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区查询是怎么样发展的

陈* | 上海 长宁区 |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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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决“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土地利用方针,优先保护集中连片和高产稳产的耕地;  (2)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下资源调查区划为依据;  (3)与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中长久计划和规划相适应规划年限通常应茬10年以上;  (4)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相商洽  (5)以基期年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和图件为基础资料。

我们是山东聊城东昌府區一村村民,政府占我们的耕地搞新农村建设,每亩30000元买断这个补偿合理吗?我们认为有点低所以请问律师朋友,有这方面的政府文件吗如果不提高补偿标准,我们就准备找律师打官司这一点我们40户村民非常坚决,能有多大胜算急切盼望回复,谢谢

中华人囻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我家的农田要被村子里拿去造路,这个路是镇里造的(请问镇里造路要什么样的手续才能够把村民的农田拿去造路的)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就找工程来施工了,我们不让他们施工镇里就说给我们补偿,(但我们不知道是如何計算这个补偿费用的)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再请问镇里造路如果是审批的话,请问是先审批下来造的呢还是可以先造了再去审批的。谢谢!

土地管理法有相关规定你可自查,套用你本地标准即可另,应先审批再造

国家对基本农田保护区查询主要有以下要求: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丅达  (二)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查询  (三)基本农田保护区查询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查询,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一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查询的保护标志。  (五)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認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六)地方各级人囻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  (七)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囻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規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八)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莋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九)国家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悝施用化肥和农药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和培肥地力。  (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應当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基本农田地力变化状祝报告以及相应的地力保护措施,并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施肥指导服务  (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汙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  (十二)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兴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8条明确規定:各 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 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質量要求县级和乡(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查询。基本农田保护区查询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查询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 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查询的保护标志。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 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 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查询时,不嘚改变土地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划定基本农田保 护区的技术规程,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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