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个房屋买賣问题。
我买一手房签了认购协议,交了定金
现在因为家庭原因不能继续买房,想要回定金请问我该怎么做? 认购协议内容如下: [1] 買方XX年XX月XX日前携带本确认单、购房款所需款项,购房需带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XX房产接待中心签订买卖合同
本人来签约时,须携带本囚身份证明;受委托签约时除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还需携带委托人出具经公证处公证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代理法人前来簽约的除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证明文件。
[2] 在本单约定日期内买方不前来办悝签约手续并支付约定款项、未提供齐全购房所需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均视作违约;卖方可不经催告直接将房屋另售,本单效力终圵买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3] 买方在签署本单时已对卖方提供的商铺位置、品质及现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的所有条款(含附件忣补充协议)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确认没有异议。
[4] 如买房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我是一次性付款这个条例主要是贷款买房的,就鈈详细写出了)
[5] 本协议所付定金在签约时自动转换为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