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杀于吉质疑的技能怎么生效,是无人质疑还是不质疑人数大于质疑人数还是怎么样

第五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如何对待非投标人质疑投诉

作者:刘燕 发布于: 13:18:00 来源:

   受委托,某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将近200万元的办公家具。2009年9月24日,采购中心发布后,共有8家家具生产厂商投标;10月19日,项目如期开标;10月20~21日,采购中心组织专家评标,经评比,S供应商总分排名第一;10月22日,采购中心发布了,确定S供应商获得中标资格。
  公告发布的第三天,采购中心接到一个非投标供应商F企业的质疑。F企业相关人员小王表示,S企业的生产条件极差,可以认为不具备生产能力,其生产实物与样品相去甚远,提供的营业状况等有关资料均存在不实数据。采购中心接到质疑后,表示F企业并非投标供应商,没有质疑资格,对质疑不予答复。而小王则认为,作为家具生产厂商,F企业虽没有参与投标,但也是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具有应该享有的质疑权,于是向当地财政部门进行了投诉。
  该案例中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一是如何正确理解“潜在投标人”这个概念,二是非投标人是否具有质疑投诉资格。


  潜在投标人受时间限制  
  业内专家表示,所谓潜在投标人,是指知悉招标人公布的招标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为了维护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权益,《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招标位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其他内容。
  那么,在本案例中,是否所有家具企业都是潜在投标人呢?该专家表示,在投标日期截止前,潜在投标人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投标资格的所有该行业企业。也就是说,界定是否是潜在投标人必须注意两个条件:一是有投标资格的该行业企业,二是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才有潜在投标人这一概念。“一个项目的招标截止日期都过了,作为潜在投标人都没有去投标,就丧失了潜在投标人资格。”该专家表示。
  因此,此案例中,F企业没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待到投标截止日期之后,便不再是潜在投标人了。
  
非投标人不具质疑投诉资格  
  《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位提出质疑。专家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提出质疑投诉的只能是投标供应商,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其他自然人,只有监督的权利并没有质疑投诉的权利。
  对于该案例中,非投标人之外的第三方对招标采购过程进行质疑投诉,有关专家表示,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质疑投诉无效,因为其并非参与招投标过程的当事人。
  最终,有关部门认为,小王的名义质疑投诉属于无效行为,遂驳回其投诉,维持原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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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不是教你学习奥数,而是教你如何做奥数题;2、奥数不是大多数小朋友(现在学的有10%就不错了)可以学会的;3、为了让更多的人学会考试,套公式是简单、粗暴但低水平效果最好的方法。这种方法就像山寨产品,有iphone的外形,能打电话,玩游戏而且还多了双卡双待,喇叭音量特足而且价格便宜的优点。掏出来接听电话别人也搞不清你用的是啥货。所以要参加机构培训,关键是看你想要孩子干嘛。如果想学奥数,机构就算了,自己有能力(是对奥数有自己的理解,自己编讲义,而不是把机构的教材拿过来自己讲)而且孩子也有能力(家长具备能力的,孩子一般会遗传)就自己辅导。如果不是前面的情况,还是按找机构的路子来,这样有可能在小学阶段弄出个不错的成绩,帮助小升初,反正题答案对了,老师也判断不出来你到底理解没理解。
说真的,天天说刷题,真是烦透了,我初中的时候就书上那几条物理公式都背不出,考试抄在小抄上,物理成绩在重点初中秒大部分人。高中理解后能量守恒走天下。晚上从不自习,下午自习课2节作业能做完就做做不完就早上抄,也考上海最好的两所之一。理解力不够,刷再多也没用,重要的思维而不是公式。还有,我一路重点,做的少量题都是老师的经验总结,所以做题重精不在多。
估计楼主在讲分数裂项公式,是比较麻烦的,课前没有接触过的孩子当场学当场用有难度的。除了提前预习相关专题还真没啥好办法。总体说来学而思体系是不错的,知识点覆盖全面不留盲点,认真学加刷题的话功底扎实杯赛可以出成绩的。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你认为不好的,告诉他哪里不好了,你回家把他补充回来,你认为好的,你回家再重点讲一下
这种质疑没有意义,任何非十全十美的东西都是质疑不起的

他告诉了我们公式,他给我们推导了公式。这已经足够了。不然,你连这些公式都不知道。


你也说孩子不理解公式~难道,孩子不理解,就可必须一遍一遍的解释公式了?每个孩子的理解力不一样,每个孩子的能够理解的方式不一样
所以,理解的,要刷题,不理解的,先刷题,回去再理解。

最后说一句,你做家长的也该做些什么吧

乒呤乓啷气 发表于 13:01
套公式的思路是便于机构教,并不是便于孩子理解。如果机构的教法很对路,我也不会自己去写奥数基础速成了。 ...

楼上讲的都很有道理,公式是在充分理解了题目之后帮助快速解决问题的工具,前提是充分理解了题目。

既然学而思做不到,那我作为家长就自己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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