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刘虎 摄影报道
2013年8月18日广安市石笋镇,17岁少年跟同伴溺亡对于死因,现场唯一目击证人先称其是不慎落水后又改口表示是为救同伴才不幸遇难。
目击者的话让的父亲黄利强坚信儿子是“见义勇为”才溺亡为了给儿子“”,他先后到市中院、省高院起诉力求给儿子一个公噵。日前四川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广安中院的行政判决、撤销作出的不认定黄磊见义勇为的决定;责令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重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少年溺亡 唯一目击者称为救同伴所致
9月4日一大早,黄利强拿着终审判决书骑摩托到了离家8公里外的朋友镓中。他想要再去咨询一下这位懂法律的朋友有了法院判决,还需要他准备些什么材料才能评为“见义勇为”。
黄利强是广安市石笋镇人2013年8月18日,17岁儿子黄磊和另外一人不幸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