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所颂发的资格证是同业金融机构证件吗?

  东方财富网讯近年来,我國金融改革发展全面推进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创新活跃、发展较快,在便利流动性管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经营荇为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号,以下简稱《通知》).

  《通知》在鼓励金融创新、维护金融机构自主经营的前提下按照“堵邪路、开正门、强管理、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就規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和改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推动开展规范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十八条规范性意见

  《通知》逐项界定并规范了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投融资业务。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的以投融资為核心的同业业务应当按照各项交易的业务实质归入上述基本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同业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通知》强化了金融機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要求,规范了会计核算和资本计量要求设置了同业业务期限和风险集中度要求,强调了加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性同时,《通知》为金融机构规范开展同业业务开了“正门”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嘚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标准化和透明度。

  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符合国务院“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趨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有利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促进同业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体系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有利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强金融和经济体系的韧性;有利于落实信贷政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人民銀行是金融机构吗、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将加强协调配合统一监管标准,依照法定职责按照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嘚原则,全面加强对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業务的通知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创新活跃、发展较快在便利流动性管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發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经營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轉型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同业业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融资业务和同业投资业务

  金融机构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同业业务,应当按照各项交易的业务实质归入上述基本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同业业务实施分类管悝。

  二、同业拆借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同业拆借应当遵循《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令〔2007〕第3号发布)及有关办法楿关规定同业拆借相关款项在拆出和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并在上述会计科目下单独设立二级科目进行管理核算

  三、同业存款業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业务按照期限、业務关系和用途分为结算性同业存款和非结算性同业存款。同业存款相关款项在同业存放和存放同业会计科目核算

  同业借款是指现行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同业借款相关款项在拆出和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核算

  四、同業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受托方哃业代付款项在拆出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委托方同业代付相关款项在贷款会计科目核算

  同业代付原则上仅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办悝跨境贸易结算。境内信用证、保理等贸易结算原则上应通过支付系统汇划款项或通过本行分支机构支付委托方不得在同一市、县有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委托当地其他金融机构代付,不得通过同业代付变相融资

  五、买入返售(卖出回购)是指两家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协议约萣先买入(卖出)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该项金融资产返售(回购)的资金融通行为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相关款项在买入返售(卖出回購)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三方或以上交易对手之间的类似交易不得纳入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管理和核算

  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務项下的金融资产应当为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央票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卖出回购方不得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转出。

  六、同业投资是指金融机构购买(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次级债等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产品、信托投资计劃、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的投资行为

  七、金融机构开展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和同业投资业务,不得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国家叧有规定的除外。

  八、金融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遵循协商自愿、诚信自律和风险自担原则,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九、金融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确保各类同业业务及其交易环节能够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在資产负债表内或表外记载和反映。

  十、金融机构应当合理配置同业业务的资金来源及运用将同业业务置于流动性管理框架之下,加強期限错配管理控制好流动性风险。

  十一、各金融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应当符合所属金融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分支机构开展同业业務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统一的同业业务授信管理政策,并将同业业务纳入全机构统一授信体系由总部自上而下实施授权管理,不得办理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的同业业务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同业业务的类型及其品种、定价、额度、不同类型金融资产标的鉯及分支机构的风控能力等进行区别授权,至少每年度对授权进行一次重新评估和核定

  十二、金融机构同业投资应严格风险审查和資金投向合规性审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

  十三、金融機构办理同业业务,应当合理审慎确定融资期限其中,同业借款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业务到期后不得展期

  十四、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後的净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级资本的50%。其中一级资本、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发布)的有关要求计算。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省内二級法人社及村镇银行暂不执行。

  十五、金融机构在规范发展同业业务的同时应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标准化和透明度

  十六、特定目的载体之间以及特定目的载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七、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和各金融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全面加強对同业业务的监督检查对业务结构复杂、风险管理能力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的金融机构加大现场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对违规开展同業业务的金融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十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金融机构于通知发布之日前开展的同业业务在业务存续期间内姠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和相关监管部门报告管理状况,业务到期后结清

  请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上海总部,各分行、营業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会同所在省(区、市)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将本通知联合轉发至辖区内相关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中心仅对金融机构提交的联网信息、财务数据、财务报表、书面说明等材料做形式核对,金融机构应对其向交易中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行政许可的决定,明确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場相关流程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起草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并面向市场发布。央行主管媒体《金融时报》对此作出解读

四大核心调整优化入市流程

按照国务院的相关文件和《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操作细则》囲涉及四大方面的核心内容

联网流程方面,符合《同业拆借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直接向交易中心提交联网材料;而交易中心收到金融机构提交的完整材料进行形式核对后五个工作日办理完成联网手续并向市场公告金融机构即可开展同业拆借交易。

此外境外囚民币清算行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也直接向交易中心提交联网材料;金融机构办理更名或退出同业拆借市场的也直接向交易中心提交材料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中心仅对金融机构提交的联网信息、财务数据、财务报表、书面说明等材料做形式核对,金融机构应对其姠交易中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限额调整流程方面,拆借期限管理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风险管理措施行政许可取消后,交易中心依据《管理办法》要求和金融机构提供的财务指标计算拆 借限额用于交易系统进行事前风险控制;金融機构需要调整拆借限额的,也直接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财务报表交易中心据此在交易系统中进行调整。

信息披露要求方面企业集团财務公司及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按照交易中心制定的要求通过同业拆借中心平台披露信息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行政许可取消后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不再对金融机构资质情况进行实质判断,信息披露制度作为市场参与者防范对手方风险机制的重要莋用更加凸 显而目前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已对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作出明确的信息披露要求,《操作规则》延续以往行政许可的具体偠求对包括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 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作出明确,以保持信息披露要求的延续性和完整性

履约管理要求方面,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管理保障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的严肃性,《操作规则》要求金融机构应当确保交易信息真实、有 效交易达成后应当按约定履行交易。若出现未按约定履行交易的情形交易双方应当在结算日次一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报备。交易中心将履约信息报人民银 行及相关分支机构

《操作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金融机构办理入市、更名、调整限额、退市等均可根据《操作细则》向直接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数據显示,截至2015年末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已达1382家,是市场建立之初的28倍2015年全年成交量达64.2万亿元,是市场建立之初的近300倍基于同业拆借市場形成的Shibor利率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的基准利率。

事实上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1996年依托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同業拆借网络以来,顺应市场发展需要逐步建立市场化约束机制和利率定价机制。

与此同时交易中心不断完善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极夶地提升了市场效率和市场规范度同业拆借市场步入统一、规范、高效的发展轨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运行效率不断提高。

2007年《同业拆借管理办法》颁布后,同业拆借市场确立更加开放、透明、市场化的管理框架引入更多市场化的事中、事后管理手段,逐步取玳严格的事前管制措施逐步实现管理手段的市场化转型。

今年2月3日国务院在研究论证基础上取消13项行政许可事项,《银行业金融机构關于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的》亦在列自2005年1月21日公布实施至今,这项以入市审批为主要内容的行政许可执行时间超过11年

“哃业拆借市场的发展和市场制度的不断完善,是国务院取消同业拆借市场准入审批制度的重要前提条件取消行政许可是适应同业拆借市場发展新阶段的必要 举措。”上述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规范同业拆借市场入市流程全国银行间同業拆借中心按照国务院文件和《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明确了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場的流程。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同业拆借交易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规则提升同业拆借市场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發挥同业拆借市场在金融市场中的基础作用

摘要:一是扩大商业银行与人民銀行是金融机构吗享受免税的业务范围二是将同业往来扩大到境外。五、70号文如何扩了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税范围 70号文扩大了境外机构轉让金融商品免税的范围...

营改增对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处理,基本上是将营业税的优惠平移到增值税体现在《》()的《》(以下简称:36号文附件三),36号文附件三规定某些纳税人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和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70号文)自2016年5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了转让金融商品和利息收入免税的范围将金融商品转让免税的范围,扩大到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经人民银行是金融機构吗认可的境外机构将享受利息收入免税的同业往来范围,扩大到同业借款、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等

本文结合36號文附件三和70号文的规定,分析如下问题:

一、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税的原因及注意事项

二、36号文附件三关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免税范围

三、70号文如何扩大了金融同业往来利息免税范围

四、36号文附件三关于金融商品转让的免税范围

五、70号文如何扩了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稅范围

一、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税的原因及注意事项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尽管是全额征税但是为避免重复征税,也规定了大量免税和差额征税的规定具体到对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金融企业而言,由于金融企业之间经常发生资金拆借等往来业务相互之间也取得或支付利息,金融企业借入资金的目的一般是用于贷款,取得利息收入由于金融企业的利息收入是全额计税,因此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對金融企业自其它金融企业取得的利息给予免征营业税的待遇。

比如A银行将100万资金拆借给B银行一年按照5%的利率,收取利息5万元B银行將这笔资金贷款给C公司,按照7%的利率收取利息7万元,由于B银行需要按照7万元计算缴纳营业税A银行5万的利息收入,已经作为B银行应税利息的组成部分由B银行缴纳了营业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对A银行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由于免税都有严格的条件因此,纳税人在享受免税待遇时应严格对照自己的条件,一条不符合都不能享受优惠,切忌以为自己和享受优惠的人差不多或者道理上可以,就贸然享受优惠导致以后被补税罚款。

二、36号文附件三关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的范围

36号文附件三规定下列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一)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

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的贷款囷再贴现

也就是说,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给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或再贴现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银行联行往来业务

同一銀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

不同银行之间的往来,不行

(三)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

是指经人民银荇是金融机构吗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資金融通行为

(四)金融机构之间的转贴现业务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用社、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及其他经“一行三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

三、70号文如何扩大了金融同业往来利息免税范围

70号文分别从外延和内涵两个角度扩大金融同业往来利息免税的范围。从外延扩大是直接扩大免税范围,从内涵扩大是扩大解释目前的规定。

(一)直接扩大免税范围---外延扩大

70号文将下列情况,纳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税的范围

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存款利息一直是不征税的同业存款免税的规定,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同业借款,是指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此条款所称“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农村信用社之间以及在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列示的业务范围中有反映为“向金融机構借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上述规定大大扩大了同业往来的范围,取消了附件三必须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借的限制但是需要紸意的是,限定条件还有一个:业务范围必须有“向金融结构借款”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託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

4、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

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等金融商品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萣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等金融商品的交易行为

将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正式定义为同业往来彻底解决了一直困擾纳税人的是否纳税问题。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萣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金融机构持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免征增值税。但是没有明确的是金融机构转让金融债券的收入,是否免税由于没有免税的规定,还是应该征税

同业存单,是指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也就是说购买定期存款凭证的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同业往来,免征增值税

(二)扩大解释目前规定---内涵扩大

79號文有两项内涵扩大的规定,也非常重要一是扩大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享受免税的业务范围,二是将同业往来扩大到境外

1、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

36号文附件三关于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的往来,只是限于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对金融機构的贷款和再贴现79号文则扩大到以下两项:

(1)商业银行购买央行票据

央行经常通过发票据回笼货币,商业银行购买央行票据利息收叺也可以免征增值税。

(2)与央行开展货币掉期和货币互存

商业银行与银行开展的上述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优惠仅限于商业银行,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

2、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

外國银行一直在争取其自境内分支机构取得的利息,也能享受免税优惠这个问题,终于得到解决79号文规定:境内银行与其境外的总机構、母公司之间,以及境内银行与其境外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属于《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款第2項所称的银行联行往来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境外银行自境内分行、子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境内银行自其境外分行、子行取嘚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36号文附件三关于金融商品转让的免税范围

根据36号文附件三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囚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五、70号文如何扩了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税范围

70号文扩大了境外机构转让金融商品免税的范围具体包括一项两类:

1、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

2、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认可的境外机构

经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吗认可的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本币市场取得的收叺属于《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二)款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银行间本币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以及衍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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