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实际买的店面比实际的少2平方怎么算,在自家做,证件齐全,(白天在家做,晚上摆地摊)可以吗?

  一、受理编号2431号:“大庆市车之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双达报废汽车收购公司、道达汽车修配厂、哈尔滨市天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天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牡丹江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三江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等汽车拆解厂和各地区大量的汽车维修厂及4s店产生的大量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

  信访反映的大庆市车之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835X8),成立于2015年9月6日,注册地址位于红岗区杏树岗镇太平山村王殿军屯,法定代表人何虎,经营范围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生产、生活性废旧物资的回收与批发;汽车租赁;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普通机械设备销售。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24日,包案领导副区长谢春晖组织红岗区环保局局长朱洪江、红岗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振祥、红岗交警大队民警朱正峰、区市场监管局科员王瑞基,前往杏树岗镇太平山村村委会核实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实,大庆市车之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在杏树岗镇太平山村王殿军屯注册,但该公司在此地无经营场所,未开展经营活动。调查组通过排查,未发现车之汇在红岗区境内有经营场所。为进一步查证举报情况的真实性,6月25日,红岗区环保局康林、区市场监管局王瑞基、红岗公安分局赵玉龙、太平山村王殿军屯屯长于志坤再次开展调查。通过对该企业注册的地点---杏树岗镇太平山村王殿军屯村民张春平家进行走访,与该企业法人何虎、张春平爱人郑文良通话了解,调取该企业年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查组发现该企业自2015年注册至今,没有进行过生产经营活动。

  另外,大庆市通过查询市工商注册和各县区工商注册系统,咨询商务、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结合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情况,在大庆市未发现双达报废汽车收购公司和道达汽车修配厂名称的企业。

  下一步,大庆市将要求各县区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汽车修配企业,依据部门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经查,哈尔滨市现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8家,分别是坐落在香坊区的哈尔滨市天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木兰县天华报废汽车回收站、巴彦县天华智洁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巴彦县天华晨旭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依兰县天华虹顺报废汽车回收站、尚志市天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天华报废汽车回收站、阿城区全新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金回报废汽车回收站、通河县昌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各县(市)环保局、局属各分局以汽车拆解厂、4S店和大型汽修厂为重点,开展了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哈尔滨市天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原名为黑龙江省机电设备更新有限公司,项目于1993年3月2日开工建设,1994年3月22日投入生产。2002年8月2日,更名为哈尔滨市天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206号,无环保审批手续。主要经营范围为从事再生资源回收,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2018年6月24日,哈尔滨市环保局香坊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该企业在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铅酸电池分别由哈尔滨金武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和黑龙江拓力通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危废贮存不规范,贮存废机油、废铅酸电池的设施、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拆解车间内危险废物与其它固体废物(拆解下来的汽车零部件)混合贮存。哈尔滨市环保局香坊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于2018年7月5日前将废机油、废铅酸电池与其他固体废物分别单独贮存,并对贮存废矿物油、废铅酸电池的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哈尔滨市天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已立案,现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木兰县天华报废汽车回收站,报废汽车回收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因许可证到期未检验,营业执照已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并已停产,该厂原址现为一家大排档。

  巴彦县天华智洁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是天华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的分支机构,投资人梁智洁,2012年7月27日,公司注册成立,经营地点位于巴彦县原皮革厂院内;2012年7月18日,项目环评文件获得巴彦县环保局审批(巴环复字〔2012〕017号),未验收。2015年10月17日,搬迁到巴彦县巴彦镇北郊街,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8年4月29日,搬迁至巴彦县巴彦镇石桥路最西端一处空闲场院内,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8年6月25日,巴彦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危废贮存、处置不规范。危废贮存库有标志,但不规范;存有约170公斤废机油,由2个油桶储存;50块蓄电池在地面直接摆放,部分拆解下来的配件随意摆放在地面。产生的废蓄电池和线路板交给黑龙江拓力通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针对该企业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巴彦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在依法获得环评审批和验收合格前不得生产使用。2018年7月3日,巴彦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巴彦县天华智洁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巴环罚告字〔2018〕18054号),拟对该单位行政处罚2万元。同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对其未处置的废机油和报废蓄电池进行了查封,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巴环查字〔2018〕18055号),在查清处置情况后,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巴彦县天华晨旭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是天华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的分支机构,投资人李云舒,经营场所位于兴隆镇隆青村,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2012年7月18日,项目环评文件获得巴彦县环保局审批(巴环复字〔2012〕016号),2016年11月份建设,至今未全部建成,但在建设期间也同时开展了经营活动。2018年6月25日,巴彦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危废贮存、处置不规范,未建设危废贮存库,废矿物油贮存在13个铁桶内,存放在集装箱内,无标志。30块废蓄电池用铁板与地面隔离堆放,废旧线路板存放在卷柜里。经营至今产生的危险废物一直存放,未进行处置。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巴彦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在依法获得环评审批和验收合格前不得生产使用。7月2日,巴彦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巴彦县天华晨旭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巴环罚告字〔2018〕18056号),拟对该单位行政处罚2万元。同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对其未处置的废机油和报废蓄电池进行了查封,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巴环查字〔2018〕18056号),查封期限20天,在查清处置情况后,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依兰县天华虹顺报废汽车回收站,2013年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因市场原因,自2013年至2017年未开工建设。2018年6月23日,依兰县环保局监察人员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但正在建设中,立即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在没有依法获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并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企业1万元罚款。

  尚志市天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天华报废汽车回收站,成立于2012年4月6日,原名称为尚志市天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废旧物资回收,并无汽车拆解业务。2014年6月10,该企业变更为尚志市天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天华报废汽车回收站,主要经营范围是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无环保审批手续。2018年6月26日,尚志市环保局对该回收站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自2014年以来,该回收站共计拆解报废汽车1087辆,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650公斤,废电瓶429块,其中:389块已处置(转卖)给黑龙江省力拓通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剩于40块。电路板900余块。目前,该回收站将650公斤废机油贮存于独立专用场所,40块废电瓶存放在车库内,900余块电路板露天堆放在厂区院内。回收报废车辆多为存放多年才拉至回收站进行拆解,还有很多车辆属于肇事车辆,在拆解过程中很多车辆不产生废电瓶和废机油,所以拆解的车辆电瓶数量和机油存储数量与实际拆解车辆不相符。针对该回收站存在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问题,尚志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尚环责改字〔2018〕023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现正在履行法定程序。

  2018年1月30日,哈尔滨市环保局阿城环保分局在检查中发现,阿城区全新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金回报废汽车回收站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于2016年7月租赁厂房,建设回收报废汽车项目。市环保局阿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项目建设,罚款500元。2018年6月25日,阿城区环保局对哈尔滨市阿城区全新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金回报废汽车回收站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回收站处于停业状态。经现场勘查,院内堆放有报废汽车,但未发现有拆解报废汽车情况。目前该项目已停止建设。

  通河县昌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9日,位于通河县三站乡三村,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3841。该企业每年回收报废车辆大约80台,回收废机油大约1吨,废电池大约40块,暂无处置方式,全部分类存放在厂房屋内。

  2018年6月27日,通河县环保局通过调查核实,该企业自2018年5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法联系到公司法人,只有一名看门负责人。通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通河县昌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停业整改,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相应处罚。2018年7月5日,通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公司进行检现场检查,依然无法联系到法人,通河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封,并与相关部门沟通,找到该企业负责人接受调查。

  大兴安岭天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于2011年搬迁至加格达奇区长春大街北端西侧,该公司2015开工建设,2016年6月建成并投产使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报废汽车回收及拆解的零配件销售。该企业生产规模为拆解汽车700辆/年,目前停产无环保手续审批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23日,加格达奇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企业没有生产。该企业厂区地面未做硬化处理,拆解作业区域未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没有任何危废收集处置设施。废机油桶露天堆放,没有警示标识。经调查核实,该企业2011年启动搬迁后,未进行汽车拆解工作,一直停产中。2016年建成后,主要承接加区淘汰的黄标车拆解任务,至今共拆解汽车约240辆,废机油产生量1.9吨,废电池产生量2.5吨。因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少,也没有正规的处置渠道,产生的危险废物一直在厂区贮存,没有进行处置。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加格达奇区环保局对天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地面未做硬化处理,拆解作业区域未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没有任何危废收集处置设施;废机油桶露天堆放;没有警示标识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立案查处。

  根据市辖各县(市)、区掌握和初步排查情况统计,牡丹江市现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4家,分布于爱民区、东宁市、绥芬河市和林口县。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牡丹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1.牡丹江市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6月26日下午,市政府副秘书长程鹏带领牡丹江市和爱民区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拆解企业废旧钢铁露天堆放,废机油、废电瓶等危险废物存放不规范,无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间,不能提供危废收贮台账。联合检查组已当场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爱民区环保局正在依法履行环境执法程序。目前,爱民区环保局已经下达停产整改文书,行政处罚文书将于近日下达。暂未发现涉刑行为。

  2.东宁市银丰废旧再生回收公司东宁银丰报废汽车回收站、东宁市华运修理厂。2018年6月24日,按照市委书记孙涛和市长申奥的要求,东宁市环保局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经查,东宁市银丰废旧再生回收公司东宁银丰报废汽车回收站、东宁市华运修理厂存在废机油贮存设施简陋,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两家企业存在的问题,东宁市环保局进行了督办,责令两家企业立行立改。目前上述二家企业已完成整改,达到规范要求。

  3.绥芬河市富欣东经贸有限公司。2018年6月22日,绥芬河市委、市政府责成绥芬河市环保局进行了调查。经核查,该企业于2010年建设,2013年投入运营,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占地面积9928平方米,已建成办公楼1274.5平方米,成品仓库2226.4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71.4万元。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平均100台。在拆解过程中,发动机内的废机油不外排,发动机整体向外出售。该企业已建设贮存场所,但贮存不规范,未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未按规定履行危险废物处置程序。绥芬河市环保局对该企业依法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立即设置危险废物标志,依法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材料,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并与牡丹江市龙丰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双方协定:绥芬河市富欣东经贸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蓄电池交由牡丹江市龙丰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处理。龙丰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再将废机油交由牡丹江永和废旧化工原料回收再生有限公司处置,废蓄电池交由牡丹江利航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

  4.林口县新吉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2018年6月26日,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运管站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废机油与其他报废部件一同存放在车库内,没有单独存放场所,废机油去向不明。报废电瓶、机油滤芯等部件由总公司回收,未提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该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地面未进行防渗漏处理,没有污水处理设备。联合检查组当场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县环保局已立案调查,正在履行法定程序。

  二、受理编号2432“大庆市车之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双达报废汽车收购公司、道达汽车修配厂、哈尔滨市天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天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牡丹江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三江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等汽车拆解厂和全省各地区大量的汽车维修厂及4s店产生的大量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2431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受理编号2433号:“举报人对佳木斯市政府6月11日公布的受理编号245号信访件办理结果有异议,具体如下:一是针对“未按照规定使用袋式除尘器,定期更换除尘器重要部件”的问题,公开信息的内容严重违背佳木斯市政府通告规定(2016年6月6日发布的《佳木斯人民政府关于对大气污染进行整治的通告》,明确规定禁燃区使用专用生物质锅炉,必须配套袋式除尘器),没有将“在没有配置袋式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施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上使用的生物质燃料”视为高污染燃料。二是针对“三是生物质锅炉燃料存在隐患,多数用户使用低级别燃料,更有甚者将生物质锅炉造成两用锅炉,应对检查时烧生物质,平时燃煤和废旧木板,污染环境”问题,生物质锅炉直接燃用废旧木板,违背了生物质锅炉的定义,不认可未将废旧木板列为高污染燃料。三是公开信息回避了监管不力问题,没有提供佳木斯市全市生物质锅炉的烟气排放是否全部符合标准,质疑是否有生物质锅炉监测制度、监测手段、监测频率和监测数据,此次公开答复偷换概念、曲解政策、蒙蔽百姓。举报人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严查佳木斯市生物质锅炉造假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针对“未按照规定使用袋式除尘器,定期更换除尘器重要部件”的问题,公开信息的内容严重违背佳木斯市政府通告规定(2016年6月6日发布的《佳木斯人民政府关于对大气污染进行整治的通告》,明确规定禁燃区使用专用生物质锅炉,必须配套袋式除尘器),没有将“在没有配置袋式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施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上使用的生物质燃料”视为高污染燃料。”)

  接到信访转办件后,2018年6月26日,佳木斯市环保局主管副局长、大气环境管理科相关人员与举报人(2人)在市环保局6楼进行了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了举报人对佳木斯市环境空气质量的诉求,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14年环保部答复山东省环保厅允许使用生物质燃料和2017年环保部新印发的高污染燃料目录,允许使用生物质燃料等相关政策进行现场解答,详细分析了佳木斯市允许使用生物质燃料相关政策制定的依据和理由。举报人表示理解,要求环保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使用生物质锅炉业主正常运行。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6年6月22日,佳木斯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印发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允许生物质成型燃料在禁燃区内使用的通知》,允许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三产服务业和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并配套袋式除尘器,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在热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可以使用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并配套袋式除尘器进行供热。期间,佳木斯市积极淘汰燃煤锅炉并要求使用生物质锅炉的按照规定安装布袋除尘。2017年3月28日,原环保部办公厅印发了《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将禁止燃用的燃料细化,明确了生物质燃料非高污染燃料,对是否安装袋式除尘器无强制要求。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针对“三是生物质锅炉燃料存在隐患,多数用户使用低级别燃料,更有甚者将生物质锅炉造成两用锅炉,应对检查时烧生物质,平时燃煤和废旧木板,污染环境”问题,生物质锅炉直接燃用废旧木板,违背了生物质锅炉的定义,不认可未将废旧木板列为高污染燃料。”)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1〕37号)和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界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类型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1207号),2016年6月22日,佳木斯市印发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允许生物质成型燃料在禁燃区内使用的通知》,允许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三产服务业和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并配套袋式除尘器,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在热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可以使用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并配套袋式除尘器进行供热。期间,我市积极淘汰燃煤锅炉并要求按照规定安装布袋除尘。2017年3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将禁止燃用的燃料细化,明确了生物质燃料非高污染燃料,对是否安装袋式除尘器无强制要求。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中对直接燃用生物质等问题的复函》(环办大气函〔2017〕1886号),“对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等)与生物质成型燃料无区别对待”。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公开信息回避了监管不力问题,没有提供佳木斯市全市生物质锅炉的烟气排放是否全部符合标准,质疑是否有生物质锅炉监测制度、监测手段、监测频率和监测数据,此次公开答复偷换概念、曲解政策、蒙蔽百姓。举报人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严查佳木斯市生物质锅炉造假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佳木斯市区现有生物质锅炉137台,主要是洗浴业等三产服务业,佳木斯市环境监测站的监督监测主要是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是工业企业和集中式污染污理设施,三产服务业因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能纳入到重点排污单位。全市生物质锅炉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划分,绝大部分为非重点排污单位。国家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每季度监测一次,由于监测人员编制和经费限制,非重点排污单位并未纳入监督监测范围。市级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因监测能力不足,每年只监测一次。主要是通过加强监管,群众监督等手段进行管理。下步佳木斯市将加强生物质锅炉监督管理。

  四、受理编号2434号:“2013年,青肯泡乡水库承包者私自修鱼塘、叠坝、采砂卖砂土,挡住河道导致水位上涨,淹没举报人承包的荒滩地(位于革命村一屯西南坎下),致使30亩杨树被淹死,还有大片放牧区和草地被淹。举报人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无果,要求经济赔偿。”

  信访反映的青肯泡为青肯泡蓄滞洪区。1966年,依据《关于乌双下游治理工程及安达闭流区第一期工程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意见》(水电规水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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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通路有3家企业常年排放臭气、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

经反复排查:引起居民矛盾且有臭气排放的仅为一家。现该公司已实施部分产能转移,将于20163月迁出主要气味源生产线。

2016122日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口及厂界恶臭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达标排放。该公司将确保异味处理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检查原料桶和废液堆放密封情况,增加清运转移频次。

南桥路多家餐馆油烟、噪声扰民,污水外溢。

经查,该件与126日信息公开的pd-1203-5件反映的油烟噪声及污水外溢等内容基本一致。

相关执法处理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正在实施进行中。

康新公路一粉碎木材加工厂露天加工,噪声及粉尘扰民。

经查,该堆场无证、无照,轧木头过程产生粉尘和噪音。

责令停产;对周边相同业态的工厂进行宣传、告知、整治。

1、华伟表面处理上海有限公司经常排放二氧化硫、二甲苯类的工业废气扰民。2、上海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经常排放苯类工业废气扰民。3、航头路靠近航鸣路,航园路处露天焚烧工业垃圾情况普遍,异味扰民。

1、华伟表面处理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因喷漆作业产生的喷漆废气和异味污染对周边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2、上海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生产加工流程中塑料加工以及喷漆等工艺操作易产生刺鼻性气味。3、情况属实

12已责令两家公司立即整改,并立案处罚,将实施搬迁。3将对该区域范围内加派巡查车辆以及人员;加强对周边居民的政策宣传教育;对未开发地块四周围墙进行修补。

航头镇988弄海洲桃花园居民反映: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排放烧焦废气、华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刺鼻)及大麦湾工业区内上海尚康香食品有限公司或者上海松果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爆米花类香精味道。

1、华伟表面处理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因喷漆作业产生的喷漆废气和异味污染对周边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2、上海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生产加工流程中塑料加工以及喷漆等工艺操作易产生刺鼻性气味。3、居民反映问题是由上海松果食品有限公司产生。

12已责令两家公司立即整改,并立案处罚,将实施搬迁。3对上海松果食品有限有公司以未办理环保手续就投入生产进行立案查处。

灵岩南路某裙房存在无证经营餐饮店,油烟扰民,油污外溢。

经查,灵岩南路该裙房的无证餐饮店共有6户,确属无证,且无相关环保等手续。

牡丹路存在无证经营饭店,油烟扰民、污水外溢。

执法部门已开具整改通知书,将依法予以查处。

长清路成山路口一烤肉店占道经营,油烟扰民。

近期执法部门将对该烤肉店占道经营烧烤、油烟扰民行为予以整治取缔。

鹤立西路某小区经常闻到难闻异味,居民怀疑由周边工厂废气排放导致。

经排查,影响该小区环境的主要是位于小区西侧两家公司排放的粉尘及喷漆废气,均无法提供环保相关手续。

已对两家公司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鹤立西路某小区附近有一工业园区,里面有多家玩具生产企业、玻璃硅胶生产企业,生产时排放工业废气。

经摸排走访及调查核实:

1、未在鹤立西路该小区周边找到相关玩具生产及玻璃硅胶生产企业,该区域产生废气排放并有异味产生的是小区西侧两家公司排放的粉尘及喷漆废气。

已对两家公司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申江路通用汽车上海有限公司油漆异味扰民。

经查,该公司北厂区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处理后排放,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数据均达标。

1、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2016125日对该公司北厂区废气排放口及厂界恶臭进行了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环保部门将做进一步处理。如超标将对其做进一步处罚。

2、该公司于201611月份完成清漆喷房VOC焚烧项目安装工作,目前设施调试中,调试结束将尽快投入正式运行,环保部门将督促其尽快投运,做到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御桥路锦绣路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异味、烟雾等空气污染扰民;垃圾车每天运输垃圾造成周边道路有异味。

1、该厂运行情况正常,各项环保手续齐全,厂内无异味。
2
、属于该厂的运送生活垃圾的车辆车况良好,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1.该厂符合审批手续;2.环保排放没有超标问题;3.环保处置设施运行正常。

巨野路某裙房楼顶油烟管噪声扰民。

经查,噪声问题是由安装净化器、隔音、减震、消声装置后引起的。

1.要求经营人为信访人增装隔音窗进行减噪处理;2.安装后如仍未达到整治效果,执法人员将依据监测标准和结果,依法处理。

万科翡翠公园四期周边的供冷供热能源站建设项目环评未征求居民意见。

经查,张江高科技园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擅自启用能源站热力生产及供应,属于“未批先建”。

已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能源站热力生产及供应并罚款。

枣庄市环保公益联合会来信反映,浦东新区环保局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不齐全、无编号。

浦东环境网有关行政处罚的信息均根据相关规定公开。

新区环保局将作进一步研究,优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让公众快速、全面掌握相关信息。

大麦湾工业园区华伟表面技术处理(上海)有限公司异味扰民。

经查,目前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生产过程中因喷漆作业产生的喷漆废气和异味污染对周边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22日对其进行废气监测,监测结果达标;该公司承诺在201612月减产减排,关停60%的车间生产安排;将实施搬迁。

灵岩南路某餐饮店无证经营,油烟及噪声扰民。

经查,该店确属无证,且无相关环保等手续。夏季,还存在跨门经营等行为。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排摸房东信息,力争通过约谈房东,调整业态;继续加强上述路段无证餐饮的查处力度。

航头镇大麦湾工业园区华伟表面技术处理(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废气扰民。

经查,华伟表面处理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因喷漆作业产生的喷漆废气和异味污染对周边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上海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生产加工流程中塑料加工以及喷漆等工艺操作易产生刺鼻性气味。

已责令两家公司立即整改,并立案处罚,将实施搬迁。

巨峰路某小区周边有异味,居民怀疑是由巨峰路对面通用汽车工厂或通用公司旁边的汽配厂排放废气造成。

经查,该公司北厂区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处理后排放,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数据均达标。

1、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2016125日对该公司北厂区废气排放口及厂界恶臭进行了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环保部门将做进一步处理。如超标将对其做进一步处罚。

2、该公司于201611月份完成清漆喷房VOC焚烧项目安装工作,目前设施调试中,调试结束将尽快投入正式运行,环保部门将督促其尽快投运,做到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云台路靠近德州路川杨河附近空地存在露天焚烧祭祀品,异味扰民。

经查,现场未发现有焚烧情况,但确有焚烧物品的痕迹。

树立警示牌;加强巡查监管。

唐镇前进村居民反映:在创新西路龚卢路附近,沿着外环线架设了一条22万伏高压线,有120户左右居民居住在下面,担心电磁辐射,并质疑高压线下是否能住人,要求搬迁高压线下的居民。

经查,该线路于1998年建成。线路建设时,不涉及沿线居民住房动迁。

当地镇政府对该高压线路所涉及的村民们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根据规范合理处置。

1、惠南镇南汇工业园区某电缆厂晚上废气异味扰民;2、东侧一沥青厂工业废气异味扰民。

经查:1、该电缆厂打胶车间废气及粉尘无组织排放;2、该沥青厂生产中沥青加热和沥青混凝土成品放料、装运工段的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

1、将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该电缆厂立案查处;2、责令该沥青厂停产整改。

顾全路某餐饮店无证经营,存在排放异味扰民现象。

经查,情况属实,且该店没有办理环评等手续。

万科翡翠公园地块红线外的张江中区能源站(东侧站)启动建设且设置施工围墙,业主指责万科销售中存在未尽告知的欺诈行为,认为能源站在住宅周边进行规划和建设具有安全隐患,质疑政府规划审批流程的合规性和能源站的安全评估。

该能源中心未办理环评手续。

已对建设单位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能源站热力生产及供应并处罚金。

航头镇鹤立西路183弄附近的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航鹤路2000号至2006号下沙工业园区内的上海港星国际木业有限公司等几家厂房存在偷排废气现象。

上海港星橱柜有限公司喷漆产生的废气部分经水幕活性炭吸附后排放,部分为无组织排放,现场无法提供相关环保手续。

1已责令立即整改,并立案处罚,将实施搬迁;2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加强后续督查

合庆镇华星二村北侧有一柏油厂散发异味,且有白色扬尘。

经查,被投诉为一沥青材料公司,沥青路基材料拌合车间卸料到运输车的环节中有废气及粉尘溢出,沥青生产车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两个车间均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现场开具《整改通知单》,并将立案查处。

浦城路某小区居民投诉附近某工地:1、怀疑环评审批中存在违规现象; 2.担心地下车库内开设餐饮会对居民产生影响;3.项目玻璃幕墙的审核涉嫌造假;4、建筑工地无夜间施工证,施工噪声、油漆异味和扬尘扰民;5、打桩工程造成居民楼沉降;6、建筑工地的污泥冲入居民楼道中;7、质疑在2014年居民房屋收购过程中,政府存在不公。

1、环评不存在违规;2、项目竣工后,餐饮项目进驻前必须进行环评申报,届时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批把关;3、玻璃幕墙具备相关分析报告,审核不存在造假;4、要求加强施工监管,杜绝扰民;5、并无证据表明居民楼有沉降问题;6、教育工地注意文明施工,避免扰民;7、房屋收购符合相关程序。

1、该项目环评审批符合相关程序;2、餐饮项目进驻前必须进行环评申报,届时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批把关;3、玻璃幕墙具备相关分析报告;4、城管部门加强施工单位的监管,杜绝无证夜间施工与不文明施工扰民。

人民塘路靠近华夏东路路段有很多土方车过往,扬尘扰民,并存在超载、超速等问题。

对车容不整、渣土滴落洒落的土方车责令改正,并罚款;承运未取得处置证的土方车,对土方车所属车队进行立案查处;土方车超载、超速等问题交警部门正在处理。

上海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和华伟表面处理(上海)有限公司废气扰民。

经查,华伟表面处理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因喷漆作业产生的喷漆废气和异味污染对周边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上海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生产加工流程中塑料加工以及喷漆等工艺操作易产生刺鼻性气味。

已责令两家公司立即整改,并立案处罚,将实施搬迁。

1、川沙镇黄楼新春村有一个废旧塑料加工点,处理废旧塑料的污水直排河道致河道黑臭2、川沙镇黄楼新春村某组拆违后无人管理,环境脏乱。

1、目前该加工点已停止生产加工,并在组织清场中。
2
、已要求相关作业单位加快建筑垃圾清理进程,并在施工工程中遵守相关规范,控制扬尘,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浦东大道某煤炭公司,煤灰粉尘扰民。

经查,该码头正在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改造,但码头扬尘控制相关规范仍存在部分不足。

要求企业整改防尘改造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正在根据相关规划对码头进行规划调整。

昌邑路桥交通噪声、震动、尾气扰民,附近小区居民认为大桥未全部按环评要求建设,桥的西南处,未建人行道,第一排居民住房距离过近,影响较大。

经查,已采取了协议收购或安装隔声窗加经济补偿的工作措施。

通过桥面断面优化完成人行道贯通;进一步研究相关措施解决交通噪声问题。

万科翡翠公园四期周边的供冷供热能源站建设项目环评未征求居民意见。

经查,张江高科技园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擅自启用能源站热力生产及供应,属于“未批先建”。

已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能源站热力生产及供应并罚款。

灵岩南路有9-10家餐饮店,噪声及油烟扰民,餐饮污水溢出,占道经营。

经查,有6户餐饮店确属无证,且无相关环保等手续。夏季时,还存在跨门经营等行为。

对将经营户实施日常性突击联合检查,排摸房东信息,调整业态;加强上述路段无证餐饮的查处力度,依法定程序严厉处理。

唐陆路与龙东路交叉口西北角有3-4户居民居住在高压线下方,担心电磁辐射的影响。诉求:需要政府确认高压线下是否可以居住,如果不可以居住要求进行搬迁。

经查,该线路于1998年建成。线路建设时,不涉及沿线居民住房动迁。

1.该线路设备,设计和实测数据满足国家标准。

2.下阶段唐镇镇政府对该高压线路所涉及的村民们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根据规范合理处置。

航头镇南航公路某处居民反映:1、居民房屋位于高压线正下方。2、居民房屋西方200米左右有一个养猪场,猪粪味严重。

白杨路芳草路路口的一3层楼,底楼开菜场2楼办棋牌室游戏厅、3楼办KTV舞厅噪音扰民;北侧外墙楼梯违章搭建影响居民通风采光,且该处建筑无土地证。

127日对菜场和舞厅进行宣传告知,现场要求涉及单位进行有效整改: 要求菜市场管理单位加强租户营业规章管理;对2楼游艺房、棋牌室及3楼舞厅的营业执照等证件进行核查;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逐步整治;对舞厅进行噪音监测,加强管理。

1.三林镇灵岩南路有无证经营饭店餐饮油烟异味扰民,噪声扰民,且担心小餐饮容易造成火灾隐患。2.其中一家亮亮红木家具店油漆异味扰民。

1、有6户餐饮店确属无证,且无相关环保等手续。夏季时,还存在跨门经营等行为。2、该家具店无营业执照,现场无刺鼻油漆味。

1、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排摸房东信息,力争通过约谈房东,调整业态;继续加强上述路段无证餐饮的查处力度。2、责令家具店立即停止经营。

航头镇丰桥村有居民反映,约80户居民居住在22万伏高压线下,居民担心辐射问题,要求房屋拆迁。

经查,情况属实,高压线对该区域部分农民的生活产生了不良影响。

-    区辐射监督站将配合当地镇政府做好电磁辐射相关问题的解释工作。

顾全路某餐饮店无证经营,存在排放异味扰民现象。

经查,情况属实,且该店没有办理环评等手续。

惠南镇殡仪馆旁建造住宅,投诉人认为距离殡仪馆过近,想了解需不需要设置保护距离、住宅项目是如何审批通过的。

1、南汇殡仪馆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要求;2、国家规定了新建火葬场的防护距离标准。

目前,因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无法了解到诉求人所在居住区与南汇殡仪馆之间的实际距离是否符合国家防护距离标准。

航头镇大麦湾工业区400多家工厂无环评,污水直排河浜,卢沟港污染严重。

1、彻底查清无环保手续企业的底数,核实污染源头,要求园区内未经审批投入生产的企业立即停止生产;2、对证照手续齐全的企业进行“三废”监测和抽查力度,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立案处罚;3、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用地“减量化”及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督促污染企业加快搬迁进度;4、加大对园区内无名河道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航头镇大麦湾工业园区华伟表面技术处理(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废气扰民。

经查,华伟表面处理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因喷漆作业产生的喷漆废气和异味污染对周边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上海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生产加工流程中塑料加工以及喷漆等工艺操作易产生刺鼻性气味。

已责令两家公司立即整改,并立案处罚,将实施搬迁。

龙跃路越江隧道复工段施工影响居民,该工程无环评;居民楼上面有22万伏高压线,担心辐射;浦东新区政府答应动迁至今仍未动迁。

1、该工程有环评;2、环评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高压线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该项目可行。3、经核实,龙耀路隧道项目规划用地属于市政用地,两侧居民房屋不在规划用地范围之内。

在龙耀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中将继续搭建沟通平台,配合建设、施工单位,耐心接待居民来访,仔细解答居民问题,为工程建设创造条件。

张江环科路677号万科翡翠公园小区居民反映:1、一期南侧有一能源站,噪声、废气扰民并有安全隐患。2、小区配套幼儿园南侧将新建申能集团的能源站,距离居民区和学校过近,投诉人担心噪声和安全隐患。

经查,1、诉求中所提拟建的能源站尚在准备前期手续;2、张江高科技园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擅自启用能源站热力生产及供应,属于“未批先建”。

1、能源站尚在准备前期手续,该能源站项目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报批;2、已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能源站热力生产及供应并罚款。

东三里桥路近南码头路有多家无证照餐饮,油烟扰民及环境卫生差。据规定居民楼下不允许开餐饮。

经查,5商户店面均为商业用房,属无证照经营。其中一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存在油烟扰民的情况。

要求各商户进行自行关停,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加强固守巡查;要求该处商户调整业态,依法合规进行对房屋租赁,杜绝再次出现餐饮油烟扰民,无证照经营的情况。

新场镇康新公路惠新港桥北面,一无证照露天木材粉碎加工厂,粉尘及噪声扰民,附近居民要求立即关停。

经查,该木制品加工厂无相关审批手续及环保超标。

2016127日,现场拆除其电表箱,责令停产。

航头镇大麦湾工业园区华伟表面技术处理(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废气扰民。

经查,华伟表面处理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因喷漆作业产生的喷漆废气和异味污染对周边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上海欧文斯科宁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生产加工流程中塑料加工以及喷漆等工艺操作易产生刺鼻性气味。

已责令两家公司立即整改,并立案处罚,将实施搬迁。

益华路某沥青材料公司,噪声及废气扰民,有黑色粉尘。

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公司无法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责令立即停止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并进行立案查处和罚款。

唐镇新虹村秋家宅村民反映:1、秋家宅村地处外环线西侧高压线走廊带下,电磁辐射对村民的健康造成危害;2、秋家宅村东侧的环村河道内都是生活垃圾,河道黑臭;3、金桥王家桥村村委会附近有2家垃圾回收站,南面较大的垃圾回收站内的塑料加工厂生产废水直排,废气扰民。

经查:1.该线路于1998年建成。线路建设时,不涉及沿线居民住房动迁;2.秋家宅东原有一园沟,现变一水塘,村民生活污水通过该水塘经排水管排放。3、唐陆公路某厂区内正经营废品回收,将回收的塑料制品进行再生加工,确有污水排放现象。

1.该线路设备,设计和实测数据满足国家标准。下阶段唐镇镇政府对该高压线路所涉及的村民们做好解释、疏导工作;2.已对该水塘进行了清理并对周围环境进行治理;加强区域内环境的日常管理;3、已要求该非法塑料加工厂立即停产,并拆除相应设备。

万科翡翠公园四期周边的供冷供热能源站建设项目环评未征求居民意见。

经查,张江高科技园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擅自启用能源站热力生产及供应,属于“未批先建”。

已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能源站热力生产及供应并罚款。

西营路上钢十村居民反映:1.成山路新建龙耀路隧道施工围墙侵占人行道,距离居民楼最近距离为1.8米,楼道现已出现开裂沉降的现象,担心隧道施工会有安全隐患。2.成山路长清路路口有个变电站,原来是高空铺设,现大部分改为埋地铺设。

1、该项目可行性及环保评估审批程序均完善并符合要求;龙耀路隧道项目前期规划手续完备,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2、电力部门均按相关规范距离设置。

项目地质勘察工作完善,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对地质情况也已进行了充分考虑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同济大学已对沿街房屋进行了检测,房屋质量检测站的检测结果为本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房屋没有危房;项目已按规定办理了施工许可证。

巨峰路1585弄小区居民来电反映,南侧有一家通用汽车公司,喷涂废气异味扰民。

经查,该公司北厂区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处理后排放,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数据均达标。

1、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2016125日对该公司北厂区废气排放口及厂界恶臭进行了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环保部门将做进一步处理。如超标将对其做进一步处罚。

2、该公司于201611月份完成清漆喷房VOC焚烧项目安装工作,目前设施调试中,调试结束将尽快投入正式运行,环保部门将督促其尽快投运,做到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W2三林塘港和W3小黄浦江河流水质部分指标严重超标,且未查明污染原因,投诉人认为三林滨江南片地区(东片区)02-02地块环保文件将加重河道水质污染。

-    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于居民生活污水、商业运营产生污水,均纳入东育路市政污水管网。

-    三林塘港和小黄浦水质超标情况是该地块开发前,居民生活污水及企事业单位污水无组织排放至周边河道形成水质污染,随着三林滨江南片地区的开发,市政配套设施将不断完善,未来周边河道的水质可以得到显著改善。

三林滨江南片地区(东片区)02-02地块环评项目不存在任何违规审批行为。

南泉路某公共绿化带里违法搭建彩钢板大棚经营菜市场,环境脏乱差,早晚噪声扰民。

经查,该菜市场合法经营,产证手续等齐全。

已落实菜场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并通知菜场经营业主避免噪音扰民。

三林镇某污水泵站噪声扰民;无障碍设施不齐全。

1、泵站噪音扰民:一周内由物业将该泵房设备加以保养,加装避震装置,减少声音震动。2、无障碍设施:由于条件限制,居委申请安装残疾人单边扶手,如若安装残疾人坡道需业主申请,并取得所有100%的业主同意,居委将按照相关业委会流程妥善解决,加强沟通。

浦东新区航头镇华伟表面处理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环保部门监管执法不严,企业多次被环保部门处罚仍然超标排放,始终未解决问题,要求按日计罚,立即停止生产。

经查,华伟表面处理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因喷漆作业产生的喷漆废气和异味污染对周边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已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该公司承诺在201612月减产减排,关停60%的车间生产安排,于2017年下半年将一部分或全部生产工艺,迁至别处。2018年年底全部完成

唐镇新虹村、大众村、吕三村、民丰村和前进村外环西侧高压线存在电磁辐射,伤害上述5村居民健康,要求动迁。

该线路于1998年建成,线路建设时,不涉及沿线居民住房动迁。

1.该线路设备,设计和实测数据满足国家标准。

2.下阶段唐镇镇政府对该高压线路所涉及的村民们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根据规范合理处置。

康新公路一粉碎木材加工厂露天加工,噪声及粉尘扰民。

经查,该堆场无证、无照,轧木头过程产生粉尘和噪音。

责令停产;对周边相同业态的工厂进行宣传、告知、整治。

投诉人对华伟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的信访件处理结果表示不满。

12016122日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报告(XQ16019)显示达标排放。

2、监督下阶段厂房租赁及合同等问题。

1、对之前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罚款,该公司将关停60%的车间生产安排,已在别处购买土地,将实施搬迁。

投诉人对华伟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的信访件处理结果表示不满。

2016122日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报告(XQ16019)显示达标排放。

对之前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罚款,并约谈该企业负责人。该公司将关停60%的车间生产安排,已在别处购买土地,将实施搬迁。        

1.繁景路某小区附近空气中有断续性的化工异味,居民怀疑是周边化工厂排放工业废气导致的异味扰民。

2.莱阳路兰桥路路口某大型集卡车、土方车停车场,噪音、粉尘扰民、粉尘扰民。

对该小区影响较大、距离较近的废气排放化工企业是主要有四家,其中两家已全面停产;1130日晚高桥石化化工四部厂区东侧、南侧、东南侧均闻到明显异味,121日上午830分,该公司整改完毕,大气质量恢复正常。上海东船物流有限公司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数据均达标。

-    目前该区域涉及到产生噪声、粉尘的单位共三家分别为上海市亚堃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浦梅建材供应有限公司、浦东新区雅琴停车场,三家单位的主要大型车辆目前基本都由莱阳路或兰桥路进出,对周边居民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对三家单位进行告知,提出了相关整改事项:要求三家单位调整作息时间和车辆运行路线;加强租赁单位的管理;对进出该区域的大型车辆一律严惩;对居民的投诉做好解释工作;租赁土地使用单位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对车辆进行进出场地前的检查和冲洗工作,同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老港镇军港公路路面上都是粉尘,路两旁绿化带内有老港垃圾填埋场里吹出来的堆垃圾灰。

信访反映的现场情况基本属实,但与老港垃圾填埋场没有直接的关联性。因该路段列为老港郊野公园建设回土线路,目前该路段确有灰尘。

已对该路段进行全方位清理;将加强林地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芳草路上海飞轮新材料有限公司轧铜管的机油排放在厂区地面,生产废气无环保设施处理,无组织排放,锅炉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噪声超标。

该公司叉车在运输材料时轮胎沾染导致轧铜管的机油排放在厂区地面,废机油存放在危险废物仓库;该公司除烟尘装置因故障停用;噪声主要来自于除尘、除烟装置和厂区内的泵房冷却塔运行时噪声,厂区内的泵房靠居民一侧已进行了封闭、加装隔声屏,并对各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防止设备老化造成噪声扰民;公司无生产锅炉和生活锅炉。

对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擅自停运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已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视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要求对地面进行清洗,对清洗的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对厂内库存危险废物要求该公司尽快联系有资质处置公司进行处置;该公司计划整体搬迁。

万科翡翠公园小区对面一时能源站,噪声扰民;小区四期对面将建设一个永久的能源站,居民认为能源站临近幼儿园、小学、加油站,存在安全隐患,且会有噪声影响;质疑能源站环评。

能源中心项目不属于安全评估范围,考虑到业主担忧,已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能源中心建设对周边设施及人员不构成伤害;该公司前期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已对该公司先前“未批先建”责令整改并处罚;能源中心建设对周边设施及人员不构成伤害。

航头镇丰桥村檀香27组村民反映:该村架设有很多高压电线。向当地政府反映多年,曾承诺搬迁,但至今未实施。

经查,情况属实,高压线对该区域部分农民的生活产生了不良影响。

-    区辐射监督站将配合当地镇政府做好电磁辐射相关问题的解释工作。

华伟、欧文斯废气扰民。

已责令两家公司立即整改,并立案处罚,将实施搬迁。

华夏东路某小区居民反映:小区2号出口开往人民塘路方向的渣土车车速快,造成多起交通事故和扬尘污染。

对车容不整、渣土滴落洒落的土方车责令改正,并罚款;承运未取得处置证的土方车,对土方车所属车队进行立案查处;土方车超载、超速等问题交警部门正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