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不知情被16年脱贫、17贫困户可以享受哪些帮扶政策易地搬迁吗?2016-2018显示“ 脱贫(享受政策)”

乐都区2018年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七里店新型农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隆重举行!

春风送暖,万物复苏!在市、区“两会”胜利闭幕之际,乐都区2018年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七里店新型农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隆重举行,这既是全区上下奋力冲刺一季度“开门红”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入贯彻落实“百日攻坚行动”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在此,乐都区四大班子向本次集中开工的项目致以最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关心支持乐都发展的投资者和建设者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参加今天开工仪式的有: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左耀锋,区人大主任党浩邦,区政府区长曾水清,区政协主席莫玉玲,乐都工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保国成,区政府副区长张庆仁、副区长张攀杰、副区长许乃刚;各乡镇乡镇长;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部分施工人员。

本次集中开工18个项目,项目总投资达102亿元,主要是:

2、2015年度湟水河道治理工程

3、中小企业园扩建项目(二期)

4、青海宝恒绿色建筑生产基地项目

6、玉树州海东民族高级中学

7、东牧湾现代生态大牧场建设项目

8、昶林商品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9、海东市三级综合医院一期项目

10、乐都区滨河北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11、凤山新城·沁东驿(一期)项目

12、七里店新型农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13、瞿昙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14、香格里拉房地产开发项目

15、惠沣新城房地产开发项目

16、饮食城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17、鑫盛都市名城(三期)项目

18、碧桂园房地产开发项目

近年来,我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兰西经济带、东部城市群建设机遇,紧扣在兰西经济区快速崛起和乡村振兴这两个关键,全区上下始终扭住发展不放松、大抓项目不动摇,聚力项目投资主战场,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作用明显,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稳居第一。

今年,市委市政府将搬迁乐都,这必将为全区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我们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契机,谋划了212个项目,计划投资156.3亿元,同比增长10%。今天集中开工的18个项目,总投资突破100亿,项目体量大、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必将为优化经济结构、改善民生条件创造新优势、增添新动能。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撤县设区5周年,也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需要我们坚定“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始终突出重点项目的强力拉动作用,做大做强经济增长最大引擎,以项目的大突破促进发展的大提升。

全区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此次集中开工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新常态下抓好投资任务落实的重大意义,强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两大重点,盯紧谋划包装、立项审批等关键环节,大力招引项目、全力促成项目、主动服务项目,着力形成“开工一批、在建一批,储备一批、争取一批”的良性循环。

项目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抓好要素保障,努力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在4月份续建项目复工率达80%以上,新建项目开工率达50%以上,6月份全面开工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确保项目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工。

2016年以来,岳池县已完成8074人搬迁住房建设(年省上下达搬迁指标为4708人,提前完成搬迁3366人,超进度34%),建成2255套搬迁房19.539万平方米,入住率达100%。截至目前,2018年需建设的513套1811人搬迁住房已全面竣工,竣工率100%。岳池县易地搬迁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健全工作机制。调整了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实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在工作中,坚持项目推进“三统一”(即:统一政策标准、统一建设规范、统一工作要求),实行每周通报、半月调度、月末督查工作机制,及时高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县易迁办继续完善业务人员分片联系乡镇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业务指导的针对性、时效性;同时,强化县级部门协作联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资金安排、程序办理、行政审批等方面简化流程、实行特事特办,确保工作高效推进。

(二)强化宣传培训。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常态化培训机制,实行县级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组、村组培训到群众“三级联动”的办法。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已召开六次调度会,以会代训,对参会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了系统培训;县易迁办先后组织了全县性的业务培训会和“拉网式全覆盖”大巡查业务培训会,传达贯彻政策,学习培训业务,安排部署工作。各乡镇通过召开院坝会、入户宣传、村级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动员到户、明白到人,充分保障了搬迁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

(三)规范项目建设。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原则,项目实施做到“三统一”(统一户型设计、统一外观风貌、统一质量标准),严格把关建设面积和自筹资金标准,确保任何人不触碰“人均面积不超25平方米”“户均自筹资金不超1万元”“拆旧必须复垦”政策红线,确保搬迁住房既美观实用又符合群众意愿。

(四)严格项目监管。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县易迁办牵头汇同住建、国土等部门对住房选址、工程建设进行常态化督导;项目乡镇为辖区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搬迁入住、拆旧复垦等各项工作全程监管;充分发挥村两委、村民代表和搬迁户的监督作用,对工程建设实施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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