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明牛(熊)证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即界限型权证设计的概念?

财会【2017】22号文解读:新收入会计准则 来源:毕马威 作者:毕马威 人气:23960 发布时间: 摘要:新准则发布背景 财政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叺》(财会[2017]22号)(新收入准则)该准则修订主要是为了与2014年5月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IFRS 15)保持趋同。 施行日期 该准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 新准则发布背景? 财政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新收入准则”)该准则修订主要是为了与2014年5月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IFRS 15)保持趋同。 ? 施行日期? 该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衔接规定? 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 母公司执行该准则、但子公司尚未执行该准则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该准则規定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母公司尚未执行该准则、而子公司已执行该准则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合并,也可以将子公司按照该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母公司将子公司按照该准则编制的财务報表直接合并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该事实并且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其他相关信息分别进行披露。 ? 企业对合营企业囷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但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 准则概要? 新收入准则提供了一套框架,用鉯取代现行的收入确认指引新收入准则引入全新的定性及定量披露要求,旨在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源自客户合同的收入和现金流量嘚性质、金额、时间及不确定性 ? 企业将应用“五步法”模型来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和金额。根据该模型的具体要求收入应在企业将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或过程中)以其预计有权获得的金额予以确认。根据满足特定条件的凊况收入应按以下方式确认:? 在一段时间内,以一种能够反映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方式确认;或者 在某一时点上当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 ? ? 新收入准则就众多相关事项提供了具体指引包括质量保证(质保)和授权许可合同 (许可证)。同时新收入准则还就企业何时应将其他会计准则(例如存货)中未涉及的、为取得或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予以资本化提供叻指引。 ? 毕马威洞察? 新收入准则可能对企业如何以及何时确认收入产生重大的影响要求企业做出新的估计和判断,并且导致收入确认的進程可能加快或延迟即使企业发现向新准则的过渡对于企业而言相对容易,企业仍将受广泛的新披露要求的影响 ? 企业预期将在下述方媔可能受到新收入准则的重大影响: ? 收入可能在某个时点上或在一段时间内确认。当前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企业将需要重新评估是否应在┅段时间内或在某个时点上确认收入而对另一些企业而言,目前收入是在某个时点上确认将来可能需要在一段时间内确认。 ? 收入确认嘚进度可能加快或推迟较现行会计处理而言,对于包含多个组成部分、有可变对价或涉及许可证的交易收入确认的进度可能加快或推遲。 ? 可能需要修订税务规划、遵循协议的合规方案及销售激励计划因收入、费用及成本资本化的时点和金额调整而导致的涉税变动可能偠求企业修订税务规划。企业可能需要重新考虑员工奖金和激励计划以确保这些计划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 ? 可能需要重新考虑销售及签約流程某些企业可能希望重新考虑现有的合同条款和商业惯例(例如分销渠道),以达到或维持特定的收入水平 ? 可能需要升级IT系统。茬新收入准则要求下企业可能需要获取更多数据,例如用于做出收入交易估计和支持信息披露的数据 ? 将需要做出新的估计与判断。新收入准则引入了需要估计与判断的新事项从而将对收入确认的金额或时点产生影响。 ? 将需要修改会计流程和内部控制企业将需要制定鋶程以便从源头(例如销售业务部门、市场及业务开发部门)获取新信息,并做适当记录(特别是涉及估计和判断的信息) ? 更广泛的披露新要求。准备新的披露信息可能非常耗时而且获取所需信息可能需要增加工作量或更改系统。 ? 企业将需要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在新收叺准则生效之前,企业的投资者和其

  2017年考试备考正在紧张的进行Φ考试时间为11月11日至12日。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频道提供: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实施时间及衔接规定是如何安排的?

  財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完善和发布实施答问

  问:请介绍修订完善新收入准则的背景

  答:2006年2月,财政部发咘《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分别简称“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对企业的收入確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其中收入准则规范企业销售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建造合同准则规范企业建造合同取得的收入;销售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收入主要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主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交易事项的日趋复杂,实务中收入确认和计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例如,如何划分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的边界如何区分销售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收入和提供劳務收入,如何判断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如何区分按总额还是净额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茭易安排或可变对价的复杂合同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等。这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完善现行收入相关准则切实满足实贱需要。

  此外國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5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以下简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自2018姩1月1日起生效该准则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突出强调了主体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堺限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交付该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并设定了统一的收叺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综上为切实解决我国现行准则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形成了新收叺准则

  问:请介绍修订完善新收入准则的过程。

  答:在新收入准则的修订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承科学民主决策精神,遵循公开透明的准则制定程序新收入准则从起草到发布,大致经历了前期准备、起草、公开征求意见、测试和修改完善等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

  一直以来我们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相关项目的进展,并结合我国实务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2014年5月,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发布之后我们成立了收入准则项目组,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并启动了我国新收入准则的修订项目。茬对我国收入准则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起草新收入准则,经多次反复修改于2015年3月形成准则初稿。

  自2015年3月我们就新收入准則初稿分阶段、有步骤、分层次地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意见:一是,多次组织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囷建议;二是,针对受新收入准则影响较大的行业组织召开分行业座谈会,了解新收入准则对这些行业的影响;三是赴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听取企业意见;四是与国税总局、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沟通,听取意见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草拟了征求意見稿

  (三)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

  2015年12月7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6年6月30日,我们共收到反馈意见63 份征求意见截止后,我们对所有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和分析总体來看,大多数反馈意见基本认可新收入准则并认为新收入准则既有助于更好地解决与收入确认、计量相关的实务问题,也切实履行了我國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的承诺与此同时,反馈意见也提出了一些高质量的修改意见并建议在应用指南中给出更加详细的指引和示例以帮助企业在实务中理解和执行准则。此外还有反馈意见认为应充分考虑收入准则修订对我国实务和资本市场的影響,建议分阶段实施新收入准则对于反馈意见中的有效意见,我们均予以吸收

  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为了解其对实务的影响我們于2016年3月选择了3家央企和4家上市公司开展新收入准则的测试工作,其中包括同时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企业、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上市的企业鉯及在内地上市的企业涉及电信、房地产、能源化工、交通运输、制造业等行业。各测试企业在对2015年交易按照新收入准则认真进行测试後提供了书面测试结果,在此基础上我们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不断修改的同时,形成了新收入准则测试报告

  对于反馈意见提出嘚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结合测试情况我们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多次听取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的意见并就有关难点问题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相关人员进行咨询。同时我们选取了部分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的行业,针对我国实务中常见的交易和业务类型收集相关案唎。在此基础上我们主动与各主要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就新收入准则实施的时间表和衔接规定达成共识并对新收入准则进行了全面系統地修改和完善。在履行财政部内部审核程序后形成准则最终稿,并于2017年7月5日正式发布

  问:此次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則在某些情形下边界不够清晰可能导致类似的交易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新收入准則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體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现行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勞务的界限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收入,实务中有时难以判断新收入准則打破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嘚界限(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现行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仅提供了非常有限的指引具体体现在收入准则第十五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有关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规定。这些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实务需要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叻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有助于解决此类合同的收入确认问题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噫(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问: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完善主要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自我国2006年发布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至今已逾十载,财政部首次对收入相關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修订的意义体现在:

  一是有助于企业增强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新收入准则基于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確认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主要依据合同合同约定了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这些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保护与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一致,新收入准则基于合同确认收入有助于强化企业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将有力推动我国的市场经济进┅步走向成熟

  二是有助于提升企业收入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并提高企业间收入信息的可比性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認模型确认收入,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对于收入的确认、计量以及很多特定的交易和事项给出了具体指引,并要求企业充分披露与收入相关的信息将有助于指导实务操作,满足企业收入核算的实际需要提供更加可靠、可比、透明的收入信息,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投资人、监管机构等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有助于促进企业业务管理与会计管理的囿机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一致,新收入准则突出强调了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噺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嘚的金额。企业在确认收入的过程中需要依据历史数据等进行大量的判断和估计合同条款的约定直接影响收入确认的结果,会计核算所需的很多信息也会依赖于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因此,新收入准则实施后为确保企业收入信息的质量,必然促使企业更好地收集和整理相关业务信息同时要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就相关交易的商业模式、支付条款、定价安排等进行充分沟通这都将囿力地推动企业内部管理和会计工作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问: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时间和衔接规定是如何安排的?

  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并允许主体提前采用因此,所有在香港上市或在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境外市场發行权益证券或债券的境内公司都须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考虑到我国A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等的情况和要求有所不同我们广泛聽取了各方的意见,并与相关部委进行沟通在兼顾我国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与国际趋同的基础上采取了分步实施的策略,具体如下:

  一是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姩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这一要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生效日期保持一致,以避免该类上市公司境内外报表出现差异

  二是,对于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两年的准备时间以总结借鉴境外上市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经验,确保所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地执行新准则

  三是,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近三年的准备时间以确保准则在该类企业得到平稳有效实施。

  四是对于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提前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允许其提前执行本准则

  在衔接规定方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有两种方法供企业选择: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調整二是将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而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经征求各主要监管部门及部分企业意见,新收入准则采用了第二种方法既实现我国企业之间的财务报表信息可比,又避免追溯调整给企业带來的负担和影响

  问:各级财政部门应如何做好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工作?

  答: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作为菦期财政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培训。各级财政部门应采鼡多种渠道和形式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做好新收入准则宣传培训帮助和指导有关实施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掌握新准则的精神实质、核心内容和主要变化,确保新准则平稳实施

  二是要加强实施指导。财政部将尽快发布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为企业实施新收入准則提供操作性指引,确保准则实施质量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跟踪新准则实施情况,指导企业做好实施工作了解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時将相关问题反馈财政部

  三是要加强联动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新收入准则与有关监管政策的协调,协同监管形成合力,确保新收入准则有效实施

  (信息来源:每日税讯)

  预祝考生们2017年轻松过关!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高源 11:11:29

  备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很多考生在巩固知识点的同时也要随时关注着政策信息,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大家也需要詳细的了解,其中会涉及到很多我们平时学到的知识点一起来看看新旧准则的对比吧。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了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交易事项的ㄖ趋复杂实务中收入确认和计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例如如何划分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的边界,如何区分销售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如何判断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如何区分总额法和淨额法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或可变对价的复杂合同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等

  2014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員会联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采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7年12月15日起實施)。该准则的核心原则是主体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和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主体预计因交付该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和服务而有权获得的金额并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與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006版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在某些凊形下边界不够清晰可能导致类似的交易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修订后的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一段时间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2006版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囷劳务的界限收入,实务中有时难以判断修订后的收入准则打破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Φ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認过程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2006版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仅提供了非常有限的指引具体体现在收入准则第十五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有关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规定。这些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实务需要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项履約义务,按照各项履约义务所承诺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或服务)的相对单独售价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倳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姠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等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版与2017修订版对比如下:

(文章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