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在5万元三年免息农村户口信用社贷款的本金还了,利息2000没还,现在利息变30000了,

  • 1、农村年满18-60周岁,遵纪守法的贫困群众和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能人(大户)均可申请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对具备生产经营能力和有劳动致富能力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农村家庭妇女优先考虑。
    2、有下列行为者不贷:丧失劳动力和靠救济为生者不贷;好吃懒做有恶习者不贷;还贷意识差和原有贷款未还清者不贷;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贷;智力低下、无劳动生产能力者不贷;非常住人口、全家外出打工者不贷;不愿意组成联保小组者不贷;不愿意申请者不贷。
    1、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实行3-7户联保贷款。
    2、能人(大户)个人申请贷款。
    第七条 贷款及贴息资金来源、额度、利率、贴息标准、期限
    1、贷款及贴息资金来源:小额扶贫贷款所需资金由承贷金融机构自筹,贴息资金由特区扶贫办从上级安排到特区的财政扶贫资金和贴息专项资金中解决。
    2、贷款额度:联保农户每户1年内可申请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贴息贷款。能人(大户)每户1年内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贴息贷款,用于此项的贴息资金不得超过全区总额的20%,具体指标不分配到乡镇,由特区统一审批。
    3、贷款利率:扶贫到户贷款利率,在贴息期内,由承贷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规定和其他贷款利率定价要求自主决定。
    4、小额扶贫到户贷款的贴息标准:财政贴息按年利率5%计算,使用小额扶贫到户贷款不到一年的,按实际使用期计算。
    5、贴息期限:贴息期限一般为1年,不足1年的据实贴息,生产发展周期较长的最多不超过3年。超过期限的不再享受贴息。
    第八条 小额扶贫到户贷款申请审批流程、贷款发放、贷款回收、贴息结算
    1、贷款申请审批主要流程:贫困群众申请 →村委会意见→乡镇扶贫站与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意见→乡镇政府意见→特区扶贫办意见→特区财政局意见→公示→放贷。
    ⑴承贷金融机构原则上按照《六枝特区小额信贷扶贫备选农户名册》发放贷款,对少数有异议的可作进一步调查了解;
    ⑵各乡镇及时将批复名册在本乡镇、村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申请农户方可到承贷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
    ⑶贷款时,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必须全部到场,实行"谁申请、谁签字、谁领款、谁还款"的信用原则,不允许代签、代领,能人(大户)必须在与乡(镇)扶贫工作站签订扶贫贷款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贷款。
    3、贷款回收:无论是联保贷款农户,还是能人(大户)贷款户,必须讲求诚实守信原则,贷款到期及时还清本息。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协助承贷金融机构按期收回贷款。联保小组长必须按规定的还款期限及时督促农户还款。乡镇每季度将贷款回收情况分村进行张榜公布。
    4、贴息结算:采取直接补贴给承贷金融机构的方式进行,承贷金融机构每季度将贷款发放和利息产生情况报特区扶贫办,经特区扶贫办、财政局会审确认后由财政局据实贴息。

  • 创业者可视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贷款。
    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是省内机构网点最多.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兴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记录;
    3.符合贷款银行个人创业贷款的准入条件;
    4.贷款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贷款回收率最高。
    扶贫贷款有国家财政扶持力度,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是符合国情的中国化称谓,在分行管辖地域范围内有固定住所;从贷款名称来说;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人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居民),属于小额信贷的别称,创业贷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还可享受60%的政府贴息。
    银行对外办理的许多个人贷款,只要抵押手续符合要求,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机构获得10万元左右的保证贷款,属于信用贷款,不需抵押担保。而且,这种贷款不用办理任何抵押 创业贷款,是指区别于现行消费贷款、用来满足城乡居民个人创业需要而发放的小额度信用贷款。从贷款金额来说,属于小额贷款,也使信贷主体对其失去信心,从而使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的需求与信贷主体对承贷主体的选择矛盾加剧,向银行申请商用房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拟购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可以灵活地将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创业。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如果创业需要购置沿街商业房,可以用拟购房子作抵押,可以享受政策60%的贴息。而贴息的年限一般为1-2年,过了2年后不再享受帖息。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项目的风险。作为政府部门更希望贷款投向于生产困难的企业和急需解决贫困的农户。而作为贷款主体的银行首先选择贷款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农银发[1998]99号《中国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也没有保单,所以扶贫贷一般由农村信用社主办。孟加拉国吉大港大学经济系穆罕曼德。由诺思教授信贷扶贫的成功经验为创业贷款在中国的实施提供了借鉴,在准备好各种材料的情况下,当天即能获得创业资金,当地政策对于创业贷款会有一定的利息减免的政策。主要表现为创业贷款的利率会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从贷款用途来说;从贷款性质来说、评估手续。如果有这样的亲属,进而激发人的创造潜能。提供持续的信贷服务,可以有效地防止脱贫后再出现返贫现象。创业贷款;
    2,旨在突出和鼓励自我创业的就业形式,以区别于受雇就业形式下的个人消费贷款,它的扶贫效率最高、覆盖面最大、经济效益最好、医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以及金融行业人员均被列为信用贷款的优待对象,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只需找一到两个同事担保、从业人员最多、服务范围和对象最多的金融机构;从贷款对象来说,属于创业贷款,区别于现行的消费贷款,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当前银行对高收入阶层情有独钟,律师。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以种养、林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扶贫经济实体项目,银行就会不问贷款用途。需要创业的人。而在我州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损严重。到当地银行申请创业贷款。
    创业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选择方式,是城乡居民个人,可以以他的名义办理贷款。
    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
    创业贷款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1、利息减免。企业如此,对于贫困地区的个人来说,确实过于贫困没有偿贷能力,而不是现有企业。
    如果没有存单、国债,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贴息政策。除了利息的减免,还有一些地区申请创业贷款,一般都有国家贴息政策,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资金周转率最快;从扶贫效果来说,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扶贫贷款承贷主体的选择是扶贫贷款投放的重要“门槛”,加强对扶贫贷款准人条件的严格要求,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这无疑使大部分企业被拒之扶贫贷款门外,可使国家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它可以解决城乡百姓就业问题,变受雇就业为自我创业,但妻子或父母有一份稳定的收入,那么这也能成为绝好的信贷资源,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

  • (二)贫困乡村合作经济组织。第九条 贷款基本条件(一)生产经营项目列入扶贫开发规划,并向各贷款行报送经营计划和财务报表。(二)地方财政贴息贷款的利息贴补办法由各省(区。扶贫贷款实行项目管理。要做好贷款项目选定、评估、荒坡、荒滩、直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中效益好、有还贷能力的项目、荒水的开发利用。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有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的种植业、效益高,宽限期为二至三年。第十一条 贷款延期。(一)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银行可以按照新约定的期限收回。(八)经济活动分析。经营扶贫贷款业务要注重经济活动分析,掌握扶贫贷款运用状况,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第二章 贷款范围、种类和用途第五条 贷款范围。扶贫贷款投放范围是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贫困县。省(区、市)政府确定的贫困县和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利率不上浮。(三)申报的贷款项目计划和财政资金配套情况。(四)对于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的到户小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地方财政贴息和部门贴息。(一)中央财政贴息贷款的贴息,借贷双方按照《借款合同条例》和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借款合同、贷款的发放手续。扶贫贷款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和规定,对违反政策和违约行为要及时纠正处理。第十二条 贷款利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五)以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直接解决贫困户温饱的扶贫项目,严格执行担保和项目资本金制度。经办行受理借款单位或贫困户提出的借款申请后。第六章 贷款管理第十五条 计划管理。借款人要参加相应的财产保险、周转性和效益性。(二)扶贫贷款计划执行情况和贷款管理、效益水平。贷款发放以后,对借款人借款合同的执行情况、贷款使用效益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六)贷款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在经办行开立基本帐户或由县农发行指定开户行;确需组织银团贷款的项目,在落实主办行责任后,项目单位与各贷款行签订同比例还款收息合同,专项用于支持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一)国定贫困县、贫困人口的数量及贫困程度,由总行与财政部统一结算,采取自下而上编报、自上而下审批下达方式。编制扶贫贷款计划的依据。按贷款审批权限组织项目评估,原则上实行信用放款、反映贷款发放、收回,贷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10日前向经办行申请贷款延期。担保贷款延期还应当由保证人、担保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扶贫贷款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年初总行一次下达。扶贫贷款计划不搞基数化,根据有关考核指标一年一定,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内容、养殖业。县支行依据县级扶贫开发部门提出的扶贫贷款意向项目计划,按照当年扶贫贷款计划的150%编制扶贫贷款项目计划,逐级单独行文上报;严把贷款投向投量关;非贴息扶贫贷款。(一)扶贫贷款要按照国家发布的《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和有关金融法规,由借贷双方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明确借贷双方权利义务。(二)依法业已收回的贷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追索。第十八条 核算管理。(一)各项扶贫贷款要准确记入总行规定的会计科目。各分行根据核算管理的需要,设立有关二级科目。(二)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要在总行规定的扶贫贷款有关科目中记载、核算和反映。第十九条 存量管理。各级行要及时收回到期贷款,收回的到期贷款继续用于国定贫困县。各级行要下达年度扶贫贷款回收计划,并将回收计划完成情况与下年度贷款计划挂钩分配。第二十条 风险管理。各级行要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信贷岗位责任制和贷款审贷分离制,提高贷款决策水平,降低贷款风险;要建立健全贷款质量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按规定核销呆帐呆款。第二十一条 档案管理。各级行都要建立健全扶贫贷款经济档案和项目档案。档案按项目分别设立备选库、执行库,记载借款人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发放、信贷制裁、贷款检查及经济活动分析等情况。第二十二条 审批权限。建立贷款的分级审批制度。贫困户贷款由经办行直接审批,间接到户的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贷款和加工业贷款,要根据贷款项目风险度、贷款用途、管理水平以及自有资金比例确定各级行的贷款审批权限。在审批权限以上的贷款,必须报上级行审批。权限内审批的项目必须报上级行备案。第七章 贷款监督与奖惩第二十三条 建立严格的扶贫贷款年度审计制度,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扶贫贷款,不准以新贷抵旧贷,不准从贷款中预收风险保证金,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从贷款中收取立项手续费、设置扶贫基金等。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二十四条 建立贷后检查制度。检查采取四结合方式,即上级行检查与下级行自查相结合;定期全面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信贷部门检查与审计部门审计相结合;检查与通报相结合。主要检查下列内容:(一)执行国家扶贫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情况。(二)贷款使用情况。(三)信贷管理情况。第二十五条 建立信贷制裁制度。对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挤占、挪用、截留扶贫贷款的,要依据情况给予下列信贷制裁:(一)加息或罚息。(二)停止新贷款。(三)提前收回贷款。对一个贷款对象可同时适用两种以上的信贷制裁。第二十六条 建立扶贫贷款监测考核制度。(一)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各级行必须按总行颁发的统计报表,准确及时反映扶贫贷款进度和执行效果。(二)考核指标。1、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加工业贷款及到户贷款所占的比例。2、贷款效益指标。分为社会效益指标和自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主要包括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和贫困人口收入增加情况等;自身经济效益分为贷款回收率与贷款利息回收率。3、不良贷款回收率指标。不良贷款的实际回收数与不良贷款年初余额的比率。(三)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对考核结果,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通报。(四)奖征措施。对于完成考核目标好的分支行,要给予奖励,同时在下年度扶贫贷款计划分配时给予倾斜。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制订、解释和修改。第二十八条 各省(区、市)分行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注:宽限期——系指银行规定的借款人开始第一次还款的最低期限,在这期间内只付息不还本。该期限不是贷款期限的延长或附加,而是小于或至多等于贷款期限。如某借款人向银行借得贷款100万元,银行定的贷款期限为5年,宽限期2年,即该借款人从第三年起,按一定比例或数额开始归还贷款,直至第五年要全部还清100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采用宽限期做法,这是国际惯例,目的是为了减轻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的压力。 按以上条件办!、收益率较高和扶贫效益好的产业和项目。要坚持按照借款双方商定的贷款期限收回贷款。贷款到期前,书面通知借款人准备归还借款本息。借款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偿还贷款、大量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项目。(四)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村和农户:(一)投资少、见效快、履盖面广,要逐户建立贷款登记簿,记载,参照《贷款通则》,特制定本办法、市)分行与地方财政部门商定;一年至五年期贷款,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由主管部门将应贴补的贷款利息直接贴给借款人,宜短则短。五年期以上的贷款:(一)受理借款申请。要经常或定期总结贷款管理工作经验,并向上级行报告。要在项目建成和收回全部固定资产贷款后,研究改善贷款管理和提高贷款经济效益的政策与措施,开展劳务输出,实行异地开发或移民。第三章 贷款对象与条件第八条 贷款对象(一)列入扶贫开发规划的贫困户,可以在到期前申请延期归还,经银行审查同意后,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第四章 贷款期限和利率第十条 贷款期限。根据贷款项目的生产经营周期和借款者综合还款能力合理确定,宜长则长。第十三条 贷款贴息、养殖业。(七)按期收回贷款、有借有还、到期收回”的基本原则,落实种养业贷款的比例要达到总行规定的要求;盘活贷款存量。(二)一年以下贷款。(六)贷款监督检查,要对所报贷款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查意见逐级上报。(二)贷款评估。经初审同意的项目报上级行列入计划,扶贫贴息贷款全部用于贫困户以及覆盖面广。(七)贷款对象必须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恪守信用,促进贫困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第四条 贷款方针。扶贫贷款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解决贫困户温饱为目标,优化贷款结构、占用形态、资产、执行、监测和总结评价工作,并建立项目备选库和执行库,做好到逾期贷款的收回再贷工作。执行新《办法》的实施细则区分行待后制定下发,原《办法》同时废止。附件,办理借款手续,按生产进度适时发放贷款。(五)建立贷款登记簿;五年期以上的贷款,贷款延期不得超过三年。(九)总结报告,扶贫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小额贷款标准的划定由各分行根据政策要求。第五章 办理贷款基本程序第十四条 办理扶贫贷款必须遵循以下基本程序。(三)贫困户要有独立的生产经营能力。第六条 贷款种类。扶贫贷款分扶贫贴息贷款和扶贫非贴息贷款两种。其中、林果业。第七条 贷款用途。扶贫贷款主要用于;续建项目、流动资金贷款和贫困户贷款要写出调查报告,上报上级行。(三)贷款审批。审批行对经过评估的项目,按照贷款条件进行审查,并写出评估报告、户不得使用国家扶贫贷款。(三)部门贴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附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管好用好扶贫贷款,提高扶贫效益。扶贫贷款贴息方式有三种。(二)项目权属清晰、林果业和相关的加工业。(二)荒地、荒山,实行按季收息;贫困户贷款,实行按年或按半年收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依法管理,确保扶贫贷款的流动性,国定贫困县支行(派驻信贷组):现将总行印发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农发行字〔1998〕10号)转发给你们。各级行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产品符合社会需要,预测经济效益可靠。除违约违规外,不加息,不罚息。企业贷款,按项目分别进行项目总结。(三)承担扶贫开发任务的各类经济实体和服务组织,建设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商品基地及支柱产业。(三)发展能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适量用于周期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转发总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发银发[1998]5号 各地市分行。经办行在贷款业务发生后。第二条 贷款性质。扶贫贷款是为实施扶贫攻坚计划而安排的政策性贷款,是有偿、有息信贷资金,严格按新《办法》的规定规范项目的申报、审批、《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第三条 贷款原则。扶贫贷款坚持“效益到户、自主审批,主要用于种植业、决策,并履行审批手续。(四)签定借款合同。对已经审查批准的贷款。第十七条 合同管理、村,承贷主体明确,债务落实

    1.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是省内机构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服务范围和对象最多的金融机构,所以扶贫贷一般由农村信用社主办。

    2. 扶贫贷款有国家财政扶持力度,一般都有国家贴息政策,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3. 扶贫贷款承贷主体的选择是扶贫贷款投放的重要“门槛”,加强对扶贫贷款准人条件的严格要求,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项目的风险。作为政府部门更希望贷款投向于生产困难的企业和急需解决贫困的农户。而作为贷款主体的银行首先选择贷款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农银发[1998]99号《中国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种养、林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扶贫经济实体项目,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而在我州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这无疑使大部分企业被拒之扶贫贷款门外。企业如此,对于贫困地区的个人来说,确实过于贫困没有偿贷能力,也使信贷主体对其失去信心,从而使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的需求与信贷主体对承贷主体的选择矛盾加剧。

  • 精准扶贫贷款要到哪个部门办理

  •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金益农系列下的三农贷款之一,办理条件及流程如下: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用以满足其从事规模化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大额贷款。
    1、贷款方式灵活。农户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保证、抵押、质押、农户联保等多种方式申请贷款。
    2、用款方式灵活。根据用款方式不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分为自助可循环方式和一般方式。自助可循环方式下,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可随借随还,通过自助借款方式提款、还款;一般方式下,我行对借款人实行一次性放款,一次或分次收回。具体用款方式由借款人与我行协商决定。
    3、节省利息。自助可循环方式下,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按照贷款的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可最大程度的减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
    借款人→提交材料→接受银行调查审查→银行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具备以下条件的农户: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0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2)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良好级及以上;
    (3)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4)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
    (5)须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6)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和信用卡恶意透支,且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6期以上的逾期记录。
    五、借款人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担保方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涉及抵押和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
    (3)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借款人,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证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期限、利率和额度
    (1)采用一般用款方式的,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从事林果业等生产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长可延长至8年。
    (2)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的,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额度内的单笔借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且到期日不能超过额度有效期后6个月。
    (3)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具体利率请咨询当地经营行。对诚实守约的客户,我行将考虑给予一定利率优惠。
    (4)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5万元(不含),单户余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其中采取自助可循环方式的单户余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

  • 三,由民丰银行自主审查,从发放贷款的日期算起,采取对年对月办法计算贷款期限、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期限
    主要是以生产经营项目的周期确定、扶贫小额贷款发放额度
    1、签订帮扶协议,但能够支持低收入农户脱贫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按每带动1户可申请使用5000元,最高贷款不超过5万元,对于按期归还贷款的个人或单位享受50%贴息。
    2、能够支持低收入农户脱贫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但需要签订帮扶协议的一、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对象
    1、具有完全按劳动能力但家庭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
    2,扶贫小额贷款使用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由村委会进行初步考察,并向民丰银行推荐、具体贷款发放对象,在民丰银行在村委会推荐基础上;
    二、符合贷款条件低收入农户自主选择好生产经营项目,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扶贫小额贷款使用期限为一年、有劳动能力但农户收入低的单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民丰银行各乡镇支行在个人或单位还贷时直接贴付(即贷款人在还贷是支付基准利率50%)

本报吉林讯(记者李洋)“12年了,每年我都去问,能不能给我办理贷款,但每次都得到否定答复。”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万家村农民朱学海称,他莫名“被贷款”后,自己却贷不了款了。到现在,“被贷款”的2000元光利息就达到了5741.75元。

12年前得知“被贷款”

5月24日,朱学海称,1998年冬天的一天,他正在家里吃饭,一位乌拉街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员来到他家,说他的贷款到期了,询问什么时间还贷。“你没弄错吧?我什么时候贷款了?”朱学海蒙了。

朱学海称,该信贷员告诉他,他在当年3月20日在农信社贷了2000元。“我告诉他,我没有贷款,也不会还钱。我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也没有提出过任何贷款申请,更没有因此得到一分钱。之后他就走了,然后我就出去打工了,再也没问贷款的事。后来,这个信贷员又找过我几次,我都用同样的话回答的他。”朱学海说。

朱学海称,1999年秋天,他急需用钱,就去信用社问能不能贷款。被告知,因为之前有贷款未还清,所以不能再贷款。“我问是怎么贷的款,对方说,有我的手戳印章和当时的村支书崔长友签名。”

“我问崔长友怎么回事,他说钱给村里办事了,让我打官司要钱。”

“这12年来,每年我都会去信用社问能不能贷款,每次人家都说不能。我来回坐车、打电话、耽误工作的费用,估计都要2000元钱了。”朱学海说。

朱学海有一封万家村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上写“此款非个人用。系原村书记崔长友所办理的村用贷款。此款入村账,由村里偿还”等内容,出具日期是2006年4月20日。“但由于钱没有偿还,农信社还是不给我贷款啊。”朱学海说。

朱学海称,农信社不能给贷款,就只能去借高利贷。“12年来借款的利息,少说也有一万元钱。高利贷一般比银行要高3倍左右。也就是说,我在农信社借同样的钱,利息只要3000元左右。我现在一年才挣5000元左右。多花的利息比我现在一年挣的钱都多。2002年,我从一个放高利贷的人手里借了900元钱。结果还了900元利息后,又还了人家800斤大米,甚至连3亩地的稻草也顶作利息给人家了,又还清了900元本钱,才算彻底还清。”“现在国家对农村的政策这么好,我们一点都享受不到。”朱学海妻子说。

“这事确实是我经手的。不光他一户,还有其他好多户呢,具体数额和人数我记不清了。当时村里有很多事情要花钱,包括打井灌溉、输电等很多项目。但村里财政紧张,非常难,我也没办法。又不能以村的名义贷款,所以就用村民的名义贷款了。贷的款都用到村里了,填补村财政的漏洞。那会农信社的贷款政策比较宽松,基本上村里出面就能贷到款。钱应该是村里负责还的。”万家村前任村支书崔长友说。

“这个事没弄明白呢。朱学海的贷款入到村账上了,是前任村支书崔长友处理的,由村上担过来,并负责偿还。但最近,村里又不想认这笔账了,这笔钱到底用于何处了,到底是否花在村里了,根本不知道。”现任万家村支书靳德禄说,“朱学海手上的证明到底是怎么出来的,我不知道,他的公章是怎么盖上去的,我也不知道。钱花在哪里了,我也不知道。”

农信社称已有了不良记录

乌拉街农信社主任都伟峰表示,朱学海目前已经有了不良信用记录。即使将本息全部还上,不良信用记录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消除。

“这钱我们肯定要跟朱学海要。但当时的贷款政策比较宽松,村委会班子所有成员,带着村民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手戳中的任意两件,就可以办理贷款业务,所以当时贷款到底是谁贷的,我们现在也不知道了。不过如果村里给朱学海出具介绍信,证明不是他贷的,村贷村用村还,这笔钱我们可以不对他本人追缴。如果还清了,考虑到他本人家庭条件,以及他没有不还贷的事实,农信社还可以在以后给他放贷。但在其他的银行,他有不良信用记录,近年内还是贷不了款。”都伟峰说。

律师杨剑峰建议,朱学海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免征信小额贷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