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转到大连开发区户口从2007年7月到2010年11月30日就职于开发区一家单位。现在巳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由于本人的疏忽和对社保知识的缺乏,从2007年7月到2007年10月的医疗保险我没有缴纳当时所在单位还在市内缴纳社保,那段时间(2007年7月到2007年10月)单位把个人和企业的社保金额打到个人账户让我们自己缴纳但是,我当时户口在本溪就没有去缴纳。之后從2007年11月至今医疗和养老保险都没有断过从2009年到现在,我的单位关系转到了开发区由于我市内也有社保账户,现在由于2007年的社保欠缴导致我大连的医保卡用不了了以后,我要在大连找工作的话大连市内医保卡欠费是用不了的。
我到开发区窗口问询如何将我之前所欠的2007姩的4个月社保(养老和医疗)补齐窗口的人员告知我无法补缴医保,只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大连市内医保中心的人员通知我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补缴医疗和养老保险。
问题出现了我的户籍在开发区,开发区不给补断档的医保;而大连市内又不给补缴外地户籍的社保
我现茬要如何补缴呢?!!
请领导一定要帮忙出主意啊。。。不胜感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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