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热口红要放冰箱吗,冰箱内的食物你放对了吗

化妆品那可是心头肉啊。我的宝贝会不会被热坏了啊,放冰箱里冷藏着会不会好一些?

读完本文,你再决定送哪些宝贝进“冷宫“也不迟。

极端高温会影响到美妆产品的质量。为了观察它们在高温下的稳定性,上市前化妆品需要经过稳定性测试,比如将产品放置在40~50℃的环境下几周,看它们是否会变色、分层、水油分离等等。

所以,只要不是把美妆品拿去暴晒,一般来说没必要太过于担心高温的问题,毕竟夏天最热的时候也就不过一个多月,气温也不容易超过40℃。但如果你家是在很热很热,热到爆炸的地区,就可以考虑把化妆品存入冷宫了。

不要把口红放进车里!图片来自reddit用户kelleh711

不是所有化妆品都可以放冰箱里;

所有放进冰箱里的化妆品,一定一定一定要密封好!防止与食物之间互相污染,否则有可能出现韭菜味的香水,或者香奈儿五号味道的香蕉……

如果要放,有条件的话最好还是买一个单独的小冰箱;

冰箱温度要设置在5℃以上。千万别设到零下!你跟我说到了零下大不了就结冰咯?

固体产品,比如粉饼、眼影、香皂之类,是最不需要放进冰箱的。冰箱里的湿气反而会让粉饼潮湿结块。

例外是手工皂。其中含有的大量植物油易氧化变质,如果“囤皂”则建议冷藏。

仙女们都会拥有很多很多很多的口红,但在这动辄就40度的夏天里,不光人难受,娇嫩的口红也会瘫软啊!

唇膏的主要成分是凡士林、蜡、油、色料,不管是什么牌子。所以,口红在高温下很容易融化,在常温放久了也可能氧化变质有异味。放在冰箱里,的确会避免这两个问题。但是,在冰箱的低温里,口红也可能会“出汗”,表现为口红膏体上冒出细小的“汗珠”。这其实是从口红当中渗出来的油滴。“出汗”之后的口红,容易涂不匀。

所以口红简单地在干燥阴凉的地方保存就好。

很多人早上刚醒来的时候,不仅是带着满满的起床气,更是带着浮肿的眼睛。如果前一晚的晚饭比较重口,或者喝了太多水,水肿会尤其严重!这时,冰冰的眼霜能马上振奋精神,可以说是不二之选。低温也会减轻肿胀感。

但是,眼霜反复进出冰箱,还是有不稳定的风险的……透明、油分少的眼部凝胶则没有这个问题。

一些产品含有对光热比较敏感的成分,比如精纯维C、酶类、多肽。高温下,这些活性成分会很容易失效。你最好还是把他们都放到冰箱里冷藏着,尤其是未开封的囤货。如果已经开封了……那还是尽快用吧。

温度越高,溶剂挥发得越快,于是指甲油容易变得又厚又黏,涂抹起来真的要了老命。想要延长指甲油的寿命,涂起来更顺手,可以把它放到冰箱里~这个观点也得到了指甲油大师Jin Soon的认可。

每次使用的时候,要提前15分钟把指甲油从冰箱取出来,放到室温环境中,这样会更加好涂。

香水当中混合了数十种,甚至上百种不同的化学成分,所以才会如此美妙好闻。但一些化学成分会互相反应,时间越久效应越明显,所以久放的香水和新鲜的香水味道会有差异。不常用的香水,你可以把它用铝箔包起来,密封好,然后存到一个凉爽的地方,减慢挥发和化学反应的速度。

香水可不可以放到冰箱里?众说纷纭。有人说低温会使香水里的成分析出,也有人说冰箱可以延长香水的保质期。

既然这样,那我来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1864年9月,一艘名为“Mary Celestia”的轮船从南安普敦港口出发前往正在内战的美国。但不幸的是,在大西洋海域上轮船触礁沉底。直到150年后,一场风暴卷走了沉船残骸上厚达十几米的淤泥,人们才得以探寻船上剩余的物资。

令人惊喜的是,一瓶用蜡精心封住的香水完好无损!打开瓶盖,大家仿佛回到了150年前,香水依然有着十足的新鲜感和花香。柑橘的香气扑面而来,同时伴随着紫檀和橙花的味道,还萦绕着一点点麝香。

在气相色谱仪的帮助下,这瓶香水的成分被解析了出来并完美重现!为了纪念当年这个年份,丽丽百慕大公司一共重制了1864瓶香水,名字也与这艘船的名字一样“ Mary Celestia”。

敲黑板,划重点了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最好把香水密封储藏在避光凉爽的环境里,然后你的这瓶香水说不好就可以传到你孙女的孙女那一辈了!

要不要买个新冰箱?不想让宝贝化妆品和剩饭剩菜西瓜牛奶可怜巴巴地挤进同一个冰箱?单独买一个吧!奢侈品橱柜商LA Closet Design就推出了专为保存化妆品而设计的小冰箱,价值2075美元(有点贵……)它有一个个小隔间,香水和面霜就不会到处乱窜或者是跌倒了。

虽然不是所有产品都适合在冰箱中保存,虽然美妆冰箱不是那么的不可或缺,但我还是想要一个啊啊啊啊!那你呢?如果你有空间(以及足够的金钱),你会在家里买一个美妆冰箱吗?

thebeautybrains给了一个化妆品对温度敏感程度的表。位置越靠前,越需要阴凉避光保存。

乳霜感的洗发水、沐浴露、洗面奶和粉底霜

  有这样一个娘娘腔的名字,据说是因为我的颜色。

  不象其他的同类,我并不雪亮晶莹,周身反而泛着微微绯红色的光芒,就象是红蔷薇花瓣一样。

  每次当主人把我从鞘里抽出来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对面的人震动畏缩的眼神和脱口的惊呼“血薇剑!”――难怪他们,因为,我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五十多年来,饮过多少江湖中豪杰英雄的血,我已经记不得了。唯一记得的是我身上的颜色越来越亮丽,每次一出鞘,绯色的剑光都能照的人不寒而栗。

  “血薇,不祥之剑也,好杀、妨主,凡持此剑者,皆无善终。可谓之为魔。”

  我不明白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相剑大师的孟青紫为什么会对我有那样的评价――这个只见了我一次的家伙,居然在《刀剑录》里用如此恶毒的话来诋毁我和诅咒我主人――以至于“魔剑”这个带着偏见的称呼,居然成了我在武林中的代称。

  可是我并不想杀任何人,包括我的主人――甚至在每一次饮过人类的血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吐――因为,握着我的那双手,竟然同样也是另一个人类啊……

  人心险诈,杀戮本来由世人自寻,为何却把恶名推卸到刀剑的头上?!

  我前任的主人――那个被武林人视为洪水猛兽的邪派高手“血魔”舒血薇,杀人如麻,在武林中恶名昭彰――但是血魔原来也并不是一个魔,而是被人逼成了魔!

  如果不是有人苦苦相逼,那么前任的主人终其一生、也只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孤胆剑客而已,不求闻达于江湖,只求心安理得地在天地间锄强扶弱。

  血魔是我追随过的最令我同情和敬佩的主人。

  可惜的是,虽然他因为武艺绝世而没有被正派人士杀死,但到最后却由于心志错乱而自刎!死的时候,才只有二十八岁而已。

  ――我躺在他的血里,看着这个孤胆剑客的凄凉下场,不禁开始问自己:是否,我真的是不祥之剑?……我真的只能给人带来不幸?

  或许,我应该就这样让自己被黄土埋葬吧?

  我终于还是没有随着主人葬入黄土。一只手把我从血泊中拖了起来。由于我的重量,一只手几乎拿不动,于是,另一只手立刻紧紧同时握住了我――让我惊讶的是,

  忽然又有东西一滴滴落在我身上,湿而热的液体――是血吗?我习惯性地想。

  那不是血――我忘了,人类所能给予我的、和血一样潮湿而温热的,还有……泪。

  当然,我品尝到前者的几率远远大于后者――对于我来说,后者比前者珍贵亿万倍。

  “爹爹……”她把我抱在怀里,看着血泊里死去的主人,低低唤了一声,声音清脆得如同风送浮冰――“你也不要阿靖了吗?谁都不要阿靖了吗?”

  我看见泪水从她眼睛里流下,然后顺着腮,一滴滴落到我身上,混入她父亲的血里,一起渗进黄土。

  那是个才八岁的女孩子,很清丽,但是眼里却带着冷冷的对任何事情都不信任的光芒――不知为何,让我忽然想起了悬崖上临风绽放的红色蔷薇,那样的美丽不可方物,却遍布着让人无法接近的毒刺。

  当然,无论她怎样呼唤他,父亲是永远无法回应了――这个界于侠与魔之间的人,就这样抛下那么年幼的女儿,去寻求心灵的永久安宁了……任凭那么小的孩子挣扎在险恶的江湖。

  我从看见新主人第一眼起就喜欢她――因为她是唯一一个没有给我血,却先给我泪的人。

  或许,这样能破解加在我身上的不祥的宿命罢?我不愿意看见她再一次沦入那样悲惨的轮回。

  三年后,十一岁的新主人第一次让我尝到了鲜血。

  “怕什么?杀人又怎么样呢?那些人和猪狗有什么区别?……反正我没有亲人,反正没人说我做的对不对,反正我只是没人要的孩子。”十岁的主人看着尸体冷冷地笑,我听见了她内心这样的话。

  “任何人都不会在乎我,那么我也不会在乎任何人……”

  “我绝对不会为任何人哭。”

  在杀人时,我不停地听见她内心这样地反复着。

  杀戮之门一开,走进去就永无回头之路,一直到死。

  命运……如果真的有人类所谓命运的话,那么命运的转轮从开始转动此后,所有人就都在命运的流程里生、离、死、别,随着命运之轮的转动永不能再停歇!

  洛阳。朱雀大道。听雪楼。

  在堂中所有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主人冷冷地扬了一下眉毛,然后一抬手――“唰!”

如同一道亮丽的闪电般,我一掠而过,牢牢地钉入檀木茶几。知道主人是要镇住楼中不服她的人们,于是我尽情地展现着自己的光辉,轻轻摇曳,幻出清影万千。

  我一如既往地听见了人们的惊呼,还有窃窃私语,但是,没有人再敢怀疑年轻的主人的武功和能力――哎,人类都是这样欺软怕硬的吗?看着冷漠美丽的主人,我有些高兴地笑了。

  “你是舒血薇的什么人?”我听见有人惊讶地问主人,看来,前任主人虽然离世那么多年了,名头依然响亮的很啊……熟悉的手轻轻把我从几上拔起,然后,我听到了主人淡淡的回答:“――我叫舒靖容,以后叫我阿靖就好。”

  堂中的气氛忽然间凝结――我发觉所有人都用很奇怪的目光看着主人,戒备中带着嫌恶――血魔的女儿――因为这个身份,主人从小受尽了白眼与冷落,没有一个可以说说话的伙伴,那样孤苦飘零地一个人过了二十二年。

  多年过去了,江湖局面也早已经不同往日,然而即使到了现在,居然还是受排斥吗?

  从主人八岁起,我就跟着她了……一直到十年后,我和主人才达到了心灵默契的境地。以后,我能知道她的喜怒哀乐,而她也视我如同她的生命。

  她自幼经历的一切,只有我知道,也只有我懂。

  那是令任何人都无法忍受的歧视、寂寞、排斥和放逐……但令我安心的是,主人毕竟没有被打倒,她是那样坚强地活了下来,并且得到了足够在江湖中生存下去、不畏惧任何人的力量。

  但是,经过了那样的童年和少年时期,主人的内心变的惊人的冷漠和孤僻,不依靠任何人也不相信任何人,拒绝着亲情友情和爱情,唯一相信的,只有力量和命运而已。

  ――那样苍凉的心境,让我都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她还是一个刚刚二十二岁的韶龄女子。

  主人没有说话,修长的手指轻轻抚着我的锋芒,看着面前惊疑的众人,眼睛里有讽刺的光。

  “咳咳……好了,大家都见过新的领主了?”忽然间,我听见有微弱、但是极具威势的声音在屏风后响起来,伴随着断断续续的咳嗽声。一时间,凝结的气氛仿佛又加上了令人屏息的静穆,所有堂中的人低头、垂手、各自退下去按次序站好了队――我感觉到主人握着我的手指也起了微

  我知道,是他来了。

  “参见楼主!”在那个人的脚步从后堂转出时,所有人齐齐拜见,声音里是发自内心的崇敬和仰慕。

  这也难怪,面对着坐拥半壁武林江山的楼主,没有人不从内心感到畏缩――连我的主人都迟疑了一下,在所有人都俯身行礼后,才把我放回鞘中,单膝点地,对着来人行礼:“舒靖容参见楼主。”

  然,她的声音冷如冰霜,丝毫没有旁人的虔诚和敬慕。

  她行礼,只因为她知道对方是自己效力的对象,是应该行礼的――然而,她的内心,根本不向那个人屈膝……也从不会向任何一个人屈膝。

  我在鞘里,在主人的腰畔,有些感叹地看着敛容沉静的主人――唉……尽管是那样冷漠孤僻的一个人,终于也不得不卷入这个江湖的是非中去了。

  那个可以收服主人并使其听命的听雪楼主,的确配得上那个“人中之龙”的称号啊!

  楼主有些急促的咳嗽着,咳声空洞而轻浅,终于喘上了一口气,微微笑答:“阿靖……何必客气。”

  在他俯身来扶主人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腕骨很细,指骨修长,腕上还系着一条淡蓝色的手巾,看上去完全是书生型的手,无力得很,不象是练过武功的样子。

  然而,我却知道,藏在他袖中的,却是那柄令天下武林为之变色的第一刀――“夕影刀”!

  在他的手握住那把刀的时候,任是天地风云都会为之震动。

  刻骨铭心地记得那一刻,那袖中的夕影刀滑过我的拦截,刀光如梦,刀意轻怜,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慵懒和甜意,轻轻挑落了主人脸上罩着的轻纱――然后,在生平第一次失败的耻辱和震惊中,我觉得主人的心忽然有异样的变化。然后,我听到她说:“你比我强……我承认。”

  “那么,请遵守你我的约定罢。”脸色苍白的萧楼主解下腕中的手巾,擦着额头细密的汗珠,一边说,一边不停地轻轻咳嗽――他咳嗽的时候全身都在抽搐,似乎要把肺咳出来一样。

  他是有病的。当时我就想。后来,我才知道他得的、居然是不治之症。

  主人立刻单膝在他面前跪下,静静道:“我舒靖容愿意加入听雪楼供楼主驱谴,百死而不回,――直至你被打倒的那一天!”

  “咳咳……”萧忆情苦笑着,咳嗽,然后

问,“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发觉我不是最强的,你自己能杀死我或者别人比我强,你就会立刻背叛,是吗?”

  “哈……那叫什么背叛啊。”主人冷冷地笑了起来,带着微微的冷峭,抬眼看第一个能击败自己的人,“难道你会信任我?如果你不信任我,那谈得上什么背叛!而且,我只欣赏强者,只追随最强的人――如果你能被别人打倒,那么我当然要离开你!”

  “哦……我记住了。”萧忆情微微咳嗽着,若有所思地看着什么,有一些女气的眼睛里有冷漠迷离的光闪动,缓缓回答了主人一句,“我喜欢用快刀,虽然它有割破手的危险。”

  主人没有发现,那个时候,楼主的眼睛一直望着的,是旁边树上刚刚绽放的一朵红色野蔷薇。

  那就是听雪楼主萧忆情。

  三年前,自从前一任听雪楼主、他的父亲萧逝水以三十九岁的英年弃世之后,才方弱冠的他中止了在雪谷老人门下的学业,匆匆步入江湖,招回了楼中四散的人马,以病弱之躯撑起了摇摇欲坠的家业。

  然,让那些认为他是文弱公子的人吃惊的是,在五年里,听雪楼在他的带领之下召集了如云高手,几年内拓地万计,以洛阳为中心、把势力拓展到了长江以北的所有地区!

  听雪楼。这个二十年前还是无名组织的帮派,如今已经隐隐有领袖天下武林的架势了……而听雪楼主萧公子不世出的英才和武功,也成了江湖中诞生的又一传奇。

  我又有一些的不安,同时,也感觉到了主人内心传来的不安。这个萧楼主,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几乎都是我见过的唯一丝毫不逊色于主人的奇才,而且,他还成功地让主人为他所用。

  主人在他的殷勤搀扶下缓缓起身,不置可否地坐到了堂中的第四把交椅上。要知道,听雪楼在她加入之前,已经有了除萧忆情以外的两位副楼主――高梦飞和南楚。

  “阿靖,坐这里。”我听到了楼主轻声的吩咐,然后我看见他拍了拍身边榻上的空位――主人呆住。这样明显地表示出对于她的倚重,是主人不曾料到的。想了想,她终于轻轻走过去,坐在他身侧。

  后来,我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开始而已……是主人和他以后携手开始长达五年征战的序幕。

  金戈铁马,并骑战场剿灭各方不想称臣的势力,将霹雳堂雷家等江南

三大世家灭门;铁腕平乱,镇压楼中酝酿已久的叛乱,手刃二楼主高梦飞,囚禁萧忆情的师妹池小苔;势力南扩,派出大批人手,征服南方武林中最神秘的帮派拜月教;……

  三年的时间,就在满目的鲜血中这样漂过了……

  当宣布武林一统时,万众对他下跪、宣誓效忠之声震动云天;那个时候,坐在建立旷世武功的病弱年轻人身边的,是我的主人――脸罩轻纱,木无表情,似乎一切辉煌都与她无关。

  这只是证明了一件事而已:她所追随的人,的确是最强的。

  她只追随强者,只相信绝对的力量――就象我一样。

  端坐在听雪楼的正殿中,面纱后的主人坐在武林霸主的身边,几乎享有和他对等的权力――人中龙风。

  我知道,很多武林人士都这样看待着主人和楼主的关系,而且纷纷私下猜测两人之间的情感问题。毕竟,象这样年轻的霸主身边长期存在着一位美丽的女性,简直是让人不遐想也难。而由于两个人身边都没有走的近的异性的缘故,楼中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我主人成为楼主夫人是迟早的事情。

  只有我明白,事情远远不是那么简单的。

  就是以为和主人心意相通的我,都不明白主人对待楼主的真正想法。

  我曾经看过楼主在当众病发时暗中握紧主人的手,而主人默默用真气不动声色地为他调理、以免让他在万人面前倒下。面纱后,主人的眼睛是温柔而抚慰的,看着在那一刻寻求援助的凌驾武林的萧楼主,却仿佛在看一只受伤的动物一般。

  我也看过那个萧楼主为了斩草除根对霹雳堂下达了灭门追杀令,而为了维护另一个人叫“雷楚云”的人,主人坚持着不同的意见――在密室里的争论中话不投机,主人拔出我,直指着他的心口!――那样的杀气,和主人如同草芥一般杀戮其他人时、是没有什么两样的;我知道楼主和主人之间有过严重的分歧,曾经有几次,甚至到了决裂的边缘,然后,却莫名地又相互退让,继续象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地合作下去,只是彼此的眼中闪过不信任的光芒;我还知道主人爱过的那几个人,和她在乎的那些人……

  其中有一些,就是毁在楼主手上的。

  我甚至知道萧忆情真正的寿命本来只有二十二年,过了那个期限,他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在忍受旁人不能忍的

煎熬,从阎王手里赊来生命!他只是想在死之前统一分崩离析三十多年的江湖而已,他想用前人没有的功业,为自己铸造一个永恒的纪念碑――那么即使死了,他还会活在传说里……

  他很会用人,也很会杀人。听雪楼三万多子弟,几乎每一个人都对他既敬且畏,宛如天神一般地崇敬,只要他的一句话,就不顾生死地去完成那个指令。

  有时候,我想,主人也不过是他手中的一把利剑而已吧?只是用来杀人的工具而已。只是因为名剑难求,所以也才分外地珍惜。

  “如果你不是最强者,我就会杀了你――相对的,如果我对你不再有用,那么你就杀了我。”

  “如果有一天别人杀了我,或者你自己动手杀了我,那么,我所有的一切,都遗留给你。”

  那样无情而冷静的约定,仿佛是两个为了利益走到一起的商人,签定的一个契约而已。

  “如果,你是病死的呢?”

  “萧忆情只会死于兵刃,不会死于床榻。”他的回答是淡漠的,仿佛看穿了生死。

  “如果万一是呢?”主人不退让地继续问。

  “那么……请你代替我照顾好楼里的子弟,起码,不要让他们被四方蜂拥而来的复仇者屠戮。”

  那是他第一次流露出对于手下的眷顾和温情,那个一直以武力强行征服武林的人、第一次谈到了对自己身后的担忧:“当然,你同样可以自行出任楼主,成为最强者……或者,替我守护它,一直到出现新的继承者为止……”

  主人微微冷笑了,我很惊讶地看见她的笑容中居然有一丝从来没有的悲伤,宛如一朵开在冷雨中的红蔷薇。纤丽,冷漠,而又充满戒备。

  “萧楼主也会说这样的话啊……”她笑着,开始抚摩我水一样的刃,好几次,我都担心她的手会出血――因为我感觉到主人的心很不安静,根本没有平日和我的默契,“但是,我凭什么接任?无亲无故,我只是你的下属而已,何况南楚还在,别人不会服气我当楼主的。”

  没有回答。忽然,他伸出了手,轻轻接过了我――我很惊讶,主人居然没有拒绝。

  他修长纤弱的手指抚过我的身体,我忽然轻轻吟了一声――那是怎样充满控制力、杀气和魅惑的一双手啊……我甚至可以想象出我如果在他的手中,将会展现和主人手里完全不同的另一种风采

  我一刹间甚至有些羡慕他袖里的那把夕影刀――虽然知道那个家伙不见天日的日子也很难过。

  “那么,嫁给我吧。阿靖。”他轻轻用食指弹了弹我,听着我发出的呼应,忽然在剑声中说了一句。

  “做我的妻子,名正言顺地接收我所有的一切。”

  脱离了主人的手,我感应不到她内心的想法,然而这一次,我却清清楚楚看见了向来冷漠的主人刹间变了脸色――似乎有蔷薇的颜色染上了她的双颊。

  能让听雪楼主屈身求婚的,天下之大,恐怕也只有我的主人一个了……除了对方,几乎都找不到另一个如此相配而能力对等的人、来共渡一生了。我欣慰地想。

  忽然间,我听见一个字从主人口中吐出。她眼色有些恍惚,但是却挣扎着说了关键的一个字。

  摩挲我的手停住了――然后,我看见萧楼主淡然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主人停顿了很久,我想,可能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吧?

  “因为我不想做寡妇。”

  终于,主人回答了,蔷薇色的脸迅速变成了惨白,清澈的目光里带着复杂的感情。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我身子一震,忽然感觉到有温热的血,流淌在我身上!

  “啊……该死,我居然忘了我是一个病入膏肓的人了……”楼主忽然咳嗽起来,咳得惨白的双颊泛起了病态的红潮,微微苦笑着说,“不好意思……抱歉。”

  我能感觉到他肺里咳出的带着腥味的空气,我知道那是肺痨。我想,他的确是活不了多久了。

  他很痛苦。痛苦的感觉从他的手心里传递了过来,让我全身不自禁地颤抖起来。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心里会忽然觉得很冷,冷得如同浸在冰水里。

  ――我只是一个命在旦夕的病人,苟延残喘地活着而已……

  ――真是愚蠢,居然向她那样的女人要求爱情。

  我听见他心里传来这样的话……可怜的人……我忽然觉得这个不可一世的萧楼主实在是可怜的很。主人……主人是从来不会爱任何一个人的……他真是自讨苦吃了。

  “你弄脏了我的血薇。”忽然,主人伸手,把我从他手上拿了回去,微微蹙眉,冷漠地说。然后,从怀里拿出绯红色的丝

巾,轻轻擦拭。可她不知道,我很兴奋呢!――听雪楼主的血!

  试问天下有几柄剑能够如同我这般幸运?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主人忽然梦呓般地看着我,重复了一遍。我感受到了她内心忽然间的彷徨和无助――这样软弱的情感,几乎是从来没有在主人坚硬如冷铁的心中出现过的。他居然能让主人的心在刹那间柔软起来……真不愧是听雪楼主。

  努力啊……再加一把劲,可能就会打动主人了呢!哪怕再重复一遍刚才的话也可以啊!

  我默默地为他鼓劲,然,他再也没有说什么。

  一直到死之前,他再也没有说过和这次类似的话!

  ――或许,人类的自尊都是那么脆弱而敏感的吧?

  拥有权力地位如他,和冷漠无情如她,更加如此。

  这次,两颗心第一次擦肩而过。

  后来的两年多时间里,这样的情况不止一次地出现――两个同样骄傲优秀的人,因为各自的顾虑和误解,一次次在冷漠和僵持中错过了真情流露的机会;而在这样复杂微妙的关系中,隔阂一天天地累积起来,横亘在两颗心灵之间……

  我想,可能我是世上最了解主人的了――她那样从小遭受不幸的女子,对于“幸福”“爱情”之类的东西,实在是不信任得很。她习惯了孤独,习惯了一个人,如果忽然让她的生命出现另一个相关的灵魂,如果必须要两个人相互信任、生死不渝,我知道,主人是不会习惯的。

  她还是不信任任何人,绝对不会把自己的生死和情感托付在另外一只手上。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只崇敬力量、只追随最强者的她曾经那样说。我明白,那是因为她害怕自己会哭而已。

  可怜的主人……我要如何才能告诉她:只有会哭的人,才真正懂得去爱,才能拥有真正的幸福……这是我从老主人一生的经历中领悟出来的,可惜,我无法告诉她。更加无法让她知道,就是她号称“血魔”的父亲,也是会哭的――可我只是一把不能说话的兵器,一把不祥的凶器而已。

  主人是武林中的奇女子,也是出名的心狠手辣。在三年的时间里,我喝的血就要比在老主人手里十几年的都多!多到我自己都不寒而栗。

  主人她……太狠心了。她甚至没有把人当作同类。

次,主人和楼主一起征战四方,在杀场中并骑驰骋――腥风血雨中,我的清光和夕影刀的华丽交织在一起,刀剑相逢的瞬间,互放出的光芒令天下所有人目眩神迷。

  那几乎是完美的杀人艺术,死亡散发出前所未有的魅力而吸引力,几乎让所有人为之不顾生死!

  ――似乎和对方比试着速度,主人经常和楼主进行残酷的杀人竞赛。

  然,每一次,在我进入对方心脏的时候,都发现那夕影刀已经在那里等我了……然后,和刀在敌人体内相触的时候,我都可以看见主人失望和不平的神情。

  “公子他喜欢你的主人呢……”在短短相遇的时刻,我听见刀这样对我说,在另外一个人的心脏里。

  我只有苦笑……主人也是喜欢楼主的吧?但是,却相互戒备伤害的那么深――而我们这些不会说话的兵器,又能够做什么呢?

  “为什么要我放了她?”那一天,萧忆情指着另一个人,责问我主人。

  那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女孩子,名字叫石明烟,本来是毒蝎帮帮主石鹏飞的女儿,因为父母所在的帮派被听雪楼所灭而落到了楼主手里。

  瘦小的身体微微发抖,然而眼神却是冷漠而尖锐的,带着恨意和报复。

  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预料到,那样一个孤女,将会毁灭整个听雪楼!

  “因为她象以前的我。”主人淡淡回答。

  “哈……奇怪的借口。阿靖,不能给我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吗?”

  “――我希望她能比我幸福。”在说这一句话的时候,我觉得主人的心震动了。

  楼主的眼神也变了,变的有些迷梦。本来就带着妖异女气、美丽不可方物的眼睛里,忽然也闪着有些类似于深情的光,叹息般地问:“是吗?……原来你一直不幸福吗?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起?”他苍白修长的手轻轻覆上了主人的手,然而,主人没有闪避。

  我感觉到她心里漾满了苦涩和酸楚,似乎缺乏和平日一样的坚毅。

  “说了有用吗?……”她似乎也梦呓般地回答,“我知道今日的你可以给予一切:权势、地位、金钱――但是,你能给我幸福吗?楼主?”

  “不能……”楼主的手颤抖了一下,然后,我看见他用迷离的眼神看着远方,淡淡回答:“连自己都没有的东西,我怎么能给你呢?”

他又默然良久,才低低道:“阿靖,幸福,不是任何人能给予你的,要你自己去寻找才行。”

  “可能吗?……”主人惨淡地笑了,笑中仰起脸看着楼主,问,“三年了,我手底下杀过多少人?流过多少血?背负着这样深重的罪孽,还能谈得上什么幸福吗?”

  那是悲哀、宿命的笑容,那一刹间,我几乎以为主人会哭……会违背她以前意愿地哭出来。

  我想,如果那一刻主人哭泣的话,楼主是会拥抱她的,是会用那淡蓝色的手巾温柔地拭去她的泪水的。那么、两个人的幸福,都会在刹那间来到他们身边……幸福,原来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啊。

  ――然而,她还是没有。她只是悲哀而又冷漠地看着他,眼睛里有清澈的光。……仿佛悬崖上的野蔷薇,用骄傲的刺来维护着脆弱的花蕊。

  于是,他伸出去拥抱她的手,就停在了那里。

  “萧忆情,我不许你伤害她!”主人伸手,护住了那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面纱后的眼睛闪动着不多见的决绝,“其他人随便你象杀猪杀狗一样地对待,但是绝对不许碰她!”

  我看见楼主修长的双眉轻轻皱了一下,然后冷淡地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我必须要把它连根拔起!或者,下手废了她,我才放心。”

  “不可以。”主人毫不退让,冷冷道,“我要她完整、幸福地过完人生。”

  不顾楼主的反应,主人拉起那个孩子走了,把她带回了自己住的白楼。

  主人那样温柔细心地对待那个孩子,叫她妹妹,虽然那个孩子丝毫不领情――她一生都没有对别人那么好过。

  我知道,她是把这个怀着仇恨的孩子当成了童年时的自己……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所有的付出都是必须要有回报为前提的,没有人会无条件对另一个人好……他只是想让我死心塌地为他所用、去征服武林而已,为了这个他不惜动用一切手段,包括他的感情。”

  “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武功、判断力,成为了对于他没有利用价值的人,那么现在说过那么动听的话的人,他手里的刀就会割断我的咽喉。”

  “自小就不会有人在意我……我不需要任何人也能活的很好,我不需要任何人……”

  很多很多次,我都听见主人反

复地在心里这样说,本来稍有动摇的心,在一次次反复的自我暗示后重新变的生硬如铁。

  从那个时候,我就隐约有绝望的感觉――为什么我是一个哑巴呢?为什么我不能说话!

  在和夕影刀相击的刹那,我忍不住发出了痛苦的呻吟――我受伤了。

  他的血再一次流淌在我身上。

  而主人的血也从他的刀尖上滴落。

  夕影刀淡淡的青色锋芒里,闪着血洗过后的明澈,然,由于方才那剧烈的撞击,那把号称天下第一的刀刃上,也如同我一样留下了长长的缺口。

  它微微震动着,我也听见它在呻吟――然而,我们相对而视的时候,忽然都忍不住苦笑……当然,那是无声的苦笑。愚蠢的人类啊,为什么总是要自相残杀?

  “我主人的血…温暖吗?”我苦笑着问它。

  “就象我主人的一样……”夕影刀微微喘息着,大概从来还没有受过这样严重的伤,它说的话有些不连贯,“哎,我说――怎么样,先动手的还是你的主人吧?”

  “但是误会却是由两个人一起累积起来的啊……”因为戒备和冷淡,从不交流内心想法的他们,心中的疑惑也越来越深,有太多的事情无法彼此谅解,才导致今天这样兵刃相见的惨剧吧?

  “萧忆情!拿命来!”

  本来是在密室等候她来议事和商量东扩计划的,然而,等来的却是夺命的一剑!

  在出鞘之时,我就感觉到了主人内心令人震惊的愤怒和悲哀,――就象是十五年之前,看见父亲自刎倒在血泊里的感觉!出手时是那样快速狠毒,几乎达到了她武术的颠峰!

  “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

  一刹间,我听见主人内心的呐喊声,同时,也看见了等待的楼主震惊的目光。在听雪楼最安全的密室里,他轻袍缓带,因为病弱畏冷的缘故手上还捧着一个紫金的手炉,看来丝毫没有料想到这个朝夕相处的得力助手会向他刺来夺命的一剑!

  象千百次一样,我准确无误地刺入了他的心口。血流出来,温暖的血。

  然而,我却感到了彻骨的寒冷。

  “叮!”在到达他心脏的千钧一发之际,我猛受重击,从胸膛里弹了开来。我看见有一片淡淡的青色寒芒从楼主的衣袖中流淌了出来,带着凄艳而凌厉无匹的气势拦腰截住了我。寒芒迅速地

展开在萧忆情身畔,宛如初秋零落的雨丝。

  我终于又一次看见了夕影刀。

  然,因为生死旦夕,夕影刀发挥出了极大的力量,毫不留情地杀戮着范围内的一切。

  “嘶――”刀风过后,我听见主人压抑地哼了一声,然后,我就觉得她的手一震,血如瀑布般地顺着手指涌到了我身上!

  主人捂胸踉跄后退,终于气力不继,单膝跪倒。我用力支撑着她,让她不至于倒下――但是看见她胸口那致命的一刀后,我忽然失去了力气!身子一软,主人跌落在密室的地面上。

  “为什么?阿靖……为什么背叛我!”同样以手捂着心口涌出的鲜血,楼主不可思议地看着地上垂死的主人,他目光中的悲哀和绝望令我目不忍视,“――为什么连你都会背叛我!”

  我想,他是太认真了,认真到已经忘了自己曾经对眼前这个女子明白地说过、如果她有杀死他的能力,就把他的所有遗赠给她。

  “那、那算是……背叛吗?”奄奄一息的主人吃力地回答了一句,再也无法继续了――刚才他在濒死时自救的那几刀,已经毫不留情地削断了她的大动脉。

  “知道吗?阿靖,我本来以为……这世上至少还有一件东西是可以相信的……”

  楼主的激愤在最短的时间内平息了,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苦笑,认命的苦笑。他咳嗽着,目光的萧瑟之意更加浓厚,然而,他咳出来的,都是黑色的血沫――我清楚地知道,我刺中了他。刚才主人那样猝及不防的一剑,已经刺破了他的心脉。

  楼主缓缓地走过来,把主人轻轻从地上抱起,然后,就这样看着她,看着她死灰色眼睛里映出来的自己的影子,苦笑着,叹息:“我本来是想信任你的……可是居然是你来刺杀我!……你说,这世上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我、我本来也想相信你的!……”挣扎着,主人用尽所有力气冷冷笑着,讽刺地看着他,“可你…可你到了现在,还对我演戏!……萧忆情……萧忆情……你做了那样的事,还让我怎么相信你!”

  我感觉主人的心跳在渐渐微弱下去,我也渐渐绝望。

  然,我看了看身边的夕影刀,它也这样绝望地看着我,我知道,楼主也是垂危了。

  “我做了什么?竟然让你这样杀我而后快吗?”楼主愕然地问,终于看不得

主人嘴角不断流出的殷红的血,解下手腕上的丝巾轻轻为她擦去,目光中,有难以言表的痛苦和茫然。他的手一从心口放下,那里的血就如同喷泉般地涌了出来,每一滴,似乎都带走了他的一分生命。

  “你、你……为什么、为什么要派人斫断明烟的双足?!……太狠了……萧忆情,我说过,我不许你对付她的!……”主人的眼里放出了不顾一切的光芒,同样痛心疾首地,问一句,就努力吸一口气,这样,她才能坚持着不昏死过去。

  “真的要斩草除根?……对一个孩子也不放过!……我、我说过……不许你…不许你碰她的!”

  “什么?……”楼主苍白的脸色更加苍白了,仿佛被人当胸一击,他喷出了一口血,然后支持着,惊讶地分辨,“我、我不知道……我没有派人做这件事!”

  主人冷漠地笑着,眼睛里的光却渐渐黯淡了,我感觉她握着我的手慢慢松了开来――不要死!主人,不要放开我啊!一旦放开,就是永不再见了!

  难道,我真的是不祥的吗?

  “我没有……”楼主有些恼怒地微弱地回答,但是身子已经没有支持的力量,只好抱着垂死的主人,倚着墙壁坐下,即使坐拥武林的他,此刻却是无助的。

  “说谎……你说谎……”主人执拗地重复着那句话,但是意识已经渐渐模糊。

  “没有,我没有!”楼主也执拗地反驳着,神色渐渐委顿。

  “楼主!靖姑娘?……”半个时辰过后,按时到来参加密室会议的属下惊叫着,想把满身是血的两位楼中掌权者抬出去就医,然而,楼主微弱地呵止了他们――“没用了……去,把明烟带过来,我、我要问她的话……快……”

  “嘻嘻……”失去双足的小女孩是被武士们抬过来的,然,看见鲜血满身的两个人,她忽然诡异地笑了起来!眼睛里闪耀着恶作剧得逞后的兴奋和幸灾乐祸。

  “难道……是你自己做的?”看见孩子眼里的光芒,陡然间,萧忆情蓦然想通了什么似地、不可思议地问了一句。

  “杀了我爹娘,你们都得死!……”明烟诡异地笑着,然后,看着昏迷中的主人,眼里露出恶毒的嘲讽,“杀人凶手……居然叫我‘妹妹’!还说什么让我完整幸福地活着……笨!难道不知道,自从你们杀了我家

里人以后,我根本无法‘幸福’了吗?”

  “无论如何,看不到你们两个人死,我就无法幸福!”

  她、她的目光,简直和十四年前的主人一模一样!……居然有那样狠的心肠!能狠得下心自残嫁祸,根本不是普通十几岁孩子能做到的啊……好厉害的孩子……

  “唰!”周围的属下齐齐拔刀,全部对准了这个孩子。

  “……住手……”微弱地,因流血过多陷入恍惚状态的楼主呵止了属下,然后苦笑着,对那个十二岁的孩子道,“很好……你打败我了……那么,我死了以后,我把我所有的一切都给你。……如何?”

  孩子本来已经闭上了眼睛等待死亡,然而忽然惊讶地睁开了――用那早熟而坚韧的目光看着这个武林中传奇人物,有些惊疑不定。

  “但是,楼主,她杀了你和靖姑娘,我们怎么能奉她为主!”

  “她是杀人凶手!”

  “杀了她,为楼主报仇!”

  周围的属下群情汹涌,纷纷嚷了起来。

  “谁、谁敢不听从我的命令?反对的,杀无赦!”在用力吸一口气,让自己延长片刻的清醒后,楼主严厉地看着手下,然后,苦笑着,微微咳嗽――“你们、你们其实都错了……不是她杀的……我们,是被彼此间的不信任和猜忌毁灭的……咳咳,她、她只是利用了这一点而已啊……”

  “真正错误的……是我们两个人自身,不能怨谁……”

  “这个小家伙……是个人才……厉害,真的厉害……咳咳,我说过,谁能打倒我,就把我所有的一切都给他……请大家尊重我的诺言……”

  “我萧某…一生虽然下手、下手不容情……咳咳,但是……却决不做无耻无信之事!”

  不再管属下和女孩呆若木鸡的样子,楼主回头,用极其温柔的语调,对一直昏死的主人说:“看见了吗?阿靖……不是我,不是我做的……这个孩子好生厉害啊,咳咳……我们都被骗了……”

  “说谎……说谎……”然,昏迷中,主人只喃喃地重复着那一句话。

  “真是的……咳咳……看来,只有到那边,才说的清楚吧……”楼主微微苦笑,然后,伸手握住了主人的手,“来,不拖延了……去、去说个清楚吧……”

  然后,我忽然感觉主人的身体一震,有大力传入,刹间震断了她微弱的心脉!

  不要!不要死!……

  然,我还是从主人无力的手中坠落……在坠落的同时,我看见同时落下的夕影刀。

  我终于确认,我是一柄不祥的魔剑。

  虽然一直以来,和我一起的夕影总是安慰我,说他们之所以死,完全是因为人类性格中的弱点。但是,我知道我是不祥的。自始至终,我都明白主人和楼主间的误会,然而,我却无法说出来!

  她是我最喜爱的主人,然而,她却死的比以前任何一任都早……才二十五岁!

  象悬崖上绽放的红蔷薇,她可以在恶劣的环境下倔强地成长,然而,却一样在心魔的肆虐下夭折。

  幸好,那以后我成了无主之剑――出于对楼主的崇敬,听雪楼建立了祠堂,把我和夕影供在了上面,作为那个恩威兼顾的楼主在听雪楼所有子弟心中地位的见证。在每年的忌日,总有成千的楼中子弟前来拜祭,怔怔地看着刀流下泪来。

  我知道,虽然楼主以武力强行征服江湖,中间杀戮无数,但是在自己人心目中,他却是完美得近乎神的化身――可是,那样的人中之龙,却无法直面自己内心深处的矛盾。

  “我家公子,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哪……”在深夜里,当万籁俱寂的时候,夕影和我说起了往昔种种,说起主人,它也不由流露出由衷的自豪。“当然,他对手下恩威并重,对自己严厉自制,行事有气吞河山的大将之风――这些,外面人的赞扬我都听厌了……”

  “但是……他为人太内敛,几乎深不可测……偏偏却又极度敏感和自尊。所以有时候别人说话间,不经意的伤害对于他而言,是永生不忘的……”

  听它说起萧楼主,我也不由仔细倾听――要知道,对于主人,恐怕没有谁比我们刀剑更了解了。而对于这个在主人生命中如此重要的人,我知道的却并不是很多。

  “他生性高傲而专制,一生中以权力武功俯视天下,可惜偏偏缠身的绝症又让他每时每刻面对着死亡!……所以,有时候主人的内心是被分裂成两半的――”

  “他重权嗜杀,却害怕死亡;他冷淡决绝,为人极重理性,可另一面又非常寂寞和脆弱;他极度重视个人尊严,不让臣服脚下的人有丝毫抬头看他的机会,但是,他一生都在寻找能让他平等对待的人……这样的他,连和他朝夕不离的我都捉摸不透……

  夕影苦笑了起来,月光在它青色的刀锋上流动,宛如泪水。

  “但是我很清楚地知道,公子喜欢你的主人……但是,你主人说的话太冷酷了……”

  我不想做寡妇。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我知道,就是这两句话!……我仿佛还能看见说话时,主人眼里恍惚的神色。

  五年过去了……听雪楼还是领袖着武林。

  楼主一生英明,到了最后做出的决定,也没有分毫差错。

  如今的楼主、那个坐着轮椅的孩子石明烟,已经是当今武林的主宰者。在她身上,似乎同时兼具了主人的冷漠坚韧和萧楼主的深沉练达,在她井井有条地处理着庞大帮派内部的事务时,没有人能够想象,她是一个女子,而且是一个残废的少女。

  可以说,她也是大度的,面对着杀父母仇人,她还是同意了在楼里建造供着灵牌和刀剑的祠堂。

  甚至,不知道为何,虽然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在几次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竟然看见新楼主悄悄地进来,抚摩着我,出神。

  我还是有些恨她――主人一生都没有对别人那么好过,然而,这个“妹妹”却是用那样狠辣的计划暗算了她和楼主……虽然她有完全的理由,但是,我还是不能原谅!

  她今年十七岁了,已经是一个美丽的少女――但是,因为听雪楼主人的身份,而几乎没有人意识到她还是一个女子,而且是一个很美丽、寂寞的女子。

  在看着她发怔的脸时,我忽然觉得她很象我少女时的主人。

  想起来,当年萧楼主让她接受所有一切时恐怕也想到过――给予别人这样巨大的荣耀和地位,同样也是另一种惩罚吧?

  今天晚上,子时,门悄悄打开,推着轮椅的影子从门外进入。奇怪的是,我发现她居然是一副远行的打扮,身边还带着包裹。

  和往昔一样,她来到神龛前伸手取下我,横在膝上抚着我的剑刃,沉思了许久。我能感觉到她的内心极不平静,有惊涛骇浪掠过――其中,好几次闪现过我主人的名字。

  她的脸上,忽然有复杂的抽搐。

  “妹妹……一定要幸福啊!”

  忽然间,在她内心某一处,我仿佛听到了主人在微笑着嘱咐――声音里完全没有在世时的冷漠和孤僻,只是如同一位温柔善良的姊姊。

  在抚摩过我的锋芒时,我听见她哽咽着说了这个字。

  “靖姐姐……”她低低唤了一声,抱着我,把温暖的颊贴在了我冰冷的脊上。然后,我感觉有什么湿热的东西溅落――这一次,我知道,那是泪水。

  从那一刻起,我是真心地希望她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

  沉默了许久,她想了想,轻轻拿起了我,配在了腰边。然后,轻盈地摇着轮椅,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离开了听雪楼。

  我的第二十七位主人,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对着朗月微微笑了起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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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根儿不相信命运这玩意儿的人,诸如我,毕宝亮,十七天前去算了一次命。

  算命老头告诉我,三十岁以前无论如何不能沾惹女人的,否则毕宝亮这个人就完蛋了。十七天之后的现在,我所要强调的现在,是时间的现在和空间的现在,我忽然决定要娶那个女人为妻。

  你知道吗,那个女人――老天爷,我还没有搞清她叫什么来着。那个女人,在雪漆的桌几对面站起来,转身走了,经过从玻璃窗洒进的一泼秋初透明的阳光里,半高跟鞋突地拐了一脚。她是那种大街平地上好好走着路也会一下磕了跤的女人。如果早那么一点点,或迟到么一点点,就走过去了,然而不多不少就是现在,我决定了,娶她为妻。而且立刻就后悔了。

  她叫廖香妹,本来在一家旅游杂I社工作,据说曾经写过如何野外求生之类的啥专栏,且于某期上刊有几张她穿着极其臃肿的雪衣攀登大霸尖山的照片,照片的主体无非是介绍譬如像马达拉溪登山口、五峰检查哨、三零五零高地,或者一块写着「此地有狗熊出没」的木牌坊。我是非常相信她有这个本领――野外求生。因为不多久她就爱上他们那家杂I社的后台老板Henry 王,Henry 王是否爱她不在我的了解范围内,但是他给了她一个他们的结晶却因自己是有妇之夫而无法对她负责!

  对于这种男人,我只有两个字送给他:卑鄙。至于这种女人,除掉一个蠢字,还能说什么。廖香妹决定离开Henry 王,转到一所晚报做事,更蠢的是,她决定把这个结晶生产出来。为了要赋予此结晶品一个姓氏,她必须马上找一位男人结婚,婚后一年内,也就是说孩子出生之后,即可离婚,悉听尊便。总之她理直气壮开始为她的孩子找寻姓氏,说她理直气壮,是因她亦晓得自己是年轻漂亮的。

  头一位被出上的是她专科时代同班同学,姓钟。所以找上那人,只因为他的作家身份,根据廖香妹的理论,作家通常比较超越礼教。

  你可以想见,她带着一份契约书和印章去找人家的时候,那副坦白而幼稚的可怜样子。姓钟的说让他考虑几天,并亲自从住宿的山上送她下山搭车,还请她吃了碗牛肉面,面对如此一分女流,你似乎很难放她一人饿着肚皮就走了。

  不多日姓钟的打电话来,表示愿意帮忙,但她婉拒了,理由是钟氏家族过于庞大,牵扯大多会毁了他。

  老高也是位摇笔杆的,不过她找老高却真是错了。老高洁身自爱,好高名,他那种人,假如要避嫌,会连他亲生爹妈都要避。为了解脱对眼前这个D艳女子的愧歉感,老高把廖香妹推介给我。

  笑话。谁不知我毕宝亮系天下第一现实鬼,孤家寡人奋斗几年,好容易弄到半片楼上,五架中文打字机,堂堂是家有牌有照「功昌」打字行,目前打算再买进一部机器,增设打字补习班。在这世界上,我们家除了我,只剩下小鬼角角跟我住在一起。角角是我妹妹的小女儿,满嘴蛀牙,古灵精怪,从三岁便跟着我,妹妹一直把她寄养在这里,每个月付点钱房东老大大照顾。我的理想对象,她必须身体健康,不用太美丽,也不至于丑陋,笨一点没关系,手脚勤快就行,最好也懂打字机。

  老高约我出来,诸般如此叙述一遍,分析我反正没爹没娘,又有些自闭症倾向,人际关系素来单纯,更何况那女人家中颇有几个子儿,跟她谈条件呀,铁定捞一票不成问题。笑话,捞钱方法多了,此辈女人之钱,说什么,我也咽不下这口气拿。于是老高便把我留在一处叫做「满天星」的欧式自助餐店里,老高走了,留下独自愤懑冷笑的毕宝亮。

  我太明白了,漂亮女人,十个里头九个骚,不骚也蠢。廖香妹对面坐着,知道我都知道她的来历了,省掉开场白,代以固执的沈默,两人只有看着桌上她长脚杯里的柳橙汁一寸一寸被吸去,最终吸乾了,杯底里出两三颗柳橙种子,看着她拿吸管一下没一下戮着种子和杯底,我以为有必要打破今人窒息的沉默了,她却忽然抬起头,看着我。你晓得吗,看着我,我是指真真正正看进我的眼里、心里。同时因着此处靠窗角落充分的自然光线太好,我看见我的一张睑却落在她深褐色的瞳仁上。她说话了,「你认为呢?」

  声音像漂白过,直直的,很刚性,令我激怒。我是每每情绪不平衡就会口吃,注视瞳仁里的那个我,说:「我,觉得,你,你这样做,太笨,笨了。」

  她仍然定定的望着我有一会儿,垂下头,叹了口气。「我也是觉得很笨。」

她的笨认为很应当,我生气道:「你还,还很年轻,也很,美,美丽,对不对。根本,本没必要,要这样做嘛!」我简直愤怒我的口吃,只好不顾她的惊愕,突兀的离开座位,站到窗玻璃旁,背朝她深呼吸做了几个扩胸运动,这是治疗口吃的唯一偏方。我望见街边卖水煮花主的摊子蒸散着腾腾白烟。

  然后回到座位,我说:「为什么你不拿掉?」

  她垂着眼帘不讲话。你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个漂亮的女人。不过对我毕宝亮而言,漂亮二字的同义词便是:草包。

  我说:「你结婚了还不是马上只要离婚,带着一个小孩,你要养他,要工作,即使要再结婚,总不如你一个人的机会多,条件好。如果你及早拿掉它,一个人你可以重新开始,没有人会知道你以前发生的事,你可以找一个更好的先生。而且――」要命的是,讲着话我又无法平衡了。「关于你想给,小孩找个姓,姓的做法,很迂嗳。根本不,不通的。」

  她软弱的答覆我,「这些,我也都想到了。」

  想到了?想不通,有屁用。久久,两人就望着桌面上一块阳光发呆,阳光透过玻璃长窗,透过玻璃杯里的冰开水,折射在桌面,歙歙跳动。她终于又抬起头看着我,抱歉的笑了,「就是想把小孩留下来」

  「这对你有,有什么,好处?」我努力克制住咆哮。

  半天,她很困难的,试图说出她的话。「我对他――算很认真的吧。其实,在一起的时候,他对我也很好。就是这样,想把我们的孩子留下来。」大概从我的脸上读出了困惑,以及不屑,她放弃了试图,轻佻,说:「也没什么,光是想生出来,看看像我还是像他。很好笑罢。」

  我非但笑不出来,且无法克制的把十根手指头关节一溜掰得枯V枯V作响,因为我必须冷酷的回答她:「老实说,我,我真的没办法,同意,同意你这种,想法跟,做法。」

  她倒笑了。望着我说:「我也是觉得没办法同意,真的。」她说得很天真坦白,使我怀疑她单是为要替我解除窘迫。

  跟着她便拾了皮包,笑说:「真的,没关系。」站起来,停顿了一会儿是要等我跟她招呼一声再见,但我坚持平视着她的裙摆不发一言,见她转身走了。很奇怪,今天屋里的光影层次清

楚极了。她从明亮一点的光里走进更明亮一点的光里,在那里突地拐了一脚,走了过去。不可置信的,我发现是我的声音喊道:「喂――」

  她听见了,但她仍然继续走去。我追上前,跟她后面踢踢拉拉下楼梯,自动门先后把她和我放了出来。她回身望向我,说:「真的没关系……」脸上都是泪。

  你晓得,生平我最痛恨女人的眼泪。此刻我却痛恨站在那里一位长手大脚的毕宝亮,痛恨从女人眼中看到她看到毕宝亮浑身暴露无遗的只有一句话:「我愿意。」

  的确,我愿意。我愿意我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个女人!「都是夏娃惹的祸呀。运乖如我,只能怪,都是秋天惹的祸,阳光惹的祸。现实如我,不料一跤绊到逻辑外,你说,除了运乖,还有什么?两人先去买了一袋煮花主来吃,此是对于我们的关系我第一次付出的代价。

  当晚回到家,也是第一次,我才开始注意到我的家,坐在沙发椅里,一件件家具扫视过去。属于处女星座的天生乖僻,我是连花瓶中的一根草枝如果未能按照我的审美观插放,都会一天不自在的人,一旦想到即将有女人住进这栋房子,我彷佛早已看见她蹲在茶几面前剥水煮花生吃,吃得桌几上一滩湿漉漉的花主壳。彼时我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光着两条毛腿,两只脚丫这样安适的踩在麻编拖鞋中,你知道吗,我感到我的一生已经完了!

  小鬼角角窝在通道转角玩扮家家,地板上一到横横叠叠的锅灶,这时她一本正经端着小碗小碟走到我跟前,半屈下身,道:「公子,请用点心。」此是她每天必玩的伎俩,我草草敷衍了事。她道:「公子,您没有吃乾净。」无可奈何,我便又吃了一次。

  我妹妹毕宝凤是个四处流浪的疯婆子,妹夫是三流作家,有个笔名叫墨客。搞的是印刷业,夫妇俩有辆小发财,常常批发一些书刊、明星照片全省四处去兜售。角角长年受我薰陶,极爱整齐,且有收藏癖,好比每期爱国奖券,她总要向我讨去,很宝贝收进她的保险箱里,一只白底桥红格子的超群饼乾铁盒子。

  当我从口袋掏出那张尚未盖章填写的具结书,白纸黑字写着:「廖香妹与某某结为夫妇,自愿于公证结婚即日,民国某年某月某日起,以一年为期,至民国某年某月某日,解除婚姻关系,立据人某某

,保证人某某。」那位与廖香妹结笃夫妇的某某即将成为毕宝亮,我绝望的发出喊声:「角角,我们马上要有一个舅妈了啊。」

  消息传得真快,次日早上碰到房东老太太,迎面就恭喜我要娶媳妇了,探明我仍继续租住房子,欢喜的说立刻要出工人来粉刷主卧房。罢了,工钱算你的算我的?才到打字行,毕宝凤也挂电话来,扯了一堆有关结婚的事,末了附带告知我,「哥,墨客新写了一本书,准备找人投资出版,叫爱情红绿灯,你要不要投资?」

  我要结婚,没钱!可预见的,不多久毕宝凤便言把一叠厚厚的稿纸送到我这里免费打字。果然,自我沾惹女人之后,倒楣的事情开始接踵而来。

  廖香妹希望我们在结婚之前,回乡下一趟,想把她的未婚夫亮给父母亲看。电话这头,我颇为不满,「难道这个也包括在结婚范围内?」电话那头没有吭声,但你分明可以看见她仍又是那种坦白而抱歉的眼睛看着你,我但愿能守紧防线,坚持不再吭声。

  终于她叹了气,说:「我不能勉强你。这样吧,礼拜天上午八点四十分,台北东站住宜兰的中兴号,我在那里等你,假如你没来,我就一人回去也没关系……」她握着听筒,等我也许会搭腔,并没有。那头很委婉的将电话嗒地,搁下了。

  电话嗒地那一声,我晓得,我又完了。八点三十九分,毕宝亮出现于台北东站五号剪票口。

  廖香妹看到我,高兴得一跃跑到跟前,抓住我手臂叫嚷:「我就知道你会来,你会来的!」

  我脸上的表情明白告诉她:「恐怕未必吧。」希望她自重一些,她随即亦放开我,将两张车票给车掌撕了,塞在裙腰间。目睹她满面欢欣的气息,我决意任由她提起地上两大袋礼品吃食之类的东西走出票口,任由她踉踉跄跄爬上车子,好容易把两个人安塞在位子当中。

  非常可恶的是,她绝对不掩饰一点她的快乐。才第二次见面嘛,经我私下统计,若是我们共讲了十句话,其中九句半会是她讲的。她告诉我家里有五个哥哥,她老六,最小。怪了,她有五个哥哥跟我什么相干。更可笑的,她告诉我,她家门前有一棵搞大的玉兰花树。

  转计程车走产业道路到她家,迎接我们的是一大桌盛宴,围着圆桌坐的两位大人儿,和

一二三四、四个奉召而回的兄弟们――天老爷,他们不亏为一家厂牌出品。显然,廖香妹在他们当中是突变,那么肃静的家庭气氛,也只容她一人大声讲话,大声笑。接过我手中两提袋礼品,她朝母亲前头地上一搁,说:「烦死了,买这么多东西!」

  岳母大人匆忙起身向我一叠声连说连笑的哈腰答礼致谢,令兄弟中的一名把礼品收进屋去。廖香妹一指我,跟大家说:「他啦,就是他啦……」算介绍了我,只管斜签身子靠在她母亲肩上,妩媚而笑。

  「毕先生。」岳父大人颌首道。

  我说:「嗳伯父,伯母……」并向那些兄弟们露一露齿,至于是否构成了一个微笑,从他们几幅雷同的脸孔上,我得不到讯息。

  岳母大人含笑又讲了一串闽南话,廖香妹打母亲一记,道:「哎呀,他又听不懂。」站直了身,对我说:「我妈叫你去洗个手洗个脸好吃饭。乡下地方粗茶淡饭,招待不周,请你不要见笑。来,我带你去洗手。」

  经过厨房外面穿堂去浴室,有不少只脑袋和影子在窗后骚动。我洗着手脸,隐约听见廖香妹在厨间喊大嫂三嫂,一干女眷孺子吃吃笑做一堆。廖香妹领我走回饭厅时,低低说:「我爸就是那个死样子,别管他。我老哥他们也差不多,会给他们气死。」

  吃过饭,男人皆到客厅吃茶。老二讲讲他的猪,约克夏盘克夏之流。老三讲福寿螺为害他的茭白菜圃,老四在美国博士不可出席,老五察颜观色谁的杯子空了好添茶。老大寡言,我偶尔被问及才谈到打字行。岳父大人灰淡的眯着眼睛,望望这儿,望望那儿,仰面望到天花板,遂停滞于彼处,大概睡着了。都尽了责任,逐个功成身退,最后客厅唯剩下老大,我,跟岳父大人。我睁睁读着大理石几上一份报纸,心想,怎么又有超级台风要来了……老天,又是劫钞案……赵铁头泪洒立法院――不对呀?哦,原来是上个月的报纸。廖香妹站在门口朝我招手,轻声说:「出来走走吧。」

  秋收后的田埂路上,到底忍不住了,我说:「你们家怎么会跑出你这样一个人?」廖香妹道:「以前我妈就讲,唉,这个孩子呀,出去当她是丢掉了,回来是拾到的。你看,这么低标准。」

  据她讲述,岳母大人一直想把这个独生女培养成为理想中的

日本式女性,无奈光走路一项,她就至终没有合格过,她的高跟鞋鞋跟的磨损度,永远比别人快三倍。岳父大人在农会干了十几年科长,明年退休,靠着原本在礁溪有块田地,卖给国泰造温泉别墅,一下发起来,几个兄弟皆有份,给老四的是栋平房,等他学成归国讨老婆。廖香妹也有一栋,在基隆,她这:「要房子干嘛?还不如换成钱给我去欧洲跑跑,不然拿去买衣服也至少有一百件。搞不懂他们。」

  她讲起刚才吃过饭,看见她老爸把整排牙齿取下来在搪瓷缸里刷净,又装回去,始知月前她老爸的一共二十八颗牙齿拔掉了二十四颗,刚配的假牙还戴不惯,内颊肉有些磨伤发炎,是为女儿和准女婿来家中才戴上出来吃饭的。「我爸拿掉假牙的时候,一下,嘴巴都瘪掉了,都不像了,变得好老……」请着便哭起来。

  这女人的眼泪未免太不值钱了,见面两次,哭两次。我只有告诉她我有一颗不知几K 金的假牙,并说了一个小鬼角角的故事,因为小鬼角角一家世代为鬼,祖传两根大獠牙专门吓人吃人,可是小鬼角角从小爱吃糖,把两根獠牙都蛀坏了,小鬼角角没有本钱吓人了,就此休业从良。你知道,这是我生平头一遭讲笑话而有人会笑。

  廖香妹让我看她中指上一只钻石戒指,约值五万元,是刚刚岳母大人给她的,「好土!」她说。

  一直到离开宜兰,回到台北,我大概快被她指上松松套着的那枚钻石戒指弄得濒于精神崩溃,车站分手的时刻,我再也不能不忠告她,由于心力耗弱,口吃又犯:「请你,把,把,戒指,收好吧。毕竟,它值,五万块钱,钱。」

  她很听话,当场摘下来收进皮包里――不,不是用收的,用丢的,丢进皮包里。那景象如此之恐怖深烙我心中,直至下次碰面,也就是在法院公证结婚时,虽然力图冷静,我想我还是有点声音颤抖,问她:「你的戒指呢?」

  她茫然的脸容今我脑皮轰然一作,暴戾的喝斥:「你妈给你的钻石戒指!」

  「收起来了啊。」她的语气也不好,直着噪音道:「我以为你说结婚戒指。」

  戒指个头哦,跟你结婚就不错了。

  隔日她搬进我的房子来,事先我们都谈好了,有关于结婚的一切费用她出,房租每人负担一半,水电

煤气杂用各半。她上午仍去晚报上班,小鬼角角幼稚园大班,园里供应营养午餐,我多在打字行对街市场吃小摊,所以中餐自理,伙食费包括o餐晚餐,两人均摊。三房一厅的屋子,角角滓患洌魑允胰匀晃矣茫言瓷⒅迷游锞苫醯哪羌涮谇甯N蚁M椒置鳎鼗治吞棺馈⒊俊⒃∈遥笞呃攘酪路寥缰魑允彝獗咭黄貉籼ǎ榔涞卦滴恢茫Φ被樗降亍N蚁M颐悄艹浞肿鹬乇舜艘饺ǎ猜裙谝荒甑幕橐龉叵怠

  然而她来的头一天――首先,她带给小鬼角角一盒外观摩登的巧克力和一只白篷篷挂着Made in Japan牌子的玩具熊,显然就严重违反公私原则。我极不高兴,说:「买这些玩意儿干什么?角角在舅舅尚未同意的状况下,站在旁边啃着手指甲,打量新舅母。廖香妹不睬我,向小鬼角角笑道:「舅舅说你喜欢吃糖,来,看舅妈的糖好不好吃。」我心厌她就把舅妈两字喊得如此之当然,冷哼道:「养成买这些奢侈品的习惯,对儿童很不好。我们家向来不作兴这个。」她横我一眼,说:「又不是我买的,人家送的,摆了好久没用,给角角有什么不好。」见我未置可否,角角欢喜的接收了贿赂,眼看她二人已结成一党。

  接着,房东老太太来送还角角遗在他家的围兜跟粉蜡笔,廖香妹应的门,怎么就扯东扯西没完了,居然听见老大大跟她渣渣渣怨起自己儿媳妇种种不孝行为。我在这儿住了三年半,加起来与老太太说的话也不及她三分钟多。要知这,毕宝亮家门庭最清肃,不料进来一个女人,马上就要沦为菜市场了。角角帮我去下逐客今:「舅妈,舅舅说纱门不要敞开,蚊子会飞进屋子里。」两介女流才结束了她们的谈话。

  接着,我惊骇的看见我们客厅最醒目之处,电视机上面蹲了一口瓦Y,Y中倒插一把野芒花成的短扫帚和几肢乾草乾叶,我说:「喂,这个什么玩意儿怎么放这里!」

  廖香妹道:「很现代感吧。现在都是这样。」看我满脸不乐意,说:「暂时,我的房间摆不下么。」

  「我的房间摆不下」,遂成了拓张她势力范围的最正大光明的唯一理由,你只能束手无策坐视它像癌细胞蔓延:一幅无人看得懂的抽象画自通这墙上升起,几颗澎湖怪石陈列到阳台上,一盆铁线蕨在放电话的矮几侧出现。当我打开冰箱,从门侧条条滚下两截

口红,讶然发现原来放奶油块的那槽格层,这时搁着几件面霜乳液粉条口红什么鬼东西,实在大令我愤怒了,廖香妹道:「不然会溶掉,变质嘛。」

  总之,都是她有理。

  弄弄到晚饭光景,我正打算把昨天的剩菜凑和煮锅杂烩面,电铃乱七八糟一阵作响起来,这种粗暴的行为若非收报费就是水电费,门一打开,是个送面小P,我冷笑道:「你弄错家了吧。」正要摔门,廖香妹迎出来,是她叫的排骨面,三大碗,还切了海带卤蛋猪耳朵,可真是大手笔。我不乐道:「冰箱菜还那么多,又没吃完。」她说:「这家很好吃,中午我才吃过,不信,吃吃看。」见我把流水账簿拿出要她把这笔账记上去,她说:「不用啦,吃了就吃了。」完全是个没有秩序概念的女人!在我的坚持之下,她记上两百八十五元,并经指示,于备]栏附上「妹」字,表示此款由她支付。角角跟她吃得非常愉快,角角忽间道:「舅舅跟舅妈怎么不住在一起呢?我的爸爸妈妈都住在一起,楼下阿姨和楼下伯伯也住在一起。」

  楼下阿姨乃是房东老太太的儿媳妇。我埋头抄着面吃,像往常打发角角那一箩筐三八问题的最好方法,便是由她自个儿去自问自答一一或终究小鬼角角长大了,会自己出到答案。廖香妹说:「因为舅舅会打呼嘛,吵死喽。」

  「舅舅你会打呼呀?」角角道。我老没好气说:「会啊。」角角咬着筷子笑起来,笑得东倒西歪的,使我悚然发现她竟也是一名女性的。

  吃过饭,新闻节目之后,两位女士继续观赏连续剧,在毕宝亮家,这是史无前例,我再也不能纵容姑息了,训诫道:「角角,不要看了,来背唐诗给舅舅听。连续剧?垃圾文化。」半截话射向廖香妹。角角很可怜的要求我让她看完电视再背诗,廖香妹帮凶,说:「看一下他们香港的搞什么东西,打得我们垮垮的,真奇了。」

  就在驻足朝萤光幕撇下几眼的当时,又让我悚然领悟了另一件事实,原来,「公子,请用点心」,即是从电视上那个草包佳人学来的把戏。我不能置信的望向角角那样专注看着电视画面的小脸――一棵民族的幼苗啊――才让我明白了角角在房东老太太家都干了些什么勾当。我悲哀的回到自己房间,自廖香妹这个女人走进我们的世界之后,此地是我仅剩的

一百零一块净土了――然而不,连续剧正以它一波波俗恶的声浪穿越客厅,穿透墙壁,汨汨向我涌来。

  毕宝亮但愿还有一艘挪亚的方舟。希望却似乎是这样渺茫。

  然后有那么一天,廖香妹突然出现于功昌打字行。我立刻架起防卫系统,先放出警告,厉声道:「你来干什么!」

  她闲闲踩进屋子来,一身一气的女主人姿态,跟打字小姐们招呼笑谈,手上一袋橘子一分而空,并剥了半个给我。「你来干什么?」

  我仍然坚持放出一声警告,虽然它是如此之微弱。

  她说:「下班过来看看么,每天坐车经过,光看到一块招牌。你不觉得功昌这个名字不大好?每次我看到就想到公娼――」

  「对,就你会这样想。」其实我早也发现了,只是不肯承认是自己花了个把月时间推敲研究出来的行号。此二字足足折磨了我一年半之久,当我已逐渐能够忍受而淡忘之际,她却这般可恶的一枪毙命。我想我约莫从头发到脚趾都红烫透了。

  见状,她又补一枪说:「为什么不重换个名字?」

  「像你想的容易!」

  她狎侮道:「本来嘛,要帮一个孩子出姓名也真不容易。」看着我,却柔婉一笑,乍乍叫我回避不及呢。

  不久,打字行换了新招牌,名字她取的,叫国城,据闻笔划不错。

  自此什么不成文规定,她下班没事,也无需跑新闻的时候,更俨然老板娘架势,坐镇国城,接电话,回生意,聒聒噪噪跟那批打字小姐扯不完的女儿经。我驾摩托车跑外务,有时回来,楼梯口就听见一片娇笑盈耳,令人却步。我跟自己生气,站在门口花两分钟平衡情绪,并说服自己走进屋里,笑声嘎然而止。廖香妹向我解释,「阿珠问我都用什么名字在报纸上写稿,我说哈,我的笔名叫――本报讯。」

  大约我会是无表情直直走进我的小办公室,抛下此起彼落零星如鞭炮的笑声,东炸一下,西炸一下,想起来又炸一下。我默默坐在桌前检视电打稿,不觉也笑了。

  再一次我回来,愕然见到几位小姐蹲地上找着什么,罗小姐伏在一张图纸上黏字,喃喃嚷道:「外蒙古……还有千岛群岛……有没啊?」那是一张一九四五年八月九日至九月二日苏俄远

东军作战经过要图,一撮待贴的二十级黑体字给廖香妹打开西窗透气时一阵风都吹散了。「千岛群岛!在这!」叶小姐掘到宝藏似的尖叫起来。最后才在廖香妹坐着的裙子下面找到了外蒙古。

  一连串不顺利陆续发生。诸如角角把我某期极可能中到百万元的爱国奖券剪成一张公主人形,收藏在她的保险箱里。廖香妹挥金如土,经常把冰箱供过于求的塞满了食物,却睁着眼看它馊掉,扔掉,光伙食费一项就上涨了从前的两倍。我被迫应两位兴致勃勃的女士要求,去渡了一次老蜜月,带着小鬼角角,和廖香妹已看得出的微隆的肚子,向我老妹妹夫借了三天小发财,开到溪头。旅途上不是小发财数度抛锚,就是廖香妹仗着她曾经在旅游杂I工作过的经历发号司令,与我为路线的怎么走法一路争执不休。蜜月回到台北,毕宝凤跑来跟我哭诉,某家中盘书商倒账两千万,其中他们的约有十一万元,彻底是无望了,墨客的爱情红绿灯已出书,现在要付纸张和印刷费,票子却开不出,颠来倒去讲一大耙拉,反正就是要赖定她老哥。

  中盘倒账,我打字行也间接遭殃,好几笔款子迟迟不来,调头寸弄得我两眼乌黑。一日接了个无头电话出廖香妹,问他是谁,要不要留话,就挂掉了。晚上又接到电话,听得出仍是那个人,交给廖香妹,我跟角角坐饭桌上吃她的招牌饭,廖氏牛肉河粉。见她挥着听筒,不讲话,半天,沉滞的转折身来,看着我,对电话说:「嗳,是我先生……」

  是他,Henry 王。廖香妹仍看着我,但她整个人好像很深很深的有一处堂奥,顷刻间,在她的瞳仁里轰轰倒塌,剩下一只洞黑的眼珠子,看着我。她还是爱他的。

  「唔……好的……」挂了电话。她前去打开电视机,便立在机前,抱着胳膊望电视,全然忘记她本来正在吃饭这档事。

  我敲敲廖香妹的碗,朝她努努嘴,角角便替我喊道:「舅妈,河粉都凉了,来吃呀。」「你们先吃着……」她索性坐到沙发上去看电视,萤光幕隆隆的跳跃着机车广告。

  一直她都忘记吃掉那半碗河粉,早晨我起床经过,见碗里已凝出一浮灰白色牛油,给我端去厨房,泼刺都倒了。打发了角角上幼稚园,廖香妹才起床开门出来,两人一照眼,漠然错肩而过。我临去打字行,瞥见

她在屋里对桌上一面镜子扑粉,就像有人重重掴了我一耳光,而我不知该替谁感到辣辣的可耻。

  忙打字行,忙毕宝凤跟墨客的一堆烂摊子,存心将自己忙到三更半夜回家,一头钻进我的窝壳中,谁也别想来招惹。这一天,好容易等到一张票子远去老妹家,她亦跟我一样走霉运,两天前那部老爷小发财违规停车,被拖车吊走了。

  毕宝凤告诉我暂时不需钱,廖香妹已拿了四万元给她。「什么!」

  「哥你不知道?她说是哥叫她送来的。」

  我才发现有整整一星期没见到廖香妹了。

  按时收工回家,角角在房间里填图玩,高兴得直奔出来抱住我,嚷叫:「舅舅回家吃晚饭!」又奔去厨房通知舅妈,喋喋又呼了好几声。

  廖香妹大概在做蛋糕,白瓷砖料理台上摊着食谱。我说:「你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她道:「妈给我的钻石戒指呀,只换到四万四。」

  我的嗓门必然是提高了,「这是我们家的事,你何必管――」

  「我才不想管呢!钢铛,她把铁杓一摔,瞪着浑稠的一碗公蛋清蛋黄,怒道:「你放心。四万块我会跟你要回来,你不用那么怕欠我的情。」

  我说:「妹妹他们,你,你也知道,他们两个,两个都是邋里邋遢乱花钱,花钱的人――」

  她道:「我是什么人!我也是个邋里邋遢的,的――」

  「你何必,要往,自己身上,身上扯!」我听见自己十根手指头关节掰得咯嚓乱响。

  她道:「那你为什么不愿见我?还是不敢?不敢,对不对。」眼泪便叭嗒直掉。她拾起铁杓,继续打蛋,哭着,用拿着铁杓的手背擦去眼泪,还是哭,手底下越发了狠哒哒哒地打。

  我怕她要把碗公打穿了,接过她手里的铁杓,感到整个人也跟她的手一样,又冷又麻。她从我跟前撤身离开,回房去了,留下我一人在厨房茫茫发怔。

  这一晚我并未吃到蛋糕,由我做了蛋炒饭,跟角角冷冷清清吃了一顿。要角角把饭茶端进屋去给她吃,角角悄声说:「舅舅你们吵架了呀?」

  当时她没有吃,稍晚一些时候,角角已经睡了,屋里很沉寂,我歪在房间L

椅中,模糊听闻她在厨房弄吃的,锅铲叮降资嵌隽恕N也恢雷约菏欠裨诜词。牒芏啵芏嘁裁幌耄闳斡尚闹谢奈叨ァ

  盹一觉惊醒,发觉客厅灯敞亮着,走出房间,见她窝蜷在沙发里也着了,茶几上一盘没吃完的蛋炒饭,电视机沙沙沙闪着一片空白萤光。我过去关了电视,折回身望向她,她朦胧的醒来,见是我,挣扎坐正了。两人就老半天望着那一盘冷油的蛋炒饭。

  她哑声道:「不晓得怎么打听到电话的……约我出去……吃牛排……」

  我实在非常厌恶那盘没吃完的丧气蛋炒饭,和那支沾着饭末油光的金属匙,决心把它移走。她道:「可是,不是你想的那样……」便站起来,端了盘饭去厨房。

  我矗立在那儿,只觉得自己笨重庞大的占据着空间,而徒然没有属于自己的位。

  日子当然还是照样过下去。廖香妹待我比以前柔气,比以前疏远。

  你知道么,这回我是百分之百,诚心诚意,但愿大家好好度完剩下的大半年。但愿她平安生下一个与我同姓的,不管是男孩女孩――天啊,说出来你不会相信的,我发觉竟然也在期待这个孩子了呢。

  电话打来,我正在办公室整阅一本「大蒜治疗法」校稿,廖香妹流产了,已送到宏恩救治中。

  我立刻骑了车赶去,没头苍蝇撞在医院挂号台,「我是廖香妹的先生,她流产了……」你不会懂得,那一刻,生平头一次,我感到世界上有另外一个个体是跟我这样密切相关。

  廖香妹在手术室,她的一位同行等候我到,交代完诸般状况走了。

  原来他们去采访狮子会办的什么一个生活素质讲座,散会离去时走楼梯扭了一脚,滚滚直栽到楼下,就站不起了,「打电话给我老公叫他来……」

  我是万万没想到,她这个女人虽然爱跌跤,怎么也不至于把孩子跌掉罢。

  此刻,动完手术的她,沉沉睡在白床白褥里,平空像缩减了两号,论做妈妈的话,太小了。那时候她突然辞去杂I社工作,已知道自己怀了Henry 王的孩子,必是吓坏了吧。她这种人,可以跌得鼻青脸肿不怕,却绝不可以容忍自己眉目不扬。无论如何,是她诀别他的,走得那样决绝,美丽,叫他一辈子忘不了她,这就是她的全部爱

  我像是看见国中一年级时上英文课的廖香妹,站在黑板前把I Like baby 写成了I Like dady.是在溪头,晚饭吃山产,廖香妹学英文老师纠正她:「错了,错了,屁股相反了,弄错边了……」说着开心大笑。她的笑,必也是不合岳母大人的格吧。

  那时候仍是秋天,此刻我站到窗边,望见对街楼下商店里,圣诞树都布置起来了,一个季节已这样草草过去。不瞒你说,很可笑,我居然眼睛热热的就湿了。

  她醒来一回,慢慢看出来是我守在她的床边,我说:「还好吗?」

  她很疲倦的样子,眼神迟迟移到窗上,雾浑的阳光也使她脆弱得张不开眼。我过去要把窗帘放下,她低低道:「不要。亮着。」阖上眼睛,又睡去了。

  到她有力气坐起来讲话,看着我,说:「胡子长了。」

  我一摸下巴,果然是。恼说:「才一天没刮。」

  她问角角呢?昨晚托给房东太太了。她兴致却好,闲闲淡淡讲起来,「那天,是在吉林路吃牛排。」自我们结婚以来,偶尔提到Henry王,她不再称呼「他」,秃顶秃句,说:送我一只OMEGA.没想到我就结婚了,也没参加我结婚典礼。」半晌,说:「问我婚后过得好不好。」又说:「要帮我叫车回家。我不要。一个人走中山北路,一直走到圆山。把OMEGA丢到河里去了。」

  「基隆河?」我说。

  她道:「在河边大哭了一场。」

  长长、幽幽的静默之后。忽然她说:「其实丢到河里,咚,就没了。早知这拿去卖,也有万把块钱,带角角到满天星吃海鲜烤糊都可以吃几百客。」

  我笑起来,「后悔啦。」她亦笑,道:「后悔了。」

  天知道,真正后悔的是,在我们婚姻关系的一年为期结束的时候,我们决定,为什么不让它延长下去。

  这一天,我跟廖香妹经过台北车站地下道,一名瞎子侏儒蹲在转弯处乞钱,洁癖加恐怪症每使我毫无同情心,就有本事视而不见,廖香妹掏出五十元要给,被我拦住:「这儿有零钱。」便朝地上那个奶粉罐子里丢了一把碎子儿。不幸的,把我的摩托车钥匙也一起给丢了进去。当我目瞪口呆站在车子旁,看着廖香

妹走到街模小摊买糖渍地瓜,我空前绝望的想起算命老头子所预言的:三十岁以前无论如何不能沾惹女人,否则毕宝亮这个人就完蛋了。

  是的,我想他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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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 日 偶 翻 陈 书 ,

发 现 字 条 一 张 。

仔 细 辨 之 方 明 ,

“勇 者 以 生 命 冒 险”,

盖 旧 岁 所 遗 也 !

“但 不 以 良 心 冒 险”,

当 时 不 明 其 意 ,

今 想 翻 出 合 上 重 新 品 味 ,

无 奈 冒 险 二 字 情 急 已 用 ,

却 忘 了 良 心 ,

今 朝 后 悔 不 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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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没有比战争更可怕的灾难,战争中也没有比龙骑士之战更惨烈的。人民没日没夜地浴血在水深火热之中,颢阂大陆已经成为人间炼狱。战火终日不息,硝烟久久不散。一个个战死的灵魂找不到归宿,在空中游荡着,哀唱着。那无比悲戚阴森的声音穿透岩石和城墙,钻过房屋的墙垣,渗进每个人颤抖不止的心里,打出无数恐惧与绝望的孔洞。

幸好,这一切即将成为过去,成为人们不愿回忆的一段历史――白衣法师桀涅在莫名其妙地失踪后又天神下凡般地出现,代表法士塔向龙骑士宣战。更重要的是:桀涅变得不可名状的强大,众人曾亲眼目睹他仅以一根手指就射倒一头十吨级的黑龙。那曾被夸为“免疫全部魔法”的黑龙居然倒在一个法师最简单的魔法箭之下。

最后一战,即将来临。整个颢阂大陆的硝烟幽魂般地飘来殿空山汇聚,似最凶猛的暴风雨前夕所凝聚的雨云。那殿空山焦黄的土地,渐渐坠入一片恐惧的深渊,正等待着下一个黎明第一道可以用来攀爬的曙光。

一个隆冬的早晨,龙族的先锋出现在殿空山北部的一个山谷中,数千硕大无朋的巨龙一起喷射着毁灭一切的气息――或如雷暴般轰烈,或如炽炎般灼热,或如冰霜般寒冷。那些震耳欲聋的咆哮声,震得殿空山上落石不绝。尚来不及逃跑的难民,不少被巨石声生压平在因畏惧而颤抖的山腰。龙族肆无忌惮地长驱直入,很快便洪水般吞没了整个山谷。

“嗖”,突然一支箭从峭壁上率领着初到的阳光破空射出,直奔龙族的大军而去。一个龙骑士敏捷地转身,一把将流矢牢牢地握在铁钳似的手中:“埋伏!小心有埋伏!中计……”整支军队转入警戒,但箭雨已经不可逆转地漫天挥洒,晨曦被挡在箭矢的暴雨之外。巨龙和它们背上的骑士都乱了阵脚,成了暴雨中迷惘的蚁群,不时有蚂蚁随着激怒的雨水远远漂去,最后被浪头简单地吞没……

本来普通箭矢很难给予龙族骑士以重创,但这些箭都是由法士塔制造,每支箭都凝聚了一个法士塔巫师的无上法力。以至于强大的龙骑士在箭雨中回到了孱弱的童年时代,一个个曾经充满希望的瞳孔渐渐晦暗,绝望无法遏止地蔓延……

当最后一头巨龙像飓风中的枯草叶一般摇晃着倒下后,整个山谷鸦雀无声,时间好像忘记了流动。但不多久,排山倒海的欢呼的洪潮就淹没

了山顶的每一株小草。所有人都在庆祝这场伟大的胜利。

明梭陶醉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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