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密人注意这2家公司未取得民间融资机构许可证业务许可证!
关于高密市民信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未取得民间融资机构许可证业务许可证的公告
根據《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和《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鲁金监字〔2016〕6号)等有关规定,全省民间融资机构许可证实荇业务许可和备案制度经省监管机构批准颁发业务许可证后方可开展业务。未取得业务许可不得擅自从事民间资本管理和民间融资登記服务业务。截至目前高密市民信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密四联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家公司未取得民间融资机构许可证业务许可證,无资质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
高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