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抵押过的二手房卖方故意隐瞒抵押怎么办,卖方解压到可以过户需要多长时间

二手房交易是房屋产权登记转移以及土地证使用权转移,但现在好多房产土地若是出让所得,那么它只有房产证的,在房地产权证的坐落产权人那一页的下面有记载土地情况的。 若是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分开的。那么在支付首付款想必一定已签订,在合同里针对土地证的使用权转移应该有明确的约定,若无,只能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土地证的办理期限、以及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办理土地证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等。。

您好 我想请教您:我买的二手房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但是原房主故意隐瞒了土地使用证的问题,现在他拒绝给我过户土地使用证 我该怎么办?可不可以起诉他 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谢谢 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 谢谢

山东-聊城 民事法 房地产

  •   二手房产权过户流程:  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第三步,找评估公司做评估。这个过程一般来说要5~7个工作日。  第四步,贷款的房子要办理相关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这是整个二手房自行交易过程中最耗时间的阶段,通常要40个工作日左右。  第五步,按揭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第六步,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办事窗口,拿受理单。  第七步,凭受理单到农税中心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第八步,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第九步,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如果是全额支付房款,则可以省略第三和第四步手续。走完这些步骤,房产三证算是办齐了。整个过程大概需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提交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2、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交易核准证明;  4、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5、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6、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申报表;  8、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收费标准:  1、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宗。  2、证书工本费:10元/本(房屋共有权人交)。

  •   集资房办理产权证的程序分为两个步骤:办理大产权证(初始登记)和办理小产权证(转移登记)。  1、办理集资房大产权证  在集资房建设完毕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办理大产权证,即完成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集资房产权证初始登记时,一般提供如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2、办理集资房小产权证  集资房建设单位已按前项规定确认产权,买卖双方人应当凭集资批文或资产处置通知书、房屋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集资房转移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虽然可以办理产权证,但该产权属于有限产权。具体表现为:  1、购买集资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集资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集资房已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集资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5.5%,满5年大于144㎡的收差额营业税。  2、第一次房产过户要交纳契税小于等于小于等于144㎡是2%,大于144㎡是4%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房产过户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房产过户公证费最高300元。

你好,  1、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2、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  3、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

你好,  1、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2、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  3、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出售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出卖人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受人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由于二手房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所以房屋质量问题就更加重要,购房者必须妥善对待二手房验房。如果二手房质量出现问题的话,当事人可以首先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法院只对有证据支持的事实予以认可。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果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构成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

您好,若卖家故意隐瞒未告知房屋瑕疵情况,给正常居住造成困扰,那么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可以先协商,无果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二手房卖方故意隐瞒抵押怎么办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