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退休养老金上调7月能上调吗

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本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将有所调整,不过,最低月应缴金额相比上年没有变化,仍为652元。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从下月起将按照新标准缴费。

2016结算年度,我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同上一结算年度一样仍以2300元为起点;并依此确定了18个档次,将最高缴费档次调整为18200元。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460元,最高为3640元。

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也保持1700元不变,按11%的比例(含基本医疗保险10%、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计算,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合计月应缴金额192元。两项合计,最低月应缴金额相比上年没有变化,仍为652元。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后,视同其缴纳同期职工生育保险费。

所谓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按《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规定,在本市市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2016结算年度具体为4月至2017年3月。

市社保中心提醒,已在各家委托银行办理委托缴费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从下月份起,将由各家委托银行自动按调整后的金额进行扣款,其中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按其本人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缴费申请手续时所选档次对应金额调整;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按192元标准调整不变。每月缴款截止日仍为25日。

4月2日,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参加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在4月份调整和补发到位。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法与往年不同,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以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额的差距。据测算,此次调整人均将增加258元。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普调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

根据方案,普调分为三步,第一步对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第二步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第三步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乘以4%计算增加额。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例如苏州市某企业女退休人员宋某,去年底53岁,缴费年限28年,基本养老金1680元,其普调第一部分为40元,第二部分为84元,第三部分为67.2元,三块合计为191.2元。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控制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

为了拉近不同水平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发额的差距,今年,苏州市将对养老金水平较低的人员给予倾斜。按规定,当上述三步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在按上述三步增加后再按本人调整前养老金3%适当增发,增发额不足40元的补足到40元,此项增资和按上述3项增加额合计不高于240元。上述案例中的宋某前三项合计每月不超过240元,可按调整前养老金3%增发50.4元,前三项加这项合计为241.6元,超出了240元,所以增发养老金3%部分为48.8元(50.4-1.6),最终此次宋某增加养老金240元。

同时,当前四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一定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此外,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及以上退休、退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给予倾斜增发,满70不足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满75不足80周岁的为6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发80元。

例如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陈某,去年底76岁,缴费年限36年,基本养老金4755元,按照前3项调整方法增加额为338.2元(40+36×3+4755×4%),另外,按照补足规定计算,增加额应为391(即00×6%+755×4%)元,加上高龄增发60元,最终陈某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为4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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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先增加15元;再对上述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中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元、3元、4元、6元和9元。

  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划分,省内以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 号)划分的类别为准,省外以当地的类区划分为准。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原则上以退休时参保单位所在地为准。

  3 、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555元的,调整到2555元。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已纳入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并由社保经办机构预发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资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纳入社会保险统筹管理或由原单位代发养老金的人员,由原单位代调,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对于尚未纳入参保的在甘中央单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退休人员能够按时领取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五、做好发放落实工作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经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基本养老金支付渠道发放落实,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抓紧建立起本地区退休人员基础信息资料,对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化及时补充调整,确保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六、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准确宣传政策,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要结合实际,仔细排摸风险点,制定部门联动预案,及时做好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推动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平稳实施;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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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照顾的。2018年甘肃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调整范围是:

2017年底之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一休人员;

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

2017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

2018年甘肃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调整细则:

退休人员和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

“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人员,以2017年12月份本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2017年同类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

退休人员: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先增加15元;

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老工人:每月分别再增加2元、3元、4元、6元和9元。

企退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555元的,调整到2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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