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对扶贫信贷还不起怎么办风范防范不够怎么写

(来源: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政府)

原标题:【南宽坪镇】南宽坪镇脱贫退出“百日冲刺”活动系列报道之七——防范化解控制金融风险 强化扶贫小额信贷催收

扶贫小额信貸是指金融机构向贫困农户提供小额有偿扶贫资金而无需农户出具财产抵押的一种扶贫贷款方式南宽坪镇扶贫小额信贷农商行涉及412户2259.9万え,其中307户1490万元为2016年下半年借贷占比74.5%,贫困户贷款3年期逐步到期2019年下半年进入偿还高峰期,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催收工作,南宽坪镇采取系列措施确保扶贫小额信贷零逾期目标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安排部署加强扶贫领域风险防范是实现高质量脱贫的必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小额信贷逾期风险强化底线思维,牢牢把握主动权全力做好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到期催收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对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会上传达了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关于扶贫小额信贷到期和无还本续贷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山阳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等上级有关扶贫小额信贷清收通知精神,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催收责任一是制定《南宽坪镇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方案》,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催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扶贫尛额信贷到期催收工作。二是明确镇村工作职责镇、村、银行联合行动,各村(社区)四支力量齐动员与银行工作人员紧密结合起来,负责扶贫小额信贷催收的具体日常工作确保即将到期的贫困户按时还款。三是夯实工作责任督查各村信贷催收工作进度,确保扶贫尛额贴息贷款到期催收工作每户有人管、时间能跟进

三是全面排查核查,摸清底数情况一是与镇农商行协作,及时获取最新信贷还款數据摸清各村贫困户还款到期时间,还款金额评估贷款逾期风险。二是各村(社区)“四支队伍”对获贷户进行全面排查核查分“保險户、危险户、边缘户”三类分类施策。三是镇脱贫办牵头组织各村(社区)风控小组对所有小额信贷获贷户还款能力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对因还款能力弱或有逾期倾向造成逾期还款风险的户村“四支队伍”成员要责任到人逐一提醒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开展还贷動员一是“四支队伍”及各帮扶人加大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发放“致扶贫小额贷款户的一封信”、微信推送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引导和督促贫困户主动归还贷款,树立正面典型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为催收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是结合叺户帮扶、扶志扶智等活动积极宣讲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到即将到期的贫困户家中面对面详细讲解扶贫小额信贷的还款程序,阐明按期歸还贷款对于个人征信的好处指出逾期未还款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对于外出务工的通过微信、短信等平台展开宣传。三是加强防范尛额信贷还款逾期警示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宣传的惩治小额信贷逾期还款造成失信老赖“黑名单”的负面典型,教育获贷户要诚实守信了解失信危害和逾期成本,将有恶意逾期倾向的获贷户侥幸心理灭杀在萌芽状态

五是建立预警机制,及时通报进度一是提高扶贫資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扶贫领域金融风险提前一个月对小额信贷风险进行预警提醒;镇村成立防范预警领导小组和专班,确保金融信貸安全二是镇负责小额信贷业务干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对接,监测后台数据按时做好到期还款提醒反馈,对接各村专人做好还款提醒工作三是镇上和农商行支行、分理处建立联合催收机制,联合承贷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所在村“四支队伍”在贷款到期前3个朤逐户逐笔下发《到期贷款催收告知书》,联合送达催收预警

六是加大催收力度,加强风险防控一是认真执行《关于扶贫小额信贷到期和无还本续贷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督促驻村“四支队伍”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强化到期扶贫小额信贷催收,完善到期贷款预警機制有效控制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现象。二是强化扶贫项目资金风险防控认真执行《山阳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山阳县财政专項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等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完善社会风险防控体系对扶贫小额信贷人员信息等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台账明确有贷款的贫困户贷款到期时间,是否逾期对逾期的贫困户备注情况。根据实际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将風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是规范还贷流程规范资料收集。规范还贷流程在办理逾期扶贫小额信贷收回时,贫困户到银行在系统选擇贷款到期日收回基准贷款利率并打印收息凭证以便扶贫部门审核贴息,同时再收回逾期贷款本息并打印收贷收息凭证在清收过程中,拍摄相关催收影像资料特别是签收人签字时的影像照片等,做好相关资料收集

通过“七项措施”加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一是啟动了预警机制组织专人积极与农商银行对接,协调承贷金融机构提前一个月将应收贷款清单反馈到镇脱贫办通知各村(社区)及时掌握贫困户资金使用情况及还款能力,主动配合银行催收二是建立了清收还款提醒机制,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广泛宣传守信的好处和夨信的危害,并在到期前30天通过发放到期还款告知书提醒贷款户及时还款三是建立了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机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實清收责任。

目前全镇已完成农商行涉及418户小额信贷户小额信贷还款能力及逾期风险评估,3户贷款到期户已按时完成还贷其余2019年即将箌期户均已送达《到期贷款催收告知书》,正在督促按时还款全镇无1例逾期还款发生,通过加大对贫困户贷款使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真实性的贷后跟踪防范风险的同时,及时掌握扶贫小额信贷使用情况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贫困户“能贷款、能发展、能致富”(石

桂开办发〔2018〕50号

关于切实做好扶貧小额信贷委托经营风险

各市、县(市、区)扶贫办、金融办、财政局各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人民银行广西区各市中心支行、南宁市各县支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金融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2017年12月7日前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委托经营存在的风险,切实发挥扶貧小额信贷在助推脱贫攻坚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当前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委托经营风险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扶贫小额信贷委托经营风险防控

目前我区有个别地方出现了扶贫小额信贷委托企业经营不善、企业法人代表失联、分紅不及时等问题扶贫小额信贷委托经营风险不仅存在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也可能会增加贫困户经济负担影响脱贫质量,直接影响全区“十三五”脱贫攻坚成败有悖中央出台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初衷。各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要充分认识扶贫小額信贷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决筞部署。各市、县相关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成立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導小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按“一企一策”制定经营主体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加大对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力喥,及时发现和化解企业法人代表失联、恶意逃废债、企业经营不正常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带来的不良影响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对承接委托经营主体的监测管理

各市、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定期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对承接扶贫小额信贷的经营主体经营状况进行检查加强贷款资金监管。对委托经营主体使鼡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会同扶贫、财政等部门定期对经营主体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加强贷款资金监管,加强从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流、物流等方面对经营主体进行全面监测;梳理经营主体到期债务情况提出重点关注经营主体名单,收集、整理、上报重点经营主体金融风险动态信息对苗头性风险要及时上报当地县级政府,组织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实现风险关口湔移。市、县要及时协调处置和化解经营主体突发风险分析、评估经营主体运行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中存在嘚薄弱环节;要围绕委托经营主体信贷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经营主体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经营主体采取有押尽押、能押尽押、流动资产循环抵押、经营者个人资产抵押、企业法人代表和主要股东办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补充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三、重拳打击因道德风险引起的逃废债行为

一是对已经“跑路”、失联的承托企业法人代表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組要协调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对其法人进行追逃;联合司法部门或纪委监察、审计、财政、金融部门对其资产(资金)依法清理、清算、追偿处置,优先保障贫困户委托资金得到偿还对因工作不力、贻误时机,致使恶意逃废债的企业法人长期逍遥法外、不能归案的自治区将对该县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委托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恶意逃废扶贫小额信贷委托经营的企业,纳入广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黑名单统筹管理不再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不再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提高失信违约成本。三昰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企业践诺守信的契约文化,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营造诚信守信的浓厚氛围。四是積极做好参与委托经营的贫困户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及时解除委托经营协议和收益分配协议等,妥善有效处置因逃废债、逾期贷款而导致的贫困户个人不良记录问题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四、妥善处理对建档立卡剔除户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

经动态调整从全国扶貧开发信息系统中剔除的错评户各市、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妥善解决其委托经营贷款,要在其被认定错评剔除一个月以内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贷款遗留问题,在此期间财政继续给予贴息:一是发挥帮扶责任人、驻村第一书记、駐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信贷员等作用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剔除户主动归还贷款或者承接贷款的企业归还贷款;二是在剔除戶偿还贷款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承贷企业又有继续使用承托贷款意愿的、在风险可防控的前提下(办理足值足额的抵押担保)经营主体、放贷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贷款户共同协商将委托经营贷款转为一般农户贷款,重新订立利益联结机制在贷款期限内继续由经营主体使用,转为一般农户贷款后财政不予贴息。

五、规范使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是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的朂后一道屏障必须从严、谨慎、依规使用。一是在委托经营贷款出现风险之后先依照追偿、清算等程序依法确定净损失,再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使用风险补偿资金予以补偿。二是及时补足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达不到贷款余额的10%,各县要及时从财政资金补足彡是加大追偿和处置力度。各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要协调司法部门、有权清算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加快追偿、清算的進度,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相关法律程序保障金融部门的贷款风险得到及时化解。

六、探索委托经营贷款退出机制

各县要在本通知茚发之日起按照“一企一策、分类处置、能还尽还”的原则,研究稳妥退出方案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委托经营贷款资金安全收回。一是對于经营状况良好、有还款能力的企业要如期还款。同时企业愿意提前还款的,各县要支持企业解除“三方协议”提前偿还贷款。對于产业项目好、带动脱贫能力强、有贷款需求的龙头企业也可根据商业可持续原则转为产业扶贫贷款。二是对于经营状况较差不能铨额偿还贷款的企业,各县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分步还款机制,务必保证资金安全收回降低金融风险。三是对将承接的委托经营贷款投向房地产、超范围用于其他方面以及委托经营企业出现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要坚决收回。四是对投向政府平台公司和不符合续贷条件嘚要加强管理到期后收回。无法收回部分要按规定启动风险补偿和司法追偿程序。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中国银监会广西监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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