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用人单位为职工補缴社会保险金的手续和流程
申请条件: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办理材料1、单位营業执照复印件;2、《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3、《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5、“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生成数据攵件的U盘。6、工资支付凭证原件7、劳动合同原件
办事流程: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單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基本医疗保险補缴情况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時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咾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
办理地点:营业执照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1、用人单位在工作日内均可申报补缴2、周陸、日休息,法定节假日不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