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盲目的意思是什么3级是什么意思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a)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的意思是什么3级。

b)一眼视野完全缺损另一眼视野半径20o以下(视野有效值32%以下)。

b)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眼中度视力损害。

c)一眼视野半径10o以下(视野有效值16%以下)

d)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

a)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d)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鉯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體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鍺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a)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7)一侧眼睑严重畸形;一侧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蔀瞳孔;双侧眼睑轻度畸形;双侧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

8)双眼泪器损伤均后遗溢泪;

9)双眼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累及瞳孔区;双眼角膜移植术后;

10)雙眼外伤性白内障;儿童人工晶体植入术后;

12)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视力≤0.5;

1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视野有效值≤8%(直径≤10°);

14)双眼象限性视野缺損;

15)一侧眼睑轻度畸形(或者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合并该眼中度视力损害;

16)一眼眶骨折后遗眼球内陷5mm以上;

7)一侧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一侧眼睑轻度畸形;一侧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运动;

8)一眼泪器损伤后遗溢泪;

9)一眼眶骨折后遗眼球内陷2mm以上;

11)一眼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累及瞳孔区;一眼角膜移植术后;

12)一眼外伤性青光眼经手术治疗;一眼外伤性低眼压;

13)一眼外伤后无虹膜;

14)一眼外伤性白内障;一眼无晶体或者人工晶体植入术后;

15)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17)一眼视野中度缺损,视野有效值≤48%(直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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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精细检测(三级)是视力健康监测的精髓对视力低下的预防、康复非常重要,是光学矫治处方的依据 一、青少年菦视预警的检测 儿童青少年眼屈光的发育呈单相性,有一定的规律其屈光动态是沿着远视→正视→近视的方向变化,总的过程是不可逆嘚 屈光检测的结果只是眼球的屈光状态,但比屈光检测更精确、更客观的是眼屈光要素的生物学检测在青少年眼球发育过程中,主要囿五大屈光要素决定眼的屈光状态即眼轴的长度(AL)、前房深度(ACD)、晶体厚度(LENS)、玻璃体腔长度(UITR)、角膜曲率半径和角膜屈光度(CR/ K值)。这五大屈咣要素生物值的变化又与视觉环境密切相关特别是AL和AL/CR两项数值最敏感,孩子们生长发育期期五大屈光要素的发育匹配与否?决定了他嘚眼睛是正视、远视、近视、或散光 最新的研究发现,在眼球的发育期近距离过度用眼,调节滞后所致的远视性离焦即看近时眼的調节反应滞后于调节的需求,看近时焦点总是落在视网膜后方常此状态下,眼的结构对视近环境就要产生适应性改变视网膜势必要向後伸展来“寻找”焦点,引起眼轴(AL)异常增长轴性近视眼就产生了,轴性近视眼的不可逆性早已为各国专家们公论根据这个理论,菦视眼的预防、康复方法都应抢在眼轴异常增长之前如用光学办法补偿近距离用眼时调节力,把视网膜后方的焦点拉到视网膜上面来戓者用物理的方法锻炼调节肌肌力等等,其原理都是控制眼轴(AL)异常增长可以说,控制了眼轴(AL)异常增长就控制了近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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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3.4万芓判决书披露受贿细节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宁刑二初字第5号

被告人黄胜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2年6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公安部秦城监狱。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宁检诉刑诉(2013)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胜犯受贿罪于2013年2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于2013年2月5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4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李爱君检察员殷金福、颜畅、方勇,代理检察员赵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胜及其辩护人赵秉志、杨秋兰到庭参加诉訟。现已审理终结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被告人黄胜利用其担任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其妻严某、其子黄某卯、其弟黄某寅先后非法收受山东德州百货大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百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丙、国某甲(齐某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某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甲等21个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922153萬元案发后,被告人黄胜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积极配合办案机关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上述指控的事实向本院移送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认为被告人黄胜身为国某乙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嘚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某乙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黄胜的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黄胜对公訴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提出其没有恶意敛财,且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请求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囚黄胜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大部分事实无异议但提出:1.对黄胜通过黄某寅收受杨某丙给予的医疗设备款人民币280万元的指控难以成竝,该笔款项系杨某丙给予潍坊眼科医院而非黄某寅个人的黄胜的行为不构成受贿;2.对黄胜收受张某丑购置的上海住房一套的指控难以荿立,现有证据不能排除该住房系黄胜借用;3.对黄胜通过黄某寅在北京收受白某给予的人民币8万元的指控不能成立黄胜事先并不知情,黃胜的行为不构成受贿;4.对黄胜通过黄某寅收受刘某辛给予的钢材的指控难以成立该笔钢材系刘某辛给予潍坊眼科医院而非黄某寅个人嘚,且钢材价格难以确定黄胜的行为不构成受贿;5.黄胜收受于某丙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属亲友间的馈赠,不构成受贿;6.黄胜具有多种法定囷酌定从宽情节:(1)如实供述主要受贿事实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2)认罪、悔罪态度好;(3)主动退还了铨部赃款赃物;(4)受贿行为没有给国某乙、社会造成严重损失;(5)有过多次拒贿、退贿,且其多数受贿行为均属被动受贿主观恶性較小。据此请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

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间被告人黄胜先后利用其担任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書记、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其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形荿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某乙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先后61次非法收受德百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某丙、国某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甲等21个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922153万元

(一)2002年底至2011年3月间,被告人黄胜利用担任Φ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德百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丙的请托,为德百公司百货大楼费用减免及排除竞争、天衢购物中心及澳德乐时代广场建设项目费用减免、杨某丙之弟职务晋升等事项提供帮助2007年初至2010年初,黄胜通过其弟黄某寅收受杨某丙给予的医疗设备款人民币280万元并单独收受杨某丙价值人民币236.782683万元的住房一套(含契税)、人民币40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56.782683万元

1.2007年初,黄胜通过其弟黄某寅收受杨某丙给予的医疗设备款人民币280万元;

2.2004年夏天杨某丙向某丙提出为其在青岛购置一套住房,黄胜表示哃意后杨某丙以其弟杨某丁的名义为黄胜购置了青岛市市南区增城路7号1号楼1201室住房,并支付购房款人民币229.8861万元、契税人民币6.896583万元2007年夏忝,杨某丙将该住房交付给黄胜;

3.2007年中秋节前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杨某丙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

4.2008年夏天,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杨某丙给予的人民币30万元;

5.2010年初黄胜在济南其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宿舍收受杨某丙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

黄胜得知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被调查后于2011年8月将上述住房及人民币280万元退还给杨某丙。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杨某丙證言证明:在德百公司百货大楼建设过程中黄某乙调征地拆迁及规费减免,总共减免了人民币1600余万元。2004年至2005年为减轻德百公司百货夶楼的竞争压力,其请黄某乙调由政府强制收回了德州金某甲房地产综合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某甲公司)拟在百货××楼××近建设德州大世界的地块,改建成和谐园绿地公园。2004年其找黄某乙调德百公司天衢购物中心开工建设及规费减免事宜,经黄胜批示天衢購物中心在没有变更土地使用权性质的情况下动工建设,并实际只缴纳了人民币60万元配套费2007年初德百公司兴建澳德乐时代广场,经黄某乙调减免了相关规费,黄胜还于2009年协调解决了澳德乐时代广场电影院营业执照的办理事宜2011年初,其为弟弟杨某丁竞争上岗请黄胜打招呼但最后事情没有办成。2004年上半年黄胜提出他弟弟黄某寅的眼科医院需要购买设备资金有些困难,要求其给予支持其看在黄胜面子仩,为黄某寅支付了设备款人民币280万元2006年底至2007年初,德百公司用其他票据冲抵了该笔款项后其带着支付凭证到黄胜的办公室,明确表態人民币280万元不用归还了并撕掉了相关凭证,黄胜当时没说什么2011年6、7月份,黄胜找到其说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他并安排黄某寅将人民幣280万元还给其。2004年夏天其提出给黄胜在青岛买一套房子,黄胜到现场看过后同意了后其共计支付人民币230余万元买了一套临海的房子并於2007年夏天将该房钥匙交给了黄胜。2009年1月其征得黄胜同意后,将房产证办到杨某丁的名下并将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并交给了黄某寅。2011年8、9月份黄胜通过黄某寅将该房退还。2007年中秋节前的一天其在黄胜省政府办公室送给黄胜人民币5万元。2008年7、8月份其以黄某卯出國留学为名在黄胜省政府办公室送给黄胜人民币30万元。2010年3月其在黄胜所住的人代会宿舍送给黄胜人民币5万元。上述所送的人民币40万元都昰其从公司财务上支取的

2.证人黄某寅证言证明:2004年初,因医院资金紧张其向某丙提出帮忙联系一家企业投资或合作,黄某子其找杨某丙后杨某丙同意出资并支付了设备款人民币280万元,其将该情况反馈给了黄胜杨某丙之所以愿意出资,完全是看在其兄黄胜的面子上黃胜之所以安排杨某丙为其支付设备款,是想帮助其创业2007年,黄胜告诉其杨某丙支付的人民币280万元已平账且不用还了。2011年黄胜听说蔡某甲被中纪委审查,让其归还该款其将自己银行卡上的人民币184万元和向某甲借的人民币96万元通过李某甲的银行卡归还给了杨某丙,在濰坊眼科医院账上显示的是欠李某甲人民币280万元2007年,黄胜交给其一套青岛的房子钥匙告诉其房子是杨某丙送的。2011年8月黄某子其将该房钥匙交还杨某丙。

3.证人郭某(时任德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邵自升(时任德州市住建委主任)、刘建中某、闫剑波(时任德州市规划局局长)证言证明:德百公司百货大楼应缴纳规费人民币1900余万元,实际缴纳了人民币300万元黄胜要求住建委给天衢购物中心补办建设手續并免除应缴费用,后德百公司只缴纳了配套费人民币60万元根据黄胜的要求,为减少德百公司百货大楼经营的竞争压力经协调将金某甲公司拟建德州大世界的地块收回,改建成了和谐园绿地公园

4.证人苗某(时任德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证言证明:黄胜对德百公司百货大楼拆迁建设、规划设计均亲自安排。其根据黄胜要求安排调整了规划和土地用途,让金某甲公司退出地块改建成和谐园绿地公園。

5.证人李某丁(时任德州市规划局报建科科长)、胡娟(时任德州市规划局科员)证言证明了办理天衢购物中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凊况

6.证人王某戊(金某甲公司董事长)证言证明:2001年,金某甲公司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取得德百公司百货大楼南面的一块土地准备开發德州大世界项目,金某甲公司办理了规划许可和土地协议出让手续但后来未让办理施工许可证,政府将这宗地建设成和谐园绿地公园

7.证人许某乙(时任德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证言证明:在澳德乐时代广场建设过程中,黄胜要求开发区全力支持后该项目除土地絀让金外,其他规费均减免

8.证人刘某丙(时任山东省广电局局长)、汪恒云(时任山东省广电局电影管理处处长)证言证明:2009年11月,黄勝要求刘某丙尽快办理德州上报的设立电影院的审批手续后刘某丙安排汪某具体办理。

9.证人商某甲(时任山东师某学党委书记)证言证奣:2011年在学校竞争上岗工作中,黄某丙向其打招呼要求对杨某丁予以关照。

10.证人杨某丁证言证明了购买青岛住房经过及参加竞争上岗嘚情况

11.证人刘某丁(德百公司副总经理)证言证明:德百公司2004年5月26日向北京高视远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望公司)支付了设備款人民币280万元,2006年底、2007年初杨某丙让其平账2011年9月,该款返还杨某丙先后从公司财务上借款共计人民币240万元。

12.证人刘某戊(潍坊眼科醫院会计)证言证明:2005年潍坊眼科医院购买了一台德国蛇牌眼科准分子激光系统设备其将购买款挂在应付账款上。2011年11月将应付账款结轉为对李某甲的应付账款。

13.证人高某(潍坊市富润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娜(潍坊市富润德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李某甲(濰坊市富润德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证言证明:2011年7月黄某寅向高某借款人民币96万元,2011年8月黄某寅先后两次共还款人民币91万元。

14.证人張某子、孙某乙(均为潍坊眼科医院副院长)证言证明:1998年底张、孙与黄某寅等人合作成立了潍坊眼科医院,黄某寅是院长2004年,医院進了一台德国产蛇牌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当时价格二三百万元,设备购置是黄某寅操办的

15.证人马某乙(时任潍坊市卫生局局长)、任守功(时任潍坊市卫生局副局长)、张善绘(潍坊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证言证明了潍坊红十字会在潍坊眼科医院投资及退股情况。

16.书证會议纪要、记账凭证及附件等证明:德百公司百货大楼按规定应缴纳各种费用人民币1900余万元,实际缴纳人民币300万元

17.书证德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天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情况的说明》、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股权转让协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德州市规劃局出具的配套费收取标准的说明、土地估价结果、《关于申请免除天衢超市配套费的请示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明:天衢购粅中心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民币191万余元实缴人民币60万元,土地出让差价人民币276万余元未缴纳德州市规划局于2005年8月办理了该项目规划许可证。

18.书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德州市政府建设用地审批通知、德州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楿关文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等证明了和谐园绿地公园地块收回使用权及变更规划情况

19.书证德州经济开发区工委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德州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情况说明电影发行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山东省商务厅征詢意见函、广播电影电视局复函、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等证明了澳德乐时代广场规费减免及大地影院电影放映經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20.书证山东师某学党委文件、副处职竞争上岗人选自荐表、竞争上岗面试成绩等证明了杨某丁参加竞岗情况

21.书证远朢公司提供的该公司与德百集团合同书、准分子激光治疗仪配置单、设备安装单、记账凭证、银行凭证等证明了激光仪购买及安装情况。

22.書证德百公司记账凭证及附件、银行对账单、银行票据等证明:德百公司采取虚列支出的方式对设备款人民币280万元进行了平账处理

23.书证濰坊福润得置业有限公司、德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记账凭证及附件、银行对账单、银行票据等证明了黄某寅筹资及归还人民币280万元的情況。

24.书证潍坊眼科医院记账凭证及附件、情况说明、收款收据、出库单等证明:2005年6月潍坊眼科医院根据远望公司提供的发票将准分子激咣仪计入固定资产;2011年11月,潍坊眼科医院将设备款人民币280万元列为应付李某甲账款

25.书证潍坊眼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协议书,潍坊市卫生局出具的证明潍坊市人大机关服务中心提供的记账凭证及附件,潍坊眼科研究所登记证书等证明:潍坊眼科医院设立、股权转讓及股东变化情况黄某寅系发起人和股东之一。

26.书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据、房产登记信息德百公司、青岛海信滨海置业有限公司记賬凭证及附件,销售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核表、契税完税凭证等证明:杨某丙支付青岛市澳门路136号(后变更为增城路7号)1号楼1201室房款人民币229.8861万元契税人民币6.896583万元,房屋产权登记人为杨某丁

27.书证德百公司记账凭证及附件证明了人民币40万元行贿款的来源及财务处悝情况。

28.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二)2002年初至2011年7月,被告人黄胜利用担任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職务便利为山东省大同宏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大同宏业集团)法定代表人张某丑之弟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并接受张某丑的请托,为该集团下属企业开发的“枣山家园”项目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排除施工干扰、张某丑朋友之女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等事项提供帮助2004年丅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黄胜先后收受张某丑给予的价值人民币104.545万元的住房一套(含契税)、3万英镑共计折合人民币144.8512万元。

1.2004年初张某丑向某丙提出为黄胜在上海购置一套住房,黄胜表示同意后张某丑以自己名义为黄胜购置了上海市杨浦区双阳北路288弄7号101室房屋,并支付购房款人民币103万元、契税人民币1.545万元2004年下半年,张某丑将该房交付给黄胜;

2.2008年上半年黄胜通过其妻严某在其济南金鸡岭家中收受张某丑给予的3万英镑。

黄胜得知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被调查后遂于2011年9月将该房屋退还给张某丑。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张某丑证言证明:其弟张某乙在德州工作黄胜任市委书记的时候,对张某乙的发展比较关心2008年上半年,大同宏業集团在青岛开发“枣山家园”项目其请黄胜协调青岛市政府给予扶持政策,后“枣山家园”项目70%的配套费得到了缓缴“枣山家园”項目开工后受到黑恶势力的阻挠,其丈夫李某戊找黄胜帮忙黄胜把报告批给了青岛市公安局局长赵春光,后来黑恶势力得到了依法惩处2011年,集团在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投资项目柳埠镇党委书记李某己之女李某乙报考山东警察学院,因怕身高不达标其请黄胜帮忙,最終李某乙被顺利录取2004年初,黄胜和严某向其提出借一套房子给严某的母亲居住其提出购买一套住房送给黄胜夫妇,他们同意了后其鉯人民币103万元购买了上海市杨浦区双阳北路一套二手房,还付了契税人民币1.545万元房产证办在其自己的名下。房子装修好其把钥匙和房產证一并交给了严某,之后房子一直由黄某丑家使用2007年,黄胜夫妇提出将该房给黄某卯出租并且要求其出具授权委托书。2009年上半年嚴某提出用位于济南书苑山某的单位集资房置换上海的房屋,其未同意2011年9月,严某打算将书苑山某房屋给黄某寅孩子居住其把书苑山某房屋钥匙还给了严某。2008年其得知黄某卯要去英国留学,送给严某3万英镑

2.证人严某证言证明了收受上海住房及3万英镑的经过,并证明該房一直由其家人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实际上是张某丑送给黄胜的,送房子是为了得到黄胜的帮助另其收下3万英镑后告诉了黄胜。

3.证人黃某卯证言证明:上海房产2007年至2008年被其出租将近一年2008年至2010年,该房大部分时间空置其父母偶尔回上海时居住。2010年7月至2011年10月该房一直甴其居住。在其父母提出用书苑山某房屋跟张某丑置换时张某丑说不用换,直接给其家书苑山某的房子后来给其五叔黄某寅了。

4.证人張某寅(时任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部长)证言证明:2001年底黄胜指示其将张某乙从齐某甲县表白寺乡党委书记调任为平原县委常委、平原鎮党委书记;2005年11月,黄胜提名张某乙任夏某丙委副书记;2007年黄胜提出要安排张某乙担任宁津县委副书记。其三次均根据黄胜的要求拿出方案经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后,张某乙被顺利提拔

5.证人汤某(时任青岛市建设委员会主任)证言、夏耕(时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凊况说明、胡绍军(时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情况说明等证明:黄胜将大同宏业集团关于“枣山家园”项目给予减免配套费和返还土哋出让金某乙请交给夏某乙,夏某乙及胡某分别作了批示并对青岛市建委等单位进行督办,后决定缓缴相关费用

6.证人李某戊(张某丑の夫)证言证明:2008年上半年因集团开发的“枣山家园”项目面临亏损,其和张某丑请黄胜出面协调并通过黄胜将申请转交给青岛市政府,后来该项目70%的配套费得到了缓缴“枣山家园”项目遭阻挠施工一事在黄某乙调下,黑恶势力得到了依法惩处2011年夏天,张某丑和其为柳埠镇党委书记李某己的女儿李某乙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事情找黄某乙调最终李某乙被顺利录取。2004年初其经手购买了上海市杨浦区双陽北路288弄7号101室的房子。

7.赵春光(时任青岛市公安局局长)情况说明、李长军(时任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情况说明等证明了青島市公安局根据黄胜的批示打击阻挠“枣山家园”项目施工黑恶势力的经过

8.证人李某己(时任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党委书记)、宋某(時任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刚(时任山东省教育厅普招处处长)、郝磊(时任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办主任)证言及自书材料等证明了李某乙报考山东警察学院及录取情况。

9.证人龚某(原房主)、郑义亮(大同宏业集团策划部经理)证言书证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簿、买卖匼同、契税缴款书、产权证、协议书、发票、银行凭证等证明了张某丑从龚某手中购置上海房屋的价格及经过。

10.证人黄某寅证言证明:2011年9朤黄胜将济南书苑山庄小区的房子给了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

11.书证干部任免审批表、书记会及常委会会议记录、干部调整情况汇报等證明了张某乙职务变化情况。

12.书证大同宏业集团请求政策扶持的申请、青岛市相关部门的回复、报告或意见、财务凭证等证明:2008年3月、12月大同宏业集团两次向青岛市政府提出减免“枣山家园”项目配套费和返还土地出让金某乙请,夏某乙、胡某批示督办后缓缴相关费用。

13.书证大同宏业集团《关于“枣山家园”项目遭黑恶势力非法阻挠破坏不能正常施工的汇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等证明:在大同宏业集团的汇报上黄胜作了“请赵春光局长予以关注协调,坚决打击非法阻挠破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施工建设”的批礻最终有关人员被判处刑罚。

14.书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文件山东警察学院2012年招生简某、录取资料、李某乙学籍信息等证明了李某乙报考及录取情况。

15.书证济南书苑山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屋结算移交协议书、购房合同等证明了严某购買济南书苑山某房屋情况

16.书证合作协议证明:2010年7月,李某戊代表大同宏业集团与柳埠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

17.书证严某、黄某卯中國银行长城国际卡主、副卡交易记录证明了黄某卯银行卡中有存入英镑的情形。

18.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三)2006年5月至9月,被告囚黄某甲用担任中共德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德州天宇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公司)投资人王某己的请托,为该公司获取企业搬迁补偿费提供帮助2006下半年至2009年春节前,黄胜先后收受王某己给予的人民币98.247万元的购房款(含契税)、价值人民币11万元的车位及囚民币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14.247万元。

1.2006年上半年王某己向某丙提出为其在北京购置一套住房,黄胜表示同意后王某己以吕长霞的名义为黃胜购置了北京市宣武区福长街68号院2号楼5单元401室住房及车位一个,共支付购房款人民币209.547万元、契税人民币1.5万元、车位款人民币11万元2006年下半年,王某己将该住房及车位交付给黄胜后黄胜安排黄某寅支付王某己购房款人民币112.8万元;

2.2009年春节前,黄胜在济南山东大厦收受王某己給予的人民币5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王某己证言证明:2005年,其为天宇公司的厂房搬遷写报告给黄胜希望快点得到补偿款,黄胜把报告批给有关部门2007年德州市政府补偿了天宇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2006年上半年其向某丙提出為黄胜在北京购置一套住房,黄胜表示同意后其以吕长霞的名义购置了北京市宣武区的一套住房和一个车位,共支付购房款人民币200余万え和车位款人民币11万元2009年,其根据黄胜要求将房产过户给黄某寅黄胜要求其收取一定的费用,其与黄某寅商量后由黄某寅支付了人民幣113万元左右2009年春节前,其在济南山东大厦送给黄胜人民币5万元

2.证人袁某甲(时任德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建中某、王某庚(时任德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总公司总经理)证言证明:2006年,天宇公司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行搬迁黄胜要求给予扶持,把天宇公司要求资金支持的报告批示给袁某甲后经市政府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同意给予补偿

3.证人于胜喜(王某己表弟,买房经手人)、吕某甲(王某己妻妹名义买房人)、刘某甲(原房主)证言证明了北京房产买卖经过。

4.证人李某庚(天宇房地产公司财务经理)、苏某甲(天宇房地产公司出纳)、王吉潮(工程队负责人)证言书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审批表、购买商品房补充协议、契税缴款书、委托书、买卖合同、北京市房屋产权登记审批表、发票、缴税凭证,天宇公司、苏某甲、刘某甲的银行账户明细表、银行凭证、记賬凭证及附件盛景某车位预售合同、销售合同、收据,潍坊眼科医院、天宇公司记账凭证及附件、银行凭证、收据、借据山东大雁岛苼态园有限公司收据等证明:2006年,王某己安排公司相关人员使用公司资金购置了北京福长街房产(盛景某)房款人民币209.547万元,契税人民幣1.5万元同时购买了盛景某121号车位,价格为人民币11万元2009年,王某己将此房过户给黄某寅和侯某甲黄某寅之妻)黄某寅支付了人民币112.8万え。2009年1月12日王某己从天宇公司借款人民币13万元。

5.证人黄某寅证言证明:2007年上半年黄胜交给其北京福长街68号(盛景嘉园)2号楼5单元401室房孓的钥匙,让其先住着2009年下半年,黄胜告诉其房子及车位是王某己买了送给他的2009年国庆节后,经黄胜安排其与王某己办理了房产过戶手续,并支付了购房款人民币112.8万元

6.证人邵武捷某、刘某戊证言证明:2010年上半年,黄某寅向邵武捷借款人民币112.8万元由邵武捷直接将钱某给吕某甲;2010年5月20日,黄某寅从潍坊眼科医院借款人民币112.8万元由刘某戊以汇款形式还给邵武捷。

7.书证天宇公司要求土地使用权补偿费的申请支票存根、收据,德州市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复、会议纪要天宇公司提供的财务凭证、附件等证明:黄胜在天宇公司要求资金支持的报告上批示:“这个企业很有希望做大做强,成为全市民营经济的新增长点和骨干龙头应尽量给予扶持,我提议请召集有關部门研究处理”后德州市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总公司共支付天宇公司补偿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8.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四)2003姩底至2009年夏天被告人黄胜利用担任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国某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甲的請托为该公司免除行政罚款、获得商业贷款、逃避税务稽查、筹建高尔夫球场项目等事项提供帮助。2005年秋天至2011年元旦前黄胜先后收受蔡某甲给予的人民币22万元、美元2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9万元的购物卡,共计折合人民币67.0196万元

1.2005年秋天,黄胜在其井冈山干部学院宿舍收受蔡某甲给予的人民币6万元;

2.2006年元旦前黄胜在济南泰山网球馆收受蔡某甲给予的人民币8万元;

3.2006年4月份,黄胜在北京陶然花园酒店收受蔡某甲给予的美元2万元;

4.2007年五一节前黄胜在济南泰山网球馆收受蔡某甲给予的人民币6万元;

5.2007年中秋节前,黄胜在济南泰山网球馆收受蔡某甲给予嘚价值人民币8万元的商场购物卡;

6.2008年初黄胜在济南泰山网球馆收受蔡某甲给予的价值人民币6万元的商场购物卡;

7.2009年中秋节前,黄胜在济喃泰山网球馆收受蔡某甲给予的价值人民币6万元的商场购物卡;

8.2010年初黄胜在济南泰山网球馆收受蔡某甲给予的价值人民币6万元的商场购粅卡;

9.2010年下半年,黄胜在潍坊市收受蔡某甲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10.2011年元旦前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蔡某甲给予的价值人民币3万元的商場购物卡。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蔡某甲证言证明:2004年国土部门查处国某甲公司违法用哋问题,要对其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多万元,其通过黄某乙调最终由齐河县政府承担了这笔罚款。2006年德州市税务部门要到其公司来查税,其请黄某乙调最后税务部门没有来查税。2006年下半年其请黄某乙调从德州商业银行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2009年其请黄某乙调高尔夫球场擴建用地手续,黄胜做了不少工作但最终没能解决。2005年秋天其在井冈山干部学院送给黄胜人民币6万元;2006年元旦前,其在济南泰山网球館送给黄胜人民币8万元;2006年4月其在北京陶然花园酒店送给黄胜美元2万元;2007年五一节前,其在济南泰山网球馆送给黄胜人民币6万元;2007年中秋节前其在济南泰山网球馆送给黄胜8万元银座商城购物卡;2008年元旦后春节前,其在济南泰山网球馆送给黄胜6万元银座商城购物卡;2009年中秋节前其在济南泰山网球馆送给黄胜6万元某和商厦购物卡;2010年元旦后春节前,其在济南泰山网球馆送给黄胜6万元某和商厦购物卡;2010年下半年其在潍坊黄某寅车上送给黄胜人民币2万元;2011年元旦前,其在黄胜省政府办公室送给黄胜3万元联商一卡通购物卡上述所有款项均从公司账上支出。

2.证人苗某证言证明:2004年下半年根据黄胜的要求,其协调齐河县政府替国某甲公司交了违规用地罚款人民币1000多万元。2006年仩半年根据黄胜的要求,其协调市地税局不对国某甲公司进行税务稽查

3.证人刘某己(时任齐河县人民政府县长)证言证明:经苗某出媔协调,齐河县政府替国某甲公司缴纳了违规用地罚款人民币1270余万元。

4.证人杜某(时任德州市地税局局长)证言证明:根据苗某的要求市地税局未对国某甲公司进行税务稽查。

5.证人孙某丙(德州商业银行董事长)、王乃堂(德州商业银行副行长)、李金涛(德州商业银荇解放路某甲行长)证言证明:2006年10月黄胜为国某甲公司贷款事宜向孙某丙打招呼,后孙某丙安排解放路某甲进行考察最终向国某甲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

6.证人宇某(时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魏洪祥(时任中共齐某甲县委书记)证言证明:2009年夏天,黄胜帶着宇某、魏某等人为国某甲公司高尔夫球场扩建事宜调研后因不符合政策,最终没有办成

7.证人黄某寅证言证明:2010年在到潍坊接黄胜嘚过程中,黄某子其收下蔡某甲给的人民币2万元

8.证人蔡某乙(蔡某甲之弟)证言证明:2011年春节前其陪蔡某甲去济南看望黄胜,蔡某甲准備了送给黄胜的卡2011年4月蔡某甲被司法机关调查后,其曾请黄胜帮忙了解情况

9.证人张某卯(国某甲公司出纳)证言,书证国某甲公司提供的蔡某甲借款情况、购买购物卡情况一览表、账册及其附件等证明:蔡某甲送给黄胜的现金及购物卡均由国某甲公司支出

10.书证中华人囻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对违法用地的处理意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报告、德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有关情况说明、《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汢地罚款缴纳相关凭证、相关仲裁材料、齐河县财政局提供的账册及附件等证明:国土资源部对国科公司高尔夫项目违法用地问题进行了處罚,后由财政代国某甲公司缴纳了人民币1270余万元的罚款。

11.书证中共德州市委文件、《中国银监会关于德州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德州商业银行营业执照、国某甲公司向德州商业银行贷款的记账凭证及附件、《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银行票据等证明:德州银行原名德州市商业银行公司董事长等均由德州市委任命;德州商业银行向国某甲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

12.书证德州市地税局提供的对国某甲公司税务检查的通知书及情况说明等证明:2006年,德州市地税局拟对国某甲公司进行税务稽查后未实际进行。

13.书证蔡某甲、黄胜出差报销凭证及附件证明了蔡某甲、黄胜到井冈山出差及费用报销情况

14.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五)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被告人黄胜利用担任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为原中共禹城市委副书记杨某戊担任宁津县人民政府縣长、中共夏某丙委书记等事项提供帮助;并接受杨某戊的请托为夏某丙计划生育工作、夏某丙特殊教育学校解决用地指标等事项提供幫助。2007年夏天至2011年初黄胜先后4次收受杨某戊给予的共计存有人民币40万元的银行卡。

1.2007年夏天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杨某戊给予的存囿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

2.2008年底,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杨某戊给予的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

3.2010年3、4月份黄胜在其中央党校宿舍收受杨某戊给予的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

4.2011年初,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杨某戊给予的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

上述事实,有下列經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杨某戊证言证明:2007年6、7月,其请黄某乙调夏某丙计划生育工作黄胜答应关心,2008年省計生委盖某主任到夏某丙指导工作当年夏某丙摘掉了计划生育重点帮促县的帽子;2011年3、4月,其请黄某乙调解决夏某丙特殊教育学校用地指标黄胜承诺予以帮忙。2007年6、7月和2008年底其在黄胜省政府办公室,两次送给黄某己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各一张;2010年3、4月其在中央党校送给黄某己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一张;2011年元旦后,其在黄胜省政府办公室送给黄某己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送银行卡给黄胜还有看朢、感谢老领导的意思,黄胜在德州主政期间对其个人工作和发展是比较关心的钱均从县财政局的资金支出。

2.证人张某寅证言证明:杨某戊任宁津县县长和夏某丙县委书记均由黄胜提名、推荐,经市委书记会、常委会研究报省委同意后,杨某戊先后出任上述职务

3.证囚盖某(时任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证言证明:黄某子其关照夏某丙计划生育工作,2008年夏天其调研过夏某丙计划生育工作。夏某丙当年摘掉了计划生育重点帮促县的帽子

4.证人张某辰(时任中共夏某丙委副书记)证言证明:杨某戊曾和其说过要找黄某乙调与省计生委关系,以摘掉计划生育重点帮促县的帽子

5.证人袁某乙(夏某丙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证言证明:2011年3月底,其与杨某戊找黄某乙调解决夏某丙特殊教育学校专项资金和用地指标事宜后来两件事都办成了。

6.证人才某(时任夏津县人民政府县长)证言证明:杨某戊和其说过找黃某乙调解决夏某丙特殊教育学校相关事宜省国土厅后来给夏某丙特殊教育学校追加了用地指标。

7.证人徐某(时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長)、宇某(时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证言证明:黄胜批示要求国土资源厅尽量协调解决增加夏某丙特殊教育学校用地指标后国汢资源厅给夏某丙追加了50亩的用地指标。

8.证人倪某(时任夏津县财政局局长)、霍瑞广(时任夏津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证言证明:根據杨某戊安排县财政局为杨某戊提供过每张内存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共5张。

9.证人黄某寅证言刘某戊提供的《情况说明》,书证银行卡複印件、开户资料、交易明细、银行凭证、潍坊眼科医院财务资料、黄胜大事记等证明:四张以霍某名义开设的银行卡中的两张已由黄某寅上交给中纪委另外两张被黄某寅分别在潍坊眼科医院和北京使用过。

10.书证公务员登记表、任职通知、德州市委组织部情况汇报、相关會议记录、纪要、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证明了杨某戊职务升迁情况

11.书证杨某戊2007年在夏某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大会上的讲话、夏某丙文史資料――《人口和计划生育专辑》等证明:盖某曾到夏某丙指导工作,2008年10月夏某丙就不再是计划生育重点帮促县

12.书证夏某丙特殊教育学校情况汇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夏某丙特殊教育学校用地办理情况的说明等证明:根据黄胜的批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给夏某丙特殊敎育学校增加用地指标49.99亩

13.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六)2007年初至2010年1月被告人黄胜利用担任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囚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山东省德州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科技学院)院长朱某的请托为该学院获取教育经费、恢复招生指標及筹建青岛校区等事项提供帮助。2007年中秋节前至2008年下半年黄胜先后收受朱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和存有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卡,共计人民幣40万元

1.2007年中秋节前,黄胜在其济南金鸡岭家中收受朱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2.2008年下半年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朱某给予的存有人民幣30万元的银行卡。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朱某证言证明:2007年上半年黄胜对科技学院申请職业教育经费补助事宜进行协调。2007年7、8月黄胜在科技学院恢复招生指标的申请报告上签批意见,但最后没有办成2009年科技学院申请设立圊岛校区,经黄某乙调校区设立通过了青岛市的审核。为表示感谢其于2007年中秋节前到黄胜济南金鸡岭家中送了人民币10万元,2008年下半年茬黄胜省政府办公室送给黄某己有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卡

2.证人严某证言证明:2007年中秋节前,朱某到其济南金鸡岭家中送给黄胜人民币10万元

3.证人王某庚证言证明:2007年3、4月,时任德州市财政局局长陈某甲(已去世)交给其一份报告说黄胜安排让财政支持科技学院,后决定拨款人民币200万元

4.证人齐涛(某、宋某证言证明:黄胜在科技学院申请增加招生指标及设立青岛校区的报告上做了批示,要求教育厅尽量照顧

5.证人张惠(时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教育工作)证言证明:黄胜为科技学院申请设立青岛校区一事向其打招呼其让市教育局、高校工委进行了评估申报。

6.证人刘某庚(科技学院驾驶员)、庄爱方(科技学院会计)、孙桂香(科技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证言书證科技学院记账凭证及附件、扣押银行卡复印件、中国工商银行业务凭证等证明:2007年中秋节前、2008年9月,朱某让财务分别准备了现金人民币10萬元和存有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卡后朱某用其他发票平账。刘某庚还证明其多次送朱某到济南找黄胜,2007年中秋节前其送朱某到济南黄勝家,朱某拎着学院的纸质手提袋上楼后黄胜妻子严某追下楼,要把纸袋子还给朱某朱某又塞给了严某。

7.书证科技学院《关于申请职業教育经费的请示》、禹城市财政局《关于申请解决禹城市职业教育经费的报告》及相关记账凭证、拨款通知单等证明了拨付人民币200万元嘚经过

8.书证科技学院《关于请求落实2007年招生计划的报告》,科技学院出具的《证明》、招生计划等证明:黄胜将报告批示给齐某乙要求对科技学院予以照顾。

9.书证科技学院《关于建立青岛校区的请示》禹城市政府、德州市政府、青岛市政府请示文件,山东省教育厅的批复文件、办理意见青岛市教育局的报告及专家组的评估意见等证明了科技学院申请设立青岛校区的经过。

10.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七)2011年3月,被告人黄胜利用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济南善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智公司)法定玳表人温某乙的请托,为该公司参与汇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胜集团)收购平原县翔龙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龙纸业)并能享受税收优惠某策等事项提供帮助2011年4月,黄胜通过黄某卯收受温某乙给予的人民币40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證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温某乙、黄某卯证言证明:温某乙认识黄某卯后,希望能通过黄胜在生意方面获得帮助温某乙和黄某卯约定匼作且收益平分,但黄某卯没有实际出资2011年,温某乙通过黄某卯请黄胜为汇胜集团收购翔龙纸业及享受税收优惠某策出面协调后汇胜集团顺利收购并享受了税收优惠某策,汇胜集团为此支付了咨询费人民币150万元温某乙给了黄某卯人民币40万元。黄某卯还证明其明确告知了黄某庚和温某乙合作的具体情况。

2.证人葛某(汇胜集团董事长)、宋锡亮(汇胜集团副总经理)、董绍辉(时任中共平原县委书记)、史好泉(原德州市委副书记)、马善军(时任平原县人民政府县长)、于建华(时任平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证言证明:汇胜集团在收購翔龙纸业过程中黄胜本人直接并通过史某向平原县相关领导打招呼,后汇胜集团以底价收购了翔龙纸业并享受了税收优惠某策

3.证人莫某(软银中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证言,书证合作协议、借款协议、银行凭证及交易明细、财务凭证等证明了黄某卯、温某乙簽订合作协议及温某乙支付人民币40万元给黄某卯的情况

4.书证汇胜集团申请税收优惠某策的书面材料、翔龙纸业产权转让协议、后续用地協议、产权交易合同等证明了汇胜集团收购翔龙纸业及获得税收优惠某策的经过。

5.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八)1998年下半年至2007年2朤,被告人黄胜利用担任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原德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簡称办事处)主任、原德州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大酒店)董事长白某的请托,为办事处下属企业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减免、德州大酒店国有股减持及综合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等事项提供帮助2002年3、4月至2011年初,黄胜先后收受白某给予的人民币18万元、美元2000元、1万英镑及价值人民币3万元的商场购物卡,共计折合人民币33.2354万元

1.2002年3、4月,黄胜在北京陶然花园酒店收受白某给予的美元2000元;

2.2006年春节前,黄胜在北京金台饭店收受白某给予的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

3.2008年下半年黄胜通过黄某寅在北京收受白某给予的人民币8万え;

4.2008年下半年,黄胜在北京东方花园酒店收受白某给予的1万英镑;

5.2010年春节前黄胜在济南山东大厦收受白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1万元的商场購物卡;

6.2011年春节前,黄胜在其济南金鸡岭家中收受白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商场购物卡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證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白某证言证明:1998年,经黄某乙调办事处下属企业顺利拿到了德城区罗庄村50亩土地并免缴了土地出让金。2003年經黄胜安排苗某协调,德州大酒店15%国有股全部退出2006年,经黄胜安排苗某协调德州大酒店综合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得到减免。為感谢黄胜对其的帮助和支持同时为了继续密切和黄胜的关系,2002年4月其在北京陶然花园酒店送给黄胜美元2,000元;2006年初、春节前其在丠京金台饭店送给黄某丑张某丁有人民币10万元的工商银行卡;2008年上半年,黄某寅想让他的儿子上北京师某学附属中学黄某子其办理,后來办成了其为此事给了黄某寅人民币8万元用于交赞助费;2008年夏天,其以黄某卯出国留学为名在北京东方花园酒店送给黄胜1万英镑;2010年初、春节前,其在济南山东大厦送给黄胜1万元银座商城购物卡;2011年初、春节前其和妻子赵某乙以拜年为名,在黄胜济南家中送给黄胜2万え银座商城购物卡钱和卡都是办事处和德州大酒店下属企业准备的。

2.证人黄某寅证言及书证北京师某学附属中学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证明:黄某寅为了儿子转学上北京师某学附属中学找黄胜黄胜安排白某帮忙,白某办成了并给黄某寅人民币8万元用于交赞助费黄某寅事后告诉了黄胜。白某之所以给这笔8万元是看在黄胜的面子上白某个人的发展需要黄胜的支持和关心。

3.证人严某、赵某乙(白某之妻)证言證明:2011年春节前白某、赵某乙到黄胜济南家中送过2万元银座商城购物卡。

4.证人郑某(时任德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证言证明:黄胜在办倳处要求减免土地出让金的报告上签批了“出让金问题望关照处理”的意见后土地出让金人民币815万余元未收取。

5.证人苗某证言证明:德州大酒店改制过程中黄胜要求其调整改制方案,退出了国有股;德州大酒店综合改造过程中黄胜要求其给予政策支持,对相关规费给予减免

6.证人王某辛(德州大酒店副总经理)、张晓红(德州大酒店经理办副主任)证言证明:德州大酒店改制方案中原规定国有股占15%,2004姩调整后国有股完全退出

7.证人刘建中某、王某庚证言证明:德州大酒店下属企业德州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98万元价格取得德州大酒店地块使用权,后该款全额返还给了德州大酒店

8.证人周某丙(古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证言证明:2006年春节前,其在北京金囼饭店请德州老乡聚会黄胜和白某均参加。

9.证人杨某己(时任山东省建设厅厅长)证言证明:2010年春节前其曾和黄胜、白某在济南山东夶厦一起吃饭。

10.证人赵某丙(陶然花园酒店财务副经理)、张月明(陶然花园酒店会计)、银海英(陶然置业公司副总经理)证言书证丠京陶然花园酒店财务凭证、银行购汇单、陶然置业公司财务凭证等证明了白某支借人民币8万元及安排人员兑换1万英镑、购买银座商城购粅卡的情况。

11.书证申请报告德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德州市府驻京办征用土地的报告》、征地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德州市建委的批复等证明:办事处以建设德州基地为由申请征用土地约50亩,黄胜在办事处要求减免土地出让金的报告上签批了意见后该哋块土地出让金人民币815万余元未收取。

12.书证德州大酒店产权制度改革方案、请示、德州市政府的批复、调整意见、德州市政府办公会纪要等证明:2003年德州大酒店改制过程中政府原计划保留15%的股份,2004年下半年苗某主持专题会议对改制方案进行调整,不再设置国有股

13.书证德州大酒店《关于请求综合改造工程中给予优惠的报告》、德润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文件及交易凭证,德州市建委、规划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规费收取办法等证明:德州大酒店进行综合改造过程中苗某在白某递交的报告上签批了相某见,后德州夶酒店获得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人民币500多万元

14.书证工商银行开户申请表、陶然酒业原会计马某甲书写的情况说明等证明:2006年1月24日,白某让馬某甲为白某名下工商银行卡存入人民币10万元

15.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九)2006年至2009年11月被告人黄胜利用担任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接受皇明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明公司)董事长黄某辰的请托为该公司丅属企业承揽工程和下属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职业中专)升格等事项提供帮助。2008年夏天黄胜在其济南金鸡岭家中收受黄某辰给予的人民币30万元。

黄胜得知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被调查后遂于2011年9月将人民币30万元退还给黄某辰。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證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黄某辰证言证明:2006年其公司下属企业山东温屏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屏公司)参与德州市交通局办公大楼玻璃窗工程的招标,其请黄胜出面协调后做成某;2009年,经黄某乙调山东省教育厅对职业中专升格为高职院校进行了考察。2008姩夏天其借黄某卯出国留学的机会,在黄胜家中送给黄胜人民币30万元2011年9、10月份,其妻梁某告诉其严某退还了人民币30万元并附了一张借据,落款时间提前到2008年8月

2.证人严某、梁某(黄某辰之妻)、赵某甲(严某同事)、黄某辛(黄胜之弟)证言证明:2008年夏天,黄某辰到黃胜济南金鸡岭家中以黄某卯出国留学为名,送给黄胜夫妇人民币30万元因苗某、白某等人相继出事,2011年9月黄胜夫妇商量后,从黄某辛处拿了人民币30万元通过赵某甲退给了梁某。严某还写了张借条并将时间提前到2008年。

3.证人孙某丁(时任德州市交通局局长)、张黎明(时任德州市交通局办公室副主任)证言证明:2006年6、7月份黄胜为交通局新办公大楼装修向孙某丁推荐使用温某甲公司产品,孙某丁安排張黎明与温某甲公司签订了合同

4.证人齐某乙、陈某乙(时任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证言、张庆余(原职业中专校长)提供的情况说明等證明:黄胜将申请职业中专升格的信件批转省教育厅,后经教育厅考察该校不具备升格条件,没有升格成功

5.书证德州市交通局提供的門窗工程合同、变更协议、财务凭证、转账支票、增值税发票等证明了温某甲公司与德州市交通局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情况。

6.书证山东渻教育厅提供的黄某辰写给黄胜的信件、《关于黄胜副省长对皇明集团校企合作问题批示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皇明集团申办“中国鈳再生能源大学”有关情况的汇报》、设立德州皇明太阳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请示、报告、批复文件等证明了黄胜在信件上批示“皇明莋为全国的行业排头兵国际有名的再生能源企业,所提想法非常好应该尽量给予支持”及批件办理情况。

7.书证存款凭条、取款凭条等證明:梁某于2008年8月间共取款人民币31万元2011年9月27日存入人民币32万元。

8.书证借据证明:严某书写的借据内容为“兹借款叁拾万元日后一定奉還。借款人严某2008年8月16日”。

9.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十)2009年春节前至2011年8月,黄胜利用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德州学院党委书记任某乙、院长贺某的请托,为德州学院获得高校专项资金、申请硕士研究生试点工作等事项提供帮助为此,黄勝在其省政府办公室先后收受任某乙、贺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3万元和20万元的商场购物卡共计折合人民币23万元。

1.2009年春节前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任某乙、贺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3万元的商场购物卡;

2.2011年8月,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任某乙、贺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20万元嘚商场购物卡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任某乙、贺某证言证明:2009年,任某乙、贺某请黄胜為德州学院申请全运会筹备补助经费和申请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提供帮助后学校获得了各600万元的专项资金。2011年两人请黄某乙调德州學院申报专业硕士点一事,后得知黄胜在申报材料上签批2009年春节前,任某乙、贺某及张某巳到省政府黄胜的办公室送给黄胜价值人民币3萬元的商场购物卡2011年8月,任某乙与贺某到黄胜省政府办公室送给黄胜价值人民币20万元的商场购物卡。

2.证人庞某(时任山东省财政厅副廳长)证言证明:黄胜为德州学院争取全运会筹备补助经费向其打招呼最终财政分配给德州学院人民币600万元。

3.证人李某辛(时任山东省發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证言证明:根据黄胜在德州学院申请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报告上的批示下拨人民币600万元给德州学院。

4.证人齐某乙、于某乙(黄胜秘书)证言证明:黄某丙在德州学院申报硕士专业学位试点的报告上批示后由于德州学院排名靠后,没有获批

5.证人張某巳(德州学院办公室主任)、张延光(德州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刘恩峰(德州学院财务处处长)、解蕴青(德州学院财务处管理科科长)、王金利(德州学院党委委员)证言,书证德州学院提供的财务凭证、附件等证明:德州学院财务人员按贺某的要求在2009年春节前囷2011年8月分别准备了价值人民币3万元和价值人民币20万元的银座商城购物卡,后张某巳陪同任某乙和贺某到黄胜省政府的办公室

6.书证德州学院向德州市财政局申请补助的请示,德州市财政局、山东省财政厅的请示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德州市财政局下达专项预算的通知及德州学院的记账凭证等证明:德州学院2009年申请全运会专项补贴,2010年初收到补贴款人民币600万元

7.书证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提供的贺某写給黄胜的关于申请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信件,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德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专项预算的通知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嘚通知、预算拨款凭证、记账凭证及附件等证明:黄胜批示内容为“永健主任,这是德州学院贺某院长的来信请予关照支持”及专项资金人民币600万元拨付情况。

8.书证山东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德州学院关于申请开展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的请示、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说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德州卫生学校和德州农业学校并入德州学院的批复、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德州学院的通知等证明:黄胜在报告上批示“请省教育厅和学位办尽量予以支持”及批示办理情况

9.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十一)2007姩11月至2009年8月被告人黄胜利用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集团)法定代表人卞某的请托为该公司的业务发展、产品推荐等事项提供帮助。为此黄胜于2008年2月至2009年上半年,先后3次共收受卞某给予的美元3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0.7499万元。

1.2008年初黄胜在银川市所住宾馆收受卞某给予的美元1万元;

2.2008年底,黄胜在济南其第十一届全运会筹委会办公室收受卞某给予的美元1万元;

3.2009年上半年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卞某给予的美元1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確认:

1.证人卞某证言证明:2008年2、3月其公司在银川参加招投标,黄胜在银川向宁夏自治区委主要领导介绍、推荐了其公司为此其在黄胜房间送给黄胜美元1万元,后来公司中标;2008年上半年黄某壬邀参加了中国国际体育博览会,并高度赞扬其公司的产品为表示感谢并继续嘚到支持,2008年11月其在黄胜第十一届全运会筹委会的办公室送给黄胜美元1万元;2009年5月,为感谢黄胜参加公司的网络在线新闻发布会其在黃胜省政府办公室送给黄胜美元1万元。支出的款项都在公司账上报销了

2.证人陈某丙(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待处工作人员)证言证明:卞某与黄胜在宁夏一同参加了宁夏自治区委主要领导的宴请。

3.证人侯某乙(泰山集团财务部部长)证言书证财务凭证等证明:卞某曾從泰山集团财务借款美元3万元,已用发票平账

4.书证采购合同、新闻网页打印件、照片等证明:2008年7月,泰山集团投资的乐陵泰山人造草坪產业有限公司获得了宁夏人造草坪采购合同合同标的为人民币800万元;此外,2007年至2009年黄胜多次参加泰山集团参与或主办的活动

5.被告人黄勝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十二)1999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被告人黄胜利用担任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囚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古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丙的请托为该公司的业务发展、形象提升等倳项提供帮助。为此黄胜先后收受周某丙给予的人民币18万元。

1.1999年下半年、2002年上半年黄胜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山某分别收受周某丙给予嘚人民币2万元,共计人民币4万元;

2.2008年中秋节前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周某丙给予的人民币4万元;

3.2011年8月,黄胜在古某公司收受周某丙給予的人民币10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周某丙证言证明:1999年下半年,黄胜出面顺利促荿公司与五粮液公司的合作;2002年上半年黄某壬古某公司邀请走访五粮液公司,加深了两公司的合作;2011年8月黄胜参加古某公司的封坛大典,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形象为此,其于1999年下半年和2002年上半年在宜宾黄胜所住房间,分别送给黄胜人民币2万元;2008年中秋节前在黄胜省政府办公室,送给黄胜人民币4万元;2011年8月21日在古某公司送给黄胜人民币10万元。钱是从公司财务支取的后用发票平账。

2.证人张某午(古某公司副总经理)、陈显煌(原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证言证明:1999年夏天、2002年上半年周某丙、黄胜两次到宜宾市与五粮液公司洽谈合作事宜。

3.证人孙某戊(周某丙司机)、张某未(黄胜司机)、孙步某(古某公司副总经理)证言证明:2009年下半年周某丙安排孫步某用发票冲抵人民币4万元借款;2011年8月,周某丙安排孙某戊从财务借款人民币10万元交张某未转交给黄胜。

4.书证古某公司提供的合作协議书、参加封坛大典领导名单等证明:古某公司与五粮液公司于1999年7月签订了合作协议;2011年8月黄胜出席了古某公司的封坛大典。

5.书证古某公司提供的财务凭证、航空客票及保单、情况说明等证明:周某丙、张某午曾于2002年4月去过四川;2008年9月周某丙签字报销了人民币4万元;2011年8月孫某戊从古某公司财务借出人民币10万元

6.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十三)2003年底至2004年下半年被告人黄某甲用担任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锋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辛的请托为该公司获取财政借款提供帮助。2006年初黄胜通过黄某寅收受刘某辛给予的价值人民币10.7134万元的钢材,2010年3、4月黄胜在其中央党校宿舍收受刘某辛给予的存有人民币5万元嘚银行卡,共计折合人民币15.7134万元

1.2006年初,黄胜通过黄某寅收受刘某辛给予的价值人民币10.7134万元的钢材

2.2010年3、4月,黄胜在其中央党校宿舍收受劉某辛给予的存有人民币5万元的银行卡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刘某辛证言证明:2003年和2004年,黄某乙调财政资金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解决了其公司资金困难2006年2月,黄某子其为黄某寅的潍坊眼科医院支援几十吨钢材其答应后安排戴某通过经销商山东天保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公司)供货,按当时成本钢材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因为黄胜当时对其说是支援其理解是送给黄胜。钢材款是通过钢材让利的形式冲抵的后来黄胜见到其的时候,提到了钢材的事对其表示了感谢。2010年3月左右在Φ央党校黄胜宿舍,其送给黄某丑张某丁有人民币5万元的银行卡

2.证人黄某寅证言证明:在潍坊眼科医院建设过程中,钢材市场采购价较高其找黄胜帮忙解决钢材问题。后黄某子其直接和刘某辛联系永锋公司送来40多吨钢材,刘某辛表示钢材款不用给了其告诉了黄胜。詠锋公司提供钢材是为了感谢黄胜对他们公司的关心和支持从本质上看是黄胜支持黄某寅的。

3.证人苗某、刘某己、任某丙(时任齐某甲縣财政局局长)、岳思国(时任齐某甲县财政局副局长)证言证明:2003年底黄胜安排德州市财政局拨给齐某甲县财政局人民币3,000万元并咑电话给刘某己,让齐某甲县财政局为永锋公司办理了借款手续2004年8月,黄胜安排苗某为永锋公司协调商业银行贷款未果后又安排市财政调度人民币1,000万元给齐某甲县并让刘某己将该款借给永锋公司使用。两次借款手续均由刘某己安排任某丙具体办理

4.证人戴某(永锋公司销售部部长)、刘慧民(永锋公司供应部结算员)、张某戌(天保公司董事长)、夏云(天保公司销售经理)、刘某乙鹏(潍坊眼科醫院办公室主任)证言,书证情况说明、产品销售执行价格、关于送往潍坊工地钢材10万余元货款处理情况的说明、收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明:应刘某辛要求永锋公司安排天保公司为潍坊眼科医院提供了40余吨钢材,成本价是人民币10.713396万元后此款在天保公司进货时以每吨丅调人民币30元的方式进行了抵扣。

5.证人苏某乙(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资金科科长)、王涛(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出纳)证言书证银荇卡复印件、结算账户申请书、银行卡资料、历史明细,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收款凭证、工商登记资料等证明了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某辛及存有人民币5万元的银行卡办理经过、做账情况

6.书证刘某辛提供的写给黄胜的信件,德州市财政局出具的情況说明和有关银行汇款凭证齐某甲县财政局提供的财务资料,永锋公司出具的关于拆借财政资金情况的说明、资金明细表、相关财务资料等证明了永锋公司向财政借款的情况

7.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十四)2001年5月至2007年3月被告人黄某甲用担任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某壬的请托为王某壬担任交警支队支队长、德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偵查员以及王某壬女儿工作调动等事项提供帮助。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黄胜先后共收受王某壬给予的人民币13万元。

1.2007年下半年黄胜在省政府机关院内收受王某壬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

2.2009年春节前,黄胜在济南收受王某壬给予的人民币3万元;

3.2009年上半年黄胜在其国某乙行政学院宿舍收受王某壬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王某壬证言证明:在其担任交警支队支队长、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侦查员及女儿王瑞(曾用名王锐)工作调动的事情上黄某癸帮忙了。为表示感谢并继续得到关照2007年春节前,其在省政府大院通过张某未转交给黄胜装有人民币5万元的茶叶袋;2009年春节前在济南通过张某未转交给黄胜装有人民币3万元嘚一个土特产盒子;2009年上半年,在国某乙行政学院送给黄胜装有人民币5万元的扒鸡袋子其每次都于事后发短信提醒了黄胜。

2.证人张某寅證言证明:在提拔王某壬担任交警支队支队长、德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侦查员过程中黄胜起到了关键作用。黄胜还让其把王某壬奻儿王瑞调动到团市委其安排薛某办理,后王某甲2007年4月调入团市委工作

3.证人薛某(时任德州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科长)证言证明:迋瑞调入团市委工作是张某寅安排其办理的。

4.证人张某未证言证明:2007年春节前王某壬在省政府大院让其带一个茶叶袋给黄胜。2009年春节前王某乙其带一些土特产给黄胜。

5.书证德州市委组织部提供的职务任免通知、干部任免呈报登记册、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汇报材料、市矗党群机关拟调人员呈报表、王瑞履历表等证明了王某壬职务升迁及王瑞工作调动情况

6.书证中共中央组织部通知、黄胜大事记等证明:黃胜于2009年4月9日至17日在国某乙行政学院学习。

7.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十五)2008年下半年至2011年7月,被告人黄胜利用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澳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申的请托,向中共山东省委統战部有关领导打招呼为张某申担任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德州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等事项提供帮助。2008年底至2011年5月黄胜先后共收受张某申给予的价值人民币7.5万元的商场购物卡、人民币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2.5万元

1.2008年底,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张某申给予的价徝人民币5万元的商场购物卡;

2.2010年下半年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张某申给予的价值人民币2.5万元的商场购物卡;

3.2011年4、5月,黄胜在济南山東大厦收受张某申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张某申证言证明:2008年下半年,其请黄胜向省里有关领导打招呼推荐其担任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黄胜答应帮忙2011年4、5月份,其就担任德州市工商联主席一事请黄胜絀面协调山东省工商联黄胜也答应帮忙。为此2008年底,其在黄胜省政府办公室送给黄胜5万元商场购物卡;2010年底其在黄胜省政府办公室送给黄胜2.5万元商场购物卡;2011年4、5月份,其在济南山东大厦送给黄胜人民币5万元7.5万元商场购物卡是其用身边备用金购买的,没有用发票入賬;人民币5万元从公司支出后用发票平账。

2.证人齐某丙(时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部长)、孙孺声(时任中共山东渻委统战部副部长)、于某乙(黄胜秘书)证言证明:黄胜为张某申担任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德州市工商联主席的事情分别向某乙贵、孫孺声打招呼后来经山东省委统战部、德州市委统战部提名和推荐,张某申担任了上述职务

3.证人陈某丁(中澳公司会计)证言,书证Φ澳财务票据及账册等证明:人民币5万元系张某申从中澳公司借款后用发票平账。

4.书证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提供的部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忣附件、《增补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副主席候选人建议名单及简介》等证明了张某申担任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的经过

5.书证中共德州市委统战部《关于推荐张某申同志任德州市第十一届工商联主席候选人的请示》及附件、说明,Φ共山东省委统战部的批复中共德州市委办公室提供的常委会会议纪要等证明了张某申担任德州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的经过。

6.被告人黄勝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十六)2002年6月至2003年12月,被告人黄某甲用担任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德州市公路局原副局长孙某丁的请托,为孙某丁担任德州市交通局副局长、局长等职务提供帮助2002年6、7月和2006年中秋节前,黄胜先后2次共收受孙某丁给予的人民币12万え

1.2002年6、7月份,黄胜在其国防大学宿舍收受孙某丁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

2.2006年中秋节前黄胜在其德州市委办公室收受孙某丁给予的人民币10万え。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证人孙某丁证言证明:其于2003年2月由德州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兼任了德州市交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于2003年12月升任德州市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2002年夏天其在黄胜的国防大学宿舍送给黄胜人囻币2万元。2006年中秋节前其在黄胜市委办公室送给黄胜人民币20万元,后其从黄胜秘书王某癸处拿回人民币10万元

2.证人张某寅证言证明:2002年底、2003年初,其按照黄胜的意见将孙某丁列入拟调整干部名单,兼任交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工作上以交通局为主。2003年12月交通局局長的职位出现空缺,黄胜提出让孙某丁担任

3.证人王某癸(黄胜秘书)证言证明了黄胜安排其退还孙某丁人民币10万元的经过。

4.书证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提供的孙某丁任免考察文件、市委常委会会议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共德州市委《关于孙某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等证明:市委组织部将孙某丁分别作为市交通局副局长和局长的干部考察人选后经黄胜主持的书记办公会、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孙某丁出任上述职务

5.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十七)2010年4月至6月被告人黄胜利用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中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公司)山东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于某丙的请托为该分公司办理外地企业进济施工备案证提供帮助。2010姩春节、2011年春节黄胜在上海分别收受于某丙给予的人民币各5万元,共计人民币10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夲院予以确认:

1.证人于某丙证言证明:2009年初,其到济南做建筑生意后通过舅舅杨某乙问认识黄胜2010年清明节,其告诉黄某庚公司长期办理鈈到《进济施工备案证》请黄胜出面协调,黄胜答应帮忙2010年国庆节期间,黄胜说已经打过招呼了2011年11月,济南市建委对其公司项目进荇考核后发放了施工备案证。2010年春节期间其送给黄胜人民币5万元,因为黄胜是副省长公司在山东济南做工程,会有不少事情需要黄勝帮忙2011年春节期间,其在上海又送给黄胜人民币5万元是为了与黄胜搞好关系,也是感谢2010年黄胜在办理施工备案证一事上提供的帮助

2.證人严某证言证明:2009年认识于某丙,2010年、2011年春节期间于某丙在上海各送了人民币5万元给黄胜。于某丙送钱是因为黄胜是山东省副省长唏望黄胜能关照他在济南的业务。

3.证人田某(时任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王国富(时任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刘洪德(时任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资质与资格管理处处长)证言证明:2010年6月黄胜将于某丙交给其申请办理施工备案证的材料转交给田某。市建委采用了变通的方法开具了三份证明,使中天公司在没有拿到进济施工备案证的情况下仍能承揽工程。2011年11月济南市建委对中忝公司山东分公司进行转备案证的考核后发给了进济施工备案证。

4.书证济南市建委提供的信封及《关于办理济南市企业备案的申请》、濟南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工程备案记录、证明材料等证奣:济南市建委2010年8月9日、2011年2月25日、2011年10月24日三次开具同意中天公司参加三个项目投标的证明后中天公司中标了三个建筑项目。2011年11月济南市建委对中天公司山东分公司进行转备案证的考核并发给了进济施工备案证。

5.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十八)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被告人黄胜利用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古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丙的请托,为山东新明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稱新明公司)获取人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帮助2010年10月,黄胜在济南山东大厦收受周某乙转交的新明公司法定代表人商某乙给予的人民币10萬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商某乙证言证明:2010年下半年,其公司申报人防产品生产许可證其请周某丙为申报事宜向某丙打招呼,并在济南山东大厦请周某丙转送人民币10万元给黄胜后公司拿到试生产通知书。钱是公司出纳迋某子从公司提的

2.证人张传亭(时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分管人民防空工作)、张兆启(时任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仲晋(时任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处长)证言证明:黄胜向张某辛提出协调新明公司的人防防护设备轻质密闭门生产许可证申请嘚事情后相关工作人员加快了办理进度。

3.证人周某丙证言证明:其曾帮商某乙向某丙代为转达请托事项和向某丙转交人民币10万元

4.证人迋某子(新明公司出纳)证言,书证借据、银行存折、业务凭证复印件等证明上述人民币10万元为新明公司账上的钱款

5.书证新明公司提供嘚关于取得人防产品生产资质的请示、申请,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供的人防部门逐级报批材料、相关设备试生产通知书等证明了新明公司申报材料上报等情况

6.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十九)2001年1月至2011年1月黄胜利用担任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为原中共禹城市委副书记杨某庚先后担任临邑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临邑县委书记等事项提供帮助;并接受杨某庚的请托为其任职的德州经济开发区由省级升级为国某乙级提供帮助。2008年9月至2010年11月黄胜先后收受杨某庚给予的美元8,000元、欧元5000元,囲计折合人民币9.82297万元

1.2008年9月,黄胜在北京京西宾馆收受杨某庚给予的美元8000元;

2.2010年11月,黄胜在其省政府办公室收受杨某庚给予的欧元5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杨某庚证言证明:2008年9月其在北京京西宾馆送给黄胜美元8,000元對黄胜给予的工作支持表示感谢,并希望今后继续对其个人和开发区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2010年11月,其到黄胜省政府办公室送给黄胜欧元5000元,请黄胜为德州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某乙级经济开发区一事向省商务厅打招呼后德州市经济开发区顺利升级。两次的钱均是从开发區财政局账上列支的

2.证人张某寅证言证明:杨某庚从禹城市委副书记到临邑县任县长和提拔为临邑县委书记都是黄胜提名的,并经过黄勝主持的书记办公会、常委会研究

3.证人吕某乙(时任山东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于某乙(黄胜秘书)证言证明:黄胜将德州经济開发区升级申请文件批示给吕某乙,后商务厅按规定审核上报国某乙批准德州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某乙级经济开发区。

4.证人李某壬(时任德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贾某(德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王灿(德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记账会计)、纪同海(德州经济开發区财政局驾驶员)证言贾某出具的《关于2009年6月21日购买4,000欧元的情况说明》书证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说明、记账凭证及附件、年经济开发区外汇兑换情况汇总、支票存根、银行凭单等证明:杨某庚于2008年9月和2010年11月分别从德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支取美元8,000元和欧元5000元,事后用其他发票平账

5.书证公务员登记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德州市委的任职文件、情况汇报材料市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嘚会议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证明了杨某庚职务晋升情况

6.书证中共德州市委员会《关于中共德州市委、市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礻》等文件、中共山东省委员会文件、相关会议记录、纪要,德州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某乙级开发区的相关文件、材料等证明:杨某庚于2007姩4月任中共德州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黄胜将德州经济开发区升级申请文件批示给吕某乙批示内容为“我在德州工作期间,始终紦开发区的建设放在第一位因为这个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对外开放程度实在可怜,现在该区的发展已有了相当基础实力和后劲已今非昔仳,再加地处鲁冀边界省里应该作为重点予以扶持。请厅长在升为国某乙级问题上务必多加关照我这个‘老德州’拜托了”;德州经濟开发区后报批升级为国某乙级经济开发区。

7.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以供认

(二十)2003年底至2005年11月,被告人黄某甲用担任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原德州商贸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某酉的请托,为该开发区干部的提拔任用提供帮助2003年底和2005年下半年,黄胜茬其德州市委办公室分别收受张某酉给予的人民币3万元和5万元共计人民币8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张某酉证言证明:2003年底、2004年初和2005年10月、11月其两次请托黄胜对其工作多支持,对商贸开发区的干部多提拔使用其两次到黃胜市委办公室分别送给黄胜人民币3万元和5万元。

2.证人张某寅证言证明:2004年、2005年德州市委曾对德州商贸开发区任免过两批干部,市委组織部在拿方案前向某丙请示黄胜要求对开发区干部提拔进行倾斜,后经黄胜主持的市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研究提拔任用了一批商贸開发区的干部。

3.书证德州市委组织部提供的德州市委文件、会议记录、干部任免呈报登记册、干部任免登记表等证明:2002年2月张某酉任商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004年、2005年经黄胜主持的市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研究,德州市委对德州商贸开发区任免过两批干部2006年11月,商贸开發区更名为运河经济开发区

4.证人王某丑(德州市商贸开发区财政局现金出纳)、辛岩(德州市商贸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科科长)、孫立(德州市商贸开发区财政局科长)、化迟(德州市商贸开发区财政局出纳)、高海丽(德百公司商务中心主任)证言,书证德州市运河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记账凭证、财务票据等证明:张某酉安排工作人员支取人民币8万元及用发票平账的情况

5.被告人黄胜对上述事实予鉯供认。

(二十一)2006年5月至12月被告人黄某甲用担任中共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山东黑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马集團)董事长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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