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1、山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18
年9月26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证券代码:000723)自2018年3月27日开市起停牌
。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
31日开始起复牌,并于公司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虽经公司与交易各方多轮沟通和谈判,但因交易标的债务结构复杂,审批流
程过长,短期内债务结构难以调整到位,交易对价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面临重大的不确定因素,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维
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1、交易对手及标的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手为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陆合集团”),标的资产为陆合集团下属煤焦行业相关的7家子公司股权
,包括山西陆合集团恒泰南庄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陆合集团远中焦化有限公司、洪洞县远
达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洪洞县陆合控爆有限公司、洪洞县陆合物资供应有限
2、交易对手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峰矿业”)直接持有陆合集团30%股
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灵宝矿产品有限公司持有陆合集团30%股权,为陆合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峰集团”)直接持有云峰矿业49%
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云峰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云峰矿业有限
公司21%股权,为云峰矿业控股股东。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上海
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云峰集团)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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