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租金标准、面积,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数量。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市,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供应对象范围、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户型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房源以后会公布
根据《双柏县2016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公告》精神,经申请家庭提交书面申请及申请材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了联合审查,本次共收到48户家庭提交租赁补贴申请,通过联合审查有32名申请人(家庭)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条件,现将符合条件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本公示自2016年12月9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止,对以下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向县住保中心(县发展大厦五楼)和县住建局举报。举报情况时要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并署真实姓名,留下电话号码,否则不予受理。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被举报人的租赁补贴发放资格。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双柏县2016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审查结果名单公示 |
双柏县妥甸镇振兴路9号 |
双柏县妥甸镇兴贸路3号 |
双柏县妥甸镇地方公路段宿舍区 |
双柏县妥甸镇前进路4号 |
双柏县妥甸镇振兴路7号 |
双柏县妥甸镇兴贸路16号 |
双柏县妥甸镇振兴路2号 |
双柏县妥甸镇东兴居民小组五巷8号 |
双柏县妥甸镇凹子村103号 |
双柏县妥甸镇双兴路27号 |
双柏县妥甸镇振兴路58号 |
双柏县妥甸镇顺城居民小组23号 |
双柏县妥甸镇振兴路38号 |
双柏县妥甸镇长青路2号 |
双柏县妥甸镇振兴路13号 |
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路2号 |
双柏县妥甸镇文明路14号 |
双柏县妥甸镇光明路16号 |
双柏县妥甸镇工农路3号 |
双柏县妥甸镇街二队33号 |
双柏县妥甸镇工农路4号 |
双柏县妥甸镇下村38号 |
双柏县妥甸镇振兴路13号 |
双柏县妥甸镇人民路水泥厂住宿区6号 |
双柏县妥甸镇顺城居民小组23号 |
双柏县妥甸镇民兴巷20号 |
双柏县妥甸镇振兴路38号 |
双柏县妥甸镇顺城居民小组31号 |
双柏县妥甸镇振兴路13号 |
双柏县妥甸镇下王家36号 |
双柏县妥甸镇人民路3号 |
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房源以后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