的发梢,“不错,精神了很多。”

    “那么,今天的书……”书卷想了想,决定召唤一本狼心国王族演变史,来强化今天灌输的印象,“就选一本家族传记吧。”

    当她准备告辞时,安娜抱着幻化之书忽然说道,“我觉得罗兰不是故事里那些的王子。”她的声音十分肯定,并不像在勉强说服自己,“他只会做他想做的事,跟其他一切都无关。”

    吃过晚饭,罗兰回到办公室,继续将他脑中的那些基本数学知识抄到纸上。

    他并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不仅如此,记忆力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衰退。由于专业关系,数学和物理还算经常用到的学科,其他诸如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等知识,估计已经退化到入门水平。因此,不管用不用得到,早一点将尚未忘记的内容写出来,就能多保留一些知识。

    他每写满一张纸,便让在旁的书卷扫视一遍。只要被她看过的内容,就相当于永久保存下来。可惜书卷的能力只跟记忆有关,并不能使她无师自通那些初高中数学知识。因此得空时,罗兰还要跟她讲解一遍。

    当然,对于好为人师的他来说,传道授业是件十分有意思的事情。特别是看到书卷一惊一乍,或者冥思苦想后恍然大悟的表情,他心里也格外有成就感。不过罗兰清楚,这跟授课对象亦有关系。书卷虽然年龄已近四十岁,但魔力使她容颜衰老速度大为减缓。脸颊的皮肤仍然紧绷红润,黑色长发简单扎在脑后,显得成熟而干练。眼角处的细微鱼尾纹并不会破坏整体的美感,反而更衬托出那股稳重的气质。放在电影里,绝对是优雅全能型老师的角色。现在,他反而能让“老师”听得目瞪口呆,这反差感还是挺让人受用的。

    罗兰在默写的同时也在思考,这个世界的魔力到底是什么?

    它无处不在,无论是北坡矿洞深处还是绝境群山中,西至蛮荒之地,东至海风郡,女巫都能运用它施放出各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如果把魔力看做电能的话,女巫则是功能各异的电器。但显然它比电要不可思议得多,更像是一种接近本源的能量。

    例如共助会的哈卡拉,温蒂说她能召唤出四种魔力之蛇,分别名为死刑、苦痛、石化、虚无,毒液效果各不相同。又例如夜莺,展开的迷雾几乎扭曲了空间。这些能力的表现形式千变万化,除了本源一词外,罗兰实在想不出其他更贴切的词语了。

    若要给本源一个定义,大概便是具有普适性和通用性的规则。爱因斯坦后半生立志于将宇宙四大基本力纳入一个理论框架下,也就是所谓的大一统理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所做的,就是在寻找本源。那么会不会有一种万用规则,在任何宇宙中都能适用呢?

    这一点让罗兰忍不住脑洞大开,会不会他穿越前的世界,也存在这样的力量,只是没有女巫作为释放窗口,让它一直被人们所忽视?

    不管如何,罗兰也只能是想想了,毕竟以现在的技术水平,他根本无法去解析这种力量。

    所以推进工业发展,促使文明进步,才是自己的主要任务。

    或许有一天,人们能不借助女巫直接运用这股力量——一种万用的、可以同时转化为多种效果的超级能源,光是想一想就令人兴奋。

    “殿下?”书卷看到王子一副陶醉的模样,忍不住出声问道。

    “咳咳,”罗兰从妄想中回过神来,咳嗽两声,看了要烧到底的蜡烛,说道,“今天就到这里吧。”

    “是,”她低头行礼,准备离开时,不知不觉又放缓了脚步。

    罗兰半天没有听到关门声,有些奇怪地抬起头,发现对方仍停留在门口。“有什么事吗?”

    “殿下……”书卷犹豫了片刻,“我想问您一个问题。”

    “问吧。”罗兰点点头,放下手中的鹅毛笔,举起杯子喝了口水。这些女巫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太过不自信了。像是从洞穴口探出头的兔子,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便吓得缩回洞里,再也不敢出来。估计她的问题又是诸如您为什么愿意收容我们,您不怕教会的威胁吗之类。夜莺和温蒂已经问过他好多遍了。不过既然对方摆出如此姿态,自己自然也要认真回答,好让她们深切感受到,对待同志要如春风般温暖。

    “噗,”罗兰差点没把口中的水喷出去,“呃,为什么你要问这个问题?”

    娶一名女巫吗?罗兰脑中第一个浮现出安娜的身影,从在牢笼里遇见她起,那双湖蓝色的眼睛便在自己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女巫是觉醒于普通人类的女子,她们能力出众,并且从外貌到身体,无一不优于常人。若放在现代社会,必然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所以,自己有什么好犹豫的?既然如此的话——

    太过沉甸的胸*部总给她带来众多烦恼,特别是站在小镇号的木棚顶端招风时,举起的双手必须微微向后才能保持身体的平衡。

    根据第一次的试航情况,小镇号已作出了多项改进。例如她站立的地方搭上了一个简易棚子,既可以遮挡风雨,又能避免太阳暴晒。船体四周挂上了一圈树皮,用来减少靠岸时的冲撞。船舷两侧都加装了两根水泥短桩,方便麻绳固定船只。

    而她的控风能力经过近一个月的训练,也有了大幅长进。现在船只行驶越发稳定,而且速度在风力影响下可快可慢,她还学会了利用现有风力调整魔力消耗,使自己可以坚持更长的时间。

    “发生了什么好事吗?”温蒂忍不住问道,而后者摇摇头,什么都没说,只是笑意更深了一些。

    温蒂撇撇嘴,上次跟她夜谈过一番后,她的情绪就一直不怎么高,最近城堡里流行起昆特牌后才有了好转。今天怎么就忽然笑开了花?那个在银光城初遇时面无表情,沉默寡言的幽影杀手去哪里了?

    罢了,温蒂脱下衣服,跨进盛满热水的木桶里,大概,她赢到了一张好牌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八章 回音(上)

    洁白的薄纱褪去后,两岸的树林再次发出新芽,如今已变得绿意盎然。

    镇子东头外的土地被安娜烘烤过一遍后,被殿下暂时划作为边陲镇第一军的练习场。

    场中,卡特.兰尼斯握住刀尾套管,扭动两下,检查刺刀是否安装牢固。

    这又是殿下发明出来的新玩意儿,不过比起可以自动运转的黑疙瘩机器和点火就能炸响的改良雪粉,这玩意可简陋太多了。一握在手上,卡特就知道它不是件合格的武器。

    本质上,它不过是一块尖锐的三角形铁片,以中线为基准,稍微对折了下。虽然开了刃,但根本不可能用它去挥砍目标——折弯后的两侧刃身极短,前端几乎没有,后端仅拇指指甲宽,就算是没有批甲的敌人,横砍过去说不定连衣服都割不破。

    这把武器只有一个用途,那就是刺击,而且必须连接上火枪后才可使用,单独拿在手上,它甚至不如一把匕首。

    浪费大堆生铁,造出仅有单一攻击方式的武器,在首席骑士眼里,自然是不合格的作品。如果他的领地里有铁匠胆敢这么做,他一定会把这人捆起来狠狠抽一顿。

    但哪怕是这样劣质的武器,他也能看到殿下在细节上的独到之处,比如套管的卡槽设计,一条企口有两处直角,只要对准枪管上的小铁条套入,再转半圈,就能将刺刀固定在枪管上。这种异型企口使得套管和枪管并不需要十分贴合,过于宽松的套管可以塞入一些纸片后再旋转,没有的话,树叶也能将就。

    听到口令,分到刺刀的火枪队成员纷纷从跨在腰间的刺刀袋中抽出刀刃,套上枪管——新武器和配套的刀袋目前只生产出四十余把,未领到的只好暂时用跟火枪等长的短木杆代替。

    这套动作差不多练了一个上午,如今大部分人只需两到三息时间就能固定好刺刀。按殿下的说法,这是最后关头的拼搏,不到万不得已,他不希望看到部下进入白刃战。卡特对此说法不以为然,没有亲手把刀剑捅入敌人体内,仍只算个雏儿。只有见了血,他们才能从矿工和猎人蜕变成战士。

    铁斧也在队伍中,虽然他自称是一名猎人,但卡特能从对方身手看出来,此人绝对受过专门的战斗训练,身手不会比骑士差到哪里去。

    当初殿下要求卡特教导士兵练习刺杀时,他原本是有点心虚的,刺刀这种东西从未听说过,万一自己根本不会用该怎么办。不过看到原型后,他立刻变得信心满满,这不就相当于一根短一号的长枪嘛,而且由于刀刃的特殊性,它用起来比长枪还要容易得多。

    刺刀攻击方式单一唯一的好处就是训练起来方便,没有劈、撩、挡、扫,只有一个动作,刺击。首席骑士让所有队员排成数行,教授他们最适合发力的刺击动作——双腿前后站立,弯腰屈膝,双臂尽最大的力气向前递出。

    这种反复的训练极为枯燥,而令卡特啧啧称奇的是,每个人都在一丝不苟地完成刺击动作,换做冬天之前这他们还是一帮软弱懒散的平民,现在却表现得像模像样。喊出口令便会立即执行,操练他们甚至比培养扈从还要省心。当然,给他们换上刀剑,也就是殿下口中的冷兵器,这些人依然在自己手下走不过三招。但从意志方面来说,他们的进步已值得让自己高看一眼。

    练习半个时辰后,卡特让火枪队原地坐下,稍作休息。此时王子殿下也恰好出现在练习场,他身边还跟着一名戴着兜帽的女子。对此骑士毫不意外,殿下已经提前跟他打过招呼,今天的练习将会有女巫配合进行。

    不过,那名女巫个头还真高,一眼望去几乎和殿下持平。女孩子还是小巧点的好,卡特想。随后他让所有人站起,向四王子殿下行礼。

    “辛苦了,”罗兰点点头,走到骑士身边刚要说话,一名大汉突然间冲出了队伍。卡特.兰尼斯皱起眉头,跨出一步将王子挡在身后,手已经放在了剑柄上。而夜莺也第一时间现出身形,抓住了罗兰的手臂。只要情况稍有不对,她就能把王子拉入迷雾之中。

    他没有跑向王子,而是对着那名女子径直跪了下去,用的也不是大陆王国的单膝跪礼,而是整个人趴在了地上,头深深埋入双臂之间,“族长大人!”

    城堡大厅内,卡特、回音、铁斧站成一排,罗兰坐在主位上,略有不满地问道。

    纪律,纪律!强调了多少遍,部队应该有铁一样的纪律!不说看到族长,就算看到国王也应该不为所动才对。实在有要求的,可以打报告嘛。亏自己还十分看好铁斧,想到这儿他忍不住叹了口气。归根到底,还是文化素质跟不上,不能透彻理解纪律的含义。

    “殿下,”铁斧一开口就忍不住想跪下去,膝盖弯到一半便被罗兰喝止了。

    “……是,”后者吞了口口水,说道,“银月大人是我在铁砂城时效忠氏族的族长。”

    “不,您是,”铁斧反驳道,“您的父亲和兄长去世后,按照莫金习俗,从那一刻起您就是傲沙氏族的族长。我听说您被他们卖到了碧水港,可我并没有在那里找到您,我还以为您已经……死了。”

    这个故事并不算复杂,罗兰很快便明白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回音原本是铁砂城中傲沙氏族的一员,本名叫卓尔.银月,她的父亲是傲沙氏族的族长。

    沙民并不是一个整体,而铁砂城所能容纳的人口有限,所以每隔三年,各个氏族就要在灼火之地进行神圣决斗,六个获胜氏族才可获得城内居住权,而其他氏族要么住在城外,要么扎堆于绿海。这些居住地虽然也有水源,但野兽和沙尘暴都会给沙民造成极大的威胁,因此每次神圣决斗,各个氏族的勇士都不遗余力。(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回音(下)

    然而傲沙氏族在决斗中败给了背地里使出阴险手段的铁鞭氏族,不仅如此,还落得了族长被杀,氏族被流放无尽海角的下场。作为族长的女儿卓尔.银月,也就是回音,因为外貌出众,被当做上等奴隶卖给了碧水港的奴隶商人。

    铁斧由于混血的身份,尽管被傲沙氏族收养,但是并不会有沙民视他为真正的莫金人,因此没有被判处流放。反而因为他武技高强,被其他氏族看中,想要伸手招揽。铁斧感恩于族长对他多年的关照,加上一心想要救回回音,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其他氏族。经历一连艰辛旅程,他好不容易抵达碧水港,却不知此时回音已被卖往灰堡王都。

    再后来,一人被女巫救下,成为共助会一员;一人则心灰意冷地前往灰堡西境。直至今天,两个人竟意外地在边陲镇再次重逢。

    “那你打算怎么办,”罗兰沉吟片刻,“跟回音返回极南境,重振傲沙氏族吗?”

    “不,殿下!”铁斧单膝下跪道,“我已经向三神宣誓过,今后余生将永远为您效力。我只是当时……当时见到银月大人太过激动,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请您惩罚!”

    回音也跪下道,“我曾在觉醒为女巫时想过复仇,但现在早已没有了这样的想法。”她咬了咬嘴唇,“请您让我留在这里……我已无处可去了。”

    “我明白了,都站起来吧,”罗兰不动声色道,“你们大可不必这样子,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他稍稍停顿片刻,话风一转,“其实,帮你们报仇也并非不可以。”

    “什么?”铁斧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回音倒是没多大反应,看得出来,她对重返铁砂城确实不报什么希望了。

    “当然不是现在。”罗兰摆摆手。这并不是他心血来潮,在铁斧对极南境的描述中,他听到了一些极为有意思的东西——那块土地酷热干燥,环境怪异多端。特别是从地底喷发的橙火,可以烧上几十年而不熄灭。橙火附近经常能看到落差巨大的地面断层。断层底部,黑色的冥河流淌不息。

    橙火也好,冥河也罢,罗兰怎么听都觉得,这不就是石油吗?而且还是露天流淌的石油!这种黑色的液体对于工业有多么重要简直无需累述,现代战争有一半是因它而起,油价的涨跌能影响一批国家的兴衰,甚至可以改变世界的格局。如果能借由傲沙氏族之事插手极南境,说不定他就能得到一个稳定的石油来源。

    不过罗兰现在无暇顾及偏远之地的争端,只好先留个引子,以后再去上演一套“自古以来”的戏码。

    “等我登上王位后,我会考虑为你们讨回公道的。”罗兰止住又想下跪的铁斧,“但今天你的行为违反了第一军纪律,关你两天禁闭,自己好好反省下吧。”

    “那么训练继续,”罗兰对首席骑士说道,“接下来的列队行进也由你来负责。”

    布莱恩原以为今天的训练会就此结束,但所有人仍坐在练习场内,并没有一人独自散去。

    因为卡特随王子离开前,下达的命令是就地休息,而不是解散。

    “骑士大人,您说铁斧大人还会不会来啊?”同一小组的钉子凑上来问,“刚才他的举动真吓了我一大跳。”

    “说过多少次了,不要称我为大人,”布莱恩纠正道,“在第一军里,你应该叫我为组长。殿下说过要以军衔相称。”被四王子册封为骑士后,他在队伍里的地位陡然高了不少,其他人都不大敢跟他搭话,只有钉子——这个从矿山转到军队里的小个子,才经常凑上来找他聊天。按钉子的说法,别说骑士,就连罗兰殿下本人,他都近距离交谈过。

    “这种事……殿下应该不会太过怪罪于他吧?”虽然是这么说着,但布莱恩心里也没底。他曾见过一名平民不慎冲撞了上任领主的座驾,被卫兵当场刺死的悲剧。铁斧是异族人,而且当着王子的面跪拜一名女子,还称其为“族长”,怎么都算得上失仪了。

    “我猜也是,”钉子连连点头,“我还亲自跟王子殿下说过话呢,他跟那些贵族,嗯……”他挠挠脑袋,似乎在想该怎么表达好,“看起来差不多,可感觉完全不一样。”

    布莱恩也不希望铁斧出什么事,经过一个多月的集体训练,他已对这名异族人敬佩有加。特别是野外拉练时教导大家如何搭建帐篷,他精湛的技艺和不厌其烦的教导让所有人都受益匪浅。在骑士眼里,铁斧甚至比卡特.兰尼斯更适合担任第一军指挥。

    “他们来了!”钉子推了推布莱恩的胳膊,“咦,似乎没看到铁斧大人。”

    还不等他胡思乱想,卡特便已命令所有人整队,按之前分好的组次站整齐。接着罗兰殿下走上前训话:“我身边这位女子是一名女巫,名叫回音,也是铁斧失散多年的……亲人。铁斧因为扰乱队形,违反了军队纪律,已被我按条例判罚两天禁闭。我再次重申,你们是正规军,军人最重要的就是服从命令和遵守纪律!明白了吗?”

    “是!殿下!”布莱恩跟着其他人一起大声道。听到铁斧的处理结果,他心里也随之松了口气。身旁的钉子还偷偷朝他做了个鬼脸。

    “接下来的训练,将由回音协助你们进行。她的能力是模拟各种声音,包括乐器、号角和鼓。她接下来演奏的行军曲,就是指挥你们行动的命令!所有人将按照鼓点迈步,尽可能保持队伍在同一条线上。”说到这里,殿下顿了顿,“在战场上,回音会站在你们身后,她是第一军的旗帜,是火枪队的灵魂!你们要尽一切可能保护好她!那么……所有人先熟悉下曲调。”

    行军曲是什么?布莱恩听得一脸迷茫,是酒馆里偶尔会有人弹唱的乐曲吗?那种软绵绵的曲子用来指挥大家前进合适吗?

    不过当从未听过的旋律从回音口中响起时,他几乎瞬间明白了殿下的意思——富有节奏的鼓点让他忍不住想要迈开双脚,轻快的旋律挑起了他对战斗的渴望。

    ——所谓的行军曲,就是在战场上鼓舞人心,激励所有人不断前进的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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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雄鹰城之战(上)

    隔着迷蒙的晨雾,提费科.温布顿能隐约看到城头上飘扬的旗帜。

    他举起瞭望镜,试图辨认旌旗上的家徽。绿色底子上的帆船和皇冠图案毫无疑问属于他的妹妹,嘉西亚.温布顿。这也是城头最多的旗帜。

    第二多的是白色旌旗,白底布上的高塔和缠绕于塔上的毒蛇,那是巴尔亚家族的徽记。呵,他在心底冷笑,投靠了碧水女王,却仍挂着高塔图案的旗帜,简直是厚颜无耻。等我抓住你这个叛徒,非得把旗子喂你吞下去不可,巴尔亚伯爵大人。他心里想。

    最后便是红底的高塔雄狮,同样无耻的席塔家族。提费科面无表情,心中却已经将艾林.席塔判了死刑,和托曼.巴尔亚一样。当然,同样也要吃旗子。

    “奈门爵士,将灰堡王国的旗帜举起来!”提费科下令道。

    “遵命,陛下。”凛风骑士应道,随后策马向身后的军队跑去,“国王有命,立旗!”

    新国王回过头,看到一根根旗杆被举起,灰色的旗帜随风展开,黑色的图案显得庄严肃穆,巨大高塔和两侧倾倒、相互交叉的长枪,这才是灰堡之王的徽记。任何叛徒都将在这面旗帜下授首认罪。

    收到嘉西亚独立的消息,他立刻采取了应对措施——调动东境和王都的人马,进攻雄鹰城。尽管当时他心底如同掀起了惊天巨浪,但表面上仍保持了镇定,这给支持他的大臣增强了不少信心。

    召集封臣和部队花去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前往东境花了一周,赶到这里又花了半个月,提费科终于在昨天太阳落山时抵达雄鹰城。幸好王都受邪魔之月影响不大,到南境的道路不会因为积雪而无法通行,反而地面因为低温冻得十分结实,运粮的马车队伍进行速度比那些自由民还快上一截。

    他的队伍十分庞大,主要有自己的亲卫队、王城骑士团和东境公爵弗兰.彻里特的部队。三批人马加起来有六千人之多,其中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骑士,就多达一千名。据可靠情报,嘉西亚的部队只有不到三千人,而且大多是碧水港的自由民,平时劫掠手无寸铁的农民和商户还行,正面战斗不可能是骑士的对手。

    财务大臣高德爵士曾提出过异议,他认为邪魔之月结束后,各地都要进行耕种,此时征召大军会对收成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提费科没有要求封臣抽调农奴出战,而是召集领地上的自由民,由他们负责后勤运送。这样一来,即使他们在南境作战,也不会落下春耕。

    不管如何,提费科.温布顿绝不能允许嘉西亚再在南境待下去。雄鹰城并不是座坚城,它的前身是个集市,刚好位于周边城镇的中间。后来随着商贸的发展逐渐演变为城市,时间不到百年。加上历届领主为了宣传它的亲商形象,没有修建难以逾越的高墙。三千人的平民部队和两个伯爵的手下加起来也不算什么大军,越早一天做出反制措施,胜算就越大。若给她喘息之机,让她将整个南境彻底整合后,自己再想击败她就十分困难了。

    经过一晚上的休整,他的人马已经吃饱喝足,蓄势待发。太阳逐渐由橘红色转变为亮眼的金色,雾气开始消散,土褐色的城墙也现出了真身——在新王眼里,那根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城墙,充其量不过是一道土坡罢了。从坡底到坡顶都是条斜面,不用任何攻城梯,直接靠双手双脚就能爬上去。坡顶斜插着一圈一人多高的圆木围栏,能挡住流民和强盗,却挡不住全副武装的战士。

    城头的人站得稀稀拉拉,显然不像是为守城做好了准备。

    “陛下,负责盯梢南门的骑兵回报说,观察到了大队人马的行动。”凛风骑士跑回新国王身边,勒马汇报道。

    提费科将瞭望镜交给弗兰公爵,语气轻松地道:“看起来她想要逃跑。”

    后者仔细观望了会儿,点点头,“能这么快下定决心,也算是果断的选择。雄鹰城并不适合死守,她把人马放在城里,只会被我们一网打尽。”公爵说到这儿笑了起来,“正如您昨晚在作战会议中预料的那样,她没想到我们会来得这么快。”

    “我们抵达的时机也恰到好处,”提费科说,“她即使想逃,也没办法在夜间行动。”

    “您说得没错,夜间行军是大忌。她真那样做的话,不用我们主动出击,队伍就不战自溃了。而人马一旦在夜晚走散,几乎再也没聚拢的可能。如此一来,就算她逃回碧水港,也只有死路一条。”

    “因此我亲爱的妹妹必须等到天亮后才能指挥军队撤退。”提费科满意地看着唾手可得的雄鹰城,心想她所做的一切并没有超过自己的预料。嘉西亚过于贪图雄鹰城的象征地位,而把部队驻扎在这里——占领历代南境守护的府邸的确更容易征服南方贵族的人心,可好处同样伴随着危机。他特意派出一支佯军慢吞吞地上路,自己先率领骑兵先行赶赴东境,不带步卒,所耗干粮一律由马车运输。抵达东境后再由公爵补足剩下的部队,从王国另一侧绕行赶往雄鹰城,骑兵先行封锁道路,减少探子传递消息的可能。

    大军行动不可能说走就走,嘉西亚应该是在两三天前才得到模凌两可的消息,今天拂晓就开始撤退,已算得上仓促之举。从雄鹰城撤退到清泉镇需要步行一天时间,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跑不过四条腿,自己只要集中起一千骑士追上她的队伍,衔尾追杀,她那可笑的联军自然便会崩溃。

    遗憾的是,嘉西亚仍有可能从自己手中逃脱,如果她丢下三千人不管,一人双骑离开,活着回到碧水港并不算难事。

    “陛下,那么按之前定好的计划分头行动吧。”弗兰公爵说道,“您是等我攻进城内,穿过城市走南门追击,还是绕行?绕行的话,要多走一截路。”

    “我还是从西南边绕过去比较好,”提费科想了想,“骑士在狭窄的街道中不方便动作,而且嘉西亚也有可能将街道堵满杂物,阻碍部队通行。绕行就算晚上一个时辰,也不妨碍后续的追杀。”

    “当心点,”提费科提醒道,“嘉西亚想必不会在城里留下什么部队,陷阱估计不少。另外提防街道狭窄,民房众多的地方。只要埋伏一批死士,就能威胁到你的安全。”

    “哈哈哈,”弗兰公爵爽朗地笑道,“请陛下放心,我跟随您父亲出征作战时,亲手斩下的头颅也有数百,还从来没有受过伤呢。”他向身边的亲卫摆摆手,“鸣号,出击!”

    身后的军队涌动起来,数股人流从阵中走出,在数名骑士的带领下,向雄鹰城迈步前进——那是作为先驱部队的自由民,跟在他们身后的是披着盔甲的雇佣兵,也是这场攻城战的主力。而公爵带来的骑士已悉数集中到自己麾下。

    待到大部队开始冲击城墙时,提费科率领剩下的骑士和扈从向西南方进发。(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一章 雄鹰城之战(中)

    第一批充当炮灰的自由民没有受到什么阻击,已经顺利爬上土坡。

    与坡面形成夹角,斜着指向天空的木围栏阻挡了他们的脚步。围栏并不是堵得严严实实,而是留下了可供长矛穿过的缝隙。在进攻者破坏圆木时,守军只需站在围栏后面,便可用长矛杀伤对手。

    不过令弗兰公爵有些意外的是,城墙上原本还站着的那些人也不见了踪影,整个外围目前处于无人防守的状态。先头部队很快用小斧砍开了数个缺口,放倒几根圆木后,众人涌上城头。不一会儿,木头城门也被放了下来。

    “我们走,”公爵抖了抖缰绳,带领剩下的部队向城门前进。从开始攻城到城门被放下,还不到两刻钟的时间,嘉西亚.温布顿在搞什么鬼?弗兰皱起了眉头,稍有作战经验的人都知道,弃城而走时必须留下一批亲卫,或重金雇佣不怕死的胆大之徒,去城头阻挡敌人的攻势,尽可能给撤退的大部队争取时间。

    三王女并不是愚蠢之人,否则就不可能如此迅速的令整个南境向她倒戈。为什么她没有安排一批手下防守城墙?再坚固的防御、再灵巧的陷阱,没有了人来操作,也只会沦为死物。弗兰公爵想了想,决定还是让亲卫队先行入城,探查情况。

    卫队长回报的结果依然如此,城内也没有遇见抵抗者,倒是一些街道确实被木头和砖石封堵,他的部下已经在召集当地人民清除障碍。

    弗兰不再犹豫,率余下的部队进入雄鹰城。自己也算跟随温布顿三世征战多年的老将,总不能被一个小姑娘唬住了。倒是提费科这步棋略有些失误,如果他能等到自己攻下城门,直接穿城而过的话,可以节约不少时间。

    经过城门时,公爵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并非是战场上经常出现的腐尸味,而是类似于松子油、橘子皮和熏香的混合物。若深吸一口的话,甚至还觉得有些芬芳。

    这是什么味道?他左右张望了下,并未发现异常之处。倒是用于土墙排水的沟渠被堵塞了,污水漫出了渠道,沿着地面缓缓流淌。那些肮脏的积累物也不知道多久没人管过了,黑糊糊的,在太阳照射下反射出五彩斑斓的光纹。

    大概就是这堆污水的味道吧,弗兰摇摇头,率队向城堡区走去。

    既然拿下了雄鹰城,自然要去领主城堡和市政厅转上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拿走的东西。当然,这座城市很可能已被嘉西亚搜刮过一遍,金龙或许不会留下,但一些较大的工艺品和装饰物也是十分适合当做战利品的。自己带来的运粮马车稍微清理下,用来装载缴获再好不过。至于那些佣兵,估计此时已朝着商铺和农场去了。

    管他们呢,反正乔伊公爵已经死了,下一位继任者轮到谁还是个问题。此时把城市抢个底朝天才是正紧事。

    城堡里太空了,他想,不只是钱币,整个地下室连布匹和储粮都没剩下一点。几处挂着壁画的地方,只留下空白的墙面,书柜中一本书都没有,甚至领主卧室的大床都不翼而飞,整个城堡如同被扒光了一般。

    这是仓促撤退间能办到的事吗?弗兰心里隐隐觉得不妙,如果不是从一开始就慢慢搬运这些东西,城堡不可能被搜刮得这么彻底。

    正当他想去市政厅看一看时,北门忽然冒起了一股浓浓的黑烟。

    “我不知道,大人,我已经叫摩莉尔去看了,”卫队长说道,“或许是敌人故意在纵火。”

    没错,公爵首先想到的也是陷阱,但他很快意识到,这种用火封门的方法毫无意义。首先不说可以绕过城门,直接从土坡爬出去,就是光点火,没人趁乱攻击的话,有组织的队伍很快就能扑灭火源。

    正确的用法应该是在城内设兵,待到四处火起时,趁敌人军队心慌意乱发起突袭,此举可以有效打乱敌军的阵型,甚至逼退对手。正如他所说,没有人操作的陷阱,不过是死物罢了。

    就在这时,其他三个门也冒起了黑烟,而北门已经能看到火光,并且火光在迅速扩大,仿佛那里堆满了稻草一般。城中传来平民的惨呼声,似乎有人的屋子被点着了。

    这不对……公爵想,自己就是从北门进来的,那里哪有什么引火物,只有一片空地而已!但若没有引火物,火势怎么可能蔓延得这么快?等等……他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年头,莫非嘉西亚.温布顿暗中招募了女巫?

    弗兰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神罚之石,心里稍微安定了点。如果是女巫之火,他只要直接趟过去即可,邪魔的火焰根本伤不了他分毫。而且亲兵队每个成员都佩戴了这东西,造成不了多少威胁。至于那些没钱捐赠给教会的自由民,公爵此时已顾不上他们了。

    这座城市有些邪门,他决定还是先出去再说。大军可以在南门扎营,既可以监视雄鹰城,又能接应新王回归的骑兵队。想到这里,他朝卫队长下令到:“我们从南边出城,你路上吹响召集号,把队伍聚拢过来。”

    众人立刻开拔,但当一行人来到南门附近时,发现火焰已烧至城区,成片的住宅被点燃,扑面而来的热浪迫使他们不断后退。原本躲在屋子里闭门不出的城民,此刻也都跑了出来,街上到处都是人,就连亲卫的刀剑也无法阻止他们惊慌失措地逃往尚未烧着的空地。一时间所有人仿佛陷入火海,四周都是浓烟和烈焰。

    “冷静!你们去找口井,打水灭火,”弗兰公爵快速发出一连串命令,“房子不用管,只用把街道上燃烧的障碍物浇灭,清出一条路就可以了。召集号也不要停,让其他人知道我们的位置!”

    “公爵大人!”一名骑士从城中心方向跑来,还不等勒停马匹,人已经从马背上翻身跃下,正是之前被卫队长派去北门的摩莉尔。“大人,北门的火根本无法扑灭!”

    “火焰燃烧在那些黑水上,”她飞快地说道,“不仅不会被水浇灭,还能顺着水流淌!大人,现在整个北城区都烧起来了!”

    “扑不灭的火焰……”他喃喃道,“没错,看来是邪魔之火。”随后公爵大声喊了起来,“所有人不要慌张,这是嘉西亚利用邪恶的女巫,施放的邪魔之火!只要你们戴着神罚之石,这火焰看似可怕,却根本无法烧到你们!”

    “原来如此,愿您仁慈,”摩莉尔下意识地抚摸胸口,“那大人,我们该怎么办?”

    “有神罚之石怕什么!所有人上马,我们冲过去,”公爵挥手道,“这些邪火只要遇上神石,自然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他顿了顿,“摩莉尔,你先带一批人出去,我留在这里收拢后面跟上来的人。”

    “是!”女骑士点点头,“大人您保重。其他人,注意跟上!”

    随后她翻身上马,毫不犹豫地朝灼热的街道尽头冲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二章 雄鹰城之战(下)

    王都骑士团像是一把银色的利刃,切入了嘉西亚队伍的后方。

    人群中顿时乱成一团,不少人仓皇逃窜时摔倒在地,然后被马匹活生生踩死。

    偶尔有人拔出武器抵抗,却被技艺精湛的骑士提枪刺穿。引领这股无人可挡的洪流,冲在利刃最前端的便是凛风骑士奈门.摩尔,他背后飞舞的蓝条披风显得格外打眼,所到之处,敌人纷纷避让。一轮冲杀下来,他的枪尖和长剑都沾满了鲜血。

    提费科.温布顿站在较远处一个小山坡上,观察战场的局势。此时,三千人队伍的尾巴已不复之前整齐的模样,人群越散越开,队伍行进的速度几乎停滞下来。

    他们撑不了多久了,提费科心想,再来两轮三妹的队伍就会崩溃,这些人根本没办法抵挡灰堡精锐骑士的冲击,大多数人连盔甲都没有,只要挨上一剑,便会彻底失去战斗力。

    和他预想的差不多,多花费一个时辰从雄鹰城边绕行,翻过一道山坳,再穿过一片稀疏的树林后,骑士团再次回到了大道上。随后他命令全队提速,终于在中午时分追赶上了嘉西亚的大部队。

    提费科按公爵教导他的那些,将骑士团分为三组,每组约三百人,轮流掩杀敌人的侧后方。这样既可以保存马力,遇到紧急情况时手头也有能调动的援军。为了避免被包围,骑士们不用杀入大队人群中,只需从侧面靠近队伍,提速猛冲,将一小段尾巴截断吃掉,每次都能造成对方数十人的损失。

    这样的战术显然起到了成效,几个回合下来,敌人死伤一百多人,却毫无还手之力。他们也想组织骑兵反击,但装备和训练差距实在太大,比起王都骑士团,临时拼凑出来的骑兵不过是一群骑在马上的步卒。一个照面间,那些硬着头皮上阵的“骑兵”便被杀得四散奔逃。

    这种单方面的屠杀对士气打击极大,提费科注意到了嘉西亚的队伍中已有人开始脱离列队,朝其他方向逃窜。

    是时候发动总攻了,他想。等到凛风骑士带队返回时,他没有命令展开下一轮冲击,而是从小山坡上回到了骑士团中。

    “陛下,他们快被冲散了,”奈门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掌心中的血渍在脸上留下几道印记——那都是敌人的鲜血,他战斗到现在依然毫发无伤。

    提费科掏出自己的手绢递给他,“做得很好,休息片刻,我们就给敌人最后一击。”

    见下一轮断尾冲击没有到来,嘉西亚的人马也意识到,决战的时刻就要到来了。庞大的队伍完全停止前进,缓缓收拢,直至抱成一团。最外层的人们纷纷举起了木枪。

    提费科嗤之以鼻,这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没有拒马,没有盔甲,单靠血肉之躯想要阻挡王都骑士团的冲击,只能是惨败收场。不管此时三妹还有没有在队伍中,都改变不了结局。或许她早已换装离开,留下这帮人为自己拖延时间。

    人群中再次竖起了碧水女王的旗帜,绿色的锦旗迎风飘扬,帆船和皇冠的图案让提费科皱起了眉头。他举起瞭望镜,向敌人阵中观望。只见一名女子模糊的身影站在几名武士搭起的“人台”上,高举着手,似乎正大喊着什么。他看不清对方的相貌,可那头飘扬的灰发揭示了她的身份。

    提费科深吸了口气,很好,这样一来,闹剧将在此地提前结束。他也不用再去一趟碧水港了。

    由骑士和扈从组成的八百余名骑兵,在王都骑士团的带领下,向敌人发起了冲锋。而骑士团的刀尖,依然是凛风骑士——奈门.摩尔。

    正当骑士们即将杀入敌阵之际,东西两侧的地平线上忽然出现了大批人马。他们发出阵阵怪叫声,一路狂奔着向战场中心逼近。

    没有旗帜,没有家徽,突然出现的部队跟王国任何一方势力都不相同。在瞭望镜下,他们大部分人连护甲都没有,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不过那高壮的身材和怪异的面孔,在提费科的认知中,只有一种人才具有。

    他已经无需再猜测对方是敌是友了,毫无疑问,必定是嘉西亚和沙民达成了某种交易,让这群该死的异族介入到灰堡王权之中。想到此处的提费科怒火中烧,他回头大声喝道:“鸣号,召集骑士们回来!”

    但此时已经晚了,高速冲锋中的大军根本无法轻易调转锋头,骑士团一头扎入了嘉西亚的阵中,并向热刀切黄油一般,直刺碧水女王所在的位置。

    提费科热切地望向那杆迎风而立的旗帜,希望它就此折断——两边夹击过来的沙民都在千人左右,如此一来,嘉西亚的大军膨胀至五千人,这个人数已不是自己能吃得下了。而且沙民个人武力彪悍,陷入贴身战后对骑士团威胁极大。若能在此时击杀敌人的首领,斩断旗杆,冲垮嘉西亚的民兵团,他还是有一丝胜算的。

    若没有这批援军,嘉西亚的那三千亡命之徒应该早已溃散,而此刻,他们仍在坚持,像沼泽一般,一点点将骑士们拖入其中。

    撤退的号角响彻战场,陆陆续续有冲出来的骑士向提费科靠拢,但仍有许多人被困在敌方阵地中,其中就包括凛风骑士。

    他被一个身高足有九尺的异族战士缠上,已是气喘吁吁。对方挥舞的巨型木棍让两人周围出现了小片空白之地,奈门的坐骑早已被砸死,他靠着过人的反应和敏捷身手左躲右闪,然而厚实的铠甲快速消耗着他所剩无几的体力。终于,他在一次侧身躲闪时,脚下失稳,被横扫而来的木棒正中胸口。力道之大让盔甲陷入体内,木棒也因此断成两节。

    半个时辰后,还在战斗的骑士越来越少,当沙民们将目光对准提费科所站立的位置时,他咬牙下达了撤离命令。一行人开始向北撤退,比起来时的庞大队伍,现在新王身边只剩下三百人。(未完待续。)

    自从邪魔之月结束后,西境只下过两场雨,其他时间都是阳光明媚,似乎在补偿整个冬天所欠下的份额。办公室里也一扫之前的霉味,空气变得清新自然,打开窗子,还能时不时闻到花园中飘来的一抹轻香。

    到如今,小镇前往长歌要塞之间的陆路基本已恢复原貌,罗兰对要塞方面的动向也变得格外关注起来。

    按上一年的情况,陆路交通恢复后,很快会有商人前往边陲镇出售日常货物,但现在他还没有见到一个来自长歌要塞的商人。闪电每天都要进行两次侦查,确保敌人到来前小镇能做好充足的准备。

    近一周来,第一军已经进入综合演练阶段,包括防线迎敌和野战追击两个部分。前者主要依靠闪电在空中报出敌人距离,炮兵和火枪队按指令射击——这一部分较为容易,无论是指令还是对应动作都清晰明了。例如进入八百米和五百米时的实心弹炮击,迫近到三百米后的霰弹炮击,进入五十米后的火枪射击等等。只要看到闪电举起的旗帜,各组组长就通告队员使用何种方式攻击。

    关键在于野战追击阶段。按罗兰的计划,对方被击溃后,撤退返回要塞和来时一样,同样需要三天时间。就算丢下民兵和雇佣兵单骑返回,时间也不会少于两天,因此对方必定要在野外露营。就这给了第一军追击的机会。由闪电保持全程监控,第一军跟在不被斥候发现的安全区域步行追赶,火炮和弹药则由小镇号运输。在对方建立营地过夜时,部队完成合围,再于清晨发起夹击,歼灭对手。

    计划看上去也不复杂,但在没有无线电通讯的情况下,把部队分开两头再进行合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罗兰只能在这个环节投入女巫,来弥补通讯上的不足。最终效果如何,他心里也没底。

    另外一点就是火药储量所剩无几,因此综合演习阶段反而没进行实弹射击,主要训练的是火枪队与炮兵队的协作,以及第一军同女巫之间的配合。他已经派人前往更远的坠龙岭和赤水城,希望能在那儿找到更多的硝石来源。如果不能及时补充火药,恐怕两次战斗后,第一军手中的火枪就只能当长矛用了。

    罗兰将一些新的采购计划写在纸上,包括硝石、粮食、种子等物资,打算让巴罗夫再派遣一名学徒前往灰堡王都碰碰运气。那里的商品十分充足,特别是硝石——随着夏季临近,王都的制硝场肯定已经全力开工。作为拥有大量贵族和富商的城市,天气一旦炎热起来,硝石的消耗量便会大得惊人。他希望能找到一个稳定的供应商,为边陲镇源源不断提供火药原料。

    在此之前,他已经派出了两名亲卫去实施召集女巫和寻找果实计划。前者一般假扮成旅者或商人,在街头巷尾、酒馆黑市等地方传播边陲镇收容女巫的流言。当然收容者不是四王子罗兰,而是终于寻得圣山,希望女巫们前往定居的共助会。后者则直接前往碧水港,购买来自峡湾对岸的奇特作物种子。当然,途经的城市若有什么稀罕农作物,同样将其种子一并带回。

    写完采购单递给书卷,让她前往市政厅转交给巴罗夫。书卷应声离开后,罗兰伸了个懒腰,想要喝口水,却发现杯子里已经空了。

    他正准备起身拿水壶时,夜莺已经将壶子提到他桌前。不止如此,她还微笑着将杯子倒满,又把水壶提了回去。

    罗兰缓缓抿了一口,心里百思不得其解。最近夜莺的态度实在有些不对劲,对他总是一副笑脸,还主动帮忙端茶倒水,这是想要提工资吗?以前她可是直接往沙发椅上一坐,抱着盆鱼干片啃上一下午的。

    虽然罗兰也曾询问过原因,但对方笑而不答,他干脆只好听之任之了。

    莫非昆特牌真可以让人充满愉悦?以后再把扑克和麻将都弄出来,开个娱乐城,简直是坐等收钱啊……打住,罗兰摇摇头,将杂念抛到脑后。现在还不是贪图享乐的时候,他必须要考虑好拿下要塞之后的事情。

    把办公中心搬迁到长歌要塞去?罗兰为此考虑了许久,迁都到更繁华之地看起来颇有诱惑力,实际上并不是个好选择。要塞和边陲镇不同,建成至今已逾百年,势力盘根错杂,贵族也是一抓大把。领地按照分封制度管理,即使是要塞领主,也很难把手插到其他领地里去。想要彻底将其转化为自己的领地,不掀起一场变革几乎无法实现。更别提在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自己的安全系数都无法保障。他可不想散步在街头时被某位激进贵族一箭带走。

    而边陲镇则不同,领地里完全是自己说了算,周围土地宽阔,并不急需扩张地盘。人民大多由矿工和猎户组成,成分单一,在成功抵御邪魔之月后,自己在此地的声望也水涨船高。更重要的一点是,经过完全由人民构成的第一军思想宣传,大多数领民都接受了女巫的存在。比起教会影响深远的长歌要塞或其他城区民众,小镇很容易发展成女巫的安居之所。因此,罗兰仍决定将小镇作为自己的核心区域。

    至于要塞方面,可以扶持他人代为管理,只要能源源不断为自己提供劳动人口和税收即可。他现在最缺的便是人和钱。

    罗兰初步的设想是以长歌要塞的钱,雇佣长歌要塞的人,来为边陲镇添砖加瓦。这些从战败贵族手里搜刮来的金龙将返回到人民手中,再通过税收集中到要塞,要塞上缴给他后他再花出去。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一些优惠政策,将部分具有特殊手艺的人长期留下来。

    不过这些仍然只是一个大概的框架。例如扶持何人代管、具体的税收政策,都要等战斗结束后再考虑。

    就在这时,窗外飞进一个黄色的身影,随后稳稳停在王子桌前——正是闪电。

    “辛苦了,喝口水吧,”罗兰端起杯子递给她,她接过却顾不上喝,大声嚷嚷道,“殿下,他们来了!”(未完待续。)

    队伍最前方的是要塞六大家组成的骑士团。从各家骑士的盔甲和打扮上,就能看出其所属家族实力的差异。毫无疑问,最为醒目的当属莱恩公爵麾下的骑士们,胯下的坐骑都是来自王都的短尾马,善于长跑,体形比其他马匹大上一圈。坐在马背上的骑士更显得威武不凡,他们的盔甲由要塞“锤子与龙牙”铁匠铺统一打造,银光发亮的厚实护胸上雕着硕大的狮头,肩甲处则是两只狼头,仿佛在张嘴咆哮。背后披风上绣有精致的花纹,腰间还系着红色的绸带。

    这些骑士可不是样子货。每年邪魔之月结束后,他们都要负责出城清剿残余邪兽,保证陆路畅通。每个人都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战斗经验,论起单打独斗,他们并不比王都骑士团差多少,只是数量上略显不足——当然,以公爵之力攒出一支一百五十人的精锐骑士部队,已是笔十分惊人的花费了。

    莱恩公爵满意地看着这支锋锐之师,毫无疑问,有了他们的力量,西境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得了他。

    走在队伍中间的是佣兵部队,他们的装备相比之下就逊色了不少,大部分人穿着有些老旧的锁甲或片甲,要么缺了护手,要么没有头盔。还有一部分人只装备了廉价的皮甲,武器也是各式各样。他们沿道路散的很开,三三两两地搭在一起,边走边大声谈笑,似乎此行不是为了去战斗,而仅仅是一场踏春观光罢了。

    排队伍尾端的是被各领主强征来的自由民,他们拖着一辆辆运载着食物和帐篷的独轮,慢吞吞地跟在佣兵身后。行进速度的差异使得这支一千五百人左右的队伍拉得非常长,最前面的骑士部队需要时不时停下来,等待后面的人马跟上。

    “大人,”麋鹿伯爵希尔泰.梅德拉扯缰绳,让自己和公爵齐头并进,“我们离边陲镇还有小半天路程,顺利的话,应该能在犬时(下午4点)到达。到时候部队是休整一夜,等隔天早晨再行动,还是立刻向领主城堡发起攻击?”

    “难道你还想在野地里睡上一觉吗?”公爵笑道,“晚上我觉得我们应该躺在城堡的大床上,而不是湿漉漉的泥巴里。当然,王室的脸面还是要顾及的。抵达边陲镇后,我会先派出使者,劝他投降。”

    金银花伯爵走在稍微靠前的位置,他回过头,“骑士们走了一天,人和马都疲惫了,直接进攻的话会不会不太妥当?毕竟,罗兰.温布顿靠他那点矿工安然度过了整个邪魔之月,我觉得我们还是谨慎点好。”

    “哈哈,别人不清楚也就罢了,连你也不知道邪兽的底细吗?我的老朋友。它们在野外时的确可怕,行动迅捷,力气又大得惊人,但有堵城墙的话,大多数邪兽都只是靶子。它们终归不过是群野兽。”麋鹿伯爵耸肩道,“我倒是惊讶他能这么快建出一座城墙,可是光凭这个,总不可能抵挡住我的骑士们吧?他们可不是没有脑子的蠢货。”

    “正是如此。而且我还收到了一条来自北方的消息,”莱恩公爵漫不经心地说,“今年的赫尔梅斯遭到了大量混合种邪兽的攻击,新圣城险些沦陷。目前还不清楚原因,不过看来今年的邪兽都是冲着圣城去的,西境这边不过是几条漏网之鱼。”

    作为西境的主人,他的目光不只集中于这块偏僻之地,各大城镇都有安置多年的眼线,为他源源不断传递回各地最新的情报。北地的惨烈之战还不是重点,前几日,他收到了一封从断崖城寄来的密报,新王提费科和碧水女王嘉西亚在南境的雄鹰城爆发了激烈战斗——而根据之前的消息,提费科的队伍应该在一个月后才能抵达雄鹰城。

    信里没有提到战斗经过,只记述了提费科从断崖城返回时,数千人的部队所剩无几,他甚至无力再像来时一般封锁道路。还有人看到雄鹰城燃起了冲天大火,腾起的黑色烟柱几乎和云彩齐平,周围城镇的居民都目睹了这一奇景。

    毫无疑问,不管碧水女王有没有死于提费科之手,如此惨痛的损失对新王来说都是严重的打击。这封密信让莱恩公爵蠢蠢欲动,连夜派出多批亲信前往王都和东境,希望能摸清提费科现在的处境。假如这场双王之战有机会摧毁新国王尚未稳固的政权,他绝对不介意在火堆上再填上一根火把。

    若想要独立称王,现在几乎是最好的机会。北方的士兵都埋在了圣城脚下,南边刚经历了场大战,显然需要躺下来好好舔*舐伤口,东境和王都就不提了,恐怕几年内都回不过气来。只要自己拉上一批人吃掉北方,就能把灰堡撕成两半。到那时,他所拥有的领土和人口堪比大陆最北方的永冬王国,实力完全可以和灰堡东南两地抗衡。

    想到这里,公爵露出了得意地笑容,他希望今天结束这场闹剧后,明天立刻押着王子踏上归途。幸运的话,三天后他就能在城堡里迎来亲信传回的好消息。

    当太阳逐渐西斜,快要接近群山之巅时,莱恩看到了边陲镇城堡若隐若现的轮廓……以及,小镇外一批排列得密密麻麻的人影。

    “父亲、公爵大人,”负责在队伍前方引路的雷恩.梅德赶回来汇报,“前方那些人应该是四王子的卫兵,他们都持有武器,看样子并不欢迎我们。”

    “这样也好,至少我们不必费心去城堡请他了,”麋鹿伯爵笑道,“去通知骑士们,把速度降下来,现在离冲锋距离还远着呢。”

    莱恩公爵举起瞭望镜,观望对方阵型。镜中的队伍显得十分奇怪,他们握着一把奇怪的武器,人挨着人站成密集的两排。要说那武器是长枪吧,根本看不到枪尖,而且握柄也太短。而且对方摆出的阵列,也太不符合常理了……如此单薄的防线,岂不是一冲就穿?

    这让公爵有些迷惑起来,王子就算再没有军阵常识,但他手下还有骑士和亲卫,不可能都陪着他胡来吧?思考片刻后,公爵决定先让佣兵打头阵,骑士部队暂时停在冲锋加速区域待命,看看王子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当然,劝降的使者还是要派的。莱恩公爵招来一名亲卫,“你去告诉王子,我无意伤害他,只是国王提费科.温布顿的旨意已到,我不得不遵从。现在放下武器投降的话,他不会受到任何伤害,我会按照一名王子的待遇护送他返回王都。”

    大军集结是个很缓慢的过程,骑士们陆陆续续就位,而佣兵们仍在慢吞吞向阵前集合。就在这时,莱恩公爵看到对方阵地上出现了四团火光——火光一闪即逝,转而升起一股青烟。他皱起眉头,以为自己看错了,正想用瞭望镜仔细观察一番,一连串如雷鸣般的巨响突然间在他耳边炸开!(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五章 边陲镇防御战(上)

    当敌人远远出现在视野里时,凡纳看到了那些全副武装的骑士,他们骑着高头大马,身穿亮闪闪的盔甲,缓缓向小镇靠近。平时镇里一名骑士老爷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现在一下出来近百人,这景象让他倒吸了一口冷气。

    凡纳感到自己手心又出汗了,如同站在城墙上初次面对邪兽时一样,不过这一次,他面对的是同类——长歌要塞的贵族联军。

    不对,他吐了口唾沫,将自己的想法甩到一边,同类?那些贵族什么时候把你当过同类?他自嘲地想。他们此行是为了抢夺边陲镇,把北坡矿区重新纳入要塞的掌控。更重要的是,他们竟然打算把王子殿下赶出西境,这是第一军全体成员根本无法接受的事情。

    昨天殿下在战前训话时说得很清楚了,提费科.温布顿,也就是殿下的哥哥,使用阴谋诡计谋取了王位,害死了老国王温布顿三世。本来这些王室和贵族之间的事情,凡纳并没有什么看法——国王换谁当不是当?可莱恩公爵想借着这个机会,把殿下的领地夺走,这就太过分了。

    想想看,殿下没有来这里之前,边陲镇是个什么样子?前任领主似乎是个伯爵,平时很少见到,收购毛皮时都带着亲卫,常常用低价强买猎户手中的好货。邪魔之月到来时第一个逃走,镇民们在要塞贫民窟受苦时,从来没有过问过。

    如今,边陲镇在王子殿下的治理下越变越好,这些变化都是大家看得到的。凡纳想,矿工们产出越多,得到的薪酬也越多。殿下把那台黑色机器投入北坡矿洞后,额外的产出依然算在矿工头上。无论是修建城墙,还是矿山碎石,乡亲们的报酬都是按时发放。今年冬天甚至没有饿死冻死一个人。

    当然最大的变化还是民兵队——不,现在的第一军。有了他们守卫小镇,所有人都不必在冬天蜷缩于要塞冰冷的木棚里,乞求那些大人物赏赐一口食物了。如果王子殿下不在了,公爵还会允许第一军存在吗?

    凡纳深呼吸两下,将手汗擦在衣服上。他们当然不会允许,要塞贵族并不在乎镇民的死活,这正是殿下说的那句话:唯有一支由人民组成的军队,才会愿意为人民而战。

    他抬起头,望向天空左侧,远处隐隐有个黑点在盘旋,不经意看的话,还以为是只个头硕大的鸟。那是火炮组的射击指挥——闪电,她借着道路两旁的树林作掩护,居高临下观察敌人的动向。当她飞回来时,凡纳也注意过,只要她不主动前往空旷地带,底下的人仰头只会看到两侧的树枝,很难发现上空侦查的女巫。

    闪电曾在一刻钟之间,飞到阵前较近的位置,亮出过绿色缎带。

    那代表着敌人已经进入一千米的预备射击范围。凡纳尚不清楚殿下口中的“一千米”到底有多远,但看到绿色信号,他就下意识地按综合演习时的规定,喊出了装填和调整射角口令。

    四个炮组很快完成了这一套动作,炮口射角被调到第三挡,火药和实心炮弹都已填入炮膛。

    原以为站在城墙上与邪兽对抗过,就已经算得上经验丰富,但凡纳今天才发现,自己比起铁斧和布莱恩,仍是差得远了。下午列阵集结时,他的心跳就一直很难稳定下来。而这两人率领着各自的小组进入射击位,不仅神色如常,他甚至能从布莱恩的喊话声音里听到一丝跃跃欲试。可直到现在,自己仍没有恢复镇定,就连罗德尼兄弟看起来都比自己表现得要好。这让凡纳心底有些沮丧。

    “不清楚,”猫爪瞪大了眼睛张望,“似乎是在调整队形?他们的人看起来有些乱。”

    “他们在等后面的部队,”柚皮声音带着些颤音,“骑士老爷不可能单独作战的,他们后面肯定还跟着大批人马。”

    “我见过的!一位骑士老爷至少会带两名扈从,还有十来个农奴为他们搬运粮草,”他掰着手指算到,“你看看,一个要塞公爵,手下至少有百余名骑士吧?光能骑马作战的,至少就有三百人。加上领地里的伯爵、子爵……就更多了!还有雇佣兵,他们干的都是刀头舔血的货,杀起人来各个不眨眼!我们总共才三百人啊。”

    三百人不到,凡纳在心里纠正道。火枪队只有二百七十多人装备了武器,按殿下的说法,这叫产能不足。现在那些没有火枪的人都被派到了火炮组,为四门火炮搬运弹药。不过看到还有比自己表现得更差的,他心里好受了点。

    凡纳挑首望去,只见一群穿得五花八门的家伙逐渐占据了战场正面,他们没有骑马,也没有列队,而是三三两两地向场中间聚拢。骑士们则向两旁散开,似乎在给佣兵让出位置。比起半刻钟之前,公爵联军又离自己近了许多。

    此时,一名骑士从联军中飞驰而出,向边陲镇快速奔来。凡纳心里一紧,差点把开火口令喊了出来。

    这是要干什么?他抬起头,仍没有看到闪电,而对方越来越近,同时摇起了一杆白色的旗子。

    “他是公爵派出的使者,”柚皮嘟囔道,“应该是来劝降的。”

    “那不关我们的事,”罗德尼在火炮后面蹲下身子,将视线对齐炮管中线,“组长,火炮需要调整下方向,大部分骑士已经离开场中了。”

    在之前的实弹练习时,他们被反复教导过,火炮的攻击范围就在炮口前方的这条直线上,因此想要打中目标,必须使目标与炮管中线重叠。五人一齐将炮车稍稍转动,直到重新将联军最前方的骑士部队纳入炮口指向的方向。

    单独前来的使者随即被卡特大人押入防线后方,不过凡纳知道,公爵的这一举措只是在浪费时间,王子殿下绝对不会答应投降。

    忽然,闪电突然加速向小镇防线飞来,她的手臂挥舞着,手中黄色的缎带迎风飘扬。

    ——黄色信号代表对方已经进入八百米范围,这个距离内,火炮的实心弹已有几率命中目标。只要炮队队长没有示意禁止开炮,各炮组可以自由射击。

    组员们也注意到了这个信号,大家纷纷将目光投向凡纳,后者点点头,深吸了口气,“开火!”(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六章 边陲镇防御战(下)

    骑士冲锋并不是一开始就能把速度提到最高,马匹体力有限,仅能在短时间内保持高速。常规来说,他们会在一千到八百米让马匹小跑,到五百米逐渐加速,最后进入两百米才开始冲刺。

    而十二磅拿破仑炮发射实心弹丸时,理论有效射程可达一千三百米。或许是倍径过短的缘故,罗兰打造的火炮在千米之外已经偏得没办法看了,因此他只好在训练中规定八百米内再开火。此时火炮的准头已有保障,加上炮弹在落地后依然会向前弹跳,造成线杀伤,对复数目标射击时命中的可能性还是较高的。

    莱恩公爵为了让佣兵先上,命令骑士在加速区域内待命——这在往常来说,是一个绝对安全的区域,弓和弩都无法威胁到骑士,而后者留有充分的距离来提高马速。佣兵低下的集合效率让已经就位的骑士纷纷拉停坐骑,静立在原地等待。对于火炮组来说,他们几乎成了固定的靶子。

    公爵不知道,当他的部队踏入这片土地时,就已经陷入了罗兰预设好的战场。中间的道路平坦宽敞,而两侧被叶子催化的植物填满,看上去像是普通草地,及膝深的杂草下却掩盖着粗壮的藤蔓,犹如一道道绊马索。骑兵若想包抄防线侧面,只能以极低的速度前进。千米范围内都被索罗娅标记好了距离,地面上或许看不明朗,但在空中俯视全局的闪电眼里,战场被精确分割成数段,不同颜色的标记代表不同的距离——敌人就像在一根直尺上前进,炮兵队无需再计算炮口射角,只用按演习中预定好的步骤实施便是。

    火药爆燃生成的大量气体将弹丸向外推挤出去,飞出膛口时已加速到每秒四百米以上,几乎是两轮呼吸之间,炮弹带着啸音砸在地上,从两名骑士中间穿过,落入道路旁的草地中。飞溅起的泥土和碎石让马匹受惊奔走起来,其中一人来不及反应,不慎从马背上跌落。

    四门火炮的首轮射击只有最后一组成为了幸运儿——这颗铁球前方本空无人一人,一名骑士在控制受惊坐骑时恰巧经过它的前方,盔甲在巨大的动能面前形同虚设,铁球将薄薄的铁皮连同血肉一齐洞穿后,在地上经过一次小幅度弹跳,又撞断了一名骑士的小腿。他胯下的马匹也连带被开了膛,内脏流了一地。

    若是骑士团处于正常加速阶段,下一轮炮击就应该先调整射角,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显然震慑了公爵联军,他们甚至不知道打击从何而来,用的什么方式——炮弹的飞行速度超过了肉眼辨识能力。骑士没有接到攻击命令,仍然在原地徘徊,试图将躁动的坐骑安抚下来。

    凡纳组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再装填程序,第二轮炮击开始。

    血肉之躯在热兵器下暴露了它的脆弱和柔软,一旦被铁球擦身而过,就是无法挽回的重伤。被直接命中的骑士除了断成数截的肢体,还有一团团飞溅开来的血雾。只有炮弹落地后形成的二次弹射,人们才能隐隐看到一个模糊的黑色幽灵,在人群中肆意掠夺同伴的生命。

    两轮炮击下来,公爵终于将敌人阵营中的火光、轰鸣和莫名打击联系在一起。对方似乎拥有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武器,它的射程远远超过弓弩,几乎和要塞的投石机相当。想到这一点,公爵命令手下吹响了进攻的号角——只要拉近距离,这种远距离打击武器基本就会丧失作用。

    然而骑士们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一部分人在听到号声后开始向小镇方向加速,一部分人仍在和坐骑较劲,而还有小部分人已朝后方撤退,加上一拥而上的佣兵,整个场面混乱不堪。

    进攻的骑士纷纷回到主道上,炮组顿时忙碌起来,除了清理炮膛和装填弹药,他们还需要重新移动炮架。这时,闪电再次回到防线上空,手中的缎带换成了红色。

    红色信号意味着对方已逼近至五百米,而这个距离内,火炮平射命中率足可达到八成以上。

    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一过,他甚至顾不上去观察战果,直接转身朝弹药配送人员吼道:“霰弹,送霰弹上来!”

    在操炮训练里,王子殿下曾多次强调过,若见到红色信号,炮膛里已装上实心炮弹的,应立刻击发并装填霰弹。若还未装填的,应改换为霰弹,并等待对方进入三百米范围后射击。

    霰弹外表看上去像是一个圆桶状的铁皮罐头,里面塞满了指头大小的铁丸和锯末,罐头直径比炮膛小上一圈,因此在装填完药包后,还要额外多塞入一块薄木板,再将霰弹填入。

    这也是凡纳首次使用霰弹进行实弹射击——按殿下的说法,霰弹打出去后不易回收,因此只练程序不点火。今天他第一次目睹了这种特殊炮弹所能造成的惊人杀伤。

    铁皮桶在飞出炮口后因为巨大的压力差而破裂,内部的铁丸像雨点一般撒向敌人,三百米内的骑士顿时被一阵金属暴雨覆盖。人和马身上暴起点点血花,像割麦子般瞬间倒下去一片。一些铁丸在穿透人体后仍然具有不低的动能,重叠在一起的目标同样无法逃过此劫。

    侥幸未被弹幕覆盖到的骑士好不容易逼近到了冲刺距离,他们脑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冲破这道单薄的防线,屠杀那些只会龟缩在防线后操作邪恶武器的懦夫。越过最后一百五十米距离只需要短短的二十息时间,剩下的骑士纷纷伏低身子,将马速提至最高。

    然而这一百五十米看似近在眼前,却是段遥不可及的距离,最后一轮霰弹抵近射击彻底摧垮的骑士们的战斗意志。在百米范围内,不易变形的铁丸已能穿透两到三人,炮口前方的锥形区域成为了死神的领域,冲在最前的二十余名骑士几乎无一幸免,区别只在于中几颗弹丸而已。

    因为恐惧而溃散的队伍没有再挽回的可能,后面的骑士纷纷勒转马头,想要逃离战场。

    见到骑士团四散而逃,佣兵自然不会愿意再向前一步,他们向来是为钱干活,拼命这种亏本买卖从来轮不到他们。现在到了撤退的时候,佣兵跑得比来时快多了。

    溃败的浪潮卷了莱恩公爵的联军,局面很快变得无法控制,众人拥挤着向后逃窜,挤倒的人被活活踩死,谁都无暇顾及他人,只恨自己为何不多长出两条腿。

    游击队歌的曲调此时响彻全场,排成战列线的步兵迈出整齐的步伐,开始清扫战场。(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七章 追击(上)

    三百多位骑士组成的庞大阵容,竟然连防线的边都没有摸到,就已溃不成军。

    直至最后,他们也没能进入五十米范围——那是殿下划下的火枪队射击线,只有越过五十米线时,所有人才允许开火。

    四门火炮就把对手硬生生地遏制在百米线附近。一百五十到一百米区间内,横七竖八地躺着二十来具尸体,而这些人和自己一样,都是技艺精湛的骑士,否则的话,他们不可能在炮火轰鸣声中仍控制着马匹高速前进。

    卡特庆幸自己不是其中一员。他隐隐预感到,以后的战争将变得大不相同,而掌握这样强大力量的罗兰.温布顿,问鼎王位也是迟早的事。

    第一军少数人看到惨烈的战场后,出现了头晕、呕吐等不良反应,但由于不是贴身肉搏,火炮杀伤敌人带来的震慑感要小于亲手用刀刃杀死敌人,反应症状并不算严重。卡特从队里挑出一批见惯了残肢和鲜血的猎人,给战死者收尸,同时搜寻还活着的人。

    太阳逐渐落入群山之中,卡特望着血红的天际,以及远方树林中响起的鸦鸣,他忽然感到了一丝萧瑟。

    他不明白怎么就败了,明明那道防线薄如蝉翼,只要轻轻一捅便能贯穿,骑士们却像看到了魔鬼一般四散而逃。他甚至不能去责怪别人,因为冲在最前面的,就是他麾下的精锐骑士。

    亲卫连着砍倒数人,才让蜂拥而至的佣兵避开公爵的位置,但也仅此而已罢了,无论他怎么咆哮,都无法收束溃败的部下。无奈之下,奥斯蒙.莱恩公爵只好随着人流向后撤退,这一退就是近十里。

    直到夜晚降临,公爵选择了一处靠近河岸的地方安营扎寨,失散的骑士和佣兵才顺着火把靠拢过来,不过仍有大部分人下落不明。更糟糕的是,撤退时自由民毫不犹豫地丢下了推车和粮食,因此今晚他们只得宰杀掉几匹马来充当军粮。

    营地最大的帐篷里,五大家贵族聚成一团,面色苍白地望向莱恩公爵,而后者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谁能说说看,他们到底使用了什么新武器?距离比弓弩远,又不像投石机那样能看到抛出的石块,”他瞅了雷恩.梅德一眼,“你当时也冲在前列,有看到什么吗?”

    “大人,我……不太清楚,”雷恩扶着脑袋,“只听到轰鸣声不停响起,他们就成批的倒下,特别是最后那一响,冲在第一位的骑士好像突然间撞在一堵无形的墙上,我看到他身子一震,头和手臂四分五裂,就如同……”他想了想,“从城堡顶上丢下去的鸡蛋。”

    “不可能,”公爵皱眉说道,“我手下的骑士都佩戴着神罚之石,女巫根本不可能伤到他们。你又不是没玩过女巫,她们在神石面前跟普通女子有什么区别?”

    “对了,大人,”雷恩忽然像记起什么来一般,“在听到巨响之前,我看到他们列队中有几辆像推车一样的玩意,车上架着巨大的铁管,里面能冒出红光和烟雾。”

    “铁管?红光和烟雾?那不就是个礼桶吗?”麋鹿伯爵疑惑道。

    公爵当然知道礼桶是什么,以前还只有王都贵族们在重大庆典时拿出来用用,现在各地领主基本都会备上一两个。他的城堡里就有一对青铜礼桶,放入雪粉后就能炸响。可那响声比起今天摄人心魄的雷鸣,根本相差太远了。

    “礼桶可不会让骑士四分五裂,”金银花伯爵开口说,“不管王子用的是什么武器,我们都已经败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莱恩公爵不悦地扫了他一眼,失败一词在他听来显得尤为刺耳,“我们还没有失败,”他强调道,“一场战斗的不利无法改变最终结果。只要回到要塞,我可以再征召起一支队伍,同时掐断赤水河上的贸易。没有粮食补充,边陲镇撑不了一个月。只要他敢把那些村夫带出来,我的骑士就能从侧面和背后击溃他。”

    胜利终会属于自己,他想,但因此遭受的损失根本不是一个小镇能弥补的……想要再拿下北境几乎已成泡影。该死!如果能抓到罗兰.温布顿,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才好。

    “可是大人,赤水河上的船队不只来自长歌要塞,还有柳叶镇、坠龙岭和赤水城的船只,若是全部截下来,会不会……”金银花伯爵犹豫道。

    “我全买下来就是,只要付钱,他们卖给谁都一样。”公爵冰冷冷地说,“大家先回帐篷睡觉吧,明天清晨就出发。有马的骑士和我们一同行动,没有马的,就留下来负责带领佣兵。”

    夜晚无法行军,即使四王子打算追击,从拂晓时分出发,首先遇到的便是留在身后的佣兵。他想,哪怕这群废物一触即溃,也能给自己争取到不少时间。

    第二天公爵并没有收到王子追上来的消息,为了确认这一消息,他派出自己的亲信扩大了侦查范围,得到的回报同样如此。这让他稍稍松了口气,大概是那种新式武器跟投石机一般难以移动,只能在防御战时使用。单靠一帮拿着木棍的矿工,王子也不敢轻举妄动。

    到下午三时,公爵命令骑士停止前进,等待后面步行的人跟上。接近黄昏时,佣兵和自由民才陆陆续续追上骑兵。众人又是一番忙碌,圈出一块地草草搭设帐篷了事。

    只要过了今天这一晚,明天他就能赶到长歌要塞——高达三丈的青石城墙对几百人的部队来说如同天堑,就算对方拥有射程极远的新型武器,他也能用墙后的投石机进行反击。这笔账,他一定会跟王子好好算算。

    不过令莱恩公爵感到有些不舒服的是,今天一路走来,他总觉得被人盯着看一般。

    当他冲出帐篷,发现所有人都在抱头鼠窜,时不时有泥土和鲜血飞溅而起,向西边望去,穿着制式皮甲的“民兵”排成一条直线,静静站在营地外。震耳的轰鸣声中,公爵脑袋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他们是怎么追上来的?

    奥斯蒙.莱恩这才从茫然中醒悟,他翻身上马,跟着亲卫向东狂奔。然而刚出营地没多久,他们就看到了另一支一模一样的部队。

    同样制式的皮甲,手中握着奇怪的短棍,排列成整齐的一排,就连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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