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前身为仙居工业园区,成立于2003年,2006年3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2009年8月,县委、县政府在原县工业园区基础上批准成立了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辖永安、现代、城南、工艺品城和白塔五大区块,规划总面积37.7平方公里,享受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开发区现有入园企业176家,其中投产98家,基本形成了以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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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发改能源〔2018〕61号
你委《关于要求批复仙居县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的请示》(台经信〔2017〕266号)收悉。《仙居县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由仙居县经信局编制完成,并由中国联合工程公司进行了审查,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规划编制依据、规划期限、规划原则和目标、规划编制方法,以及深度基本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在综合考虑仙居县经济社会发展及供热现状基础上,切实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规范发展热电联产的有关要求,对热负荷及供热系统进行了预测和分析,规划了热源点的建设布局,考虑了供热管网布置原则和路由选择,分析了规划实施后节能减排效果。经研究,原则同意《规划》作为仙居县发展集中供热的依据。本规划批复后,原《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热电联产规划》即行废止。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仙居县发展集中供热的必要性 仙居县地处台州市西部,已初步形成以医药化工、工艺美术、汽摩配件、电子机械、医疗器械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仙居县经济开发区是仙居产业发展的主要承载区块,包括现代区块、永安公园区块、城北工艺品城、城南区块和白塔区块等。“十三五”期间,现代区块将着力打造医化园区,并承接城南区块医化企业转移。 目前,仙居县共有2个集中供热热源点,分别为浙江仙居热电有限公司和仙居县现代热力有限公司。浙江仙居热电有限公司现有中温中压锅炉3台(2台3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台20吨/小时链条炉),配套汽轮发电机组2台(1台0.15万千瓦背压机组、1台0.6万千瓦抽凝机组)。仙居县现代热力有限公司现有次高温次高压锅炉3台(2台2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台5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台0.3万千瓦背压机组。此外,仙居县还有分散供热锅炉100余台,能源利用效率低,污染物排放严重。为保障仙居县用热产业发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编制集中供热规划并根据规划推进集中供热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仙居县行政区域范围(1992平方公里),包括3个街道(福应街道、南峰街道、安州街道)、7个镇(横溪镇、白塔镇、田市镇、官路镇、下各镇、朱溪镇、埠头镇)、10个乡(安岭乡、溪港乡、湫山乡、皤滩乡、淡竹乡、步路乡、上张乡、广度乡、大战乡、双庙乡)。 (二)规划期为年,近期规划至2020年,中远期规划至2030年。 三、热负荷、热源点和热网规划 根据仙居县的总体定位、发展导向与产业布局规划,考虑仙居县的地形地貌因素,将仙居县划分为3个供热分区: 1.现代及城区区块:包括福应街道(城区)、福应街道(经济开发区现代区块)、南峰街道、安州街道、下各镇。 2.白塔区块:白塔镇。 3.其他区域: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根据对仙居县工业热负荷分析,预测规划区域热负荷如下表: 1.现代及城区区块(集中供热):以仙居县现代热力有限公司为集中供热热源点。 (1)近期,关停浙江仙居热电有限公司。关停后,原有供热范围内的用户改由仙居县现代热力有限公司负责集中供热。未实现集中供热前,采用清洁能源分散供热。 (2)近期,仙居县现代热力有限公司保留现有次高温次高压锅炉3台(2台2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台5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0.3万千瓦背压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3)中远期,仙居县现代热力有限公司根据热负荷需求,相应扩建高温高压或以上参数的燃煤背压热电机组。 2.白塔区块(集中供热) (1)近期,采用清洁能源分散供热。 (2)中远期,在规划区域内用热负荷量达到一定规模后,经有关权限部门论证同意后,可考虑规划建设1个集中热源点,选用高温高压以上参数燃煤背压热电机组或天然气供热站方式实现供热。 3.其他区域:采用清洁能源分散供热。 4. 集中供热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应全部停用。分散供热区域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应按政策关停,并改造为清洁能源分散供热。 5. 所有燃煤热电锅炉必须实现超低排放。 热力管网布置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考虑热负荷的分布、热源点的位置、地上和地下管线、地质条件和地下水位、园林绿地等因素因地制宜布置,并符合《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集中供热区域内不得新建新的分散燃煤锅炉,原有分散燃煤锅炉、导热油锅炉应关停淘汰。新建、已建燃煤热电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均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预计规划内项目实施后,到2020年,每年节标煤量约1.53万吨,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275吨、减排氮氧化物88吨、减排烟尘58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仙居县政府应将《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要引导用热企业集聚到公共热源点供热区域内,实行集中供热。要妥善处理影响热源点供热的建设项目和设施,确保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抄送:台州市发展改革委,仙居县人民政府,仙居县发展改革局、经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县经济开发区内土地资源管理,确保土地价格适应开发区发展的需要,经2017年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同意结合开发区工业用地出让实际情况,对县经济开发区内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通知如下: 一、县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是县经济开发区区域内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工业用地出让的底价或标底、成交价均不得低于该区域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 二、调整后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适用于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所有待出让工业用地:包括永安区块、现代区块、白塔区块、下各区块、横溪区块、城南区块、工艺品城。
三、本次最低价标准调整为:县经济开发区永安、现代、下各、白塔、横溪区块35万元/亩;县经济开发区工艺品城、城南区块60万元/亩。 五、调整后的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