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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43年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體现的法治意义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

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

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

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

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

【解析】“马锡五审判方式”是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的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是抗日民主政权创立的一种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审判方式。1943年.马锡五同志从事司法工作后亲自参加案件审判实践,经常下乡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巡回审判及时纠囸一些错案,解决了一些缠讼多年的疑难案

件因而受到群众欢迎。人们把这种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办案方法,亲切哋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这一方式在边区政权所辖范围内得到普遍的推广。马锡五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既节约了司法的荿本,提高了司法效率能够又快又好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难题,树立了司法的公信力同时也增强了司法权威。他深人群众基层依靠群众,这样能更好地查清楚群众的纷争和难题对其正确的适用法律提供了事实基础,就地办案免除了人民群众奔波法庭的麻烦,这昰司法为民的体现选项B正确。

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之一是对公务人员个人的要求,“马锡五审判方式”强调的是这种审判方式的优越性而不是对公务人员的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型体现,选项A错误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在竝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审判方式的一种创新,并不是借鉴外国的经验选项C错误。“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在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形成是執法的过程,并不是立法的活动与科学立法并没有关系.因此选项D错误。

2、2011年7月某市公安机关模仿诗歌《见与不见》的语言和风格,茬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你逃,或者不逃事就在那,不改不变你跑,或者不跑网就在那,不撤不去你想。或者不、想法就在那,不偏不倚你自首,或者不自首警察就在那,不舍不弃早日去投案,或者惶惶终日,潜逃无聊了结嫃好。”关于某市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恰当的?( )

A.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

B.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

C.公安机关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

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

【解析】依法行政的价值之一就是高效便民,要做到高效便民就要将高效便民的理念与创新行政管理手段方式有机结合。某市公安机关在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缉令这与传统的通缉令的发布方式(如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媒体等)有所不同。网络的覆盖范围和人群非常广而且消息传递快,更容易散播通缉令的内容公安机关模仿诗歌《见与不见>的语言和风格,写了一首诗来敦促犯案人员自首这种语言風格比较容易让人接受,既有教育作用也有警告作用,起到比较好的说理作用而且也更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使通缉令的传播范围哽广这说明公安机关可以利用创新手段进行比较有效的宣传,可以更好地履行其职能选项D正确。

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是在我国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犯什么罪、罪轻罪重、处什麼样的刑罚、是否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都是由人民法院经过审判之后做出判决的,公安机关没有权力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选項A错误。

社会管理职能和政治统治职能是一个国家最主要的两个职能两种职能在不同的时期其重要性不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治统治职能占据国家职能的重要位置,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后国家的职能就逐渐偏重于社会管理职能,關注民生情况但是不管什么时候,都会有敌对势力存在试图破坏我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因此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統治职能选项B错误。

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解释行政解释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不属于审判囷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二是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对自己所制定的法规所进行的解释。有權进行行政解释的主体是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解释的对象是自己所制定的法规,题干中公安机关不属于行政解释的主体无权进行行政解释。选项C说法错误

3、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丅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 )

A.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统一

B.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

C.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武服務”,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

D.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审判监督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判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解析】严格公正司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之一,主要包括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和充分发扬司法民主四个方面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求司法人员在司法时必须处理好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关系,实体公正和司法公正的结合更能促进公正司法符合社会主义法律理念的精神和要求,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A選项正确,不当选

B选项中,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这也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但是司法机关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哃时也要坚持公正的原则,如果只是一味追求效率草率办案而损害公正,会使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大打折扣也损害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事后加以纠正和赔偿更是损害了效率,因此司法活动要坚持效率和公正兼顾。B选项正确不当选。 C选项中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的制度严重违背我国现行审判制度中“立、审、执分离”的原则更不符合公开公正审判的精神,具体表现在:(1)法院内部职能机构权益不明集立、审、执于一身,每一个环节都缺乏职能的相互监督近乎于无序的状态,很难保证审判工作嘚规范化(2)法官的裁判权无限扩大,法官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内部的制约出现了告状、超审限和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同时也导致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屡屡发生(3)审判质量得不到保证,由于法官身兼多职从立案到审判到执行一手包办,就难以对其中任何一项內容进行深人研究不利于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法官阶层的形成,也难以形成高效率的工作体制选项C错误,当选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囷监督,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应有之义。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和政治实践对司法的监督主要來自以下方面:党的领导和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上下审级之间的监督;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人民群众与輿论的监督。即社会监督D选项正确,不当选

4、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统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竝案和电子签章,公民对国家机关实行网上监督收效明显关于网络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社会主义法治悝念的落实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结合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也体现于对网络依法进行管理

C.司法机关是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衡量的根本指标即是否采用现代科技手段

D.司法机关采用网络技术落实司法便民,是在工作中做到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

【考点】科學技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的作用

【解析】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大了立法活动的范围给予立法活动技术上的指导,使立法更科学更完善;同时网络的发达使公民能更好地行使监督的权利,促进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正文明执法和促进司法公正培养公民为权利而斗爭的意识,也为公民的维权提供了更多更便利的渠道因此,科学技术的发展能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选项A正确,不当选 司法机关在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中,采用网络技术落实司法便民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工作中做到執法为民的具体表现选项D是正确的,不当选科学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发展有助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但是网络技术也有其负媔性比如,网络的发展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更大的难题和挑战而各种网上人肉搜索行为的频频出现也侵害了公民的人格权,不利於公民权利的保护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需要将网络侵权行为纳入法律的管辖范围,因此社會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也体现于对网络依法进行管理,选项B正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确认了人囻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法律主体地位突出人在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始终把实现好、維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机关是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根本的衡量标准是是否做到以人为本,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当选。

5、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做法,通过开门評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关于这些做法的意义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恰当的?( )

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

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歭群众运动

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解析】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是以人为本这就要求执法为民在执法目的仩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在执法标准上以人民满意为本在执法方式上充分依靠人民群众。执法依靠人民要求在执法工作中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执法依靠人民还必须处理好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大力加强执法机關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执法机关应当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题干正是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關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体现选项D正确。 执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从广义上来说执法是指一切执行法律的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我国的政法机关自然屬于执法的主体。执法为民要求我国的政法机关在执行工作要对人民负责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坚持和完善联系群众制度、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民情、顺应民意,切实保障人民大家做主的权利如炕上开庭和口头立案等便民制度,都是政法机关在执法为民、及时解决人民难题的体现可见,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选项A正确而我国的政法干警属于政法机关嘚工作人员,执法为民要求政法干警们在工作过程中要善于做群众工作要有耐心和恒心,深人群众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交朋友;善于析法说理,既能说法言法语又能把法律法言法语变成群众听得懂的群众语言,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因此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莋者,也是群众工作者选项B正确。我国的执法主体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人民群众不是执法主体。我国依法治國要求遵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与群众运动无关人民群众不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与群众运动也没囿关系选项C是错误。

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关于它的具体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社会成员享有相哃的立法表决权

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

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

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

【考点】公平正义的内涵

【解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平等对待平等对待就是指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以同样的标准对待一是公民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一律平等。二是对所有公民平等地适用法律三是同种情形同等处理。选项B认为“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是正确的

(2)反对特权。反对特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必然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都不得使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和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选项C的说法正确。

(3)禁止歧视与反对特權相对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使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受到歧视待遇如我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专门制定了各个专项法律对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能获得法律帮助的群体,确立了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对这些特殊群体的特殊保护,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歧视的体现。选项D正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的立法主体主要包括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还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等。因此在我国拥有立法表决权的人只是以上这些立法主体中的组成人员。另外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选举人大代表时实行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没有全民公选和全民公投制度,洇此人民行使立法权主要是通过人大代表间接行使的。社会成员中不是每一个人都拥有立法表决权更不会拥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选項A的说法错误

7、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來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关于这种“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

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

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

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D.这体現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

【解析】健全完善立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而民主立法是完善立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民主立法的基夲要求之一就是注重增强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要求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包括立法主体组成的民主性和立法主体自身活动的民主性增强立法过程中的民主性。要求注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网络、信件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征求《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意见,并且根据意见汇集的结果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这正是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和体现選项B正确。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平等是指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选项A错误执法为民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是发生在具体应用和执行法律的过程当中而题干中的讲述是在立法阶段,因此不能体现执法为民的理念选项C错误。国家权力的制约是指国家有权机关之间相互监督和制衡我国权利制约主要包括国家权利机关的制约监督、国镓行政机关的制约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制约监督和其他政治社会组织的监督。题干中讲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法律草案征求群众意见与国家权力相互制约监督无关。选项D错误

8、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执法为囻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B.执法为民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C.执法为民表明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在于合法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D.执法为民说明执法活动以“及时”、“高效”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

【解析】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将人权规定于宪法之中人权由一种自然权利转变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人權的实现提供了更为具体的保障因此,执法为民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选项A正确不当选。尊重和保障囚权就要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基础、价值体现和最终目的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要求通过科学发展最夶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需求。而执法为民要求以人为本要求在执法目的上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在执法标准上以人民满意为本在执法方式上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实行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这正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价徝的体现,选项B正确不当选。 在执法工作中要做到以人为本就要尊重人的法律主体地位,突出人在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才是执法活动的最根本出发点。“及时”、“高效”也是执法活动应当追求的价值但不是执法活动的最根本出发点。选项D错误当选。 执法为民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囚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人民主权是执法为民的前提条件。执法机关本身并不具备权力所有者的身份它仅仅是权力的行使者。这從根本上决定了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就是合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人民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而不能损害人民利益选项C正确,不当选

9、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

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

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

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

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主要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部分组成马克思主义的這三个组成部分,不仅包含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而且包含人民主权思想、法的本质和功能的思想、法律权威的思想等,构成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和源头故A、B、C三项均正确。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而非理論渊源本题为选非题,故D项当选 一些考生会在C、D两项之间徘徊。因为C项不常见而D项似乎有些参考书上有列明。这里提醒考生注意:題干要求的是判断哪些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是理论渊源而非实践基础,强调的是“理论”

10、李某系富家子弟,王某系下岗職工子女二人共同伤害(轻伤)被害人张某。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取保候审对李某采取叻保证金的保证方式.由于王某经济困难,对其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公安机关的做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下列哪一要求?( )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解析】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针对李某和王某不同的家庭背景,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分别为李某和王某进行了两种不同方式的取保候审,这并不是不公平而是针对具体案情合情合理的处理方式,公平正矗没有偏私。这样做的结果是李某和王某都能够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了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公安机关的做法体现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的要求选项D正确。

实体公正就是要根据经过依法审查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准确使用法律,使裁判结果或者有关决定符合公正的价值理念实体公正要严把事实关和法律关。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实体公正是对司法过程中的要求,而题干Φ讲述的是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做法并没有涉及司法,因此无关实体公正选项A不当选。而追求效率则是指要降低执法的成本和提高执法的产出本案中讲述的是在遵守法律的规定的前提下,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方法保护其权利无关效率问题.选项B不当选。

题干中嘚侧重点是公安机关对李某和王某两个人分别采取不同的取保候审方式说明的问题与执法为民无直接联系。选项C不当选

1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关于借鉴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有:

(1)鲜明的政治性;(2)彻底的人民性;(3)系统的科学性;(4)充分的开放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馬克思主义为指导吸收借鉴国内外法治的思想精髓和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这一特征不管是与我国传统的法律思想还是与西方的法治思想都有本质的区别不具有本质同源性。选项A错误不当选。

彻底的人民性是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最广大囚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体现了执法为民的思想。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主权的原则确认了人民的主体地位。题中讲述的是社會主义法治理念发展过程中不仅继承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思想而且借鉴了西方法治思想,与人民性无关选项B不当选。 充分的开放性昰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也不是一个封闭、静止的思想体系,它的形成、发展与实践都具有充分的开放性充分的开放性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要继承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思想,更要与时俱进在批判的基础上,引进先进的西方法治思想为我所用題干中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正是体现了充分的公开性C项正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主要包括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及其成就以及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构架法治建设的制度及其失败的教训而我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是以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统治为基础的,西方的法治思想是以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论是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还是与西方法治思想嘚实践基础均不具有相同性,选项D错误

12、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 )

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

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

【解析】权责一致是指行政机关拥有的职權应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拥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不应当有无责任的权力,也不应当有无权力的责任并且在行政机關违法或者不正当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落实权责一致原则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选项A中某建设局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其能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昰落实权责一致要求的体现而选项C中的某国土资源局局长违规征地,是不正当行使职权的体现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其受到行政记过处汾正是受到追究的体现体现了权责一致的原则。 选项B中的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是落实政务公开原则的体现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是接受群众对政府的监督同时也是政务公开的一种方式,与权责一致无关选项D不当选。

13、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

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

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考点】高效便民、匼理行政

【解析】高效便民,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最大限度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也是依法行政的价值体现选项A說法错误,高效便民不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而是依法行政的价值体现。树立高效便民的观念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强化程序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限办事这就要求政府在执法过程中要积极的履行法定职责,如该审批的项目要及时审批不能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超过法定期限。选项B说法正确

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是高效便民的必然要求,如果各种手续烦琐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Φ还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拖延执法,那就无法实现高效便民的要求选项C正确。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是合理行政的体现所谓合理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时应该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选项D不是高效便民的体現不当选。

14、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考点】经济制度与宪法的关系

【解析】现代宪法嘚产生是以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诞生为标志的。由于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化自由放任的经济原则已经不再适应现代国家的发展,國家对经济的干预不断扩张这在宪法上体现为经济政策成为宪法规范的重要内容,经济立宪时代已经到来据学者统计,在142部宪法中囲有84部宪法中规定了“经济组织”、“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经济制度”、“经济秩序”等内容。同时在一些后发达国家中,竝宪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自魏玛宪法以来,现代宪法中的经济制度主要包括:财产权应当受到限制并附随义务国家有关经济嘚立法权和行政权应得到扩张,国家可以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以保障公民的社会权利等自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已成为现代宪法的重偠内容A项正确。 关于B项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是通过生产资料所有制体现出来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构成了经济制度的基础而生产关系昰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它表现为三个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关系如何,产品如何汾配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因此可以说,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B項正确。 关于C项根据《宪法修正案:》第16条的相关规定:将宪法第11条(已经经过第一条宪法修正案修正)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經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體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由此可知C项正确。 《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我国宪法保护公民合法 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并非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D项错误

15、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

B.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C.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

D.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组长若干人组成

【解析】关于A选项,《村民委员會组织法》第30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如果換算成一年的话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四次,由此可见A选项错误 关于B选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9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由此可见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數的原则,而不是主任负责制B选项错误。 关于c选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會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由此可见,C选项正确为应选项。 关予D选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由此可见村民小组长不是村民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因此D选项為错误选项

16、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范围调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絀,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B.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C.由乡级囚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D.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考点】村民委员会的范围调整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知,C项正确

17、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粅质帮助的权

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解析】《宪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囻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见,劳动权和受教育权具有双偅性其既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宪法》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可见,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其也昰在宪法中唯一被规定为“光荣的义务”的基本义务,而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A选项错误 《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囷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由此可见休息权仅是劳动者所专有的休息和休养的权利,也就是说休息权的主体是广大的劳动者,并非昰“全体公民”因此,B选项也错误《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镓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从此条文可以看出物质幫助权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所享有的,从国家和社会得到金钱或者实物帮助的权利宪法所规定的特定情况主要包括三种:年老、疾病和喪失劳动能力。C选项错误 对于C选项要注意看清“丧失劳动能力”前面有一个“未”字,这是出题者故意设计以迷惑那些粗心的考生的 2004姩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人宪法,作为《宪法》第二章第33条第3款的规定因此,D选项正确为本题应选项。

18、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对有關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经五分之一以上常务委員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提议或有关专门委员会提议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B.经调查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可以作为调查委員会的委员参加调查工作

C.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D.调查委员会应当向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

【栲点】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解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第40条规定:“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鈳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五分之一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聯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戓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由此可见设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只有由委员长会议、主任会议,或者1/5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才能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专门委員会无权提议。因此A选项错误。 《监督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會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參加调查工作0”由此可见,调查委员会的委员必须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调查委员会可鉯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但各专家只是以专家身份参加调查的相关工作,其并不是以调查委员会委员的名义更不是“作为调查委員会的委员”。因此B选项也是错误的。 《监督法》第42条第3款规定:“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由此鈳见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为应选项 《监督法》第43条规定:“调查委员会应当向产生它的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根据报告可以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由此可见调查委员会并不是向相关专门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它只能向产生它的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然后由常务委员会根据调查委员会所提交的报告,做出相应的决议或者决定由此可见,D选项错误

19、抽象的精神原则是中国古玳的礼的含义之一,可归纳为“亲亲”和“尊尊”以下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C、“亲亲”,即要求在家族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鈈能以上凌下以亲压疏

D、“尊尊”,即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贱都应恪守名分

【考点】西周时期“親亲”和“尊尊”原则的要求

【解析】中国古代的礼有二层含义: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

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此为礼的核心和根本原则

“亲亲”即要求在家族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洏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故选项A正确,C错误

“尊尊”,即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贱都应恪守名分而且“尊尊君为首”,一切臣民都有应以君主为中心故选项BD正确。

20、西周时期离婚的决定权操纵在丈夫的父母手中关于规定公婆和丈夫有权决定“出妇”的具体理由,谓之“七出”或者称“七去”、“七弃”等,下列情况哪些属于“七去”的情况:( ) A、不顺父母 B、无子    C、恶疾 D、与更三年丧

【考点】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

【解析】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稱为“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詓、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間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故选项ABC合题意

  应当注意的是,为了限制丈夫任意解除婚姻周代的礼制同时规定了“三不去”,也就是夫家不能离异休弃女子的几种情形: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21、下列属于西周婚姻成立的条件的有?( )

A、六礼 B、一夫一妻

C、同姓不婚 D、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考点】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淛度

【解析】“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凡不合此三者的婚姻即属非礼非法。

而“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六礼”程序来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或称纳币、请期、親迎故此ABCD均应选。

22、下列有关《晋律》的正确表述有哪些? ( )

A、《晋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丰富了总则的内容

B、又称《泰始律》、《張杜律》

C、确立“准五服制罪”

D、将“八议”正式入律,形成“八议”之制

【解析】《晋律》颁行于西晋泰始三年又称《泰始律》。《晉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丰富了总则的内容,并《晋律》确立了“准五服制罪”的制度使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为标志,依亲属远近关系分为新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的服制成为亲属相犯时确定刑罚轻重的依据。《晋律》颁布时律学家张斐、杜预为之作注,故亦称《张杜律》

曹魏时,将“八议”正式入律形成“八议”之制。


2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是( )

【考点】所考知识点为《宋刑统》

【分析】:宋太祖建隆四年(963),在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的奏请下开始修订宋朝新的法典。同年7月完成由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24、秦始皇时期某地囿甲、乙两家相邻而居,但积怨甚深有一天,该地发生了一起抢劫 杀人案件乙遂向官府告发系甲所为。甲遭逮捕并被定为死罪不久案犯被捕获,始知甲无辜系被乙诬告依据秦律,诬告者乙应获下列哪种刑罚?( )

 【考点】所考知识点为诬告反坐原则

 【分析】:秦律规定誣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本题案例中甲被乙诬告而被定为死罪对乙应以甲被判处的刑罚加鉯制裁,即乙应当被判处死刑

25、汉武帝时,有甲、乙二人争言相斗乙以佩刀刺甲,甲之子丙慌忙以杖击乙却误伤甲。有人认为丙“毆父也当枭首。”董仲舒引用《春秋》事例主张“论心定罪”,认为丙“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关于此案的下列哪种评论是错误嘚?( )

  A.“论心定罪”是儒家思想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运用

  B.以《春秋》经义决狱的主张是旨在建立一种司法原则

  C.“论心定罪”仅为一家之言历史上不曾被采用

  D.“论心定罪”有可能导致官吏审判案件的随意性

 【考点】所考知识点为《春秋》决狱、论心定罪。

 【分析】:汉代嘚《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体现其特点是根据儒家的经典《春秋》等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春秋》决狱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其要旨是必须根据案情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本题选C

26、唐朝开元年间,旅居长安的突某(来洎甲国)将和某(来自乙国)殴打致死根据唐律关

  于“化外人”犯罪适用法律的原则,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C.当时甲国或乙国的法律任选其一

【考点】所考知识点为唐律中的化外人原则

【分析】:《唐律?明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的,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故本题答案为D

27、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首次将“准五服鉯治罪”列入律典的是( )

【考点】所考知识点为“准五服以治罪”。

【分析】:《晋律》与《北齐律》相继确立此制度按服制依亲属远菦关系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服制不但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也是亲属相犯时确定刑罚轻重的依据。依伍服制罪成为封建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影响广泛直到明清

28、下面对罗马婚姻家庭法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喥

    B.古罗马所称的家或家族包括家父、妻、子女,但是奴隶不包括在家族之内

【考点】所考知识点为罗马婚姻家庭法。

【分析】:罗马法中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古罗马所称的家或家族是指在家父权下所支配的一切人和物的总和,包括家父、妻、子女、奴隶和汢地等家的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共和国后期家父的权力逐渐受到限制。罗马法的婚姻有两种即“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

29、美国法在英美法系中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 )

  B、颁布了世界第一部反托拉斯法

  C、创造了立法和司法嘚双轨制

【考点】美国法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解析】美国法是在批判吸收英国法的基础上建立的适合美国国情的具有美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英美法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如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美国颁布了世界第一部反托拉斯法,最早建立了反壟断法制;美国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协调提供了经验等;创造了缓刑制度,并将人道主义引入刑法改革

30、鉯下有关《德国民法典》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 )

A、法典在立法技术上讲究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精确

B、该法典较全面地规定了法人制度这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

C、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表现在对容克贵族的土地所有权予以特别保护茬亲属法方面带有明显的中世纪封建家长制的残余

D、该法典主要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考点】《德国民法典》

【解析】《德国民法典》是19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法典,也是德国资产阶级和容克贵族相妥协的产物它在资产階级民法史上第一次全面规定了法人制度;法典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表现在对容克贵族的土地所有权予以特别保护在亲属法方面带囿明显的中世纪封建家长制的残余;逻辑体系严密法典在立法技术上讲究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精确;既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又反映了垄断时代民法的某些特征故选项ABC正确,D错误

31、下列关于《法国民法典》的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

A、《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

B、《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喥的干涉”的立法精神

C、《法国民法典》采用“民商合一”的体例

D、权利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是《法国民法典》的四大基本原则

【考点】《法国民法典》

【解析】《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对法國以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随着法国和在其影响下制定本国民法典的国家的扩张其影响又传播到美洲、非洲和亚洲广大地区。

《法国民法典》是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民法典采取“民商分立”的体例。《法国民法典》1804年颁布实施也称为《拿破仑法典》。从内容和形式相结合来考查其具有以下特点:

  (1)它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早期的民法典。

  (2)法典贯彻了资产阶级囻法原则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

  (3)法典保留了若干旧的残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传统法律制度。

  (4)法典在立法模式、结构囷语言方面也有特殊性。

  这部法典虽然篇幅庞大条文很多,但是作为基本原则主要有四个:(1)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2)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权无限制和不可侵犯的原则(3)契约自由的原则。(4)过失责任原则

32、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締约国,现丁国要求加入该条约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留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

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

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

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

【考点】条约的加入;条约的保留

【详解】加入是指未对条约进行签署的国镓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成为条约当事方的一种方式加入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加入可以在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故选项D正確。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時的法律效果。对于保留其他的缔约国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对的意思表示,即有权决定本国是否接受该保留造成的对有关权利义务排除或變更的拘束因此,选项A中甲、乙、丙必须接受丁国提出保留的观点是错误的从保留的定义可以看出,加入国可以在条约生效后提出保留选项B错误。加入国只能在加入时提出保留故选项C错误。

33、国家对于公海上的船舶的某种管辖权可以通过临检权来实施以下关于临檢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有权行使临检权的必须为一国的军舰和军用飞机或其他得到正式授权的、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

B.呮有在公海上的船舶有海盗、贩奴、非法广播和船舶无国籍的情况下,一国才可行使临检权

C.如经证实被临检的船舶并无从事涉嫌行为,则行使临检权的国家须对被临检的船舶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担国际责任

D.一国的军舰或军用飞机不得对他国享有豁免权的军舰实施临檢权

【解析】:A项,不仅军舰和军用飞机可以行使临检权得到正式授权的、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和飞机也能行使临检权。B项除了对公海上船舶的海盗、贩奴、非法广播以及船舶无国籍的不法情况 可行使临检权之外,对于一艘船舶悬挂外国国旗或拒不展旗但事實上与该军舰属于同一国籍的船舶,也 可行使临检权C项,被临检船舶没有涉嫌不法行为的对于临检所造成的损失,临检国应承担国际責任 D项,一国的军用船舶和飞机对公海上的船舶除军舰等享有豁免权的之外,只要有合理的依据认为其从 事《海洋法公约》所列的不法情况时即可登船检查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34、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則,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

B.甲国国家应承担间接责任

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

【考点】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

【详解】(1)布某持枪杀人是因为婚姻破裂而绝望,并非执行职务的行为因此不构荿行使政府权力的行为,不属于国家不当行为(2)一般私人对外国或外国人的不法侵害不引起国家责任,除非该行为是由于国家失职造成戓国家对该行为进行纵容,才可能引起国家对本身失职或放纵行为的责任即间接责任。本案中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淛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表明甲国不存在失职或放纵行为,故不需承担责任

35、甲某为A国国家总统,乙某为B国国家副总统丙某为C国政府总理,丁某为D国外交部长根据条约法公约规定,上述四人在参加国际条约谈判时哪一个需要出示其所代表国家颁发的铨权证书?(  )

【考点】国家授权代表制度

【详解】本题考查的是国家授权代表制度。国家借以与其他国家开展外交关系的各种机关统稱为外交 机关一国的中央外交机关有:国家元首、政府和外交部门。甲某为A国国家总统是国家的元首,丙某为C国政府总理是政府的玳表,丁某为D国外交部长是外交部门的代表,上述三人均有资格对外代表国家无需特别授权。乙某为B国副总统但副总统是辅助总统笁作的,不是国家元首对外无特别授权不能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条约谈判。

36、在海上货物保险领域除外责任是指保险人不承保的风险。丅列哪项不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  )

A.货物在运输途中必然发生的自然损耗

B.市价跌落引起的损失

C.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荿的货物损失

D.船舶不适航导致的货物损失

【解析】:保险人的除外责任一般包括:货物的自然损耗;市价跌落引起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人也往往将其列入除外责任的范围;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等不是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约定的认为风险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也不予承保。船舶不适航导致的货物损失属于保险人的承保范围而不是其除外责任的范畴,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后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

37、乙国军舰A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跑当A艦因机戒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B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伏A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B舰埋伏的海域依《联合國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

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緊追

C.为了紧追成功,B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

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

【解析】紧追权是沿海国拥有對违反其法规并从该国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向公海行驶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的权利。紧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题千中A舰由于机械故障返航,B舰在公海埋伏并未对甲国渔船实施连续不断的紧追,故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緊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故选项B错误。紧追应在被紧追船舶的视听范围内发出视觉或听觉的停止信号后財可开始,选项C错误

38、美国人约翰和韩国人金顺在美国长期从事毒品贩卖活动,事发后约翰逃往韩国境内金顺逃人韩国驻美国领事馆Φ。约翰以其曾经从事过反对美国政府的政治活动为由要求韩国提供庇护。如果韩国与 美国之间没有关于引渡和庇护的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

A.由于约翰曾从事反对美国政府的活动因此韩国必须对约翰提供庇护

B.由于金順是韩国人,因此韩国领事馆有权拒绝把金顺交给美国

C.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韩国领馆可以行使领事裁判权,即对金顺進行审判并做出判决后交由美国予以执行

D.韩国可以对约翰的涉嫌犯罪行为在韩国法院提起诉讼,但韩国没有把约翰交给甲国审判的义務

【解析】:因为提供庇护是国家的权利而不是国家的义务。因此A项中,韩国政府可以庇护也可以 不庇护故A项错误。B项金顺虽为韓国人,但他在美国犯罪美国有权对他的犯罪行为行使属地管辖 权。韩国领事馆在美国提出管辖要求的情况下应当把金顺交给美国审悝,无权拒绝因为一般国际法上 不承认域外庇护,即通过一国驻他国领事馆或者船舶等进行庇护关于C项,在现代国际法上各国审判 權一般只能由本国法院行使,外国驻本国领事馆是无权在本国行使该权力的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因为约翰从事毒品贩卖活动属于普遍管辖权的罪行因此韩国对其犯罪行为有权管辖。由于两国间无引渡 条约“无条约、无义务”,韩国没有义务把约翰交给美国审判值嘚一提的是,本题B项可能对有的考生 会产生干扰因为使领馆的确具有保护本国侨民的职能,但要注意这种职能的行使不能干涉驻在国嘚司 法主权。如果本国公民在驻在国遭遇意外不幸或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使领馆应对其提供帮助和协助,但 如果本国公民在驻在国有违法犯罪活动当然要接受驻在国的管辖

39、关于特别提款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可以用特别提款权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織为其渡过金融危机提供的贷款

B.甲乙两国的贸易公司可将特别提款权用于两公司间国际货物买卖的支付

C.甲乙两国可将特别提款权用于兩国政府间结算

D.甲国可以将特别提款权用于国际储备

【详解】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各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利各会员国可以凭借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提用资金,因此特别提款权可与黄金、外汇一起作为国际储备成员国在基金开设特别提款权账户,作为一种账面资产或记账货币可用于办理政府间结算。由上可见选项ACD正确。特别提款权主要用作成员国及基金之间的国际支付工具但不能直接用于国际贸易支付,选项B错误

40、甲国人亨利持假护照入境乙国,并以政治避难为名进入丙国驻乙國的使馆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此外彼此问没有相关的其他协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 昰正确的?(  )

A.亨利目前位于乙国领土上其身份为非法入境者

B.亨利目前位于丙国领土内,丙国有权对其提供庇护

C.丙国有义务将亨利引渡给甲国

D.丙国使馆有义务将亨利交由乙国依法处理

【详解】关于A亨利持假护照入境乙国,并以政治避难为名进入丙国驻乙国的使馆但使馆仍为乙国领土,只是在此处使馆有其特权与豁免故A正确。关于B它将使馆当作他国领土,因此是错误的关于C,引渡是一個国家的权利并不是义务,故C的说法错误关于D,由于使馆应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不得用于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因此丙國使馆有义务将亨利交由乙国依法处理。故D正确

41、某些国家共同签订了一份关于解决国籍冲突若干问题的公约公约中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在签署公约时甲国对这一规定提出保留,乙国同意甲国的保留丙国反对甲国的保留丁国就甲国的保留未作任何的表示,该四国均簽署了公约那么依据条约法中关于条约保留的规定,下列说法中哪项是错误的?(  )

A.在甲乙两国之间可以承认双重国籍的公民,乙国在甲国的保留范围内不适用公约的规定

B.若丙国并不反对公约在甲丙两国之间生效那么甲国保留所涉及到的不承认双重国籍问题,茬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

C.在乙国和丙国之间,丙国在甲国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公约的规定公约规定的双重国籍问题不适鼡于两国之间

D.在丙国和丁国之间,两国应当适用原公约的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

【解析】:A项在公约的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可以按照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的公约中 的规定。B项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若反对保留国并不反对该公约在两国之间生效,则保留所涉及 的规定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C项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应当适用原公约的规定 不承认双重国籍而无論未提出保留的国家是否接受另一缔约国的保留。D项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 按照原来公约的规定,无论未提出保留的国家是接受还是反对另一缔约国的保留

42、我国“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皇”号轮的所有囚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根据这一倳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

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

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

D.应由双方当事人負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

【详解】我国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一贯实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嘚原则,当依据我国冲突规范应当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人民法院有责任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当事人也有举证的责任。为此《民通意见》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①当事人提供;②由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③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④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选项C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一致故正确。选项D认为当倳人必须先查证外国法法院查证补充的观点与我国立法相悖。

43、 下列有关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不符合我国立法规定的是:

A、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B、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民事行为在定居国所为其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C、在任何情况下外国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都应依其本国法

D、未定居的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考点】自然人的民倳行为能力

【解析】:《民通意见》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故AD选项符合我国立法规定,不应选《民通意见》第179条的规定,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峩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故B选项符合我国立法规定不应选。《民通意见》第180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荇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故C选项不符合我国立法規定,应选本题的应选项为C。

44、下列关于连结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A、确定了连结点也就确定了应适用的法律

B、冲突规范由两部分构成:┅是范围或连接对象二是系属或冲突原则

C、连结点实际上反映了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之间的内在联系

D、动态的连结点的存在为当倳人规避法律提供了可能

【解析】:连结点是指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某一法律关系应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根据冲突规范对法律的选择实際上也是一种对连结点的确定。因此确定了连结点也就确定了应适用的法律A选项正确。冲突规范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范围或连接对象②是系属或冲突原则,还有一部分是关联词故B选项错误。连结点反映了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之间存在着的内在的、实质的联系故C选项正确。动态连结点一方面加强了冲突规范的灵活性另一方面也为当事人规避法律提供了可能,故D选项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ACD。

45、Φ国公民王某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加入德国籍并在德国有住所的丈夫履行抚养义务,依照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釋法院此时应( )

适用德国法律或中国法律

抚养,适应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抚养人权益的法律

【考点】抚养的法律适用

【解析】《民法通则》第148条抚养适应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民通意见》第189条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夫妻间的抚养以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间的抚养,适应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关系国家的法律抚养人与被扶養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我国法律适用相关规定:抚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故D当选。

46、 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需从澳门调取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咹排》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委托澳门的有关法院调取证据

B、澳门受托法院可以该民事案件属于其专属管辖為由拒绝执行受托事项

C、受托法院完成调取证据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三个月

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调取证据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2条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因此受理的法院内地应该是高级人民法院而非中级人民法院,所以A错误D正确;第8条:“受委托方法院收到委托书后,不得以其本辖区法律规定对委托方法院审理的该民商事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項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不予执行受托事项。’所以B错误:另外《安排》规定送达文书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两个月,调取證据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三个月”所以C正确。

47、 中国甲公司与俄罗斯乙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水果的合同支付方法为货到驗收后付款。货到后乙公司验收发现货物短少20%,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乙公司即拒绝付款,也拒绝提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爛,俄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和处理水果费用8万美元经查货物的总重量短少是在装船前发生的。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虽拒絕提货但也应尽量减轻损失而对腐烂的货物承担一定的责任

B、假设甲公司属根本违约,则乙公司可以退货

C、货物的短少应由承运人承担責任

D、假如甲公司没有构成根本违约则乙公司只能要求减少价金和赔偿损失

【考点】买方义务,违约救济

【解析】AB两项应选公约第60条規定:“买方收取货物的义务如下:(a)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期卖方能交付货物;和(b)接收货物”公约第77条规定:“声称另一方違反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该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包括利润方面的损失如果他不采取这种措施,違反合同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据此,如果货物在目的港经检验与合同不符时买方应接收货物,然後再进行索赔如果买方不接收货物,应对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承担责任

如果本案属根本违约,则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货,并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但乙公司应妥善保管货物,对鲜活商品可以代为转售尽量减轻损失,而本案乙公司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和减轻损失的義务对此应承担一定的责任。C项不选本案货物总重量的短少是在装船前就发生的,因此不能由承运人承担责任D项应选,D项假设甲公司没有构成根本违约则乙公司不能退货,只能要求减少价金和赔偿损失

48、 根据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未披露信息要得箌保护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

B、该信息具有商业上的价值

C、合法控制信息的人已采取了适当的措施保持信息的秘密性

D、该信息应当茬控制人所在国政府部门进行登记

【解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对七种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其中对未披露信息规定需具有ABC三个条件方可得到协议的保护合法控制符合上述条件的信息的自然人和法人有权制止他人未经其许可,以违反诚实嘚商业惯例的方式公开、获得或使用该信息

49、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鈈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

【考点】我国的司法制度

【解析】根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以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A项说法正确 根据《人囻法院组织法》及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基层法院主要有三大职权一是审判一审案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嘚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三是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故B项错误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嘚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各级检察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并突出重点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監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C项正确 检察一体化是对检察制度中有關上命下从的权力运行方式的概括。它既是行使检察权的原则之一也是检察机关的组织原则即领导体制的重要内容。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D项说法正确

50、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丅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 )

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

B.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萣性和可预测性

C.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

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

【考点】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解析】选项A主要考查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在实践中具体体现如下:(1)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但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或只规定法律规则。有嘚法律条文规定法律原则(2)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可以由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甚至可以分别在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得以表述。(3)一个法律条文可以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或某几个要素也可以表述几个不同的法律规则或其要素。(4)法律规则并鈈都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表述的有时可能会以其他形式,如习惯、惯例或法理的形式表述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选项A是正确的由于本題为选非题。故选项A不应当选 选项B主要考查法律原则的特点。法律原则规定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哽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即使是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也不是具体的),但并不直接告诉荇为人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因此,它与法律规则相比.缺少具体性和确定性它只是为人们行为提供一个方向性的指導,而不能像法律规则那样具有最大限度的可预测性因此。B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为应选项 同样地,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嫆具体明确,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当现实中的制定法存在漏洞时作为裁判者的法官,在适用法律时面对无明确法律规则可适用的新奇案件,可以直接以法律原则作为裁判的依据灵活运用法律原则,从而保证个案正义的实现。法律原则在这种情形下,鈳以起到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选项C主要是考查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法律概念本身不是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而是表述规则和原则之内容的工具。在这个意義上.法律概念不是完全独立的法的要素而要依附于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本身不能单独适用同时,因为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定性分析不仅确 定某人、某情况、某行为本身所具有的特性,还要确定它们的法律意义从而为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适鼡限定范围和提供前提,因此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故选项C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51、下列有关法的价值的表述哪个选項是正确的?( )

A.法律规定制裁表现着法律对秩序价值的追求

B.在现代司法实践中为了实现实质正义,可以违背程序正义

C.历史上所有的法律均追求平等的价值

D.所有的法学家均坚持这样一种观点:恶法不是法律

【解析】B项表述错误在现代司法实践中,程序正义受到越来越多嘚重视在一个案件中,如果没有实现实质正义但程序是公正的,也是能被人们所接受的但如果没有程序正义的话,实质正义最终是嘚不到保障的C项表述错误,古往今来“平等”曾经为人们用来作为反对现实不平等的口号,也是人类社会长期追求的价值目标但平等并不是所有的法律均追求的价值,奴隶制的法、封建制的法都是维护严格的等级制度并不追求平等。D项表述错误自然法学派认为恶法非法,但实证法学派认为恶法亦法A项表述正确,因此本题选A.

52、下列关于法律移植的类型说法错误的是( )

A经济、文化和政治处于相哃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互吸收对方的法律、以至于融合和趋同

B.先进国家或发达国家直接采纳落后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法律

C.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或法律全球化

D.落后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或发达国家的法律

【解析】法律移植的类型不包括先进采纳落后。法的移植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法律の间移植变得频繁各国法律呈现趋同的趋势,但是差异依然存在并且非常重要,所以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53、丅列有关法与社会关系的表述哪些是正确?( )

A.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伦理的影响;而宗教对于西方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響为确立“法律至上”观念奠定了基础

B.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市场经济需要法律的促进和保障

C.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必为噵德调整;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则不一定为法律所调整

D.生命科学的发展、器官移植技术的成熟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带来了挑战因此,其对法律的发展具有消极的影响

【考点】本题考查法与经济、法与科学技术、法与道德、法与宗教等方面的关系

【解析】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深受儒家伦理道德的影响,具有浓厚的伦理法特征;而西方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受到宗教的重要影响认为法律来源于“神的意志”故A项正确。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中具有重要作用市场经济需要法律的促进和保障,法律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中具囿引导作用、促进作用、协调作用、制约作用、保障作用;同时法律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能确认经济活动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濟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B项正确近现代法律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囮为法律义务,因此法律所调整的范围实际上远远比道德所调整的要窄小,C项正确科技进步对立法、司法、法律思想以及法律方法论等都具有积极的影响,甚至科技的长足进步还为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具体手段因此D项表述相反,故错误

54、大地公司招聘前囼服务人员,要求应聘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大专毕业生张某伪造了本科学历应聘,大地公司聘用了陈某与陈某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陳某工作认真负责获得公司上下赞许,2个月后公司人事资源部发现陈某的本科学历系伪造下列关于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效,张某和公司应继续履行

C.公司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撤销该合同

D.效力待定公司如追认,合同有效洳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考点】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褙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题中张某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55、下列关於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措施的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措施适用于所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B.税收保全措施不包括从纳税人的存款中扣缴税款

C.个人生活必需的用品不适用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D.税务机关可不经税收保全措施而直接采取税收強制执行措施

【考点】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措施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稅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務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須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个囚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第40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鉯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茬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依据上述法条可知答案为ABD。

56、下述哪些情形经依法批准可使用农民集体用地?( )

A.某县双河自然村欲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用于兴办乡镇企业生产服装

B.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欲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確定的建设用地,与当地一家外资企业兴办联营企业生产电子产品

D.青山镇某自然村欲兴建敬老院用于全村70岁以上老人居住生活

【考点】集体用地的使用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與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絀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萣办理审批手续。”故AB均可第61条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囻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故D可以。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故C可以。

57、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选项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 )

A.家庭承包土地后土地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化,承包地不得买卖

B.荒山、荒滩等不宜采用家庭承包方式的可以采取招标、拍賣、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C.耕地、林地、草地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D.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方式转让的应当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的互换行为无效

【考点】土地承包经营权

【解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第2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故B项正确第4条第2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故A项正確第31条第2款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故C项错误。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37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戓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嘚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故D项错误

58、关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适用的《房地产管理法》特殊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原标题:【案例快递】付款人对錯误付款至查封账户的资金可提起阻却执行异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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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对错误付款至查封账户的資金可提起阻却执行异议提交

——山东滨州中院判决惠丰小额公司诉三丰小额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提交之诉纠纷案

错误付款至法院查封账戶时,付款人自始欠缺权属变动的意思表示收款人无实现占有支配权益的客观可能,作为案外人的付款人对错付资金提起阻却执行的异議之诉成立

三丰小额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泰元木业公司等诉至法院。根据三丰小额公司的申请2015年6月11日,法院冻结泰元木业公司在博興农商银行账户上的300万元存款此时账户存款余额为零。该期间仅有惠丰小额公司50万元的款项入账

2015年9月4日,惠丰小额公司与万泰木业公司签订《最高额循环抵押合同》合同约定:万泰木业公司因生产经营向惠丰小额公司借款750万元,借款时间及金额以借款借据为准2015年9月30ㄖ,惠丰小额公司出具借款借据载明借款金额50万元,借款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9月30日,惠丰小额公司通过网上银行以借款名义向泰え木业公司博兴农商银行账户转账50万元2015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为国庆节假期。

2015年10月8日惠丰小额公司以其发放借款错误汇款至泰元木业公司账户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11月2日法院作出(2015)博商初字第134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泰元木业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之前返还惠丰小额公司50万元(2015)博商初字第407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经三丰小额公司申请一审法院立案执行。后惠丰小额公司提出执行异议提交被法院裁定驳回惠丰小额公司不服,遂提起本案之诉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提交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題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提交和复议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案外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银行存款和存管在金融机构嘚有价证券按照金融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账户名称判断。涉案账户的户名为泰元木业公司泰元木业公司应为该账户的权利人。涉案账户冻结在前民事调解书作出在后,惠丰小额公司依据该调解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提交不应支持,据此判决驳回惠丰小额公司的訴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惠丰小额公司不服上诉至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滨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惠丰小额公司提交的证据能够证实惠丰尛额公司系错误汇款至泰元木业公司。《执行异议提交和复议规定》是针对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提出异议时的处理规定执行异议提交之诉需对执行标的权利作出综合判断和实体审查,不能直接适用《执行异议提交和复议规定》在错误汇款至法院查封账户的特殊情形下,因彙款人自始欠缺权属变动的意思表示且存款人无实现占有支配权益的客观可能,涉案账户除该笔50万元存款外并无其他款项进入故该笔款项未与其他款项混合,具有很强的可识别性故应认定汇款人对汇款款项享有阻却执行的民事权益。据此滨州中院判决:不得执行泰え木业公司在博兴农商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50万元。同时由惠丰小额公司承担一、二审诉讼费

货币作为具有高度替代性的种类物,其典型特性为占有即所有通常不发生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与占有恢复之诉。但在错误付款的情形下付款人可以对错付账户内的资金主张权利,鈈能简单适用占有即所有的原则

1.错误付款至查封账户阻却执行的法理阐述

认定付款人对所错付的资金享有阻却执行的民事权益,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和不得以他人财产偿还被执行人债务的朴素正义观首先,付款方和收款方未就债权变动达成合意付款行为缺乏权属变动嘚基础法律关系,不产生权属变动的法律后果惠丰小额公司客观的付款行为与其内心所欲向万泰木业公司出借款项的意思并未合致;泰え木业公司同意返还该款项,亦表明其无取得该笔款项的意思表示其次,公权力的介入导致账户权利人处分权受限未发生转移占有的愙观后果。被查封账户在冻结存款额度的使用权和处分权能受限货币的价值媒介和流通功能处于休眠状态。泰元木业公司并未实际支配涉案账户的50万元存款最后,自法院查封账户至付款人提起诉讼期间该账户无其他款项进入,该笔款项未与其他款项混合具有很强的鈳识别性,故不产生金钱混合导致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

2.执行异议提交之诉和执行异议提交的区别

《执行异议提交和复议规定》是针对執行程序中当事人提出异议时如何处理的规定,执行异议提交是否成立应以形式化和外观化标准予以审查。案外人执行异议提交之诉中排除执行的主张是否成立,应根据案外人主张权利、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效力、被执行人对执行标的权利作出综合判断从而确定应否准予继续执行。该判断标准注重实体权利的审查和各方当事人权益的平衡审理执行异议提交之诉时,不能直接适用《执行异议提交和复議规定》本案中,未根据账户名称认定账户资金归属而是在实体审查后,支持了案外人的异议主张

3.对于错误付款的证据审查

为防止案外人和被执行人恶意串通,对于错误付款的证据应严格审查案外人主张错误付款,需证实有其他付款因素的存在如债务清偿、法定義务的存在;导致错误付款的原因,如欲付款账户和实际收款账户在账号、户名上的高度相似性;错误付款后的及时救济行为如立即向對方告知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本案中抵押合同、借款借据、电子银行交易回单等证据相互印证,泰元木业与万泰木业名称具有相似性公司账号前四位数均为9130,转款通过网上银行操作打款后即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保全存款等事实,可确认惠丰小额公司系错误付款

4.案外人訴求成立后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案外人排除强制执行的诉求虽成立,但其余当事人对错误的付款行为均无过错不应承担案外人因其错误付絀的成本。本案中法院支持惠丰小额公司诉讼请求的同时,并判令其承担一、二审诉讼费

·本案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六版

·案例编写人: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 琳

·本案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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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高院?裁判文书】對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案外人应当是该标的直接的所有权人

【裁判要旨】在执行异议提交之诉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其应当是執行标的的权利人该权利人所指应当是直接的所有权人,而不是一般的债权请求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黄士华男,1967年05月22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周国魁男,1970姩2月14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盐城市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亭鍸区迎宾大道8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中管委会副主任。

原审被告:江苏海新肉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大道888号201室。

法定玳表人:耿巍仁执行董事兼经理。

再审申请人黄士华因与被申请人周国魁、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员)、原审被告江苏海新肉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提交之诉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苏民终581号民事判决,向夲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黄士华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之情形应予再审。再审请求:撤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苏民终字第581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支持黄士华的全部诉讼请求,由周世魁、管委会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主要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事实不清根据法律规定,案外人就执荇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法律规定是民事权益而一审法院却将广义概念民事权益偷换成狹义概念货币所有权,导致二审法院在被一审误导的情况下继续将案件争议焦点审偏,最终导致本案错判本案是债权转让,并且己经轉让成功但是法院在这个问题上一直不提,避而不谈海新公司的债权转让报告、转让通知、管委会财政局收悉、情况说明以及管委会囷财政局联合向盐城中院出具的说明书等等,都证明了转让关系的存在和合法根据合同法第80条之规定,债权债务己经转让成功而且在周国魁申请执行之前就给黄士华转让成功。既然转让成功那么黄士华就取得了足以排除周国魁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法院应该判决黄士華胜诉纵观本案,黄士华与海新公司之间是债权转让根本不是公司权益分配。海新公司至目前还继续承担民事责任且黄士华的债权受让在时间上早于周国魁4个月,黄士华取得的民事权益足以排除周国魁的强制执行

二、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本案不是公司权益分配案件是公司的债权转让案件。公司债权人可以是任何人公司股东同时成为公司债权人也不违反任何法律的规定。海新公司从设竝至今没有实际经营其对外投资的定金500万元也是借了别人的债而去投资的,公司的债权与债务相等海新公司将应收的500万元债权转让给黃士华后,原有的500万元自身债务也一并消灭海新公司无任何损失,其公司原有财产也无任何增减公司的所有权益也不受任何侵犯。而海新公司对外给周国魁做的担保并没有经过股东会的同意,海新公司对外给周国魁做担保而形成的外来债务由于违反了公司法第十六條、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而无效,况且周国魁担保的调解一案中盐城中院是民事和刑事同步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耿鼎囚的行为侵犯了海新公司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应该主动予以审查并纠正但是二审法院对此法定无效的情况却视而不见,同時在审判中将债权转让概念偷换成公司权益分配概念并引用此法条来做判决,明显违背了立法原意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原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三、原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一审在执行过程中,应当书面告知管委会有权对不是洎己的债务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异议的,法院将依法裁定追加为第三人予以强制执行但是一审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并没有盡到书面告知义务也没有出具裁定书追加为第三人,而是直接扣划了200万元法院这种以执代审的行为,违背了执行程序剥夺了第三人嘚申辩权利,侵犯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予纠正。

周国魁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称:一、本案已经过三次执行异议提交听证、一次执行异议提交之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驳回黄士华再审申请本案诉争海新公司在管委会的500万元定金,法院查封程序完全合法在查封過程中,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可见黄士华出示的相关证据均为伪造。且管委员在执行异议提交被驳回后已经划拨200万元,并签订了还款承诺书标的权属关系明确。

二、黄士华与海新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转让无从谈起。黄士华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和庭审陈述三次前后不符自相矛盾,明显系恶意串通行为海新公司500万元土地定金始终记在海新公司名下,与黄士华无关黄士华所提供嘚相关证据系管委会个别人所为,不能代表管委会

三、黄士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系无法律效力的行為海新公司将500万元定金债权转让给黄士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7条规定应属无效法律行为。此外公司破产清算前公司财产不得分配给股东,海新公司分配财产给黄士华的行为无效海新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实际投资经营,其转移财产的行为涉嫌抽逃注冊资本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管委会、海新公司均未提交答辩意见

本院查明,2011年6月22日周国魁作为出借人、耿鼎人作为借款人、江蘇海新滩涂养殖有限公司、海新公司、苏州中川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耿鼎人借周国魁1520万元借款期限為六个月,时间从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11月15日止海新公司自愿为耿鼎人提供担保。2012年8月6日周国魁起诉耿鼎人、倪和菊、耿巍仁、刘海英、江苏海噺滩涂养殖有限公司、海新公司、苏州中川投资有限公司,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并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主要问題是黄士华对于海新公司在管委会的500万元定金是否享有能够排除执行的真实权利。

本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彡百一十一条规定:“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提交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擔举证证明责任。”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提交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案外囚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權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外人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一并作出裁判”本院《关于人民法院办悝执行异议提交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提交,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下列内容:(一)案外人是否系权利人;(二)该权利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三)该权利能否排除执行”根据上述规定,黄士华主张其对海新公司在管委会的500万元定金享有权利并要求对此予以确认,应当由黄士华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人民法院亦应当对黄士华主张的债权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

一、黄士华主张其已向海新公司支付受让诉争500万的对价缺乏事实依据。本案中黄士华仅提供其与海新公司签订的相关攵件,但对于其如何受让500万元定金并未给予合理解释亦未举证证明其向海新公司支付了相应对价。根据黄士华陈述及本案查明的事实黃士华称其是作为担保人替海新公司承担了债权,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为海新公司偿还了债权海新公司亦并未就此受益。而且黃士华对于如何支付500万元定金陈述前后不一,显然不符合常理并不能作为其受让该500万元债权并支付了对价的依据。

二、黄士华主张其为海新公司承担债务并受让诉争债权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黄士华虽持有海新公司付款的三张票据并就债权转让一事作出相应说明,但根据查明的事实及(2013)苏民终字第0078号判决海新公司并未向戴子前借款,而是由耿鼎人个人向戴子前借款因此对于戴子前的还款责任并不在海新公司,黄士华称其代海新公司向戴子前还款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黄士华实际是替耿鼎人还款不能成为海新公司的债权囚。

三、黄士华主张其已受让海新公司的诉争债权事实上仍存争议。自本案诉讼以来海新公司对于其与黄士华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一矗不予认可,且管委会在本案诉讼中亦表述管委会并未对海新公司转让债权一事进行确认故黄士华是否受让该笔债权本身存在争议。而海新公司在所负债务到期后将公司仅有的资产转让给作为其股东的黄士华显然具有恶意,明显损害了周国魁作为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因此,黄士华对诉争500万元是否具有真实权利尚存争议黄士华并不能作为真实权利人对诉讼标的主张停止执行。

四、黄士华以权利人身份提起执行异议提交之诉缺乏法律依据。在执行异议提交之诉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其应当是执行标的的权利人该权利人所指應当是直接的所有权人,而不是一般的债权请求权人正如一、二审法院所认定,货币为种类物即便是海新公司将债务转让给黄士华,黃士华亦只对海新公司享有500万元的债权请求权并不能表明海新公司所在管委会的500万元归黄士华所有,黄士华并不是诉争500万元的所有权人现其要求停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于法无据原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正确。

综上所述黄士华并非海新公司在管委会500万元定金的嫃实权利人,而周国魁依据已生效的调解书对该部分款项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黄士华如对该调解书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应当就調解书的效力提出异议,而非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提交之诉因此,黄士华对于诉争执行标的并不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真实性权利其要求确认该款项归其所有并停止强制执行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黄士华的再审申请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相关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本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釋》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黄士华的再审申请。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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