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晚上要出货,要加班到几点出货售后基本都不及时,催,要挟,都是死猪不拍开水烫不负责,问过交货期才答应客户的,怎么办,求招

被同学骗到广州搞产品传销,半年之后惨败逃离。

我灰心丧气地来到东莞,面试过几家公司,从最初定位的管理层管理员标准一路下降到普通办事职员,都未能如愿。

大多数公司都有着很严格的招聘要求,不仅要有高学历文凭,还要有精熟的工作经验。我连半点都不符合人家公司的要求,又没有很牛逼的背景关系,只能不再幻想坐在高尚的写字楼上班,把视线转移到人满为患的工业区各个工厂里。

早些年东莞市遍地都是工厂,在各工业区里分布着大小不同,形形色色的各种生产厂家。经过精心筛选,我锁定了座落在石排石崇工业区里面的一家展恒电子玩具厂。

这个玩具厂是香港人投资,里面有员工一万多人,仅仅是在远处观望厂区,生活区几幢崭新的大楼就令人感觉很舒畅,还有就是薪水福利待遇也比其它工厂要好很多。

只是有一点不好,厂里面只招聘女工,男工一般不招,除非是在厂里面认识有熟人走后门,或者是凭真才实学的本事应聘技术管理岗位,如比工程师,电子技术员,主管,组长之类的。

我在惠州江北读的那所三流职业中专,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完全跟电子行业沾不上边。幸好在校期间报读了电子技术选修课程,虽然未能达到很高级的水平,但是普通的电子基础还是有的。

恰巧玩具厂的电子部门急招一名电子技术员,带着忐忑的心跳,我鼓足了勇气向玩具厂人事部招聘文员要来入职申请表。

也许是我的运气好,在笔试答题合格后,负责面试我的那位电子工程师,好像不是很懂电子技术,都不知道他是靠了什么关系混上了电子工程师。

我凭着在学校学来的电子理论知识,满嘴的电子技术术语,使得那工程师闭口不语,对我连连点头。细心留意着他的脸色神情变化,好像对我挺满意的,后来连到电子车间进行现场操作考核也免了,给我开了1500元的试用期工资,这在当时已经算很不错了。

玩具厂生产区域很大,在电子车间里面,生产线用26个英文字母按顺序排列开来。每条生产线的两边都坐着50至80名清一色的女员工,极少看到有男的。流水式的生产模式,她们基本上都是独立的电子元件焊接岗位。

电子技术员主要负责监管在修理房工作的电子修理工,还要充当每条生产线上组长的电子顾问。

平常遇到的一些小技术问题,组长们都不愿意去找电子工程师,他们都极不友善,好像工作都很繁忙的样子。每次来到车间看到有不规范操作的工人,首先来一顿呼喝,接着无情地数落组长,不训到别人掉眼泪不会做罢,然后才慢悠悠地给予解答问题。

我的到来让很多组长欢呼雀跃,据她们说车间原先那个电子技术员,自从荣升电子工程师之后,一改之前的友好模样,立马变成了一副让人讨厌的嘴脸,跟坐在写字楼里那一帮工程师一模一样。言下之意好像是在暗示我以后有机会高升了,要挟紧了尾巴做人,别有样学样做大尾巴狼。

上了几个星期的班,大概熟悉了车间的人和事。修理房的修理工不是在厂里面混了好多年的老油条,就是厂里面哪位管理员的亲戚,平时在车间里牛逼的不得了,对我也是阳奉阴违。

面对他们的狐假虎威,我在心里冷笑,再怎么说我也他们的领导,有很多可以收拾他们的机会,要是把我给惹恼了,只要让我抓住了小辫子,别怪我心狠手辣往死里整。

一个叫光辉的修理工,很会偷奸耍滑头,每天都不按照电子车间规定,到他所负责的生产线上测试恒温电烙铁温度。

电子产品受控文件里有规定:电烙铁的温度为380至420度。如果温度超过420度,会很容易损伤电子元件,尤其是对已经绑定好了的Ic芯片损坏更大。

每个修理工都有测试恒温电烙铁温度的仪器,他们要在每天上班的时候,带着仪器到自己负责的生产流水线上,对生产工人所使用的恒温电烙铁进行温度测试记录及校对,如果发现校对不了的恒温电烙铁要通知线上组长及时更换。此外还要对测试岗位测试出来的电子不良产品,进行修理分析,做一张数据统计的修理报表呈交给我。

我不是一个喜欢和别人较真的人,但是光辉懒散的工作态度和做报表的弄虚做假行为,让我十分反感,不能做到睁只眼闭只眼。担心着将来弄出了什么大问题,他被罚款或是炒鱿鱼了,我还得为他背上一个监管不利的罪名,对他进行了一番敲打,让他改改工作态度。

港资企业的行政构架里,组长的进一步职称是高级组长,同样工程师也有高级工程师,沾上高级二字,不仅权力范围变大,薪水也跟着水涨船高。光辉是电子车间一位高级组长的表弟,使得他平日里可以在车间里耀武扬威。

我很仔细地观察了他平时是怎样维修电子不良品的,他基本不懂半点电子技术,除了会简单使用万用表检测判断扬声器,LED的好坏,其它好像都一窍不通。也件是因为他表姐的关系,上一任电子技术员并没有为难他,现在却把难题留给了我。

我对他的敲打没有起到丝毫作用。他见到连续几天里风平浪静,以为我初来乍到压不住他,反而更加变本加厉。

修理工用万用表检测出Ic芯片损坏,无法维修处理,都需要经过我的重新确认,签名之后才可以报废。别的修理工都会很祥细地贴上标签,注明芯片损坏的原因,让在我重新确认时不用费力费时。

他却是很另类的什么都不贴,说过他很多次,他依然我行我素增加我的工作量,我忍住了,反正要熟悉电子电路,就当是进行学习好了。他竟然得寸进尺到对电路板上面贴错电阻,漏贴电容,三极管击穿……这种小问题都视而不见,全部当成是不能维修的Ic芯片损坏,摆在我的办公桌上,让我处理。

Ic芯片是整块pcb板上面最贵重的电子元件,最便宜的都要几元钱一个。生产经理很重视这个Ic芯片报废的情况,明文规定电子修理工不能随意报废Ic芯片,如果查到了实施从重处罚。

看着办公桌上那一大堆光辉送过来不能维修的pcb板,我心里冒火了,盯着坐在修理台前无所事事的他,强忍住向他发飙的冲动,只是在脑海里不断重复一句话:光辉你他妈的是不想在修理房混了!

光辉的表姐叫胡惠子,很像日本女人名字,车间很多和她有过争执的工人,都在私底下称呼她为古月惠子。

她也许是知道的,但是没有表现出一丁点的不满情绪,好像很乐意接受这样的一个封号。

胡惠子的确是电子车间里公认的美女,只是平时很少见过她有笑容,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艳。

在每周的周会上,她都极少发言,甚至不发言,静静地坐在那里听取别人发言,认真地记录着会议内容。

我进了玩具厂一个多月,从来没有跟她讲过一句话,不小心遇上了她,也只是彼此微笑点头擦肩而过。

如果不是因为光辉的事情,我原本以为我和她会像两根平行线一样,永远都不会有交集。

我对光辉不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了冷处理。他每天都会给我送来一大堆Ic损坏的pcb板,我看都懒得去看,找来一个很大的朔料袋装起来,连带他写得修理分析报表一起积压在那里。

电子车间的生产排期,每一个定单都有数量的规定,物料控制很严格,生产文员每天的领料单都不会多开。生产组长领了多少物料就要生产出多少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损耗了多少物料都要及时报废处理,由生产文员开补料单。

我把光辉没能维修好的pcb板装袋起来,不在报废单上签字,生产组长的生产数量与领取物料数量不符,要在修理房找回她的物料。哪怕是找回不能修好的不良品,这样至少不会因为弄丢了物料,而被生产主管骂个狗血淋头。

我把堆在办公桌上那一大袋不良品交给生产线的组长。

组长问我是不是Ic损坏?我叫她拿着不良品和光辉的修理报表去找生产主管,我没有能力处理。

她知道光辉的表姐是胡惠子,没有傻呼呼地去生产主管那里,而是把胡惠子拉来了修理房。

光辉见到有胡惠子在场,满嘴瞎话不肯承认错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我心里在暗暗取笑他的愚蠢。

他表姐在想着怎样息事宁人,他倒不嫌把事情搞大,说话声音由小变大,最后变成了吼叫,扬言要把高级工程师叫来检验pcb板,证明自己的判断没有问题,又说我对电子狗屁不懂,在装模做样,还要到生产主管那里去投诉我。

胡惠子对他没头没脑地吼叫显得很无奈,不断地挥手阻止他的大呼小叫,要他闭嘴,并且立刻向我赔礼道歉。他却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很倔强地气呼呼摔门而去。

随着一声重重的关门声,修理房变得静悄悄的,气氛显得有点尴尬。

我也不想留在修理房里,准备到电子车间去走走,反正我不着急处理这件事情。最好闹到生产主管或生产经理那里去,我才不怕呢,到时候光辉只怕要卷铺盖离开修理房了。美中不足的是第一次和胡惠子接触,是这样的吵架场面,让我很不爽,尽管我没有脸红脖子粗。

在电子车间里到处走走逛逛,就跟平时逛商场一样。虽然坐在流水线两旁工作的工人都穿着工衣,戴着工帽,仍然会发现有很多姿色靓丽的美女。丑陋的工衣帽子穿戴在她们的身上,也掩盖不住她们的美丽光茫,更是使人觉得她们身上有着另一种美。

她们似乎都很害怕我,看到我的身影,慌慌张张地拿起工作台上的防静电手环套在手腕上。

这个防静电手环是保护pcb板上Ic芯片的一种防护措施,因为人体会产生微量静电,尤其是到了冬天更加明显。电子生产车间有规定,凡是接触到pcb板的人都必须要佩戴防静电手环,进入Ic绑定房还要穿上防静电工衣,防静电鞋子,违者做罚款处理。

我不明白那些工人们为什么会那么讨厌戴那防静电手环,通常如果不是陪同生产主管,电子工程师巡视车间工作,对于她们违规的操作,我都会视而不见。

一直逛到快下班了,我打算回修理房收拾东西准备下班吃饭,走进房里面,修理工都已经走完了。

在我的办公桌前,胡惠子很专心地用万用表测量着pcb板,对我的到来浑然不觉。我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她不怎么熟练的操作,没有出声打扰她,难得有机会可以近距离明目张胆地细看胡美女,实在是件令人赏心悦目的事情。

正常的男性在遇上美女的时候,都会在脑子里面浮想连翩,很好的印证了男人的本色,只有虚伪的人才会寻找不同借口,为自己内心龌龊的心理做掩饰。

这个时候,胡美女的手机不识时务地响了起来,我在慌乱之中,色迷迷的双眼来不及收回来,被她逮个正着,做贼心虚般抬起手腕在故意看手表时间。

她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对占用了我的办公桌表示歉意,再一次替光辉向我道歉,还说要请我吃午饭做为赔罪。

我知道这顿饭不是那么好吃的,肯定是为了光辉的事情,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拒绝,她就用巴结的话封了我的口,说务必要赏脸,要不然就是瞧不起她这个高级组长。

其实我也并不是一定要弄走光辉,在外面工作做事没有必要把事情做得太绝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古人讲过的话是很有道理的。

奇怪的是她在中午吃饭的时候并没有替光辉说情,很简单地问了一些有关于我的事情,又说了一些关于她自己的生活。

我从第一次看见她,就从她讲话的口音里,猜测到她是四川妹子。

她告诉我,她来自四川,还没有读完中学就到广东打工了,不是因为家里穷,上不起学,而是自己读不下去,觉得是在浪费青春岁月,认为并不是所有的成功人士都是从书堆里面爬出来的。她的爸爸,哥哥先后几次不远万里从四川找到广东东莞,硬是把她弄回家里去。可是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偷偷地离家出走,回来广东东莞,她很喜欢广东这座经济发达的城市。

如果不是她亲口告诉我,我都不会相信她是个已婚少妇,而且还比我大了5岁。从外表看,我长得比她还要大很多,在见到我怀疑的目光之时,她从包包里面掏出身份证来给我看,证明自己并没有对我撒谎。

吃了一顿午饭,我和胡惠子增进了不少感情,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见了面微笑点头擦肩而过。

她是高级组长,不用管束生产线的生产工人,也不用去操心每天的生产数量是否达标,报验的货单合格率是否正常,平时上班清闲得很。自从和她混熟以后,她总是会以督促光辉工作为借口,经常呆在修理房霸占我的办公桌。

光辉的事后来不了了之,我没有把事件升级,吃了人家的嘴短,况且是胡惠子亲自把那一堆电子次品处理干净的。

我开始发觉她并不是那种不爱讲话的女人,她跟我在一起好像有永远都讲不完的话。她说,这要看跟谁在一起啦!不过在车间里巡视工作时,她依旧还是一副冷若冰霜的模样。

以前不知道她是个已婚少妇,我对她还会有那种蠢蠢欲动的想法。现在她总是在寻找各种借口找我谈天说地,使我感到很不知所措,觉得她没有道理会喜欢一个比她小5岁的男人。

我在生产线的测试工位,调校产品测试架,教测试工位的工人测试产品的时候,她总会不声不响地站在旁边看着,使得我想趁机和女工人搭讪,都很不好意思张嘴。

她是车间里的高级组长,有这个职责管理权,我找不到让她别妨碍我利用工作关系泡妞的理由。

在玩具厂里面,除了光辉和我,没有人知道她是个已婚少妇,她跟别的组长都说自己还没有男朋友。

26岁的女人,在广东不算大剩女子,可是在外省四川已经算是个老女人了,看着她表现得很渴望找个男朋友恋爱结婚的模样,那些组长都说她的眼光太高了,单凭她的美貌,如果要找男朋友,估计玩具厂的单身男士,都会争先恐后地排队为她献殷勤。

胡惠子挨着我,坐在我旁边看着我工作,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她的体温。闻着她身上散发的香水味,我没有心思工作了,偶尔用余光瞟一眼坐在不远处的光辉,他在胡惠子的监督之下,工作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

也不知道这个胡美女究竟给他喂了些什么药,瞟见他正在全神贯注地工作,完全没有注意我和胡惠子此时正挨着坐在一起。

这样的一种暧昧坐姿,任谁看见了都可以看出,我和胡惠子关系很不一般,我很想挪动屁股调整和她之间的距离,却是迟迟不愿动弹。

自从跟初恋女友分手以后,我已经很久没有抱着女人睡过觉了,不管是从生理还是心理上讲,都很需要找一个女朋友回来过日子。

胡惠子是长得很漂亮,很令我心动,可她是个有夫之妇,而且还比我大5岁。我对待感情问题比较专一,不会随便玩玩就算,和初恋女友分手,也是因为她在毕业之后找到了比我更好的男人,主动提出分手离我而去的。

那个时候我在广州搞传销,穷得连饭都吃不上了,又遭遇了初恋女友的恨心抛弃,怀着稀巴烂的心情,强忍着撕心裂肺般的疼痛。

不记得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夜晚了,我在生活区的宿舍里面已经睡觉了。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睡梦中惊醒的我,以为是另一位上夜班的组长忘记了拿房门钥匙。

穿着内裤下床,眯着眼睛摸索着把房门打开,正准备转过身回床上睡觉,突然被一条人影缠住,惊惧地猛然睁开双眼,借着走廊外面的灯光,看清楚了是谁钻在我怀里。

这个时候别提有多难堪,我想推开怀抱里的胡惠子,发现她正使劲地抱着我,根本推不开,问她话也不回答,只是在不断地轻声哭泣,好像受了极大的委屈。

插足别人婚姻的第三者,都应该叫小三吧,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胡惠子一再向我说明,不是因为喜欢上我才想着和丈夫闹离婚。

胡惠子在嫁给他的那一年,就发现了他还经常和别的女人拉拉扯扯,勾肩搭背,她不能忍受丈夫的沾花惹草,开始闹离婚。因为俩家父母一直在从中极力劝阻,她和她丈夫一直在搞冷战,拖拖拉拉到了今天。

她和他分居了5年时间,过着各自的生活,是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5年的时间里谁也没有找过谁,甚至没有一句电话的交流,都当对方已经死了。

不管怎么说,她和他始终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来讲,依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我在心里面有种霸占别人老婆的罪恶感,总觉得自己是个破坏别人婚姻的小三。

 在现实的爱情中,世上的男人有四种:一种,是浪子;一种,是痞子;一种,是戏子;还有一种,是把自己当王子的乞丐。
  但有很多女人常常把那第四种错认成王子。
  冬天就是这样,夜长日短。五点五十一分,夜幕已经渐渐地降下来,气温亦是。华灯初上,在这座一向被形容为是物欲化的城市里,尤为鲜亮。
  灯红酒绿、寻寻惘惘,明明可以看清彼此的眼睛。可是,谁也猜不透谁的心。
  “我说,凌总,好歹也是请人领导吃饭,你就让开这车去,也太失身份了吧?”肖亦晟打着方向盘,戏谑道。
  凌妤鸳干笑了一下,收回望向车窗外的目光,摇摇头,“肖总,这地界,我可比您熟。”她故意学他的京腔,“就去年底,高鋆凯那没脑子的,开了辆宝马过去。吃完饭,人那啥主任来着,出来一瞧说,凌总这车不错呀,最近手痒呢,不介意借我练两把吧,过两天我让司机再给你们开回去。”
  肖亦晟听她说话的腔调,到底是南方人,后鼻音前鼻音很难分清楚,那京腔听来便有些变味,不由地笑了一下,被她看到、瞪了一眼,只好忍住笑,问:“然后呢?人主任怎么说?”
  “这车给练两把就练回人自家车库里去了,我总不能巴巴地跑去要吧?”凌妤鸳愤愤道。想起这事,又心疼起来,虽然是3系的,可毕竟是公司的公车,免不了又要她拿自己的钱填上那空子。
  “知道了吧,现在的人,黑着呢!”凌妤鸳叹了一句,“而且,今天的饭局里,那见车手痒的领导也在。”
  肖亦晟空出一只手来,拍拍她的头:“得了,别愁了,可把好好一张脸都给愁皱了。”
  凌妤鸳却有一瞬的失神,有些发愣地看了肖亦晟一眼。
  到酒店的时候,公关部的人已经先就位了。十二人的包厢,主客都已到了大半。
  因为迟到了几分钟,少不了又得被罚上几杯酒。凌妤鸳一点也不含糊,到了场就叫服务员把酒换成了白的。肖亦晟瞥了她一眼,心里有几分错愕,但也并未阻止。
  “不好意思,路上堵车,这杯就算给各位赔罪啦。”说着,凌妤鸳一仰脖子就把酒干了,朝众人微微颔首。
  坐在主客位的一个四十岁上下中年男人笑笑,说:“凌总的酒量,大家都是见识过的。你们说,就这一杯够不够?”下首几个一听这话,也跟着起哄,直说自罚三杯才作数。
  “张局,你这是一点都不关照小妹啊!”凌妤鸳有些夸张地说了一句,但手里却只是往杯里倒了酒,又干了两杯。
  “喏,凌总巾帼不度须眉,酒台上哪里用得到我放水!”刚才那个中年男人慨叹,看到和凌妤鸳同来的人并不是平常见到的高鋆凯,便问了一句,“今天小高没来啊?”
  凌妤鸳笑:“这不是让他加班赶投标书嘛。”说着,侧了侧身把肖亦晟让到了一边,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并没有详尽的说明,只说是“肖总”。那几个客位上的人都笑,说凌总身边个个都是一表人才啊。
  这话显然是把肖亦晟的身份给贬了,肖亦晟心里虽有不快却也不宜当面发作,而凌妤鸳又不作解释,入了座,只问:“郭主任怎么今天也还没到嘛。老规矩啊,不管谁迟到,一样要罚酒,一会儿张局可不能心有偏袒哦!”
  中年男人呵呵一笑,说当然当然。
  正说着,包厢门再次被推开。
  “说曹操曹操到!”“来,来,老郭,今天你的三杯也得干了!”
  “满上、满上……”
  寒暄哄闹了一阵,多多少少都已几杯酒下肚,包厢里暖气开得足,众人面色也都变得红润鲜活,气氛自然也涨了不少。凌妤鸳开始那三杯喝得急,这时酒劲慢慢上来,驱掉了寒气,有些热,便把外套脱下挂到了一边。
  肖亦晟恰好侧转头,只见她身上是件宽松塌肩的黑色毛衣,领口有些大,纤细的锁骨隐约可见,一条细细的银链子上挂着的是一颗海星形状的镶钻吊坠,在灯光下微微有些刺目。
  这家饭店是以粤菜闻名,菜品向来做得精巧,很有卖相,口味也是可圈可点。
  今天公关部来的人都很会说话,凌妤鸳这会儿算是偷得半分闲,也确实是有些饿了,正对着炒牛奶下箸,只听得那位张局开口道:“听说凌总今年还是会和祁江的方总合作啊?”
  “和祁江这样的公司合作,我也想啊。”凌妤鸳抬头,笑道,“只是现在行业的竞争压力大,不是你死便是我亡,倒是不晓得他家愿不愿意和我凌氏分一杯羹呢。”
  “英雄难过美人关。依我看,只要凌总开口,方总必然是会卖凌氏这个面子的嘛!”张局半开玩笑半是真地说。
  对面那位郭主任听了,拍拍身旁肖亦晟的肩膀,哈哈一笑:“肖总啊,你们凌氏有凌总这一员女将,胜过千军万马。”
  “郭主任,您这话,我可受不起啊。”凌妤鸳放下筷子,说道。
  肖亦晟挑起半边眉毛,似笑非笑:“阿鸳,你也别太谦虚了。好歹这么些年,你的本事,我可清楚得紧。”
  席间的人还都是第一次听见有人叫凌妤鸳的小名,看肖亦晟和她又确实很是熟稔的样子,但打交道这么久了,也还没听说过凌氏的高层有这么一号人物,不免都暗自揣度起来。
  凌妤鸳心里恨恨,暗暗瞪了他一眼,语调却依旧不变,笑嘻嘻地:“是么?这么多年的老同学,也没听你这么夸过我诶。”这是存心损我,还是恶心我呢?!
  肖亦晟却不打算放过她:“我倒是时常夸你的,只是你不往耳朵里去,”更加不往心里去,“现在知道了,下回夸你,一定当面。你想我夸几句,我就夸几句;你想我夸你什么,我就夸你什么,成不?”
  不顾其他人微微的讶异,肖亦晟说完便自若地托起酒杯小酌一口。
  他说这话带着几分怨气,半真半假的。表情却装得有几分真挚了,几乎以假乱真。
  可谎话终究是谎话,信不得。
  她凌妤鸳才不会任人宰割,心思一转,惶恐道:“哦哟哟,折杀我了!肖总,你这话要是让嫂子听到了,可要误会咯。嫂子现今担着身子,嗯,有5、6个月了吧,没心情陪你玩笑、斗嘴,让你觉着无聊了也是能够理解的,可你也别来打趣我嘛。”一说完,就招手叫过服务员道,“一人上一盅雪蛤,配椰奶的。”
  “肖总,我这可是在贿赂您了啊,求您大人大量,饶了我吧。”凌妤鸳夸张道。
  大局为重,暂时休战,OK?
  肖亦晟的表情有几分晦涩不明。不过,似乎也不是很生气的样子。
  长长的走廊,墙壁是主色调是金色,装饰得辉煌夺目,和着晕开的灯光,璀璨如一袭华美的袍。
  主随客便,后来喝的大多是红酒。
  凌妤鸳的酒量这几年其实还算是练出来了,可喝到这种搅揉混杂的乌龙酒,还是不太适应,容易醉。她踏进洗手间那最后几步已经有些摇摆,是扶着墙才稳住了身子。
  本想洗把脸的,可一想到洗了脸又少不了重新化妆,觉得太麻烦,便作罢了。只是用冷水洗了手,擦干,用凉凉的手背贴着有些发烫的面颊。
  其实,她皮肤底子不错,白皙细腻,不化妆的样子并不会比化妆后差多少,但就是那两个黑眼圈,很不给面子,怎么赶也赶不掉。不多时,指间已被渐渐熨热,可脑袋还是晕乎乎的,抬手看了眼手表,凌妤鸳从手袋里摸出了一包烟,点燃一支,皱着眉吸了两口。她会吸烟,但没有烟瘾,只是为了提神。
  几记高跟鞋的笃笃声打破了沉静,凌妤鸳也没回头,对着镜子把脸凑近了几分,稍稍整理了一下。
  等她打算转身的时候,才惊觉有一双目光已经紧紧地盯着自己好一会儿。抬头,那个人似乎也意识到失态,连忙走开了几步。是个穿白色长裙的女人,陌生的侧脸,看不大清楚。支起手,又吸了一口,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凌妤鸳恍然大悟:刚才那个女人盯着她看,一定是自己吸烟的样子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了。
  再回去的时候,包厢里已经多了个人。三十岁出头的样子,深灰色西服内敛而得体,站着,背挺得很直。有人敬酒,那人也只是稍稍呡几口,并不豪饮,敬酒的人倒也不勉强。
  凌妤鸳的酒劲还没完全缓过来,头晕乎乎的,隐约觉得那张脸似乎是在哪里见过,但又一点儿也想不起来。
  肖亦晟看她有些发愣,本想打趣她两句的,但才微微凑近一些,便皱起了眉毛,压低声音说了句:“什么时候也学别人抽烟了!”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凌妤鸳偏头瞪了他一眼,心道。
  言谈之间,得知那个深灰色西服男——姓郭名勖,是郭主任的侄子,留美博士,前几个月才回的国。刚才恰好在走廊里被碰到,就拉进来一同聚聚。
  “凌总,久仰大名啊。”郭勖伸出手来,微笑,“听说凌总是J大的?那可得叫我一声‘学长’了!”
  这个笑起来带着淡淡酒窝的男人,说话时的神情似乎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年轻一些,很干净的气质。凌妤鸳同他握了握手:“哦?郭先生也是J大的毕业生?”
  郭勖点点头:“本科是在J大念的。”
  “乖乖,名校出精英,J大基本是垄断咱们行业的龙头翘楚咯!”不知是谁说了一句。
  有人笑:“这话说得过了吧,顶多也就是地域特点嘛。”
  肖亦晟向郭勖举杯道:“这么说,郭先生也是在建筑行业发展?”
  “在美国的时候和几个朋友合伙开过一个公司做房产。后来觉得太累,经营管理也不是我的强项,不太适合自己。”郭勖侧过头,“所以,这次回来就想回归自己的专业,单做工程设计方面的工作。”
  “那正好,今天凌总就在这儿,小郭可以考虑一下。”张局呵呵笑道,“凌总,引进人才的好机会啊。”
  “凌氏能引进博士的话,当然是再好不过了。”不等郭勖开口,凌妤鸳便把话茬接了过去,“怕只怕郭先生不肯低就哦。”
  原来,一心竟真是能二用的。
  凌妤鸳在开着玩笑说那些话的时候,其实有一半的意识是被抽离的,因为那句相似的话。
  上帝为人类创造了一种名叫“错觉”的东西。
  许多事许多人,我们以为是偶然,但其实是必然。那么,究竟是他们欺骗了我们,还是我们自己,把自己给骗了?
  经营管理不是我的强项……单做设计方面的工作……
  何其相似的一句话。
  在她和龙羿尧如胶似漆的那几年里,两个人曾经无数次憧憬过未来的美好生活。那时,他说,以后自己开个公司,让她当老板娘来管账,他就专心地搞工程设计。
  她说,不要,我才不要当算盘夫人呢,故事里的男主角不是都会把女主角当小公主一样宠着的吗。女人要是总要操心那些凡尘俗事的话,会老得很快的……
  他就说,你不一样啊,小财迷不管帐的话可就埋没人才了。而且,经营管理方面,实在不是我的强项,还是工程设计更适合我。还有,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吻,由浅入深,唇舌纠结,混合着青草的香气。还有,她嘴里余留的甜甜奶味。
  怎么以前就没发现你说话也这么不正经呢。凌妤鸳捶他。
  龙羿尧宠溺地刮她的鼻子,说道,后悔了?那可不成,可是你先找上我的。要知道,我龙羿尧认定的东西,是一辈子都不会放手的……
  放手?凌妤鸳拽着龙羿尧的胳膊,笑出了声,谅你也不敢!
  因为,最终是她亲手把这一切扼杀。
  在她打越洋电话给他,说要分手的时候,他是错愕的,那种受伤而挫败的声音,她听得出。
  他说,凌妤鸳,等我,寒假时候我回来,有什么问题,咱们好好谈。
  可是,她没能等到他。意外的,等来了龙羿尧的妈妈。
  他曾说不会让她找不到,可是,她终究还是把他弄丢了。
  再没有任何的联系,龙羿尧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从她的人生中消失,再没有进行式和未来式。空留下过去式,让她孤零零地咀嚼……
  他说他不会放手,可是,他甚至都不曾问过她原因。
  其实,她后来曾经在一期外文的财经周刊上看到过他的照片,小小的一帧,嵌在密密麻麻的文字里,侧脸,微微锁着眉,似乎在思索什么。
  依旧是他,可不是她的他。再也不是。
  夜已深,一路过去,蓝黑色的夜幕把霓虹灯衬托得尤其的亮。冷风透过留着窄窄缝隙的车窗钻进来,有几分刺骨,但却稍稍冷却了凌妤鸳因为酒精而微微燥热的脸颊。
  “那位郭博士倒是很有来头的样子,怎么你一句话就把人给拒之门外了?”肖亦晟打着方向盘,似笑非笑。
  凌妤鸳胃里不大好受,加上太阳穴也隐隐作痛,便懒懒地偏过头,不搭理。
  过了几分钟,一只凉凉的手背贴到了她的额头。
  心里还烦着,不觉有些嫌恶,凌妤鸳本能地拍开了那只手。
  “凌妤鸳,你别不知好歹!”肖亦晟吼了句,右手尴尬地收回。
  静默,只听见隐隐的风声。
  就在肖亦晟几乎以为凌妤鸳已经睡着了的时候。凌妤鸳却开口了,只是声音中全无平日里的凌厉,更多的,是疲惫,“那是我自己的事情,请你不要干涉。”停了停,又添了句,“虽然公司有27%的股份是你的,可是当初的协议里说好对人事任命我有决定权的。”
  原来是在回答他先前的那个问题。肖亦晟微微一愣,有些无奈,终于只是冷着声音问了句:“你住哪里?”
  一只手按上了她的肩:“Siren?”
  “嗯?”凌妤鸳伸手开门的动作顿住,转过头来。
  肖亦晟似乎不防她的反应如此迅速,怔了一怔才开口:“拼酒,那都是老爷们儿干的事,你一个女孩子家的,在外面别喝那么多。”
  车内没有开灯,但接着路灯和月光的那点明亮,凌妤鸳依稀可以看到他眉心略微皱起。
  “多劳费心了。”点一点头,眉毛却还挑着,淡漠的语气。
  肖亦晟也不知是怎的,就觉得突然来气:“凌妤鸳,正经和你说句好话,别爱理不理的!”
  “谁搭理你,找谁去。”说完,还无意识地笑了一声,推门下车。
  酒意还未完全消退,她的声音听起来懒懒的,有几分恍惚和迷离。还有那该死的一声轻笑!
  凌妤鸳将将下车,摇摇晃晃地才走出两小步,就被某人长臂一伸给捞住了。肖亦晟就那样生生吻住了她的唇——强盗行径!
  他的灵活有余长舌试图攻城掠池,凌妤鸳猛然清醒过来,背脊一僵。内心深处腾地升起一阵厌恶,扬起手来就往他脸上掴去。
  “啪”的一声,没打上肖亦晟那副臭皮囊,而是被他一手握住了。
  就在凌妤鸳觉得快要无法呼吸的时候,肖亦晟才松开她,眼里满是局促的笑意。
  凌妤鸳最受不了的就是肖亦晟的笑,林漫那次和她怎么形容来着,对了,媚笑,狐狸男的媚笑!一看就知道没安好心!
  沉默,凌妤鸳恶恨恨地瞪着这张可恶的面孔。
  肖亦晟正想开口说什么,手机却响了起来,好一会儿他才低头扫了一眼,没接。
  “凌小姐,不请你的未来夫婿上去坐坐么?”肖亦晟笑。
  凌妤鸳几乎气得小脸通红,没错,她能肯定是被气出来的。好在不是白天,他应该看不出来。是啊,耍她恶心她不正是他肖亦晟肖大少无聊时最大的乐趣么?好不容易花了代价离他远一些,她才不要再让他得逞!
  “滚!越远越好!”凌妤鸳终于使出了泼妇骂街的气势。
  她保证,如果现在有一把刀,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剜了他的咸猪嘴、斩了他的咸猪口条泄愤!
  可是,她真的敢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话是至理明言啊。他就那样理直气壮地站在金字塔顶端,颐指气使地压榨着下面的人呢。而她,十分可悲的,恰恰就是其中之一……
  并且,现在的她也已不是从前,不会再做无谓的挣扎。但是,这并不代表她能够被夺走一切。她已经学会如何保留住那些她想要的,同她自己的方式。
  狐狸男风度翩翩地坐进了车里,嘴角向上翘。
  还不解气,凌妤鸳对着车门就是两脚,心想:早知道该穿那双8公分的,看我不把你的车子刮花!心疼死你!
  车内的狐狸男笑意更甚:大小姐,这可是你自家的车诶,要发泄也不是这么着的,看来那酒是真喝迷糊了……
  车子的尾灯闪了几下,就渐隐在夜色中。
  第二天,天气很好,可是凌氏恒远大厦的前台MM发现美女老板的俏脸蛋那可是个大大的阴天。于是乎,再次验证了EC肖总每次来考察,凌总必定是一万分苦恼的定律。
  可是,前台MM们想不通,帅哥如此养眼,她们巴不得能和帅哥近距离接触呢,凌总又为何要苦恼?苦思冥想,最后得出的就论就是——美女和帅哥的气场都太足,实在连不成正负极,所以,肯定是相斥了。
  凌妤鸳的心情确实不好,不过,却不是因为肖亦晟回来的缘故。
  如果说,昨天晚上是她多喝了两杯,被肖亦晟占了点便宜,只当是被疯狗咬了一口也就罢了。可今天早上的状况,绝对让她怀疑是不是该抽个时间去静安寺烧香拜佛,扫扫晦气。
  是早上临要出门的时候才发现居然没有代步工具——自己的车昨天留在了公司的车库,忘了通知司机把车子开过来。
  好在公寓离公司不远,也不想再麻烦司机,便打定主意去搭地铁。
  上班高峰,人是多了些,可也不至于挤得非得靠她这么近吧!这是凌妤鸳第三次恶狠狠地瞪那个往她身边靠的男人了。
  自认这一身on&on的职业套装很保守——立领的毛呢小西装、下身是裤装,乌压压的一大片人里面,就连颜色都不起眼的,应该不至于引起异性犯罪的欲望吧,凌妤鸳对那只咸猪手实在是无语,也深恶痛绝!看那个男的头发梳地整整齐齐,穿得人模狗样,拎着只公文包,没想骨子里那么猥琐。真猥琐!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显然,咸猪手对于目光的警告完全置之不理,反是变本加厉,趁着到站那一下的冲力,居然又在她腰上揩了把油。
  忍无可忍!还有一站,凌妤鸳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好几公分的细高跟,抬脚就用力往身后踩了下去。
  果然,一声惨叫,哦,不对不对,应该说是猪叫!凄厉的猪叫!
  不等那个男的说出话来,凌妤鸳就开始“悔过”了:“啊哟,哪能晓得后头站个人,还站则格劳近法子哦!”表情生动,说得很是恳切。
  那个男的自知理亏,有些讪讪,可还心有不甘地做着垂死挣扎:“么眼睛是伐?唔……”一边抬了下脚,吸着气,“……拎不清!”
  “不好意思哇,害则侬伤筋动骨……”凌妤鸳咬牙假笑,“不是讲吃撒补撒么,先生家去多买两只猪手猪脚炖汤补补,包管过两日就好!”
  明显听到了几记佯装的咳嗽声。
  车厢里其他人其实大多都心知肚明,听到这里,不免忍不住好笑起来。而那个男的,已经一脸菜色……
  过去的凌妤鸳不是这样的。因为,用不着。
  大二、大三那两年,和龙羿尧在一起,她喜欢粘着他的时候,一到周末她总要故意支开家里的司机。两个人就会去搭地铁,他送她回家。
  冬天的时候,城市阵阵的冷风中,寒意无孔不入。他会握着她的手,插在他大衣口袋里,十指交错,暖暖。两个人相互看着对方,从彼此的眼里看见自己的倒影,傻傻地笑。
  站在车厢里,他那么高,总会把她护在胸前,隔开了拥挤的人群。屏去周遭的烦杂喧闹,她的世界那么纯粹,只有他。
  有那么一次,她对他说:龙羿尧你不要总这么护着我好不好,简直像是把我当孩子一样。要记住,我是你女朋友,又不是小朋友……
  他笑:怎么办?我怎么看你,都觉得你像个孩子,就是该让人宠着护着的。
  她瞪他一眼,扁扁嘴:可别是恋童癖哦!
  他一听,笑意更甚,把她搂近了几分,说:傻瓜。我还就是恋上你这个儿童了,怎么办?
  她捶他,故意装那种奶声奶气的语调:嗯,那就要好好地看着囡囡长大,然后,陪着她一起变老……
  他揉揉她的头发,宠溺道:好。
  那时候,总以为和他在一起一辈子,是顺理成章,是无可厚非;总以为,真的就能那样牵着手,一起变老。后来才知道,那只是太过美丽的谎言。
  很多人,很多事,往往不能如愿。
  现在的凌妤鸳,已经学会了保护自己,照顾自己。因为,必须;因为,从前那个一直保护着她、照顾着她的人已经不在身边。
  世上为何会有登徒子?
  往往不是因为女子的衣着有碍观瞻,但男人们却总喜欢以此为借口为自己开脱。
  虽然之前和对方也是打过交道的,可这次新区项目投标似乎异常顺利,隔了几日便得到了确切的答复,倒是让凌妤鸳微微意外,紧张了多时的神经才有了稍许的放松,便打了个电话约林漫礼拜六去逛街扫货。
  才放下电话,听到一记不轻不重的敲门声,就见高鋆凯手里拿着什么快步走了进来。
  相识多年了,凌妤鸳第一感觉就是气氛不对,有点诡异。
  果然,高鋆凯阴沉着一张俊脸,把卷着的一本杂志唰地丢到了她桌上。翻开的那一页上,彩图清晰鲜明,标题也印得极大,生怕人看不懂似的。
  “Kevin,你也太小题大做了吧。”凌妤鸳看了他一眼,说。
  往凌妤鸳面前的椅子里坐下的高鋆凯表情不变,只是抬了抬眉毛:“小题大做?”心里到底有点怒意,语气便不自觉地冷了几分,最后那个尾音往上提,颇为凌厉。
  凌妤鸳却是难得听到他用这种语气说话,不由觉得好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再说了,他是什么样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要是哪天他肖亦晟身边缺了一群美眷,成个孤家寡人的话,太阳准是从西边出来了。
  “那你呢?”难道就这么认了吗?
  “我?”凌妤鸳笑,“我不是好好的么?”逍遥自在,就差没养二爷了。
  “好,好,好得很。”高鋆凯说得咬牙切齿,“你当初说过的话呢,现在全忘了?”
  他们肖家不是非得要我嫁进门吗?行啊,我答应。不就是个花花公子肖亦晟吗?我还治不了他?!我凌妤鸳可得好好让他尝尝作茧自缚的味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管他乐不乐意,要得到点什么终归是要付出代价的!
  当初自己信誓旦旦说出的这么几句话,凌妤鸳当然是一字不落记得清清楚楚。
  可是,那份心念也已经不复当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得到点什么终归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句话,更应该对她自己说的,不是么?
  凌妤鸳低下头,对着杂志上那张照得极大的照片看了几秒。
  照片上,肖亦晟揽着一个戴淡紫色墨镜的年轻女人从一家餐厅里走出来,果然已不是在机场见到的那位余小姐。凌妤鸳觉得照片的拍摄角度挑得好,估摸着不是偷拍的,因为闪光打得恰到好处,把那俩人照得光鲜亮丽。
  肖亦晟看起来似乎心情不错,也不躲镜头,唇际还带着一抹浅笑。另外几张也是如此,从容不迫的。凌妤鸳忽然恶趣味地觉得,肖亦晟的这种表情完全应该摆在那些走红毯的影帝身上,不然的话就大大地浪费了嘛。
  相比之下,那位歌星的表情就略微逊色了,虽然姿容无懈可击,可有一张上面的表情显得有些讶异。
  标题统共十个字:新晋歌星夜会海归富商。
  凌妤鸳一下没忍住,“哧”地笑出了声。
  “Siren,你还笑得出来。”高鋆凯皱皱眉,说。
  “不是,你看——”凌妤鸳指着那几个大大的字,还是觉得好笑,“‘海归富商’,我怎么看怎么别扭。富商?听上去就是那种四十来岁的暴发户和五六十岁还色欲熏心的糟老头子,肖亦晟倒还一直自诩是身价不菲的青年才俊呢,要是看到这标题,一准得气得吐血。”
  “青年才俊?他也配?!”高鋆凯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
  凌妤鸳忽然想起来,关于青年才俊,林漫倒是有句话的:青年才俊是什么?那就是青蛙、年兽、蠢材加细菌——有着蠢材的木头脑袋、年兽的臭脾气,像细菌一样黏人的大青蛙,归根结底TNND的就是只癞蛤蟆!
  不过,肖亦晟显然不在此列。
  其实平心而论,肖亦晟要身家有身家,要才干有才干,要长相有长相,除却人品的话,倒是确实当得起“青年才俊”这四个字的。不过,高鋆凯和肖亦晟的恩怨由来已久,凌妤鸳也知道,高鋆凯对肖亦晟的总体评价就俩字——混蛋。
  如果非给加个形容词的话,那就是——衣冠楚楚的大混蛋!
  事实上,凌妤鸳后来也是这么认为的。
  高鋆凯和肖亦晟的所谓结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那还是当她在英国读书的时候。是一个夏天。
  说起和高鋆凯的相识,还是颇具喜剧色彩的。一次凌妤鸳去当地镇上的一家market,采购完毕,排老长的队轮到她付款却发现找不着钱包了,这才猛地想起早上把大衣送去干洗店前似乎忘了把口袋检查一遍。就在凌妤鸳尴尬到脸都快烧成猪肝色的时候,身后响起一个男声——“Miss,may I help?”
  凌妤鸳回头,就看到了一个像极了龙羿尧的笑,明明是线条硬朗的唇,却意外地透着和煦。但她也知道只是像而已,并不是。后来,凌妤鸳就认得了这个脸上依稀带着混血特征,叫做Kevin的年轻人,中文名字:高鋆凯。
  两个人熟络起来,由于都爱吃爱玩,就渐渐升级成了标准的狐朋狗友。
  那个夏天,六月中旬,高鋆凯已经没有什么课程,而是在为他的dissertation做准备,所以闲暇时间倒也是不少的。凌妤鸳的几科考试成绩都还理想,加上近来肖亦晟公事繁忙没空骚扰她,所以十分自由,日子过得滋润,不知不觉便已长了好几斤肉。
  恰逢学校里有几个香港来的留学生筹划了一个小型舞会,凌妤鸳也收到了邀请函,结果是和高鋆凯同去的。
  “你的小Tommy怎么不陪你?还要我陪你来?”凌妤鸳伸出手臂挽住了高鋆凯,故意打趣他道。
  高鋆凯愣住,干咳了一下,腾出手来揉了揉她的头发:“臭丫头,你就尽管笑话我吧!”
  “嘿嘿,我可不敢。”
  “唔,反正——你要记住,千万别重色亲友哦,不然下回就没人会陪你了。”
  初夏的傍晚,空气里流动着淡淡的青草气息,汩汩地,直进心田。天边已经映出了蓝紫色,像是光滑细腻的丝绸,在浮动的晚风中沉静又澄净。
  车窗后的一张脸没有什么表情,只嘴角紧紧地抿着,看不出喜怒。
  穿着白色挂脖背心和牛仔短裙的女孩子拉着身旁一个高高的男生一路嬉笑打闹,越走越远。
  坐在前排的男人转过头来,试探着问了声:“肖总,不用请凌小姐一起吗?”
  肖亦晟收回了目光,微微仰头小憩,过了会儿才睁开眼睛来看手表,接着又不带感情地吩咐道:“直接去会馆。”
  曾经养过一只小青鸟,是在一个雷雨天时捡到的。那时它的翅膀伤了,在流血,一身湿,在手上扑腾了几下却飞不起来。我以为它会死掉,但没有。从夏天到秋天,它的伤好了,一点一点地恢复过来,变得生龙活虎。可是,到了冬天的时候,它还是死了,出乎我的意料。
  有时,我就在想,人生很多事也大抵如此。在你几近绝望的时候,奇迹出现;而当你踌躇满志,现实却会给你重重一击。
  就像有些人的爱情,顺风顺水久了,终究要遇到些挫折。
  而这种感觉,于他们来说,应该是十分陌生的吧。
青年才俊?混蛋!(1)
  这个舞会的规模并不是太大,但气氛不错。凌妤鸳和几个相熟的留学生打了招呼,就坐到一旁的吧台边要了杯柳橙汁,高鋆凯已经不知去向。
  舞会还没正式开始,放的是MC的歌,凌妤鸳挺熟悉的一首,于是轻轻地跟着哼唱,一面打量会场的布置。比起其他的舞会,这次的会场装饰显得随性许多,以暖色调为主,加上一些精致的小装饰,很甜蜜的感觉。
  人渐渐多起来,期间有两个男生一同来和她打招呼,一个金发碧眼,另一个褐色头发,凌妤鸳有点莫名其妙。金发男生问她说怎么不见Kevin,她才隐约记起之前有次和高鋆凯一起去小Tommy家吃饭时见过这个男生,洗碗的时候她还和小Tommy夸这男生cute呢。结果人小Tommy粲然一笑,说那是他ex-boyfriend,得意之色昭然。
  随便聊了一会儿,见那个褐色头发的男生似乎有些懒懒的了,金发男生便起身和她说了声bye,带着同伴往另一边去了。
  不甚明亮的灯光下,凌妤鸳瞧见褐色头发的男生自始至终紧紧攥着金发男生的手,一点儿都没松开。凌妤鸳不是没见过gay,可这么黏糊的倒真是第一次见,所以忍不住偷偷笑起来。
  “A nice ball, isn’t it?”不期然地听到旁边传来这么一句,凌妤鸳的笑一下子就给噎住了。转头看看,是个样貌平常的亚裔男性,凌妤鸳愣了一下才点点头。男人自顾自地在她身旁坐下来,要了Viadivat。
  男人又问她:“Do you want a drink?”看凌妤鸳指指自己面前的柳橙汁,摇摇头后,便又问,“Well, what’s your name? Are you new here?”过于标准的英式腔,就像某个人,这让凌妤鸳觉得有些厌烦。
  凌妤鸳在心里翻了两下白眼,对此做出了定论。
  说不清为什么,凌妤鸳下意识地对这个人没什么好感,又打量了两眼觉得这男人像是韩国人,便打定主意开口用中文说话:“先生,不好意思哦,我不太会讲英文。”语气极是恳切。
  那个男人一听果然愣住,但马上又咧开嘴笑了笑,重新开口,这回竟是用中文,但是半生不熟的,听起来很是别扭:“中文,也会的,我会。”那男人抿了口酒,又道,“我,中国人。”
  哦,原来是个BBC。
  这回凌妤鸳更觉得无趣了,甚至有淡淡的厌恶。她对这种自称是中国人,却连中国话都说不好的人向来嗤之以鼻。
  想当初她和高鋆凯刚认识时,两个人一直是用英语交流。高鋆凯来英国也有好些年了,口语虽很地道,但却不是让她觉得疏离生硬的Queen’s English,而是更为亲切的那种,稍稍倾向美英,但卷舌也不特别厉害。
  有一次她心血来潮,说中国人怎么可以不会说中国话呢,于是自告奋勇要来教高鋆凯说中文。
  然后高鋆凯一听,乐了,张口就是毫不含糊的京片子,说,哪成啊,你们那地儿的方言我倒确实不会,我也觉得挺有意思的,那你就抽空教我好了。
  你会讲中文,怎么不告诉我!凌妤鸳当时就觉得彻底被耍了,于是质问。
  高鋆凯无比无辜地答她:可你从来没问过啊。
  然后又是那种让她熟悉的笑。
  线条硬朗的唇,合着淡淡的笑,却柔和了。
  阳光底下,微微的炫目,让她不自觉地便溺了进去,深深地。
  那个搭讪的男人又说了些什么,她也没听进去。只记得后来高鋆凯过来招呼她,她清醒过来,才见着自己台前已经列了好几只空酒杯。
  缓缓变幻着的灯光下,凌妤鸳的一双眼睛似睁非睁,眼角拉得长长的,早已带上了几分醉色。高鋆凯一把把她拉了起来,低头仔细看了看她的脸色:“怎么偷酒喝了?平时不是从来都滴酒不沾的么?”说着,轻轻拍了拍她的脸。
  凌妤鸳也不回答,只是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Really?”高鋆凯看了看那人,依旧不带笑,“I see.”
  高鋆凯扶住她的肩,往人少的地方走去,却在不经意间瞥见她眼里的一点晶莹。
  “Crying?”低声问她。
  她摇头:“No.”嘴里这么说,脑袋却不自主地靠在他肩上,往里偏过了脸去,一会儿又含含糊糊地嚷了句,“One more shot, please.”
  声音抬高了几分,原还有些重话的,可隐隐地听到她抽气的声音,脑袋还一个劲地往他肩上蹭,就什么话也说不下去了。觉得肩头湿湿的,他捧起她的脑袋,她眼睛都睁不大开,可泪水早已蜿蜒而下。
  “想他了?”高鋆凯问。
  高鋆凯认识她也有将近两年了,平时总是嘻嘻哈哈的,喜欢笑他和他拌嘴,会使小性子,会旁若无人地哈哈大笑,会不顾形象地大口吃东西,也不管嘴角沾上了甜点屑。她似乎从来不会有烦心的事,遇到挫折也不会觉得难过……
  而这是他第二次看到她落泪。
  之前那次,他知道都是为了一个名叫龙羿尧的人,她那么的伤心,仿佛被掏去了心肺,是真正的号啕大哭。
  他再不曾见过她为其他什么事流过泪,于是,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高鋆凯在心底叹了口气,拍拍她的头,说:“算了,今天我舍命陪君子,不醉不归,成不?”说完,想了想又道,“不过,得先说清楚哦,你一会儿可甭吐得我满身都是。”
  “Siren,要不要,先去跳支舞?”舒缓的音乐缓缓涤荡开来,灯光暗了一些,高鋆凯于是问道。
  凌妤鸳却像是没听见,只支支唔唔:“Drink, drink……”
  高鋆凯耸肩,摇摇头。
  也不知过了多久,凌妤鸳只觉得周围一对对或是相拥或是牵着手的人们合着音乐从近旁经过,转圈;渐远,靠近。一遍又一遍。
  从华尔兹到恰恰,到探戈……
  一曲接着一曲,乐声和欢笑。然而,一切明明那么近,却又那么远,直到她听到一首熟悉的歌。
  高鋆凯不期然地感到手臂上一凉,回头只见凌妤鸳抬头巴巴地望着他,泪痕已经干了,上眼皮有几分虚浮,看到他浅浅的笑,她便诺诺地和他说话:“你—可—不—可—以—请—我—跳—舞?”
  无奈地笑了笑,拉过她的手,问她:“这支?会不会太快了?”
  “不快!就要这支!”
  “脸这么红,都醉了吧,跳这么快的肯定摔。”
  凌妤鸳撑着一边的椅子站起来,不高兴了:“谁,醉了?”蹙起了双眉,“你小看我呢吧!”说着扯开了他的手,张开双臂自己走了两步,竟也还算稳当,“怎么样?”
  “行,你能耐!”说着,高鋆凯起身,拉起她的手往舞池走去,嘴里还不忘笑她,“喝了酒就跟浣熊似地,一会儿你自个儿反应迟钝,可别把我拽地上!”
  凌妤鸳的反应毕竟还是慢了几秒:“嗯?浣熊?”鼓着嘴瞪住高鋆凯,“你再说一遍?我要是浣熊的话,你就是又丑又懒的大狗熊!”说着就伸出手捏住了高鋆凯半边的脸颊,“别人看你是帅哥呢,我可知道,呵呵,你这张脸上肉嫌多,还买美容杂志想学着按摩瘦脸呢!”
  究竟是有几分醉意的,所以力道拿捏不准,扯得高鋆凯龇着牙求饶:“得,得,姑奶奶,咱不闹了,专心跳舞,专心跳舞……”
  “你的,手,往哪里放?”
  “跳舞呢,不得搂腰?”
  “嗯?是吗?不是揩油?”说着,就扯开了贴腰上的八爪鱼似的手,“我!可!不!是你的!小Tommy!”
  蓦地缺了一道力,凌妤鸳晃了晃,有些站不稳。
  高鋆凯笑,幸灾乐祸:“看,还逞能呢!”说完,却还是伸手扶住了她。
  Alan Jackson的嗓音充满磁性却不过分华丽,与音乐和歌词相得益彰。明明是乡村爵士,但简直轻快到了有些让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大一下半学期开学不久,学校的歌舞晚会,每系出一到两个节目。系里面主张多给新生们一些表现的机会,于是出的节目中有一个是由她编舞和领舞,热情洋溢的牛仔舞,用的正是这首《Little Bitty》。
  排演一直很顺利,但在晚会前一周,她的搭档却在打球的时候崴了脚。
  棘手的问题。按她的身高,要再找一个合适的舞伴谈何容易。文艺部里的男生一个个试过来:有舞跳得不错的,可不够高;有身高合适的,但人家是唱歌的,不会跳舞。
  她也揪来两个平时还算熟悉的体育部男生来试,结果一样让她无语——一个是音乐僵硬,不放音乐时动作还行,一旦音乐开始动作就走形了;另一个是灯光无能,脸皮薄,上不了舞台,受不了那博爱的聚光灯。
  后来,那个崴了脚的男生看大家都急得团团转,自己也不好意思了,说,要不我去找篮球队的学长来救场吧。
  只剩三天了,凌妤鸳早没了主意,也没细问,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等人来了,她也傻眼了——不是龙羿尧又是谁?
  龙羿尧见了是她,脸上居然没有一丝的尴尬,反而还朝她笑笑。
  一双眼睛粲若星子,里面写着笑意,淡淡。嘴角稍稍向上,唇形明明偏硬,有点生涩,可合着笑,却犹如带有化作春水的魔力,显得温暖而柔和了。
  那是她第一次那么近、那么仔细地看他笑。
  只觉得心里痒痒的,那种被她刻意遗忘了好几个月的感觉,在一刻间,就像某种植物,重新破土而出。
  龙羿尧虽然高她不少,可身体协调性和节奏感都不错,还颇有些艺术表现力。两天的集训里,极少出错,看得一帮学弟学妹惊叹不已。倒是她,不知怎么的,总也没法集中注意力,频频出错。虽然都是小错,外行未必看得出,但她自己是晓得的。
  “很紧张?”龙羿尧带着她转过了一个圈,问她。
  “没有。”她口是心非,不敢看他。
  “你手心有点出汗。”
  当然要死撑:“因为天有点热。”
  听他没再往下说,只是弯了下嘴角,她心才稍微定下来一些,猛地一想,不对,现在可是大冬天诶!
  等到了要表演那天,她却做出了个出乎众人意料的决定:不参加舞蹈的表演了。
  龙羿尧倒也没问她什么。
  虽然是和新搭档,但已经练得像模像样了,旁人不免惊诧,问她原因。她无奈地耸耸肩,面不改色,答得很顺溜:还得主持呢,时间太紧,怕来不及换衣服。
  天知道!对着他,她就脸红。她根本都不敢看龙羿尧的眼睛,这舞怎么跳嘛!再加上不停地出错,况且她还是领舞,是主角,哪里还敢冒冒然地上台啊。
  那段时间,曾经有多少个晚上,她想起和龙羿尧一起练舞,自己都会偷偷地笑,傻傻的。
  虽然每个女孩都曾做过灰姑娘的梦,希望有王子为自己穿上水晶鞋。可那时候,她梦想中的生活,却很简单。
  不需要太多的钱,足够生活就好;不需要太复杂的计划,只要不至于乏味就好;不需要瑰丽的城堡,哪怕是小木屋,只要里面有她喜欢的那个他,就好。
  逝去的感情里,有一种,像是心头的刺。
  拔不掉,因为心头血止不住。不去碰它,便也没什么感觉;可一旦触及,却是钻心的疼。
  不知这算不算是病,我只知道,这种疼无药可医。
青年才俊?混蛋!(2)
  树木葱茏,月光淡淡的,在林荫道上投下一片接着一片的阴影,一直往路的尽头拉去。
  也许是后来跳舞跳累了,凌妤鸳此时懒懒的,都不愿开口。她后来使性子,又骗了几口酒喝,高鋆凯有言在先,再加上知道她确实是心情不好 ,便也没拦她。
  夜里的风有些大,吹得树叶簌簌地起了声响,没有停歇。
  长长的林荫道上,凌妤鸳转过了身,倒着走。一步一步,走得极慢,还有些摇摆不定,就像小孩子走路似地,有点笨拙。
  “喂,小浣熊!”高鋆凯看着她憨态可掬的样子,不禁这么叫了一声。
  她却像是没听见,反常地没吱声,只是低着头走路。长发在风中胡乱地飘,丝丝缕缕,从耳畔纠缠过来,遮住了她小半面容。
  过了一会儿,凌妤鸳却没来由地问了句:“嗯,你知道,我后来,为什么,不肯再跳了吗?”依旧看着地上。
  只以为凌妤鸳是在说刚才她和他跳完那支牛仔舞就没再跳其他的这回事,便顺口答道:“你哪件事不是心血来潮?自找的!”高鋆凯有些哭笑不得,真是误交损友,害得他跟着受罪。
  “哦。自找的。”由于酒精的作用,她吐字都有些费力,“可是——”
  “小心!”高鋆凯看到从凌妤鸳身后的岔路口猛地亮起两道又长又刺眼的灯光,大呼出声,一面用力拉过了凌妤鸳的胳膊,把她往自己这面拽过来。从岔路口冲出一辆汽车,在距离凌妤鸳几十公分的地方堪堪地驶过。过了几秒,又是一声极响的刹车声,像极了恐怖片里的尖叫声,突突地冲击耳膜。
  高鋆凯往后退了好几步才站稳,已经把凌妤鸳护在了胸前。
  看她通红的脸上此时也泛起一层煞白,估计也吓得不轻,高鋆凯便在路旁找了一个干净的椅子叫她坐下,说:“我去给你买瓶水。”拍拍她的脑袋,又道,“乖乖坐着别瞎跑,等我回来。”
  “嗯。”她歪着的头点了点,还朝他笑。
  脸上烫得厉害,下意识地伸出左手覆到脸上,指尖冰凉,稍稍退却了那滚烫的温度。没人说话,凌妤鸳不时就生出了点困意,脑袋晕乎乎的,越来越沉。
  肖亦晟心里其实有点来气。
  他前天还和她通过电话,告诉她说今天他会坐中午的班机回来,晚上在会馆有个社交晚宴,要她一起出席。毕竟,对凌氏将来的发展是有作用的。她倒好,把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学校里的小舞会就那么好玩么?
  等晚宴结束,已经快10点多,打她的电话,没开机。再去她住处,大门紧锁,里面不亮灯。毕竟是放不下心,又再赶到她学校。他都怀疑自己当初是不是疯了,居然答应揽了这么个累赘在身边。
  结果呢,她在干什么?
  醉成那样,哪像什么大家闺秀!还像只树濑似地趴在一个男人怀里跳舞?打情骂俏?搂搂抱抱?
  他肖亦晟将来的妻子就是这个女人么?刚刚真该再把车开快一些,索性把她撞死,免得以后丢人现眼。
  现在他都走到她身后了,她还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像死猪一样。要是真遇上大灰狼,她活该成为小红帽!
  “凌妤鸳,你倒是痛快啊。嗯?”肖亦晟凑近几分,眯起眼睛。

“管他呢,难不成嫁了他就得当黄脸婆?”姚叶言之凿凿,“要那样的话,还让不让人活了!”


  “是,那是,姚老师魅力无穷嘛!”凌妤鸳咯咯地笑起来,“不说了,我一会儿还得开会。巧克力的话,牛奶的不要,其他的别忘了给我留点啊!”
  “算了吧,你堂堂凌氏总裁还要来瓜分我的份儿?”
  “好姐姐,听者有份嘛,我这也是好心,怕你长胖。你就当是可怜可怜我这孤家寡人吧!”
  “行了,不和你贫了。17号晚上别忘了去啊!”
  “嗯。知道知道。”
  情人节已经悄然临近,秘书室里的小姑娘们近来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电力十足。当然,依照前两年的惯例来看,秘书室里的大赢家应该还会是高鋆凯,整一个电波**。谁叫他有资本、气场足呢?
  学校里面当然氛围更好,虽然今年过年晚,情人节还在年头里,大多数外地的学生应该都还在家过着天天太阳晒屁股的好日子,但谁让现在通讯发达呢?再加上一些居心不良、留校晃荡的……
  长着张娃娃脸、身材娇小的姚叶虽然结了婚,但桃花运依然不断,还是会有不少不知情的男学生给她献殷勤。
  凌妤鸳暗暗猜想姚叶家那位腹黑先生知道他夫人这番豪言壮语后可能出现的黑线表情,就觉得好玩,忍不住伏在办公桌上笑出了声。但笑着笑着,回想起大学时代四个人曾经的岁月,却免不了淡淡的失落……
  季度的财会资本会议,依旧冗长不堪。讨论的是最近建材运费上涨,公司是否要采取一些措施降低成本。生意人从来都是这样,在他们眼里,从来没有“最高收益”,只有“更高收益”。
  凌妤鸳闷闷地听着那几张老面孔发表的“长篇演说”,一面却还恍恍惚惚地想起周六在医院里碰到徐安琪的事。徐安琪变了一些,眉眼间的神色退却了从前的青涩,更多了温婉,但依旧同从前一样爱穿白裙子。
  “安琪?”凌妤鸳拾起地上两张表格,递到徐安琪手里,轻声问道,“是你吗?”
  徐安琪接过了东西,无声地笑了笑,却不看她:“凌**,好久不见。真是没想到——”
  “你们——”凌妤鸳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他,还好吗?”
  不过是话音刚落,徐安琪就立起了身:“还不差。”说着,就迈开了步子,“抱歉,我还有事,改天再聊吧。”
  她隐隐听见走廊尽头有人在喊“徐大夫”。
  还不差……改天再聊……
  这样一次偶遇。关于他的,只有三个字——还不差,而徐安琪说“改天再聊”。她和徐安琪,是除了龙羿尧就再没有半点联系的两个人,在一起又能聊些什么呢?
  更何况,这么些年,从曾经发了疯地想要找到他向他说明;到后来偶然在杂志上看到了他的照片后便一遍遍地和他从前的相片对比,试图从中找到些什么;再到后来把他所有的照片放进了漂流瓶里抛向大海……现在留在她身边,关于他的东西仅仅只有一件了,唯一的一件。
  她凌妤鸳真的还有勇气去面对吗?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听得一声椅子移动的声音,微微有些刺耳——
  “我记得咱们公司好像有做贸易运输的子公司吧。”说话的是一个部门副总。
  隔过几个位置,有人在那里点头,动作幅度之大,生怕别人看不见似的。
  那个说话的副总轻咳一声,又继续道:“诶?那个子公司这几年是丁先生在负责吧?”说着便把目光投向了会议桌另一边的丁冠凡。
  这个丁冠凡不是别人,正是凌妤鸳的姐夫——那个无耻又无脑的“丁惯犯”!
  为什么叫“丁惯犯”?
  因为别人都是“吃一堑,长一智”,而这位绝对是个吃了一堑还要吃第二堑的人物,看看每次当K线图大幅上扬,但他在那些天却总是无一例外地灰头土脸就可想而知了。当然,以前并不是这么叫的,丁冠凡还没和她姐姐结婚的时候,她和林漫在私底下开玩笑,把他叫“丁管饭”,因为这个男人烧得一手好菜。
  很早很早就听过那句“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一个男人的胃”。但凌妤鸳总觉得这句话搁在姐姐和丁冠凡身上是非常非常不和谐的,应该要倒个个儿。她极度怀疑姐姐凌婳鹃是不是被抓住了胃,才结的这个婚。在凌妤鸳看来,丁冠凡连个小白脸的级别都够不上,除了会做饭,真不知道姐姐是看上他哪一点!如果说以前是觉得这个男人老实本分的话,再看看他们结婚之后这几年,真是不敢恭维。而姐姐,居然还忍得下来。
  丁冠凡听着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立马来了精神,稍稍坐正一些:“是的,张总。如果公司想把建材从我这条线上走,当然是没问题的。”
  旁边一个微胖的男子听了,点点头道:“我看这样就很好嘛。”
  不时,好几个人就交头接耳起来,有的也点头称是。
  “凌总啊,你怎么看?”那个张总把话锋朝她转来。
  凌妤鸳一直冷眼瞧着,心想:想演戏,还真有心情?只可惜,我没这看戏的心情。丁冠凡打的是什么算盘,她能看不出来?!
  丁冠凡手底下的那家贸易运输公司,是六年前姐姐凌婳鹃出嫁时家里给出的嫁妆,整整六成的股份。因为是在凌婳鹃订婚时就已经许诺的,在后来凌氏的业务结构调整时就没受到波及,安然地保留了下来。贸易运输虽然是个轻轻松松就能捞钱的行业,凌婳鹃却也是无心经营的,经营权自然就落到了丁冠凡手里。
  只是,甚少有人知道这家子公司的创办是有些讨巧的:早年,政策还比较宽,加上有些门路,这个子公司的注册地是在开曼**岛。用今天的话讲,就是所谓的“离岸公司”,在税务上,是钻了极大空子的。因此它的利润比起一般的贸易运输公司,要高不少,虽然规模不大,但盈利着实可观。这样想来,丁冠凡想要接手凌氏建材运输上的大单子,为他自己好好捞一票,也就不足为奇。
  凌妤鸳发现丁冠凡在外面有女人的事情之后,碍着凌婳鹃自己没什么打算,便也没和他撕破脸。但彼此都是心知肚明,横竖一张皮,不过是大家没把那张纸捅破而已。反正凌妤鸳现在是极不待见这个姐夫的。再加上由于种种原因,丁冠凡一直没能进入凌氏的高层董事会,凌妤鸳不能不防他借接建材运输大业务的机会,勾结其他几个一样有野心的家伙来动摇凌氏的根基。
  更何况,高利润势必就代表了高风险。所谓树大招风,把那么一个离岸公司摆到明处招摇过市,无疑是不明智的。所以,不管是出于私人感情,还是从公司发展的长远角度来看,凌妤鸳显然是不愿也不能接受如此提议的。
  “我认为不妥。”凌妤鸳清了清嗓子,说道,“第一,建材运输量大,而且周期比较频繁,以我们自己这家贸易运输公司来说,规模肯定够不上,如果为此扩大运输公司的规模,反而是变相的增加成本;第二,我们一直合作的那几家贸易运输公司都是长期的,但运费上涨只是暂时的,这其中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第三,丁先生把贸易运输公司经营得很不错,就我所知,现在那边也是有固定客户和业务的,如果为了给凌氏运建材,占用了资源和既定的日程,并不上算。”略微的停顿,稍稍抬高了声音,“丁先生,是吧?”又看向其他人道,“不知道我的理由是否足够充分?还有异议吗?”
  会议结束后,凌妤鸳的办公室里——
  “刚才在会上已经说得很清楚,我希望丁先生是听明白了。”凌妤鸳冷冷地说道。
  “听明白了。可是——”丁冠凡说着,正要翻开手里的文件夹。
  “明白就OK。”凌妤鸳打断他道,“丁先生别告诉我,你是因为缺流动资金,才想接这个单子好弄些资金去周转的!”
  丁冠凡的动作停住,神情略有点不自然,但不过是几秒就又缓了过来:“小妹别把话说得那么难听,好歹是一家人,我也是想给凌氏多找点财路。贸易运输上面不还有四成的股份是归公司总部的么。”
  等把丁冠凡打发出去,凌妤鸳有些忧心地捏了捏眉心,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暂时算是把这档子事给挡回去了,但保不齐那个“丁惯犯”会动什么歪脑筋,捅出什么娄子来。
  深深呼了几口气,凌妤鸳翻起手边的日成本,想起昨天傍晚肖恩伯来电话里面交代的话,虽不大情愿,也只得无奈地拨起了那个号码。
  说来奇怪,肖亦晟父子的关系很是冷淡。反正就她所知,这几年里,肖亦晟除非是同她一起,平时是绝没回过家看父亲的,即便是和她一起去了趟他爹那里,也会立时化身冷面阎王,金口开不得,一般待不了多久就会借故离开;而肖恩伯,一个曾经叱诧商坛的传奇人物,在“父亲”这个位置上显然也是不合格的,因为他连给自己儿子打个电话这种事情都做不来,总要拿她当传声筒。
  不过,未来公公肖恩伯对她倒一直很不错,关爱一如父亲那般。要说没有一点感动,那绝对是假的。加上肖恩伯两年前正式移居到S市来,作为小辈,她也会时常去探望。而肖恩伯也会就公司的经营上面给她些意见和指导,不遗余力。
  电话听筒里经过几下单调的“嘀、嘀”声后,传来了一个略微沙哑的女声——“喂。”
  那些如藤蔓般攀援上心头的愁绪,有时,竟像是爬山虎。
  脚下生了吸盘,牢牢黏附住它的领土,并以惊人的速度疯长着。
  “喂,您找哪位?”尾音微微上扬,带一点港台腔,细细听着,那稍稍的沙哑中倒带着点磁性,颇有些味道。
  凌妤鸳抿了抿唇,无声地讪笑了一下,用公式化的秘书口吻说:“麻烦请肖先生听电话,我需要和肖先生核对一下今天下午的日程安排。”正说着,凌妤鸳听见电话那头隐隐传来一些声响,似乎是衣衫摩擦的声音,不大真切,然后是肖亦晟的声音由远及近,时而夹杂着那个女声——
  “Yoyo……把电话给我……”
  “……不行,不给。”
  “Yoyo,听话,别捣乱。”
  安静了一会儿,电话果然是到了肖亦晟手里,“喂,找我什么事。”不过,里面还是掩着个女人轻笑的声音。
  凌妤鸳笑,把嗓子捏得尖尖的:“怎么,瞧你说的,我没事就不能打你电话了?”还故意把声音拖长。
  肖亦晟也笑,不过是冷笑,几秒种后,电话里完全安静下来。肖亦晟咳了咳,又道:“得了,你哪天要是没正事儿还能自觉自愿地给我打个电话,那太阳就是打西边出来了!说吧,到底什么事?”
  凌妤鸳恢复正常的声音:“没别的,就是肖伯伯让你今晚回家吃饭。”
  “知道了。你五点半在公司楼下等我。”肖亦晟想了想,说道。
  凌妤鸳对着天花板翻了翻白眼:“不用了,我又不是不认识路,我自己开车过去就行。”心想,要算起来,我去你爹那边的次数应该是比你多吧,我倒怀疑你是不是还认得路。
  “没事找事是吧。”肖亦晟的声音冷了下来,“哪那么多废话!”
  凌妤鸳很不屑地对着电话听筒做了个鬼脸,快速地挂断电话。
  想起刚才电话里面那个有些港台腔的女声,凌妤鸳就觉得无趣。这年头,也不知怎么的,有事没事都去学港台腔,犯得着吗?!不都一样是中国人嘛,作为大陆同胞就很丢脸么?!不过话说回来,人家也未必是学的,没准还真是个台妞港妹之类的,而阅女无数的肖少爷也不是没泡过。
  她记得去年肖亦晟就让一个香港的小明星勾搭过,倒也不是名不见经传的那种,但就是从没大红大紫过。后来因为接拍了一部口碑不错的电影,立刻就麻雀变凤凰,一夜爆红。这背后的推手,当然是不用言说,不过肖亦晟做事向来也是有分寸有手腕的。外界所知,只是某知名影视公司花大价钱投拍。票房大热,对肖亦晟而言,不过是无数投资中的又一次成功而已。
  是的,是投资。既然是投资,就得有回报。他需要的,是结果——可以令他满意的结果。
  单纯就能力和魄力而言,凌妤鸳其实还是有些佩服他的。想想看,一个32岁的男人,即便有再好的家底、再多的资本,如果真的只会吃喝嫖赌,那迟早会有坐吃山空、惹祸上身的一天。作为生意人,肖亦晟无疑是成功的,这一点凌妤鸳从不否认。
  虽是如此,到底还是等他来接,一同过去。因为她和肖亦晟两个人在双方长辈眼皮子底下这么演戏也不是一两年了。在长辈们眼里,这两人是感情稳定的,不过都是事业心重的主,所以才不像寻常情侣那样时时腻在一起。
  凌妤鸳的想法很简单,只想让家人放心。
  因而她不会拒绝和肖亦晟一起把戏做足——就比如,从前两个人都还在英国的时候,凌妤鸳偶尔和家人在网上聊天,肖亦晟会很配合地坐到她旁边,对着摄像头摆出恰如其分的笑容,有时说到好玩的事情他还会搭腔、和她打闹几下。但是天知道,等凌妤鸳把摄像头一关掉,两个人会马上冷脸变成陌生人一样,各干各的事情,真真的相敬如“冰”。
  再比如,每年春节,肖亦晟也都会陪着凌妤鸳回凌家拜年,摆明了一个孝顺准女婿的架势;而在正月半,凌妤鸳也会抽出空来跟着肖亦晟去T市看望他姥爷,凌妤鸳每年都会给精心老人家准备好礼物哄得老人家乐呵呵。
  “你这次从英国回来,就没给肖伯伯带点东西么?”到一个红灯处停下的时候,凌妤鸳开口问。
  肖亦晟皱了皱眉,不说话,看着前方电子屏上那红色的数字一下下跳跃着,从十位数变成个位数,还在递减。肖亦晟渐渐有些烦躁,摸出烟盒取了支烟,却没找着打火机。
  在这时,却从旁边伸过来一只手。“给。”凌妤鸳说。
  她手里的打火机已然打着了火,小小的火光映出打火机壳子上古朴的银质镂空雕花。肖亦晟凑过来点着了烟,深深地吸了两口,又呼出,隔着淡淡的烟雾说了声谢谢。
  车子平稳地行驶着,凌妤鸳有些无聊地看看窗外,不经意间,听到肖亦晟低低的声音——“他毕竟是我爸爸,并不是我不想为他做点什么。只是,我是真不觉得他那样一个人还会缺什么。”肖亦晟那样说着,只是淡淡的口气,似乎也并不在乎她到底在不在听,“14岁之前,我一直是把他当偶像来崇拜和尊敬的。我小时候的理想,就是当一个像他那样的人。可有时候,我又会觉得害怕——你相信吗,我那时看着他的成功是会害怕的。”
  凌妤鸳静静地听着,并不打断他。从她的角度看过去,他的侧脸是带着点苦涩笑意的。
  “我怕等我到了他的年纪,并不能做到像他那么好,我害怕自己没有办法超越他。我刚读书的时候数学不好,有段时间,我甚至会为此自卑。你现在看他大概是觉得和蔼可亲,容易相处的,可他年轻时候脾气忒差、很急很躁。”他自嘲地勾了勾嘴角,继续说,“我那时最怕的,就是他的一双眼睛,只要他那么朝我一瞪,我都会觉得心虚,会想是不是有人去他那里告了我的状。反正我小时候的板子是没少挨,要不是有我姥爷他们护着,就我爸那时年轻气盛、心狠手辣的劲儿,给我整出个二级伤残来也说不定……”肖亦晟那样叙述着,好像只是在说着别人的故事。
  要是平时听到这些,凌妤鸳肯定是要好好笑话他一通的。但那一刻,不知为什么,她却笑不出来。凌妤鸳知道,肖亦晟的母亲去世得早。大概是由于这个原因,肖亦晟很少提起她来。而说到小时候的事,肖亦晟常会提起的,多是他姥爷。
  “那——”凌妤鸳迟疑了一下,“你14岁以后呢?”
  “14岁以后?”肖亦晟笑笑,“14岁以后,就是你现在看到的这个样子了。”
  每个人的成长轨迹里都有着自己的伤疤,肖亦晟的烙在了他的十四岁。伤口愈合结痂,留下一道疤,那种新长出来类似婴儿皮肤的颜色虽然会随着时间慢慢淡化,但终究是不一样的。凌妤鸳明白这种滋味,所以也不再多问。
  “上个月的时候,言医生安排给肖伯伯做过全面检查。”凌妤鸳想了想,说道,“说是血压有点高,脾胃弱了些,最好是要调养调养。”
  肖亦晟听到了,但并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开着车,吸了两口烟。袅袅的烟圈,散淡开去。
  “前面路口左转,在医院门口停一下,我去取点东西。”凌妤鸳又添了一句,“给肖伯伯的。”
  肖亦晟点点头,“嗯”了一声,打着方向盘。
  临近年关,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在医院过年是不吉利的,年一定得在家里同亲人一起过。所以,只要不是情况特别严重病人,能回家的就都被接回去了。经过住院部的时候,明显觉得冷清了不少。
  刚才路上塞车,果然是晚了些,言恪非的办公室已经锁了门。于是,凌妤鸳按照中午电话里面言恪非留给她的名字,找到那个值班的护士长,拿到了给肖恩伯准备的营养品。
  一路从楼道到医院的侧门附近,很安静,可以听见风声。人不多,只是稀稀落落地看到两、三个在护士服外面裹着厚厚羽绒服的年轻小姑娘搓着手,往住院部那边去。
  凌妤鸳把大衣领子立起来,呵了口气,收回目光,加快步子朝侧门走去。
  然而,仅仅是多走出了几步路,就让她犹豫是不是应该继续向前。她曾经最想见到的,一个让她在心里放了了那么多年的人,就那样活生生地站在那儿。在医院侧门几步开外,距离她,也不过是十余米。
  他是朝她这个方向站着的,略微偏着头看向另一边,一身休闲装,头发比从前短了一些,熟悉的五官,并没太大变化。暮色渐重,她看不清他眉宇间的神情。但她有一种直觉,他是在等人。
  那么,他是在等她吗?
  她和他分开,有七年了。
  七年的时间,放在浩瀚的时空中,不过是沧海一粟。匆匆如流星一般,多么的微不足道。然而,七年对于人类来说,意义就大大不同了。毕竟,人的一生太有限,没有那么多七年能用来寻找和等待。
  她一直以为自己早就已经放弃了的。
  可是现在,七年的时间不再是遥遥无期、无法触及,而是生生摆在了她的面前,那么近——仅仅是十余米。
  那一刻,她甚至有一种错觉,觉得只要走过脚下那十多米的距离,时光就会倒退,退回到七年前,他们还不曾分开的日子。
  她多想一下子跑过去扑进他怀里,可是又她不敢,因为她害怕这一切都只是自己的幻觉。小心翼翼地,凌妤鸳怀着一种激动与无措相交杂的心情慢慢朝龙羿尧的方向走出了几步,想要再一次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一面又着了魔似地想着这七年后的第一句话,该对他说什么。
  一步,两步,三步……越来越近……
  “安琪,这边。”——渐渐走近的时候,凌妤鸳听见这么一句,声音不大,但足够清晰,顿时就冻住了,仿佛被施了定身术,动弹不得。
  龙羿尧稍稍转过身,朝着那个踏着轻快脚步而来的白裙女子招招手,嘴角带着隐隐的微笑。走近了,他帮徐安琪把围巾重新拢了拢,揉了揉她的头发。
  凌妤鸳醒悟过来:是啊,他等的人,不是她,早已经不是她。
  那么现在,他们之间的距离——究竟是天涯咫尺,还是咫尺天涯?
  她就那样站着,看着。他们似是在低声地说着什么。凌妤鸳看见徐安琪轻轻地点了点头,仰起脖子,龙羿尧小心地捧住她的脸,靠近……凌妤鸳隐隐看见徐安琪踮起了脚……过了会儿,是一阵咯咯的笑声……
  她那样定定地看着他们,当事人终于是有所察觉。
  徐安琪看见她的时候,愣了一愣。龙羿尧也随之转过了脸来,那一双眼睛,深深的,让凌妤鸳移不开眼睛。龙羿尧也看着她,似乎是带一点笑,但更多的,有种探究的味道在里面。
  是龙羿尧先移开了目光,问身边的人道:“安琪,你的朋友吗?”
  你、的、朋、友。——凌妤鸳一时觉得像是被堵住了心窍,酸涩不堪。
  “嗯,是的。”凌妤鸳听见徐安琪说,“你先去取车吧,我和我朋友有几句话要说。”
  “好。”龙羿尧的笑笑说,又转过脸来朝她点了点头。
  等龙羿尧走得远一下,徐安琪的脸色顿时垮下来几分,说:“没想到啊,在这里也能遇到你。”然后,有些自嘲地笑了笑。
  “他到底,怎么了?”凌妤鸳感到自己是花了极大的力气才把这几个字说完的。
  “怎么了?”徐安琪低下头,哼了一声,重新看向她,“真抱歉,凌**,他已经不记得你了。”
  曾经的恋人间最可悲的事是什么?
  不是某一日人山人海中的擦肩而过,形同陌路;
  也不是隔着不息的车流遥遥相望,尔后转身离去;
  而是当你们默然相对,你用神情的目光看着他时他毫无回应,却由旁人告诉你:对不起,他已将你遗忘。
笨笨和肖亦晟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远远地,凌妤鸳看见肖亦晟站在车边和人说着话,极随意的样子,走近了才看清另一个正是言恪非。言恪非穿着一件帅气的黑色皮衣,头发被风吹得有几分凌乱,凌妤鸳看惯了他穿白大褂时一丝不苟的样子,所以差点没认出来。
  “时间到了没见你们来,就先走了。没想到出来正好看见亦晟。”言恪非笑说,“怎么样,东西拿到了吧?”
  凌妤鸳点点头:“嗯。”又提了提手中的袋子,朝他笑笑,“谢谢了!”
  “客气什么。”言恪非站了站直,吐了口气,说:“行了,你们也快回吧,小心肖叔发火!”说完,就要钻回自己的车中。
  肖亦晟冷笑:“得了吧!你自个儿急着开溜去泡警花妹妹,还找什么借口?!”
  言恪非微微一哂,并不理会他,却是朝向凌妤鸳:“凌,他怎么还是那副老样子,兄弟我同情你!”
  凌妤鸳瞥了瞥肖亦晟,忍不住笑出声来,夸张地说道:“我说言大医生,天晓得他脑子里成天想些什么呢!赶明儿您把他脑袋打开来看看,好好研究研究,可是个病理研究的好素材啊!”
  言恪非是脑外科医生。凌妤鸳这是变着法子骂肖亦晟脑子有病。
  肖亦晟不满地瞪她一眼,闷声:“幼稚!”
  “还真是一物降一物。”言恪非早笑得眯起了眼睛,坐进车中,系好安全带,发动引擎的时候因为忍不住笑,握上操纵杆的手没抓紧,打滑了一下。
  “言少,路上开车悠着点。”肖亦晟说得一本正经,“千万别让你那交警妹妹的脸没处搁!”
  言恪非看了他一眼,倒没再说什么,朝他和凌妤鸳摆摆手,车子轰鸣了两声就一溜烟地绝尘而去。
  肖恩伯现在住的地方是从前肖家的老宅,西式的老别墅,带着浓浓的历史印迹。
  凌妤鸳很喜欢秋夏之交时,这里一整条街的梧桐和阳光透过树叶所投下的阴影,淡淡的,总让人觉得安心。偶尔会有汽车在这条街上驶过,但一定不似城区大道上那般风驰电掣,而是稳稳当当的,丝毫不会破坏这一处的宁静。
  然而冬天,就显得有些萧索了,尤其是在这样的傍晚。
  按响门铃之前,凌妤鸳把手中的袋子送到肖亦晟面前。肖亦晟不接,凌妤鸳便不收手。这样过了好几秒,肖亦晟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伸手接过袋子。只是普通的硬纸袋子,一点装饰也没有,里面装了几个大小薄厚各不相同的盒子,都用牛皮纸包着,上面寥寥几个毛笔字。字是小楷,肖亦晟没再细看,收回了目光。
  走进客厅的时候,肖亦晟受到了袭击——一团奶油色的东西忽的扑到他脚边扯上他的裤腿一阵乱挠,还没等肖亦晟反应过来,那东西又一下子跳开去,凶神恶煞地冲他汪、汪地大叫起来。凌妤鸳在一旁笑得乐不可支,看肖亦晟实在是冷了脸,才笑着朝那花足了吃奶的劲、试图恐吓肖亦晟的金毛唤了一句:“笨笨,过来!”说着,蹲了下去。
  那只金毛立马屁颠屁颠地钻进凌妤鸳怀里,很花心地蹭了蹭,明目张胆地“偷腥”。
  肖恩伯鳏居多年,移居来S市后,凌妤鸳怕他太寂寞,考虑再三,才在去年抱了这只金毛回来,给他取名:笨笨。
  肖恩伯很喜欢笨笨,给笨笨好吃好住,有一次凌妤鸳过来时看到笨笨时差点吓了一跳——小家伙整个成了一皮球,才吃完水果大餐居然就又躺倒暖暖的阳光底下袒着肚子打起了盹。虽然于心不忍,但不得不给笨笨限食、减膘,可把肖恩伯给心疼的!所以后来,肖恩伯就养成了每天带笨笨出去遛弯的习惯,一天两次,风雨无阻。
  凌妤鸳来的次数比较多,所以笨笨和她是很熟络的。
  而这,还是笨笨和肖亦晟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最近都忙吗?”吃饭的时候,肖恩伯问他们。
  虽然刚才肖亦晟把东西给肖恩伯的时候什么话也没说,摆在寻常的父子身上那是怎么看怎么别扭,但凌妤鸳看得出肖恩伯还是很开心的。
  “嗯,还好啊。”凌妤鸳笑笑,“肖伯伯有事吗?”
  肖亦晟没抬头:“还行。”
  肖恩伯拣了两片培根肉给笨笨,停了停,说道:“既然都有空,那今年上半年就把订婚的事情办下来吧。”
  “你们都不小了,该成家了……”肖恩伯继续说。
  “可是,肖伯伯——”
  肖亦晟放下筷子,打断了凌妤鸳的声音,说:“好。知道了。”
  凌妤鸳有些惊讶地转头看他,却没能在他脸上捕捉到一点异色。凌妤鸳还欲开口,却不防肖亦晟夹了一筷子菜到她碗里,说:“多吃点,别在那儿小鸡啄米。”说完,又对肖恩伯道,“她比我忙,我最近的时间比她充裕,会尽快安排的。”
  肖恩伯点点头,过了会儿,才说:“小鸳,你‘肖伯伯’、‘肖伯伯’的叫了这么多年,肖伯伯很欣慰,不过,肖伯伯更希望能听你叫一声‘爸’。”说着,把笨笨放下了地,“小鸳,你——会让肖伯伯如愿的吧?”肖恩伯的语气并不十分凝重,相反地,好似还带着些玩笑的味道在里面。然而,那双眼睛里却不是这么说的,而是与那轻松语气截然相反的郑重和恳切。
  事实上,和肖亦晟订婚、乃至将来结婚,早就已是既定的事实。那么,既然如此,她又为何在犹豫、在试图逃避和抗拒呢?为什么?仅仅因为今天重又见到龙羿尧吗?见到又如何?他都已经将她遗忘,她又在苦苦坚持着什么呢?这么做还有什么意义……
  凌妤鸳眨了眨眼睛,慢吞吞地拨下两口饭,垂下了手。笨笨在她脚边绕了两个圈后,轻轻一窜,跳到她膝盖上,一下下蹭她的手臂,呜呜地撒着娇。
  凌妤鸳摸了摸笨笨的脑袋,抬头看向肖恩伯:“爸。”
  “来吧,叫一声‘老公’,我听着呢。”肖亦晟关上车门,一本正经地说道。
  凌妤鸳白他一眼:“肖少爷又犯病了?”
  肖亦晟冷哼一声,语气里带了讥诮:“怎么,叫不出口了?!凌妤鸳,我倒是小瞧你了。没想到啊,当着他的面,你还挺能煽情的。那一声‘爸’叫得——”打量了她一眼,又继续,“这么功力渐长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就没见你对我有过那么好的态度。”
  “呵呵,那是。”凌妤鸳心里暗笑,面上却没一点表情,“您说,这对着鬼,我说人话他哪里能听得懂呢?”
  车窗外,夜色已浓,一派安然。但当车子行驶到市中心,迎面而来的霓虹灯明亮而绚烂,让人疑心是不是自己闯入了别人的世界。有人说,夜,是灵魂归巢栖居的光景;然而此刻,夜,却是另一卷浮世绘的华丽开场。
  没人说话,车里有些闷。肖亦晟随手取了张碟。
  带着Jazz风情的钢琴前奏声突地响起,不陌生,是那首《Purple Rain》。凌妤鸳的太阳穴毫无征兆地跳了两下,重重地眨了下眼睛,伸手过去调低了音量。
  伪装得久了,便忘掉了真实。
  那什么才是真实呢?
  为何你不摘下我的面具,让我知道哪一个才是真实的自己?
  还是,你亦一直带戴着面具,从未让我看清……
作者有话要说:捂脸ing~~俺不cj
前几章写得比较郁闷,心情不太好,于是昨天hll地卡文了
今天上午跑出去打了球,和Q姐、小K一起吃饭,聊天,心情好了很少,回来之后就很欢乐地码了这一章——十分十分恶趣味的一章。。。H咩,纯粹写来玩滴,哈哈
真的被雷到了的tx,麻烦告诉我一声哦! 

【河蟹。。。。】   


  “放手!”凌妤鸳眼见形势不妙,一急,就要往他下身踹去。好在肖亦晟闪得及时,只是被她踢到了腿上,但手机还是到了凌妤鸳手里。
  “肖亦晟,想不到啊,你还真能玩!”凌妤鸳恶毒地说道,“和男人玩比和女人做来得痛快、刺激吧?”一面对着电话里面“喂”了一声。电话那头的人不再吱声,沉默了一会儿,收了线。凌妤鸳冷笑一声:“看来我们最好别再有下一次了,我可不想年纪轻轻的就染个什么病!”
  “啪”的一声响,脸上热辣辣的疼。
  重重地扇完她一巴掌后,肖亦晟却并没把手拿开,而是用力捏住了她尖尖的下巴,强迫她抬头看向自己的眼睛。肖亦晟的脸色难看至极,恶狠狠地盯着她,好久,才说了一句:“凌妤鸳,你他妈的就是没心没肺!”
  她的心,早不知在何年何月,就已经死了;只是,在她差一点以为那一切又能复苏的时候,结果还是徒劳。
  大概也早就病了,只得这般在疑似爱情的哑剧里苟延残喘。
  “脏!”凌妤鸳扭过头,固执地,一根指头一根指头地掰开了他的手,又把手机朝门的方向扔去。
  划过一条完美的抛物线后,肖亦晟的手机砸到了硬邦邦的门板上,改变了一下方向,开始自由落体运动。掉落到地上的手机奇迹般地没有七零八落,只是那一记钝钝的响声,有些教人心寒。
  洗完澡,凌妤鸳点了一支烟,吸了一半,就只是让它静静地燃尽。
  想起肖亦晟后来胡乱地穿好衣服,怒气冲冲地甩门而去,连外套都忘了拿,凌妤鸳突然觉得自己其实是很坏心肠的。因为这一晚,确切说来,是她占了他的便宜,是她把他当作溺水时的浮舟,企图借着这浮舟,用一时的疯狂和欢愉忘却所有,获得救赎。
  曲腿坐在了床上,抱着双膝,伏着头,半边脸颊还在发烫、隐隐作痛。凌妤鸳保持这样的姿势,很久,仿佛深沉得不见颜色的大海里面一座无名孤岛。
  “叶子,你和我说实话,你是不是早就知道龙羿尧回来了?”一夜无眠的凌妤鸳好不容易捱到天亮,拨通姚叶家的电话,开门见山道。
  姚叶愣了一会儿,才说:“你已经知道了?”
  “要是我没有碰见他,你们是不是就想瞒我一辈子?”
  “不是的,你听我说——”
  这时侯,姚叶的声音被打断,顾一鹏的声音插了进来:“电话给我,我来和她说——”过了两秒,“喂。”
  “我在听。”凌妤鸳说。
  “见到徐安琪了?她都告诉你了?”顾一鹏的声音传过来,很平静,“本来是想等17号吃饭的时候再告诉你的,他和徐安琪都会去。”
  凌妤鸳咬咬牙,又问:“你们知道这件事,多久了?”
  “去年下半年,我去纽约出差遇到从前的一个学长,郭勖,从他那里知道的。”顾一鹏说,“然后我和姚叶商量之后,再联系的徐安琪。”当然,这其中是颇费了一番周折的,但以顾一鹏的角度来看,凌妤鸳现在需要的只是明确清晰的回答,所以旁枝末节在这时用不着提及。
  手握得紧紧的,指甲深深掐了进去都没觉得疼,“好。我知道了。”凌妤鸳说着,就要收线,没理会听筒里传出姚叶的声音。
  “喂,等等。”姚叶喊了句,想要和凌妤鸳说话,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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