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员工开个体工商户避税来帮公司避税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企业合理避税一直是每个会计人员都想要解决的问题。没有老板愿意多交税,但是又不得不交税。企业怎样合理避税?爱员工小编给大家推荐八种从销售收入入手的合理避税方法。

1、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2、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3、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4、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5、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6、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7、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8、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以上是爱员工小编推荐的8种从销售方面入手的企业合理避税方法。仅供参考。点击>>>获得更多企业合理避税方法。欢迎关注爱员工公众号:爱员工AYG,?解更多实用的

我们公司为了避税要让我们办个体工商户,然后工资打到工商户的对公账号里,个体工商户属于服务类型,公司给办,但是办完得压在公司,**,我们领导是不是在打什么坏主意

原标题:CRS之后再问税改:“劫富”是为了“济贫”吗?

按照2014年中国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上签署的《金融账户社会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简称CRS)计划,从今年9月份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将同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主管当局交换金融账户的涉税信息。换句话说,外国居民在中国的账户信息,中国将会交给他们国家的税务机关,相应的,中国税收居民在国外的账户信息,该国也会交给中国的税务机关。

CRS交换标准引入中国,意味着中国公民无论是否主动申报自己的海外收益,中国的税务部门都可以了解他们的账户情况。目前已经与中国实现交换的有58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不乏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这样的“避税天堂”。这意味着那些想通过在海外偷偷开账户藏钱,或者涉及到偷漏税、洗钱和腐败犯罪的人,要有大麻烦了。

▲“避税天堂”开曼群岛

如今,富人们如果被查到在海外存在大量匿名巨额财产没有申报,不但要补缴巨额个人所得税,其名下的境外公司还有可能面对最高25% 的企业所得税,如果被查巨额资金来源不明,事情会更严重。离岸金融工具也会作为财产信息被申报,这样,隐形富豪们如果再想通过离岸金融来达到隐藏资产、逃税避税就变得很困难了。

CRS交换与近期修改通过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增加的反避税条款一起,构成了对于隐形富豪海外避税的强有力监管,两者也共同构成了现阶段税制体系的重要一环,我们不久前预言的税制改革,如今正在一点一点浮出水面。

最近一段时间,国家税务立法和税务工作都出现了重要的调整。几个月前,崔永元曝光影视圈阴阳合同避税事件,引起了舆论对于明星富豪们避税、偷漏税的热切关注。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案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5000元免征额的调整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论。

最近一段时间,税务部门接管代征个人和企业职工社保,要求部分企业补缴此前多年未按要求缴纳的员工社保资金,而“社保即税收”是市场派经济理论的基本观点,追缴社保等同于补征企业税。另一方面,有限合伙私募基金个人LP被税务部门要求参考个体工商户,按5%-35%累进税率收取所得税,这又在企业界和投资圈惊起一阵波澜。最近,电子游戏产业也被要求开始施行版号配额和专业税控制,税率划定在35%左右。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放缓的压力增大,减税的呼声日益高涨,但从国家税收收入增长和征收趋严的基本情况来看,税收似乎“不降反升”,这背后到底有什么逻辑?不断增长的税收资金,最后又将流向何方?

一个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一增一减”反映了国家财政的平衡之术,针对富豪和企业的广泛追缴、提税和反避税,是要为推行中下层社会减税措施留足余地。因此,新政策关注了收益比较高的几个重要方面,比如电子游戏产业收入、资本回报、影视行业的超额片酬、海外资产等等,并针对性地执行追缴、提税和反避税。而“劫富”是为了“济贫”:政策将会针对工薪阶层以及一部分中下层社会实施减税。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在解读创投基金税率争议时称,争议的根源在于中国“资本轻税、劳动重税”的税收结构,两者税负的不一致,使得税务征管部门倾向于“重税”解释和执行,这样会不利于投资者。实际上,包括CRS针对的海外避税收入,很多也都是属于资本利得收入。聂日明进一步认为,劳动重税的税收结构已经成为中国鼓励创新创业最大的障碍之一,不管是国际趋势还是中国的现实,降低劳动的税负都势在必行。

严查税收,进行追缴、提税和反避税,包括这次CRS和个税法案中增加的反避税条款,如果出于规范征收、进行结构性减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需要,人们当然应该一致赞成。但也有问题,比如“劫富”之后,“济贫”该如何落到实处?这一点还有待观察。

另外,像对私募基金中个人LP所得和企业员工社保进行追缴,这种事也得两面看:追缴社保确实是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也是国家应对社保“血条不足”的重要手段,但也要关注到这些具体的行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比如,如果真的将私募个人LP所得税率提高到35%,作为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它的经营逻辑就不存在了;如果真的对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追缴10年甚至更久的社保资金,这个企业的成本会大大提高,甚至有些企业会出现大面积裁员。市场积极性减弱对劳动者也是不利的。

这两个问题也得到了中央的重视,昨天(9月6日)晚些时候结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被业内视为LP税率有望重新回归20%的信号。国常会同时表示,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

中国的财政问题不是掌握好一个天平这么简单,不管现阶段的税收调整是出于什么考虑,财政政策在税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还是要更加积极地去调动资源,同时金融上还要管住货币。换言之,在经济增长的年代里,国家在企业和个人之间分得了一块大蛋糕,现在为了应对下行的压力,它也要真的肯付出,把降税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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