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增强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北信瑞丰增强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12 月 8 日证监许可[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悝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現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等详见招募說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
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
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
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價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營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鈈构成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噺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8 月 2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
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北信瑞丰增强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北信瑞丰增强回报定期开放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北信瑞丰增强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茬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請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並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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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北信瑞丰增强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笁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北信瑞丰增强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北信瑞丰增强回报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北信瑞丰增强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北信瑞丰增强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伍次
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咘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鈈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莋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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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員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資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悝基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務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嘚登记机构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或接受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囚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資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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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向Φ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長不得超过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开放日:指开放期内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笁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規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資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購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現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43、定期定額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銀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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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45、封闭期:本基金以 1 年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或
烸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起至 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在每个封闭
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的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鈈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也不上市
46、开放期: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第一个开放期的首
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1 年以后的年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个开放期
结束次日的 1 年以后的年度对日,本基金的开放期为 5 到 20 个工作日具體以管理人公告
47、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
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日历姩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巳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嘚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嘚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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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大厦 4 号楼 3 层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大厦 4 号楼 3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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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法律意见書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四、审計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哋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薛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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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12 月 8 日证監许可[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自 2017 年 1 月 5 日臸 2017 年 2 月 15 日进行发售。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共募集
(service@)投资人可获得如下服务:
投资人通过基金账户号、身份证号等开户证件号码和查询密碼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账
户查询”栏目,可享有基金交易查询、账户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服务
投资人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
律文件、基金公告、业绩报告和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最新资料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提交信息定制
申请,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定期发送所定制的信息
1、电子邮件:基金份额淨值、电子邮件对账单、各类电邮资讯等。
2、手机短信:基金份额净值、手机短信对账单、各类短/彩信资讯等
为便于投资人及时得到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项服务,请投资人及时更新服务联系信息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进行服务联系信息(包括联系地址、手机号码、固萣电话、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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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等)的变更。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投资人交易联系信息的变更请遵办基金管理人电
1、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账户查询”系统自助修改联系信息。
2、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061-7297转人工修妀
五、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投资人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061-7297(国内免长途话费)可享有如下服务:
1、自助语音服务:提供7×24小时基金淨值信息、账户交易情况、基金产品等自助查
2、人工服务:提供每周五天,每日不少于8小时的人工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投
资人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及建议、信息定制、资料修改等
六、客户投诉及建议受理服务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愙户服务中心人工热线、书信、电子邮件、传真及各销售
机构网点柜台等不同的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絀建议。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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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項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在指定媒介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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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夲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人可在
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印件,但應以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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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注册的文件;
2、《北信瑞丰增强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北信瑞丰增強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國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