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过药的医保卡查询个人账户是就证明已经开通了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6%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其中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这里的在与病人看病时,医生经常会考虑到病人的医保情况。这里转贴一下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知识。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

  单位缴费8%---6.6%至7%进入统筹账户(1%至1.4%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

  个人缴费2%---2%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至1.4%)---门诊费用。

  假设:某单位一位30岁的员工年收入为2万元,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后,单位每年缴纳1600元;员工自己每年交纳400元。

  个人账户由两部分组成:个人交纳的400元+单位交纳的那两万的8%里的两万的1%,即1600元中的200元,共600元;

  (其中百分比按规定35岁以下为1%;35以上为1.4%)

  统筹账户:单位交纳的那8%里其余的7%,即1400元。

  注:住院费用从统筹账户中报销,金额每人都一样;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即医保卡)中扣除,每人不一样。

近来好像很多公众号都在写医保卡事

还给出这样的案例,加以佐证

医保卡只能自己使用,千万不要借给别人,否则会拒保拒赔。

最近保哥的不少粉丝也被这些看似专业的论调吓到了,纷纷陷入了纠结之中!

我以前就用自己的医保卡给父母买过高血压、糖尿病的药,投保时需不需要告知啊?万一核保通不过怎么办?我要是不告知,万一保险公司以后理赔找麻烦怎么办?

别担心!今天保哥就详细给你说说关于医保卡的问题,帮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们辟辟谣。

保哥要说:这个案例,虚假的可能性占到99%!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目前没有哪一家保险公司能够将一个健康体(俗话说就是身体杠杠滴)被保险人的核保工作前置到查社保卡就诊记录的地步!

而且,未经授权,保险公司是无权查你的医保卡的。就像未经授权,银行工作人员也不能查你的征信记录是一个道理。

你以为随随便便保险公司就能查你的社保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下列信息:

(一)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损害用人单位合法利益的信息;

(二)涉及个人权益的信息。

1、保险公司怀疑你有未告知的既往疾病,要求你主动提供医保卡的记录;

2、投保时,你主动给保险公司提供了医保卡的记录文件。

但是,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保险人,并且你还听话的照办了,那我也就没话说了。。。

为了彻底搞明白医保卡的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医保卡”?

我们所说的“医保卡”,实际上就是“社会保障卡”,里面除了记录医疗账户信息,还有养老金信息,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信息。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以上海职工医保为例,单位缴纳11%,个人缴纳2%

医保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缴费的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一般按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70%进入统筹基金。

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额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主要支付小额和门诊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

山东、重庆、江苏等部分省市,职工本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健身场馆开展健身活动。但不得用于购买食品、衣物、健身器械或套取现金等。

部分省市医保卡可全家人用

部分省市,如浙江全省、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部分城市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由此可见,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是很灵活的。

到底应该如何正确使用社保卡中的余额,保哥认为大致分两种情况:

1、会留下就诊记录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社保卡是不可以借给别人用的。如果借了,那么“别人”住过的院、买过的药,做过的手术,都是你名下的。且不说理赔时会跟你带来大麻烦,关键问题在于凡是能查到就诊记录的,基本上社保基金都会给你报销一大部分,官方术语叫“套取社保基金”,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处是要进去的。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情况下会查到就诊记录呢?

住院、大病门诊、门特门慢(常见的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社区医院签约购药等,都会留下诊疗记录。

在社区医院签约后,门诊购药自己只要承担30%的费用,剩余70%由社保基金承担,这样需要社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购药,就会记录在册。虽然只是门诊拿药,也会记录在“医疗住院结算查询”里。

2、不留就诊记录的情况

如果你在普通的药房使用医保卡的个人账户买药,那就相当于你用自己的银行储蓄卡买药是一个道理。卡中的余额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买什么药就买什么药,因为你用的是你自己的钱,没有占用社保基金,所以也不会留记录。

就是这么简单!社保卡什么时候可以让别人用,什么时候不能让别人用,只要分清能不能查到就诊记录,能不能查到就诊记录的关键就在于你支付的医疗费用社保有没有给你报销!

已经存在“不良记录”了怎么办?

可是有些同学要说:我已经有过为父母使用统筹基金拿药的记录了怎么办?难道就没法买保险了吗?买了保险也没法理赔吗?

投保是不影响的,因为你不说,保险公司也不会查。

理赔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1)如果申请理赔的疾病,与记录没有关联性,那一般不会影响理赔。

比如:拿药记录是降压药,申请理赔的是“甲状腺癌”,完全没有关联,那肯定会正常理赔。

(2)如果申请理赔的疾病,与记录有关联性,比如:高血压可引发多种疾病

1、心脏: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律紊乱

2、脑部:脑梗塞,脑血栓,脑出血等

4、眼睛:视力下降,眼底出血,白内障,失明;

5、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在这里面涉及的疾病都可以追溯调查你投保险是否有高血压史,那如果你的医保卡里恰有降压药的记录,那么就比较麻烦了。

如果偶尔拿了一次两次的,你又有每年体检的正常记录,那可以证明你的“清白”,保险公司也会审查后正常赔付。

如果你长期的、固定的、有规律的去买降压药,你又提供不出连续的、正常的体检记录,那么,恭喜你,这就属于“说不清楚的”情况了,最终的结局很可能只有交给“法官”去评判了。

1、只用个人账户的钱时,可以大胆的给自己的家人用,感冒发烧、消炎止痛、清热解毒、维生素、肠胃药,通通都没事。

2、在涉及需要使用统筹账户支付的情况下,所有的消费都会有记录,请慎重。

拿医保卡去买药,别人刷的时候电脑上会显示个人信息不?例如工作职位?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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