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资阳购房补贴何时到账申请办理后一般多久到帐?

腾讯房产·资阳站 16:37

最近,不少今年买了房的朋友都在抱怨没有领到年初颁布的《关于稳定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也就是所谓的“救市20条”的7000至9000元购房补贴,从而散布谣言说“房管局是骗子”,于是以讹传讹,大家都不相信这“20条”是真的了。小Q不得不在此为房管局申个冤——据悉,第一批千余人的购房补贴正在发放过程中,不少没有成功申领的朋友都是因为在奖励范围认定、手续等方面出现了问题。下面小Q将《居民购房奖励资金申报发放管理办法》为大家详细的解读一遍,相信对你的申领补贴之路有所助益。

一、购房奖励范围和标准

凡于2015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0日期间,在资阳市中心城区(一城三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7000元的一次性购房奖励。

在第五届房交会(2015年1月30日至2月2日)上购买参展项目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另给予每套2000元的购房奖励。

普通商品住房不包括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二手房

小Q解读:一城三区包括老城区、城南新区、城东新区,不包括周边县镇,在县镇上购置房产的朋友无法领取购房补贴。

资阳普通商品住房的认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小Q解读:很多朋友刚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就急急忙忙的去申领补贴了,但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还得等你所购买的住房网签备案后才可以申领。此外,提醒还在观望的购房者,如果你垂涎此补贴,考虑到网签备案的延后性,建议在年内购房为宜。

三、购房奖励资金申报审核流程

(一)查档。购房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到到市房产档案馆(市房管局二楼)查询,由市房产档案馆出具首套房证明。

(二)申报。购房人持居民身份证、首套房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本人银行卡等资料到所购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处进行申报,并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开发企业负责查验申报资料并填写《购房奖励申报表》

(三)受理。从2015年5月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于每月底将购房奖励申报资料整理汇总后连同《购房奖励申报表》(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纸质申报表需加盖公章)经市或区地税局核实盖章后,报送市房管局市场管理科。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超过受理时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房奖励。

(四)审核。市房管局就申请人和各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奖励资金。

小Q解读:乍一看貌似挺复杂,稍加梳理就发现作为购房者仅需两个步骤即可:一是持有效证件证明及购房合同到市房管局办理首套房证明;二是持有效证件证明、购房合同及首套房证明到所购房屋的房企处进行申报。

(一)在《意见》实施前已网签备案的,《意见》实施后通过注销合同再重新以同一家庭成员网签备案改变网签备案时间的(含在同一开发项目内换购房屋),不能享受购房奖励。

(二) 购房人为两名以上非同一家庭成员的,必须同时满足首套房条件方可享受首套房购房奖励。在奖励期限内购买两套以上普通商品住房的且无产权登记查询记录的,只可享受一套房的首套房购房奖励。

(三)奖励期内变更购房人的,以变更前的购房人家庭为审查对象,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不能享受购房奖励。

(四)购房人退房不能享受购房奖励。已领取购房奖励的,须退还奖励资金后,方可办理合同注销手续。

小Q解读:特殊情形是针对以非正常方式改变网签备案时间的、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变更购房人的、退房的情形是否进行奖励资金发放的规范,同时杜绝有不良企图的人钻空子的合理规范。

凡是符合《意见》中可领取奖励资金范畴的购房者,均会得到7000元至9000元的现金补贴。由于手续、流程等因素,奖励或将略微延迟发放时间,但不会影响奖励资金发放到人手的最终结果。所以,趁着奖励还有效,放心大胆的买房吧!毕竟早买早拿钱!

附上《购房奖励申报表》一份,对照一下看自己应带哪些相关证件去房企进行申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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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初,资阳市出台了“房地产15条”引导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中提到凡今年在资阳中心城区购房,财政将给予房屋1.2万元、车库每个2000元的奖励。平地惊雷的利好政策立马在市民中炸开了锅,大家纷纷“对号入座”看自己能享有哪种程度的优惠。近日,针对市民所反映的购房补贴的相关问题,记者向资阳市房管局一一核实如下:

  奖励谁?奖励多少?

  根据《资阳市中心城区购房奖励资金申报发放管理办法》,凡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资阳市中心城区(一城三区)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购房奖励。

  在第六届房交会(2016年1月28日至1月31日)上购买参展项目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另给予每套4000元的购房奖励。

  凡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资阳市中心城区(一城三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购房奖励。

  凡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资阳市中心城区(一城三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购房人,住宅给予12000元每套、地下车库给予2000元每个的一次性购房奖励。

  在第七届房交会(近期举行,具体时间未定)上购买参展项目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另给予每套4000元的购房奖励。

  1、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合同发生变更的以原备案时间为准。

  2、商品住房不包括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二手房。

  3、 普通商品房认定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怎样申请?什么时候领取购房补贴?

  据悉,符合以上政策购房人持居民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本人银行卡等资料到所购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处进行申报,并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开发企业负责查验申报资料并填写《购房奖励申报表》。

  相关部门将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批受理,具体受理时间分布如下:

  第一批受理时间: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范围:2016年1月21日至6月30日网签备案的;

  第二批受理时间:2017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范围: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网签备案的;

  第三批受理时间:2018年2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网签备案的。

  注意: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购房奖励申报资料整理汇总后连同《购房奖励申报表》(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纸质申报表需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按受理时间和范围报送市房管局市场管理科。超过受理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奖励。

  在2016年1月21日前已网签备案,通过注销合同变更网签备案时间的(含在同一开发项目内换购房屋的),不能享受购房奖励;购房人退房的不能享受购房奖励。已领取购房奖励的,须退还奖励资金后,方可办理合同注销手续。

  据悉,购房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筹集。属于市财政安排资金的,资金到位后由市房管局负责以转账方式发放到购房者个人账户。属于区财政安排资金的,由雁江区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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